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有这样一个存在,它像是风雨中的一把雨伞。黑夜里的一盏明灯,混沌中的一声钟鸣。他可以在你的生活中保护你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可以在你前进的道路上指引方向,可以在你接近禁区红线时敲响警钟,可以在你孤军奋战时成为你最坚强的后盾。他就是法律。法制是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汇聚了13亿中国人共同愿景的矢志追求。全面依法治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坚实保障。学习宪法,遵守法律,让我们一起挥法律之利剑,守正义之天平,筑和谐之社会。
依法履行义务
第二单元理解权利义务
01
02
03
04
为什么要履行法定义务?
违反法定义务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学习导航
如何履行法定义务?
第一篇章
行:法定义务须履行
活动1 自愿 VS 索要
1.你觉得归还失物,能否要报酬?
2.情境二中谁对谁错?并说明理由。
在什么情况下,失主应该向拾得人支付一定的报酬?
李先生在淘宝网购了一部手机,在取快递返回途中丢失,被张三拾得,李先生得知后要求张三归还,但是张三拒绝归还零食快递,并失主使用暴力行为和言语辱骂来威胁李先生,要求李先生支付酬金。
法条链接:
失主发布悬赏公告时,以及失主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支付报酬。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生活中常见的法定义务
依法纳税
依法服兵役
保守国家秘密
接受义务教育
保护野生动物
维护国家安全
遵守交通规则
促进民族团结
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
故意伤害
非法拘禁
未成年禁止进入网吧
酒后驾驶
侵犯他人名誉权
盗 窃
生活中常见的禁止行为
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
①法定义务是由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具有强制性。
②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是公民不可推卸的责任。
知识小结:为什么法定义务必须履行?p57
①法律要求做的 !
②法律禁止做的 !
坚决不做
必须去做
努力
尽量
NO
NO
知识小结:如何履行法定义务?(P57)
时事链接:AI换脸
随着AI技术发展,AI换脸图片和视频成为热门现象,娱乐之余,让人真假莫辨,风险与困扰也不少。
近两年,互联网上不仅有人随意兜售AI合成软件,“手把手教学”,使得制作生成AI“克隆人”视频的技术成了一门生意。还有人利用知名人士视频和声音AI合成新的视频,发在短视频平台上用来卖货。更有甚者,滥用AI换脸技术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AI合成技术亟待加强监管。多位受访专家建议,完善立法,明确定义深度合成技术的应用范围和法律边界,细化平台、技术提供商、内容制作者及用户的法律责任。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公布
第三篇章
思:违反须担责
2025年1月20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对樊维秋执行死刑。
某省一对夫妇因拒不履行送子女入学义务强行带子女去工作,被当地乡政府告上法庭。
违反法定义务
不作为:没有实施法律要求做的的行为
违反义务需担责
作为:实施了法律禁止的行为
违反法定义务的表现:在社会生活中,公民实施了法律禁止的行为,或者没有实施法律要求做的行为,都是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P57
生活中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
不赡养老人
非法走私
贩卖毒品
偷税漏税
不让孩子上学
遗弃孩子
实施诈骗
开设赌场
吸食毒品
泄露国家秘密
酒后驾车
偷窃
违反法定义务需要承担的责任
A:小陈编造谣言诋毁同事,同事诉诸法律。法院依据《民法典》要求小陈给同事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停止侵害。
B:魏某驾车没有按照规定停放车辆,交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做出了罚款200元的处罚。
C:张三因入室盗窃5万元,法院依据《刑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两年的处罚。
民事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行政违法行为承担行政责任
刑事违法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行政拘留等
刑罚处罚: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知识小结:违反法定义务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①违反法定义务,必须依法承担相应责任。P57
②公民违反民事法律,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p59
③违反行政法律,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p59
④违反刑事法律,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p59
第二篇章
明:权利义务关系
2025年1月,李先生在来分期平台上购买了一双金额为480元的匡威球鞋,分9期每期还款57.49元,共计517.23元。到货后李先生发现鞋体、品牌标志与正品存在明显差异,经识货APP鉴定后,发现其是一双高仿假冒鞋。
李先生于是致电来分期客服要求换货,客服回复需要该鞋子的专柜鉴定报告才可认定其真假。
活动3:阅读材料,辨析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思考:1.请你结合该事件分析,你支持谁?请说明理由。
2.如果你是李先生,你会怎么做?(3mins)
知识小结: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关系?P54
①关系统一: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促进权利的实现。
②主体统一: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任何公民享有权利,同时必须履行义务。
③内容统一:公民的某些权利同时也是义务。如劳动、受教育。
知识小结:如何正确对待权利和义务的关系?P55
①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任何公民既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也不应只承担义务而不享受权利。
②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意识,依法行使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自觉履行法定的义务。
考考你:权利和义务之关系
权利
义务
A
权利
义务
权利
义务
B
权利义务
C
权利
义务
D
义务
权利
E
请你判断以下关于权利和义务的观点是否正确
1.权利即义务,义务即权利。
×
2.权利和义务是可以分割的。×
3.享有权利比履行义务更重要。 ×
4.享有多少权利就履行多少义务。×
5.权利和义务都是可以放弃的。×
课堂小结
01
02
03
权利义务相统一
权利义务的关系、要求
法定义务须履行
原因、要求
违反义务须担责
依据法律,承担责任
课堂练习
1.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所享有的广泛权利和自由,这为我们追求有尊严的生活、实现人生幸福提供了保障。下列行为属于行使公民权利的是( )
A.王明发现有可疑人员偷拍军事基地马上报警
B.程凯积极应召入伍,肩负起保卫国家的重任
C.张丽通过手机上的个人所得税APP缴纳个税
D.王小莹将家传文物赠予当地博物馆用作展览
D
2.湖北沙洋县自愿应征入伍人员张某因拒服兵役,受到以下处罚:撤销张某义务兵的优待,处以34584元的罚款,并且终身不得考编考公、不得入党;两年之内不能出国、不得升学,不能以法人资质经商,不能享有贷款优惠。这启示我们( )
①依法服兵役是公民的法定义务 ②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对立
③法律要求做的事情必须要去做 ④拒服兵役应给予刑罚处罚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B
3. “民以食为天”,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成都平原作为全国的产粮宝地之一,积极实施“退林还耕”政策,建设高水平“天府粮仓”,努力守好耕地保护红线,筑牢粮食安全底线。这说明( )
①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
②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就能确保国家安全
③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④维护国家安全需要公民树立安全意识
A. ①②③ B. ①②④ C. ①③④ D. ②③④
C
下图漫画表明了( )
A.权利和义务完全对等
B.公民义务由法律规定
C.行使权利要依照程序
D.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
D
下节课见
Lavf58.12.100
$$巴南区的市民郑女士也是丢了东西,但是她的心情恰恰相反,她是前几天在超市丢了手机,经过几天的苦苦寻找,手机终于失而复得。按理说他应当高兴,然而郑女士内心却感到非常别扭,一点也高兴不起来。我觉得应该拾金不昧,而不是那种非法侵占,利用这种进行一个不当得利。你现在是啥子感受?很恼火噻,很满意噻。郑女士说,丢失的手机是苹果14价值14000多元,由于手机内保存众多资料,当时他非常着急,立即开启手机定位4处寻找,经过几天的苦苦追寻,丢失的手机终于有了下落。奶奶跟他一定走,一直走,他他在走,然后我也在走,然后我都我都怕跑不赢噻,万一是个男娃的,我就带着我朋友一路的。原来,一位大妈在超市里捡到了郑女士的手机,但当郑女士和朋友赶到大妈所在小区想拿回手机时,却遇到了麻烦。因为我钱就不会把她放。捡的那个是非法侵占。这大伙都晓得你报警马上进。不是报不报警,你报报不是姐姐那个真的,你你你简单的就拿给我们就是了哈他那个手机肯定是要拿给我们的。手链拿起去,刚刚还是我们小区的人捡了,要管一两万,都是那个我没法给警察,我就报警的,他这个钱了,就啷个办嘛嘛。郑女士说,大妈现场索要1000元好处费,否则不给手机。由于双方一直僵持,迫于无奈,郑女士的朋友只得转账,最终才拿回了手机。那你还给他,回头我看了,他请到的那出去搞快去,搞快去,他又不愿意。当时1000块钱,我说我将就了1000块钱,我说拿给他他把手机拿出来,他还有点不愿意的去商量那喝酒。自己丢失的手机虽然拿回来了,但郑女士始终感到无法接受。我按照我的习惯,我肯定会给他买东西,比如说买件车厘子,或者给他包个小红包啊哈对不对?然后再比如说或者是给他做个经期,我觉得都可以。你要求我来做,跟我愿意去做,他是两码事情。这种行为和性质他给人的感觉还是不一样的。由于没有联系方式,也不清楚大妈的具体住址,记者没能与大妈取得联系。捡拾他人物品索要酬劳,这样的做法合理吗?记者咨询了630法律服务团的杜江勇律师。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把拾到的财物交还失主或有关部门,一直被视为每个人应尽的义务和基本的行为规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拾得人有权要求失主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但并没有明确规定可以索要额外的好处费。也就是说,如果失主愿意支付一定的报酬,这是被法律认可的,但如果失主不愿意支付,使得人也不能够强制要求。建议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双方都应该保持理性和平等的态度,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提醒大家,我们要做好事,做好人,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目前,郑女士也将情况向警方进行了反映,同时也考虑通过司法途径寻求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