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课件-2024-2025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5-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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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供

内容正文:

高中政治学什么? 法律 与 生活 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劳动法 诉讼法 全书逻辑 第 一课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1.1 3 学 习导航 1.什么是民法?民法典的施行有何意义?P2-3 2.什么是民事法律关系,其三要素各自的含义是什么?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是怎样的?P3-4 3.法治与德治关系在我国民法中是如何得以体现的?P5 4.什么是民法基本原则?确定民法基本原则的原因是什么?民法确立了哪些基本原则?P6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壹 5 合 作 探 究 思考:民法是什么样的法律?民法与我们的关系?民法典颁布有何意义? 民法典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狭义的民法是指民法典;广义的民法则包含民法典和其他民事单行法律。 1.民法典地位及作用 ①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民法在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就业创业无不需要民法的规范; P2 ②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能够更好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 ③民法典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P3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民法的调整范围 主体 内容 注意: ① 民法调整的主体法律地位平等,主体地位不平等不适用民法;没有领导和服从、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② 民法调整的内容是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不调整其他关系(例如行政关系、劳动关系、刑事法律关系)。 *国家机关行使公权力,如收税、罚款,则不属于民法调整范畴。 *国家机关作为平等主体参与民事活动时,则属于民法调整范畴。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如下: 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 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 特别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等 公立学校、 公立医院等 政府机关、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自然人:生物学意义上的人。 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你 我 他) 注意 法人不是“人”而是“组织” 名词点击 10 民事 法律 关系 财产关系 人身关系 物权、债权、知识产权 借贷、继承、转让、赠与等 财产所有 财产转移 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等人格利益 配偶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等等 人格关系 身份关系 (1)含义:由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3.民事法律关系 注意:其他关系 如:恋爱关系、好意施惠关系、行政关系、劳动关系、犯罪(刑事法律关系)不调整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当堂检测:分别属于什么关系?下列情形中适合民法调整吗? 1.刘某与前妻因为离婚产生的财产纠纷。 2.小米在微信朋友圈辱骂班上某同学。 3.某政府因未能及时偿还银行贷款被银行起诉到法院。 4.刘某因邮件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与快递公司产生的纠纷。 5.甲公司的生产部门与公司签订了生产责任状。 6.丙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 7.小张许诺女友求职成功就带其出国旅游。 √财产关系 √人身关系(名誉) √财产关系(借贷) √财产关系(买卖) ×劳动关系 ×行政关系 ×恋爱关系 方法技巧:判断属不属于民法调整范围可用排除法,排除不平等的关系,比如由行政法与刑法调整的关系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 含义: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①民事主体: 类型: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自然人分类:自然人根据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3.民事法律关系 13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②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精神病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③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精神病人) 注意: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注意: ①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②进行的纯获利益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③实施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后有效。 注意: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行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②实施纯获利益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知识补充 民事权利:是指民法赋予的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特定利益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是一种事实,要通过参与民事活动才能获得)如:支配自己财产的权利;保护自己肖像权、健康权、隐私权等) 民事义务:是指民事主体为满足民事权利所保护的利益而依法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例:不能高空抛物;不能盗取别人财产;不能侵犯别人肖像权。)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有没有资格 →自然人从出生始到死亡止)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有没有能力→受年龄、智力限制) 概念区分 注意: 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资格,而不是实际的权利,它是民事主体获得民事权利的前提。自然人要想以自己的行为独立参加民事法律关系,还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条件,所有的自然人都有民事权利能力,但不一定都有民事行为能力 【易混易错】 民法规定的享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只有自然人和法人两种(x )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1.7岁的小学生小美意外获得其舅舅赠予的一套房产 下列获利情形是否有效?为什么? 2.72岁的王某常年患有老年痴呆,他的大女儿以照顾老人为由,哄骗王某在起草好的遗嘱上签字,获得王某的全部财产。 小美仅7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行为可其由法定代理人如小美的父母代理实施。 王某常年患有老年痴呆,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实施纯获利益法律行为无效。 3.某短视频平台主播向其粉丝索要“打赏”。中学生小明在不足两个月的时间里,将妈妈微信钱包中的10万元陆续转账给该主播。 小明未满18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父母可以通过法律渠道追回钱款 4.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初一学生小明用自己的压岁钱买了一根价值5元的冰淇淋。 小明虽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他可以独立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小明已年满17周岁,因家庭困难辍学进城打工,每月有3000元的收入。根据我国民法的相关规定,小明应被认定为何种民事行为能力人?( )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B.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D.既可认定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又可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解析】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小明已年满17周岁,且每月有3000元的收入,因此小明应被认定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B符合题意。 B 习 题 演 练 A.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静态) D.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B.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动态,财产流转关系,具体行为) C.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前不久北京快侦、快速、快判了一起制作盗版“冰墩墩”、“雪容融”玩偶案,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上海市也查处了两家违规使用“冰墩墩”形象的蛋糕店,对侵权行为一律“零容忍”。 压岁钱归孩子所有。 压岁钱借给同学,按时如约归还。 在某斗殴案件审理中,法院判决:被告人宁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六个月。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剪影1:在某离婚财产纠纷中,法院判决:某房产归女方所有。 剪影2:在赵某与王某的债权纠纷中,法院判决: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归还原告借款。 剪影3:在某商标使用纠纷中,法院判决:判决生效之日起甲公司立即停止使用乙公司的注册商标,并连带赔偿乙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 剪影4:在某斗殴案件审理中,法院判决:被告人宁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六个月。 谈谈你对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认识。 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 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习 题 演 练 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例如:消费者A欲向B购买一辆价值2000元的电动车 A的权利----获得电动车; 义务----支付2000元 B的权利----要求A付款2000元; 义务----提供电动车 提醒:履行民事义务是为了确保民事权利的实现,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二者不存在谁先谁后的问题。 (2)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20 张某21岁,在镇上的啤酒厂做临时工,每月有1500元的收入。为了上班方便,张某在镇上租了一间房。2020年7月份,张某欲花1 300元钱从李某处买一部某品牌二手手机,此事遭到了其父母的强烈反对,但张某还是买了下来。同年10月,张某因车祸死亡。随后,其父找到李某,认为他们之间的买卖无效,要求李某返还钱款,拿走手机。 ⑴结合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谈谈你对张某不顾父母反对购买二手 手机的行为看法。 ⑵分析张某的购买活动中买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此时张某21岁(已满18周岁),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经济活动不需要父母的监护,该购买行为是有效的。 ①民事主体:张某和李某。 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手机和1300元 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张某与李某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习 题 演 练 3 小林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捡到一只皮包,里面装有票据和现金。小林和父母商量后,准备第二天交给老师处理。当晚,电台播出一则寻物启事,失主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皮包,愿以500元酬谢。小林心想,自己捡到的皮包可能就是这位失主的。当小林准备把皮包归还失主时,他的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钱,可他觉得,如果收钱就不是拾金不昧了。 ♦请你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评析事例中小林及其父母的观点。 探究与分享 《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的返还】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七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点评 ⑴“拾金不昧”是指拾得他人物品不占为己有。它不仅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律义务。材料中小林准备把皮包归还失主的行为弘扬了传统美德,凸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符合道德层面的拾金不昧。 ⑵ 《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材料中的失主主动提出悬赏,领取遗失物时应按承诺支付给拾得者一定报酬。所以,小林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钱也是合法的。 (1)原因: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法中有德 ①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德中有法 ②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4、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2)体现: 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贰 25 孟某、江某夫妇决定为他们刚出生的女儿取名为“北燕南飞”,在为女儿申请办理户口登记时,却被当地公安机关以该姓名违背公序良俗为由拒绝办理。孟某认为其女儿享有姓名权,且父母有为子女取名的自由。有人则认为,这种取名方法不带有父母任何一方姓氏,过于任性,与习惯做法不符,不应提倡。 ♦结合生活中通常的取名方法,讨论案例中的取名行为是否合理合法,并说明理由。 合 作 探 究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我国没有姓“北”的,也没有复姓“北燕”的,所以这样起名不符合“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起名字首先你要决定姓什么,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民法典》又增加了可以去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比如,起名字可以姓奶奶的姓氏或者姓姥姥的姓氏,这都是可以的。除此以外,如果是你亲生父母以外的抚养人把你抚养大的,还可以选取实际抚养人的姓氏。 点评: 1.民法基本原则的内涵 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 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2.民法确定基本原则的原因 (1)社会成员的私人利益之间以及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形成各种利益冲突。 (2)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28 (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平等原则是民法的前提和基础,是民法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主要标志。 (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3)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诚信原则作为民法最为重要的基本原则,被称为民法的“帝王条款”。) (5)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6)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3.民法的基本原则 30 民法典第四条规定:“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第十四条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第一千零五十五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干涉。 第1076条第1款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一千一百零四条规定:“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1.以顾客摸过衣服为由强迫购买。 2.李某以离婚后孩子改随母姓为由,拒绝向未成年儿子支付抚养费。 3.某老板在招工合同中写着“发生工伤或死亡概不负责”。 4.工厂距离居民区太近,引发嗓声污染和灰尘污染。 5.某饭店门口竖着“农民工恕不接待”的牌子,拒绝农民工就餐。 6.某男子隐瞒患有重大疾病,与女方进行结婚登记。 自愿 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公平 绿色 平等 诚信 思考:以下案例违反了民法的什么基本原则? 习 题 演 练 Lavf58.20.100 Packed by Bilibili XCoder v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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