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当“表情包”变“侵权包”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4.2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学习目标
1.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要恪守什么界限?
2.民法给名誉权设定了什么界限?
3.法律对著作权的限制有哪些?
4. 相邻关系的实质是什么?主要类型有哪些?
5.如何处理相邻关系?
6.法律规定相邻关系有什么意义(作用)?
生活中常见的民事权利越界的事例
1.跳广场舞,这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是生命权健康权的表现。但一些老年人把广场舞的声音放得很大,或者占据公共场所,这就侵犯了他人的休息权,侵犯公共利益,权利越界了
2.网购中,一些买家夸大商品瑕疵,恶意评价说是严重的质量问题的行为
3.通过跳楼威胁讨薪的行为……,这都是权利越界
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界限
一.民事权利有限制
1.权利的含义: 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而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为或不为一定权利的自由。
2.行使民事权利的界限(要求):
①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遵循诚信原则;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
②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结论:民法为不同的民事权利设定了界限
探究与分享
林某在某电商平台注册了一家店铺,并通过了实名认证。云某通过网络在该店铺订购了一条某品牌的裤子。收到货品后,云某发现货品与网页宣传不符,就发表了买家评论并给予差评。之后,双方为此产生争议,云某又追加评论,谈了自身感受。林某对此大为不满,向人民法院起诉云某侵害名誉权。
思考:你认为云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
思考:给不满意的商品和服务打差评是我们每个人消费者的权利,但是我们能意气用事,随意打差评吗?要注意什么?
根据最高法公报案例:网络交易中买家给“差评”若不是出于恶意诋毁商业信誉的目的,则不属于侮辱诽谤行为。案例中云某对商品质量及经营者服务的评价仅是个人对商品及服务的情感表达,并没有诽谤、诋毁、损害等违反法律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给不满意的商品和服务打差评是我们每个消费者的权利,同时,我们给评价也不能“太任性”,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在互联网时代买家、卖家要共同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和网络道德规范。
民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知识回顾
行为:
1.货品与网页宣传不符,就发表了买家评论,并给予差评
2.追加评论,谈了自身感受。
分析:
消费者云某基于客观事实对购买的商品作出评价,没有任何侮辱、诽谤的行为,主观上没有诋毁卖家的商业信誉的故意。因此,云某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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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同民事权利的界限
①民法对名誉权(人身权)设定的界限:
A.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
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因为这些行为是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所必需的。但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B.保障舆论监督权
探究与分享:这些行为是否侵犯著作权?为什么?
1.在作业中引用他人文章的一大段话。
个人欣赏不侵权。属合理使用。
属法定许可使用,不侵权。
多台电脑安装软件。属侵权
用于个人学习使用他人作品不侵权。属合理使用。
合理使用
法定许可使用
著作权的界限
(财产权)
2.从同学那里拷贝一份应用软件,安装到自己的电脑上。
3.从网上找到一首流行歌曲,下载到自己手机上。
4.中学语文教材书中收录一篇某当代作家的散文。
②民法对著作权的限制: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
A.作品的合理使用 ---无需同意、不必付费
a.含义: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b.特定情形:
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为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
B.著作权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无需同意 应当付费 除非禁用
a.含义: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b.特定情形:
a.报刊转载其他报刊上发表的作品;
b.在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或者播放已出版的录音制品等
注意: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案例分析:
张大妈和李大妈各在手机上录了杨姓健身教练设计的广场舞,张大妈用来和朋友们学跳,李大妈自行刻录成光盘,以每张20元的价格进行售卖。
思考: 张大妈和李大妈的行为是否侵犯了著作权?为什么?
①张大妈录像是供自己和朋友学习,不构成侵权。因为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出于个人学习、研究、欣赏的目的而使用他人作品,属于合理使用。
②李大妈自行刻录成光盘,以每张20元的价格进行售卖构成侵权。因为具有商业性,不属于合理使用。
是否营利 是否支付使用费
合理使用 不以营利为目的 不需要支付使用费
法定许可使用 可以以营利为目的,
也可以不以营利为目的 需支付使用费
相同点:都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但均应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和出处。
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
(2023·海南)著作权是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作品,有可能构成侵权。下列属于侵犯著作权的是( )
①小董从网上下载了一首流行歌曲供个人欣赏
②某出版社无偿原文出版了近代学者梁启超的署名文集
③最新版的教辅用书匿名全文收录了当代作家莫某的一篇短文
④小郑的毕业论文未标出处使用了林某已发表文章的大段原文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③:“匿名全文收录”已经侵犯了著作权,③符合题意。
④: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小郑的毕业论文未标出处,属于侵犯著作权,④符合题意。
D
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二.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1.原因:邻里之间如果在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观景等方面处理不当,就可能引发侵权纠纷;
2.实质: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3.意义:对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有重要意义。
康熙年间,大学士张英的老宅与吴姓相邻,吴家盖房欲占张家隙地,双方为此发生纠纷,告到县衙。老家驰书京都,张答复:一纸书来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长城万里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继承传统文化精髓,意在邻里和睦、谦和礼让美德
房屋的直角下部抹成一人多高的圆弧或砌成斜面,以达到行人不易碰伤、车辆不会受损、房屋不被碰坏互利共赢的目地。 “拐弯抹角”在传统民居建筑形式上体现着中国人以和为贵的思想,从中能看到老百姓谦逊礼让的特质。
4.主要类型
①相邻用水、排水关系;
②相邻通行关系;
③相邻不动产利用(土地、房屋、林木、地上的固定物)与管线安设关系;
④相邻通风、采光、日照关系 ;
⑤相邻有害物质排放关系等。
楼上漏水
楼道杂物
晾晒衣服阻碍采光
农村宅基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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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何处理相邻关系 ---重点
①原则: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
②法律依据: 有法律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法律规定的,按照当地习惯。
③具体要求: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通行等提供必要的便利;( 提供必要便利)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 通行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避免造成损害)
探究与分享 P38
徐某在住宅楼三层的自家阳台上搭建了鸽舍,饲养、放飞信鸽。鸽粪给楼下住户造成严重污染,放飞的信鸽也影响邻居休息。几户邻居与徐某协商无果后,将他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徐某停止侵权行为并进行赔偿。徐某则认为自己有权在自家阳台养信鸽。
思考:徐某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吗?请说明你的判断理由。
1.徐某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2.理由:
①公民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必须遵循公平原则、绿色原则、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徐某在自家阳台搭建鸽舍,却给邻居带来了严重污染,并严重影响邻居休息,这违背了公平原则,也不符合社会公德的要求。
②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徐某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没有贯彻这一原则,因此徐某应该立即拆除
1.含义
2.界限是什么 公平诚信守法公良
3.限制范围 特定的人身权财产权
1.对名誉权的限制 商业方面、新闻舆论方面
2.对著作权的限制 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使用
3.对相邻权的限制 处理规则:原则依据道德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民事权利有限制
常见的民事权制限制
1.甲因家中失火,情急之中,甲将乙晒在外面的被子泡湿,披在身上抢救家中物品。后来,乙以该被子是其结婚纪念物为由向甲索赔1万元。乙的行为( )
A.是合法的,财产权被侵犯理应索赔
B.是符合社会公德和国家政策的
C.是不合法的,不能因维护财产权而滥用权利
D.是不合法的,甲因紧急避险占用他人财产不承担赔偿责任
【解析】首先要明确乙的财产权被侵害,有权提出赔偿。乙行使合法权利不能建立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索赔1万元”是滥用财产权的表现。排除判断错误的A、B,再排除判断正确但依据错误的D。故选C。
C
2.甲村和乙村相邻,一条小河流经甲乙两村,一年天旱,上游的甲村便在小河上筑起水坝,将水截住,乙村对此不满,两村发生纠纷。关于此事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村位于河道的上游,有权截水自用乙村不能干涉
B.甲村将水截住违反了民法典关于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C.甲村用水须经乙村许可
D.乙村用水须经甲村许可
【解析】B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B
(2023山东.19) 当好善解矛盾纠纷的行家里手。
[民声] M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Z村村民张某反映,称邻居谭某故意将几颗果树挪到其承包地紧贴自己家进出的必经之路一侧,树枝阻碍了自己的面包车通行。调解员遂前往调解。
[走访] 调解员走访了谭某,了解到前些年Z村组织土地承包,谭某分到的地正好被进出张某院子的必经之路分割成两半。为说服谭某接受承包方案,时任村主任张某斌代表村委会口头承诺,承包期内每年补偿谭某600元,但从今年初开始,现任村主任张某军不再支付补偿款,谭某多次沟通无果,认为村委会和张某合伙欺负人,自己不能再忍。调解员又走访了张某、张某军和其他知情人,了解到新情况:去年谭某家杨树的树枝被风刮断,砸坏张某的面包车,张某要求赔偿。谭某认为刮风是自然现象,自己不应为此负责。此后两家再无来往。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进行分析。
①时任村主任张某斌代表村委会对谭某做过口头承诺,属于口同合同,村委会应继续履行合同。
②树枝砸坏车的纠纷中,谭某家杨树的树枝被风刮断,砸坏张某的面包车,谭某应该承担过错推定侵权责任,给予赔偿。
③在挪树阻碍通行的纠纷中,谭某故意将几棵果树挪到其承包地紧贴张某家进出的必经之路一侧,树枝阻碍了其面包车通行,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通行等提供必要的便利,谭某应当妥善处理,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Lavf58.24.101
Lavf58.2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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