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课下巩固训练(三) 保障各类物权
(建议用时:40分钟 满分:75分)
【基础练】
一、选择题(每题5分,共12题,共60分)
1.(2024·全国·高二课堂例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二条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这些规定( )
①有利于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②体现了物权法定的原则
③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保护社会生产力
④说明私有财产和公有财产具有平等的经济地位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选B。保护公有财产和非公有财产不受侵犯的规定彰显了物权平等保护的原则,这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保护社会生产力,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①③符合题意。材料中的法律规定是保护物权而不是规定物权属于谁,②不选。在国民经济中,公有财产与私有财产的地位是不一样的,而在法律上,私有财产和公有财产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④错误。
2.(2024·河北沧州·高二阶段练习)甲和乙在恋爱期间买房子准备结婚。甲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办理了预告登记,但因各种原因未办理房产证。此后,甲和乙发生矛盾,甲向乙提出分手。乙认为自己和甲恋爱多年就这样分手很不平衡,于是趁甲出国学习期间把该房屋卖给了丙,并骗丙说该房屋的房产证还没有办理,等到办理的时候再登记在丙的名下。由此可见( )
A.只要申请预告登记就能获得不动产所有权
B.该房屋属于甲乙的共同财产,双方共同享有所有权
C.甲对于该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D.丙从乙手中购买了该房屋,可以取得该不动产所有权
解析:选C。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申请预告登记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但不是获得了不动产所有权,A说法错误。甲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办理了预告登记,而且甲和乙是恋爱关系,因此该房屋属于甲的个人财产,甲对于该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B说法错误,C说法正确。乙趁甲出国学习期间把该房屋卖给了丙,并骗丙说该房屋的房产证还没有办理,等到办理的时候再登记在丙的名下,该处分不发生物权效力,因此丙不能取得不动产所有权,D说法错误。
3.(2024·全国·高二课前预习)小钱将其购置的一辆轿车租赁给汽车出租公司,小孙向出租公司承租了该轿车。后小孙谎称自己是车主,将车卖给了小冯,小冯支付购车款后开走汽车。小钱找到小冯,要求还车。小冯认为,自己已经支付了车款,理应取得该车所有权。双方发生争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出租公司在租赁期内享有汽车的所有权,应该是租赁公司要求小孙返还轿车
B.小孙与出租公司是合伙关系,轿车是合伙人的共有财产
C.小冯已支付车款并将轿车占有,依法取得了轿车所有权
D.出租公司有轿车使用权,并不导致小钱丧失轿车所有权
解析:选D。“小钱将其购置的一辆轿车租赁给汽车出租公司”,小钱具有该轿车的所有权,汽车出租公司具有该轿车的使用权,故A不选。小孙向出租公司承租了该轿车,出租公司和小孙是租赁合同关系,而不是合伙关系,且轿车的所有权属于小钱,并不是他们的共有财产,故B不选。小冯虽然已支付车款并将轿车占有,但小孙并没有进行过户登记,并不是轿车的所有者,无权处分轿车,故C不选。小钱具有该轿车的所有权,汽车出租公司在租赁合同的约定期限内取得租赁财产使用权,故D正确。
4.(2024·河南濮阳·高二期末)甲将自己的房屋转让给乙,约定一个月后过户,乙依约定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入住。半个月后,甲以更高价格将房屋卖给丙,丙支付首付款后,甲协助丙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则该套房屋的所有权( )
A.归乙,因为乙已经付清房款并入住,而丙仅支付了首付款
B.归丙,因为甲已经协助丙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C.归甲,因为甲一房二卖,导致两桩买卖均无效
D.由乙、丙协商归属,因为一房二卖发生纠纷
解析:选B。房屋属于不动产,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甲已经协助丙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所以该房屋的所有权归丙,B正确。虽然乙付清房款并入住,但该房未以乙的名义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因而乙不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A错误。一房二卖不等于两桩买卖都无效,甲作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进行的这两桩买卖均有效,C错误。不动产依登记取得所有权,D中的“协商归属”说法错误。
5.(2024·河北保定·高二阶段练习)《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收回土地使用权( )
①应给予当事人合理的经济补偿
②不再批准当事人申请宅基地
③有利于优化农村用地
④旨在增加耕地,保护耕地安全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选B。对于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收回土地使用权有利于优化农村用地,应给予当事人合理的经济补偿,①③正确。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若当事人仅有的一处宅基地被收回土地使用权,应该批准当事人再申请宅基地,②不选。宅基地不属于耕地,故收回土地使用权目的不是增加耕地、保护耕地安全,④不选。
6.(2024·河南濮阳·高二阶段练习)甲因长期在外地经商,将自己位于农村的住宅转让给了同村的乙并签订转让合同。后来甲听说政府对这片土地要征收征用,遂与乙就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问题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拥有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
②乙已经获得该宅基地的使用权
③甲有权重新申请另一处宅基地使用权
④甲与乙的住宅转让合同有效
A.②③ B.①③
C.①④ D.②④
解析:选D。农村村民住宅用地所有权归集体,①说法错误。甲因长期在外地经商,将自己位于农村的住宅转让给了同村的乙,并签订转让合同,甲与乙的住宅转让合同有效,乙已经获得该宅基地的使用权,②④符合题意。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③说法错误。
7.(2024·河北张家口·高二阶段练习)因郭某欠王某借款,双方达成合意由郭某将登记在其妹妹名下的房屋以物抵债给王某以偿还借款,双方约定两年后再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手续。郭某向王某交付了房屋,王某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并实际入住。在未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前,该房屋归( )
A.王某所有
B.郭某的妹妹所有
C.郭某和其妹妹所有
D.王某和郭某的妹妹所有
解析:选B。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在未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前,该房屋仍登记在郭某妹妹名下,归郭某的妹妹所有,B符合题意,A、C、D排除。
8.(2024·辽宁本溪·高二阶段练习)2023年10月3日,刘某利用国庆黄金周时间看房,最终决定购买商品房一套,并与某商业银行签订了一份贷款合同,根据约定,刘某以自己的房子抵押,办理抵押权登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刘某是抵押权人
②银行取得房子所有权
③银行拥有抵押权
④刘某拥有房子所有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选C。刘某将房子抵押给银行,刘某是抵押人,银行是抵押权人,拥有抵押权,①错误,③正确。抵押是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权人并不直接占有抵押物,该抵押物仍由抵押人占有使用,银行不能取得房子所有权,房子所有权归刘某,②错误,④正确。
【提升练】
9.(2024·湖南衡阳·高二阶段练习)小汪家户口在农村,全家在省城做水果生意,在城里购置了一套商品房,在农村老家还有老宅和两亩承包地。为做大生意,小汪向银行贷款一笔资金,并以自家的一套房子作为抵押物。下列对财产权认识正确的是( )
①财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
②小汪家取得老宅和商品房的所有权,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③小汪将一套房子抵押给银行贷款后获得了房子的抵押权
④小汪家的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商品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都属于他物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选C。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①错误。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小汪家取得老宅和商品房的所有权,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登记,②正确。小汪将一套房子抵押给银行贷款后,银行获得了房子的抵押权,③错误。他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所以小汪家的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商品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都属于他物权,④正确。
10.(2024·辽宁大连·高二开学考试)王某在农村老家宅基地上有自建房一栋,但王某多年前就到城里打工,已在城里买房定居,村里自建房一直闲置。最近几年乡村游火热,某酒店经营者与王某联系,欲租用他的自建房进行改造,用于旅游出租,二人最终以每月500元的价格达成协议。下列对该案例分析正确的有( )
①王某对自建房拥有用益物权
②王某对自建房享有的物权受法律保护
③王某出租自建房是国家财产制度不断完善的体现
④王某每月获得500元是基于将自建房进行质押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选C。王某对自建房享有所有权,而非用益物权,对房子下的宅基地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用益物权,①错误。自建房的所有权归王某所有,物权受法律保护,②正确。王某出租自建房能够获得收入,体现了我国国家财产制度不断完善,促进人们通过财产获得收入,③正确。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王某获得的500元收入属于出租所得,并非质押,④错误。
11.(2024·山东·高二阶段练习)付某从李某手上全款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后由于突发事件未能办理商品房登记,但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出于利益驱动,李某“一房二卖”,将该套房以更高的价格再次出售给张某,并办理了不动产登记。后李某主动退回付某房款。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房屋买卖协议签订后产生物权效力,付某享有该房屋所有权
②李某“一房二卖”的行为违背了民法基本原则中的诚信原则
③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李某可直接把房屋交给张某占有
④张某已经对涉案房屋进行了合法登记,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选C。关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李某将房屋卖给张某后并办理了不动产登记,此时房屋所有权属于张某,故①表述错误,④符合题意。李某“一房二卖”,没有履行房屋买卖协议,违背了民法基本原则中的诚信原则,故②符合题意。关于动产,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而材料中的房屋是不动产,故③表述错误。
12.(2024·海南·高二阶段练习)2021年3月1日,袁女士向姚先生借款12万元,约定2023年3月1日还款,并且以自己的一辆汽车作为抵押物提供担保,与姚先生办理了抵押登记。此后,该汽车一直被姚先生占有。袁女士的债务到期后未能偿还完借款,她与姚先生协商变卖抵押该汽车未果。袁女士打算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准许拍卖、变卖抵押车辆。下列对该案的分析正确的是( )
①姚先生对汽车变卖后所得价款可优先受偿
②姚先生占有汽车是该抵押行为有效的条件
③在抵押期间该汽车的所有权人仍是袁女士
④袁女士无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选A。姚先生作为抵押权人,有权以该抵押汽车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汽车的价款优先受偿,①正确。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物品抵押后,所有权并不转移,因此在抵押期间该汽车的所有权人仍是袁女士,②错误,③正确。根据法律规定,袁女士作为抵押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④错误。
二、非选择题(共1题,共15分)
13.(2024·广东清远·高二阶段练习)阅读材料,回答问题。(15分)
甲继承其父遗产,一架古董级的钢琴和一间林中小屋。收藏家乙意欲购买此钢琴和小屋,为此三顾茅庐。甲深受感动,遂于2024年2月5日与乙签订了买卖合同。乙当即付清小屋款项并运走钢琴。合同约定双方于2024年2月10日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届时乙应付清钢琴的款项。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24年2月9日夜降暴雨,引发泥石流,冲毁了该小屋。甲念及父恩,十分懊悔,向乙提出钢琴不卖了,要求退还。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2024年2月9日,钢琴和林中小屋的所有权分别归谁?请简要说明理由。
解析:本题的设问为判断分析类,用所有权的取得的知识作出判断并分析即可。关键信息①:甲深受感动,遂于2024年2月5日与乙签订了买卖合同。乙当即付清小屋款项并运走钢琴→可联系动产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钢琴的所有权归乙。关键信息②:合同约定双方于2024年2月10日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届时乙应付清钢琴的款项。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24年2月9日夜降暴雨,引发泥石流,冲毁了该小屋→可联系不动产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2024年2月9日林中小屋的所有权归甲。
答案:①钢琴的所有权归乙。动产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甲于2024年2月5日与乙签订了买卖合同,乙当即付清小屋款项并运走钢琴,此时钢琴已交付,因此乙取得钢琴的所有权。②林中小屋的所有权归甲。不动产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合同约定双方于2024年2月10日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因此2024年2月9日小屋的所有权未发生转移,仍归甲所有。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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