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课时测评9 家和万事兴
(时间:30分钟 满分:60分)
(本栏目内容,在学生用书中以独立形式分册装订!)
(1—7每小题4分,共28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一规定( )
①有助于更好地保障未成年子女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②界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至子女成年并独立生活 ③为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基本准则 ④意味着成年子女的赡养义务就是在经济上供养父母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民法典的规定有助于更好地保障未成年子女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基本准则,①③符合题意;②在材料中未体现,排除;赡养父母,要求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④说法错误。
2.小娟随改嫁的母亲到继父家生活,因家庭困难,继父让读八年级的小娟退学,外出打工补贴家用。小娟继父的行为是违法的,因为( )
①父母有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 ②父母有抚养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③父母不得迫使适龄子女中途退学 ④父母不得遗弃未成年子女,否则要承担刑事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材料涉及的是父母有抚养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①排除;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父母有抚养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②③正确;材料未涉及父母遗弃未成年子女的问题,④排除。
3.一个男孩双膝跪地,头上还顶着一块大石头,从早上开始,一口饭没吃、一口水没喝,一直到中午,其间还有一个成年女性拿着电线在殴打他。据悉,男孩已经第三次夜不归宿,教育过很多次就是不听,所以男孩的妈妈只好采取这样的惩罚方式。下列对材料的认识正确的是( )
A.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
B.家长的行为是家暴行为,要加以反对
C.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
D.父母有权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答案:B
解析:材料中的惩罚方式不当,已经超出了合理惩戒、教育的范围,属于家暴行为,B符合题意,排除A、D;材料未体现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C不符合题意。
4.林某和妻子张某在离婚诉讼期间,均以各种理由未与婚生子女同住,怠于履行对婚生子女的家庭教育职责,忽视了被监护人的心理、情感需求,导致两个未成年子女叛逆早恋、学业无人辅导甚至面临辍学的可能。本案中,林某夫妻的行为( )
①没有尽到对两个未成年子女抚养和教育的义务 ②侵犯了家庭成员权利,是破坏家庭关系的祸首 ③属于遗弃,公安机关应依照法律予以行政处罚 ④侵犯了两个未成年子女接受保护和教育的权利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解析:林某与张某怠于履行对婚生子女的家庭教育职责,导致两名未成年子女叛逆早恋、学业无人辅导,这显然没有尽到对两个未成年子女抚养和教育的义务,侵犯了两个未成年子女接受保护和教育的权利,①④符合题意;破坏家庭关系的祸首是家庭暴力,材料未体现,②不符合题意;材料中林某夫妻的行为并不属于遗弃,③错误。
5.刘某退休后身体健康且有足够的退休金,能够保障自己的生活费用和医疗费用,子女认为父亲不需要赡养,导致刘某长期独居。对此,你的看法是( )
①子女对父母有经济上供养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②子女如果生活困难可以考虑免除其赡养义务
③子女不能因父母具有完全生活能力而推脱赡养责任 ④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时可以附加条件或进行赡养选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依据民法典可知,子女对父母有经济上供养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子女不能因父母具有完全生活能力而推脱赡养责任,①③正确;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是法定义务,不能因生活困难而免除,②排除;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是法定义务,不能附加条件或进行赡养选择,④排除。
6.随着年龄增长,活动能力减弱,老年人容易与社会生活脱节,导致判断力下降。在现实生活中,不乏老年人被骗取钱财的案例,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有助于解决此类问题。以下有关“成年意定监护”的正确做法是( )
①建议选择与老年人没有直接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②经事先协商后,可以以口头、书面等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③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选择意定监护人,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①错误;选择意定监护人要以书面形式确定,不能以口头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②错误;被选为意定监护人后,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③正确;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④正确。
7.《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下列关于家庭和睦说法正确的是( )
①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表现为遗弃、家庭暴力、虐待等 ②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家庭和睦 ③在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中,遗弃、虐待的对象都是未成年人 ④我们应依照相关法律,同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作斗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表现为遗弃、家庭暴力、虐待等,我们应依照相关法律,同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作斗争,①④正确;“保证家庭和睦”夸大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作用,②排除;遗弃、虐待的对象并不都是未成年人,③错误。
(8—12每小题4分,共20分)
8.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下列对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与教育的义务,理解正确的是( )
①抚养是指父母在物质上、生活上对子女的养育和照料 ②教育是指父母在思想、品德、学业等方面对子女的全面培养 ③抚养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义务 ④教育是父母对成年子女应尽的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适用于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对子女的教育义务适用于未成年子女,③④错误;抚养是指父母在物质上、生活上对子女的养育和照料,教育是指父母在思想、品德、学业等方面对子女的全面培养,①②正确。
9.小丽和小芳是双胞胎姐妹,在父母离婚后,都跟随母亲生活,父亲王某每月给付小丽和小芳各500元抚养费。至她们年满十八周岁时,小丽考上了大学并找到了兼职工作,而小芳仍然在读高三,王某在两个女儿年满十八周岁后就停止给付她们任何费用。小丽和小芳在多次索要无果后,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父亲王某支付各自的学费和生活费。对于她们的诉讼请求,法院会因( )
A.小丽和小芳已成年而不予支持
B.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而予以支持
C.小丽和小芳尚在校接受教育而予以支持
D.小丽已能独立生活而不予支持,小芳尚在校接受高中教育而予以支持
答案:D
解析:法院会因小丽已年满十八周岁,考上了大学并找到了兼职工作,能独立生活而不予支持,小芳虽然也已年满十八周岁,但仍在校接受高中教育、不能独立生活,法院会予以支持,D符合题意。小丽和小芳已成年不是法院不予以支持的充足的理由,A错误。父母对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有条件的,只有当成年子女没有劳动能力或者因某种原因不能维持生活(如继续上学等),父母才有义务承担,法院会因小丽已能独立生活而不予支持,B、C错误。
10.某市在全国率先启动了老年人委托代理与监护服务试点。根据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独居、空巢老人可以以书面形式确定社工为监护人,在老人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社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除了照管老人的日常生活,还将为老人管理和保护财产、代理诉讼、料理身后事务等。委托代理与监护服务的全程,都由民政局和第三方律师事务所进行监督。这项工作( )
①满足了当前阶段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各种需求 ②能够更有效地监督子女依法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③是对依法推动、有效落实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探索 ④有助于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委托代理与监护服务的全程,都由民政局和第三方律师事务所进行监督。这项工作有助于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是对依法推动、有效落实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探索,有利于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③④符合题意;材料不涉及监督子女依法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②排除;“满足了当前阶段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各种需求”的说法过于绝对,①排除。
11.《孝经》有言:“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意思是说,孝道犹如天上日月星辰的运行,地上万物的自然生长,天经地义,是人民本有的自然的行为。关于子女对父母的义务,我国民法典也有相关规定。对此类规定理解正确的是( )
①成年子女对父母有抚养的义务 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要受刑事处罚 ③父母签署成年意定监护协议,子女仍需尽赡养义务 ④赡养老人不仅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律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①说法错误;成年子女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要受民事处罚,②说法错误;孝道犹如天上日月星辰的运行,地上万物的自然生长,天经地义,是人民本有的自然的行为,说明了父母签署成年意定监护协议,子女仍需尽赡养义务,赡养老人不仅是道德规范的要求,也是法律规定公民应尽的义务,③④符合题意。
12.杨某顺,30岁,身体健康,系杨某洪、吴某春夫妇的儿子,出生后一直随其父母在农村同一房屋中居住生活。杨某顺成年后,长期沉迷赌博,欠下巨额赌债。房屋经拆迁征收补偿后,置换楼房三套,出售一套房屋所得款项用于帮助杨某顺偿还赌债,一套出租给他人,一套供三人共同居住生活。后因产生家庭矛盾,夫妇两人不再允许杨某顺在二人的房屋内居住。杨某顺遂将杨某洪、吴某春夫妇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其对用于出租的房屋享有居住的权利。为此,法院的判决和依据应是( )
A.驳回,司法裁判要优先考虑父母的利益诉求和主张
B.支持,杨某顺的诉讼请求虽有违传统美德,但于法有据
C.驳回,子女强行啃老的行为侵害了父母的民事权利
D.支持,父母必须履行对子女应尽的抚养和保护义务
答案:C
解析:杨某洪、吴某春夫妇作为父母,对成年子女已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并且杨某顺在成年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因此杨某顺不享有案涉房屋的居住权,他无权要求继续居住在父母所有的房屋中,所以法院应该判决驳回杨某顺的诉讼请求,B、D错误;“司法裁判要优先考虑父母的利益诉求和主张”说法错误,A排除;材料中子女强行“啃老”,而父母不愿意或者没有能力向成年子女提供物质帮助,子女的“啃老”行为就侵害了父母的民事权利,C正确。
13.(12分)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2012年,尤某(男)与曾某(女)育有一子小尤。2017年,尤某与曾某协议离婚,约定小尤的抚养权归尤某,曾某每月支付抚养费并可每周探望小尤一次。2023年,小尤书写了一份《声明》,称难以接受妈妈探望时对其发问、使其陷入父母纷争的尴尬境地的行为,拒绝妈妈探望。尤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曾某探望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请求法院判令中止曾某对孩子的探望权。庭审中,曾某辩称,自己从未侵害孩子的合法权益,孩子出现烦躁、敏感、逃避的情绪是父亲尤某对孩子灌输的思想与自我认知错位所致,而不是对母亲探望的抗拒心理。法院经审理,本着保护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驳回了尤某关于中止曾某探望权的申请。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不予支持尤某关于中止曾某探望权的主张的理由,并给曾某行使其探望权提出合理建议。
答案:理由: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探望权的撤销需要有法定事由,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意见,应辩证的看待,不能仅仅因为孩子不同意就撤销母亲的探望权。②本案中,曾某并不存在有损害孩子身心健康的事实。根据小尤的声明以及法院对小尤的询问,小尤只是不愿意参与父母之间的纷争,不希望曾某每次探望时总让其对父母纷争发表意见、回答问题,并非是不希望母亲探望。③因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本着保护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驳回了尤某关于中止曾某探望权的申请。
建议:曾某应该意识到自己的问题,今后不强行探望,待孩子有意愿时再探望,同时也注意与孩子沟通交流的方式,科学育儿。
解析:第(1)小问:2017年,尤某与曾某协议离婚,约定小尤的抚养权归尤某,曾某每月支付抚养费并可每周探望小尤一次→可联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小尤书写了一份《声明》,称难以接受妈妈探望时对其发问、使其陷入父母纷争的尴尬境地的行为,拒绝妈妈探望→可联系:探望权的撤销需要有法定事由,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意见,应辩证的看待,不能仅仅因为孩子不同意就撤销母亲的探望权。本案中,曾某并不存在有损害孩子身心健康的事实。根据小尤的声明以及法院对小尤的询问,小尤只是不愿意参与父母之间的纷争,不希望曾某每次探望时总让其对父母纷争发表意见、回答问题,并非是不希望母亲探望;第(2)小问:小尤书写了一份《声明》,称难以接受妈妈探望时对其发问、使其陷入父母纷争的尴尬境地的行为,拒绝妈妈探望→可联系:曾某应该意识到自己的问题,今后不强行探望,待孩子有意愿时再探望,同时也注意与孩子沟通交流的方式,科学育儿。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