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2.1 保障各类物权
“5+2”发展课堂
问题导学
自主思考
合作探究
交流展示
反思评价
1为什么这座房子迟迟拆不了?这涉及到哪些权利?
2为什么最终能拆除?
导
►
2023年11月14日,曾经闻名全国的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小冈官堂村“最牛挡道钉子楼”终于迎来它的终局——被实施拆除。
据悉,该别墅征拆户提出过高的补偿诉求,导致多年来难以达成共识完成签约。有村民表示,这几年来,由于钉子楼挡道,该地段经常交通堵塞,不时有交通事故发生,大家都不胜其扰,而终于盼来了钉子楼拆除。有路过的司机说,这栋楼多年来得不到解决,由于楼在路中,每次经过都要非常小心绕行,可以说钉子楼严重影响了交通和市容,而随着钉子楼的拆除,将还原城市道路的本来面目,以后开车经过也不会再有心理压力。。
“5+2”发展课堂
记者了解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有关单位对未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依法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并采用现场、留置、邮寄、公告等方式先后10次向征拆户送达法律文书,征拆户在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内均未提出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有关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人民政府责令交出土地;经催告后仍拒不交地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区政府在履行催告义务后,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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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预习
01
02
03
所有权的含义、分类、对象、取得方式?
他物权含义、分类?
财产权的种类?
物权的类型、原则?
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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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产制度 p12 第一段
1.含义:财产制度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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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
②
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③
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2.保护财产权的意义
p12第一段
(一)财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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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①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③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公民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要给予补偿。
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3.保护财产权措施 p12第二段
(一)财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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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1)财产权含义: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4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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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权
知识产权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股权
债权
物权
他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所有权
(自物权)
: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他物权。p13二段
01
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虽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具有固定、耐久、保值增值等特征)房子、树木。
不动产
02
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存折、书籍、床、汽车
动 产
物
(1)物权(含义)
(2)物权基本原则:
A.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有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P13二段
B.物权平等保护原则::民法典规定了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P13四段
排他:不受他人干涉。
物权的基本原则
(2).物权
①
①
4财产权
所有权
他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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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动产 不动产
教材
手机
自行车
学校的房子
房子下面的土地
校园的树木
仓库里的木材
下列物品哪些是动产?哪些是不动产?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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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XXXX迁改工程项目建设需要,需对片区规划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实施征收。老张是该片区居民,其农村宅基地和闲置已久的承包地恰巧都被征收,但老张自认为土地是归自己所有,拒不配合,索取高额征地拆迁费,做起了钉子户。
老张后经其儿子劝解后,终于意识到自身错误,同意配合政府工作签字。张某家因房屋拆迁,承包地、宅基地被征收,获得了合理补偿金。不久张某带着拆迁款,到城里看中了一套商品房,张某按合同支付了房款,但未办理不动产登记。
老张还在手机专卖店以5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部5G手机,并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任务1】:1老张是否具有宅基地与承包地的所有权?什么是所有权?
2老张是否具有商品房与该5G手机的所有权?应如何取得所有权?
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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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老张不具有宅基地与承包地的所有权,有他物权
2老张具有5G手机的所有权,但不具有商品房的所有权。老张没办理房屋过户
①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商品房)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②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5G手机)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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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有权
(1)含义和类型
①含义: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权能 含义 举例
占有 实际管领或控制 老王购得商品房一套,房屋已交付给他控制
使用 运用 老王将此套房装修后自住或出租
收益 取得经济效益 老王收取出租房屋的租金
处分 处置(消费、转让) 老王将此房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等
②类型:国家所有(全民所有)(文物、河流、矿藏等)、集体所有(农村土地等)、私人所有(房子、车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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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取得方式
①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
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②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二).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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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不动产所有权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的几种特殊情形:
①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②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
③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所有不动产所有权都需要经登记才能发生效力吗?
【特别提醒】对于动产,一般是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但机动车、航空器、船舶等虽然属于动产,但由于价值较大,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
所有动产所有权都不需要产权登记,只要交付完成,就发生效力。这种观点对吗?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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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取得的条件:
受让人(买家)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出于善意;
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案例】
甲出差托付乙保管其电动车,在甲出差期间,乙把电动车卖给了丙,而丙事前并不知道乙没有处置权,而且以合理的价格构成交易。
拓展延伸:怎样理解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财产占有人,将其占有的财产转让给第三人,受让人(买家)在取得该财产时系出于善意(在不知情情况下,合法交易并支付相应价格),即依法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原财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的制度。(但是遗失物、赃物、埋藏物、失散的动物等脱离物不适合善意取得制度。)
提示 ①电脑属于动产,此类动产所有权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②根据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尽管商品的卖方并不是真正所有权人,买方如果是善意与之交易,并且支付了相应价格,则同样能够取得该动产所有权。
③由于该电脑是赃物,且小陈以过低的价格获得,并不适用动产善意取得,小陈不能取得电脑所有权。
陈某在电子市场碰到一男子,该男子称有一台全新的笔记本电脑,准备以目前市价的三折出售。陈某到其住处,付钱后取走电脑。三个月后,警察找上门来,原来该男子是一盗窃团伙成员,电脑是其行窃所得。警察要将电脑作为赃物扣押,陈某不同意。
思考:陈某是否可以善意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请说明理由。
【拓展】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买方在不知情情况下,合法交易并支付相应价格,同样取得动产的所有权。(但是遗失物、赃物、埋藏物等不适合善意取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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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因急需资金,通过书面协议将自己的某品牌汽车以15万元的低价转让给周某约定15天之后交付。但在交付之前,赵某又将该车以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不知情的蒋某,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根据我国法律,在这种情况下,该汽车的所有权属于 ( )
A.蒋某 B.周某 C.赵某 D.三人共有
[解析] 本案中,机动车虽然属于动产,但由于价值较大,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在本案中,蒋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得该车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所以该车的所有权应该属于蒋某, A正确。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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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因财产属性的差异而有所不同。有些财产产权的取得、变更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有的则不需要。下列财产中,所有权变更不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是( )
A.别墅 B.私人飞机 C.家用电器 D.豪华游艇
对点训练
C
2.在一次聚会上,张某发现刘某的手机是自己不久前丢失的。事实是,该手机是王某在公交车上捡到后卖给刘某的,交易时刘某对此并不知情。据此,我们可判定( )
A.王某应承担道义责任,但不需承担法律责任
B.刘某属于善意第三人,已取得该手机所有权
C.张某是手机所有权人,可请求刘某归还手机
D.刘某应归还张某手机,张某须返还刘某购机款
C
【解析】王某在公交车上捡到张某的手机,应该承担归还失主或交给相关单位的法律责任,排除A。对于遗失物不适用于善意第三人,排除B。张某是手机所有权人,可请求刘某归还手机,故C入选。刘某应归还张某手机,张某没有必要返还刘某购机款,返还购机款应该由王某承担,故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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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提升】 2019年7月,妻子陶某背着丈夫李某,借用哥哥陶某某的名义在市区买了一栋房子,房产证写的是哥哥陶某某的名字。没想到一年后哥嫂闹离婚,陶某的嫂子竟然要分割这栋房子。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2020年8月1日,陶某诉至法院。
【任务2】讨论并分享:1.房产所有权该归谁?理由是什么?
2.陶某的嫂子有权分割这栋房子吗?理由是什么?
(1)房产所有权的取得不是取决于购买和房款的支付,而是取决于依法进行房产登记。房产证写的是陶某某的名字,就意味着房产所有权归陶某某。
(2)房产登记在哥哥陶某某名下,在法律上哥哥陶某某是该房子的所有权人;由于该房产在陶某某婚姻存续期间取得,在法律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陶某的嫂子有权参与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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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老伯因感激保姆张某多年来对自己的精心照料,不顾其儿子小贾的反对,将自已居住的一套房产赠与张某,并办理了公证,但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不久,为阻止保姆张某拿到房产,小贾从家中偷出相关证件,将该套房产以80万元的市场价卖给了不知情的李某,并协助他办理了过户手续。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贾老伯有无权利将此套房产赠与保姆?请说明理由。
(2)指出该房产所有权的最后归属,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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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发展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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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共有财产
在生活中,可能由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
例如: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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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汪的家在农村,后因父母进城开饭馆,他跟着到城里上学。为生活方便,他家在城里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农村老家还有自家宅基地上三间自建房和两亩承包地。当地县政府要修公路,需要征收沿途的农村土地,其中包括小汪家的自建房和承包地。
【任务3】1上述情形中,小汪家享有哪些财产权利?
2小汪家是否有权要求获得相应补偿,为什么?
对饭馆、商品房、自建房的所有权,对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他物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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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发展课堂
①商品房和农村老家的三间房的所有权
②商品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③老家的宅基地使用权
④土地承包经营权
——所有权
(1)小汪家享有哪些财产权利?
(2)小汪家是否有权要求获得相应补偿,为什么?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小汪家可以获得相应的占用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补偿。
(用益物权)
——他物权
展
►
“5+2”发展课堂
1.他物权
(1)含义:所有权之外的物权。
(2)类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3)实质: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分别对应的是物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4)意义:充分发挥不动产与动产的价值,做到物尽其用。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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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含义:
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区分所有权)
2、用益物权——对应物的使用价值
⑵主要内容: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
【温馨提示】
用益物权不是所有权,而是一种他物权,即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物享有的以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
其基本特征是:没有所有权;不能完全处分;以利用物的使用价值为目的;以占有为条件。
“5+2”发展课堂
主体 权利内涵 法律保护
土地承包
经营权 农民 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土地承包法》核心就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
使用权 农民 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建设用地
使用权 权利人 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特别提示】
①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建造在该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②《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③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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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含义
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3、担保物权——对应物的交换价值
①抵押权: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②质权: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另外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也可以进行质押担保。
(2)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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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练】甲、乙(均为某村村民)订立借款合同一份,作如下约定:甲借给乙10万元,乙交付甲一件做工精美的黄金饰品作担保,3年内乙归还本金和利息,甲归还该饰品,如乙无力还款,则该饰品归甲所有。3年后,乙没有按期还款乙想给女儿置办嫁妆,想将饰品要回,甲拒绝,声称已经赠给姐姐,乙故以侵犯饰品所有权的名义将其告上法庭。
关于此案,法院应该作何种判决?
答案 黄金饰品是动产,甲、乙借款合同是质押合同,质押物为乙交付给甲的饰品,将其作为债权的担保,合同成立。
乙没有按期还款,甲作为债权人有权将饰品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但不能占为己有。
所以法院应该判决乙尽快还清10万元债务,甲将饰品退还,或者甲可通过质押物品的处理优先受偿后,要求乙尽快清偿余下的债务金额。
“5+2”发展课堂
连一连
土地承包经营权
抵押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质押权
房子所有权
汽车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动产所有权
不动产所有权
所有权
他物权
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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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导图
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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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钱某因急需资金,通过书面协议将自己的某品牌汽车以20万元的低价转让给林某,林某付清20万后取走汽车,第二天钱某借口车辆故障开走车辆,又将该车以23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不知情的崔某,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根据我国法律,在这种情况下,该汽车的所有权属于( )
A.崔某 B.林某 C.钱某 D.三人共有
评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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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某无意中发现小区里一个12岁小孩王某手里有一套小当家水浒英雄卡,全套108张价值2 000元,张某让自己儿子用2 000元从小孩手里买到这套卡片。第二天王某母亲李某知道此事,要张某再追加5 000元否则归还卡片,张某不肯,李某便在小区业主大群里多次辱骂张某。本案中( )
①张某钱货两清获得卡片所有权
②李某侵犯了张某的荣誉权
③若张某追加5 000元将取得画作所有权
④李某侵犯了张某的人身权
A.①② B.③④ C.①④ D.②③
评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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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因不动产与动产而有所不同。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12岁小孩王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王某母亲李某知道此事,要张某再追加5 000元否则归还卡片,故若张某追加5 000元将取得画作所有权,排除①,③正确。张某不肯,李某便在小区业主大群里多次辱骂张某,李某侵犯了张某的名誉权而非荣誉权,②排除,④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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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为实现“住有所居”,民法典将居住权确定为一项法定用益物权。刘某和周某婚后在居住地共同建造了一处住房,女儿周某乙自出生后一直居住在此。周某乙离婚后,因没有地方居住便搬回娘家生活,并在其父周某生病期间悉心照料。周某在生前曾当着家人的面口头承诺,若周某乙没有地方居住时,可以住在家中。2021年,刘某认为周某乙的居住行为侵害了自己对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要求其搬离房屋,因调解不成,刘某遂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本案中周某乙是否需要搬离( )
A.无须搬离,因为她享有房屋的居住使用权
B.需要搬离,因为她不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C.无须搬离,因为她可以无限期使用该房屋
D.需要搬离,因为刘某享有对房屋支配的权利
评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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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民法典规定,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在本案中,周某乙享有该房屋的居住使用权,无须搬离,A符合题意。周某乙不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但享有该房屋的居住使用权,因此无须搬离,B不选。“周某在生前曾当着家人的面口头承诺,若周某乙没有地方居住时,可以住在家中”表明周某乙是有条件居住而不能无限期使用该房屋,C不选。该房屋是刘某和周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刘某无单独对房屋支配的权利,D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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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某3年前出国工作,将自己所有的一套商品房委托邻居张某出租。张某将房子租给了朋友郑某,并将租金据为己有。王某回国后,发现张某已将房屋以98万元的价格卖给了郑某,只因张某没有房产证才没有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王某将张某和郑某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张某与郑某之间的买卖行为无效,且张某在出租自己房屋期间所得租金归自己所有。
(1)什么是所有权?材料中这套房屋的所有权属于谁?
(2)你认为王某能胜诉吗?简要说明理由。
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此房屋的所有权属于王某。
王某能胜诉。
①王某是该房屋的权利人,而张某是受委托管理出租此房屋的人,张某出售此房屋是侵权行为。
②房屋是不动产,其所有权的变更必须通过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的产权登记来实现。案件中张某没有此房屋的产权证,不可能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将房产过户到郑某名下,张某与郑某关于此房屋的买卖行为是无效的。
③权利人可以凭借对物的所有权获得收益。王某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出租房屋所得租金理应归王某所有。
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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