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2025届高三政治二轮复习
专题十四 家庭婚姻与社会争议解决
高中思政教与学
高中思想政治课程结构(新课标)
必修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览、基础)
必修二《经济与社会》
必修三《政治与法治》
必修四《哲学与文化》
选必一《当代国际政治与经济》
选必二《法律与生活》
选必三《 逻辑与思维》
以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主线设计必修课程的整体框架(四个模块)
依循历史进程,讲述为何开创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选择性必修课程是必修课程的延展,与必修课程的实施相互配合、相互补充。
必修二三四依托必修一的基本原理,讲述如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模块融合
模块融合
模块 融合
模块融合
模块融合
模块 融合
(国际视野、公共参与)
(法治意识)
(科学精神)
2
目录
CONTENTS
一、课标考向
(课标、考情分析统计、备考指导)
二、知识重构
(大单元模块整合、知识结构梳理)
三、重难突破
(重难点知识突破、经典真题精讲)
四、热点探究
(时政热点探究、最新模拟题精练)
五、真题精研
(经典高考真题精析、巩固训练)
3
教材体系
法律
与
生活
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劳动法
诉讼法
法律与生活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依法受着处理纠纷
有效维护合法权益
《民法典》
的基础知识
婚姻与家庭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构成完整的民事法律权利与义务教学体系
劳动法律制度
市场经营法律制度
侧重人格权和财产权
侧重身份权
劳动者和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
依法维护民事主体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实现
全书逻辑框架的大思路
《法律与生活》重点掌握知识
人身权利(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
财产权利(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
违约责任(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
侵权责任(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惩罚性赔偿。)
相邻关系
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
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无效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反不正当竞争(①“搭便车”行为(也称“混淆行为”)②进行虚假宣传、制作虚假广告的行为)、
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
劳动仲裁与商事仲裁
举证原则: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PART ONE
课标考向
(课标、考情分析统计、备考指导)
01
7
《法律与生活》
家庭婚姻与社会争议解决(课程标准)
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
2.1熟知监护、抚养、赡养、扶养、继承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2.2理解婚姻法律关系,阐释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第四单元:社会争议解决
4.1识别人民调解等不同的调解方式,明确调解制度的特点和程序4.2列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经济仲裁等仲裁形式,明确仲裁制度的特点和程序
4.3解析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的特点和程序,说明不同诉讼中的举证规则,树立证据意识4.4概述公民的诉讼权利,熟悉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渠道
考点 考情
家和万事兴 2023·全国新课标·T41、2023湖南高考·T13、2020浙江1月选考,36、2024·湖南高考·T19、2024·重庆高考·T15
薪火相传有继承 2022·浙江·高考、2022·山东·高考、2023高考·江苏卷、2023·浙江6月高考·T26
2024·甘肃高考·T14、2024·安徽高考·T14、2024·湖北高考·T9、2024·浙江1月高考·T27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无
夫妻地位平等 2022高考·浙江卷、2021高考·浙江卷、2020·浙江·高考、2019高考·浙江卷、2024·山东高考·T14
认识调解与仲裁 2023·浙江6月高考·T26、2023·北京高考·T11、2023·山东高考·T15、2023·广东高考·T17、2024·北京高考·T10、2024·湖北高考·T20
2024·河北高考·T14、2024·江苏高考·T15、2024·天津高考·T16
解析三大诉讼 2023·湖南高考·T14、2020·浙江·高考、2021·浙江·高考、2023·浙江1月高考·T27、2022·浙江·高考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2023·浙江6月高考·T25、2024·福建高考·T19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2024·广东高考·T15、2024·浙江6月高考·T22、2024·江苏高考·T19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2023·辽宁高考·T14、2023·北京高考·T10、2021·浙江·高考、2024·甘肃高考·T18
(1)从命题内容上看,抚养关系中父母对子女的义务、赡养关系中的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家庭侵权;继承中——债的清偿、法定继承顺序、继承人的一些特殊规定、遗产的分配原则、遗嘱继承的效力、遗嘱和遗赠的区别、夫妻财产关系、仲裁和诉讼、法律援助、举证责任等相关内容是高考考查的重点
(2)从考查形式上看,选择题和非选择都有考查,案例分析类是考查的重点
(3)命题常常结合公民法律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现实生活中真实情境、公民法律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来进行考查
PART TWO
知识重构
(大单元模块整合、知识结构梳理)
02
10
社会争议解决
家庭婚姻与社会争议解决
家庭与
婚姻
家庭
婚姻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结婚的构成条件
离婚的条件与方式
夫妻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基本诉讼权利
基本程序
证据
纠纷解决方式
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
申请回避
上诉
管理受限范围
起诉与受理
开庭的程序
种类
举证责任
举证异同
民事举证
责任倒置
专题十四 家庭婚姻与社会争议解决
03
PART THREE
重难突破
(重难点知识突破、经典真题精讲)
12
核心考点一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专题十四 家庭婚姻与社会争议解决
核心考点二
珍惜婚姻关系
核心考点三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重难突破
核心考点三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珍惜婚姻关系
法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保护、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具有同等法律地位
家庭生活
法律守护
家庭与婚姻
家和万事兴
薪火相传有继承
育小职责大
敬老是义务
法宝继承有顺序
遗嘱继承重意愿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夫妻地位平等
珍惜婚姻
离婚要慎重
平等的人身关系
平等的财产关系
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
遗嘱继承的特点;遗嘱的种类;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结婚的法定程序
离婚的方式:协议离婚、裁判离婚;
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关系平等的表现;
夫妻财产关系的分类;夫妻财产关系的处置方式
物质上的赡养扶助;精神上的关心照料;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遗嘱继承的要求
结婚的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
离婚的情形
14
课标内容 考查指向
熟知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必备知识:育小责任与敬老义务、继承。
关键能力:辨识家庭成员权利和义务关系,理解民法典等法律为家庭成员权利义务关系确立准则的意义,并能结合事例,分析说明正确履行赡养义务,正确处理遗产继承。
学科素养:培养依法维护权益和自觉孝敬父母的意识;依法处理个人合法财产,维护整个家庭的和睦。
核心价值:坚持法律至上,能够运用法律维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考点 考情
家和万事兴 2023·全国新课标·T41、2023湖南高考·T13
2020浙江1月选考,36、2024·湖南高考·T19、2024·重庆高考·T15
薪火相传有继承 2022·浙江·高考、2022·山东·高考、2023高考·江苏卷、2023·浙江6月高考·T26、2024·甘肃高考·T14、2024·安徽高考·T14、2024·湖北高考·T9、2024·浙江1月高考·T27
(1)从命题内容上看,抚养关系中父母对子女的义务、赡养关系中的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家庭侵权;继承中——债的清偿、法定继承顺序、继承人的一些特殊规定、遗产的分配原则、遗嘱继承的效力、遗嘱和遗赠的区别等相关内容是高考考查的重点
(2)从考查形式上看,选择题和非选择都有考查,案例分析类是考查的重点
(3)命题常常结合公民法律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来进行考查
15
重难突破
一、育小职责大
1.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
(2)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
2.父母的权利
(1)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2)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知识拓展】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与婚生子女一样 ◆养子女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二、敬老是义务
1.成年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
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
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1)内涵: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2)意义: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此制度能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3)局限性: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故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3.家庭和睦是幸福生活的基石,但是现实生活中还存在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5.1 家和万事兴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1.继承: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2.法定继承: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3.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
◆继承权的丧失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2)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被继承人宽恕不丧失)
4.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只有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对配偶父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特别提醒: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遗赠不属于继承)
1.遗嘱
(1)意义: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2)形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这4个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和公证遗嘱。
2.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
注意:应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遗产。
3.遗赠:通过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接受遗产,遗赠不属于继承。
4.遗赠扶养协议: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5.2 薪火相传有继承
易混辨析
比较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
不同点 相同点
遗嘱继承 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遗赠抚养协议 ①内涵: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②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成年意定监护——近亲属、其他人、组织(负有监护职责,书面形式)
1.(2024·甘肃高考·T14) 王某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6年后王某的公公去世,王某与丈夫的弟弟李某在分割遗产时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和李某均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
②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王某作为儿媳可以成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④李某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李某是王某公公的儿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王某作为儿媳,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①②正确,③④错误。
排谬法和排异法 排除③④
考点: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
A
2.(2024·重庆高考·T15) 老李丧偶后,独自抚养子女成人。子女大学毕业后赴外地工作定居。由于担心老无所依,老李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约定由李某担任自己的意定监护人。关于该协议,说法正确的是( )
①既然订立了该协议,李某就应该对老李履行赡养义务
②李某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
③尽管订立了该协议,子女还是应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
④老李与社会脱节易上当受骗,未经子女同意不能订立该协议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丧偶且子女在外地工作定居的老李因担心老无所依而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
监护人李某在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履行好监护职责,②正确。成年子女对父母
的赡养义务,虽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但老李的子女也要履行赡养义务,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老李,
③正确。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要求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而不是赡养
义务,①不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老李在订立成年意定监护协议时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
无需经过其子女同意,④错误。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①④
考点:薪火相传有继承、成年意定监护
C
课标内容 考查指向
理解婚姻法律关系,阐释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必备知识:珍惜婚姻关系,离婚要慎重,夫妻平等的财产关系。
关键能力:理解结婚与离婚的内涵,明确夫妻关系平等,理解珍惜婚姻关系的意义,懂得如何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及债务偿还。
学科素养:科学认识并正确处理夫妻关系,树立责任意识。
核心价值:珍惜婚姻,构建和谐家庭。
考点 考情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无
夫妻地位平等 2022高考·浙江卷、2021高考·浙江卷
2020·浙江·高考、2019高考·浙江卷
2024·山东高考·T14
(1)从命题内容上看,夫妻财产关系是高考考查的重点
(2)从考查形式上看,主要以选择题为主,并且都是淅江省在考,其它省份没有考
(3)命题常常结合公民法律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来进行考查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22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一、珍惜婚姻
1.结婚的含义: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2.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1)婚姻自由;(2)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
3.结婚的法定条件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2)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3)符合一夫一妻制。(4)禁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
4.结婚登记的程序:①申请;②审查;③登记。
【特别提醒】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与他人持续稳定地同居会构成重婚行为,将受到法律惩罚。
二、离婚要慎重
1.离婚自由及限制:(1)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离婚方式
(1)协议离婚:①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协议。②申请离婚登记后30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2)裁判离婚:①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②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③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6.1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1.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3.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
(1)人格独立——重要体现是夫妻姓名权:
①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②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2)夫妻人身自由权: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夫妻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1.法定财产制——法定共同财产:
①工资、奖金、劳务报酬;②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③知识产权的收益;④继承或受赠的财产。
2.约定夫妻财产制——(1)含义: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2)形式: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3)处理好夫妻财产问题的关键:“相互坦荡,遇事商量”。
3.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6.2 夫妻地位平等
核心考点二 夫妻地位平等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特点 夫妻财产关系与夫妻人身关系密不可分。
内容
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具有只归一方情形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 关键 相互坦荡、遇事商量
方式 (1)约定原则: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
(2)约定内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3)约定: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法律后果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3.(2024·山东高考·T14)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小陈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甲公司经营,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仍有权要求小陈偿还
②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不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
③葛某有权针对小张、小陈的住房和购入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
④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B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
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小张、小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用于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
备,这说明借款100万是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且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因此100万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葛某有权要求小
陈偿还,①正确。小张用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应以公司资产对外偿还债务,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
陈的夫妻共同债务,④正确。
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不属于共同财产。材料中没有指明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遗产只归小张一人
所有,因此遗产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此情况下,小陈享有处理40万遗产的权利,②排除。小陈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
同意延期还款,葛某享有此住房的抵押权,能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但公司设备并没有进行抵押,葛某对公司设备无抵押权,不能优先受偿,
更不能对设备予以占有,③排除。
排谬法和排异法 排除②③
考点:薪火相传有继承、平等的财产关系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含义、我国的调解制度
类型、人民调解
综合探究感受司法公正
社会争议解决
认识调解与仲裁
解析三大诉讼
以和为贵选调解
便捷经济选仲裁
诉讼及其特点
诉讼的主要类型
正解行使诉讼权利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诉讼权利面面观
寻求法律援助
处处留心皆证据
主张权利靠举证
含义、地位、特点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
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内容、表现、要求
含义、分类、作用、收集证据
举证责任、举证原则
类型、仲裁制度、特点
申请回避;上诉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起诉与应诉
审理与判决
起诉、应诉、立案登记制
开庭审理、上诉、两审终审制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28
课标内容 考查指向
1.识别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不同的调解方式,明确调解制度的特点和程序。
2.列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经济仲裁等仲裁形式,明确仲裁制度的特点和程序。
3.解析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特点和程序。 必备知识: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调解、仲裁、诉讼。
关键能力:辨识解决纠纷的方式,分析在多元纠纷解决途径中如何选择,反思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
学科素养:树立运用合理方式解决纠纷的意识;增强法治意识,感悟依法解决纠纷的意义和建设法治国家的必要性。
核心价值:运用合理的纠纷解决方式解决现实纠纷。
考点 考情
认识调解与仲裁 2023·浙江6月高考·T26、2023·北京高考·T11、2023·山东高考·T15、2023·广东高考·T17、2024·北京高考·T10、2024·湖北高考·T20
2024·河北高考·T14、2024·江苏高考·T15、2024·天津高考·T16
解析三大诉讼 2023·湖南高考·T14、2020·浙江·高考、2021·浙江·高考、2023·浙江1月高考·T27、2022·浙江·高考
(1)从命题内容上看,仲裁和诉讼是高考考查的重点
(2)从考查形式上看,选择题和非选择都有考查,案例分析类是考查的重点
(3)命题常常结合现实生活中真实情境,运用合理的纠纷解决方式解决现实纠纷。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29
一、以和为贵选调解
1.调解的含义: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就是调解。
2.调解的种类: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诉讼调解等。
3.人民调解 ( 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1)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的,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
(2)人民调解要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不收取任何费用。
(3)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经其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二、便捷经济选仲裁
1.仲裁的种类: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等。
2.商事仲裁
(1)含义: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
(2)特点:
①或裁或审: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②协议仲裁: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③一裁终局: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而且一裁终局。
9.1 认识调解和仲裁
特别提醒: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知识拓展
商事仲裁与劳动争议仲裁的区别
商事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
适用范围
与诉讼的关系
申请前提
解决的是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的纠纷
解决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
在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必经程序
申请仲裁必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需要双方都同意)
劳动仲裁的申请不需要事先订立仲裁协议(不需双方都同意)
效力
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并非终局,当事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诉讼的主要类型
类型 案件性质 诉讼目的 诉讼主体 举证原则 适用法律 联系
民事诉讼(民告民) 民事案件 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 双方当事人均可以提起诉讼 谁主张,谁举证
特殊: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 ①都是由人民法院统一审理;②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行政诉讼(民告官) 行政案件 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问题 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诉讼,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 行政机关负有举证责任
行政法律、法规和行政诉讼法
刑事诉讼(官告民) 刑事案件
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 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公诉人举证,但被告可以提出自己罪轻或无罪的材料为自己辩护 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指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机关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权益受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指人民检察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1.诉讼的含义:诉讼又称“打官司”,就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2.诉讼的特点: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终局性。
9.1 解析三大诉讼
归纳总结
解决方式 纠纷解决主体 纠纷解决依据 纠纷解决
原理 显著
特征 主要优势 适合解决的纠纷类型 地位作用
和解 当事人 当事人实力、意愿等 自愿协商
达成合意 自愿性
灵活性 成本投入低社会效益高 私密性强争议标的金额不大或对抗程度不高的纠纷 重要组成部分解决纠纷的重要途径
调节 当事人与非司法机构的第三方 风俗、习惯道德、伦理法律 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自愿达成协议 自愿性
灵活性 彻底解决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难以依靠自身的力量解决且对抗程度相对较低的各类纠纷
仲裁 当事人与非司法机构的第三方 法律法规与行业规则习惯 通过第三方居中裁决定纷止争 自愿性
灵活性
专业性
快捷性
经济性 高效
经济
便捷 商事领域平等主体间的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
诉讼 当事人与人民法院 法律
法规 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作出终局性裁判 公权性
程序性
强制性
终局性 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解决纠纷裁判效力高 广泛适用于各类纠纷 主导地位解决纠纷的重要、最后途径
14.(2024·北京高考·T10)张某在楼道内长期堆放大量杂物,堵住了消防通道,影响了邻居李某通行,双方为此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在业主群陈述张某堆放杂物的事实,致张某社会评价降低,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
②业主对楼道享有共有的权利,但行使权利时不得违反法律和违背公序良俗
③李某和张某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纠纷,双方应依照约定履行达成的协议
④李某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张某承担排除妨碍的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不得违反法律和违背公序良俗,②正确。纠纷的处理方式可以采用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等,③正确。
名誉作为一种社会评价,是指社会或他人对特定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的品德、才干、信誉、资历,声望和形象等方面的客观评判。任何维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李某客观陈述事实,并未侵害张某的名誉权,①错误。行政诉讼是行政相对人认为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不合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李某和张某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李某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④错误。
排谬法和排异法 排除②③
考点:以和为贵选调解
C
课标内容 考查指向
1.说明不同诉讼中的举证规则,树立证据意识。
2.概述公民的诉讼权利,熟悉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渠道。 必备知识:诉讼权利,诉讼程序,证据。
关键能力:辨识诉讼权利的内容,懂得保存收集证据的重要性,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学科素养: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依法参与诉讼。
核心价值:维护司法公正,实现公平正义。
考点 考情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2023·浙江6月高考·T25、2024·福建高考·T19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2024·广东高考·T15、2024·浙江6月高考·T22
2024·江苏高考·T19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2023·辽宁高考·T14、2023·北京高考·T10
2021·浙江·高考、2024·甘肃高考·T18
(1)从命题内容上看,法律援助、举证责任是高考考查的重点
(2)从考查形式上看,选择题和非选择都有考查,案例分析类是考查的重点
(3)命题常常结合公民法律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来进行考查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36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10.1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1.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注意区分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
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3.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上诉要注意在规定期限内提出)
二、寻求法律援助
1.法律援助制度的内容: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安排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
2.法律援助的申请
(1)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因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活动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
(2)刑事诉讼: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或代理。
诉讼代理人
辩护人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刑事诉讼
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刑事诉讼
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特别提醒】1.诉讼代理人与辩护人
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
不同点 对象不同 是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设立的 是针对自诉人、被害人或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设立的。
进入刑事诉讼的方式不同 ①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进入诉讼,
②通过法院指定进入诉讼 受被代理人委托进入诉讼
地位不同 有独立的地位,不受犯罪嫌疑人的意志左右,也不受法院、检察院及其他个人团体的干涉
【更要求辩护人公正辩护——无倾向】 必须在委托人依法授权的范围内活动。【∵代理人的行为与委托人的行为有着同样的效力,产生的所有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相 同 点 二者的主要职责:都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诉讼、胜诉、起诉、上诉、申诉、抗诉
1.诉讼:是案件从受理到判决、执行的整个过程。
2.胜诉:是指法院的判决支持或者否定一方的诉讼请求,获利方也就是胜诉方。
3.上诉、申诉和抗诉的比较
上诉 申诉 抗诉
主体
理由
被告人、自诉人、原告以及法定其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
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
原审人民法院同级的人民检察院
对一审判决不服的(无须任何理由)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实有错误
人民检察院对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如提出可以调解,推翻判决的新证据等)
【特别提醒】3.
10.2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原告
被告
人民法院
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
【相关链接】:全面理解管辖制度(法院对于诉讼案件同时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级别管辖 地域管辖
解决问题 在法院的上下级之间确定管辖权 确定某个一审案件应该由哪个地区的法院来管辖
一般原则 绝大多数普通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分别管辖具有全市、全省或者全国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还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事案件;
此外还设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和金融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多采取“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原则;【注】
行政诉讼:多以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确定管辖;
刑事诉讼:多由犯罪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人民法院系统内部有明确的管辖分工,确保案件获得公正、及时审判。诉讼法规定了管辖制度。
43
一审结束后,不服一审裁判怎么办?
上诉与二审
① 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
②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
(两审终审制)
③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
(再审程序)
【注意】1: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同时就是终审判决,对此不能提起上诉。
【注意】2:再审≠二审 二审是对一审未生效裁判的重新审理;再审是对一审或二审已生效裁判的纠错。
【注意】3:二审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分别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依法改判、撤销或变更裁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等处理。
二、审理与判决
核心考点二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归纳总结
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①管辖 ② 起诉(诉讼程序的第一步) ③立案; ④应诉
⑤开庭审理(一审)(诉讼活动最重要的一个环节。)
⑥上诉 ⑦二审(终审裁判) ⑧再审(审判监督程序)
【特别提醒】①管辖:在这一阶段依法确定一个案件由哪一个法院受理。
②起诉:原告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起诉是迈向诉讼程序的第一步。
③立案: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一律接收诉状。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成立,诉讼进入了第一审程序。
(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在这一阶段,人民法院还要确定开庭审理日期,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④开庭审理: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与宣告判决五个阶段。这是诉讼活动最重要的一个环节。
⑤上诉: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在规定期限内对尚未生效的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⑥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两审终审制)
⑦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也称再审程序),用于纠正生一审或二审生效裁判的错误
诉讼类型 1.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 “谁主张,谁举证”
“举证责任倒置”(特定情形,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举证责任倒置)
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举证
刑事诉讼 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举证;
自诉案件由自诉人举证
10.3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2.举证原则
(1)基本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2)必要性: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
(3)意义: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
10.(2024·河北高考·T14)Z公司搜索到了李某公开留存在互联网上的电话信息,一个月内用不同座机多次拨打电话推广业务,在李某多次明确拒绝并要求停止后,仍进行业务推广。李某认为Z公司的行为严重影响了自己的正常工作和生活,Z公司否认侵权,因而引发纠纷。于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Z公司侵犯了李某的生活安宁权益
②电话信息已被李某公开,不是李某的隐私
③若李某与Z公司达成的调解协议,并经人民法院确认,该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④若Z公司主张自己因无侵权故意而不承担责任,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李某多次明确拒绝并要求Z公司停止拨打推广电话,而Z公司仍继续拨打,严重影响了李某的正常工作和生
活,这种行为侵犯了李某的生活安宁权益,①正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人民法院确认的调解协议具有
法律强制执行力。因此,若李某与Z公司达成的调解协议,并经人民法院确认,该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
力,③正确。
虽然李某的电话信息公开留存在互联网上,但在李某明确拒绝 Z 公司的推广电话并要求停止后,Z 公司继
续拨打就构成了对其个人生活安宁的侵犯,此时仍属于个人隐私范畴,②错误。Z 公司在李某多次明确拒
绝并要求停止后,仍继续拨打推广电话,其行为已经构成侵权,不能以无故意为由免除责任,④错误。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②④
考点:认识调解与仲裁
B
12.(2024·浙江6月高考·T22)常某和丈夫梁某离婚后,黄某将两人告上法庭,称梁某向其借款两笔,至今未还。法院查明:两笔借款均发生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第一笔借款被梁某用于打赏网络主播,第二笔借款被梁某用于给两人之子购买高档玩具,但常某并不知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一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②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二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③黄某若不能提供借款的支付凭证,就会败诉
④一审裁判后,常某和梁某均可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②正确。在民事诉讼中,在第一审判决或裁定作出后,当事人不服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故
④正确。
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
同债务,梁某第一笔借款被梁某用于打赏网络主播,属于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因此不属
于夫妻共同债务,第二笔借款被梁某用于给两人之子购买高档玩具,并未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因此属
于夫妻共同债务,故①排除黄某若不能提供借款的支付凭证,但提交了款项实际支付的相应证据,也可能
胜诉,并不是必然败诉,故③排除。
排谬法和排异法 排除①③
考点: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D
A
电子数据是案件发生过程中形成的,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
事实的数据,案例中甲提交了存储在盘中记录其摔倒的监控录像资料作为证据,这属于
电子数据,①符合题意。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审
理,③正确。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原告可以委托律师帮助其进行诉讼,而不是“应当”,②说法错误。并不是以行
政机关为被告的诉讼都是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
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案例反映的并不是
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案例并不属于行政诉讼,④不符合题意。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②④
考点: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13.(2024·广东高考·T15)甲在A市税务局办理业务时,因办税大厅地面湿滑,不小心摔倒导致骨折。甲诉至法院要求该税务局赔偿,并提交了存储在盘中记录其摔倒的监控录像资料作为证据。法院受理后,要求被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关于本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甲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是电子数据
②甲应当委托律师帮助其进行诉讼
③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审理
④该案以行政机关为被告,属于行政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04
PART FOUR
热点探究
(时政热点探究、最新模拟题精练)
50
1.(广东省2025届高三第二次调研考试T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8分)
材料李老和张老夫妇养育了三个儿子:李甲、李乙和张丙。2013年5月,李老夫妇分别立下公证遗嘱,表示将自己名下享有的房产份额由二儿子李乙继承。几年后,夫妻俩被二儿子李乙送去了养老院。2017年5月,李老和张老二人在养老院与老大李甲的妻子顾某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主要内容是顾某负责对二老的生活进行照料及负责身后事的处理,二老将名下享有的房产份额赠与顾某。协议上的签名系李老、张老本人所签,另外有两名到场证人见证。此后顾某一直对二老的生活进行照料及负责身后事的处理。二老去世后,顾某要求继承相关房产份额,二儿子李乙认为顾某本就有照顾公婆的义务,没有受遗赠的主体资格。双方争执不下,李乙便起诉至法院,请求二老名下的房产份额应按照之前的公证遗嘱继承。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谈谈人民法院应如何判决,并说明判决的依据及意义。
第一步:设问逻辑可视化
《法律与生活》
用什么谈?
谈什么?
怎么谈?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谈谈人民法院应如何判决,并说明判决的依据及意义。
人民法院应如何判决,并说明判决的依据及意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谈谈人民法院应如何判决,并说明判决的依据及意义。
1、材料中的法律信息有什么(遗赠扶养协议、遗嘱)
2、根据所学知识,判断法院如何判决
3、阐述判决的依据和意义(分别阐述)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1.继承: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2.法定继承: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3.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
◆继承权的丧失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2)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被继承人宽恕不丧失)
4.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只有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对配偶父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特别提醒: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遗赠不属于继承)
1.遗嘱
(1)意义: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2)形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这4个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和公证遗嘱。
2.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
注意:应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遗产。
3.遗赠:通过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接受遗产,遗赠不属于继承。
4.遗赠扶养协议: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第二步:知识逻辑可视化
1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8分)
材料李老和张老夫妇养育了三个儿子:李甲、李乙和张丙。2013年5月,李老夫妇分别立下公证遗嘱,表示将自己名下享有的房产份额由二儿子李乙继承。几年后,夫妻俩被二儿子李乙送去了养老院。2017年5月,李老和张老二人在养老院与老大李甲的妻子顾某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主要内容是顾某负责对二老的生活进行照料及负责身后事的处理,二老将名下享有的房产份额赠与顾某。协议上的签名系李老、张老本人所签,另外有两名到场证人见证。此后顾某一直对二老的生活进行照料及负责身后事的处理。二老去世后,顾某要求继承相关房产份额,二儿子李乙认为顾某本就有照顾公婆的义务,没有受遗赠的主体资格。双方争执不下,李乙便起诉至法院,请求二老名下的房产份额应按照之前的公证遗嘱继承。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谈谈人民法院应如何判决,并说明判决的依据及意义。
第三步:材料逻辑可视化
尽到抚养义务
协议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规定
1、材料中的法律信息有什么(遗赠扶养协议、遗嘱)
2、根据所学知识,判断法院如何判决
3、阐述判决的依据和意义(分别阐述)
遗赠协议法律效力高于遗嘱继承
第四步:答案生成可视化
①法院应判决顾某按遗赠扶养协议获得二老名下房产份额。
②民法典规定 ,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顾某与二老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 合法有效 。顾某在协议签订后 , 尽到了扶养人的义务 ,有权得到二老名下房产。虽然李老夫妇分别立下公证 遗嘱 , 但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于遗嘱继承。
③法院的判决有利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 使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 彰显公平正 义 , 有利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 ,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评分说明: 如何判决1分 , 若表述为顾某“ 继承 ” 二老名下房产份额不给分 。判决的依据5分, 民法典规定 1分, 双方签订的协议合法有效2分 , 顾某尽到了扶养 人的义务1分 , 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于遗嘱继承 1分。判决的意义2分, 言之有理即可得分 , 替代答案: 有利于权利义务相统一 ; 体现公序良俗 , 诚信原则 , 提高法治意识 , 使司法理念深入人心 ; 有利于孝亲敬老 ; 等等。
1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8分)
材料李老和张老夫妇养育了三个儿子:李甲、李乙和张丙。2013年5月, 李老夫妇分别立下公证遗嘱,表示将自己名下享有的房产份额由二儿子李乙继承。几年后,夫妻俩被二儿子李乙送去了养老院。2017年5月,李老和张老二人在养老院与老大李甲的妻子顾某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主要内容是顾某负责对二 老的生活进行照料及负责身后事的处理,二老将名下享有的房产份额赠与顾某。协议上的签名系李老、张老本人所签,另外有两名到场证人见证。此后顾某一直 对二老的生活进行照料及负责身后事的处理。二老去世后,顾某要求继承相关房 产份额,二儿子李乙认为顾某本就有照顾公婆的义务,没有受遗赠的主体资格。双方争执不下,李乙便起诉至法院,请求二老名下的房产份额应按照之前的公证遗嘱继承。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谈谈人民法院应如何判决,并说明判决的依据及意义。
尽到抚养义务
协议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规定
遗赠协议法律效力高于遗嘱继承
2.(2024武汉二月调研试题T21)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2分)
2023年11月的一天,李某某(13岁)随姐姐李某(23岁)到某溜冰场溜冰。该溜冰场未配备头盔、护膝、护肘、手套等护具,仅在墙上贴有溜冰规则:“1.初学者应在冰场边缘扶安全扶手进行滑行……7.未成年人入场溜冰,须在家长监护下滑行……”李某某系第一次溜冰,与姐姐李某分开溜冰后,双手脱离安全扶手后失去平衡,向后跌倒摔伤。约5分钟后,溜冰场工作人员到达现场询问情况,并协助李某送李某某到医院救治。后经司法鉴定,李某某的伤残等级为十级。李某某的父母认为溜冰场光线昏暗,未向未成年人提供护具,事发后未积极进行救助,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决定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该溜冰场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赔偿医药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各项损失8万余元。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李某某的父母应如何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8分)
第一步:设问逻辑可视化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李某某的父母应如何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李某某的父母应如何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用什么说明?
说明什么?
怎么说明?
《法律与生活》
李某某的父母应如何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①《法律与生活》用哪些?
②案例事实是什么?李某某的父母有什么权利?
③李某某的父母应如何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维权的途径、方法、程序)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诉讼权利
寻求法律援助
1.含义(内容)
2.设立依据
3.申请(适应情形)
4.审查与办理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处处留心皆证据
主张权利靠举证
1.起诉:诉讼程序的第一步
2.立案
3.应诉
4.开庭审理: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5.上诉与二审程序
6.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程序)
1.证据的含义、作用及种类
2.证据的收集与保存
——举证责任
第二步:知识逻辑可视化
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适用情况 当事人因身陷纠纷而参与诉讼时,很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此时,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意义 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申请回避的权利 含义 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这就是诉讼法中规定的回避制度。
意义 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上诉的权利 含义 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意义 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
核心考点一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一、诉讼权利的内容
第二步:知识逻辑可视化
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①管辖 ② 起诉(诉讼程序的第一步) ③立案; ④应诉
⑤开庭审理(一审)(诉讼活动最重要的一个环节。)
⑥上诉 ⑦二审(终审裁判) ⑧再审(审判监督程序)
【特别提醒】①管辖:在这一阶段依法确定一个案件由哪一个法院受理。
②起诉:原告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起诉是迈向诉讼程序的第一步。
③立案: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一律接收诉状。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成立,诉讼进入了第一审程序。
(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在这一阶段,人民法院还要确定开庭审理日期,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④开庭审理: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与宣告判决五个阶段。这是诉讼活动最重要的一个环节。
⑤上诉: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在规定期限内对尚未生效的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⑥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两审终审制)
⑦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也称再审程序),用于纠正生一审或二审生效裁判的错误
第三步:材料逻辑可视化
2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2分)
2023年11月的一天,李某某(13岁)随姐姐李某(23岁)到某溜冰场溜冰。该溜冰场未配备头盔、护膝、护肘、手套等护具,仅在墙上贴有溜冰规则:“1.初学者应在冰场边缘扶安全扶手进行滑行……7.未成年人入场溜冰,须在家长监护下滑行……”李某某系第一次溜冰,与姐姐李某分开溜冰后,双手脱离安全扶手后失去平衡,向后跌倒摔伤。约5分钟后,溜冰场工作人员到达现场询问情况,并协助李某送李某某到医院救治。后经司法鉴定,李某某的伤残等级为十级。李某某的父母认为溜冰场光线昏暗,未向未成年人提供护具,事发后未积极进行救助,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决定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该溜冰场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赔偿医药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各项损失8万余元。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李某某的父母应如何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8分)
诉讼维权的途径、方法、程序)
行使诉讼权利起诉(自诉或委托诉讼代理人)
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法院立案开庭后、辩论、提供证据
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不服在15天内上诉
第四步:答案生成可视化
2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2分)
2023年11月的一天,李某某(13岁)随姐姐李某(23岁)到某溜冰场溜冰。该溜冰场未配备头盔、护膝、护肘、手套等护具,仅在墙上贴有溜冰规则:“1.初学者应在冰场边缘扶安全扶手进行滑行……7.未成年人入场溜冰,须在家长监护下滑行……”李某某系第一次溜冰,与姐姐李某分开溜冰后,双手脱离安全扶手后失去平衡,向后跌倒摔伤。约5分钟后,溜冰场工作人员到达现场询问情况,并协助李某送李某某到医院救治。后经司法鉴定,李某某的伤残等级为十级。李某某的父母认为溜冰场光线昏暗,未向未成年人提供护具,事发后未积极进行救助,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决定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该溜冰场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赔偿医药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各项损失8万余元。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李某某的父母应如何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8分)
①充分行使诉讼权利,(1分)亲自或者委托诉讼代理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分,“委托代理人”“起诉”各1分)
②依法参加法庭辩论等诉讼活动,提出合理主张,收集并及时提供相关证据;(3分,“参加诉讼活动”“提供证据”答出1个给2分,都答出给3分)
③若对一审裁判不服,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2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诉讼维权的途径、方法、程序)
行使诉讼权利起诉(自诉或委托诉讼代理人)
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法院立案开庭后、辩论、提供证据
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不服在15天内上诉
3.龙岗区2024届高三期末T21
【参考答案】
①乙应坚守契约精神,按照借款合同履行还款义务(2分)。乙与银行签订合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主体适格,符合法律规定,合同有效,应承担向银行还款的义务(2分)。
②乙将款项转账给甲使用,与甲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乙可以向何甲主张还款。(2分)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应在明确权利义务的基础上友好协商,促进家庭和睦(2分)。
①从相对人(乙和银行、乙和甲)说明调解意见?
②从法律依据和案件事实两个层面说明,给乙和银行、乙和甲当事人双方提出调解意见?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8分)
甲急需一笔资金投资做生意,遂找到已出嫁的女儿乙,希望以她的名义向银行贷款。 因顾念亲情,乙同意了父亲的请求。2019年11月18日,乙与某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 借款期限为两年。某银行依约发放贷款后,乙将款项转账给甲使用。2021年12月13日, 银行催收贷款本金和利息。乙提出借款被父亲实际使用,应由甲偿还;甲则表示生意不景气,自己无力偿还,且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应由乙偿还。双方发生纠纷,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假如你是人民调解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提出你的调解意见并说明理由。(8分)
有效合同的三个要件
坚守契约精神,
履行合同还款义务
乙与甲形成债权债务关系
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应明确权利义务,友好协商
4.湖北名校联盟2024届高三第二次联考T21
①王某的财产应当按照遗赠扶养协议由居委会处置。
②王某在其弟弟妹妹见证下与居委会签订了合法的遗赠抚养协议,该协议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③居委会按照协议承担了对王某生养死葬的义务,有享有王某遗赠的权利。
④王某四个子女从未探望、赡养过王某,不应继承王某遗产。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2分)
王某(男)与吴某(女)原系夫妻关系,共生育二子二女。1961年,双方经法院调解离婚。离婚后,王某从A省返回J省工作生活,四个子女从未探望、赡养过王某。2003年,在王某弟弟妹妹的见证下,王某与居委会签订一份遗赠扶养协议,载明由于历史等原因,王某一直独身,虽有兄弟姐妹,但由于工作忙、距离远,照顾不便,由居委会按“五保户”待遇负责王某的日常生活、养老至寿终,王某的财产在其寿终后由居委会处置。协议签订后,居委会一直安排专人照顾王某起居和就医陪护,直到王某94岁去世,并为其操办了丧事。王某的四个子女在得知王某去世的消息后,从外地赶回要求继承遗产,与居委会产生争议。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说明王某的遗产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8分)
按照遗赠扶养协议由居委会处置。
居委会按照协议承担了对王某生养死葬的义务,有享有王某遗赠的权利。
签订了合法的遗赠抚养协议,该协议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不应继承王某遗产
05
PART FIVE
真题精研
(经典高考主观题精析)
65
26.(2024·湖南高考·T19)(10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祖国的未来属于下一代。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等应汇聚起保护未成年人的强大合力,更好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上述情境分别予以评析。
①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教育,抚养,保护的义务,情境中的父亲不应以工作太忙为由不教育子女,应该父母共同承担教育职责1+1+1
类似表达:夫妻地位(义务)平等
②民法典规定,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情境中7岁男孩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行为没有法律效力(替代语言:无效),监护人应加以约束和引导,游戏平台应退还相应款项(可替代,二选一)
③劳动法规定,除特殊情况外,禁止招聘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工作,情境中公司招聘15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快递工作,违背了法律规定(禁止招收童工违法),相关部门应责令整改(依法惩处,打击,主体必须为政府部门)
否。(1分)
其一,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方式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本案中,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供养协议符合法律规定(2分)
其二,小赵出尔反尔提出的诉讼主张,违背了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2分)
27.(2024·浙江1月高考·T27)父亲去世后,30岁的小赵不愿赡养有扶养关系的继母江某。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协议约定:小赵放弃继承权;由赵小华负担江某的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事宜,江某所有的5间旧房由赵小华继承;在江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赵小华履行监护职责。达成协议后,江某与赵小华一家共同生活,直至2023年3月去世。同年5月,因附近小学扩建,县政府欲对江某原居住的旧房实施征收补偿。小赵得知后,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将原属江某房产2/5份额归其所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2)2024·浙江1月高考·T27(2)指出县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5分)
①明确被告(1分),可以要求平台公司提供侵权人信息,若平台公司拒绝提供,可以将其作为共同被告起诉;(1分)
②明确自己的诉讼请求,(1分)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1分)
③搜集证据,(1分)可以通过截屏等方式进行取证。(1分)
28.(2024·江苏高考·T19) 小李是cosplay(扮演成电影、漫画或游戏中的角色)圈的知名扮演者,因高度还原了许多角色而火爆社交网络。近来,小李发现,有人在某网络平合匿名创建了“该死的小李”贴吧,并聚集了一批人在平台发布各种网暴言论。大量粗鄙低俗的言论,使不知情的网民对小李产生了错误认识,除造成其严重的精神困扰以外,也使其遭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小李联系该平台公司要求其提供侵权人信息,并删除相关言论,平台公司未予处理。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小李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小李应如何做好起诉前的必要准备。(6分)
29.(2024·甘肃高考·T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6分)
材料二 孙某通过微信前后转给周某15669元(其中微信转账12900元,微信红包2769元),后来双方产生矛盾,孙某诉至法院,提供微信聊天截屏和转账记录,要求周某归还以上钱款。周某认为上述钱款是赠与,不应偿还,但未提供证据。法院审理后认为,微信红包自身即包含“赠与”之义,不用偿还,而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的钱款,周某虽辩称是赠与,但并无证据证明,其性质为借款,应予偿还。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所学知识,说明民事诉讼中主张权利靠举证。(6分)
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当事人要承担不利后果。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是打官司决胜负的砝码。
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法院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因周某无证据表明微信转账是赠与行为,故应偿还孙某。生活中我们应该注重收集和保存证据,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评分细则】
否。(1分)(判断错误直接零分,无判断的情况后面分析酌情给分。)
其一,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方式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遗嘱继承、遗赠均不得分///遗嘱有效得1分)本案中,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供养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约定、合同、协定有效、遗赠扶养协议法律效力大于法定继承、有法律约束力、有法律效力等均可得1分)(2分)
其二,小赵出尔反尔提出的诉讼主张,违背了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违约、违背了全面履行原则、未履行合同、正确履行、完全履行、违约、违背合同、未按合同履行、均可得1分)(2分)
30.(2023·全国新课标·T4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0分)小张系成年人,为做生意向父亲老张借款10万元,在借条中承诺3年后归还。借款到期后,老张见小张生意红火,便要求小张还款。小张以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为由拒绝还款,并表示如果一定要还款则以后不照料老张的生活。老张无奈之下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假如你是人民调解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小张的做法和说法的不当之处,并给当事人提出两条解决纠纷的建议。
第一步:设问逻辑可视化
《法律与生活》
用什么分析?
分析什么?
怎么分析?
假如你是人民调解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小张的做法和说法的不当之处,并给当事人提出两条解决纠纷的建议。
小张的做法和说法的不当之处,并给当事人提出两条解决纠纷的建议。
①分别指出小张的做法和说法的不当之处?法律依据是什么?
②给当事人提出两条解决纠纷的建议
假如你是人民调解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小张的做法和说法的不当之处,并给当事人提出两条解决纠纷的建议。
突破:合同与违约责任
“XXX 合同是否有效,XX 主张是否会得到法院支持,为什么?”
“XXX 行为是否构成违约,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①陈述观点 是或否,支持或不支持
②合同是否
有效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
内容合法
③违约or免责 是否存在违约行为(或免责情形)
④承担责任 XX 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
【对劳动者】维权途径: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方式依法维权。
启示: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依法维护劳动者自身权益、选择合理途径解决劳动争议。
法律与生活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七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民法
劳动法
诉讼法
第二步:知识逻辑可视化
一、订立合同学问大
1.含义: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2.种类: 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3.订立合同的原则——自愿原则。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1.要约: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承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
3.承诺对要约的变更: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
4.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例如,商业广告和宣传等。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内容是否具体明确;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对象不同。
5.合同的效力
(1)无效: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合同的主体不适格;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等。
(2)有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三、立字有据更可靠
1.合同的形式: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
2.要求:我们在生活中应树立合同意识,尤其要用好白纸黑字这个工具。
3.1 订立合同学问大
第二步:知识逻辑可视化
一、合同履行
1.含义: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
2.原则:全面履行原则、诚信原则、协作履行原则。
3.履行合同的关键:明确合同内容。必备条款:当事人、标的物和数量三项。
4.合同的变更或解除:(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2)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二、违约责任
1.承担方式: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注意:违约金与赔偿损失不能并用。违约金与定金也不能并用。
2.违约免责: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注意要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3.2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第二步:知识逻辑可视化
一、育小职责大
1.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
(2)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
2.父母的权利
(1)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2)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知识拓展】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与婚生子女一样 ◆养子女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二、敬老是义务
1.成年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
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
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1)内涵: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2)意义: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此制度能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3)局限性: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故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3.家庭和睦是幸福生活的基石,但是现实生活中还存在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5.1 家和万事兴
第二步:知识逻辑可视化
4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0分)
小张系成年人,为做生意向父亲老张借款10万元,在借条中承诺3年后归还。借款到期后,老张见小张生意红火,便要求小张还款。小张以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为由拒绝还款,并表示如果一定要还款则以后不照料老张的生活。老张无奈之下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假如你是人民调解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小张的做法和说法的不当之处,并给当事人提出两条解决纠纷的建议。
做法
说法
第三步:材料逻辑可视化
①分别指出小张的做法和说法的不当之处?法律依据是什么?
②给当事人提出两条解决纠纷的建议
4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0分)
小张系成年人,为做生意向父亲老张借款10万元,在借条中承诺3年后归还。借款到期后,老张见小张生意红火,便要求小张还款。小张以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为由拒绝还款,并表示如果一定要还款则以后不照料老张的生活。老张无奈之下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假如你是人民调解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小张的做法和说法的不当之处,并给当事人提出两条解决纠纷的建议。
做法
说法
【参考答案】不当之处:
①当事人应当按照承诺履行合同义务,小张借款到期后拒绝还款的做法不当;(2分)②父母没有帮助扶持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小张关于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的说法不当;(2分)
③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小张关于以后不照顾老张生活的说法不当。(2分)
建议:①双方应在明确权利义务的基础上友好协商,促进家庭和睦;(2分)②坚守契约精神,按照承诺归还借款。(2分)
(其他答案,言之有理,酌情给分。)
第四步:答案生成可视化
①分别指出小张的做法和说法的不当之处?法律依据是什么?
②给当事人提出两条解决纠纷的建议
31.(2023·广东高考·T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二
2022年12月15日,甲方(XX预制菜有限责任公司)与乙方(XX商场)签订预制菜买卖合同,合同金额100万元,交货时间为2023年1月5日,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1万元。合同签订后,乙方如约向甲方支付了定金10万元。后因临近春节,预制菜价格上涨,2022年12月25日,甲方致电乙方要求提价,乙方不同意,甲方遂要求解除合同,乙方亦拒绝。合同期满后,甲方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单方面向其所在地A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A市仲裁委员会是否应当受理?乙方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是否合法?请分别说明理由。(7分)
第一步:设问逻辑可视化
《法律与生活》
用什么说明?
说明什么?
怎么说明?
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A市仲裁委员会是否应当受理?乙方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是否合法?请分别说明理由。(7分)
A市仲裁委员会是否应当受理?乙方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是否合法?
①A市仲裁委员会是否应当受理?
(受理什么---乙方单方面向其所在地A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理由是什么?
②乙方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是否合法??(违约金和双倍返还定金是否可以并用?)
理由是什么?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A市仲裁委员会是否应当受理?乙方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是否合法?请分别说明理由。(7分)
法律
与
生活
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劳动法
诉讼法
第二步:知识逻辑可视化
2.便捷经济选仲裁:(1)地位: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2)类型: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等商事仲裁:(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适用)①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②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③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而且一裁终局。因此,仲裁更加便捷、经济。④仲裁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不能仲裁的纠纷:①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②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9.1 认识调解和仲裁
第二步:知识逻辑可视化
3.2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第二步:知识逻辑可视化
违约金 指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合同中有违约金的约定,守约方提出请求时,无须就损失的计算承担举证责任。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 是以确保合同履行为目的,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预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钱。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交付的保证金、押金或者订金等,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不属于定金。
材料二
2022年12月15日,甲方(XX预制菜有限责任公司)与乙方(XX商场)签订预制菜买卖合同,合同金额100万元,交货时间为2023年1月5日,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1万元。合同签订后,乙方如约向甲方支付了定金10万元。后因临近春节,预制菜价格上涨,2022年12月25日,甲方致电乙方要求提价,乙方不同意,甲方遂要求解除合同,乙方亦拒绝。合同期满后,甲方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单方面向其所在地A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A市仲裁委员会是否应当受理?乙方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是否合法?请分别说明理由。(7分)
第三步:材料逻辑可视化
①A市仲裁委员会是否应当受理?
(受理什么---乙方单方面向其所在地A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理由是什么?
②乙方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是否合法??(违约金和双倍返还定金是否可以并用?)理由是什么?
合同内容与约定
违约事实
乙方诉求
题目要求
①判定 是或否受理?是否合法?
②法律依据 我国法律规定,…
③事实依据 本案中是否受理,…,否合法的理由
材料二
2022年12月15日,甲方(XX预制菜有限责任公司)与乙方(XX商场)签订预制菜买卖合同,合同金额100万元,交货时间为2023年1月5日,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1万元。合同签订后,乙方如约向甲方支付了定金10万元。后因临近春节,预制菜价格上涨,2022年12月25日,甲方致电乙方要求提价,乙方不同意,甲方遂要求解除合同,乙方亦拒绝。合同期满后,甲方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单方面向其所在地A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A市仲裁委员会是否应当受理?乙方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是否合法?请分别说明理由。(7分)
【参考答案与评分细则】
①不应当受理(1分)。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的,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仲裁协议为前提(1分)。
本案中,乙未提前与甲形成一致协议,单方面申请仲裁,因此仲裁委员会不应当受理(1分)
②不合法(1分)。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选择适应违约金条款或者定金条款(2分)。
因而乙不能既承担违约金责任又双倍返还定金(1分)
第四步:答案生成可视化
合同内容与约定
违约事实
乙方诉求
题目要求
①判定 是或否受理?是否合法?
②法律依据 我国法律规定,…
③事实依据 本案中是否受理,…,否合法的理由
05
PART FIVE
真题精研
(经典高考真题精析、巩固训练)选择题详见配套习题
87
$$
专题十四 家庭婚姻与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环节:【课标考向】(课标、考情分析统计、备考指导)
一、课标
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
2.1熟知监护、抚养、赡养、扶养、继承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2.2理解婚姻法律关系,阐释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第四单元:社会争议解决
4.1识别人民调解等不同的调解方式,明确调解制度的特点和程序
4.2列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经济仲裁等仲裁形式,明确仲裁制度的特点和程序
4.3解析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的特点和程序,说明不同诉讼中的举证规则,树立证据意识
4.4概述公民的诉讼权利,熟悉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渠道
2、 考情考向
考点
考情
家和万事兴
2023·全国新课标·T41、2023湖南高考·T13、2020浙江1月选考,36
2024·湖南高考·T19、2024·重庆高考·T15
薪火相传有继承
2022·浙江·高考、2022·山东·高考、2023高考·江苏卷、2023·浙江6月高考·T26
2024·甘肃高考·T14、2024·安徽高考·T14、2024·湖北高考·T9
2024·浙江1月高考·T27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无
夫妻地位平等
2022高考·浙江卷、2021高考·浙江卷、2020·浙江·高考、2019高考·浙江卷
2024·山东高考·T14
认识调解与仲裁
2023·浙江6月高考·T26、2023·北京高考·T11、2023·山东高考·T15、2023·广东高考·T17、2024·北京高考·T10、2024·湖北高考·T20
2024·河北高考·T14、2024·江苏高考·T15、2024·天津高考·T16
解析三大诉讼
2023·湖南高考·T14、2020·浙江·高考、2021·浙江·高考、2023·浙江1月高考·T27、2022·浙江·高考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2023·浙江6月高考·T25、2024·福建高考·T19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2024·广东高考·T15、2024·浙江6月高考·T22、2024·江苏高考·T19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2023·辽宁高考·T14、2023·北京高考·T10、2021·浙江·高考
2024·甘肃高考·T18
(1)从命题内容上看,抚养关系中父母对子女的义务、赡养关系中的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家庭侵权;继承中——债的清偿、法定继承顺序、继承人的一些特殊规定、遗产的分配原则、遗嘱继承的效力、遗嘱和遗赠的区别、夫妻财产关系、仲裁和诉讼、法律援助、举证责任等相关内容是高考考查的重点
(2)从考查形式上看,选择题和非选择都有考查,案例分析类是考查的重点
(3)命题常常结合公民法律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现实生活中真实情境、公民法律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来进行考查
第二环节:【知识重构】(大单元模块整合、知识结构梳理)
(知识框架构建)(课前利用10分钟完成)
第三环节:【重难突破】核心必备知识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权利。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
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
①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②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2、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
①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②赡养父母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3.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注: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也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故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
薪火相传有继承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1)继承:
①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②在继承关系中,死者是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继承权。
③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2)债务清偿责任:
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3)继承方式:
①法定继承: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②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制定。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1)遗嘱种类:民法典规定,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
(2)效力:①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②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③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注意区分遗赠扶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的效力)
(4)遗嘱与遗嘱继承:
①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③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④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内容
内涵和范围
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约定财产
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一框 认识调节与仲裁
1、调解的含义及种类。
种类: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诉讼调解等,他们在不同层面为解决纠纷发挥着重要作用。
2、人民调解的含义、要求、性质、效力。
含义: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的调解,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
要求:人民调解要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
性质: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经其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效力: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3、仲裁的种类、特点。
种类:仲裁包括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等。在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是商事仲裁。
特点:①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②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而且一裁终局。③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4、商事仲裁的适用情形及特殊要求。
适用情形:当平等主体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总裁。
特殊要求: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注意两种不适用仲裁的情形)
第二框 解析三大诉讼
1、诉讼的含义、要求、特点。
特点: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终局性。
2、诉讼的三种类型及区别。
种类:诉讼分为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三种类型。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第一框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1、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2、法律援助的含义、必要性、申请与审查。
含义: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第二框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1、诉讼程序。
(1)起诉:起诉,俗称“告状,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
(2)立案: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起诉的一方称为原告,被诉的一方称为被告,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3)应诉: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4)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与宣告判决等阶段。
(5)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
第三框 依法收集证据
1、证据的含义、种类。
含义:证据,就是证明的根据。它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的种类: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2、举证责任。
(1)民事诉讼: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在有些情况下,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时,由对方负责举证。(常见的举证责任倒置情形有:因环境污染、破坏生态发生纠纷,由行为人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2)行政诉讼: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3)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3、诉讼的基本原则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任何诉讼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
第四环节:【时政热点】
【备考策略】
1.婚姻与家庭矛盾纠纷
2.社会争议解决
1.(广东省2025届高三第二次调研考试T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8分)
材料李老和张老夫妇养育了三个儿子:李甲、李乙和张丙。2013年5月,李老夫妇分别立下公证遗嘱,表示将自己名下享有的房产份额由二儿子李乙继承。几年后,夫妻俩被二儿子李乙送去了养老院。2017年5月,李老和张老二人在养老院与老大李甲的妻子顾某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主要内容是顾某负责对二老的生活进行照料及负责身后事的处理,二老将名下享有的房产份额赠与顾某。协议上的签名系李老、张老本人所签,另外有两名到场证人见证。此后顾某一直对二老的生活进行照料及负责身后事的处理。二老去世后,顾某要求继承相关房产份额,二儿子李乙认为顾某本就有照顾公婆的义务,没有受遗赠的主体资格。双方争执不下,李乙便起诉至法院,请求二老名下的房产份额应按照之前的公证遗嘱继承。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谈谈人民法院应如何判决,并说明判决的依据及意义。
【参考答案】①法院应判决顾某按遗赠扶养协议获得二老名下房产份额。
②民法典规定,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顾某与二老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合法有效。顾某在协议签订后, 尽到了扶养人的义务,有权得到二老名下房产。虽然李老夫妇分别立下公证遗嘱 , 但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于遗嘱继承。
③法院的判决有利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使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彰显公平正义, 有利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2024武汉二月调研试题T2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3年11月的一天,李某某(13岁)随姐姐李某(23岁)到某溜冰场溜冰。该溜冰场未配备头盔、护膝、护肘、手套等护具,仅在墙上贴有溜冰规则:“1.初学者应在冰场边缘扶安全扶手进行滑行……7.未成年人入场溜冰,须在家长监护下滑行……”李某某系第一次溜冰,与姐姐李某分开溜冰后,双手脱离安全扶手后失去平衡,向后跌倒摔伤。约5分钟后,溜冰场工作人员到达现场询问情况,并协助李某送李某某到医院救治。后经司法鉴定,李某某的伤残等级为十级。李某某的父母认为溜冰场光线昏暗,未向未成年人提供护具,事发后未积极进行救助,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决定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该溜冰场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赔偿医药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各项损失8万余元。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李某某的父母应如何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8分)
【参考答案】
①充分行使诉讼权利,(1分)亲自或者委托诉讼代理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分,“委托代理人”“起诉”各1分)
②依法参加法庭辩论等诉讼活动,提出合理主张,收集并及时提供相关证据;(3分,“参加诉讼活动”“提供证据”答出1个给2分,都答出给3分)
③若对一审裁判不服,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2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五环节:【经典试题】另附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专题十四 家庭婚姻与社会争议解决
高考政治真题分项训练
1.(2024·甘肃高考·T14) 王某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6年后王某的公公去世,王某与丈夫的弟弟李某在分割遗产时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和李某均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
②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王某作为儿媳可以成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④李某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A
【解析】李某是王某公公的儿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王某作为儿媳,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①②正确,③④错误。
2.(2024·重庆高考·T15) 老李丧偶后,独自抚养子女成人。子女大学毕业后赴外地工作定居。由于担心老无所依,老李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约定由李某担任自己的意定监护人。关于该协议,说法正确的是( )
①既然订立了该协议,李某就应该对老李履行赡养义务
②李某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
③尽管订立了该协议,子女还是应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
④老李与社会脱节易上当受骗,未经子女同意不能订立该协议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C
【解析】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要求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而不是赡养义务,①不选。丧偶且子女在外地工作定居的老李因担心老无所依而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监护人李某在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履行好监护职责,②正确。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虽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但老李的子女也要履行赡养义务,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老李,③正确。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老李在订立成年意定监护协议时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无需经过其子女同意,④错误。
3.(2024·山东高考·T14)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小陈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甲公司经营,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仍有权要求小陈偿还
②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不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
③葛某有权针对小张、小陈的住房和购入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
④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小张、小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用于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这说明借款100万是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且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因此100万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葛某有权要求小陈偿还,①正确。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不属于共同财产。材料中没有指明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遗产只归小张一人所有,因此遗产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此情况下,小陈享有处理40万遗产的权利,②排除。小陈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葛某享有此住房的抵押权,能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但公司设备并没有进行抵押,葛某对公司设备无抵押权,不能优先受偿,更不能对设备予以占有,③排除。小张用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应以公司资产对外偿还债务,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④正确。
4.(2024·安徽高考·T14)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在居委会的关心和协调下,与邻居明某签订协议,约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负责,文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明某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 并获得文某遗产。该案例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 )
①明某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
②明某对文某履行了赡养义务
③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明某为文某的邻居,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明某不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①不选。明某与文某并非赡养关系,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②不选。遗赠扶养协议是公民与扶养人之间签订的关于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权利的协议,所以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③正确。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明某悉心照顾文某 8 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履行了协议中的扶养义务,因此可以获取其遗产,④正确。
5.(2024·湖北高考·T9)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还有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10万元未还。此时,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妈妈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犬旺财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
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旺财就可以继承1万元
③李四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④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解析】①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①正确。②在中国,宠物不能继承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因此,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只能是个人、国家、集体、组织,动物植物都没有继承权。②错误。③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四借的10万元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错误。④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去除10万元的债务,价值共计200万元,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析产后,李四留有的遗产价值共计100万元,李小四与其母亲各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④正确。
6.(2024·甘肃高考·T14) 王某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6年后王某的公公去世,王某与丈夫的弟弟李某在分割遗产时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和李某均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
②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王某作为儿媳可以成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④李某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李某是王某公公的儿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王某作为儿媳,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①②正确,③④错误。
7.(2023·浙江6月高考·T26)张某和李某系大妻,育有二子(张甲和张乙)一女(张丙)。张某、李某与张甲(残疾且失业) 共同生活。2023年1月5日,张某过世,家人准备继承其遗产。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因张某未立遗嘱,李某可对法定继承的顺序和份额做出安排
②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应当为张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③若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张乙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④若不满自己遗产份额,张丙可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解析】因张某未立遗嘱,按法定继承对遗产进行安排,①错误。因张甲残疾且失业,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应当为张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②正确。若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张乙可以申请人民调节委员会进行调解,③正确。仲裁程序要解决的是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的纠纷,然而遗产继承纠纷是基于特定身份关系而产生的,不在仲裁法调整的范围内,④错误。
8.(2023湖南高考·T13)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下列漫画描述的情境符合民法典规范的是( )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解析】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进行商品买卖活动,①正确。法定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民法典》第1130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②错误。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公序良俗原则是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断绝父子关系有违公序良俗原则,这个行为是无效的。所以小李依然有义务照顾赡养老李,③错误。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游客无视动物园警示,不遵守园区规定,在动物园被动物袭击造成损害,如果动物园方能够证明已经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④正确。
9.(2023江苏·高考)赵某与荀某育有一子赵甲,一女赵乙。荀某去世后,因赵甲长期在外地工作,赵乙照顺赵某 的衣食起居。2016年2月,赵某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房子留给赵甲,存款留给赵乙。 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遗嘱载明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2022年11月,赵某去世。按法律规定,赵某遗产的分配应该是( )
A.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 B.赵甲、赵乙通过协商分配
C.房子给赵甲,存款给赵乙 D.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
【答案】D【解析】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 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该遗嘱有效,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A不选。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而不是赵甲、赵乙协商分配,B不选。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立有前后相悖的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按照赵某的遗嘱,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C不选,D入选。
10.(2024·河北高考·T14) Z公司搜索到了李某公开留存在互联网上的电话信息,一个月内用不同座机多次拨打电话推广业务,在李某多次明确拒绝并要求停止后,仍进行业务推广。李某认为Z公司的行为严重影响了自己的正常工作和生活,Z公司否认侵权,因而引发纠纷。于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Z公司侵犯了李某的生活安宁权益
②电话信息已被李某公开,不是李某的隐私
③若李某与Z公司达成的调解协议,并经人民法院确认,该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④若Z公司主张自己因无侵权故意而不承担责任,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李某多次明确拒绝并要求Z公司停止拨打推广电话,而Z公司仍继续拨打,严重影响了李某的正常工作和生活,这种行为侵犯了李某的生活安宁权益,①正确。虽然李某的电话信息公开留存在互联网上,但在李某明确拒绝 Z 公司的推广电话并要求停止后,Z 公司继续拨打就构成了对其个人生活安宁的侵犯,此时仍属于个人隐私范畴,②错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人民法院确认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因此,若李某与Z公司达成的调解协议,并经人民法院确认,该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③正确。Z 公司在李某多次明确拒绝并要求停止后,仍继续拨打推广电话,其行为已经构成侵权,不能以无故意为由免除责任,④错误。
11.(2024·江苏高考·T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从这一规定可以推出( )
A. 一方危困状态下签订的合同与显失公平的合同是种属关系
B. 如果民事法律行为不是显失公平的,则不能请求予以撤销
C. 有的仲裁机构裁决予以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显失公平的
D. 一合同被仲裁机构裁决撤销,因此,该合同是显失公平的
【答案】C
【解析】属种关系或者种属关系是一个概念的外延包含着另一个概念的全部外延,外延小的概念为种概念,外延大的概念为属概念。危困状态下签订的合同不一定是显失公平的合同,因此,二者之间不是种属关系,A错误。题干中的法律规定是一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依据此判断进行的推理是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其有效式是肯定前件式和否定后件式,该选项属于否定前件式,属于无效式,排除B。依据“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这一规定可以推出“所有利用对方……显示公平的裁决是可以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的裁决”,通过换位推理,可以得出“有的仲裁机构裁决予以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显失公平的”,C正确。该选项可以作为三段论理解,也即是:显示公平的会被仲裁机构裁决撤销,一合同被仲裁机构裁决撤销,因此,该合同是显失公平的,可见,这犯了中项不周延的逻辑错误,D错误。
12.(2024·浙江6月高考·T22)常某和丈夫梁某离婚后,黄某将两人告上法庭,称梁某向其借款两笔,至今未还。法院查明:两笔借款均发生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第一笔借款被梁某用于打赏网络主播,第二笔借款被梁某用于给两人之子购买高档玩具,但常某并不知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一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②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二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③黄某若不能提供借款的支付凭证,就会败诉
④一审裁判后,常某和梁某均可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梁某第一笔借款被梁某用于打赏网络主播,属于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因此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第二笔借款被梁某用于给两人之子购买高档玩具,并未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因此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故①排除,②正确。黄某若不能提供借款的支付凭证,但提交了款项实际支付的相应证据,也可能胜诉,并不是必然败诉,故③排除。在民事诉讼中,在第一审判决或裁定作出后,当事人不服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故④正确。
13.(2024·广东高考·T15)甲在A市税务局办理业务时,因办税大厅地面湿滑,不小心摔倒导致骨折。甲诉至法院要求该税务局赔偿,并提交了存储在盘中记录其摔倒的监控录像资料作为证据。法院受理后,要求被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关于本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甲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是电子数据
②甲应当委托律师帮助其进行诉讼
③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审理
④该案以行政机关为被告,属于行政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考点: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解析】电子数据是案件发生过程中形成的,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案例中甲提交了存储在盘中记录其摔倒的监控录像资料作为证据,这属于电子数据,①符合题意。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原告可以委托律师帮助其进行诉讼,而不是“应当”,②说法错误。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审理,③正确。并不是以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诉讼都是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案例反映的并不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案例并不属于行政诉讼,④不符合题意。
14.(2024·北京高考·T10)张某在楼道内长期堆放大量杂物,堵住了消防通道,影响了邻居李某通行,双方为此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在业主群陈述张某堆放杂物的事实,致张某社会评价降低,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
②业主对楼道享有共有的权利,但行使权利时不得违反法律和违背公序良俗
③李某和张某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纠纷,双方应依照约定履行达成的协议
④李某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张某承担排除妨碍的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名誉作为一种社会评价,是指社会或他人对特定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的品德、才干、信誉、资历,声望和形象等方面的客观评判。任何维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李某客观陈述事实,并未侵害张某的名誉权,①错误。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不得违反法律和违背公序良俗,②正确。纠纷的处理方式可以采用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等,③正确。行政诉讼是行政相对人认为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不合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李某和张某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李某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④错误。
15.(2023·浙江6月高考·T26)张某和李某系大妻,育有二子(张甲和张乙)一女(张丙)。张某、李某与张甲(残疾且失业) 共同生活。2023年1月5日,张某过世,家人准备继承其遗产。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因张某未立遗嘱,李某可对法定继承的顺序和份额做出安排
②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应当为张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③若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张乙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④若不满自己遗产份额,张丙可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解析】因张某未立遗嘱,按法定继承对遗产进行安排,①错误。因张甲残疾且失业,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应当为张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②正确。若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张乙可以申请人民调节委员会进行调解,③正确。仲裁程序要解决的是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的纠纷,然而遗产继承纠纷是基于特定身份关系而产生的,不在仲裁法调整的范围内,④错误。
16.(2023·北京高考·T11)“无救济则无权利。”权利需要得到保护,当发生纠纷时,法律提供了多种救济途径。下列救济途径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某公司营业执照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该公司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B.张某与祁某因购车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张某遂提出仲裁申请
C.赵某与吴某因子女监护问题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赵某遂提出仲裁申请
D.孙某夫妇因离婚财产分割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故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B【解析】仲裁是解决纠纷的有效途径,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B符合题意。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是两个并行的法律救济制度。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制度,是在行政诉讼之前进行的。而行政诉讼是司法救济,由人民法院作出诉讼裁决,是最终的解决办法,“某公司营业执照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该公司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表述不准确,A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C说法错误。依据仲裁法的规定,离婚纠纷不适用仲裁法规定,所以不能申请仲裁解决纠纷,D说法错误。
17.(2023·山东高考·T15)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一批配件,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均由A仲裁委员会仲裁”。后该批配件迟延两个月才交货,且用该批配件生产的甲公司产品造成了数起伤人事故。甲公司召回产品检验后,意外发现配件内部设计使用了自己的发明专利,速要求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乙公司则申请行政主管部门宣告甲公司的专利权无效。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针对配件迟延交货之事,甲公司无权请求法院判决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②针对甲公司产品造成的伤人事故,甲公司即使无过错也应向受害人承担责任
③若主管部门作出了专利权无效宣告,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诉且需承担举证责任
④即使乙公司申请失败,仍可通过证明自已系独立作出相同发明来实现免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解析】双方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均由A仲裁委员会仲裁”,表明双方订立了有效的仲裁协议。法律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因此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管辖权,甲公司无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故①正确。甲公司生产的产品造成他人伤害,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无过错侵权责任中的生产者产品责任处理,即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故甲公司即使无过错也应向受害人承担责任,②正确。甲公司起诉行政主管部门,属于行政诉讼,应当由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而不是由甲公司承担主要举证责任,③错误。发明人取得专利,是以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换取国家在限定时间内给予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其他人即使独立作出了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该发明,故④错误。
18.(2023·湖南高考·T14)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公益诉讼制度捍卫公共利益,从顶层设计到实践落地,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开,受到广泛关注。以下案例属于公益诉讼范畴的是( )
①某医疗科技公司诉某健康科技公司名誉权纠纷案
②陈某在某世界自然遗产地“金顶摩崖”刻字案
③孙某与某通信公司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
④罗某侵害抗美援朝“冰雕连”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解析】①③民事诉讼是指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某医疗科技公司诉某健康科技公司名誉权纠纷案,孙某与某通信公司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属于民事诉讼,①③不符合题意。②④公益诉讼制度的法律依据是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陈某在某世界自然遗产地“金顶摩崖”刻字案,罗某侵害抗美援朝“冰雕连”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属于公益诉讼范畴,②④正确。
19.(2023·浙江1月高考·T27) 某私立高中招聘的语文教师万河,出版《蓓蕾诗选》时采用了自己所教学生小童的两首诗歌。小童认为万老师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学校因此解除与万河的劳动合同。万河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下列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因两起案件相互牵连,法院应当将两案合并审理
②若小童与万河达成庭外和解,则学校不能仅以师生发生诉讼关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③小童起诉万河属民事诉讼,若不能证明该两首诗歌为自己的作品,则承担败诉后果
④若万河在《蓓蕾诗选》中指明作者小童和作品出处,则构成作品的合理使用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解析】这是两起不同的民事诉讼,适应的法律不同,法院不应当将两案合并审理,①错误。
若小童与万河达成庭外和解,则学校不能仅以师生发生诉讼关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②正确。小童起诉万河属民事诉讼,若不能证明该两首诗歌为自己的作品,则承担败诉后果,③正确。若万河在《蓓蕾诗选》中指明作者小童和作品出处,同时得到小童的同意,才能构成作品的合理使用,④错误。
20.(2023·浙江6月高考·T25)2023年“五一”假期临近之际,甲矿泉水公司在未经知名厂商乙公司许可的情况下,仿冒其注册商标销售矿泉水,并要求员工加班加点销售。有顾客举报甲公司的销售行为。行政机关对此进行了查实,并作出相关行政行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仿冒乙公司注册商标实施销售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②因加班加点发生劳动争议,甲公司员工有权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③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依法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④乙公司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解决与甲公司之间的侵权纠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解析】甲公司仿冒乙公司注册商标属于典型的搭便车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①正确,劳动争议需先经劳动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②错误。乙公司作为被侵权方,有仅要求甲公司依法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③正确。乙公司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解决与甲公司之间的侵权纠纷,④错误。
21.(2023·辽宁高考·T14)网络平台利用其收集的消费者偏好、消费金额、消费次数等信息进行差异定价的情况频频发生。最近,某平台对钻石会员销售的高档宾馆住宿费定价高于线下一倍多,给消费者利益造成损害。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平台根据不同消费者的信息进行差异定价,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②消费能力、特殊消费偏好属于个人信息,但均不属于个人隐私
③消费者若想向平台主张损害赔偿,要承担损害事实的举证责任
④消费者若主张平台侵犯其个人信息权益,要证明平台存在过错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解析】平台根据不同消费者的信息进行差异定价,隐瞒了商品及服务的真实价格,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①正确。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网络平台利用其收集的消费者偏好、消费金额、消费次数等信息进行“大数据杀熟”,违反了民法典中对个人信息处理的合法性、正当性和必要性原则,属于侵犯了个人隐私,②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举证规则,消费者主张平台存在侵权行为,则应当承担损害事实的举证责任,③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因此应当由平台承担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的举证责任,④排除。
22.(2023·辽宁高考·T6)甲公司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乙公司侵犯其商标权,该局受理后展开调查,经查明事实,对乙公司做出行政处罚。乙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维持该行政处罚决定,驳回了乙公司的诉讼请求,乙公司未上诉。这体现了该局( )
①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地行使了行政权力
②对争议事实进行查证,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
③运用了行政裁决、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机制
④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公平正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解析】甲公司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乙公司侵犯其商标权,该局受理后展开调查,经查明事实,对乙公司做出行政处罚。这体现了该局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地行使了行政权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公平正义,①④入选。材料反映该局对乙公司侵犯其商标权进行了查证,并对侵权者做出行政处罚,不存在化解行政争议问题,②不选。材料反映该局运用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处理商标侵权,不涉及运用了行政裁决、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机制,③不选。
23.(2023·湖南高考·T14)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公益诉讼制度捍卫公共利益,从顶层设计到实践落地,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开,受到广泛关注。以下案例属于公益诉讼范畴的是( )
①某医疗科技公司诉某健康科技公司名誉权纠纷案
②陈某在某世界自然遗产地“金顶摩崖”刻字案
③孙某与某通信公司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
④罗某侵害抗美援朝“冰雕连”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解析】民事诉讼是指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某医疗科技公司诉某健康科技公司名誉权纠纷案,孙某与某通信公司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属于民事诉讼,①③不选。公益诉讼制度的法律依据是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陈某在某世界自然遗产地“金顶摩崖”刻字案,罗某侵害抗美援朝“冰雕连”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属于公益诉讼范畴,②④正确。
24.(2023·浙江1月高考·T26)即将参加高考的小白碰到麻烦事:楼上邻居家小学生每晚8点跳绳半小时;学校未经许可将其侧面照片用于招生宣传片,同学议论她爱出风头;妈妈怀疑她早恋,查看她手机上的聊天记录。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邻居小学生的行为属于行使不动产权利,是正当的
B.学校未经小白许可使用她的侧面照,即使不以营利为目的也构成侵犯肖像权
C.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查阅子女手机不构成侵权
D.解决小白与妈妈的纠纷,可以选择便捷经济的仲裁途径
【答案】B【解析】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邻居小学生的行为已经影响到相邻关系的学习和生活,A错误。学校未经小白许可使用她的侧面照,即使不以营利为目的也构成侵犯肖像权,B正确。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但未经同意查阅子女手机构成侵权,C错误。解决小白与妈妈的纠纷,最好方式是自行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解决纠纷,而不是选择便捷经济的仲裁途径,D错误。
25.(2023·新课标·T22)某日,夏某到甲餐厅用餐,餐厅员工擅自将其品尝新菜的画面拍摄下来,并将照片作为宣传文章的内容发布在餐厅官方微信公众号上,照片中夏某的脸部和身体特征清晰可辨。夏某得知此事后,要求甲餐厅删除该照片,遭到拒绝。夏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荣誉权
②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肖像权
③甲餐厅发布的照片属于物证
④夏某与甲餐厅之间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解析】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本案中不涉及夏某的荣誉权,甲餐厅并未侵害夏某的荣誉权,①不符合题意。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中,甲餐厅擅自拍摄夏某照片,并在无授权的情况下将该照片发布于微信公众号用作商业宣传,且在夏某提出删除的要求后予以拒绝,主观上具有侵权的故意,故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肖像权,②正确。物证是以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而本案中甲餐厅发布的照片是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且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属于电子数据证据,③说法错误。民事诉讼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本案中夏某因肖像权被侵害,并与甲餐厅产生人身权利方面的民事纠纷,遂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④正确。
26.(2024·湖南高考·T19)(10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祖国的未来属于下一代。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等应汇聚起保护未成年人的强大合力,更好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上述情境分别予以评析。
【参考答案】
图1:民法典明确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1分)情境中父亲以工作忙为由不尽对子女教育义务违背法律规定,应与母亲共同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2分)
图2:民法典规定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分)情境中7岁孩子为游戏账户充值的行为没有法律效力,监护人应加强约束和引导,游戏平台应返还其充值款项。(2分)
图3:劳动法规定,除特殊情况外,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1分)情境中用人单位使用15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快递工作违背劳动法规定,相关部门应依法处理,责令改正。(2分)
【答案2】①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教育,抚养,保护的义务,情境中的父亲不应以工作太忙为由不教育子女,应该父母共同承担教育职责1+1+1
类似表达:夫妻地位(义务)平等
②民法典规定,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情境中7岁男孩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行为没有法律效力(替代语言:无效),监护人应加以约束和引导,游戏平台应退还相应款项(可替代,二选一)
③劳动法规定,除特殊情况外,禁止招聘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工作,情境中公司招聘15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快递工作,违背了法律规定(禁止招收童工违法),相关部门应责令整改(依法惩处,打击,主体必须为政府部门)
27.(2024·浙江1月高考·T27)父亲去世后,30岁的小赵不愿赡养有扶养关系的继母江某。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协议约定:小赵放弃继承权;由赵小华负担江某的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事宜,江某所有的5间旧房由赵小华继承;在江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赵小华履行监护职责。达成协议后,江某与赵小华一家共同生活,直至2023年3月去世。同年5月,因附近小学扩建,县政府欲对江某原居住的旧房实施征收补偿。小赵得知后,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将原属江某房产2/5份额归其所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江某将赵小华确认为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4分)
【参考答案】
合法。(1分)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本案中,江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通过协商与其亲属赵小华签订书面协议,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规定。(3分)
(2)指出县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5分)
【参考答案】
否。(1分)其一,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方式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本案中,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供养协议符合法律规定(2分)
其二,小赵出尔反尔提出的诉讼主张,违背了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2分)
28.(2024·江苏高考·T19) 小李是cosplay(扮演成电影、漫画或游戏中的角色)圈的知名扮演者,因高度还原了许多角色而火爆社交网络。近来,小李发现,有人在某网络平合匿名创建了“该死的小李”贴吧,并聚集了一批人在平台发布各种网暴言论。大量粗鄙低俗的言论,使不知情的网民对小李产生了错误认识,除造成其严重的精神困扰以外,也使其遭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小李联系该平台公司要求其提供侵权人信息,并删除相关言论,平台公司未予处理。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小李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小李应如何做好起诉前的必要准备。(6分)
【答案】①明确被告(1分),可以要求平台公司提供侵权人信息,若平台公司拒绝提供,可以将其作为共同被告起诉;(1分)
②明确自己的诉讼请求,(1分)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1分)
③搜集证据,(1分)可以通过截屏等方式进行取证。(1分)
29.(2024·甘肃高考·T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二 孙某通过微信前后转给周某15669元(其中微信转账12900元,微信红包2769元),后来双方产生矛盾,孙某诉至法院,提供微信聊天截屏和转账记录,要求周某归还以上钱款。周某认为上述钱款是赠与,不应偿还,但未提供证据。法院审理后认为,微信红包自身即包含“赠与”之义,不用偿还,而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的钱款,周某虽辩称是赠与,但并无证据证明,其性质为借款,应予偿还。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所学知识,说明民事诉讼中主张权利靠举证。(6分)
【答案】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当事人要承担不利后果。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是打官司决胜负的砝码。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法院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因周某无证据表明微信转账是赠与行为,故应偿还孙某。生活中我们应该注重收集和保存证据,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0.(2023·全国新课标·T4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0分)
小张系成年人,为做生意向父亲老张借款10万元,在借条中承诺3年后归还。借款到期后,老张见小张生意红火,便要求小张还款。小张以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为由拒绝还款,并表示如果一定要还款则以后不照料老张的生活。老张无奈之下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假如你是人民调解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小张的做法和说法的不当之处,并给当事人提出两条解决纠纷的建议。
【参考答案】
不当之处:
①当事人应当按照承诺履行合同义务,小张借款到期后拒绝还款的做法不当;(2分)
②父母没有帮助扶持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小张关于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的说法不当;(2分)
③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小张关于以后不照顾老张生活的说法不当。(2分)
建议:
①双方应在明确权利义务的基础上友好协商,促进家庭和睦;(2分)
②坚守契约精神,按照承诺归还借款。(2分)
(其他答案,言之有理,酌情给分。)
31.(2023·广东高考·T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4分)
材料二 2022年12月15日,甲方(XX预制菜有限责任公司)与乙方(XX商场)签订预制菜买卖合同,合同金额100万元,交货时间为2023年1月5日,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1万元。合同签订后,乙方如约向甲方支付了定金10万元。后因临近春节,预制菜价格上涨,2022年12月25日,甲方致电乙方要求提价,乙方不同意,甲方遂要求解除合同,乙方亦拒绝。合同期满后,甲方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单方面向其所在地A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A市仲裁委员会是否应当受理?乙方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是否合法?请分别说明理由。(7分)
【参考答案与评分细则】
①不应当受理(1分)。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的,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仲裁协议为前提(1分)。本案中,乙未提前与甲形成一致协议,单方面申请仲裁,因此仲裁委员会不应当受理(1分)
②不合法(1分)。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选择适应违约金条款或者定金条款(2分)。因而乙不能既承担违约金责任又双倍返还定金(1分)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专题十四 家庭婚姻与社会争议解决
高考政治真题分项训练
1.(2024·甘肃高考·T14) 王某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6年后王某的公公去世,王某与丈夫的弟弟李某在分割遗产时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和李某均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
②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王某作为儿媳可以成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④李某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2.(2024·重庆高考·T15) 老李丧偶后,独自抚养子女成人。子女大学毕业后赴外地工作定居。由于担心老无所依,老李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约定由李某担任自己的意定监护人。关于该协议,说法正确的是( )
①既然订立了该协议,李某就应该对老李履行赡养义务
②李某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
③尽管订立了该协议,子女还是应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
④老李与社会脱节易上当受骗,未经子女同意不能订立该协议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3.(2024·山东高考·T14)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小陈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甲公司经营,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仍有权要求小陈偿还
②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不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
③葛某有权针对小张、小陈的住房和购入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
④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4.(2024·安徽高考·T14)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在居委会的关心和协调下,与邻居明某签订协议,约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负责,文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明某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 并获得文某遗产。该案例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 )
①明某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
②明某对文某履行了赡养义务
③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2024·湖北高考·T9)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还有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10万元未还。此时,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妈妈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犬旺财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
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旺财就可以继承1万元
③李四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④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6.(2024·甘肃高考·T14) 王某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6年后王某的公公去世,王某与丈夫的弟弟李某在分割遗产时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和李某均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
②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王某作为儿媳可以成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④李某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2023·浙江6月高考·T26)张某和李某系大妻,育有二子(张甲和张乙)一女(张丙)。张某、李某与张甲(残疾且失业) 共同生活。2023年1月5日,张某过世,家人准备继承其遗产。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因张某未立遗嘱,李某可对法定继承的顺序和份额做出安排
②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应当为张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③若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张乙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④若不满自己遗产份额,张丙可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8.(2023湖南高考·T13)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下列漫画描述的情境符合民法典规范的是( )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9.(2023江苏·高考)赵某与荀某育有一子赵甲,一女赵乙。荀某去世后,因赵甲长期在外地工作,赵乙照顺赵某 的衣食起居。2016年2月,赵某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房子留给赵甲,存款留给赵乙。 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遗嘱载明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2022年11月,赵某去世。按法律规定,赵某遗产的分配应该是( )
A.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 B.赵甲、赵乙通过协商分配
C.房子给赵甲,存款给赵乙 D.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
10.(2024·河北高考·T14) Z公司搜索到了李某公开留存在互联网上的电话信息,一个月内用不同座机多次拨打电话推广业务,在李某多次明确拒绝并要求停止后,仍进行业务推广。李某认为Z公司的行为严重影响了自己的正常工作和生活,Z公司否认侵权,因而引发纠纷。于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Z公司侵犯了李某的生活安宁权益
②电话信息已被李某公开,不是李某的隐私
③若李某与Z公司达成的调解协议,并经人民法院确认,该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④若Z公司主张自己因无侵权故意而不承担责任,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1.(2024·江苏高考·T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从这一规定可以推出( )
A. 一方危困状态下签订的合同与显失公平的合同是种属关系
B. 如果民事法律行为不是显失公平的,则不能请求予以撤销
C. 有的仲裁机构裁决予以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显失公平的
D. 一合同被仲裁机构裁决撤销,因此,该合同是显失公平的
12.(2024·浙江6月高考·T22)常某和丈夫梁某离婚后,黄某将两人告上法庭,称梁某向其借款两笔,至今未还。法院查明:两笔借款均发生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第一笔借款被梁某用于打赏网络主播,第二笔借款被梁某用于给两人之子购买高档玩具,但常某并不知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一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②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二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③黄某若不能提供借款的支付凭证,就会败诉
④一审裁判后,常某和梁某均可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3.(2024·广东高考·T15)甲在A市税务局办理业务时,因办税大厅地面湿滑,不小心摔倒导致骨折。甲诉至法院要求该税务局赔偿,并提交了存储在盘中记录其摔倒的监控录像资料作为证据。法院受理后,要求被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关于本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甲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是电子数据
②甲应当委托律师帮助其进行诉讼
③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审理
④该案以行政机关为被告,属于行政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4.(2024·北京高考·T10)张某在楼道内长期堆放大量杂物,堵住了消防通道,影响了邻居李某通行,双方为此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在业主群陈述张某堆放杂物的事实,致张某社会评价降低,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
②业主对楼道享有共有的权利,但行使权利时不得违反法律和违背公序良俗
③李某和张某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纠纷,双方应依照约定履行达成的协议
④李某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张某承担排除妨碍的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5.(2023·浙江6月高考·T26)张某和李某系大妻,育有二子(张甲和张乙)一女(张丙)。张某、李某与张甲(残疾且失业) 共同生活。2023年1月5日,张某过世,家人准备继承其遗产。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因张某未立遗嘱,李某可对法定继承的顺序和份额做出安排
②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应当为张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③若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张乙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④若不满自己遗产份额,张丙可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6.(2023·北京高考·T11)“无救济则无权利。”权利需要得到保护,当发生纠纷时,法律提供了多种救济途径。下列救济途径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某公司营业执照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该公司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B.张某与祁某因购车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张某遂提出仲裁申请
C.赵某与吴某因子女监护问题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赵某遂提出仲裁申请
D.孙某夫妇因离婚财产分割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故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17.(2023·山东高考·T15)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一批配件,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均由A仲裁委员会仲裁”。后该批配件迟延两个月才交货,且用该批配件生产的甲公司产品造成了数起伤人事故。甲公司召回产品检验后,意外发现配件内部设计使用了自己的发明专利,速要求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乙公司则申请行政主管部门宣告甲公司的专利权无效。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针对配件迟延交货之事,甲公司无权请求法院判决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②针对甲公司产品造成的伤人事故,甲公司即使无过错也应向受害人承担责任
③若主管部门作出了专利权无效宣告,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诉且需承担举证责任
④即使乙公司申请失败,仍可通过证明自已系独立作出相同发明来实现免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8.(2023·湖南高考·T14)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公益诉讼制度捍卫公共利益,从顶层设计到实践落地,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开,受到广泛关注。以下案例属于公益诉讼范畴的是( )
①某医疗科技公司诉某健康科技公司名誉权纠纷案
②陈某在某世界自然遗产地“金顶摩崖”刻字案
③孙某与某通信公司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
④罗某侵害抗美援朝“冰雕连”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9.(2023·浙江1月高考·T27) 某私立高中招聘的语文教师万河,出版《蓓蕾诗选》时采用了自己所教学生小童的两首诗歌。小童认为万老师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学校因此解除与万河的劳动合同。万河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下列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因两起案件相互牵连,法院应当将两案合并审理
②若小童与万河达成庭外和解,则学校不能仅以师生发生诉讼关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③小童起诉万河属民事诉讼,若不能证明该两首诗歌为自己的作品,则承担败诉后果
④若万河在《蓓蕾诗选》中指明作者小童和作品出处,则构成作品的合理使用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20.(2023·浙江6月高考·T25)2023年“五一”假期临近之际,甲矿泉水公司在未经知名厂商乙公司许可的情况下,仿冒其注册商标销售矿泉水,并要求员工加班加点销售。有顾客举报甲公司的销售行为。行政机关对此进行了查实,并作出相关行政行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仿冒乙公司注册商标实施销售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②因加班加点发生劳动争议,甲公司员工有权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③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依法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④乙公司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解决与甲公司之间的侵权纠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1.(2023·辽宁高考·T14)网络平台利用其收集的消费者偏好、消费金额、消费次数等信息进行差异定价的情况频频发生。最近,某平台对钻石会员销售的高档宾馆住宿费定价高于线下一倍多,给消费者利益造成损害。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平台根据不同消费者的信息进行差异定价,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②消费能力、特殊消费偏好属于个人信息,但均不属于个人隐私
③消费者若想向平台主张损害赔偿,要承担损害事实的举证责任
④消费者若主张平台侵犯其个人信息权益,要证明平台存在过错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22.(2023·辽宁高考·T6)甲公司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乙公司侵犯其商标权,该局受理后展开调查,经查明事实,对乙公司做出行政处罚。乙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维持该行政处罚决定,驳回了乙公司的诉讼请求,乙公司未上诉。这体现了该局( )
①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地行使了行政权力
②对争议事实进行查证,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
③运用了行政裁决、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机制
④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公平正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3.(2023·湖南高考·T14)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公益诉讼制度捍卫公共利益,从顶层设计到实践落地,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开,受到广泛关注。以下案例属于公益诉讼范畴的是( )
①某医疗科技公司诉某健康科技公司名誉权纠纷案
②陈某在某世界自然遗产地“金顶摩崖”刻字案
③孙某与某通信公司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
④罗某侵害抗美援朝“冰雕连”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4.(2023·浙江1月高考·T26)即将参加高考的小白碰到麻烦事:楼上邻居家小学生每晚8点跳绳半小时;学校未经许可将其侧面照片用于招生宣传片,同学议论她爱出风头;妈妈怀疑她早恋,查看她手机上的聊天记录。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邻居小学生的行为属于行使不动产权利,是正当的
B.学校未经小白许可使用她的侧面照,即使不以营利为目的也构成侵犯肖像权
C.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查阅子女手机不构成侵权
D.解决小白与妈妈的纠纷,可以选择便捷经济的仲裁途径
25.(2023·新课标·T22)某日,夏某到甲餐厅用餐,餐厅员工擅自将其品尝新菜的画面拍摄下来,并将照片作为宣传文章的内容发布在餐厅官方微信公众号上,照片中夏某的脸部和身体特征清晰可辨。夏某得知此事后,要求甲餐厅删除该照片,遭到拒绝。夏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荣誉权
②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肖像权
③甲餐厅发布的照片属于物证
④夏某与甲餐厅之间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6.(2024·湖南高考·T19)(10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祖国的未来属于下一代。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等应汇聚起保护未成年人的强大合力,更好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上述情境分别予以评析。
27.(2024·浙江1月高考·T27)父亲去世后,30岁的小赵不愿赡养有扶养关系的继母江某。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协议约定:小赵放弃继承权;由赵小华负担江某的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事宜,江某所有的5间旧房由赵小华继承;在江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赵小华履行监护职责。达成协议后,江某与赵小华一家共同生活,直至2023年3月去世。同年5月,因附近小学扩建,县政府欲对江某原居住的旧房实施征收补偿。小赵得知后,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将原属江某房产2/5份额归其所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江某将赵小华确认为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4分)
(2)指出县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5分)
28.(2024·江苏高考·T19) 小李是cosplay(扮演成电影、漫画或游戏中的角色)圈的知名扮演者,因高度还原了许多角色而火爆社交网络。近来,小李发现,有人在某网络平合匿名创建了“该死的小李”贴吧,并聚集了一批人在平台发布各种网暴言论。大量粗鄙低俗的言论,使不知情的网民对小李产生了错误认识,除造成其严重的精神困扰以外,也使其遭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小李联系该平台公司要求其提供侵权人信息,并删除相关言论,平台公司未予处理。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小李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小李应如何做好起诉前的必要准备。(6分)
29.(2024·甘肃高考·T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二 孙某通过微信前后转给周某15669元(其中微信转账12900元,微信红包2769元),后来双方产生矛盾,孙某诉至法院,提供微信聊天截屏和转账记录,要求周某归还以上钱款。周某认为上述钱款是赠与,不应偿还,但未提供证据。法院审理后认为,微信红包自身即包含“赠与”之义,不用偿还,而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的钱款,周某虽辩称是赠与,但并无证据证明,其性质为借款,应予偿还。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所学知识,说明民事诉讼中主张权利靠举证。(6分)
30.(2023·全国新课标·T4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0分)
小张系成年人,为做生意向父亲老张借款10万元,在借条中承诺3年后归还。借款到期后,老张见小张生意红火,便要求小张还款。小张以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为由拒绝还款,并表示如果一定要还款则以后不照料老张的生活。老张无奈之下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假如你是人民调解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小张的做法和说法的不当之处,并给当事人提出两条解决纠纷的建议。
31.(2023·广东高考·T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4分)
材料二 2022年12月15日,甲方(XX预制菜有限责任公司)与乙方(XX商场)签订预制菜买卖合同,合同金额100万元,交货时间为2023年1月5日,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1万元。合同签订后,乙方如约向甲方支付了定金10万元。后因临近春节,预制菜价格上涨,2022年12月25日,甲方致电乙方要求提价,乙方不同意,甲方遂要求解除合同,乙方亦拒绝。合同期满后,甲方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单方面向其所在地A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A市仲裁委员会是否应当受理?乙方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是否合法?请分别说明理由。(7分)
专题十四 家庭婚姻与社会争议解决
高考政治真题分项训练
1.【答案】A
【解析】李某是王某公公的儿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王某作为儿媳,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①②正确,③④错误。
2.【答案】C
【解析】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要求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而不是赡养义务,①不选。丧偶且子女在外地工作定居的老李因担心老无所依而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监护人李某在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履行好监护职责,②正确。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虽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但老李的子女也要履行赡养义务,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老李,③正确。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老李在订立成年意定监护协议时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无需经过其子女同意,④错误。
3.【答案】B
【解析】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小张、小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用于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这说明借款100万是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且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因此100万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葛某有权要求小陈偿还,①正确。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不属于共同财产。材料中没有指明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遗产只归小张一人所有,因此遗产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此情况下,小陈享有处理40万遗产的权利,②排除。小陈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葛某享有此住房的抵押权,能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但公司设备并没有进行抵押,葛某对公司设备无抵押权,不能优先受偿,更不能对设备予以占有,③排除。小张用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应以公司资产对外偿还债务,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④正确。
4.【答案】D
【解析】明某为文某的邻居,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明某不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①不选。明某与文某并非赡养关系,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②不选。遗赠扶养协议是公民与扶养人之间签订的关于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权利的协议,所以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③正确。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明某悉心照顾文某 8 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履行了协议中的扶养义务,因此可以获取其遗产,④正确。
5.【答案】B【解析】①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①正确。②在中国,宠物不能继承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因此,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只能是个人、国家、集体、组织,动物植物都没有继承权。②错误。③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四借的10万元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错误。④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去除10万元的债务,价值共计200万元,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析产后,李四留有的遗产价值共计100万元,李小四与其母亲各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④正确。
6.【答案】A
【解析】李某是王某公公的儿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王某作为儿媳,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①②正确,③④错误。
7.【答案】C【解析】因张某未立遗嘱,按法定继承对遗产进行安排,①错误。因张甲残疾且失业,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应当为张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②正确。若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张乙可以申请人民调节委员会进行调解,③正确。仲裁程序要解决的是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的纠纷,然而遗产继承纠纷是基于特定身份关系而产生的,不在仲裁法调整的范围内,④错误。
8.【答案】B【解析】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进行商品买卖活动,①正确。法定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民法典》第1130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②错误。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公序良俗原则是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断绝父子关系有违公序良俗原则,这个行为是无效的。所以小李依然有义务照顾赡养老李,③错误。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游客无视动物园警示,不遵守园区规定,在动物园被动物袭击造成损害,如果动物园方能够证明已经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④正确。
9.【答案】D【解析】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 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该遗嘱有效,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A不选。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而不是赵甲、赵乙协商分配,B不选。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立有前后相悖的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按照赵某的遗嘱,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C不选,D入选。
10.【答案】B
【解析】李某多次明确拒绝并要求Z公司停止拨打推广电话,而Z公司仍继续拨打,严重影响了李某的正常工作和生活,这种行为侵犯了李某的生活安宁权益,①正确。虽然李某的电话信息公开留存在互联网上,但在李某明确拒绝 Z 公司的推广电话并要求停止后,Z 公司继续拨打就构成了对其个人生活安宁的侵犯,此时仍属于个人隐私范畴,②错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人民法院确认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因此,若李某与Z公司达成的调解协议,并经人民法院确认,该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③正确。Z 公司在李某多次明确拒绝并要求停止后,仍继续拨打推广电话,其行为已经构成侵权,不能以无故意为由免除责任,④错误。
11.【答案】C
【解析】属种关系或者种属关系是一个概念的外延包含着另一个概念的全部外延,外延小的概念为种概念,外延大的概念为属概念。危困状态下签订的合同不一定是显失公平的合同,因此,二者之间不是种属关系,A错误。题干中的法律规定是一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依据此判断进行的推理是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其有效式是肯定前件式和否定后件式,该选项属于否定前件式,属于无效式,排除B。依据“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这一规定可以推出“所有利用对方……显示公平的裁决是可以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的裁决”,通过换位推理,可以得出“有的仲裁机构裁决予以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显失公平的”,C正确。该选项可以作为三段论理解,也即是:显示公平的会被仲裁机构裁决撤销,一合同被仲裁机构裁决撤销,因此,该合同是显失公平的,可见,这犯了中项不周延的逻辑错误,D错误。
12.【答案】D
【解析】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梁某第一笔借款被梁某用于打赏网络主播,属于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因此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第二笔借款被梁某用于给两人之子购买高档玩具,并未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因此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故①排除,②正确。黄某若不能提供借款的支付凭证,但提交了款项实际支付的相应证据,也可能胜诉,并不是必然败诉,故③排除。在民事诉讼中,在第一审判决或裁定作出后,当事人不服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故④正确。
13.【答案】A 考点: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解析】电子数据是案件发生过程中形成的,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案例中甲提交了存储在盘中记录其摔倒的监控录像资料作为证据,这属于电子数据,①符合题意。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原告可以委托律师帮助其进行诉讼,而不是“应当”,②说法错误。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审理,③正确。并不是以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诉讼都是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案例反映的并不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案例并不属于行政诉讼,④不符合题意。
14.【答案】C
【解析】名誉作为一种社会评价,是指社会或他人对特定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的品德、才干、信誉、资历,声望和形象等方面的客观评判。任何维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李某客观陈述事实,并未侵害张某的名誉权,①错误。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不得违反法律和违背公序良俗,②正确。纠纷的处理方式可以采用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等,③正确。行政诉讼是行政相对人认为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不合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李某和张某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李某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④错误。
15.【答案】C【解析】因张某未立遗嘱,按法定继承对遗产进行安排,①错误。因张甲残疾且失业,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应当为张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②正确。若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张乙可以申请人民调节委员会进行调解,③正确。仲裁程序要解决的是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的纠纷,然而遗产继承纠纷是基于特定身份关系而产生的,不在仲裁法调整的范围内,④错误。
16.【答案】B【解析】仲裁是解决纠纷的有效途径,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B符合题意。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是两个并行的法律救济制度。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制度,是在行政诉讼之前进行的。而行政诉讼是司法救济,由人民法院作出诉讼裁决,是最终的解决办法,“某公司营业执照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该公司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表述不准确,A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C说法错误。依据仲裁法的规定,离婚纠纷不适用仲裁法规定,所以不能申请仲裁解决纠纷,D说法错误。
17.【答案】A【解析】双方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均由A仲裁委员会仲裁”,表明双方订立了有效的仲裁协议。法律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因此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管辖权,甲公司无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故①正确。甲公司生产的产品造成他人伤害,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无过错侵权责任中的生产者产品责任处理,即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故甲公司即使无过错也应向受害人承担责任,②正确。甲公司起诉行政主管部门,属于行政诉讼,应当由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而不是由甲公司承担主要举证责任,③错误。发明人取得专利,是以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换取国家在限定时间内给予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其他人即使独立作出了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该发明,故④错误。
18.【答案】C【解析】①③民事诉讼是指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某医疗科技公司诉某健康科技公司名誉权纠纷案,孙某与某通信公司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属于民事诉讼,①③不符合题意。②④公益诉讼制度的法律依据是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陈某在某世界自然遗产地“金顶摩崖”刻字案,罗某侵害抗美援朝“冰雕连”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属于公益诉讼范畴,②④正确。
19.【答案】C【解析】这是两起不同的民事诉讼,适应的法律不同,法院不应当将两案合并审理,①错误。
若小童与万河达成庭外和解,则学校不能仅以师生发生诉讼关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②正确。小童起诉万河属民事诉讼,若不能证明该两首诗歌为自己的作品,则承担败诉后果,③正确。若万河在《蓓蕾诗选》中指明作者小童和作品出处,同时得到小童的同意,才能构成作品的合理使用,④错误。
20.【答案】B【解析】甲公司仿冒乙公司注册商标属于典型的搭便车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①正确,劳动争议需先经劳动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②错误。乙公司作为被侵权方,有仅要求甲公司依法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③正确。乙公司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解决与甲公司之间的侵权纠纷,④错误。
21.【答案】B【解析】平台根据不同消费者的信息进行差异定价,隐瞒了商品及服务的真实价格,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①正确。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网络平台利用其收集的消费者偏好、消费金额、消费次数等信息进行“大数据杀熟”,违反了民法典中对个人信息处理的合法性、正当性和必要性原则,属于侵犯了个人隐私,②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举证规则,消费者主张平台存在侵权行为,则应当承担损害事实的举证责任,③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因此应当由平台承担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的举证责任,④排除。
22.【答案】B【解析】甲公司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乙公司侵犯其商标权,该局受理后展开调查,经查明事实,对乙公司做出行政处罚。这体现了该局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地行使了行政权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公平正义,①④入选。材料反映该局对乙公司侵犯其商标权进行了查证,并对侵权者做出行政处罚,不存在化解行政争议问题,②不选。材料反映该局运用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处理商标侵权,不涉及运用了行政裁决、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机制,③不选。
23.【答案】C【解析】民事诉讼是指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某医疗科技公司诉某健康科技公司名誉权纠纷案,孙某与某通信公司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属于民事诉讼,①③不选。公益诉讼制度的法律依据是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陈某在某世界自然遗产地“金顶摩崖”刻字案,罗某侵害抗美援朝“冰雕连”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属于公益诉讼范畴,②④正确。
24.【答案】B【解析】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邻居小学生的行为已经影响到相邻关系的学习和生活,A错误。学校未经小白许可使用她的侧面照,即使不以营利为目的也构成侵犯肖像权,B正确。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但未经同意查阅子女手机构成侵权,C错误。解决小白与妈妈的纠纷,最好方式是自行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解决纠纷,而不是选择便捷经济的仲裁途径,D错误。
25.【答案】D【解析】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本案中不涉及夏某的荣誉权,甲餐厅并未侵害夏某的荣誉权,①不符合题意。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中,甲餐厅擅自拍摄夏某照片,并在无授权的情况下将该照片发布于微信公众号用作商业宣传,且在夏某提出删除的要求后予以拒绝,主观上具有侵权的故意,故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肖像权,②正确。物证是以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而本案中甲餐厅发布的照片是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且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属于电子数据证据,③说法错误。民事诉讼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本案中夏某因肖像权被侵害,并与甲餐厅产生人身权利方面的民事纠纷,遂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④正确。
26.【参考答案】
图1:民法典明确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1分)情境中父亲以工作忙为由不尽对子女教育义务违背法律规定,应与母亲共同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2分)
图2:民法典规定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分)情境中7岁孩子为游戏账户充值的行为没有法律效力,监护人应加强约束和引导,游戏平台应返还其充值款项。(2分)
图3:劳动法规定,除特殊情况外,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1分)情境中用人单位使用15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快递工作违背劳动法规定,相关部门应依法处理,责令改正。(2分)
【答案2】①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教育,抚养,保护的义务,情境中的父亲不应以工作太忙为由不教育子女,应该父母共同承担教育职责1+1+1
类似表达:夫妻地位(义务)平等
②民法典规定,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情境中7岁男孩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行为没有法律效力(替代语言:无效),监护人应加以约束和引导,游戏平台应退还相应款项(可替代,二选一)
③劳动法规定,除特殊情况外,禁止招聘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工作,情境中公司招聘15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快递工作,违背了法律规定(禁止招收童工违法),相关部门应责令整改(依法惩处,打击,主体必须为政府部门)
27.(1)【参考答案】
合法。(1分)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本案中,江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通过协商与其亲属赵小华签订书面协议,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规定。(3分)
(2)【参考答案】
否。(1分)其一,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方式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本案中,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供养协议符合法律规定(2分)
其二,小赵出尔反尔提出的诉讼主张,违背了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2分)
28.【答案】①明确被告(1分),可以要求平台公司提供侵权人信息,若平台公司拒绝提供,可以将其作为共同被告起诉;(1分)
②明确自己的诉讼请求,(1分)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1分)
③搜集证据,(1分)可以通过截屏等方式进行取证。(1分)
29.【答案】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当事人要承担不利后果。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是打官司决胜负的砝码。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法院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因周某无证据表明微信转账是赠与行为,故应偿还孙某。生活中我们应该注重收集和保存证据,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0.【参考答案】
不当之处:
①当事人应当按照承诺履行合同义务,小张借款到期后拒绝还款的做法不当;(2分)
②父母没有帮助扶持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小张关于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的说法不当;(2分)
③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小张关于以后不照顾老张生活的说法不当。(2分)
建议:
①双方应在明确权利义务的基础上友好协商,促进家庭和睦;(2分)
②坚守契约精神,按照承诺归还借款。(2分)
(其他答案,言之有理,酌情给分。)
31.【参考答案与评分细则】
①不应当受理(1分)。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的,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仲裁协议为前提(1分)。本案中,乙未提前与甲形成一致协议,单方面申请仲裁,因此仲裁委员会不应当受理(1分)
②不合法(1分)。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选择适应违约金条款或者定金条款(2分)。因而乙不能既承担违约金责任又双倍返还定金(1分)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专题十四 家庭婚姻与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环节:【课标考向】(课标、考情分析统计、备考指导)
一、课标
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
2.1熟知监护、抚养、赡养、扶养、继承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2.2理解婚姻法律关系,阐释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第四单元:社会争议解决
4.1识别人民调解等不同的调解方式,明确调解制度的特点和程序
4.2列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经济仲裁等仲裁形式,明确仲裁制度的特点和程序
4.3解析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的特点和程序,说明不同诉讼中的举证规则,树立证据意识
4.4概述公民的诉讼权利,熟悉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渠道
2、 考情考向
考点
考情
家和万事兴
2023·全国新课标·T41、2023湖南高考·T13、2020浙江1月选考,36
2024·湖南高考·T19、2024·重庆高考·T15
薪火相传有继承
2022·浙江·高考、2022·山东·高考、2023高考·江苏卷、2023·浙江6月高考·T26
2024·甘肃高考·T14、2024·安徽高考·T14、2024·湖北高考·T9
2024·浙江1月高考·T27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无
夫妻地位平等
2022高考·浙江卷、2021高考·浙江卷、2020·浙江·高考、2019高考·浙江卷
2024·山东高考·T14
认识调解与仲裁
2023·浙江6月高考·T26、2023·北京高考·T11、2023·山东高考·T15、2023·广东高考·T17、2024·北京高考·T10、2024·湖北高考·T20
2024·河北高考·T14、2024·江苏高考·T15、2024·天津高考·T16
解析三大诉讼
2023·湖南高考·T14、2020·浙江·高考、2021·浙江·高考、2023·浙江1月高考·T27、2022·浙江·高考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2023·浙江6月高考·T25、2024·福建高考·T19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2024·广东高考·T15、2024·浙江6月高考·T22、2024·江苏高考·T19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2023·辽宁高考·T14、2023·北京高考·T10、2021·浙江·高考
2024·甘肃高考·T18
(1)从命题内容上看,抚养关系中父母对子女的义务、赡养关系中的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家庭侵权;继承中——债的清偿、法定继承顺序、继承人的一些特殊规定、遗产的分配原则、遗嘱继承的效力、遗嘱和遗赠的区别、夫妻财产关系、仲裁和诉讼、法律援助、举证责任等相关内容是高考考查的重点
(2)从考查形式上看,选择题和非选择都有考查,案例分析类是考查的重点
(3)命题常常结合公民法律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现实生活中真实情境、公民法律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来进行考查
第二环节:【知识重构】(大单元模块整合、知识结构梳理)
(知识框架构建)(课前利用10分钟完成)
第三环节:【重难突破】核心必备知识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权利。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
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
①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②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2、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
①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②赡养父母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3.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注: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也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故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
薪火相传有继承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1)继承:
①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②在继承关系中,死者是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继承权。
③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2)债务清偿责任:
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3)继承方式:
①法定继承: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②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制定。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1)遗嘱种类:民法典规定,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
(2)效力:①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②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③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注意区分遗赠扶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的效力)
(4)遗嘱与遗嘱继承:
①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③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④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内容
内涵和范围
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约定财产
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一框 认识调节与仲裁
1、调解的含义及种类。
种类: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诉讼调解等,他们在不同层面为解决纠纷发挥着重要作用。
2、人民调解的含义、要求、性质、效力。
含义: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的调解,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
要求:人民调解要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
性质: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经其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效力: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3、仲裁的种类、特点。
种类:仲裁包括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等。在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是商事仲裁。
特点:①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②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而且一裁终局。③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4、商事仲裁的适用情形及特殊要求。
适用情形:当平等主体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总裁。
特殊要求: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注意两种不适用仲裁的情形)
第二框 解析三大诉讼
1、诉讼的含义、要求、特点。
特点: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终局性。
2、诉讼的三种类型及区别。
种类:诉讼分为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三种类型。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第一框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1、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2、法律援助的含义、必要性、申请与审查。
含义: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第二框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1、诉讼程序。
(1)起诉:起诉,俗称“告状,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
(2)立案: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起诉的一方称为原告,被诉的一方称为被告,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3)应诉: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4)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与宣告判决等阶段。
(5)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
第三框 依法收集证据
1、证据的含义、种类。
含义:证据,就是证明的根据。它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的种类: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2、举证责任。
(1)民事诉讼: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在有些情况下,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时,由对方负责举证。(常见的举证责任倒置情形有:因环境污染、破坏生态发生纠纷,由行为人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2)行政诉讼: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3)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3、诉讼的基本原则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任何诉讼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
第四环节:【时政热点】
【备考策略】
1.婚姻与家庭矛盾纠纷
2.社会争议解决
1.(广东省2025届高三第二次调研考试T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8分)
材料李老和张老夫妇养育了三个儿子:李甲、李乙和张丙。2013年5月,李老夫妇分别立下公证遗嘱,表示将自己名下享有的房产份额由二儿子李乙继承。几年后,夫妻俩被二儿子李乙送去了养老院。2017年5月,李老和张老二人在养老院与老大李甲的妻子顾某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主要内容是顾某负责对二老的生活进行照料及负责身后事的处理,二老将名下享有的房产份额赠与顾某。协议上的签名系李老、张老本人所签,另外有两名到场证人见证。此后顾某一直对二老的生活进行照料及负责身后事的处理。二老去世后,顾某要求继承相关房产份额,二儿子李乙认为顾某本就有照顾公婆的义务,没有受遗赠的主体资格。双方争执不下,李乙便起诉至法院,请求二老名下的房产份额应按照之前的公证遗嘱继承。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谈谈人民法院应如何判决,并说明判决的依据及意义。
2.(2024武汉二月调研试题T2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3年11月的一天,李某某(13岁)随姐姐李某(23岁)到某溜冰场溜冰。该溜冰场未配备头盔、护膝、护肘、手套等护具,仅在墙上贴有溜冰规则:“1.初学者应在冰场边缘扶安全扶手进行滑行……7.未成年人入场溜冰,须在家长监护下滑行……”李某某系第一次溜冰,与姐姐李某分开溜冰后,双手脱离安全扶手后失去平衡,向后跌倒摔伤。约5分钟后,溜冰场工作人员到达现场询问情况,并协助李某送李某某到医院救治。后经司法鉴定,李某某的伤残等级为十级。李某某的父母认为溜冰场光线昏暗,未向未成年人提供护具,事发后未积极进行救助,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决定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该溜冰场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赔偿医药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各项损失8万余元。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李某某的父母应如何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8分)
第五环节:【经典试题】另附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