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课 框目(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正禾一本通】2024-2025学年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同步课堂高效讲义教师用书(统编版2019)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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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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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二
章节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类型 教案-讲义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新授课
学年 2025-2026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DOCX
文件大小 269 KB
发布时间 2025-03-04
更新时间 2025-03-04
作者 山东正禾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品牌系列 正禾一本通·高中同步课堂高效讲义
审核时间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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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框目(二)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课标要求 目标任务 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1.理解人身权的内容,以及各项权利的内涵 2.把握我国法律对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的具体规定 3.明确侵犯人身权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树立法治意识 任务一 生命健康俱可贵 问题导航:2024年3月,“某地3名初中生杀害同学并掩埋”的事件成为全网高度关注的焦点。从法律上讲,社会为什么高度关注人的生命健康?如何对待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1.人身权 依据 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内容 自然人 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要求 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2.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1)重要性: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2)原因: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3)侵权责任: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提醒] 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专属享有,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为维护民事主体的独立人格所必备的固有民事权利。 探究与分享·提示 P7(1)夏某、林某和张某围殴杨某致其脾脏出血,严重伤害了杨某的生命健康,触犯了刑法,属于犯罪行为,且夏某等人是高二学生,达到了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不仅如此,夏某等人伤害杨某生命健康的行为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民事责任。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发生学生欺凌事件,学校是否有责任取决于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等因素。该案例中的学生欺凌事件发生在校园内,在学校正常工作期间,据此可以判定学校未尽到监护责任,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青少年要敢于同学生欺凌说“不”,在保全自己、减少伤害的前提下,借助家庭、学校等力量,同学生欺凌作斗争。解决学生欺凌问题需要构筑起家庭保护、学校保护、司法保护、社会保护四道防线,形成全社会关心、保护未成年人的有效机制和良好风尚。 ◆◆◆相关链接·提示 P7介绍了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需要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引导学生认识到,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女大学生小刘到某超市购物,超市方怀疑小刘偷东西,将其非法拘禁半小时并对其搜身,超市侵犯了小刘的健康权。 提示:× 超市方怀疑小刘偷东西而将其非法拘禁半小时并对其搜身,未造成小刘身体内部机能或外部组织受伤害,因而未侵犯其健康权,侵犯的是小刘的身体权。 2.甲恶意劝酒,致使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疗,甲侵犯了乙的身体权。 提示:× 甲侵犯了乙的健康权。 3.医院误摘患者肾脏,导致患者死亡,医院侵犯了患者的身体权。 提示:× 医院误摘患者肾脏,导致患者死亡,医院侵犯了患者的身体权、健康权和生命权。 如何理解我国公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情境 秦某一家5口在某酒店就餐。席间点了一道菜叫“春雷一声响”,该菜是锅巴炒鱿鱼再浇上滚沸的汤料而成。服务员张某在上该道菜时,未提示大家注意,就将沸汤往菜盘中倒,操作过程中,滚烫的汤料溅到秦某脸上,秦某本能地躲避,致椅子滑倒摔倒在地,右腿骨折,秦某要求酒店承担责任。 探究1:酒店的行为侵犯了秦某的哪些权利? 提示:酒店的行为构成对顾客的人身伤害,侵犯了秦某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探究2:应如何看待公民的这些权利? 提示:①自然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是自然人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生命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生命安全不被非法剥夺、危害的权利,健康权是指自然人的身体健康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②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健康权;侵害自然人身体造成伤害或死亡的,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助费等。 区分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 项目 内涵 侵权表现 身体权 公民维护其身体完整并自由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人格权 伤害身体的完整性 健康权 指自然人以其身体外部组织的完整和身体内部生理机能的健全,使肌体生理机能正常运作和功能完善发挥 损害健康,致人患病 生命权 指公民为维持自己生命的延续、不受他人非法剥夺的权利 致人死亡 1.某火锅店老板郑某因使用“口水油”被检察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批准逮捕。该火锅店侵害了顾客的(  ) A.身份权 B.生命权、健康权 C.隐私权 D.肖像权 解析:选B。某火锅店使用“口水油”危害顾客的生命和身体健康,侵犯了顾客的生命权和健康权,B正确,A、C、D排除。 2.小王到商场选购文具,被商场保安怀疑偷窃而强行带到办公室进行搜身,并宣称这是商场的防窃规定。小王准备控告商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的依据是(  ) A.商场的行为侵犯了小王的人身自由权利 B.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 C.商场无权制定维护自身利益的规章制度 D.商场的行为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和荣誉权 解析:选A。根据“强行带到办公室进行搜身”可知,商场的行为侵犯了小王的人身自由权利,A符合题意。B、D材料未体现,C说法错误。 任务二 姓名肖像受保护 问题导航:S公司擅自在其公众号中发布使用某影视演员的姓名、肖像为配图的广告,宣传与公司相关的酒店预订业务。后该影视演员将S公司诉至法院。据此分析S公司侵犯了该影视演员的什么权利?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1.姓名权 (1)含义: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2)依据: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姓名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3)法律规定 ①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4)表现 ①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 ②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③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 2.肖像权 (1)肖像的含义: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2)内容: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3)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探究与分享·提示 P81.小郝可以依法对自己的名字和照片主张权利。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小郝在全市中学生游泳比赛中荣获200米自由泳冠军,她的参赛与获奖是当地新闻事件,因此,拍摄获奖照片及刊登在当地报纸上这一行为属于对小郝的肖像的合理使用,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规定的“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情形。但是,体育用品商店在灯箱广告上使用小郝获奖的照片及小郝的姓名,则属于未经权利人同意使用小郝的肖像与姓名的行为,是一种营利性的商业使用,不符合合理使用的条件,因此,这一行为属于对权利人肖像权和姓名权的侵害行为。 2.自然人享有姓名权。自然人的姓名是自然人区别于其他自然人的称号或者代号。一般情况下,姓名还包括自然人的曾用名、笔名、网名、译名等。全国有许多学校和机构使用“鲁迅”这个名字,这些学校和机构有的是在民法规定姓名权之前已经成立并使用至今的,可以继续使用“鲁迅”这个名字;有的是经过鲁迅后人同意的。“鲁迅”这个名字是一份宝贵的精神财富,理应受到法律保护与社会尊重,没有正当合法的理由,未经其继承人同意而使用该名字谋取不当利益的,构成侵权。 P9通过介绍民法典关于自然人姓氏选取的具体规定,引导学生正确认识有关自然人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的法律要求,明确自然人有权决定自己的姓名,但是行使姓名权需要符合法律、文化传统、伦理道德等方面的要求。 1.自然人可以随意变更自己的姓名。 提示:× 自然人有权变更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2.甲乙之间有矛盾,甲公开丑化乙的照片,因不以营利为目的,故甲并不侵犯乙的肖像权。 提示:× 以营利为目的,并不是构成肖像侵权的要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3.用他人肖像做广告做商标或装饰橱窗等侵犯了公民的肖像权 提示:× 经过允许用他人肖像做广告做商标或装饰橱窗等,并不侵犯公民的肖像权。 为何姓名权和肖像权不可侵 情境 某国学大师发现市场上有多种打着自己的旗号出版的图书在销售,感到非常气愤,于是就委托律师,开展集中打假行动。2023年4月,该国学大师起诉三家出版社肖像权纠纷案在某市人民法院宣判,法院判决三被告停止侵权,要求公开登报道歉,并赔偿该国学大师钱款共计35万元人民币。这三家出版社出版的三册书籍,分别在封面、封底等处使用了多张该国学大师的照片,且均未征得本人的同意。 探究1:根据所学知识,分析情境中出版社的行为侵犯了国学大师的什么权利? 提示:出版社的行为侵犯了国学大师的姓名权和肖像权。 探究2:简要说明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 提示: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国家依法保护自然人的合法权益。三家出版社盗用该国学大师的姓名,未经允许使用了多张该国学大师的照片,侵犯了国学大师的姓名权和肖像权,因此作出上述判决。 1.理解侵犯姓名权的四种情形 (1)干涉:指妨害、阻碍他人行使姓名权的行为。如养父母强迫养子女更改姓名。 (2)盗用:指未经允许,为牟取不正当利益,擅自使用他人姓名。如擅自将某名人名字作为店名。 (3)假冒:指冒名顶替,指冒充他人进行活动。如冒充别人的名字,借用别人的成绩上大学,致使被冒充者名落孙山。 (4)恶意重名。 2.合理使用、非侵犯肖像权的情形 (1)新闻报道拍摄照片和影像。符合社会公众利益的行为不构成侵害被曝光者肖像权。(如报道政治活动时使用了某政治家的肖像) (2)通缉逃犯和罪犯而使用他人肖像。 (3)为记载或宣传特定公众活动使用参与者的肖像。 (4)基于科研和教育目的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使用。 (5)为肖像权人自身的利益使用其肖像。 1.李××是某电视台主持人,以“阿×”艺名为观众所熟知,他曾到一家服装店买了一件大衣。店老板擅自在同一款式的大衣上标出文字“时尚大衣,阿×选择”,并放到店门口。对于店老板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的购衣行为虽属实,但店老板侵犯了他的人身利益 ②店老板将李××购买大衣的事实公开,侵犯了他的隐私权 ③阿×虽然不是李××的真名,但店老板侵犯了他的姓名权 ④店老板利用李××主持人的身份牟利,侵犯了他的名誉权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解析:选A。店老板的行为侵犯了某电视台主持人李××的姓名权;李××的购衣行为虽属实,但店老板侵犯了他的人身利益,①③正确。②错误,店老板在同一款式的大衣上标出文字“时尚大衣,阿×选择”,并未公开李××购买大衣的事实。④错误,店老板利用李××主持人的身份牟利,侵犯了他的人身权,不是名誉权。 2.小丁具有很强的演艺才能,16周岁后便不再上学,以T台走秀作为主要生活来源。摄影师孙某为小丁拍摄一组生活艺术照后,未经小丁同意,就将这组照片纳入其编写的人像摄影技巧丛书中,并对外发行。小丁获悉后,将孙某告上法庭。在本案中(  ) ①摄影师孙某侵犯了小丁的著作权 ②摄影师孙某侵犯了小丁的肖像权 ③小丁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④本诉讼须由小丁法定代理人代理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选C。材料未涉及小丁的著作权,①不符合题意。材料中孙某未经小丁同意,就将拍摄照片纳入其编写的人像摄影技巧丛书中,并对外发行,侵犯了小丁的肖像权,②符合题意。我国法律规定,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③符合题意,④不符合题意。 任务三 名誉隐私不可侵   问题导航:李某偷看了王某的日记,并将日记中有关王某个人疾病的内容在公司员工中传播。王某对此非常生气,向公安机关写信诬陷李某盗窃公司的财物。本案例中,李某和王某分别侵犯了对方的什么权利?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1.名誉权和荣誉权 (1)名誉的含义: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2)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2.隐私权 (1)含义: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2)民法中有关隐私权的规定 ①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②依据: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 (3)意义:①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②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探究与分享·提示 P9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损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公安、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网信、市场监督管理、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发现前款规定行为的,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英雄烈士的光荣事迹和崇高声誉凝聚的是民族的历史记忆,是当代中国社会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来源和组成部分,承载了中华民族几代人的共同记忆,也是我国作为一个民族国家所不可或缺的精神内核。每一位公民对待英雄烈士都要心存敬畏、严守底线、尊重历史、弘扬正气。加强对英雄烈士名誉的保护,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公正高效地审理该案,对于维护英雄烈士光辉形象,崇尚英雄、敬仰先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重要的示范和引导作用。 P10(1)“一米线”,又称伸缩隔离带、栏杆座、警戒线、移动护栏杆,被广泛地应用于人流集中场所。例如,银行等涉及金钱的行业会在距营业柜台或窗口一米处画线,并在一旁挂牌,以提醒顾客在线后排队等候。心理学上有这样一个有趣的原则,说是除了家人、恋人和挚友亲朋之外,人与人之间的心理安全距离恰好是一米,小于这个安全距离,人们就会觉得相对紧张,感觉个人安全和隐私受到了侵犯,这也是国际上通用的“一米线”规定的由来。可见,“一米线”的主要功能是维护个人的隐私,兼有维护公共秩序、保持公众距离的作用。 (2)未成年人有隐私权,父母、老师需要尊重和维护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在家庭生活、学校生活中,在父母、老师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的过程中,往往容易出现父母、老师的教育与学生隐私权相冲突的情形。平衡和解决冲突,需要父母与子女、老师与学生换位思考、相互尊重、相互体谅,在理性沟通中以一种有温度的方式,让双方彼此和解或者谅解。 (3)学生可以从行使监督权的角度表达对“人肉搜索”的积极看法,可以从保护隐私权的角度提出禁止“人肉搜索”的建议。最后,回归到法律的角度,引导学生认识到“人肉搜索”是侵犯自然人隐私权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相关链接·提示 P10介绍了民法典关于英雄烈士人格保护的规定,引导学生认识该条款的具体内容和立法宗旨,增强学生维护英雄烈士人格、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意识。 P11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个人信息范围的认定规定,引导学生了解个人信息的含义,加深对个人信息与隐私权的关系的理解,学会在生活中依法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不做侵犯他人个人信息的事情。 1.公民所有个人信息均属于隐私。 提示:×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并非所有个人信息均属于隐私。 2.未成年人没有隐私权。 提示:× 未成年人虽没有成年,但同样有自己私人生活中不愿被人知道的事情,同样有隐私权。 3.甲谎称乙的俏容是整出来的并散布该谣言,使乙的声誉受损,甲侵犯了乙的隐私权。 提示:× 甲所散布的就不是真实的信息,不构成对乙的隐私侵权,而是通过诽谤方式对乙实施了名誉侵权。 为何说名誉隐私不可侵 情境一 余某、王某系夫妻,共同经营某家具销售中心,被告杨某曾就职于该门店。杨某离职后,在其朋友圈陆续公开发布多条动态,称夫妻二人为“恶毒夫妇”“欺诈客户”“虚构尾款和部门业务”,并公开其经营个体户未公开的信息。夫妻二人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杨某停止侵害,在朋友圈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二人经济损失。 情境二 张老师在2021年10月15日购买了一套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商品房,该房于2023年12月30日交付使用。签订购房合同后,张老师频繁接到装修公司的电话,烦恼不已。后经调查是房地产公司倒卖了购房人的个人信息。 张老师向正在学习法律知识的高二(3)班同学说起了此事,同学们展开激烈讨论。甲同学认为该房地产公司将张老师的电话、购房信息有偿透露给其他公司,已经构成侵权,应承担侵权责任。乙同学认为应该在网上曝光该房地产公司,把该公司名声搞臭。 探究1:杨某的做法侵害了余某、王某的什么权利,给余某、王某带来什么损害? 提示:杨某公开在其朋友圈发布多条侮辱言论,侵害了余某、王某的名誉权,形成对余某和王某品德、声望、信用等的负面评价;杨某公开其经营个体户未公开的信息,侵害了余某、王某的隐私权,造成相应的损失。 探究2:结合情境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评析两位同学的观点 提示:①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房地产公司将购房者个人信息有偿透露给其他公司,侵犯了张老师的隐私权,甲同学观点正确。②法人作为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乙同学认为应该在网上曝光该房地产公司,把该公司名声搞臭,这样会侵害房地产公司的名誉权,因此乙同学观点不正确。 正确区分名誉权和隐私权 项目 名誉权 隐私权 区别 主体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自然人 内容 公众对特定人的社会评价 自然人不愿为他人知晓或不宜公开的秘密 侵害方式 侮辱和诽谤 未经自然人同意或授权披露、传述、散布、窃取他人的个人隐秘事项 保护方式 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联系 均以尊严性精神利益为客体,我国法律对于公民的隐私权是与名誉权一并保护的 [拓展] “英烈条款” 民法典规定:“对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杨某因对村干部有意见,故意在其喂养的狗的脖子上挂了写有“村支书”的纸条并把狗牵到村委会去“显摆”。在很多村民在场的情况下,他故意对狗直呼“村支书”。杨某的行为(  ) A.侵害了村支书的名誉权 B.侵犯了村支书的肖像权 C.侵犯了小狗的姓名权 D.侵犯了村支书的隐私权 解析:选A。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杨某故意在其喂养的狗的脖子上挂了写有“村支书”的纸条并把狗牵到村委会,在很多村民在场的情况下对狗直呼“村支书”,这侵害了村支书的名誉权,A符合题意。材料侵犯的是村支书的名誉权,而不是肖像权和隐私权,排除B、D。小狗没有姓名权,自然人才有姓名权,C错误。 2.某中学高一年级学生刘某、李某等四人同住一个宿舍,刘某等三人见李某不在宿舍,就偷偷地传阅李某的日记,还在教室里面宣传和起哄,以致班里许多同学经常挖苦、讽刺李某,造成了很坏的影响。刘某等三人的行为(  ) A.侵犯了李某的姓名权 B.侵犯了李某的隐私权 C.侵犯了李某的受教育权 D.侵犯了李某的肖像权 解析:选B。刘某等三人偷偷地传阅李某的日记,还在教室里面宣传和起哄,以致班里许多同学经常挖苦、讽刺李某,造成了很坏的影响,此行为侵犯了李某的隐私权、名誉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B符合题意。A、C、D均排除。 【知识追踪】 【随堂训练】 1.赵某酒后破坏公物、寻衅滋事,围观居民对他拳打脚踢,使其面部、脖子等多处流血,后赵某又被捆住双手、拴在路边。围观居民行为侵犯了赵某的(  ) ①生命权 ②身体权 ③健康权 ④隐私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选C。围观居民侵犯了赵某的身体权和健康权,②③正确。材料不涉及生命权和隐私权,①④排除。 2.在一次同学聚会上,小周负责摄影。事后,小周未经同学小张同意,擅自将小张的照片制作成表情包,配上一些低级趣味的文字,经同学群转发流入社会,导致他人在网络上对小张加以嘲讽、挖苦,严重影响了小张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小周侵犯了小张的(  ) ①姓名权 ②隐私权 ③肖像权 ④名誉权 A.②④ B.①③ C.③④ D.①② 解析:选C。小周未经同学小张同意,擅自将小张的照片制作成表情包和配上低级趣味的文字,流入社会,导致他人在网络上对小张加以嘲讽、挖苦,因此小周侵犯了小张的肖像权和名誉权,③④符合题意。材料未涉及姓名权和隐私权,①②不符合题意。 3.(2024·河南濮阳·高二阶段练习)仇某在网上发布歪曲卫国戍边官兵祁发宝、陈红军、陈祥榕、肖思远、王焯冉等人的英雄事迹的言论,诋毁、贬损卫国戍边官兵的英雄精神,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引发公众强烈愤慨。该网民的行为(  ) ①侵害了英雄烈士的名誉权、荣誉权 ②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受法律制裁 ③侵害了英雄烈士的姓名权、肖像权 ④虽违反网络道德,但属于言论自由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选A。仇某在网上发布歪曲卫国戍边官兵祁发宝、陈红军、陈祥榕、肖思远、王焯冉等人的英雄事迹的言论,诋毁、贬损卫国戍边官兵的英雄精神,侵害了英雄烈士的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受法律制裁,①②符合题意。仇某的行为未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权、肖像权,③不符合题意。仇某的行为既违反网络道德,又侵害了英雄烈士的名誉权、荣誉权,④错误。 4.(2024·江西宜春高二期末)小吴在某网络平台注册账号,经常上传一些生活照片和日常心得。某日,小吴登录账号时,看到评论区有些攻击其人品的不实言论,其住址、家庭背景、电话号码也被曝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网民曝光小吴家庭背景的行为侵犯了小吴的隐私权 ②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肖像权 ③小吴的住址和电话号码不是隐私,曝光这类信息不构成侵权 ④如果网民仅对小吴的日常心得发表不同看法,则不构成侵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选B。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网民曝光小吴家庭背景的行为侵犯了小吴的隐私权;但如果网民仅对小吴的日常心得发表不同看法,这是公民言论自由的表现,不构成侵权,①④符合题意。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名誉权,而不是肖像权,②错误。小吴的住址和电话号码等属于小吴的个人信息,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曝光这类信息属于侵权行为,③错误。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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