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教学课件)-2024-2025学年高二政治《法律与生活》同步教学课件(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2025-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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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二
章节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类型 课件
知识点 珍惜婚姻关系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
学年 2025-2026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PPTX
文件大小 5.03 MB
发布时间 2025-02-19
更新时间 2025-02-19
作者 mixm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5-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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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法律与生活》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一框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珍惜婚姻 议题一 2 案例一:男青年小武的父亲与女青年小美的母亲是表兄妹。小武与小美青梅竹马,两人年龄相差3岁。经过多年追求,小武如愿在24周岁时与小美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并不了解两人的亲戚关系。 案例二:男青年小张与同村女青年小梅恋爱。两人在村里举办婚礼后,就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案例三:男青年小罗19周岁,经人介绍认识同龄女青年小英。两人恋爱一年后准备结婚。由于小罗的年龄未达到法定婚龄,于是小罗伪造证件,与小英登记结婚。 思考:上述情形中,当事人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 探究与分享 1、结婚: (1)内涵: 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 (2)要求: 结婚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的身份关系,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既是对自己负责、对配偶和子女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 4 2、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①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②一夫一妻;③男女平等; ④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3、结婚的法定条件: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③符合一夫一妻制。 ④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补充拓展】一夫一妻:是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任何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法律禁止重婚,也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5 直系血亲 祖父母 外祖父母 父、母 伯、叔、姑 舅、姨 伯叔姑的子女 伯叔姑的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伯叔姑的曾孙子女 或外曾孙子女 旁系血亲 自己 子女 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的子女 兄弟姐妹的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舅姨的子女 舅姨的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舅姨的曾孙子女 或曾外孙子女 旁系血亲 旁系血亲 一代 二直 二直 三直 三直 二旁 三旁 三旁 三旁 世代亲等计算法 p46相关链接 思考:依照我国现行《民法典》,林黛玉和贾宝玉,或者薛宝钗与贾宝玉可以结婚吗?为什么? 分析: 林黛玉的妈妈贾敏和贾宝玉的爸爸贾政是亲兄妹,都为贾母所生,林黛玉和贾宝玉是表兄妹。 贾宝玉的母亲王夫人和薛宝钗的母亲薛姨妈是亲姐妹,薛宝钗与贾宝玉也是表兄妹。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林黛玉和贾宝玉、薛宝钗与贾宝玉明显都是三代以内的旁氏血亲,因此不能结婚。 探究与分享 (1)原因: ①必要性: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 ②重要性: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 (2)步骤: ①申请: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②审查:审查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齐全,当事人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 ③登记: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4、结婚登记程序: 申请 审查 登记 8 【相关链接】:同居关系 1、表现情况: ①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②夫妻双方离婚后,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2、法律后果: 当事人不是夫妻关系,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同居期间当事人各自继承的财产,一般按照个人财产处理。 【特别提醒】: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与他人持续稳定地同居会构成重婚行为,将受到法律惩罚。(非法同居关系)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合法婚姻:只有经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才受到法律的保护。 9 无效婚姻 可撤销婚姻 同居关系 指违反禁止结婚条件的婚姻。 ①当事人已有配偶; ②不能结婚的亲属关系; ③不到法定年龄。 对于无效婚姻,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相关组织都可以申请无效,人民法院可依法宣告无效。 无效婚姻的宣告没有时间限制,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而裁判是否宣告无效。 ①基于胁迫的婚姻; ②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 当事人可申请撤销,人民法院必须依当事人的申请撤销。 可撤销婚姻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1年内)提出,超出规定的时间则不能再提出申请,如需解除婚姻只能走离婚程序。 ①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②夫妻双方离婚后,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法律后果:当事人不是夫妻关系,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同居期间当事人各自继承的财产,一般按照个人财产处理。 ①二者自始都没有法律约束力。 ②子女和财产的处理规则相同,都是按同居关系处理。 ③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同居关系:一般不受法律保护 合法婚姻:受法律保护 知识拓展: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及同居关系 案例一:男青年小武的父亲与女青年小美的母亲是表兄妹。小武与小美青梅竹马,两人年龄相差3岁。经过多年追求,小武如愿在24周岁时与小美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并不了解两人的亲戚关系。 案例二:男青年小张与同村女青年小梅恋爱。两人在村里举办婚礼后,就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案例三:男青年小罗19周岁,经人介绍认识同龄女青年小英。两人恋爱一年后准备结婚。由于小罗的年龄未达到法定婚龄,于是小罗伪造证件,与小英登记结婚。 思考:上述情形中,当事人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为什么? 第四代旁系血亲,且达到法定年龄,允许结婚,婚姻有效,受法律保护 未进行结婚登记,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是两人可以通过补办结婚登记手续的方式,确立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 根据法律规定,使用伪造的户口办理的婚姻登记应当属于可撤销婚姻。另外,男青年小罗登记结婚时年龄未到22周岁的法定婚龄,不具备登记结婚的条件,属于无效婚姻。 探究与分享 材料 孙某与赵某相恋2年后,在老家举办了传统婚礼,但没有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第二年,在孙某生下女儿后,重男轻女的丈夫就从没有给过她好脸色。在邻居的闲聊中,孙某知道丈夫已有了“相好”。还没来得及向丈夫“讨说法”,赵某就把与同事李某的结婚证摆在了她面前,并称与孙某的婚姻无效。孙某一气之下,以赵某犯重婚罪为由将其告到法院。 (1)孙某与赵某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 (2)合法婚姻对人生有什么重要意义? 提示:(1)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孙某与赵某虽然举办了传统婚礼,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他们所谓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2)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只有履行结婚登记程序,才能确立合法的夫妻关系,这样才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的稳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12 【小试牛刀】张某(24岁)与赵某(18岁)自由恋爱,在老家与赵某未登记只办了婚礼,便到城里打工。张某在工作单位结识了同事杨某,张某隐瞒了自己与赵某之间的关系,同杨某谈恋爱并在城里登记结婚。张某与杨某的婚姻 A.是违法的,违背了一夫一妻制原则 B.是违法的,因为张某已经与赵某办理了婚礼 C.是合法的,因为二人履行了结婚登记程序 D.不违反法律,也不违反道德 C 议题二 离婚要慎重 14 2、法律对离婚自主权的限制 ①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军婚的保护) ③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1、离婚要慎重的原因 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夫妻之间难免发生矛盾,但双方都应彼此忠诚,珍惜夫妻感情,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 15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补充拓展】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3、离婚自由的条件: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16 4、离婚的方式: (1)协议离婚:——双方自愿 ①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协议。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②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2)裁判离婚:(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单方意愿或协商不成 ①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②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③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注】: “离婚冷静期”制度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有家庭暴力等情形的,实践中一般是向法院起诉离婚,而起诉离婚是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的。 17 结婚要慎重,如果婚姻存在问题,离婚也要慎重。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该规定中的“三十日”在实践中被称为“离婚冷静期”。 ☻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有什么意义? 提示:《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避免轻率离婚和冲动离婚,有利于家庭稳定,更有利于离婚后的夫妻更好的面对生活。 设置离婚冷静期促进自愿离婚的当事人冷静思考、妥善抉择,既能保障当事人的离婚自由,又能保障双方当事人作出正确抉择、保护好未成年子女的利益。 探究与分享 18 材料:王某(男)与李某(女)于2017年5月1日举行婚礼并同居。同年8月,李某继承了父亲的遗产房1间。10月,王某与李某办理了结婚登记,领取了结婚证书。2019年2月,李某生下一子。期间,王某向朋友借款2 000元用于购买各种母婴用品,另瞒着妻子向朋友借款3 000元帮胞弟购房。同年10月,王李感情不和,闹离婚。王某认为李某继承其父的遗产房应属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欠的5 000元债务也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李某不同意,王某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据查实,双方对财产未作任何约定。 (1)王某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应否受理? (2)本案应适用何种离婚形式? 议题:正确理解离婚自由 提示:(1)法院应不予受理。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当事人双方如果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协议,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通过协议离婚形式,解除夫妻关系。 本案中王某和李某都同意离婚,但对财产分割和债务处理争执不下,只能由人民法院通过裁决离婚的形式,解除夫妻关系。 19 【牛刀小试】李某和赵某2020年结婚,2024年两人因感情不和发生纠纷。以下关于他们离婚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假设李某正在怀孕,法院不得不受理双方的离婚申请 ②假设赵某是现役军人,只要他不同意,双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离婚 ③如果双方已分居两年,法院调解无效,可以准予离婚 ④如果双方自愿协议离婚,对子女和财产无争议,可不必向法院申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D 知识拓展:比较协议离婚与裁判离婚 协议离婚 裁判离婚(诉讼离婚) 适用情况 不同 适用于双方能够和平协商、达成一致的情况。程序简便,成本较低,能在一定程度上维护双方的感情和家庭关系。 适用于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情形。虽然程序复杂、时间较长、成本较高,但法院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公正裁决。 离婚条件 不同 以双方自愿且达成一致意见为前提。 (有30天的离婚冷静期要求) 若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法院才会判决离婚。调解可能有三种结果:双方和好、达成离婚协议或调解无效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一般有法院调解的前置条件) 办理机关 不同 民政部门(行政机关) 人民法院 法律效力 不同 离婚协议书对双方具有合同约束力,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需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 离婚判决书具有强制执行力,若一方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母的探望权】: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相关链接】:父母的探望权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P43) 22 结婚的含义 结婚的基本原则 正确对待婚姻 结婚的法定条件 结婚程序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 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③符合一夫一妻制。 ④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离婚自由 离婚限制 离婚方式 探视子女权 协议离婚 裁判离婚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珍惜婚姻 离婚要慎重 本课小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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