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课 框目(2)夫妻地位平等-【正禾一本通】2024-2025学年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同步课堂高效讲义配套课件(统编版2019)

202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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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辅
山东正禾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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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二
章节 夫妻地位平等
类型 课件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新授课
学年 2025-2026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PPTX
文件大小 33.55 MB
发布时间 2025-03-20
更新时间 2025-03-20
作者 山东正禾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品牌系列 正禾一本通·高中同步课堂高效讲义
审核时间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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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框目(二) 夫妻地位平等 任务一 平等的人身关系 自 主 学 习 问题导航:三孩时代来临,女性在养育的过程中要付出比以往更多的精力,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到女性职场生涯。有观点认为:三孩时代,夫妻之间的分工应该是妻子辞职在家做“专职太太”,丈夫在外工作赚钱养家。 思考:你认同这个观点吗?请说说你的理由。 01 02 01 02 01 02 任务二 平等的财产关系 自 主 学 习 问题导航:李某与王某于2020年登记结婚,两人住进了李某2018年在市区单独出资购买的一套商品房中,并一同经营一家小店,收益都存入银行。婚后生活期间,因琐事产生矛盾,2023年,王某起诉至人民法院,主张与李某离婚。 思考: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如何处理好夫妻间的财产问题? 01 02 01 02 01 02 01 02 01 02 03 04 01 02 03 04 01 02 03 04 01 02 03 04 01 02 03 04 01 02 03 04 01 02 03 04 01 02 03 04 课下巩固训练(十二) 夫妻地位平等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课标要求 目标任务 1.明确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主要内容 2.理解婚姻法律关系,阐释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1.明确夫妻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内容及要求 2.学会正确处理夫妻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提高家庭责任意识,维护和睦家庭 义务 姓名 社会活动 1.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1)地位:是夫妻关系的 。 (2)要求: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 、平等履行 、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2.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 (1)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 ①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 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 ②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 的自由。 核心 权利 探究与分享·提示 P53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案件中严某无权要求温某做“全职太太”。 ◆◆◆相关链接·提示 P54帮助学生明确平等的概念,理解夫妻平等原则。引导学生理解夫妻在婚姻家庭地位平等的内涵,明白平等不是对等和均等。 提示:× 平等不等于均等、同等。 3.甲乙婚后生下龙凤胎,父亲甲要求这一龙一凤必须随其姓。 提示:× 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人格独立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因此,这一龙一凤可以随甲姓,也可以随乙姓。 1.相互尊重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提示:×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2.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同等。 如何看待夫妻间的人身关系的平等 情境 王刚是某建筑公司的经理,与中学教师张燕结婚,婚后生有一对双胞胎。张燕想给男孩取名王龙,女孩取名张凤,结果王刚不同意,坚持两个孩子都姓王。王刚整天忙于公司业务,家务全落在张燕身上。产假结束后,张燕要上班了,想请个保姆帮忙做家务,王刚不同意,坚持要张燕辞掉工作,在家做全职太太。两人意见不一致,导致矛盾激化。 探究1:你认为子女应该随父姓还是随母姓?为什么? 提示:都可以。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探究2:王刚有权要求其妻子张燕在家做全职太太吗?为什么? 提示:不能。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王刚要求妻子辞掉工作,在家做全职太太,侵犯了妻子参加工作的权利。夫妻双方都要履行家庭义务。王刚忙于公司业务,不能履行家庭义务,但也不能把所有家务都推给妻子。 1.夫妻人身关系的主要内容 (1)夫妻姓名权。夫妻双方都有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未成年子女的姓氏,应当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父母协商确定子女姓名,并不妨碍子女成年后变更自己姓名的权利。 (2)夫妻人身自由权。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3)夫妻住所选定权。登记结婚后,对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住所的选择,应由夫妻双方自愿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的家庭成员。 (4)夫妻双方地位平等和独立。夫妻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的各个方面都平等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互不隶属与支配。 (5)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法律对忠实义务的规定为追究各种侵犯婚姻的违法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 (6)禁止行为。禁止对夫妻一方进行家庭暴力、虐待、遗弃。 2.夫妻人身自由权 (1)人身自由权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是人们正常生活、劳动、学习和从事各种社会活动的先决条件。夫妻依法享有人身自由权是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具体体现。 (2)夫妻人身自由权把社会、家庭和夫妻双方的个人利益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既是夫妻法律地位平等的标志,又为夫妻平等地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提供了法律保障。 1.(2024·山西长治高二期中)婚姻关系的核心是“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这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  ) ①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 ②享有相同权利、履行对等义务 ③平均分摊家务劳动与各类支出 ④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解析:选C。根据民法典,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地行使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①④符合题意。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婚姻家庭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②错误。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③错误。 2.(2024·山东滨州高二期中)张三因为工作需要经常出差,丈夫李四时有不满。后李四以张三不能照顾家庭为由,多次要求其辞职在家,做全职太太。但张三不愿放弃自己喜欢的工作,二人经常吵架。以下分析合理的是(  ) ①夫妻双方要坚持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家庭 ②夫妻双方人格独立,李四不应该要求张三辞职在家 ③夫妻双方地位均等,张三可以从事自己喜欢的职业 ④男主外、女主内,张三辞职回家照顾家庭是应当的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选A。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①正确。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双方人格独立,夫妻双方无须受传统“男主外、女主内”思想的束缚,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李四不应该要求张三辞职在家,②正确,④错误。夫妻双方地位平等,而不是均等,③错误。 平等 赔偿 生活用品 1.主要内容 (1)夫妻共同财产 ①范围: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投资的 ;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②原则: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 的。 (2)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 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劳务报酬 收益 债务 2.处理好夫妻间的财产问题 (1)关键:相互坦荡, 。 (2)方式 ①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②约定应当采用 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③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3)法律后果: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 ,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提醒]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遇事商量 约定 书面 探究与分享·提示 P55(1)2001年以前我国夫妻名下的财产会随着夫妻共同生活年限的增加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2001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后,夫妻婚前个人财产的所有权性质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沿用了这一规则。 (2)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财产制度遵循的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的原 则。因此,婚前财产属个人一方所有,除非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约定婚前财产的权属,否则一方婚前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时间的变化而自动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这有助于明晰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促进财产关系的明确化,减少家庭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相关链接·提示 P551.引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的规定,帮助学生树立夫妻地位平等的观念。 2.明确了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情形,帮助学生正确区分夫妻的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 提示:× 个人的专属用品属于个人财产,使用的一方享有处理权。该自行车虽为婚后购置,但属于小杨的专用运动装备,属于小杨的个人财产,只有小杨对它有处理权。 1.宋某婚后用其父赠与的30万元购买企业债券,获利2万元,这32万元属于宋某的个人财产。 提示:× 宋某婚后其父赠与的30万元并未明确只赠与宋某个人,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企业债券获利的2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投资收入,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女青年小杨喜欢户外骑行运动,婚后购买了一辆运动自行车,对该自行车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 3.甲婚前有一套房产,这套房产不可能转化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提示:× 甲婚前有一套房产,该房产属于甲的个人财产,个人财产不会随着婚姻关系的建立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约定财产归属,将该套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夫妻间的财产关系 情境一 李某与王某于2020年登记结婚,二人住进了李某2019年在市区单独出资购买的一套商品房,并共同经营一家小店。结婚后,王某经常和同学聚会,引起李某不快,于是李某要求王某在家看店不准外出,尤其不能与同学交往。此后两人轻则 吵闹,重则大打出手,王某深感痛苦。2023年6月,王某与李某协商离婚,要求平分市区商品房和20万元共同经营所得,李某同意离婚,但以生意主要是自己经营为由,不同意分割财产。王某起诉至人民法院,主张与李某离婚,并要求对市区商品房和20万元存款进行分割。 情境二 为了还赌债,男方未经女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房款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现女方主张追回该房屋。 提示:①对20万元存款进行分割会得到法院支持。依据: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以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20万元是夫妻双方共同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可以分割。②对市区商品房进行分割得不到法院支持。依据:商品房是李某2019年婚前单独出资购买的,是个人婚前财产。 探究2:情境二中女方能否追回该房屋?如果不能,女方损失怎么办? 提示:房屋不可追回,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离婚时女方可请求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探究1:情境一中,王某的主张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请说明其法律依据。 1.夫妻财产 项目 范围 夫妻个人财产 ①婚前财产。②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③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 ①工资、奖金、劳务报酬。②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③知识产权的收益。④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项目 范围 夫妻约定财产 (1)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2)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要件:①要求夫妻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②平等自愿、协商一致。③内容明确合法。④约定的财产涉及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相应的手续 2.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 (1)男女平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分割时双方也处于平等地位。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得侵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并视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需的照顾。 (3)尊重当事人的意愿。这是尊重公民财产权利的一种表现。 (4)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分割时不应损害财产的效用和价值,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 (5)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1.2014年1月,王某与李某登记结婚,2023年7月两人因感情破裂离婚。王某婚前用100万购买的房产婚后升值为150万元。此房婚后用于出租,由两人共同打理,获取租金6万元。王某2022年12月发表的文章在2023年8月收到稿费3万元。另外,李某母亲生前留有遗嘱指定其名下的房产归李某所有。本案中关于财产的分配正确的是(  ) ①王某婚前购买的房屋已经过8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②房产升值的50万和租金6万属于王某个人财产 ③离婚后王某收到的3万元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李某母亲通过遗嘱留下的房产归李某个人所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选D。婚前个人财产不会随着婚姻关系的变化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王某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①说法错误。王某婚前房产婚后升值的50万属于王某个人财产,房屋婚后用于出租,由两人共同打理,租金属于共同财产,②不符合题意。王某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表的文章,所以稿费3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符合题意。遗嘱或遗赠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某母亲通过遗嘱留下的房产归李某个人所有,④符合题意。 2.(2024·江苏宿迁高二期中)张三与李四离婚后,一日,王五来找李四称:“你们离婚前,张三从我这里借了10万元,现在我联系不上他,这笔钱你来还。”李四郁闷地说:“钱是张三借的,我并不知情,我们已经离婚了,你找他还。”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A.张三与李四已离婚,王五只能让张三还钱 B.李四是否需要偿还,要视借款用途而定 C.张三若以个人名义举债,李四就不必偿还 D.李四与张三要共同偿还这笔夫妻共同债务 解析:选B。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如果用于家庭日常开支,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否则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所以李四是否需要偿还,要视借款用途而定,B正确,A、C排除。如果李四有证据证明这笔债务不是用于家庭生活,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四就不需要偿还这笔债务,D排除。 【知识追踪】 【随堂训练】 1.(2024·河南洛阳高二期中)黄某是某企业总经理,闫某是另一家企业的财务总监,2022年6月,两人登记结婚。婚后二人因工作聚少离多,黄某颇为不悦,多次要求妻子闫某在家当“全职太太”,均遭到闫某拒绝。2024年1月,闫某怀孕,黄某再次提出让闫某辞职回家,二人因此经常争吵。2024年4月,黄某准备向法院诉讼离婚。对此,以下观点正确的是(  ) ①若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②黄某要求闫某辞职居家的行为,侵害了闫某参加工作的自由 ③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均等,闫某可自主决定是工作还是辞职 ④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选C。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2024年1月闫某怀孕,女方仍在怀孕期间,故人民法院不会判决离婚,①错误。黄某多次要求妻子闫某辞职,侵害了闫某参加工作的自由,②正确。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而不是均等,③错误。材料中黄某和闫某因为辞职居家问题多次争吵,说明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④正确。 2.(2024·浙江高二阶段练习)2022年8月,妻子以双方感情破裂为由向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庭审中,丈夫主张妻子在2021年11月至2022年5月内用于游戏充值的15.8万元应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妻子返还一半。对于本案,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①15.8万元属正常生活支出,应当返还 ②夫妻双方应对财产分割等达成一致意见 ③15.8万元属于不当处理夫妻共同财产 ④该离婚是裁判离婚,法院应当进行调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选D。妻子在2021年11月至2022年5月内用于游戏充值15.8万元属于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是不当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①错误,③正确。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应对财产处分等达成一致意见,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对财产分割等达成一致意见,若达不成一致意见,也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②排除。妻子以双方感情破裂为由向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故该离婚是裁判离婚,而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④正确。 3.(2024·重庆高二期中)2023年李女士与王先生登记结婚,居住在王先生婚前全款购买的住房里,婚后孩子出生办宴席收取礼金5万元,王先生股票投资收入7万元。一年后李父将一套别墅赠与李女士,并在赠与合同中明确别墅只归李女士所有,王先生不接受此项条款而引发家庭矛盾,并在孩子6个月时王先生提出离婚。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①共同居住的住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王先生提出离婚应该得到法院支持 ③股票投资7万元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办宴收取的礼金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约定归一方所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选D。材料中指出双方居住的房屋为王先生婚前全款购买的,故该房屋为王先生婚前个人财产,故①不选。根据民法典可知,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本案中,王先生在孩子6个月时提出的离婚诉求不能得到法院支持,故②不选。王先生婚后股票投资收入7万元,属于婚后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③正确。办宴席时收到的礼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约定归一方所有,故④正确。 4.(2024·河南濮阳高二期中)董某与赵某于2020年办理了结婚登记,赵某无吸烟喝酒习惯。2022年,在征得赵某同意后,董某与他人开办了一家合伙企业,因经营需要,董某向贾某借了25万元周转资金。期间董某自己欠村小卖部600元烟酒钱未还。2024年董赵二人离婚。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欠小卖部的债务赵某不知情,所以不属于共同债务 ②25万元借款并未直接用于家庭开支,属于个人债务 ③600元烟酒钱是董某的不合理开支,属于个人债务 ④25万元借款用于双方认可的经营活动,属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选D。600元烟酒钱由于是董某的不合理开支而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不是由于赵某不知情,①错误。董某借的25万元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虽然没有直接用于家庭生活,但是用于夫妻双方都认可的企业经营活动,所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不是个人债务,②错误,④正确。董某欠村里小卖部的600元烟酒钱,属于董某不合理的开支所负的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属于董某个人债务,③正确。 【基础练】 一、选择题(每题5分,共12题,共60分) 1.(2024·江苏连云港·高二期中)赵某某之父与刘某某之母系同胞兄妹。1996年3月21日,刘某某与赵某某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小赵。陈某在明知刘某某婚姻关系存续的情况下与刘某某发生婚外情。2023年11月20日,刘某某与陈某之女小刘出生。此后刘某某、陈某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共同抚育两人之女。本案中(  ) ①赵某某与刘某某的婚姻无效 ②陈某和刘某某的婚姻可撤销 ③小赵和小刘享有的继承权平等 ④陈某和刘某某可相互继承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选A。赵某某之父与刘某某之母系同胞兄妹,所以赵某某与刘某某的婚姻属于法定禁止结婚的情形,属于无效婚姻,①正确。刘某某、陈某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未进行婚姻登记,不存在婚姻关系,也就无所谓婚姻可撤销,②不选。法律规定继承权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平等,③正确。刘某某、陈某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未进行婚姻登记,不是夫妻关系,不是对方的法定继承人,不可以相互继承遗产,④不选。 2.(2024·辽宁·高二阶段练习)男青年小武的父亲与女青年小美的母亲是表兄妹,小武与小美青梅竹马,两人年龄相差三岁。经过多年追求,小武如愿在24周岁时与小美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并不了解两人的亲戚关系。关于小武和小美的婚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应禁止结婚 B.没达到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是无效婚姻 C.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要按照同居关系处理 D.是履行登记程序的合法婚姻,受法律保护 解析:选D。小武的父亲与小美的母亲是表兄妹属于三代旁系血亲,因此,小武与小美是四代旁系血亲。民法典禁止结婚的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小武与小美不属此列,A不符合题意。男青年小武在24周岁时与女青年小美登记结婚,小美与小武年龄相差3岁,因此,小美的年龄是21周岁或27周岁,小武和小美均达到了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B不符合题意。小武与小美的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合法成立的婚姻,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要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C说法错误,D符合题意。 3.(2024·四川凉山·期中)2021年1月,我国开始实施离婚冷静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旨在(  ) A.限制离婚自由,化解婚姻危机,维持社会稳定 B.防止当事人冲动、草率离婚,保障婚姻关系稳定 C.引导夫妻双方形成平等的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 D.完善我国婚姻制度,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 解析:选B。离婚冷静期是保护婚姻的举措而非限制离婚自由,A错误。离婚冷静期旨在通过延长离婚办理时间,给当事人充分的时间考虑,防止草率离婚,B正确。离婚冷静期有利于保障婚姻关系的稳定,与夫妻平等、保障夫妻双方合法权益无关,C、D排除。 4.(2024·黑龙江齐齐哈尔·高二期中)王某大学毕业后,由父母做主与一姑娘结婚。在婚后生活中他把家务留给妻子一人承担,从不过问子女学习状况,只留给妻子一小部分工资,又不允许妻子打工养家,他还抱怨妻子不会过日子,并对其大打出手,致使妻子严重抑郁。下列对案例中当事人的行为,评价合理的是(  ) ①王某的父母违反了婚姻自由的原则,不应包办儿女婚事 ②妻子有权利以家庭暴力为由,向人民法院请求离婚 ③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监护职责,王某应承担民事责任 ④人身自由是夫妻关系的核心,王某不应限制妻子打工 解析:选A。我国民法典规定婚姻自由,王某的父母包办儿女婚事,违反了婚姻自由的原则,①说法正确。王某对妻子大打出手,致使抑郁,妻子有权利以家庭暴力为由,向人民法院请求离婚,②说法正确。在婚后生活中把家务留给妻子一人承担,从不过问子女学习状况,材料中说明王某对子女没有尽到抚养、教育的义务,不涉及监护职责,③不符合题意。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④说法错误。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2024·广西南宁·高三阶段练习)张某与妻子萌萌要离婚,有财产要分割,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婚前购买的一套房屋,结婚前已付清全款,这套房子要分给萌萌一部分 B.张某与萌萌口头约定婚后投资的收益归各自所有,张某婚后的股票收益不用分给萌萌 C.张某的父亲过世时留给张某一台车,遗嘱表明只给张某一人,这辆车张某不用分给萌萌 D.张某因交通事故受伤所获得的残疾赔偿金20万元,要分一半给萌萌 解析:选C。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故张某的婚前购买的房子是其个人财产,不用分给萌萌,A排除。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婚后可以约定各自的财产范围,但是需要以书面形式而不是口头形式,B排除。张某的父亲过世时留给张某一台车,遗嘱表明只给张某一人,因此该车是其个人财产,不用分给萌萌,C正确。张某因交通事故受伤所获得的残疾赔偿金20万元,根据法律规定,因为人身伤害所获的赔偿金,属于个人财产,所以不用分给萌萌,D排除。 6.(2024·山西·高二期中)李某夫妻以38万元价格购买一部汽车,登记在李某名下。一个月后由于李某经营不善,需要资金周转,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李某将汽车以35万元的价格卖给郭某。双方签订了汽车转让合同,随后郭某办理了汽车登记手续。事后李某妻子发现汽车被卖,以“汽车为夫妻共有财产,丈夫无权单方面处置”为由要求郭某退还汽车,郭某不同意,李某妻子诉至法院。法院认为(  ) ①汽车属于李某个人财产,其妻无权过问 ②汽车是动产,交付即意味着所有权转让 ③由于李某妻子不知情,郭某应退还汽车 ④汽车已交付并办理登记,所有权归郭某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选C。汽车所有权转移是以交付作为生效要件,其在物权性质上属于特殊动产所有权,由此可知,汽车是动产,交付即意味着所有权转让,且汽车已交付并办理登记,故所有权归郭某,②④应选。该汽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错误。从案例中可知郭某支付了35万元,属于合理价格,可以判定郭某属于善意取得,所以郭某不用退还汽车,③不选。 7.(2024·浙江·高二期中)2022年王某和张某结婚,婚后王某发表专著拿到稿费1万元;张某炒股获得收益10万元。2024年王某车祸重伤,获得20万元赔偿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1万元属于王某个人财产 ②1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2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20万元属于王某个人财产 A.①④ B.②③ C.①③ D.②④ 解析:选D。根据民法典可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指定一方的除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王某获得的稿费1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张某炒股获得收益1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①不选,②正确。根据民法典可知,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王某因车祸获得的20万元赔偿金属于王某个人财产,故③不选,④正确。 8.(2024·湖北武汉·高二期中)孙某与贺某于2020年4月结婚。2021年7月孙某出版了一本诗集,获得4万元的稿酬,同年8月孙某婚前购买的一处房产升值了40万元。2022年8月贺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造成重伤,获得5万元赔偿金。2023年9月,贺某父亲去世,其作为法定继承人,获得了遗产20万元。这里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  ) ①孙某的诗集出版后所得稿酬4万元 ②贺某继承的遗产20万元 ③孙某婚前购买的房产增值额40万元 ④贺某获得的赔偿金5万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选A。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均属于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4万元的稿酬和遗产2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①②正确。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个人婚前财产的增值部分应归本人所有,因此,孙某婚前购买的房产增值额40万元属于孙某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③不选。我国法律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金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贺某因交通事故获得的赔偿金5万元为贺某个人财产,故④不选。 【提升练】 9.(2024·山西太原·高二期中)妻子瞒着小刘给孩子报了近2万元的课外培训班,小刘觉得自己是一家之主,培训合同未经他同意是无效的,要求培训班退费,遭到拒绝,遂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驳回其请求。法院判决(  ) ①维护了夫妻双方平等地位,体现了民法公平正义理念 ②肯定了合同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彰显了民法诚信原则 ③有利于增强家庭责任意识,确保夫妻双方积极承担扶养义务 ④旨在引导夫妻分摊教育责任,共同维护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选A。本案中,虽然教育服务合同未经小刘同意,但是这笔花销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都产生效力,法院判决维护了夫妻双方平等地位,体现了民法公平正义理念,①正确。法院驳回小王的请求,肯定了合同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彰显了民法诚信原则,②正确。结婚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的身份关系,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义务,但扶养义务在材料中没有体现,③不符合题意。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而不是分摊教育责任,④错误。 10.(2024·浙江·高二期中)甲与妻子乙婚前口头约定婚后双方收入归各自所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年后,甲婚前创作发表的网络小说获得稿酬11万元。甲喜欢赌博,并欠牌友9万元债务,因为赌博,两人经常争吵。最终,由于感情不和离婚。离婚5年后,乙发现甲在婚姻存续期间私自购买了一处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于是起诉甲,要求分割房产。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网络小说稿酬11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甲赌博所欠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③请求分割房产的诉讼时效已过,法院不予支持 ④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解析:选C。网络小说稿酬11万元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知识产权方面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符合题意。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家庭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甲赌博所欠债务是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②不符合题意。离婚5年后,乙发现甲在婚姻存续期间私自购买了一处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于是起诉甲,要求分割房产,诉讼时效自知道权利受损之日开始计算,因此请求分割房产的诉讼时效未过,法院支持,③说法错误。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④符合题意。 11.(2024·山东临沂·高二期中)2015年1月蒋某与宋某举行婚礼,两人口头约定婚后双方收入归各自所有,2月蒋某买了一套公寓并登记在自己名下,3月蒋某与宋某正式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领证,5月蒋某利用婚前积攒的10万元投资股市得利5万元。后因感情破裂,两人于2020年4月离婚。2024年1月,妻子宋某偶然得知这些情况,遂起诉蒋某,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虽有口头约定,但投资股票获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蒋某购买的公寓属于个人财产 ③房产虽登记在蒋某名下,但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请求分割房产的诉讼时效已过三年,法院不予支持 解析:选A。夫妻约定财产应采用书面形式,蒋某与宋某两人口头约定婚后双方收入归各自所有,不适用于财产约定制,因此婚后5月蒋某利用婚前积攒的10万元投资股市得利5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说法正确。2月蒋某买了一套公寓并登记在自己名下,3月蒋某与宋某正式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领证,房产属于婚前购买的,因此蒋某购买的公寓属于个人财产,②说法正确,③说法错误。离婚后,宋某偶然得知这些情况,遂起诉蒋某,要求重新分割财产。自知道权利受损日开始算诉讼时效,因此请求分割房产的诉讼时效未过,法院应予支持,④说法错误。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12.(2024·山东枣庄·高二期中)甲和乙2016年登记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双方于2019年1月签订《协议》,约定该套房屋归乙个人所有,但并未办理权属转移登记。后来二人因关系不睦于2022年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后债主老李拿着甲写的欠条就找上了乙。原来,在2020年甲私自向老李借款100万元投资失败,无力偿还欠款,老李以10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将甲和乙一起告上了法庭。由此可见(  ) ①房屋系梁某与李某婚后购买,应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②依据民事诉讼举证原则,老李对于涉案100万元欠款的用途负有举证责任 ③《协议》约定具有法律效力,房屋所有权已经发生转移 ④若欠条由甲一方签字,乙未作出追认的意思表示,也可能视为共同债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选D。房屋虽系梁某与李某婚后购买,但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签订《协议》,约定该套房屋归乙个人所有,约定大于法定,该房屋不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故①错误。根据民法典规定可知,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本案中,欠条由甲一方签字,乙未作出追认的意思表示,但老李若能够证明投资款100万元用于被告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则可视为共同债务,故②④正确。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要经过产权登记有效,故③错误。 二、非选择题(共1题,共15分) 13.(15分)(2023·山东威海·高二月考)李某(男)与郑某(女)通过朋友聚会相识相恋,经过一年的了解之后,两人登记结婚并举办了婚礼。婚前夫妻二人均有工作,并且收入十分可观,婚后,因郑某怀孕,便辞去了工作。生完孩子半年后,郑某想重新去找工作,却遭到了李某的反对,李某认为生完孩子就要当全职家庭主妇,不应该再出去工作,双方为此大吵一架,之后,郑某出去找到了新工作,白天孩子由保姆来带。原以为生活就会这样平静地过去,但是,李某却再次提出了要求,要求郑某每天7点之前必须回家,公司聚会不能参加。郑某觉得自己的自由与权力都被限制,并且在婚姻关系中遭到了不平等的对待,忍无可忍的郑某以夫妻二人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判决二人离婚。 李某能否阻止郑某正常工作,说明理由。 解析: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从夫妻地位平等角度分析作答。关键词①:李某认为生完孩子就要当全职家庭主妇→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七条: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本案中李某无权要求郑某当家庭主妇。关键词②:要求郑某每天7点之前必须回家,公司聚会不能参加→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五条: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男女双方不因结婚而丧失参加社会劳动的权利,孙某可以自己的意愿决定出行时间。 答案:①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本案中,妻子想出去工作合情合理合法,丈夫不得对妻子进行横加干涉和限制。夫妻之间应当相互尊重、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②夫妻有人身自由是权是夫妻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男女双方不因结婚而丧失参加社会劳动的权利。已婚男女参与生产、工作的权利是平等的。已婚妇女应当有以独立的身份,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其职业、从事学习和参加社会活动而不受对方约束的自由和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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