精品解析:河北省沧州市运东四县2024-2025学年高二下学期3月月考政治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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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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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二
章节 -
类型 试卷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阶段检测
学年 2025-2026
地区(省份) 河北省
地区(市) 沧州市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ZIP
文件大小 162 KB
发布时间 2025-03-15
更新时间 2025-04-24
作者 匿名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5-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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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2024~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高二年级3月份月考试卷 政治 考生注意: 1.本试卷分选择题和非选择题两部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75分钟。 2.答题前,考生务必用直径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将密封线内项目填写清楚。 3.考生作答时,请将答案答在答题卡上。选择题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非选择题请用直径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各题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试题卷、草稿纸上作答无效。 4.本卷命题范围:选择性必修2第一课至第八课。 一、选择题:本大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 “法与时转则治。”在我国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都高度重视民事法律制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我们要明确( ) ①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②民事法律关系包含着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 ③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同时产生、同时消灭 ④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其年龄和智力状态无关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②: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包含着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①②符合题意。 ③: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根据其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同时产生、同时消灭”的说法不准确,③排除。 ④: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其年龄和智力状态有关,民事权利能力与其年龄和智力状态无关,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A。 2.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作出上述规定( ) ①有利于实现良法善治,弘扬正义,形成良好社会风气 ②将中华传统美德融入法律,有利于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 ③旨在依靠舆论的约束力和道德的力量,保证人们对法律的遵守 ④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通过明确侵权责任和救助人免责的规则,民法典鼓励见义勇为和紧急救助行为,弘扬社会正义,有利于实现良法善治,弘扬正义,形成良好社会风气,①正确。 ②: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中华传统美德被直接融入法律条文,使道德规范获得法律强制力的支持,实现了法治与德治的有机统一,②正确。 ③:题目中的法律条款本身是法律强制力,强调法律本身的规范作用,而不是舆论或道德约束 ,③排除。 ④:材料意在强化法治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而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④排除。 故本题选A。 3. 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是第21886212号注册商标“vivo”的专用权人。某日,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在某手机维修部内公证购买了“vivo原装数据线”一件,经鉴定,该“vivo原装数据线”非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生产,也未经许可或授权使用注册商标“vivo”,遂请求法院判令该手机维修部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本案中( ) ①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 ②注册商标“vivo”的有效期是20年 ③注册商标“vivo”可以被依法续展 ④停止侵权和赔偿损失不能合并使用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商标权属于知识产权,其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①正确‌。 ②:中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而非20年,②错误‌。 ③:注册商标到期后可依法续展,每次续展有效期仍为10年,且可无限续展,③正确‌。 ④:停止侵权与赔偿损失是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可同时主张,④错误‌。 故本题选A。 4. 对下图的分析正确的是 ①图1属于要约,内容明确,包含合同主要条款 ②图1意在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③图2属于要约邀请,虽内容模糊,但受法律约束 ④图2是一种意思表示,不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②:图 1中已明确标明了出售标的、价格和数量等主要条款,一般可视为“要约”,只要买受人同意并承诺即成立合同。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图1属于要约,①符合题意,②不符合题意。 ③: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③说法错误。 ④:图2“无可奉告”“保持神秘”,其内容含糊,不具备订立合同所需的实质性条款,仅表明“有意出售但尚未确定具体条件”,属于“要约邀请”,并不因对方“承诺”就直接成立合同,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5. 黄某与王某签订合同,约定黄某购买王某所有的一套房屋,并约定该房屋未发生过影响房屋价值和购房意愿的事件,若卖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还需支付违约金。房屋交付后,黄某无意中发现房屋曾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后因合同解除与赔偿问题与王某发生争执。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房屋所有权在完成交付时即转移 ②王某侵犯了黄某对房屋的用益物权 ③王某未全面履行合同,构成违约 ④即使协商不一致,黄某也有权解除购房合同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房屋作为不动产,需要通过登记才能转移所有权,①不选。 ②:材料中王某违背诚信原则与黄某签订合同,不涉及侵犯黄某的用益物权,②不选。 ③④:黄某与王某签订合同,约定黄某购买王某所有的一套房屋,并约定该房屋未发生过影响房屋价值和购房意愿的事件,若卖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黄某隐瞒了房屋有过非正常死亡事件,王某未全面履行合同,构成违约 ,即使协商不一致,黄某也有权解除购房合同,③④入选。 故本题选D。 6. 张某进入地铁某站口安检区,安检人员请张某将随身携带的小包过安检机安检,张某未予配合,并强行走向地铁闸机。该安检人员进行正常阻拦时张某突然倒地。事发后,张某被诊断为“左膝髌骨脱位”,为此支付医疗费若干。张某提起诉讼,要求该安检人员所在的保安服务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被人民法院驳回。人民法院此举的依据在于( ) A. 张某重伤与安检人员的阻拦行为不构成因果关系 B. 张某受伤源于不可抗力因素,安检人员可以免责 C. 安检人员正常履行安检职责,主观上不存在过错 D. 张某因扰乱公共秩序引发自身损害,应承担过错侵权责任 【答案】C 【解析】 【详解】AC: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行为人需存在过错、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及因果关系。本案中,张某因拒绝安检遭阻拦而倒地受伤,且安检人员未使用暴力或存在其他过激行为,其阻拦张某进站系履行安检职责的行为,主观上不存在过错,并无不当。因此张某受伤与安检人员的履职行为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A不符合题意,C符合题意。 B: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张某受伤与不可抗力没有关系,B说法错误。 D: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扰乱公共场所管理秩序、引发自身损害者,应当对损害后果承担相应责任。本案张某因自己的过错导致自己损害,属于自担责任,而不是承担过错侵权责任,D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C 7. 年过九旬的贾某夫妇一直与独生子贾小某一起居住,且每月退休金8000余元。因贾小某再婚,双方发生矛盾,导致贾小某要求与贾某二人分家。贾某夫妇一气之下诉至法院,要求儿子贾小某支付赡养费。贾小某却辩称,父母有工资,生活无忧,并不存在赡养问题,更无需支付赡养费。对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 ) ①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支付赡养费是子女表示孝心的方式之一 ③老年人有经济能力的,可减轻子女的负担,可以免除子女的赡养义务 ④子女要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照顾父母特殊需求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②: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本案中年过九旬的贾某夫妇虽然有退休金和存款,但现无劳动能力,可以向子女主张赡养费,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支付赡养费是子女表示孝心的方式之一,故①②符合题意。 ③: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老年人有经济能力的,可减轻子女的负担,但不能免除子女的赡养义务,故③表述错误。 ④:材料不涉及“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照顾父母特殊需求”,故④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A。 8. 李某在接连遭遇丧偶丧女后大病,住院期间当着医院病房王姓病友的面承诺将自己名下的房产留给其子李一。后李一有意对其不管不顾,外孙女赵某时常去医院照顾李某。第二年李某逝世后,李一欲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赵某不同意并将李一告上法院。本案中( ) 相关链接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①病友见证下所立口头遗嘱有效,在李某逝世后生效 ②该口头遗嘱无效,应依照法定继承处置李某的遗产 ③李一没有尽扶养义务,不享有财产继承权 ④赵某虽非法定继承人,但可代位继承遗产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②:口头遗嘱须有两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李某在医院所立的口头遗嘱只有王姓病友一位见证人在场,不符合法律规定人数,该口头遗嘱无效,应依照法定继承处置李某的遗产,②符合题意,①错误。 ③: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李一作为李某的儿子,有继承权,但李一没有尽扶养义务,应当少分或不分李某的遗产,③错误。 ④:李某的女儿先于李某死亡,赵某虽然不属于李某的法定继承人,但可以通过代位继承分配李某的遗产,④正确。 故本题选D。 9. 赵某育有三个子女,大女儿曾因与赵某发生争吵闹上法庭。此后多年,大女儿再未履行赡养赵某的义务,虽然后来关系有所缓和,但赵某直至去世都住在二女儿家,由二女儿照顾。三儿子患有残疾至今未婚,每月的残疾人补助金不足以保障其正常生活和医疗支出。赵某去世时没有立遗嘱。关于赵某遗产的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可以不分给大女儿,因为她已经丧失继承权 ②应平均分给三个子女,因为他们均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二女儿应该多分,因为她对赵某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 ④应给三儿子保留必要份额,因其生活困难且无劳动能力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大女儿并不符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中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因此仍具有继承权,①排除。 ②:法律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因此,本案中不应平均分给三个子女,②排除。 ③: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因此,二女儿应该多分,因为她对赵某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③正确。 ④: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因此,应给三儿子保留必要份额,因其生活困难且无劳动能力,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0. 2023年9月,因购房需要,徐某在其妻林某知情的情况下向张某借款50万元并写下借条约定一年后归还。2024年9月到期后,徐某拒不归还借款,张某将其诉至法院,一审判决徐某向张某偿还借款50万元及利息。但张某在申请执行时却发现徐某和其妻林某在一审判决后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徐某净身出户,债务全部由徐某一人偿还,所有房产及存款归林某所有。在本案中( ) ①该借条合法书面合同,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借款若只有徐某一人的签字,则属于其个人债务 ③徐某与林某以离婚形式转移家庭财产,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④林某有义务还,因为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所欠债务都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该借条以书面形式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该借条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借条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因此该借条是合法书面合同,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①正确。 ② :借条只有一方签字不一定是个人债务,需要根据另一方是否追认或者知情。本案中该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家庭购房需要且林某对此知情,故该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下所负债务,该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②排除。 ③:法律规定,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不得对抗债权人。徐某所借债务属于离婚前夫妻共同债务,徐某与林某以离婚形式转移家庭财产,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该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③正确。 ④: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所欠债务并非都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A。 11. 胡某和王某婚后育有一女胡甲,胡某父亲已过世,胡某一家和胡某的母亲张某及王某的母亲刘某一起生活。2024年胡某遭遇工伤,获得50万赔偿金。胡甲11岁时,胡某不幸去世,留下夫妻共有的房屋6间和现金40万。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 胡某因工伤而获得的50万赔偿金属于胡某的个人财产 B. 王某的母亲刘某有权继承胡某的部分遗产 C. 胡某可以被分割的财产包括90万现金、6间房屋 D. 必须由胡甲、王某、胡某母亲平均分配 【答案】A 【解析】 【详解】A:夫妻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胡某因工伤而获得的50万赔偿金属于胡某的个人财产,A入选。 B:王某的母亲刘某无权继承胡某的遗产,因为岳父母不是女婿的法定继承人,B不选。 C:首先6间房屋和40万现金先析产,胡某和王某一人一半,为3间房屋、20万现金,再加上胡某50万赔偿金,胡某的遗产应该是50万赔偿金、3间房屋、20万现金,所以共计70万现金和3间房屋,C不选。 D:如果胡某母亲生活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符合法律规定应当予以照顾的情形,可以适当多分,未必是平均分配,D不选。 故本题选A。 12. 汪某于2023年5月入职某教育公司,双方自愿订立的书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工资每月4500元,试用期内不缴纳社保;转正后,工作时间8:30—18:00,休息时间12:00—13:30,每周工作5天,工资每月6000元,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两个月后,汪某以该公司未为其纳社会保险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这一案例中( ) ①因合同中公司未承担相应法定责任,故该劳动合同部分条款无效 ②若汪某与公司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直接起诉 ③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法律规定上限,损害了职工休息休假权 ④该公司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国家可以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合法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该劳动合同虽然是双方自愿订立的,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该公司在员工试用期内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违反了法律规定,该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无效,①正确。 ②: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选择法院起诉前必须经过劳动争议仲裁,②错误。 ③:工作时间8:30—18:00,休息时间12:00—13:30,每周工作5天,这符合我国职工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的规定,没有侵犯员工休息休假的权利,③排除。 ④:该公司在汪某试用期内不为其缴纳社保,逃避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国家可以依法进行行政处罚,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3. 为切实保障快递员等新业态从业者群体工伤保险权益,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政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本市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全面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这是基于( ) ①国家注重对特殊劳动者的劳动保护 ②我国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 ③新业态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 ④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是相统一的 A. ①③ B. ②③ C. ①④ D. ②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②③:材料中指出某市通过颁布文件,明确表示保障快递员工群体工伤保险权益,全面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这是基于新业态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我国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②③正确。 ①:特殊劳动保护是指针对特定群体的劳动者,如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所实行的有别于一般劳动保护的额外保障措施,而材料强调的是保护所有快递员工群体,①排除。 ④:“做好本市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表明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未体现劳动者权利和义务相统一,④排除。 故本题选B。 14. 2016年4月6日,汪某入职某房地产公司,基本工资每月1.1万元。2023年6月30日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未续签,但是汪某继续在该公司工作。直到2023年11月30日,该房地产公司向汪某微信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决定即日起解除汪某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在汪某收到通知后,双方因解除劳动关系发生分歧,协商未果。本案中( ) ①6月30日后,由于未与该房地产公司续约,汪某不再是原单位的职工 ②虽未续签,但随后的5个月内汪某与房地产公司存在着事实劳动关系 ③解决与用人单位劳动纠纷时,劳动仲裁与诉讼只能选择其一加以运用 ④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否则将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②④: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将承担不利法律后果,②④符合题意。 ①:6月30日后,汪某与原单位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①说法错误。 ③:解决与用人单位劳动纠纷时,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③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C。 15.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今天,创业者除了满怀激情投身企业创办与经营,还需要具备一定法律常识。下列行为符合法律相关要求的是( ) ①按照规定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②必须依法诚信纳税,积极缴纳企业所得税 ③企业创办人可以根据需要直接变更企业经营活动的范围 ④除了电子商务经营者,其他应依法及时公示相关信息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根据法律规定,创办企业应该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未经相关主管部门登记的,不得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①正确。 ②: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除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外,其他企业统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因此,企业必须依法诚信纳税,除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外,积极缴纳企业所得税,②正确。 ③: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应当自企业作出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企业创办人不能直接变更,③排除。 ④: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应当依法及时公示。电子商务经营者也应依法及时公示相关信息,④排除。 故本题选A。 16. 某淘宝商家在购物平台上销售一款电动颈椎按摩仪时,网页上显示其商品“正品保障,全网最低价,仅此一天。”小张看到后遂立马下单。小张收到货后发现该电动按摩仪无法正常充电,遂与该商家客服联系,要求退货退款,并赔偿自己的损失。对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商家没有全面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 ②该商家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③该商家涉嫌不正当竞争,损害了自身的商业信誉 ④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有关行政部门起诉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小张下单该合同成立,网页上显示其商品“正品保障,全网最低价,仅此一天”属于合同内容,商家销售不合格商品没有全面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①入选。 ②:该商家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没有体现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②不选。 ③:“正品保障,全网最低价”,小张却受到了问题产品,该商家涉嫌虚假宣传,属于不正当竞争,该商家损害了自身的商业信誉,③入选。 ④: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向法院起诉,④错误。 故本题选B。 二、非选择题:共52分。 1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简要案情】2019年2月起,被告孙某以34000元的价格,将自己从网络购买、互换得到的4万余条含姓名、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的个人信息,通过微信、QQ等方式贩卖给刘某用于虚假的外汇业务推广。 【裁判结果】杭州互联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孙某在未取得众多不特定自然人同意的情况下,非法获取不特定主体个人信息,又非法出售牟利,侵害了承载在不特定社会主体个人信息之上的公共信息安全利益。遂判决孙某按照侵权行为所获利益支付公共利益损害赔偿款34000元,并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你对人民法院这一裁判结果的认识。 【答案】①被告孙某在未取得众多不特定自然人同意的情况下,非法获取并出售个人信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侵犯了个人隐私权。还侵害了承载在不特定社会主体个人信息之上的公共信息安全利益,对社会的整体信息安全构成了威胁。 ② 杭州互联网法院判决孙某按照侵权行为所获利益支付公共利益损害赔偿款34000元,并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这一裁判结果既体现了对侵权行为的惩罚,也体现了对个人隐私和公共利益的保护,符合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 (原卷无答案,本答案仅供参考)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隐私权和公共信息安全利益的侵权案件 考点考查:隐私权、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感受司法公正等知识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你对人民法院这一裁判结果的认识。注意从原因、意义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被告孙某在未取得众多不特定自然人同意的情况下,非法获取不特定主体个人信息,又非法出售牟利,侵害了承载在不特定社会主体个人信息之上的公共信息安全利益→可联系保护隐私权和公共信息安全利益的知识,说明被告孙某侵犯了个人隐私权。还侵害了承载在不特定社会主体个人信息之上的公共信息安全利益,对社会的整体信息安全构成了威胁。 关键词②:遂判决孙某按照侵权行为所获利益支付公共利益损害赔偿款34000元,并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可联系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感受司法公正的知识,说明这一裁判结果既体现了对侵权行为的惩罚,也体现了对个人隐私和公共利益的保护,符合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林某(男)和张某(女)经人介绍相识,于2022年6月28日登记结婚。2023年12月,林某向张某坦白其患有艾滋病多年,并且长期吃药。2024年1月20日,张某被迫人工终止妊娠。2024年4月,张某提起诉讼要求宣告婚姻无效。诉讼中,张某明确若婚姻无效不能成立,则请求判决离婚,对此,林某亦无异议。为减少当事人讼累,人民法院一并予以处理。 某校学生在法律课堂上围绕本案展开讨论,发表了以下观点: 主体 甲 乙 丙 观点 林某患有重大疾病,但未在结婚登记前告知张某,违背诚信原则,婚姻无效 张某被迫人工终止妊娠后未满6个月,自己无权提出离婚 调解是法院受理离婚案件的前置程序,张某在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前必须先接受调解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请分别对甲乙丙三位同学观点加以评析。 【答案】①缔结婚姻双方应当诚信、平等,明确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甲同学认为林某患有重大疾病,但未在结婚登记前告知张某,违背诚信原则,婚姻无效,所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甲同学的分析是正确的。 ②民法典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乙同学认为“张某被迫人工终止妊娠后未满6个月,自己无权提出离婚”根据法律规定,女方有权提出离婚,所以乙的分析是错误的。 ③调解是诉讼离婚的必经程序,调解是法院受理离婚案件的前置程序,但是张某在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前需要进行调解,但不一定必须先接受调解。所以丙同学的分析是错误的。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离婚案件 考点考查:无效婚姻、离婚的限制、裁判(诉讼)离婚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评析类主观题,知识限定不明确,考生可结合材料联系教材无效婚姻、离婚的限制、裁判(诉讼)离婚相关知识组织答案。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林某婚前未告知张某其有重大疾病→可联系无效婚姻的情况; 关键词②:张某被迫人工终止妊娠后未满6个月,无权提出离婚→可联系离婚的限制; 关键词③:张某在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前必须先接受调解→可联系诉讼离婚的程序;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06年宋某入职A公司,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经协商变动宋某的工作岗位。2015年起,A公司持续亏损。2020年7月,A公司调整组织架构,取消宋某所在部门,将部门工作内容外包给第三方。A公司向宋某发出《调岗通知书》,载明调岗后工资待遇不变,职务与之前相当。宋某拒绝去新岗位报到,理由是未与其协商、该岗位与之前工作内容不一致等。2020年8月,A公司再次通知调岗,并说明可安排人对其进行培训。宋某仍然拒绝并采取拍桌子等激烈方式进行争吵。后A公司以宋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通知公司工会后与宋某解除劳动关系。宋某遂提起劳动仲裁,仲裁委员会认为公司与宋某解除劳动关系合法。宋某对仲裁结果不服,诉至法院,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人民法院是否支持宋某诉讼请求请说明理由。 【答案】人民法院不会支持宋某诉讼请求。①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②本案中合同约定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经协商变动宋某的工作岗位。A公司部门整体撤销和人员岗位调整系出于生产经营需要,宋某调整前后并未降低工资待遇,职务相当并答应对其进行培训属于合理调整。公司给出整体调整意见、两次发通知转岗,协商形式已较为充分,公司不存在违约,不属于违法解决,无须支付赔偿金。宋某多次明确拒绝公司合理工作安排,没有履行合同约定,构成违约。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劳动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立足职场有法宝、心中有数上职场等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要求考生分析人民法院是否支持宋某诉讼,并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理由。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2006年宋某入职A公司,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经协商变动宋某的工作岗位→可联系劳动合同的生效与变更。 关键词②:2015年起,A公司持续亏损。 A公司向宋某发出《调岗通知书》,载明调岗后工资待遇不变,职务与之前相当。宋某拒绝去新岗位报到。2020年8月,A公司再次通知调岗,并说明可安排人对其进行培训。宋某仍然拒绝并采取拍桌子等激烈方式进行争吵。后A公司以宋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通知公司工会后与宋某解除劳动关系→可联系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则;违约责任等相关知识。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0.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4年1月1日,“十年磨一剑”的一部行政法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出台的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其中专门强调了监护人的责任。“父母者,人之本也。”作为家长,更要负好首要责任,自觉承担起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第一守护者”这一重任。 (1)结合材料,运用“育小职责大”的知识,谈谈在家庭教育中,父母如何负好首要责任,自觉承担起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第一守护者”这一重任。 (2)为加大《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宣传力度,某校高二学生准备组织一次以主题为“与法同行守护成长”的普法嘉年华活动,请你为此撰写一份活动方案。 要求:主题鲜明,活动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写明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字数在200字左右。 【答案】(1)①父母对未成年人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人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③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2)答案示例: 活动目的和意义:本次活动以凝聚社会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共识为目标,重点面向未成年人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有趣的普法活动,切实增强学生及家长的网络法治素养。 活动具体安排:组织“普法小课堂”,邀请相关专业人士为在场学生现场科普互联网法律法规;“懂法我在行”环节以“答题赢奖品”的形式,引导现场学生参加网络法律知识有奖问答活动;“模拟小法庭”通过模拟真实案件,让参与学生身临其境体验“庭审”,加深对法律程序和法律规则的正确理解。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考点考查:育小职责大的相关知识、全民守法、认真对待民事权利和义务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小问1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措施类命题,需要调用“育小职责大”的知识,结合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从教育、监护、约束和引导等角度说明父母在家庭教育中负好首要责任,自觉承担起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第一守护者”这一重任。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专门强调了监护人的责任→可联系父母对未成年人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 关键词②:《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出台的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可联系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人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关键词③:作为家长,更要负好首要责任,自觉承担起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第一守护者”这一重任→可联系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小问2详解】 本题属于开放性试题,要求以“与法同行守护成长”为主题,为普法嘉年华活动撰写活动方案。围绕着活动目的和意义、活动具体安排等角度进行作答,切合主题要求,言之有理即可。知识参考角度:全民守法、认真对待民事权利和义务。答题参考角度:理论层面和实践层面。 第1页/共1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2024~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高二年级3月份月考试卷 政治 考生注意: 1.本试卷分选择题和非选择题两部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75分钟。 2.答题前,考生务必用直径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将密封线内项目填写清楚。 3.考生作答时,请将答案答在答题卡上。选择题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非选择题请用直径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各题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试题卷、草稿纸上作答无效。 4.本卷命题范围:选择性必修2第一课至第八课。 一、选择题:本大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 “法与时转则治。”在我国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都高度重视民事法律制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我们要明确( ) ①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②民事法律关系包含着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 ③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同时产生、同时消灭 ④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与其年龄和智力状态无关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2.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作出上述规定( ) ①有利于实现良法善治,弘扬正义,形成良好社会风气 ②将中华传统美德融入法律,有利于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 ③旨在依靠舆论的约束力和道德的力量,保证人们对法律的遵守 ④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3. 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是第21886212号注册商标“vivo”的专用权人。某日,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在某手机维修部内公证购买了“vivo原装数据线”一件,经鉴定,该“vivo原装数据线”非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生产,也未经许可或授权使用注册商标“vivo”,遂请求法院判令该手机维修部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本案中( ) ①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 ②注册商标“vivo”的有效期是20年 ③注册商标“vivo”可以被依法续展 ④停止侵权和赔偿损失不能合并使用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4. 对下图分析正确的是 ①图1属于要约,内容明确,包含合同主要条款 ②图1意在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③图2属于要约邀请,虽内容模糊,但受法律约束 ④图2是一种意思表示,不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5. 黄某与王某签订合同,约定黄某购买王某所有的一套房屋,并约定该房屋未发生过影响房屋价值和购房意愿的事件,若卖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还需支付违约金。房屋交付后,黄某无意中发现房屋曾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后因合同解除与赔偿问题与王某发生争执。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房屋所有权在完成交付时即转移 ②王某侵犯了黄某对房屋的用益物权 ③王某未全面履行合同,构成违约 ④即使协商不一致,黄某也有权解除购房合同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6. 张某进入地铁某站口安检区,安检人员请张某将随身携带的小包过安检机安检,张某未予配合,并强行走向地铁闸机。该安检人员进行正常阻拦时张某突然倒地。事发后,张某被诊断为“左膝髌骨脱位”,为此支付医疗费若干。张某提起诉讼,要求该安检人员所在的保安服务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被人民法院驳回。人民法院此举的依据在于( ) A. 张某重伤与安检人员的阻拦行为不构成因果关系 B. 张某受伤源于不可抗力因素,安检人员可以免责 C. 安检人员正常履行安检职责,主观上不存在过错 D. 张某因扰乱公共秩序引发自身损害,应承担过错侵权责任 7. 年过九旬的贾某夫妇一直与独生子贾小某一起居住,且每月退休金8000余元。因贾小某再婚,双方发生矛盾,导致贾小某要求与贾某二人分家。贾某夫妇一气之下诉至法院,要求儿子贾小某支付赡养费。贾小某却辩称,父母有工资,生活无忧,并不存在赡养问题,更无需支付赡养费。对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 ) ①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支付赡养费是子女表示孝心的方式之一 ③老年人有经济能力的,可减轻子女的负担,可以免除子女的赡养义务 ④子女要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照顾父母特殊需求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8. 李某在接连遭遇丧偶丧女后大病,住院期间当着医院病房王姓病友的面承诺将自己名下的房产留给其子李一。后李一有意对其不管不顾,外孙女赵某时常去医院照顾李某。第二年李某逝世后,李一欲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赵某不同意并将李一告上法院。本案中( ) 相关链接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①病友见证下所立口头遗嘱有效,在李某逝世后生效 ②该口头遗嘱无效,应依照法定继承处置李某的遗产 ③李一没有尽扶养义务,不享有财产继承权 ④赵某虽非法定继承人,但可代位继承遗产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9. 赵某育有三个子女,大女儿曾因与赵某发生争吵闹上法庭。此后多年,大女儿再未履行赡养赵某的义务,虽然后来关系有所缓和,但赵某直至去世都住在二女儿家,由二女儿照顾。三儿子患有残疾至今未婚,每月的残疾人补助金不足以保障其正常生活和医疗支出。赵某去世时没有立遗嘱。关于赵某遗产的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可以不分给大女儿,因为她已经丧失继承权 ②应平均分给三个子女,因为他们均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二女儿应该多分,因为她对赵某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 ④应给三儿子保留必要份额,因其生活困难且无劳动能力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0. 2023年9月,因购房需要,徐某在其妻林某知情的情况下向张某借款50万元并写下借条约定一年后归还。2024年9月到期后,徐某拒不归还借款,张某将其诉至法院,一审判决徐某向张某偿还借款50万元及利息。但张某在申请执行时却发现徐某和其妻林某在一审判决后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徐某净身出户,债务全部由徐某一人偿还,所有房产及存款归林某所有。在本案中( ) ①该借条是合法书面合同,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借款若只有徐某一人的签字,则属于其个人债务 ③徐某与林某以离婚形式转移家庭财产,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④林某有义务还,因为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所欠债务都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1. 胡某和王某婚后育有一女胡甲,胡某父亲已过世,胡某一家和胡某的母亲张某及王某的母亲刘某一起生活。2024年胡某遭遇工伤,获得50万赔偿金。胡甲11岁时,胡某不幸去世,留下夫妻共有的房屋6间和现金40万。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 胡某因工伤而获得的50万赔偿金属于胡某的个人财产 B. 王某的母亲刘某有权继承胡某的部分遗产 C. 胡某可以被分割的财产包括90万现金、6间房屋 D. 必须由胡甲、王某、胡某母亲平均分配 12. 汪某于2023年5月入职某教育公司,双方自愿订立的书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工资每月4500元,试用期内不缴纳社保;转正后,工作时间8:30—18:00,休息时间12:00—13:30,每周工作5天,工资每月6000元,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两个月后,汪某以该公司未为其纳社会保险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这一案例中( ) ①因合同中公司未承担相应法定责任,故该劳动合同部分条款无效 ②若汪某与公司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直接起诉 ③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法律规定上限,损害了职工休息休假权 ④该公司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国家可以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3. 为切实保障快递员等新业态从业者群体工伤保险权益,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政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本市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全面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这是基于( ) ①国家注重对特殊劳动者的劳动保护 ②我国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 ③新业态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 ④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是相统一的 A. ①③ B. ②③ C. ①④ D. ②④ 14. 2016年4月6日,汪某入职某房地产公司,基本工资每月1.1万元。2023年6月30日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未续签,但是汪某继续在该公司工作。直到2023年11月30日,该房地产公司向汪某微信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决定即日起解除汪某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在汪某收到通知后,双方因解除劳动关系发生分歧,协商未果。本案中( ) ①6月30日后,由于未与该房地产公司续约,汪某不再是原单位的职工 ②虽未续签,但随后的5个月内汪某与房地产公司存在着事实劳动关系 ③解决与用人单位劳动纠纷时,劳动仲裁与诉讼只能选择其一加以运用 ④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否则将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5.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今天,创业者除了满怀激情投身企业创办与经营,还需要具备一定法律常识。下列行为符合法律相关要求的是( ) ①按照规定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②必须依法诚信纳税,积极缴纳企业所得税 ③企业创办人可以根据需要直接变更企业经营活动的范围 ④除了电子商务经营者,其他应依法及时公示相关信息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6. 某淘宝商家在购物平台上销售一款电动颈椎按摩仪时,网页上显示其商品“正品保障,全网最低价,仅此一天。”小张看到后遂立马下单。小张收到货后发现该电动按摩仪无法正常充电,遂与该商家客服联系,要求退货退款,并赔偿自己的损失。对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商家没有全面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 ②该商家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③该商家涉嫌不正当竞争,损害了自身的商业信誉 ④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有关行政部门起诉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二、非选择题:共52分。 1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简要案情】2019年2月起,被告孙某以34000元的价格,将自己从网络购买、互换得到的4万余条含姓名、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的个人信息,通过微信、QQ等方式贩卖给刘某用于虚假的外汇业务推广。 【裁判结果】杭州互联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孙某在未取得众多不特定自然人同意的情况下,非法获取不特定主体个人信息,又非法出售牟利,侵害了承载在不特定社会主体个人信息之上的公共信息安全利益。遂判决孙某按照侵权行为所获利益支付公共利益损害赔偿款34000元,并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你对人民法院这一裁判结果的认识。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林某(男)和张某(女)经人介绍相识,于2022年6月28日登记结婚。2023年12月,林某向张某坦白其患有艾滋病多年,并且长期吃药。2024年1月20日,张某被迫人工终止妊娠。2024年4月,张某提起诉讼要求宣告婚姻无效。诉讼中,张某明确若婚姻无效不能成立,则请求判决离婚,对此,林某亦无异议。为减少当事人讼累,人民法院一并予以处理。 某校学生在法律课堂上围绕本案展开讨论,发表了以下观点: 主体 甲 乙 丙 观点 林某患有重大疾病,但未在结婚登记前告知张某,违背诚信原则,婚姻无效 张某被迫人工终止妊娠后未满6个月,自己无权提出离婚 调解是法院受理离婚案件的前置程序,张某在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前必须先接受调解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请分别对甲乙丙三位同学的观点加以评析。 1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06年宋某入职A公司,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经协商变动宋某的工作岗位。2015年起,A公司持续亏损。2020年7月,A公司调整组织架构,取消宋某所在部门,将部门工作内容外包给第三方。A公司向宋某发出《调岗通知书》,载明调岗后工资待遇不变,职务与之前相当。宋某拒绝去新岗位报到,理由是未与其协商、该岗位与之前工作内容不一致等。2020年8月,A公司再次通知调岗,并说明可安排人对其进行培训。宋某仍然拒绝并采取拍桌子等激烈方式进行争吵。后A公司以宋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通知公司工会后与宋某解除劳动关系。宋某遂提起劳动仲裁,仲裁委员会认为公司与宋某解除劳动关系合法。宋某对仲裁结果不服,诉至法院,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人民法院是否支持宋某诉讼请求请说明理由。 20.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4年1月1日,“十年磨一剑”的一部行政法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出台的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其中专门强调了监护人的责任。“父母者,人之本也。”作为家长,更要负好首要责任,自觉承担起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第一守护者”这一重任。 (1)结合材料,运用“育小职责大”知识,谈谈在家庭教育中,父母如何负好首要责任,自觉承担起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第一守护者”这一重任。 (2)为加大《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宣传力度,某校高二学生准备组织一次以主题为“与法同行守护成长”的普法嘉年华活动,请你为此撰写一份活动方案。 要求:主题鲜明,活动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写明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字数在200字左右。 第1页/共1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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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解析:河北省沧州市运东四县2024-2025学年高二下学期3月月考政治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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