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课程阶段总结(四) 社会争议解决
探究一 以和为贵选调解
1.(2024·河南·高二期末)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70岁的樊老太买菜经过某篮球场时,被打篮球的小杨撞倒,造成髋关节骨折,花费近5万元,且需后续治疗。双方对于赔偿金额争执不下,到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找到人民调解员请求调解。下面是调解过程:
【释法】 民法典自甘风险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调解】 对樊老太:明明看到一群小伙子在打篮球,还要从篮球场经过,安全防范意识有待增强。
对小杨:看到有老太太经过,就应该停下来,等她过去了再投篮。
【结果】 调解员耐心调解几个小时后,小杨的母亲同意一次性赔偿樊老太各项损失4万元,矛盾得以化解。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完成下列要求:
(1)分析调解员能够成功化解矛盾纠纷的原因。
(2)本案中的调解协议是否具有强制执行力?请说明理由。
解析:(1)本题设问要求分析调解员为什么能够成功化解矛盾纠纷,需要调用人民调解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有效信息:释法、调解、结果→可联系依据法律、法规进行调解;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
(2)本题的设问要求分析人民调解的法律效力问题,旨在区分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知识限定具体明确,可以知识为线索,检索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有效信息:双方到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找到人民调解员请求调解→可联系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答案:(1)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依据法律、法规进行调解,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
(2)不具有强制执行力。本案属于人民调解,调解协议只有自生效之日起30日内双方当事人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探究二 严格诉讼程序 依法诚信经营
2.(2024·河北邢台高二期末)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2年,陈先生至闵行区甲汽车销售公司处欲购买一辆汽车,因当时暂无此型号新车,甲汽车销售公司便向陈先生承诺向其他汽车销售公司调取新车。当日,陈先生将购车款及配套费用(共计94万元)支付给该汽车销售公司。两天后,甲汽车销售公司通知陈先生已从授权的苏州经销商乙公司调到汽车,双方即于当日签订了服务合同。几天后,陈先生至甲汽车销售公司处提车,并取得了由苏州乙公司向其出具的发票。2023年7月,陈先生在对汽车进行维修保养时得知,自己购买还不到两年的汽车的质保期已过了两年。多番调查后,陈先生发现该车在2020年就有两次进厂维修记录。因此,陈先生认为其购买的汽车并非新车,而是二手车,两个汽车销售公司在未告知其实情的情况下销售该车辆,已构成销售欺诈,遂将两个汽车销售公司诉至法院。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陈先生在起诉前应作好什么准备工作,并说明理由。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甲、乙公司的行为对同类经营者的启示。
解析:(1)本题的设问要求回答陈先生在起诉前应作好什么准备工作,并说明理由,需要调用依法收集运用证据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有效信息①:多番调查后,陈先生发现该车在2020年就有两次进厂维修记录→可联系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有效信息②:陈先生将两个汽车销售公司诉至法院→可联系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2)本题属于启示类主观题,设问要求分析甲、乙公司的行为对同类经营者的启示,需要调用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有效信息:两个汽车销售公司在未告知其实情的情况下销售该车辆→可联系依法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答案:(1)①收集证据。证据包括陈先生的购车款收据、服务合同、苏州公司开具的发票、维修保养记录单、2020年的进厂维修记录等。
②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陈先生起诉汽车销售公司属于民事诉讼。陈先生有责任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若证据不足,陈先生将承担不利后果。
(2)①依法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②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真实、全面地向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的质量、性能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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