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5.1 家和万事兴
【目标任务】
课程标准
核心素养目标
重难点
1.了解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2.培养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自觉孝敬父母的意识;
3.针对虐待、遗弃、家庭暴力等问题,学会运用规范家庭关系的法律条款,提高运用法律保障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能力。
1.政治认同:家庭关系既需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家庭美德的引领,又要落实全面依法治国。
2.科学精神:全面认识家长对孩子进行教育既是权利又是义务,明确孩子健康成长离不开正常的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3.法治意识:用法律规范家庭关系与家庭成员的行为,追求家庭幸福,在此基础上实现社会和谐。
4.公共参与:学会运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内容维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
重点: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难点: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利弊
【课前预习】(阅读教材P42—P45,标记勾画)
(一)育小职责大
1、家庭中的亲属关系
2、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3、父母的权利
(二)敬老是义务
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3、家庭失和现象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问题思考】
1、 假如父母离婚,还需要抚养、教育、保护子女吗?
2、父母对子女进行教育和抚养的义务是否是无条件的 ?
3、生父母需要对非婚生子女负责吗?
4、 假如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谁来监护?
5、 成年子女能不能因为达成《老人分包赡养协议》也就是你养爸我养妈,而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6、成年子女能否以放弃继承权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课中探究】(根据议学情境,完成议学任务;先自主思考,小组进行有针对性讨论,重难点问题深化探究)
总议题:家和万事兴
议题一:育小职责大
议学情境1:教材42页 探究与分享
◆中学生小飞在学校与同学打架,把同学打伤,需要赔偿1万元的医疗费。小飞的父母以事情发生在学校为由拒绝赔偿。
◆父母离婚后,小芙跟随母亲生活。父亲一直希望探望小芙,但母亲以父亲探望不利于自己管教孩子为由予以拒绝。母亲要求父亲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父亲则以母亲长期阻止他探望孩子为由拒绝支付。
议学任务:上述情形中家长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议题二:敬老是义务
议学情境2:教材44页 探究与分享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老年人赡养案件。法官当庭判决女儿马某除了支付父亲一定的经济补偿费,还要在判决生效当月起,每两个月至少前往父亲居住处看望问候一次。
议学任务:查阅“常回家看看”条款,思考赡养的含义。
【归纳总结】
【课后练习】
1.姚某和妻子王某离婚,女儿芳芳随母亲生活。芳芳考入大学后每年学费及住宿费需5600元,要求父亲姚某支付,但姚某以芳芳已满18周岁为由拒绝支付。为此,王某提出要芳芳改姓王。本案中( )
①姚某不再具有支付芳芳大学费用的法定义务
②是否改姓应由芳芳自己决定
③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因父母离婚而部分消除
④姚某未尽到抚养子女的义务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2.小军随改嫁的母亲到继父家生活。因家庭困难,继父让读初二的小军退学,外出打工贴补家用。小军继父的行为是违法的,因为( )
①继父母无权对继子女的生活进行安排
②父母有抚养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③小军受继父抚养,他们之间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规定
④父母不得遗弃未成年子女,否则要承担刑事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③④ D.②③
3.甲乙所生的儿子丙今年刚满8周岁,他十分淘气,在上学的路上因女同学不给他玩电子词典,便气恼地把电子词典抢过来摔坏。该电子词典价值人民币800元。对于丙给女同学造成的财产损失,正确的处理意见是( )
A.由甲乙赔偿 B.由丙和女同学共同承担
C.由学校赔偿 D.由甲乙和女同学的监护人共同承担
4.王某的儿子爱打游戏又不听管教,王某便在墙上分别贴上写有“打游戏”“看电视”的两张纸,要求儿子对着“打游戏”的纸打10分钟,盯着“看电视”的纸看10分钟。本案例中,王某的做法( )
①属于家庭冷暴力,不利于子女成长
②履行了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③行使了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权利
④是对子女进行合理惩戒的体现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在家庭成员间的各申关系中,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最为密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赠养义务。 赠养父母,要求成年子女( )
①满足父母的各种要求
②给予父母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
③在经济上供养父母
④对父或者母再婚要严格管控以防其受骗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知识拓展】
1.关于抚养的情况
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但是,对以下情况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
(1)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2. (1)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
(2)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3.父母对子女进行教育和抚养的义务是否是无条件的?
(1)父母对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则是有条件的、相对的。父母对成年子女一般是没有抚养义务的,但是对丧失劳动能力、尚在读的、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
(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是无条件的、强制性的义务,不受夫妻关系影响,无论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抑或夫妻感情不和而离婚,都不可免除父母的抚养义务。
4.《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八条【常回家看看】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5.我国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而且这种义务是无条件的。
成年子女不能因为老人再婚而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成年子女不能因为达成《老人分包赡养协议》也就是你养爸我养妈,而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协议无效)
成年子女不能因为父亲或者母亲离婚,一方对自己没有尽父亲或者母亲的义务,他们的一些错误的做法给子女造成心灵上的伤害而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成年子女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继承遗产是子女的权利,赡养老人是子女的义务,权利可以放弃,但义务必须履行。)
成年子女不能因老人没照顾孙子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成年子女不能因是养子女、继子女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6.正确理解家庭暴力、虐待、遗弃
家庭暴力:一次或短期的殴打、捆绑等行为可以构成家庭暴力,但不一定构成虐待,在表现方式上主要是肉体上的摧残。(养成习惯的暴力就是虐待。)
虐待:最基本特征:持续性和经常性,在表现方式上主要是进行肉体上的摧残或精神上的折磨。
遗弃:是指有义务扶(抚)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而拒绝扶(抚)养的行为。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