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课 框目(2)夫妻地位平等-【正禾一本通】2024-2025学年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同步课堂高效讲义教师用书(统编版2019)

202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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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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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二
章节 夫妻地位平等
类型 教案-讲义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新授课
学年 2025-2026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DOCX
文件大小 268 KB
发布时间 2025-03-20
更新时间 2025-03-20
作者 山东正禾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品牌系列 正禾一本通·高中同步课堂高效讲义
审核时间 2025-03-04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50786236.html
价格 3.0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框目(二) 夫妻地位平等 课标要求 目标任务 1.明确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主要内容 2.理解婚姻法律关系,阐释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1.明确夫妻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内容及要求 2.学会正确处理夫妻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提高家庭责任意识,维护和睦家庭 任务一 平等的人身关系 问题导航:三孩时代来临,女性在养育的过程中要付出比以往更多的精力,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到女性职场生涯。有观点认为:三孩时代,夫妻之间的分工应该是妻子辞职在家做“专职太太”,丈夫在外工作赚钱养家。 思考:你认同这个观点吗?请说说你的理由。                                                                                                                                                     1.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1)地位: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2)要求: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2.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 (1)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 ①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 ②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2)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探究与分享·提示 P53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案件中严某无权要求温某做“全职太太”。 ◆◆◆相关链接·提示 P54帮助学生明确平等的概念,理解夫妻平等原则。引导学生理解夫妻在婚姻家庭地位平等的内涵,明白平等不是对等和均等。 1.相互尊重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提示:×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2.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同等。 提示:× 平等不等于均等、同等。 3.甲乙婚后生下龙凤胎,父亲甲要求这一龙一凤必须随其姓。 提示:× 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人格独立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因此,这一龙一凤可以随甲姓,也可以随乙姓。                  如何看待夫妻间的人身关系的平等 情境 王刚是某建筑公司的经理,与中学教师张燕结婚,婚后生有一对双胞胎。张燕想给男孩取名王龙,女孩取名张凤,结果王刚不同意,坚持两个孩子都姓王。王刚整天忙于公司业务,家务全落在张燕身上。产假结束后,张燕要上班了,想请个保姆帮忙做家务,王刚不同意,坚持要张燕辞掉工作,在家做全职太太。两人意见不一致,导致矛盾激化。 探究1:你认为子女应该随父姓还是随母姓?为什么? 提示:都可以。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探究2:王刚有权要求其妻子张燕在家做全职太太吗?为什么? 提示:不能。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王刚要求妻子辞掉工作,在家做全职太太,侵犯了妻子参加工作的权利。夫妻双方都要履行家庭义务。王刚忙于公司业务,不能履行家庭义务,但也不能把所有家务都推给妻子。 1.夫妻人身关系的主要内容 (1)夫妻姓名权。夫妻双方都有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未成年子女的姓氏,应当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父母协商确定子女姓名,并不妨碍子女成年后变更自己姓名的权利。 (2)夫妻人身自由权。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3)夫妻住所选定权。登记结婚后,对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住所的选择,应由夫妻双方自愿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的家庭成员。 (4)夫妻双方地位平等和独立。夫妻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的各个方面都平等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互不隶属与支配。 (5)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法律对忠实义务的规定为追究各种侵犯婚姻的违法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 (6)禁止行为。禁止对夫妻一方进行家庭暴力、虐待、遗弃。 2.夫妻人身自由权 (1)人身自由权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是人们正常生活、劳动、学习和从事各种社会活动的先决条件。夫妻依法享有人身自由权是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具体体现。 (2)夫妻人身自由权把社会、家庭和夫妻双方的个人利益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既是夫妻法律地位平等的标志,又为夫妻平等地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提供了法律保障。 1.(2024·山西长治高二期中)婚姻关系的核心是“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这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  ) ①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 ②享有相同权利、履行对等义务 ③平均分摊家务劳动与各类支出 ④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解析:选C。根据民法典,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地行使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①④符合题意。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婚姻家庭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②错误。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③错误。 2.(2024·山东滨州高二期中)张三因为工作需要经常出差,丈夫李四时有不满。后李四以张三不能照顾家庭为由,多次要求其辞职在家,做全职太太。但张三不愿放弃自己喜欢的工作,二人经常吵架。以下分析合理的是(  ) ①夫妻双方要坚持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家庭 ②夫妻双方人格独立,李四不应该要求张三辞职在家 ③夫妻双方地位均等,张三可以从事自己喜欢的职业 ④男主外、女主内,张三辞职回家照顾家庭是应当的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选A。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①正确。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双方人格独立,夫妻双方无须受传统“男主外、女主内”思想的束缚,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李四不应该要求张三辞职在家,②正确,④错误。夫妻双方地位平等,而不是均等,③错误。 任务二 平等的财产关系 问题导航:李某与王某于2020年登记结婚,两人住进了李某2018年在市区单独出资购买的一套商品房中,并一同经营一家小店,收益都存入银行。婚后生活期间,因琐事产生矛盾,2023年,王某起诉至人民法院,主张与李某离婚。 思考: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如何处理好夫妻间的财产问题?                                                                                                                1.主要内容 (1)夫妻共同财产 ①范围: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②原则: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2)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处理好夫妻间的财产问题 (1)关键:相互坦荡,遇事商量。 (2)方式 ①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②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③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3)法律后果: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提醒]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探究与分享·提示 P55(1)2001年以前我国夫妻名下的财产会随着夫妻共同生活年限的增加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2001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后,夫妻婚前个人财产的所有权性质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沿用了这一规则。 (2)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财产制度遵循的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的原则。因此,婚前财产属个人一方所有,除非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约定婚前财产的权属,否则一方婚前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时间的变化而自动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这有助于明晰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促进财产关系的明确化,减少家庭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相关链接·提示 P551.引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的规定,帮助学生树立夫妻地位平等的观念。 2.明确了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情形,帮助学生正确区分夫妻的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 1.宋某婚后用其父赠与的30万元购买企业债券,获利2万元,这32万元属于宋某的个人财产。 提示:× 宋某婚后其父赠与的30万元并未明确只赠与宋某个人,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企业债券获利的2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投资收入,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女青年小杨喜欢户外骑行运动,婚后购买了一辆运动自行车,对该自行车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 提示:× 个人的专属用品属于个人财产,使用的一方享有处理权。该自行车虽为婚后购置,但属于小杨的专用运动装备,属于小杨的个人财产,只有小杨对它有处理权。 3.甲婚前有一套房产,这套房产不可能转化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提示:× 甲婚前有一套房产,该房产属于甲的个人财产,个人财产不会随着婚姻关系的建立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约定财产归属,将该套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夫妻间的财产关系 情境一 李某与王某于2020年登记结婚,二人住进了李某2019年在市区单独出资购买的一套商品房,并共同经营一家小店。结婚后,王某经常和同学聚会,引起李某不快,于是李某要求王某在家看店不准外出,尤其不能与同学交往。此后两人轻则吵闹,重则大打出手,王某深感痛苦。2023年6月,王某与李某协商离婚,要求平分市区商品房和20万元共同经营所得,李某同意离婚,但以生意主要是自己经营为由,不同意分割财产。王某起诉至人民法院,主张与李某离婚,并要求对市区商品房和20万元存款进行分割。 情境二 为了还赌债,男方未经女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房款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现女方主张追回该房屋。 探究1:情境一中,王某的主张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请说明其法律依据。 提示:①对20万元存款进行分割会得到法院支持。依据: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以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20万元是夫妻双方共同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可以分割。②对市区商品房进行分割得不到法院支持。依据:商品房是李某2019年婚前单独出资购买的,是个人婚前财产。 探究2:情境二中女方能否追回该房屋?如果不能,女方损失怎么办? 提示:房屋不可追回,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离婚时女方可请求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夫妻财产 项目 范围 夫妻个人财产 ①婚前财产。②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③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 ①工资、奖金、劳务报酬。②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③知识产权的收益。④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约定财产 (1)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2)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要件:①要求夫妻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②平等自愿、协商一致。③内容明确合法。④约定的财产涉及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相应的手续 2.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 (1)男女平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分割时双方也处于平等地位。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得侵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并视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需的照顾。 (3)尊重当事人的意愿。这是尊重公民财产权利的一种表现。 (4)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分割时不应损害财产的效用和价值,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 (5)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1.2014年1月,王某与李某登记结婚,2023年7月两人因感情破裂离婚。王某婚前用100万购买的房产婚后升值为150万元。此房婚后用于出租,由两人共同打理,获取租金6万元。王某2022年12月发表的文章在2023年8月收到稿费3万元。另外,李某母亲生前留有遗嘱指定其名下的房产归李某所有。本案中关于财产的分配正确的是(  ) ①王某婚前购买的房屋已经过8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②房产升值的50万和租金6万属于王某个人财产 ③离婚后王某收到的3万元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李某母亲通过遗嘱留下的房产归李某个人所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选D。婚前个人财产不会随着婚姻关系的变化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王某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①说法错误。王某婚前房产婚后升值的50万属于王某个人财产,房屋婚后用于出租,由两人共同打理,租金属于共同财产,②不符合题意。王某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表的文章,所以稿费3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符合题意。遗嘱或遗赠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某母亲通过遗嘱留下的房产归李某个人所有,④符合题意。 2.(2024·江苏宿迁高二期中)张三与李四离婚后,一日,王五来找李四称:“你们离婚前,张三从我这里借了10万元,现在我联系不上他,这笔钱你来还。”李四郁闷地说:“钱是张三借的,我并不知情,我们已经离婚了,你找他还。”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A.张三与李四已离婚,王五只能让张三还钱 B.李四是否需要偿还,要视借款用途而定 C.张三若以个人名义举债,李四就不必偿还 D.李四与张三要共同偿还这笔夫妻共同债务 解析:选B。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如果用于家庭日常开支,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否则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所以李四是否需要偿还,要视借款用途而定,B正确,A、C排除。如果李四有证据证明这笔债务不是用于家庭生活,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四就不需要偿还这笔债务,D排除。 【知识追踪】 【随堂训练】 1.(2024·河南洛阳高二期中)黄某是某企业总经理,闫某是另一家企业的财务总监,2022年6月,两人登记结婚。婚后二人因工作聚少离多,黄某颇为不悦,多次要求妻子闫某在家当“全职太太”,均遭到闫某拒绝。2024年1月,闫某怀孕,黄某再次提出让闫某辞职回家,二人因此经常争吵。2024年4月,黄某准备向法院诉讼离婚。对此,以下观点正确的是(  ) ①若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②黄某要求闫某辞职居家的行为,侵害了闫某参加工作的自由 ③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均等,闫某可自主决定是工作还是辞职 ④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选C。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2024年1月闫某怀孕,女方仍在怀孕期间,故人民法院不会判决离婚,①错误。黄某多次要求妻子闫某辞职,侵害了闫某参加工作的自由,②正确。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而不是均等,③错误。材料中黄某和闫某因为辞职居家问题多次争吵,说明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④正确。 2.(2024·浙江高二阶段练习)2022年8月,妻子以双方感情破裂为由向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庭审中,丈夫主张妻子在2021年11月至2022年5月内用于游戏充值的15.8万元应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妻子返还一半。对于本案,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①15.8万元属正常生活支出,应当返还 ②夫妻双方应对财产分割等达成一致意见 ③15.8万元属于不当处理夫妻共同财产 ④该离婚是裁判离婚,法院应当进行调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选D。妻子在2021年11月至2022年5月内用于游戏充值15.8万元属于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是不当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①错误,③正确。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应对财产处分等达成一致意见,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对财产分割等达成一致意见,若达不成一致意见,也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②排除。妻子以双方感情破裂为由向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故该离婚是裁判离婚,而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④正确。 3.(2024·重庆高二期中)2023年李女士与王先生登记结婚,居住在王先生婚前全款购买的住房里,婚后孩子出生办宴席收取礼金5万元,王先生股票投资收入7万元。一年后李父将一套别墅赠与李女士,并在赠与合同中明确别墅只归李女士所有,王先生不接受此项条款而引发家庭矛盾,并在孩子6个月时王先生提出离婚。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①共同居住的住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王先生提出离婚应该得到法院支持 ③股票投资7万元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办宴收取的礼金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约定归一方所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选D。材料中指出双方居住的房屋为王先生婚前全款购买的,故该房屋为王先生婚前个人财产,故①不选。根据民法典可知,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本案中,王先生在孩子6个月时提出的离婚诉求不能得到法院支持,故②不选。王先生婚后股票投资收入7万元,属于婚后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③正确。办宴席时收到的礼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约定归一方所有,故④正确。 4.(2024·河南濮阳高二期中)董某与赵某于2020年办理了结婚登记,赵某无吸烟喝酒习惯。2022年,在征得赵某同意后,董某与他人开办了一家合伙企业,因经营需要,董某向贾某借了25万元周转资金。期间董某自己欠村小卖部600元烟酒钱未还。2024年董赵二人离婚。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欠小卖部的债务赵某不知情,所以不属于共同债务 ②25万元借款并未直接用于家庭开支,属于个人债务 ③600元烟酒钱是董某的不合理开支,属于个人债务 ④25万元借款用于双方认可的经营活动,属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选D。600元烟酒钱由于是董某的不合理开支而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不是由于赵某不知情,①错误。董某借的25万元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虽然没有直接用于家庭生活,但是用于夫妻双方都认可的企业经营活动,所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不是个人债务,②错误,④正确。董某欠村里小卖部的600元烟酒钱,属于董某不合理的开支所负的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属于董某个人债务,③正确。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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