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2课时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学习目标
知识目标
1.人身权;2.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3.姓名权、肖像权;4.名誉权、隐私权
素养目标
法治意识
通过对人身权的探究,使学生学会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科学精神
正确认识人身权、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
学习重点
1.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2.姓名权、肖像权;3.名誉权、隐私权
学习难点
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权
[对应学生用书第7页]
知识点一 生命健康俱可贵
1.人身权的重要性和类别
(1)重要性: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2)类别:依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2.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的重要性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民法典把这三项权利置于人格权编的前列。
3.侵犯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的法律责任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知识点二 姓名肖像受保护
1.姓名权
(1)含义: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2)作用:
①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
②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3)法律规定:自然人有权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4)依法保护:
①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②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
2.肖像权
(1)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2)法律规定:
①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知识点三 名誉隐私不可侵
1.名誉权
(1)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2)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2.隐私权
(1)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2)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3)保护的意义:
①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
②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3.个人信息
(1)必要性: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
(2)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
(3)保护的意义: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判一判
1.人格尊严是人最基础的权利。( )
2.用明星的照片做论坛、QQ头像或类似的一些软件的头像,是侵犯了他们的肖像权。( )
3.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 )
4.女大学生小刘到某超市购物,被超市方怀疑偷东西而被非法拘禁半小时并搜身,超市侵犯了小刘的健康权。( )
5.自然人享有姓名权,但不能随意使用或者改变自己的姓名。( )
6.甲乙之间有矛盾,甲公开丑化乙的照片,因不以营利为目的,故甲并未侵犯乙的肖像权。( )
7.甲谎称并散布乙的俏容是整出来的,造成乙的声誉受损,甲侵犯了乙的隐私权。( )
答案 1.×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2.× 只要不用于商业目的,不刻意丑化他们,就不算侵权。
3.× 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
4.× 超市方怀疑小刘偷东西而对小刘非法拘禁半小时并搜身,未造成小刘身体内部机能或外部组织受伤害,因而未侵犯其健康权。超市方侵犯的是小刘的身体不受侵犯的自由和不受非法搜查的权利,即小刘的身体权。
5.√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使用或者改变自己的姓名,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6.× 以营利为目的,并不是构成肖像侵权的要件。无论是以营利目的还是以非营利目的使用肖像,都必须经肖像权人同意。凡是未经公民本人许可,擅自制作、复制、使用、销售、毁损他人肖像的,应当认定为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7.× 甲谎称并散布乙的俏容是整出来的,既然是谎称,那么甲所散布的就不是真实的信息,就不构成对乙的隐私侵权,而是通过诽谤方式对乙实施了名誉侵权。
[对应学生用书第8页]
议题一 维护公民的人身权利
16 岁的杨某在参加高二新学期开学典礼时,突然因腹部剧痛而晕倒在地。学校紧急将其送医就诊,医生诊断的结果是脾脏严重出血,并于当晚进行了脾脏切除手术。手术后,杨某才向父母道出一个秘密:自入读该校起,他就经常被其他同学无故殴打。参加开学典礼前,杨某再次遭到同班同学夏某、林某和张某的围殴,终致这危险一幕的发生。
[探究 1] 案例中的夏某、林某和张某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杨某所在的学校应当对此承担责任吗?请说说你的理由。(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提示:夏某、林某和张某侵犯了杨某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杨某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故杨某所在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
[探究2] 结合案例,谈谈未成年人在生活中应当怎样自我保护,全社会应当采取哪些行动来解决校园欺凌问题。(政治认同、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提示:①青少年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②作为未成年人,遭到欺凌时,应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请家长或老师解决。③应加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有关部门应加强管理,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1.人身权利又称人身非财产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与人身直接相关而没有经济内容的权利。人身权利属公民的基础权利之一。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2.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础的权利,主要指人的生命、健康、人格、名誉和人身自由等权利,以及与人身直接有关的权利。主要包括身份权、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和人格尊严权,人格尊严权又包括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和隐私权等。
3.人身权利为民事主体的自然生存和社会生存提供了法律依据。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当人身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可以请求司法保护。
1.(安徽高三校联考)2023年1月4日,滁州市检察院对违法向多名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的纹身店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023年4月7日开庭审理,最终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停止向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省级公开媒体向社会公众书面赔礼道歉。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纹身店从事纹身经营活动时侵犯了未成年人的身份权 ②纹身店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也侵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③未成年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难以认识纹身的危害 ④纹身店要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应坚决不再为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材料中的纹身店向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属于侵犯未成年人的人格权,不是侵犯身份权,①排除。滁州市检察院对违法向多名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的纹身店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表明纹身店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也侵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②符合题意。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并非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③排除。最终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停止向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省级公开媒体向社会公众书面赔礼道歉,表明纹身店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应坚决不再为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④符合题意。
答案 C
2.小张与小王因口角大打出手,结果小张失手将小王的左眼打成重伤,虽然花费巨额医疗费用,但最终小王的左眼还是因被摘除眼球而失明了。本案中,小张侵犯了小王的( )
A.生命权 B.身体权
C.健康权 D.生存权
解析 B符合题意,本案中小王因左眼眼球被摘除而失明,属于身体组织的完整性遭到破坏的情况,因此小张侵犯了小王的身体权。生命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生命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材料未体现小王的生命权受到侵犯,A排除。健康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身体健康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材料未体现小王的健康权受到侵犯,C排除。生存权是指在一定社会关系中和历史条件下,人们应当享有的维持正常生活所必需的基本条件的权利,材料未体现小王的生存权受到侵犯,D排除。
答案 B
议题二 公民的姓名肖像、名誉隐私权
随着中国公民精神文明素质的日益提高,大家对人身权利也有越来越多的关注。
一位摄影师因在地铁上偷拍被扭送进了派出所。自媒体时代,“偷拍”这种行为普遍存在。“偷拍”的设备不断泛滥,信息网络技术发展更是扩大了权利侵犯的范围和机会。
[探究1] “偷拍”行为容易侵犯公民的哪些人身权利?(核心素养:科学精神)
提示:容易侵犯隐私权、名誉权、肖像权。
[探究2] “偷拍”行为会对公民产生哪些不良影响?(核心素养:政治认同)
提示:恶意使用、故意丑化肖像,并进行侮辱、诋毁;广为传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侵犯别人的名誉权;窃取、散布他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干扰私生活的安宁。
公民的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隐私权
人身权利
含义
意义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姓名肖像
是自然人对其姓名、外部形象享有的人身权利
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使用和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名誉隐私
民事主体享有的名誉权、荣誉权和隐私权等人身权利
名誉是对于人格的正面的社会评价。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3.陈兴夫妇在儿子陈华周岁生日时到某照相馆为儿子拍照留念,摄影师刘某翻拍了陈华的底片,后将其卖给个体户张某做挂历用。张某又将该底片卖给某香皂厂作婴儿香皂广告用。在本案中,侵犯陈华肖像权的是( )
A.刘某和张某,不包括香皂厂
B.张某和香皂厂,不包括刘某
C.刘某和香皂厂,不包括张某
D.刘某、张某和香皂厂
解析 刘某、张某和香皂厂在未经陈兴夫妇同意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使用陈华的肖像,所以三者都侵犯了陈华的肖像权,D正确。
答案 D
4.小杰和小伟是同班同学,小杰喜欢并擅长写文章。一天,小杰发现一本中学生杂志上刊登了自己的一篇文章,作者却是小伟。小杰当着其他同学的面质问小伟,小伟恼羞成怒推倒了小杰,造成了小杰右手骨折。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伟侵犯了小杰的生命权 ②小伟侵犯了小杰的署名权 ③小伟侵犯了小杰的健康权 ④小伟应承担恢复原状的责任
A.②③ B.①②
C.①④ D.③④
解析 ②③符合题意,依据材料可知,小伟侵犯了小杰的署名权和健康权。生命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生命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材料中并没有体现小伟侵犯了小杰的生命权,①排除。小伟应赔偿和支付相关费用,不是承担恢复原状的责任,排除④。
答案 A
[对应学生用书第10页]
误区一 名誉权与荣誉权认识不清
♦指点迷津
(1)公民、法人无一例外都享有名誉权,名誉是指社会对公民个人的品德、情操、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及法人信誉、形象等各方面形成的综合评价。名誉权,是法律规定公民、法人享有的保有和维护自身名誉的权利。
(2)荣誉权只能由对国家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而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公民、法人享有。对荣誉权的侵害方式只有一种,即非法剥夺公民或法人的荣誉称号。
(3)荣誉称号表明了国家和社会对荣誉获得者的高度评价,因而与名誉有联系。如果非法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使公民的名誉也受到损害的,同时构成侵害荣誉权和名誉权。
♦纠正训练
1.张某通过其微博发文,毫无根据地质疑和否定某知名抗战烈士的英雄事迹,损害烈士形象,在社会上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为此,烈士子女向法院起诉。张某的行为侵犯了( )
A.烈士和其子女的名誉权
B.烈士子女的隐私权
C.烈士的名誉权
D.烈士子女的名誉权
解析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都依法享有名誉权,法律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的名誉权。本案中张某毫无根据地质疑和否定烈士的英雄事迹,损害烈士形象,侵犯了烈士的名誉权,C正确。他并没有诋毁烈士的子女,也没有泄露其隐私,A、B、D均错误。
答案 C
误区二 对名誉权和隐私权认识不清
♦指点迷津
(1)隐私权与名誉权主体不同。隐私权仅自然人享有;而名誉权不仅自然人享有,法人、其他组织也享有。
(2)隐私权与名誉权客体不同。隐私权的客体是自然人不愿为他人知晓或不宜公开的秘密;而名誉权的客体是公众对民事主体的社会评价。
(3)隐私权与名誉权侵害方式不同。侵害隐私权的方式常见的是未经自然人同意或授权而刺探、侵扰、泄露、公开他人的个人隐秘事项;而侵害名誉权的方式常见的是侮辱和诽谤。
(4)隐私权与名誉权侵害的内容不同。侵害隐私权的行为人散布、公开的内容并非捏造的、虚构的,而是事实;而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人散布的内容一般是捏造的、虚构的,并非事实。
♦纠正训练
2.某小区业主吴亮与该小区宠物店老板赵勇因服务问题发生几次争执后,多次在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发布信息指责赵勇,使用“欺骗客户”“装疯卖傻”“人格分裂”等言辞,并用赵勇的照片作配图。这对赵勇及其宠物店的经营造成了诸多负面影响。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如果吴亮在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发表的言论有真实成分,则并无不当 ②吴亮在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发表的言论侵犯了赵勇的名誉权 ③吴亮使用照片作配图的行为侵犯了赵勇的隐私权 ④赵勇有权要求吴亮在小区范围内消除给其带来的不良影响
A.①③ B.②④ C.①④ D.②③
解析 吴亮在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发表的言论侵犯了赵勇的名誉权,①不符合题意,②正确。侵害隐私权的行为人散布、公开的内容并非捏造的、虚构的,而是事实,③不符合题意。“这对赵勇及其宠物店的经营造成了诸多负面影响”表明赵勇有权要求吴亮在小区范围内消除给其带来的不良影响,④正确。
答案 B
[对应学生用书第11页]
一、选择题
1.进入新时代以后,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已经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对民主法治、对人格尊严的保护、对环境的保护等,对于社会的公平正义提出了更多的需求。维护公民人身权利,需要( )
A.民法优先保护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B.把人身自由作为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C.把人格尊严作为其成为独立民事主体的前提
D.人们采用一切办法维护自己的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解析 维护公民人身权利,需要民法优先保护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A符合题意。自然人的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B错误。自然人的人身自由是其真正成为独立民事主体的前提,C错误。人们要依法维护自己的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D错误。
答案 A
2.(河北石家庄阶段练习)杨某与张某是邻居,因相邻关系问题没有妥善解决而交恶。近日,杨某发现张某买了一只宠物狗并故意给其宠物狗取和他一样的名字。在该事件中,张某的行为( )
①侵犯了杨某的人格权 ②侵犯了杨某的身份权 ③侵犯了杨某的姓名权 ④侵犯了杨某的荣誉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张某故意把自己的宠物狗取和杨某一样的名字,可见张某的行为侵犯了杨某的人格权,①符合题意。张某的行为并没有侵犯杨某的身份权,主要是侵犯其人格权,②与题意无关。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拥有姓名权,恶意重名是侵犯姓名权的表现,③符合题意。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张某的行为没有侵犯杨某的荣誉权,④不选。
答案 B
3.某超市因销售过期变质食品,致使一些顾客出现过敏、腹泻等不良反应。从法律角度看,超市的行为( )
A.侵害了顾客的财产权
B.侵犯了顾客的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C.侵犯了顾客的肖像权
D.没有保障顾客的名誉权
解析 销售过期变质食品,致使顾客出现不良反应,损害了顾客的健康,侵犯了顾客的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B符合题意,A、C、D都不符合题意。
答案 B
4.民法典明确规定,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从法律角度看,这体现了( )
A.自然人可以任意变更姓名
B.自然人有权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
C.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D.笔名体现了个人的人格特征
解析 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体现了民法典保护自然人的姓名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姓名权,C符合题意;本题材料涉及的是笔名使用而不是任意变更姓名,没有涉及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没有强调笔名体现了个人的人格特征,A、B、D都不符合题意。
答案 C
5.一家网店未经他人同意,擅自使用未成年人照片作为网店广告宣传,被判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合计15 820元。这表明( )
A.肖像权是人们对其外部形象所享有的人身权利
B.法律禁止一切使用公民肖像的行为
C.即使经过公民同意也不能用其肖像做广告
D.公民对自己的肖像不享有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解析 未经他人同意,擅自使用未成年人照片作为网店广告宣传,表明网店侵犯了未成年人的肖像权,肖像权是人们对其外部形象所享有的人身权利,A符合题意;法律规定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使用的权利,B错误;肖像权经本人许可,他人可以使用,C错误;公民对自己的肖像享有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D错误。
答案 A
6.金某系知名老中医。某医院未经金某同意,将其作为医院名医在医院网站上使用了他的照片和简介,且将金某的名字和简介错误地安在了其他专家的照片旁。该医院的这种做法侵犯了金某的( )
①肖像权 ②姓名权 ③隐私权 ④名誉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 某医院未经金某同意,使用了他的照片和简介,且将金某的名字和简介错误地安在了其他专家的照片旁,侵犯了金某的肖像权、姓名权,①②符合题意。材料未涉及侵犯隐私权和名誉权的内容,③④不符合题意。
答案 A
7.(海南高考统考真题)小吴在某网络平台注册账号,经常上传一些生活照片和日常心得。某日,小吴登录账号时,看到评论区有些攻击其人品的不实言论,其住址、家庭背景、电话号码也被曝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网民曝光小吴家庭背景的行为侵犯了小吴的隐私权 ②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肖像权 ③小吴的住址和电话号码不是隐私,曝光这类信息不构成侵权 ④如果网民仅对小吴的日常心得发表不同看法,则不构成侵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 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法律保护,网民曝光小吴家庭背景的行为侵犯了小吴的隐私权;但如果网民仅对小吴的日常心得发表不同看法,这是公民言论自由的表现,不构成侵权。①④符合题意。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名誉权,而不是肖像权,②错误。小吴的住址和电话号码等属于小吴的个人信息,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曝光这类信息属于侵权行为,③错误
答案 B
二、非选择题
8.(贵州六盘水统考)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某市一家营业多年的中医馆开设有拔火罐项目。张先生是该馆的老顾客,隔三岔五就会到馆里拔火罐。某天张先生在接受拔火罐服务时,馆内医师操作不当,倒出了大量酒精,导致张先生的腰部、手臂等多处被烧伤。随即张先生被送往医院治疗,住院9天,共花费医药费4 475.31元。张先生和中医馆就赔偿事宜没谈拢,张先生便将中医馆告上了法庭。经承办法官多次调解,中医馆赔偿了张先生的医疗费用及其他损失。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本案中中医馆侵犯了张先生的哪些人身权利,并分析中医馆赔偿张先生的医疗费用及其他损失的理由。
解析 第一步:审设问。本题的设问要求为“说明本案中中医馆侵犯了张先生的哪些人身权利、并分析中医馆赔偿张先生的医疗费用及其他损失的理由”,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从原因的角度分析作答。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导致张先生的腰部、手臂等多处被烧伤→可联系教材知识“人身权”作答,说明中医馆侵犯了张先生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关键词②:某天张先生在接受拔火罐服务时,馆内医师操作不当,倒出了大量酒精,导致张先生的腰部、手臂等多处被烧伤→可联系教材知识“侵权责任”作答,说明中医馆对张先生的人身造成损害,理应赔偿张先生的医疗费用及其他损失。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答案 (1)中医馆侵犯了张先生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依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人格权。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2)依据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该案中,中医馆对张先生的人身造成损害,理应赔偿张先生的医疗费用及其他损失。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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