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主题1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及变法与改革
中国古代史 专题二 中国古代的国家治理
知识导图
专题线索
中国古代的国家治理体现了中央集权制度的特点,国家权力延伸到社会的最基层,全面掌控地方的政治、经济、思想、社会生活等方面
线索一:中国古代的法治教化及变法改革 自西汉起历代王朝采用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将儒家思想逐渐渗透到法律制度中,形成了律令儒家化的趋势,礼法结合是中华法系的基本特点
变法与改革是中国古代王朝优化国家治理的主要途径,事关封建政权的治乱兴衰,中国古代的变法与改革都不同程度地促进了国家治理的发展,对历史产生了重大影响
专题线索
线索二:中国古代的户籍赋税制度及基层治理与社会保障 编制户籍、征发赋役是中国古代地方治理的核心职责,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赋役制度逐渐从以人丁税为主转向以财产税为主,封建国家对居民的人身控制逐渐减弱
基层治理以户籍管理与基层组织构建为基础,户籍的编制与管理一般以基层组织为单位进行
线索三:中国古代的民族关系与对外交往 秦汉、隋唐、元明清都加强了对边疆的管理,边疆治理与民族关系密切相关,推动了民族交融与发展
秦汉以来,中国与外部世界的交往规模不断扩大,对外关系在明清时期发生重大转变
03
预测命题趋向
02
研析高考真题
排查主干知识
01
内容索引
排查主干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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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要点整合
朝代 法治 教化
先秦 春秋时期,成文法“铸刑书”产生;春秋战国时期,儒家和法家围绕着德治和法治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儒家思想有积极意义,但法家思想更符合当时各国富国强兵、政令统一的需要 西周建立了以宗法为核心的礼制,提出“敬天保民”思想,有一定的进步性[①]
秦汉 秦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了律的编纂;汉朝制成《九章律》,律和令都具有法律效力 汉武帝尊崇儒学后,儒家思想成为教化的主要内容
朝代 法治 教化
魏晋 律令儒家化。设置律博士,法律以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作为量刑的重要原则之一,目的在于维护儒家提倡的三纲五常 -
唐代 《唐律疏议》的颁布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唐律是礼法结合的典范 《大唐开元礼》是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大成;重视家训,强化基层教化
宋元 宋朝法律基本沿用唐朝法律体系,元朝在司法实践中广泛援引唐律 宋朝以后,儒学士人投身基层教化以乡约教化乡里[②]
明清 明朝制定《大明律》,特别重视“例”,数次重修《问刑条例》,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清朝制定了《大清律例》 明清乡约改为宣讲“圣谕”[③],使乡约逐渐带有强制力,与法律逐渐合流
2.古代的变法与改革
(1)商鞅变法
目的 适应社会变动,实现富国强兵
内容 重农抑商,废除井田制,奖励耕织;废除世卿世禄制,奖励军功;实行什伍连坐;建立县制等
意义 打击了贵族特权,促进了封建政治、经济、军事的发展,为秦成就统一霸业奠定了基础
(2)北魏孝文帝改革
背景 鲜卑族拓跋部建立的北魏政权统一北方,民族交融发展
内容 实行俸禄制;推行均田制、三长制等;迁都洛阳;移风易俗
作用 有效地巩固了北魏政权,促进了北方社会经济的发展;加快了北方各族人民的交融,缓和了民族矛盾
(3)王安石变法
背景 北宋中期,政治腐败,财政困难,各地农民起义不断,北部边境又经常受到游牧民族的袭扰
目的 富国强兵
内容 针对官僚机构、财政制度、军事体制等方面的弊端,制定和推行了一系列变法的政策和措施
结果 初期取得显著成效,因变法涉及面广、阻力大,部分措施欠妥而失败
(4)张居正改革
背景 明朝中后期,政治日益腐败,统治危机不断加深
内容 大力整肃吏治,加强官吏考核,裁减开支,清丈土地,改革税制
影响 国家财政收入增加,社会矛盾相对缓和,严重的封建统治危机得到暂时缓解
[①]如何理解其“进步性”?
提示:将天和民相联系,意味着民的地位的提高,这对于维护和巩固西周的统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它也为后来儒家“德治”思想的形成和发展起了先导作用。
[②③]纵观乡约制度,归纳其两大变化。
提示:宋朝乡约以道德教化为主,明清时期的乡约增加了宣讲“圣谕”的内容。乡约组织从民间自发建立到由地方官吏推动设立。
深度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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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中国古代四大改革可归纳为哪三大类型?
提示:推动社会转型——商鞅变法;
少数民族封建化——北魏孝文帝改革;
挽救封建统治危机——王安石变法和张居正改革。
研析高考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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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角1 借助北朝使节的挑选认识孝文帝改革的影响
(2023·湖南卷)南北朝后期,南北政权遣使频繁,双方挑选使节,必求“容止可观,文学优赡者”。北朝使节皆为汉族高门人物,而非鲜卑子弟。这说明
A.南方政权整体实力占优
B.南北政权文化认同趋近
C.南北政权关系趋向和好
D.汉族高门控制南北政权
思维点拨 难点释义:“容止”指人的仪容举止;关键信息:北朝由鲜卑贵族而建,但其使节“皆为汉族高门人物”。
√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可知,北魏孝文帝改革推动了民族交融,为了缓和南北政权交恶带来的矛盾,南北政权之间遣使频繁,南北朝后期,南北双方政权均挑选“容止可观,文学优赡者”为使节,这表明南北政权之间文化认同趋近,故选B项;材料反映的是南北政权对华夏文化的认同,而没有对南北政权实力进行比较,排除A项;频繁遣使并不代表双方政权关系趋向和好,排除C项;“汉族高门控制南北政权”不符合史实,排除D项。
视角2 依托判决辩论考查魏晋南北朝法律的特征
(2023·重庆卷)北魏兰陵长公主遭驸马刘辉殴打致流产,朝廷就如何判处刘辉展开激烈辩论:一方以尚书省官员为代表,坚持以父系家族伦理为标准,以杀子罪判处四至五年徒刑;另一方则是代表灵太后意志的门下省官员,主张以谋反大逆罪判处死刑。最终皇帝下诏支持门下省意见。这一判决表明
A.男尊女卑传统被打破
B.法律儒家化过程曲折
C.皇权受门阀士族威胁
D.门下省司法职能增强
思维点拨 明确辩论双方观点的差异;理解判决最终所采纳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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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材料内容可知,公主遭驸马殴打流产,朝廷分两派意见,一方坚持以父系家族伦理为标准,以杀子罪判处四至五年徒刑,一方坚持以谋反大逆罪判处死刑,最终皇帝选择判处死刑,说明这一时期的法律并没有完全遵从儒家伦理道德,法律儒家化过程曲折,B项正确;“男尊女卑传统被打破”不符合史实,排除A项;最终的结果依然由皇帝决定,并没有体现皇权受门阀士族威胁,排除C项;结合所学可知门下省的职能并非司法,排除D项。
视角3 透过观点陈述认识王安石思想的内涵
(2024·重庆卷)王安石认为,“天”是自然的、物质的,沿着自己的道路即“天道”运行和变化着,“可无作好,无作恶,无偏无党,无反无侧”。人也同样按照自己的道路即“人道”活动和发展着。这反映了王安石
A.朴素的辩证法思想 B.传统的伦理观
C.朴素的唯物论思想 D.传统的天命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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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认为“天”是自然的、物质的,天有“天道”,人有“人道”,都是沿着自己的道路运行变化,强调其客观性、物质性以及规律性,这反映了王安石朴素的唯物论思想,故C项正确;辩证法思想强调事物的矛盾、变化和发展,而题干中主要强调的是“天”的物质性以及人和天在物质世界运动的规律性,排除A项;材料并未涉及传统伦理观的相关内容,排除B项;传统天命观强调天的意志和主宰作用,而题干中王安石强调“天”是物质的且按自己的道路运行,这并非传统天命观的体现,排除D项。
视角4 通过地理志书考查其蕴涵的社会教化作用
(2024·广东卷)《大元大一统志》是忽必烈下令修纂的全国地理志书,记载了疆域内路府州县古今建置沿革及山川、风俗、里至等内容。该志书修纂时,由各行省提供所辖郡邑的图志及各路府州县的沿革,并利用了西域地图,引进了阿拉伯地图制图法。这反映元朝
A.建立了中原传统影响下的统治秩序
B.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得到了全面发展
C.地理志修纂体例发生了根本变化
D.正式确立了儒家思想的正统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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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内容上看,《大元大一统志》记载了古今建置沿革的内容,从修纂方法上看,沿革了传统的图志并引进国外制图法,说明当时元朝建立了稳定的统治秩序,并深受中原传统影响,A项正确;“全面发展”说法过于绝对,且材料无法体现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状况,B项错误;材料涉及的是地方志编撰方式、内容的特点,无法体现地理志修纂体例的变化,C项错误;儒家思想正统地位确立于西汉时期,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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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情分析
命题趋势 1.重点知识:春秋战国时期社会变革中的礼法之争;北魏孝文帝改革对民族交融的影响;古代法律的儒家化历程;中国古代的重要变法和改革及对应政治家的活动
2.关键能力:运用比较归纳的逻辑思维方法,对重大历史结论进行理性分析和合理解释的能力;运用唯物史观的基本方法理解重要史实的发展趋向
3.核心价值:增强法治观念;文化自信;与时俱进
备考策略 1.借助学术情境,认识自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
2.基于历史解释,认识古代中国法律儒家化的影响
3.运用唯物史观,把握顺应时代潮流的改革对社会发展产生的积极影响;认识改革过程的曲折与艰辛
预测命题趋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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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频点 1
古代法律儒家化的深远影响
进程 阐释
汉代“引礼入法”:法律儒家化的开端 儒家学者通过“春秋决狱”“引经注律”和“刑罚适用”原则的儒家化等方式,做到“引礼入法”,逐渐确立儒家思想对立法、司法的指导地位
三国两晋南北朝“纳礼入律”:法律儒家化的完善 统治者开始直接任命儒臣来立法,儒家思想指导立法并将儒家思想法律化,从而使礼、律进一步融合
唐代“礼法合一”:法律儒家化 唐朝确立了以“德主刑辅,礼法并用”为主的法律指导思想,以儒家主张的纲常礼教作为法律的指导原则和定罪量刑的基本依据。自此,礼与法完全融合
演练1.(2024·山东青岛二模)下表是唐朝开元年间一起案件的相关情况。该案的处置
A.礼法之争 B.礼法并用
C.崇礼抑法 D.崇法抑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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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朝廷处理
张审素被监察御史杨汪冤杀,其子张瑝、张琇被流放至岭南。几年后,张瑝兄弟逃回长安,杀死已改名为杨万顷的杨汪 宰相张九龄主张因张瑝兄弟“孝烈”从轻发落,宰相裴耀卿、李林甫主张依律惩治,玄宗皇帝敕令将二子交付河南府杖杀
据材料可知,张九龄主张“从轻发落”是考虑到了儒家伦理中的“孝”,而裴耀卿和李林甫的主张则是更多地依据法律,最终皇帝的决定综合考虑二者,通过礼法结合进行处置,故选B项;案件的处理过程中确实涉及儒家伦理(礼)与法律(法)的考量,但没有形成明显的“礼”与“法”的激烈争论或冲突,排除A项;玄宗皇帝的惩治措施参考了朝廷的律 法,排除C项;崇法抑礼是法律压制或忽略了儒家伦理,但案件的处理考虑了儒家伦理,排除D项。
高频点 2
中国古代教化的途径和方法
(1)强调示范:基本上采用儒家提出的“上行下效”的办法,规范社会秩序。
(2)设官教民:“政教合一”的教育方式是实施教化的又一条途径。
(3)族规乡约:依靠乡里、宗族与家庭的力量来施行社会教化。
(4)德育读本:古代曾保留下来许多通俗道德教育读本,在整个社会教育中起过巨大的作用。
(5)学校教育:与学校教育直接有关的取士考试制度,起到了社会教化的作用,成为影响世风的一个重要手段。
演练2.(2024·福建泉州五模)汉高祖时期,“举民年五十以上,有修行,能帅众为善,置以为三老,乡一人。择乡三老一人为县三老,与县令、丞、尉以事相教”。这说明当时
A.重视社会教化
B.凸显豪强的经济实力
C.强化中央集权
D.确立儒学的主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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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材料信息并结合所学可知,在汉高祖时期,政府推行了“三老”制 度,即在乡里选拔德高望重的长者,任命为“三老”,以他们的道德和智慧来教化民众,引导他们遵守社会规范,维护社会秩序。这些三老不仅在本乡本里进行道德教化,还参与地方事务的管理,说明当时重视社会教化,故选A项;材料中没有提及豪强,排除B项;材料并未体现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体现不出中央集权的强化,排除C项;汉武帝时期尊崇儒术,确立了儒学的主流地位,排除D项。
高频点 3
对中国古代改革的规律性认识
(1)王朝初期:新王朝的建立决定了统治阶级必须恢复并发展经济,部分调整生产关系,这为新王朝的改革减少了阻力;统治者能吸取前代灭亡教训,大力调整统治政策,这种改革符合当时社会不同阶级、不同政治集团的共同要求;大多有强大的王权作保障。
(2)王朝中后期:统治阶级内部保守势力强大,既得利益者不愿改革;在维护封建制度的前提下进行某些政策调整和利益再分配的改革必然会遭到旧势力的顽强抵抗。
演练3.(2024·河北邯郸一模)商鞅认为,实行怀柔的政策必然导致“奸民”增多,民强则国起内乱,民弱则众皆依上,唯以权力压制民众,才能使秦国“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所谓“重刑少赏,上爱民,民死赏。重赏轻刑,上不爱民,民不死赏”。据此可知,商鞅这一主张的特征是
A.重刑轻德 B.严刑峻法
C.崇尚耕战 D.国富民弱
√
根据材料可知,商鞅变法严明法度,禁止私斗,以权力压制民众,实行高压政策和重刑少赏的措施,体现了重刑轻德的特征,A项正确;材料并未强调严刑峻法,排除B项;材料未涉及崇尚耕战的相关内容,排除C项;材料未涉及国富的相关信息,排除D项。
易错点 1
对“律”“令”“例”辨识不清
“律”是经国家有关机构制定的比较成熟的并以国家名义颁布的法律规范;“令”是根据统治形势的需要,经过一定的议定程序后以皇帝的名义颁布的法律规范。“律”的纂修比较慎重,具有相当的稳定性;而“例”可因时制宜,随时增删和修改,是一种更为灵活的法律形式,而且“例”的数量多于律条。
演练4.(2023·湖南长沙一模)秦汉已有“律令秩序”。魏明帝制魏律18篇,以刑法条文为主。晋武帝颁布《晋律》,又作《晋令》规范行政制度。章太炎认为“律以正罪名,令以存事制”。这表明魏晋时期的律令关系是
A.律令分途 B.律令合一
C.律为令用 D.令为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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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题意可知,“律以正罪名,令以存事制”体现律令之间有明显地界限,结合所学可知,魏晋时期律令分途,是中国法制史上的重大变化,A项正确;“律以正罪名,令以存事制”体现的是律令的明确界限,而不是“合一”,排除B项;材料中未涉及“律”和“令”之间的相互作用,排除C、D两项。
易错点 2
对评价改革成败的标准认识不全面
(1)改革是否适应当时历史发展的潮流:一般而言,顺应历史发展潮流的改革,比较容易成功。
(2)当时的力量对比:要从改革的阻力和支持改革的力量两方面去分析,改革的阻力可以从内因和外因两方面,并结合政治、经济、文化等多角度去分析。
(3)改革的措施是否行之有效:改革必须切合实际,这样才能产生理想的效果。
(4)改革者是否具有远见卓识和坚定的政治魄力:改革者的素质往往对改革产生重大的影响。
(5)内外环境是否有利于改革的开展和执行:有利的内外环境可以促使改革走向成功。
演练5.(2024·陕西榆林模拟)北宋在元丰改制(1080—1082年)后,规定由户部总领全国财政,分左、右曹,左曹统领转运司、州、县的“经赋”系统。王安石变法(1069—1085年)在设立朝廷财政的同时,还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司农寺—提举常平司—各州常平管勾官—各县常平给纳官管理系统,朝廷财政“付司农寺系帐,三司不问出入”。这些举措
A.扩大了政府税收的来源
B.导致了官僚队伍的膨胀
C.有利于减少决策的失误
D.保障了国家财赋的征调
√
材料反映了北宋元丰改制后,规定由户部总领全国财政,王安石变法时,又设立了另外一套地方财政管理系统,这样就形成了中央和地方两套财政管理系统,这有利于减少决策的失误,C项正确;材料反映的是财政管理系统的变化,没有体现税收来源的扩大,排除A项;材料没有体现官僚队伍的膨胀,排除B项;材料没有体现这些举措的效果,排除D项。
创新点
谚语“王子犯法,庶民同罪”所体现的法律理念
“王子犯法,庶民同罪”,意即:王子违背了法律,会和老百姓一样受到惩罚,没有特殊待遇,指法律对于王子、平民是一样的。《韩非子·有度》:“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但实际执行中一直未能有效执行这一原则。
演练6.(2024·广东一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隋文帝第三子杨俊性好奢侈,因为在并州总管任上“盛治宫室,穷极侈丽”,所建屋舍被告发“违犯制度”,后被文帝罢官召还京师软禁。面对大臣们减轻处罚的求情,文帝坚持“安能亏法乎?”的思想。结果,杨俊郁郁而死。魏征等唐代史家评价文帝此举是“父子之道,遂灭于天性”,其他杨秀、杨谅等宗亲藩王窥伺险地、轻动甲兵,正根源于此,“后之有国有家者,可不深戒哉!”
——据[唐]魏征等《隋书·文四子传》整理
材料二 古代法律是从不承认“王子犯法,庶民同罪”的。明朝时,朝廷颁布了很多教化基层的案例材料,其中有藩王皇亲违法乱纪“初犯免罪……四犯与庶人同罪”等语句。这虽是为了表明贵族有减免罪责几次的特权,却容易被民间误解为“庶民同罪”是普遍性法律。到明末,朝廷已无力维持文化专制政策,日益繁荣的小说创作中遂正式出现“王子犯法,庶民同罪”这条谚语。
——摘编自柳立言《中国史新论·法律史分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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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魏征对隋文帝惩罚杨俊给予负面评价的出发点。
答案:出发点:强调儒家主张的父子伦理关系;认为隋文帝的举动激化了隋朝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不利于治国治家,属于反面案例;抨击隋朝的统治,突出唐朝统治的合法性。
(2)指出材料二中“王子犯法,庶民同罪”体现的法律理念,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该谚语产生的原因。
答案:理念:法律具有公平性。
原因:民间对朝廷教化材料的误解;专制统治的松动;小说创作的繁荣;市民力量的壮大;民众对法律公正性的追求。
谢 谢 观 看 !
板块一 中国古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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