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第二框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第一目 一诺千金 重在履行
第二目 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
1、合同履行的含义
合同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
请问:履行合同的核心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履行义务还是享有权利?
注意:(1)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依法同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不能只享有权利不履行义务,也不能只履行义务不享有权利。
(2)合同的履行,表现为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当合同义务执行完毕时,合同也就履行完毕。履行合同的核心是履行合同义务。
买方权利
买方义务
卖方权利
卖方义务
(1)全面履行原则
2.履行合同的原则
P29相关链接:即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要求,正确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装修时严格使用合同约定的建材品牌,按时按期支付工程费等)
(2)诚信履行原则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特殊情况房东提前通知租客搬离;律师要保护委托人的隐私;恪守承诺等)
(3)协作履行原则
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买卖二手房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交接物业水电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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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在保险公司投保了5万元重大疾病险,后被医院诊断出患精原细胞瘤,住院接受治疗。出院后,赵某只申请了患精原细胞瘤疾病的赔付5000元,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受理申请时发现,赵某此次所患属于恶性肿瘤,还可以同时申请重大疾病赔付。保险公司在合同范围内赔付给赵某4.5万元。
(1)保险公司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其合同义务,从而使赵某的权益得到完全实现,坚持了全面履行原则。
(2)一方当事人由于对疾病性质存在认识错误,所以没有主张足额赔付。在此情况下,保险公司发现了问题,积极履行了重要情况的告知义务,并基于诚信原则给予了足额的赔付。
(3)保险公司在合同范围内进行理赔,履行了协作履行原则。保险公司的做法值得肯定。
思考:请从合同履行的原则角度评价保险公司的做法?
探究与分享
(注意:做题时,容易混淆的是全面履行和协作履行两个原则,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强调正确履行义务,后者强调双方当事人应互助合作共同完成合同义务。)
周某与李某是邮票收藏爱好者,双方通过电子邮件签订了1980年猴票的买卖合同,但忘记在合同中明确邮票的交易价格,后来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说一说:材料中的当事人为什么会产生争议?履行合同的关键是什么?
解析:当事人因为合同内容不完整,没有在合同中约定交易价格而产生争议,导致双方就合同的履行产生分歧。可见,履行合同的关键是明确合同内容。
探究与分享
3.合同内容
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名词解释:标的(客体)
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如合同标的、诉讼标的。
合同标的大多数是物,也有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如买卖合同的标的是物,加工承揽合同的标的是行为。诉讼标的属于诉讼请求的范围。
(1)含义:
合同内容就是合同的条款,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合同的条款来体现。
(2)合同条款:
注意:
实现合同的关键——履行合同
履行合同的关键——明确合同的内容
履行合同的核心——履行合同义务
民法典规定的合同一般包括的条款,并非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合同缺少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违约责任等内容时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在缺少上述内容时,合同当事人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者根据法律规定解释合同,补全意思表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特别提示:一般条款≠必备条款
笔记:合同不能缺当事人、标的、数量这三样(如:我要买一只烤鸭),否则合同不成立;缺了别的可以通过合同内容的填补来解决(刚出锅的、中等大小的等)。
探究与分享
老李和小王以1200元/月签订了三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生效一年后,周边房屋的租金开始上涨,老李也想涨房租,于是找小王商量,小王当即表示不同意,双方因此闹得很不愉快。
老李的儿子小李得知自己的同学小陈也想租他们家的房子,可给租金1800元/月,小李把这件事情告诉了老李。随后他们在未通知小王的情况下与小陈签订了新的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小王尽快搬离。
思考:老李可以要求变更合同吗?如何评价老李转租的行为?
老李可以要求变更合同吗?
合同订立后,随着外部条件的变化,当事人可能会有改变或者解除这种法律约束的想法。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如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合同履行期限等。老李可以要求变更合同,但必须双方协商一致!
如何评价老李转租的行为?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案例中,老李单面解除了与小王的房屋租赁合同,已经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的变更
①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如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合同履行期限。
②除法律另有规定(法定解除)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约定解除)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这个合同缺少时间限制,我们再签订个有关时间限制的补充协议吧。
好的。
合同订立后,随着外部条件的变化,当事人可能会有改变或者解除这种法律约束的想法
(1)原因:
(2)要求:
知识拓展:合同变更vs合同解除
合同变更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当事人不变,仅改变合同的权利与义务。
合同变更条件:1、原已存在着有效的合同关系2、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3、须经当事人协商一致
合同解除条件:(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主要体现为财产责任)
5.违约责任的内涵
违约的情形: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违约责任的性质(实质):违约责任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违约可以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①有违约行为 ;
②有损害事实;
③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④无免责事由
提醒:违约责任≠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的侵害人和受害人之间并不存在合同法律关系,只有在存在有效合同且当事人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下,才能产生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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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二者只能选其一,不能并用)
(退回定金,支付违约金)
(双倍定金,不支付违约金)
6.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违约金与定金罚则的关系:二者不能并用(二者都有惩罚性),但守约方交付定金的有权要求返还定金(定金本来就属于给付定金一方)
举例:
如果选择违约金赔偿:5+4=9万【实质上对乙的惩罚只有5万】
(退回定金,支付违约金)
如果选定金赔偿(双倍):4X2=8万【适用定金罚则——实质上对乙的惩罚只有4万】
(双倍定金,不支付违约金)
甲
乙(交货)
定金4万
违约
约定违约金5万
合同价款30万
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知识拓展
(1)违约金与定金的关系
知识拓展
(2)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的关系:
实际中存在的问题:
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要求:增加违约金;
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要求:适当减少违约金,最多按实际损失的130%赔偿。
举
例:
甲
乙(交货)
违约
约定违约金1000万
甲实际损失1090万——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在1000万违约金基础上,应增加90万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甲实际损失990万——违约金适当略高于实际损失:这时按违约金1000万赔偿。
甲的实际损失只有90万——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90x1.3=117万
违约金和赔偿金一般不同时使用,违约金可以增加或者减少
7. 违约行为的免责: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2)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约定免责
法定免责
可以≠应当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
注意1:对于客观情况的发生,如果当事人能够预见却没有预见,或者没有尽最大努力克服或避免的,则不构成不可抗力。
注意2:不可抗力的免责是可以免除,而不是应该免除。如果仍旧有能力履行的,则可以继续要求其履行义务。
1.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定金条款等并用。
2.违约金与赔偿损失不能并用。
3.违约金与定金不能并用。
(1)选用定金罚则:双倍返还或罚没定金。不够的,再追加赔偿(赔偿损失)
(收受方)(给付方)
(2)选用违约金条款:返定金+赔违约金,即无论是收受方还是给付
4.(甲)在交付定金之后,如(甲)交付一方违约,则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如(乙)接受一方违约,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特别提醒
1.小华在送货途中,突遇大风吹断路边树木,砸伤小华,而延误送货。
2.四川某房产公司因夏季天气炎热(超过37°C)延迟交房。
3.某游乐场提示游客保管好个人物品,丢失概不负责。
4.某公司仓库因雷击突发大火烧毁而无法按时交货。
5.某公司仓库因雷击突发大火烧毁,该公司应当免除交货义务。
思考:以下情形属于违约行为的免责情形吗?
法定免责
可预见,不免责
约定免责
法定免责
免责≠免除义务
不可抗力免责免的是什么责?——违约责任
而非合同本身约定的一方的合同义务。
比如:在买卖合同中不可抗力免责仅仅是指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而非供货义务,疫情过后,供货方依然有供货责任。
再如,房屋租赁合同中,若有不可抗力,大多是免除迟延交付房租的违约责任,而并非不用交房租。
免责≠免除义务≠解除合同
课堂小结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一诺千金
重在履行
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
1.合同履行的含义
2.合同履行的原则
3.履行合同的关键
4.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违约责任的内涵
2.违约责任的意义
3.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4.违约行为的免责
(尤其注意:法定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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