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2025“与法有约”
选择性必修二 法律与生活
6.2 夫妻地位平等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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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你遇到刚满十八岁的妈妈,你会对她说什么?
平等的人身关系
第一章节
严某是某企业的总经理,温某是另一家企业的业务经理,两人结婚后工作都很忙。温某经常出差,平时应酬亦多,严某为此颇为不悦。严某多次以自己收入高、有能力养活温某为由,劝说温某回家当“全职太太”,均遭到拒绝。对夫妻二人的争论,大家有不同观点。
以案说法
观点一
严某收入高,男女适当分工好,温某应该辞职回家。
观点二
男女平等,严某无权要求温某当“全职太太”。
你对此有什么看法?说说你的理由。
1.夫妻关系
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1)确立:登记结婚,意味着男女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正式确立。
(2)内容: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3)核心: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注意:
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2.夫妻平等人身关系
(1)含义:夫妻平等强调双方的人格独立。
(2)表现:
①人格独立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
②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3)重要标志:夫妻双方无须受传统“男主外、女主内”思想的束缚,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4)意义: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
注意: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在子女姓名的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任何一方变更子女的姓名时,都要征得对方同意。
夫妻平等的人身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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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的姓名权\冠姓权:夫妻双方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的姓氏由父母协商确定。
夫妻人身自由权: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夫妻住所选择权: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住所的选择,应由夫妻双方自愿约定。
夫妻的生育权:夫妻双方协商决定生育。
夫妻双方地位平等和独立:夫妻双方在婚姻家庭各方面平等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互不隶属和支配。
严某是某企业的总经理,温某是另一家企业的业务经理,两人结婚后工作都很忙。温某经常出差,平时应酬亦多,严某为此颇为不悦。严某多次以自己收入高、有能力养活温某为由,劝说温某回家当“全职太太”,均遭到拒绝。对夫妻二人的争论,大家有不同观点。
以案说法
观点一
严某收入高,男女适当分工好,温某应该辞职回家。
观点二
男女平等,严某无权要求温某当“全职太太”。
你对此有什么看法?说说你的理由。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旨在强调夫妻在人格上的平等以及权利义务的平等。夫妻都是婚姻家庭关系中的主体,夫妻双方应当互相尊重对方的人格独立,不得剥夺对方享有的权利。幸福的婚姻需要夫妻双方自由平等且尊重对方的自由。人身自由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包括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案例中严某的主张显然是对妻子的歧视,是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思想的体现,不符合我国婚姻法律制度所倡导的男女平等原则。因此,严某没有权利要求温某回家当“全职太太”,除非温某出于自愿。
与法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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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禁止家庭暴力、虐待、遗弃。
(2)禁止夫妻一方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对方的身体或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暴力行为。
(3)禁止构成虐待的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
(4)禁止有扶养义务的一方不尽扶养义务的违法行为。
(5)夫妻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夫妻人身关系需要禁止的行为
拓展延伸
平等的财产关系
第二章节
以案说法
1993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2001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前的个人财产不会随着婚姻关系时间的变化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沿用了这一规则。
上述关于夫妻财产的规定发生了什么变化?请你分析变化的原因。
这种变化会对夫妻关系产生什么影响?
观看视频、结合教材思考: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哪些内容?什么是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如何处理好夫妻财产关系?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根据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前的个人财产,经过一定的时间可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而2001年修正的婚姻法则取消了相关规定,婚前的个人财产并不会随着婚姻关系时间的变化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2020年通过的民法典沿用了婚姻法的规则。
1993年的这一司法解释规定,婚前财产只要经夫妻共同使用、经营、管理并经过一定期限就可以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既不符合婚后所得共同制的原理,也不符合所有权取得的理论。因此,修正后的婚姻法以及民法典没有采纳这一司法实践中的做法,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制采用的是婚后所得共同制,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和夫妻另有约定外,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均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财产所有权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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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的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可见,夫妻财产制度遵循的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的原则。因此,婚前财产属个人一方所有,除非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约定婚前财产的权属,否则一方婚前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时间的变化而自动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这有助于明晰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促进财产关系的明确化,减少家庭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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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财产关系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1)特点:夫妻财产关系与夫妻人身关系密不可分。
(2)内容: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夫妻财产的确定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约定财产制)
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法定财产制)
(4)处理夫妻财产的原则: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夫妻财产≠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民 法 知 识 速 递
“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通常也称“日常家庭事务”或“日常家事”。代理的事物限于家庭日常事务,诸如一家的食物、衣着等用品的购买,保健、娱乐、医疗,子女的教养,家具及日常用品的购置,保姆、家庭教师的聘用,亲友的馈赠,报纸杂志的订阅皆包含在内。对于这类事物,夫妻间均有代理权,一方不得以不知情而推卸共同的责任。
所谓“善意”,是指相对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限制。比如,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同所有房屋的处理。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权平等)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如:夫妻约定的共同财产,住房补贴、公积金、养老保险、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3.夫妻个人财产
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法定的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夫妻约定的个人财产。
注意: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中,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属于个人财产外,其他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孳息:婚前存款,婚后的利息。自然增值:未投入时间、智力、金钱、劳动)
夫妻共同财产:
①范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A、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B、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C、知识产权的收益;
D、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C、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②原则:夫妻双方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平等。
夫妻个人财产:
①范围: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以下内容:
A、一方的婚前财产;
B、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C、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D、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E、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②原则:个人财产,处理权归一方所有
(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夫妻财产≠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 法 知 识 速 递
如何处理夫妻财产问题?
(1)关键:相互坦荡,遇事商量。
(2)方式:约定财产制
①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②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③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4.约定财产制(契约财产制)
法律效力:约定财产制>法定财产制
【提醒】: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可以在婚前进行,也可以在婚后进行,还可以变更,甚至附条件或附期限。约定的财产涉及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相应的手续。
归纳总结
范围 处分原则 关键
夫妻个人财产 ①婚前财产②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③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工资、奖金、劳务报酬;②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③知识产权的收益;④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约定财产 (1)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2)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⑶要件①要求夫妻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②平等自愿、协商一致。③内容明确合法。④约定的财产涉及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相应的手续。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
夫妻个人财产处理权归个人所有
约定财产优先于法定财产
“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
李某与王某于2016年登记,两人住进了李某2015年在市区单独出资购买的一套商品房中,并一同经营一家小店。结婚后,王某经常和同学聚会,引起李某不快,于是李某要求王某在家看店不准外出,尤其不能与同学交往。此后两人轻则吵闹,重则大打出手,王某深感痛苦。2018年6月,王某与李某协商离婚,要求平分市区商品房和20万元共同经营所得,李某同意离婚,但以生意主要是自己经营为由,不同意分割财产。王某起诉至人民法院,主张与李某离婚,并要求对市区商品房和20万元存款进行分割。
以案说法
王某的主张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请说明其法律依据。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①对20万元存款进行分割会得到法院支持。依据: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以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20万元是夫妻双方共同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
②对市区商品房进行分割,得不到法院支持。依据:商品房是李某2015年婚前单独出资购买的,是个人婚前财产。
与法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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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小结
夫妻
地位平等
平等的人身关系
夫妻关系
(确立、内容、核心)
平等的人身关系(表现、要求与意义、禁止行为)
平等的财产关系
特点、内容
处理关键
夫妻约定财产制
法定夫妻财产制
B
课堂练习
1、(2024·山东高考)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小陈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甲公司经营,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仍有权要求小陈偿还
②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不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
③葛某有权针对小张、小陈的住房和购入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
④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B
课堂练习
2.在热播剧《玫瑰的故事》中,苏更生(昵称苏苏)由于安全感极度匮乏,婚前为自己挑选了一处房屋并支付了首付款。不想这一举动引来了男友黄振华的不满,责怪苏苏留了太多退路,没有把自己纳入她对未来的规划。依据《民法典》,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如果苏苏婚后用婚前个人财产继续还清贷款,则该房屋完全属于苏苏个人财产
②如果苏苏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继续还清贷款,则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如果苏苏婚后用婚前个人财产继续还清贷款,须经黄振华同意方可变卖该房屋
④如果苏苏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继续还清贷款,则黄振华对房屋增值部分享有补偿的权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B
课堂练习
3.李先生和李太太共同商定用他们婚后积蓄50万元开一间咖啡馆。因资金不足,向朋友赵某借款20万元用于装修和设备采购。李太太负责咖啡馆的日常经营。借款到期,李氏夫妻无力偿还。李太太提议将自己名下的一辆车抵押给赵某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延期还款,赵某表示同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如李先生和李太太约定由李太太负责还款,赵某仍有权要求李先生偿还
②李太太的车辆作为抵押物已经抵押给赵某,赵某可以依法变卖该车获偿
③如李氏夫妻的咖啡馆因经营不善倒闭变卖,已转移给赵某的车辆不返还
④李氏夫妻离婚后因咖啡馆经营而对外负债,李氏夫妻仍然负有连带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Lavf58.46.101
Lavf58.2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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