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课下巩固训练(十) 薪火相传有继承
(建议用时:40分钟 满分:75分)
【基础练】
一、选择题(每题5分,共12题,共60分)
1.(2024·山东·高二阶段练习)在学习“薪火相传有继承”时,高二1班某学习小组进行了探究,各位同学的观点中正确的是( )
A.甲:兄弟姐妹、祖父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B.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必须均等
C.丙: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D.丁:继承遗产需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
解析:选D。兄弟姐妹、祖父母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甲错误,A排除。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但对生活有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应给予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乙错误,B排除。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丙错误,C排除。继承开始时,继承遗产需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丁正确,D入选。
2.(2023·山东聊城·高二期末)王某与刘某未办理结婚登记共同生活,生下一女大江。分手后,王某与郝某结婚育有一子小蓝(有严重疾病,无劳动能力)和一女小红,四年后王某与郝某离婚,小蓝跟郝某生活,小红与父生活。两年后,王某与刘某再次共同生活,三个月后,王某去世,留下财产10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红、大江、小蓝、郝某均有权继承王某遗产
②在给小蓝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
③小蓝无权继承王某遗产
④刘某无权继承王某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选C。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郝某与王某已经离婚,不属于法定继承人,①不符合题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本案中小蓝(有严重疾病,无劳动能力),应当在分配时予以照顾,②符合题意。小蓝是王某的儿子,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王某遗产,③不符合题意。王某与刘某未办理结婚登记,因此刘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无权继承王某遗产,④符合题意。
3.(2024·江苏南京·高二阶段练习)顾某的女儿邵某被诊断出精神分裂症并长期服药。一天凌晨,邵某因琐事与顾某发生口角并殴打顾某。后来,邵某在发病时将母亲顾某从七楼阳台推下,导致顾某坠楼死亡。顾某的母亲吴某与邵某都是顾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因顾某生前未设立遗嘱,吴某诉至法院,请求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顾某40万元的银行存款。吴某认为,邵某故意杀害顾某,根据法律规定其已丧失继承权,无权分割遗产。法院是否会支持吴某的诉讼请求( )
A.支持。邵某故意杀害被继承人顾某,邵某丧失继承权
B.不支持。邵某是法律保护的弱势群体,理应继承顾某全部遗产
C.支持。顾某的母亲吴某是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D.不支持。邵某是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分裂者,并非故意杀人
解析:选D。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但题干中邵某在发病时将母亲顾某从七楼阳台推下死亡,邵某行为的本质并非法律所规定的“故意杀害”,不会丧失继承权,故A表述错误。 邵某与吴某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时应该予以照顾,邵某因发病侵犯顾某生命权,但邵某患有严重精神分裂症并长期服药,不能不继承遗产,应当为邵某保留一定遗产份额,不是由邵某或吴某一方全部继承,故B、C表述错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邵某患有严重精神分裂症并长期服药,在发病时将母亲顾某从阳台推下致其死亡,并非故意杀人,不负刑事责任,故D符合题意。
4.(2024·辽宁·高二阶段练习)王乙与王丙兄妹均拒绝赡养89岁高龄的父亲王甲。王甲不得已,只好与村委会达成遗赠扶养协议:王甲将其个人所有的价值150万元的房屋遗赠村委会,村委会负责王甲生养死葬。之后村委会负担起扶养王甲的责任,并在王甲去世后处理后事。此时王乙与王丙又以法定继承人的名义力争王甲遗产的继承权。对此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村委会根据遗赠扶养协议可合法继承该房产
②王甲通过遗赠扶养协议使自身生活得到保障
③王乙与王丙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可获得该房产
④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要优先于法定继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选C。村委会根据遗赠扶养协议,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从而获得该房产,但不是通过合法继承获得的,遗赠扶养协议是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的,①错误。王甲与村委会达成遗赠扶养协议,使自身生活得到保障,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要优先于法定继承,②④正确。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要优先于法定继承,王乙与王丙虽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不可获得该房产,③错误。
5.(2024·湖北武汉·高二期末)王大爷有两套房产,他育有一子一女,王大爷曾立有公证遗嘱,将由儿子和女儿各继承一套房产。4年前,女儿病故,之后王大爷的生活一直由其女婿照顾,王大爷在外地工作的儿子未尽过赡养义务。之后王大爷在神智清楚的情况下自书一份遗嘱,将两套房产全部留给女婿。王大爷去世以后,儿子与女婿就遗产问题产生纠纷。对此,正确的是( )
①王大爷的儿子未尽过赡养义务,因而失去了继承权
②王大爷的儿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女婿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③王大爷自书遗嘱有效,女婿可以继承王大爷的两套房产
④王大爷立有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第二份遗嘱为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选D。王大爷的儿子有继承权,但因王大爷自立遗嘱,所以其儿子无权继承两套房产,故①不选。法律规定,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故②错误。材料中王大爷在神智清楚的情况下自书一份遗嘱,将两套房产全部留给女婿,所以王大爷自书遗嘱有效,女婿可以继承王大爷的两套房产,故③正确。民法典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根据材料可知王大爷自书遗嘱有效,故④正确。
6.(2024·湖北武汉·高二期末)在学习遗产、继承相关内容时,某班开展了课堂讨论,以下四位同学的发言中,正确的是( )
①口头遗嘱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②如存在扶养关系,那么继子女享有继承权
③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
④继承遗产时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超过继承遗产的部分,不负清偿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选C。口头遗嘱需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故①说法不准确。继承遗产时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超过继承遗产的部分,不负清偿责任;如存在扶养关系,那么继子女享有继承权,故②④正确。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故③不选。
7.(2023·山东聊城·高二期末)老黄与妻子育有两儿一女,妻子多年前已去世,现有一处房产和存款三百万元。老黄临终前在清醒状态下留下口头遗嘱,有同事张某和黄某女儿黄某娜做见证人,要将房产分给大儿子和小儿子,存款三百万元留给女儿黄某娜。黄某娜未婚配,但有一养女黄某嘉与其相依为命。老黄去世后,黄某娜也因意外去世,未立遗嘱。则遗产的正确分配方式是( )
A.兄弟二人平分黄某房产,黄某嘉代位继承黄某的存款
B.兄弟二人及黄某娜平分老黄的房产和三百万元,黄某嘉继承黄某娜的遗产
C.兄第二人平分黄某的房产,二人同黄某嘉三人平分三百万元和黄某娜的遗产
D.兄弟二人平分老黄和黄某娜的遗产
解析:选B。设立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见证,而材料中老黄立口头遗嘱时见证人只有同事张某和黄某女儿黄某娜,故口头遗嘱无效,所以在本案中,兄弟二人及黄某娜平分老黄的房产和三百万元,黄某嘉继承黄某娜的遗产,故A、C、D不选,B正确。
8.(2024·浙江·高二阶段练习)因亲生女儿不履行赡养义务,79岁的丧偶老人谭某在临近去世时立下公证遗嘱,将100万元的财产留给常年照料他的保姆姜某。谭某去世后女儿要求分得遗产,并与姜某对簿公堂。对于谭某的遗产处理,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A.谭某留下的公证遗嘱属于遗赠,合法有效
B.姜某获得的100万元遵循遗嘱继承原则
C.100万元的财产应由谭某的女儿法定继承
D.姜某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获得谭某遗产
解析:选A。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遗赠不属于继承,姜某并不是法定继承人,通过遗赠获得谭某财产,合法有效,A正确,B、C错误。材料不涉及成年意定监护制度,D不符合题意。
【提升练】
9.(2024·河北沧州·高二阶段练习)老王生前曾向小明借款20万元,经小明多次讨要未果。老王去世后,小明找到老王的儿子小王,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小王对其父亲老王20万元的借款承担还款责任,小王当庭表示其已放弃继承父亲的遗产,故不应承担其父亲的债务。下列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小王如果放弃继承权,则不需要承担老王20万元的债务
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继承人应当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清偿
③小王有权继承遗产,不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承担的债务
④小王是老王的法定继承人,应无条件清偿老王生前债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选A。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小王如果放弃继承权,就不需要承担老王20万元的债务,①正确。小王是老王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清偿债务,②正确,④排除。如果继承人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③错误。
10.(2024·广西河池·高二阶段练习)老刘有3个子女,其中大儿子早已去世,但大儿媳一直在照顾老刘夫妇,老刘的二儿子因刑事犯罪被判入狱8年。老刘在去世前留下遗嘱,把自己的藏书留给他在大学任教的姐姐,其余的财产按照法律相关规定由老伴和子女们继承。但是,他的孪生弟弟却声称,自己也拥有老刘遗产的继承权。二儿子也声称,大儿媳是外人,不应该继承老刘的遗产;小女儿已出嫁多年,也不能继承老刘的遗产。为此,一家人吵得不可开交。根据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老刘的大儿媳和小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老刘的遗产
②老刘的弟弟作为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老刘的遗产
③根据遗嘱继承方式,老刘的姐姐能够获得老刘的藏书
④老刘的二儿子因刑事被判入狱8年,丧失继承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选A。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老刘的大儿媳一直在照顾老刘夫妇,对公婆尽了赡养义务,按照法律规定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老刘的遗产;老刘的小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有权继承老刘的遗产,①正确。老刘的弟弟是第二顺序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②错误。根据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原则,老刘的姐姐虽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但老刘在去世前留下遗嘱,把自己的藏书留给姐姐,故老刘的姐姐可按照遗嘱继承方式获得老刘的藏书,③正确。老刘的二儿子因刑事犯罪被判入狱8年,但未丧失继承权,④错误。
11.(2024·山西长治·高二阶段练习)刘某的三名子女都已成家,且事业有成。刘某原本订立了遗嘱,将自己名下三套房产分别留给三名子女,但在她生病治疗过程中,子女们一次都没前来探望过,后续生活也没有给予必要的照顾,只有宠物陪伴左右。因此,刘某更改了她的遗嘱,将名下全部房产捐赠给了宠物医院,希望宠物医院能在自己百年之后照顾好自己的宠物。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刘某的子女遗弃老年人,要追究刑事责任
②成年子女应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③刘某以遗嘱继承的方式将房产赠给宠物医院
④内容相抵触的前后两份遗嘱,以最后遗嘱为准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选D。遗弃老年人是否构成犯罪要看具体情况,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①错误。刘某的三名子女都已成家,且事业有成,但在她生病治疗过程中,子女们一次都没前来探望过,后续的生活中也没有给予必要的照顾,这启示我们敬老是义务,成年子女应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的义务,②符合题意。本案中刘某是以遗赠的方式将全部房产捐赠给宠物医院,③错误。材料中刘某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两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④符合题意。
12.(2023·山东聊城·高二期末)甲与乙结婚育有一子小A,后两人离婚,孩子跟随乙一起生活。甲与同样离异的丙结婚,育有一女小B,丙原有一女小C归丙抚养,与甲一起生活。几年后,甲与丙车祸同时死亡。甲立有遗嘱将财产一半留给无劳动能力的哥哥丁某,丙未立遗嘱。关于甲、丙两人遗产的分配,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甲的财产由小A、小B、小C通过遗嘱继承平分,丙的财产由小B、小C平分
B.甲的财产由丁某通过遗嘱继承获得一半,小A与小B、小C平分另一半,丙的财产由小B、小C法定继承
C.甲的财产由丁某通过遗赠获得一半,小A与小B、小C平分另一半,丙的财产由小B、小C平分
D.甲的财产由丁某通过遗赠获得一半,小A、小B平分另一半,丙的财产由小B、小C平分
解析:选B。甲立有遗嘱将财产一半留给无劳动能力的哥哥丁某,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甲的财产由丁某通过遗嘱继承获得一半,小A与小B、小C都属于其子女,因此可以均分剩下的另一半;丙未立遗嘱,丙的财产由小B、小C平分,B正确,A、C、D错误。
二、非选择题(共1题,共15分)
13.(15分)(2024·江西南昌·高二阶段练习)徐爷爷年过六旬,有存款若干,膝下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大儿子和女儿已经结婚,小儿子患有残疾,不良于行,跟父亲一起住。大儿子嘴甜,会讨父亲的欢心。2023年1月10日,徐爷爷亲笔书写了一份遗嘱,死后将所有财产留给大儿子。5月4日,徐爷爷生重病,结果大儿子从不来探望,由女儿一直在医院照顾,徐爷爷很受感动,遂当着两位医生的面,立下口头遗嘱,死后将所有财产留给女儿。徐爷爷病好后,搬去跟女儿一起同住。8月5日,徐爷爷出车祸,意外死亡。大儿子和女儿因为遗产闹上了法庭。法院判决,除为小儿子保留一定的份额外,其余的遗产由女儿继承。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判决的理由。
解析:本题属于原因类主观题,要求分析法院判决的理由,需要调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有关知识结合材料进行分析。关键词①:徐爷爷亲笔书写了一份遗嘱、后又立下口头遗嘱→可联系遗嘱的有效性。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徐爷爷两份遗嘱都是单方意思表示,均有效,两份遗嘱内容相抵时以最后遗嘱为准,因此应当依照徐爷爷的口头遗嘱处分遗产。关键词②:小儿子患有残疾,不良于行→可联系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关键词③:除为小儿子保留一定的份额外,其余的遗产由女儿继承→可联系判决尊重了遗嘱人的意愿,既是对遗嘱人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助于整个家庭的和谐。
答案:①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大儿子所持遗嘱为有效遗嘱,女儿所持遗嘱由两个以上的无利害见证人在场,也有效。但是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女儿所持的遗嘱在后,所以判决徐爷爷的遗产由女儿继承。
②遗嘱继承应当为缺乏劳动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小儿子不良于行,应分得部分遗产。
③法院的判决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助于整个家庭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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