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财产权
人身权
民事权利
股权
物权
知识产权
债权
所有权(自物权)
担保物权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他物权
用益物权
民事权利体系
身份权
人格权
1
政治
统编教材选必二《法律与生活》第一单元第二课
2.1保障各类物权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所有权
(自物权)
他物权
2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2.1保障各类物权
P12 探究与分享
战国时期的《商君书》里面有一个非常生动的例子,表明古人对财产权的看法。书中记载,“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以为百,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
野地里有一只兔子,可能引来上百人追逐,市场上有那么多兔子,却没有一个人可以擅自去拿,这是为什么?
野地里的兔子
私人财产
市场上的兔子
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从法律上对各种财产权利进行确认,这就是定分止争。
野地里的兔子
所有权不确定
市场上的兔子
所有权的归属已确定
物品的所有权归属非常重要。
分析:“野地”与“市场”两个情境的区别在于兔子的归属权是否确定。无主的野兔,因其所有权不确定,于是给了众人争抢所有权的动力。
分析:市场上售卖的兔子,因其所有权的归属已经确定,他人不能再争夺,否则就违反了法律,要受到法律制裁。由此可见,物品的所有权归属非常重要。
财产权
人身权
民事权利
股权
物权
知识产权
债权
所有权(自物权)
担保物权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他物权
用益物权
民事权利体系
身份权
人格权
5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1.财产制度 财产制度
地位
2.财产权 意义
法律规定
含义及种类
财产制度是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的制度,
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包括物权(有形物)、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①法律规定财产权,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
②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③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①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
②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公民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
(一)财产权
6
(4)含义及种类:
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物权
自物权
他物权
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居住权
地役权
抵押权
质权
留置权
侧重于物的使用价值
侧重于物的交换价值
物分为不动产和动产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含义
种类
地位
原则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他物权。
物权是最基本的财产权。
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物权平等保护原则
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拓展】物权法上的特定物指的是有形物,包括动产与不动产。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虽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
◇动产: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移动不损害其价值。如书籍、钢琴、汽车
注意:并非所有的有形物都是物权法的对象,必须是人力所能控制、有利用价值的物。
不受他人干涉
(二)物权
所有权(自物权)、他物权
8
动产 不动产
教材
手机
自行车
学校的房子
房子下面的土地
校园的树木
仓库里的木材
√
√
√
√
√
√
√
探究与分享
议一议:下列物品哪些是动产?哪些是不动产?(教材P15)
财产权
人身权
民事权利
股权
物权
知识产权
债权
所有权(自物权)
担保物权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他物权
用益物权
民事权利体系
身份权
人格权
探究与分享
因阿克苏迁改工程项目建设需要,需对片区规划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实施征收。老张是该片区居民,其农村宅基地和闲置已久的承包地恰巧都被征收,但老张自认为土地是归自己所有,拒不配合,索取高额征地拆迁费,做起了钉子户。
老张是否具有宅基地与承包地的所有权?什么是所有权?
分析:老张不具有宅基地与承包地的所有权,只具有使用权。农村的宅基地与承包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
(三)所有权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含义
分类
取得方式 不动产
动产
善意取得
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注意:所有≠占有;四项权利可以为完全由物的所有人行使,有时也可以与所有人相分离。】
国家所有(全民所有):如文物、水流、矿藏、森林、城市的土地等
集体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等
私人所有:除法律特别规定某些财产只能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外,其余财产可以由各类主体享有所有权。如房子、车子等。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是指无权处分人将他人的动产转让与第三人,若第三人取得该动产系出于善意,则确定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原所有权人不能追回的法律制度。
拓展延伸:所有权取得方式
取得方式 阐释 特殊情形
不动产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可以不登记】①依法归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②依据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③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动产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价值较大的动产,如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物权善意取得的构成条件:①第三人不知情 ②合理价格交易支付 ③已经登记或交付
如:B将从朋友A处借来的相机,卖给不知情的C,并当场交付
◇不适用善意取得的情形:偷盗物、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隐藏物、漂流物、失散的动物或法律禁止的流通物等。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人,参照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
(C拥有该相机的所有权)
案例一:王某将一套商品房卖给丁某,丁某按合同约定支付了房价的80%,余款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支付。王某将房屋钥匙交给丁某,供其先行入住。几个月后,王某又将同一房屋卖给刘某,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刘某的名下。刘某与丁某就该房屋的产权归属发生了争议。
上述案例中房屋的所有权属于谁?
归属于刘某。
房屋属于不动产,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王某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刘某的名下,所以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归刘某。
P14 探究与分享
14
案例二:陈某在电子市场碰到一名男子,该男子称自己有一台全新的笔记本电脑,可以市场价格的三折出售。陈某到其住处,付钱后取走电脑。三个月后,警察找上门来,原来该男子是一盗窃团伙成员,电脑是其行窃所得。警察将该电脑作为赃物
上述案例中所涉及的财产的所有权属于谁?为什么买方付了钱不一定能够取得所有权?
①电脑属于动产,所有权取得应依照法律规定交付(即交付)。
②根据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尽管商品的卖方并不是真正所有权人,但买方如果是善意与之交易(即:不知情),并支付了相应价格,则同样能够取得该动产所有权。
③但由于该电脑是赃物,且小陈以过低的价格获得,并不适用动产善意取得,小陈不能取得电脑所有权。
由以上可知,买方付钱并不是取得商品所有权的最终条件,因此,买房尽管付了钱,但并没有合法取得所购物的所有权。
P14 探究与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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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山东·高考真题)刘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签约卖给汪某,但在办理过户登记前去世。刘某之子刘某甲作为刘某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将该房屋卖给李某并过户。汪某得知后,要求李某和刘某甲赔偿自己的损失。李某认为,自己与汪某素不相识,不应对汪某的损失负责。刘某甲认为,父债子偿已经过时,刘某卖房给谁与自己无关。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①汪某无权要求李某赔偿自己的损失
②汪某可主张李某未获得该房屋所有权
③刘某甲既然未放弃继承该房屋,就应该向汪某承担责任
④若刘某甲与汪某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则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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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财产
含义 在生活中可能由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
形式 ①每个家庭成员可能有专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整个家庭则有共有财产,夫妻之间也存在夫妻共有财产。
②几个人合伙从事经营活动,可能形成合伙人的共有财产。
家庭共有财产
比如桌子,沙发等家具
夫妻共有财产
比如夫妻共同买的房子
合伙人共有财产
比如合伙人共同出资开的饭馆
(四)共有财产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2.1保障各类物权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他物权
注意:用益物权不是所有权,而是一种他物权。
其基本特征是:没有所有权,不能处分,以利用物的使用价值为目的;以占有为条件。
(1)含义:他物权是所有权之外的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两类。
a.含义: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无处分权)
a.含义: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用益物权
b.类型:①土地承包经营权
②宅基地使用权
③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担保物权
b.类型:抵押权、质权等
(2)类型
(3)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动产和不动产的价值,做到物尽其用。
物的使用价值
物的交换价值
(在他人所有的物上所享有或设定的权利)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1.用益物权
【相关链接】三权分置指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所有权归集体;承包权归农民;经营权可以流转
例:张三承包了村集体的土地,因外出打工,就把土地的经营权转给了李四,由李四打理。
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承包权归张三,经营权归李四。
含义
主要内容 主体 权利内涵 法律保护
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农民
农民
权利人
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建设用地所有权属于国家)
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不能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拓展延伸:
1.★用益物权不是所有权,而是一种他物权。其基本特征是:①没有所有权;②不能处分;③以利用物的使用价值为目的;④以占有为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建造在该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转让,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3.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4.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5.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所有权归集体(不变);承包权可互换转让(归农户),经营权可流转(方式:出租、入股等方式)
注意:不是流转土地承包权!
1.用益物权
探究与分享
小汪的家在农村,后因父母进城开饭馆,他跟着到城里上学。为生活方便,他家在城里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农村老家还有三间房和两亩承包地。当地县政府要修公路,需要征收沿途的农村土地,其中包括小汪家的承包地。
上述情形中,小汪家享有哪些财产权利?小汪家是否有权要求获得相应补偿,为什么?
(2)原因:
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小汪家可以获得相应的占用土地补偿。
参考答案:(1)
①商品房和农村老家的三间房的所有权
②商品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③农村三间房的宅基地使用权
④两亩承包地土地承包经营权
——所有权
用益物权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2.担保物权
含义
主要内容
担保物权是(债权人)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抵押 ①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动产、不动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如:房子按揭贷款)
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主要通过法院拍卖)
质押 ①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也可进行质押担保。(如:汽车质押;典当)
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多直接变卖)
财产的权利人可以将其财产(例如房屋、汽车、电脑、股票等)抵押或者质押。债权人通过抵押、质押而在他人财产上享有的权利,就是抵押权、质权。
【易混易错】:抵押权和质权的关系
(1)抵押权通常针对不动产或价值较大的动产,而质权的对象通常是普通的动产。
(2)抵押权中的债权人并不直接占有抵押物,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权中的债权人只需占有质物即可。
(债权人不直接占有抵押物)
(债权人占有抵押物)
案例一:甲向乙借款200万元人民币,为保证按时偿还借款,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乙。
案例二:丙向丁借款200万元人民币,为保证按时偿还借款,将自己的一辆豪车质押给乙。
案例剖析 探物尽其用的他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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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1)含义: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等
(2)类型:财产的权利人可以将其财产(例如房屋、汽车、电脑、股票等)抵押或者质押。债权人(如银行)通过抵押、质押而在他人财产上享有的权利,就是抵押权、质权。
抵押权 质押权
含义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小字)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也可以进行质押担保)。(小字)
案例 如房子按揭贷款(补) 如汽车抵押给别人(补)
对象 通常针对不动产或价值较大的动产(补) 通常是普通的动产。(补)
特点 (1)签订抵押合同。
(2)不动产抵押权要登记才生效;动产抵押权抵押合同生效时生效,登记可对抗善意第三人。
(3)债权人不直接占有抵押物(补) (1)签订质押合同;
(2)交付即生效(补)
(3)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补)
(4)债权、股权、知识产权要登记生效
权利实现 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权实现主要通过法院申请拍卖(补) 质押则多直接变卖(补)
2.担保物权
连一连
土地承包经营权
抵押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质押权
房子所有权
汽车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动产所有权
不动产所有权
所有权
他物权
课 堂 练 习
【观点辨析】
1、凡享有他物权必享有所有权。( )
2、拥有用益物权就可以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该物。( )
3、买方付了钱就一定能取得该物的所有权。( )
4、抵押只能将不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质押只能将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
×
×
×
×
谭某以自己的汽车进行抵押,抵押协议和手续俱全,从孙某处借得30万元。后因谭某未按约还款,双方又签订《车辆转让协议》。10天后,因谭某仍不归还借款,孙某擅自将涉案汽车开走。因与孙某多次协商未果,谭某将孙某告上法院。本案中 ( )
①汽车所有权并未移转,仍然归谭某所有
②根据抵押和转让协议孙某有权开走汽车
③谭某可以要求孙某返还汽车并赔偿损失
④转让协议签订后孙某获得了汽车所有权
A.①③ B.②④ C.①④ D.②③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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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各类物权
尊重知识产权
所有权
(自物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分类
取得方式
不动产——登记
动产——交付
善意取得
他物权
(占有、使用、收益、抵押、质押)
债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抵押权——动/不动产;不转移占有
质权——动产;转移占有
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
私人所有(个人或共有财产)
(有形物)
股权
(无形物)
总结1:各类物权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财产制度
法 律保 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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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练习
1.曹某在电子商场门口以1200元的价格从张某处购买一台市价为7440元的笔记本电脑。一个月后,警察上门将笔记本电脑作为赃物扣押,原来张某是一名盗窃分子。该案例中( )
①张某卖笔记本电脑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②曹某买到的笔记本电脑属于善意取得
③曹某对笔记本电脑进行动产登记就不会被扣押
④警察追回笔记本电脑保护了失盗所有人的财产所有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B
课堂练习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二条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 )
①彰显了物权平等保护的原则
②体现了物权法定的原则
③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保护社会生产力
④说明私有财产和公有财产具有平等的经济地位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课堂练习
3.战国时期的《商君书》里有一个非常生动的例子: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以为百,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对此认识正确的( )
①市场上的兔子所有权已确定,若擅自去拿必引来纷争
②野地里的兔子所有权被多人拥有
③启示我们要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④说明债权是最基本的财产权
A.①② B.①③ C.③④ D.②④
B
课堂总结
学法尊法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34
1.王某在农村老家宅基地上有自建房一栋,但王某多年前就到城里打工,已在城里买房定居,村里自建房一直闲置。最近几年乡村游火热,某酒店经营者与王某联系,欲租用他的自建房进行改造,用于旅游出租,二人最终以每月500元的价格达成协议。对该案例分析正确的有( )
①王某对自建房拥有用益物权
②王某对自建房享有的物权受法律保护
③王某出租自建房是国家财产制度不断完善的体现
④王某每月获得500元是基于将自建房进行质押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
②③:最近几年乡村游火热,某酒店经营者与王某联系,欲租用他的自建房进行改造,用于旅游出租,二人最终以每月500元的价格达成协议,王某对自建房享有的物权受法律保护,王某出租自建房是国家财产制度不断完善的体现,②③正确。
①:王某对自建房享有所有权,而非用益物权,对房子下的宅基地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用益物权,①排除。
④:王某获得的500元收入属于出租所得,④排除。
故本题选C。
2.王老师的儿子急需80万元购房首付款。可王老师手头只有100万元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还有三个月才到期,眼下无法赎回。正在着急之时,一个懂金融的朋友告诉王老师,可以用这100万元银行理财凭证去银行担保贷款以解燃眉之急。这种贷款方式涉及( )
①抵押 ②质押
③用益物权 ④担保物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
②④:抵押的标的物通常为不动产、特别动产,质押则以动产为主,银行理财凭证属于动产,用这100万元银行理财凭证去银行担保贷款,属于质押;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指的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材料中贷款方式属于担保物权,故②④正确。
3.王某从本村申请了一块宅基地,盖了五间大瓦房和三间南屋。十年后,因要搬到城里儿子家住,王某把房子转卖给了本村正在申请宅基地的村民李某。李某买房后,仍想继续申请宅基地,被村委拒绝。为建蔬菜大棚,李某把刚买来的房屋抵押给了银行。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通过卖房转让了宅基地的所有权
②李某无权继续申请宅基地,村委做法正确
③李某把房子抵押给银行,行使了对该房屋的抵押权
④若李某无法按期偿还贷款,银行有权对该房屋进行拍卖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王某通过卖房转让了宅基地的使用权,不是所有权,①错误。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本案中李某无权继续申请宅基地,村委做法正确,②符合题意。
③:李某把房子抵押给银行,银行拥有对该房屋的抵押权,③错误。
④:李某把房子抵押给银行,若李某无法按期偿还贷款,银行有权对该房屋进行拍卖,④正确。
故本题选C。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成为市民购车的热门选择,但充电问题仍是困扰不少车主的难题。
某案件中,原告梁某购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根据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申请安装流程要求,在自家车位上安装家用充电桩,需要由梁某居住小区的被告开平市某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盖章出具相关安装同意书,但因梁某一直未取得业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导致无法顺利安装充电桩。业委会认为小区设施较为老旧,与充电桩安装无合适配套,新能源汽车及其充电过程具有一定安全隐患,加上大部分业主投票表决不同意在地下车库安装充电桩,故业委会拒绝配合梁某的安装请求。梁某则认为其对车位享有合法产权,业委会应配合其办理充电桩的相关安装手续。
(相关资料:申请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小区居民需通过居委会向供电部门提出申请,供电部门派专人到现场查看。符合条件后,新能源汽车车主、汽车生产企业、充电桩安装企业、物业公司、业委会等五方主体共同签订同意书,方可进场安装。)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被告业委会是否应协助出具同意在自有车位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证明材料给原告梁某。
(WHT 绿表立场 )
①该案中被告业委会应协助出具同意在自有车位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证明材料给原告梁某。(1分)
(WHY 紫权利1+法律规定+案例)
②梁某对自家车位享有物权(所有权),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处分等权利,其安装自用充电桩设施是便利使用新能源汽车的重要条件,其有权申请在该车位安装充电桩。(4分)
(WHY 蓝权利2+法律规定+案例)
③梁某安装充电桩是否符合用电安装条件应由供电部门进行现场勘查,另梁某车位不是共有物权,不属于业主共同决定的重大事项,故业委会并不能以主观臆断的安全隐患和大部分业主不同意为由拒绝配合梁某的请求。(3分)
(WHY、HOW 红原则+案例)
④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贯彻绿色原则,新能源汽车的普及使用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小区业委会应营造良好的客观条件和提供更为便利的服务,对符合安装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予以支持和配合。(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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