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民事权利与义务
一诺千金 重在履行
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权力行使 注意界限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民事权利有限制
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第一单元知识体系
第一课:在生活中
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民事权利与义务
人身权利
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基本原则
生命健康俱可贵
姓名肖像受保护
名誉隐私不可侵
物权
知识产权
合同订立
违约责任
定分止争——所有权
物尽其用——他物权
保护创作——著作权
激励创新——专利权
点石成金——商标权
生活离不开合同
要约承诺订合同
立字有据更可靠
2025届高三政治一轮复习
选择性必修二 法律与生活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第一框:订立合同学问大
第二框: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课标要求 核心素养 考情预测
1.政治认同:认同重合同守信用是全社会的共识,增强合同意识与契约精神
2.科学精神:明确合同的相关知识,明确合同的订立、效力与变更。理解合同的履行、变更,明确违约责任和免责情形。
3.法治意识:依法订立合同,履行合同责任。
4.公共参与:生活中重视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树立合同意识,自觉履行合同。
1.简述合同的含义和价值;
2.了解合同订立的程序;
3.理解合同的主要内容和违约责任;
4.熟悉解决合同纠纷的途径。
1.从命题内容上看,合同订立的两个阶段(要约和承诺)、合同的效力、合同履行的原则、违约责任、法定免责是高考考查的重点;
2.从考查形式上看,选择题和非选择都有考查,案例分析类是考查的重点;
3.命题常常结合公民法律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来进行考查。
一、课标要求
二、考情分析
年份省份 试题类型 考查考点
2024湖南 选择题 合同效力
2024江西 选择题 合同履行与违约责任
2024江苏 选择题 合同订立与违约责任
2024北京 选择题 合同履行与违约责任
2024山东 选择题 合同履行与违约责任
2024湖北 选择题 合同履行与违约责任
2024河北 选择题 合同履行与违约责任
2024辽宁 选择题 合同订立与违约责任
2023河北 选择题 合同订立
2023天津 选择题 合同订立与违约责任
2023辽宁 选择题 合同形式
2023海南 选择题 合同履行与违约责任
2022天津 选择题 有效合同构成要件
2022海南 选择题 合同订立与解除
2022辽宁 选择题 合同订立
2022北京 选择题 合同订立
2022浙江1月 选择题 合同订立与违约责任
2022山东 选择题 合同履行与违约责任
2024山东 非选择题 有效合同构成要件
2024广西 非选择题 合同订立与违约责任
2024福建 非选择题 合同履行与违约责任
2023浙江6月 非选择题 合同订立与违约责任
2023江苏 非选择题 有效合同构成要件
2023新课标 非选择题 合同履行
2023广东 非选择题 合同订立、履行与违约责任
2023浙江6月 非选择题 合同履行
订立合同
学问大
含义、实质、种类、订立原则、意义
合同: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过程:要约和承诺
有效合同的要求
无效合同的情形
形式:口头合同、书面合同(区分)
违约免责:
违约责任: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订立合同
含义
原则:全面履行、诚信、协作履行
关键:明确合同内容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合同履行
含义、实质、构成要件、违约责任
约定免责、法定免责
效力
注意区分:
要约与要约邀请
三、体系构建
议学情境一
【案情回顾】
丁某(出租方)与15岁的赵某(承租方)于2022年8月25日签订《车辆租赁合同》,合同约定:丁某自2022年8月25日17时起将车辆交付给赵某使用,至2022年8月26日17时收回。租金共计人民币550元。
赵某在租赁车辆期间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坏。丁某认为,赵某损坏车辆造成损失,必须进行赔偿。赵某的父母认为,赵某所签合同没有经过父母同意或追认,丁某不应该出租车辆给赵某,责任应该由丁某承担。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双方决定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如果你是调解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就该案中各方的法律责任进行简要分析。
议学参考:①承租人赵某在签订合同时未满18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合同的行为未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和追认,原告丁某与被告赵某签订的《车辆租赁合同》应为无效合同,丁某不应该出租车辆给赵某。
②被告赵某在租赁车辆期间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坏,存在过错,但被告赵某系未成年人未取得驾驶证,丁某签订《车辆租赁合同》时未对其驾驶资格进行审查便将车辆向其交付,也存在一定的过错,但是,综合考虑本案情况,被告赵某的过错程度较大。
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对于原告丁某主张的损失赔偿,应由被告赵某的父母承担大部分责任。
如果你是调解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就该案中各方的法律责任进行简要分析。
一、生活离不开合同(合同的基本知识)
含义
种类
订立原则
意义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①交易者角度:在市场经济中,利用合同参与交易活动,能够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
②社会财富角度: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
③社会角度: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超市购物
房屋赠与
使用共享单车
乘坐公交车
(1)自愿原则:无论哪种合同,都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
【注】合同自愿原则是合同法最基本的原则。
(2)平等协商原则:合同的订立需要当事人各方的平等协商,才能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考点一:订立合同学问大
(合同是产生债权的原因)
口头形式、书面形式、直接履行的行为都可以产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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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3 名词点击与相关链接
意思表示
格式条款 含义
评价
法律规定
是指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愿,以一定的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意思,要求将内心意思表达于外,以书面、口头甚至行为表示出来)
▲意思表示是民事主体自由意志的体现,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火车票背面关于“乘车须知”的规定。
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但也限制了对方当事人的合同自由。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霸王条款。反对霸王条款,如设置最低消费、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特价商品概不退换均无三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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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约承诺订合同(合同的订立与效力)
要约 含义
要件
约束
承诺 含义
要件
生效
新要约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人;接受→受要约人)
①内容具体确定,如数量/质量/单价等(≠要约邀请的对象不确定的人)
②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交易秩序 )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①承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
②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合同成立)
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相关链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考点一:订立合同学问大
1.合同的订立过程(两个阶段):要约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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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混点突破】 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
要约 要约邀请
含义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举例 ①超市标明其商品的出售价格,是对顾客发出的要约;
②★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内容 内容具体明确,具备使合同订立所必须的主要条款 含糊、不明确
对象 一般只向特定的对象发出 多数情况下向不确定的人发出
效力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
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
◇“正宗的北京烤鸭,快来尝,快来买!”
◇“正宗的北京烤鸭,18元一只,快来尝,快来买!”
关键是看要约人发出的意思表示中是否包含决定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
以下是王大妈到菜市场买菜的情景对话:
菜贩:新鲜蔬菜,快来瞧,快来买!
王大妈:芹菜多少钱一斤?
菜贩:芹菜4块钱一斤。
王大妈:太贵了,3块一斤行不行?
菜贩:最少也要3块8一斤!
王大妈:3块2一斤,我就买!
菜贩:3块5一斤,不能再少了!
王大妈:好吧,那给我来2斤。
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
要约
新要约
新要约
新要约
新要约
承诺
分析判断:要约、要约邀请、还是新要约、承诺?
镜头一:2018年3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送电子邮件:“愿以每件59元的价格购买贵公司新款双钻陀螺玩具1万件,贵公司负责运输,货到付款,30天内答复有效。”3月3日,乙公司以电子邮件回复:“如果价格为每件65元,可以卖给贵公司1万件。”甲公司收信后当日以电子邮件回复:“如果价格降到每件62元,愿意购买8000件。”乙公司在3月5日回复:“如果降到每件62元,必须购买1万件。”甲公司没有回复。
思考:
根据你的理解,上述场景如何体现要约与承诺?合同订立是否完成?
教材P24探究与分享1
要约
新要约
新要约
新要约
甲乙双方处在反复协商阶段——讨价还价,最后没有达成协议
最后,甲公司没有回复,即乙公司的要约没有得到承诺,合同最终没有成功订立。
镜头二:小华去超市购物,从货架上拿了两个水杯,然后在收银台结账走人。小华和收银员全程未发一言。
思考:根据你的理解,上述场景如何体现要约与承诺?合同订立是否完成?
超市货架上水杯标明商品价格
顾客从货架上拿走商品并结账
要约
承诺
买卖合同订立并履行完成。
注意,在超市购物场景中,小华拿水杯并到收银台结账不但属于合同订立中的承诺行为,同时也属于双方买卖合同的履行行为,这是即时清结合同的特点。
要约人:超市
受要约人:顾客
某海景房地产公司在推销商品房时印发了大量宣传广告,称出售的商品房依山傍水、小区内绿化率达60%、一户一梯等。
小李被广告吸引,签订了购房合同。交房后发现广告中的多数条件并未兑现,于是要求退房。开发商认为合同才是确认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而广告既不是合同,也不是合同条款,故拒绝退房。
如果小李向法院起诉请求退房能够得到法院支持吗?
小李能否将广告当作开发商向购房者所作的要约?
分析:本案例广告中的条件属于合同条款,购房人小李的请求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
因为该广告的内容具体确定,符合要约的条件,应当被当作开发商向买受人所作的要约,所以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般情况下,公告、广告、宣传、送达的价目表等属于要约邀请。但是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以案释法、突破考点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合同的订立与效力)
订立合同≠合同的生效
考点一:订立合同学问大
2.合同的效力:
有效合同 无效合同或可撤销合同
主体
意思表示
内容
可撤销合同
提示: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一般必须经过法定代理人追认才有效。但是,他们可以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如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还可以订立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如乘坐交通工具等。这会构成有效合同。
2.欺诈当事人而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以欺诈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无效合同。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主体适格)
意思表示真实
内容合法
主体不适格(无权处分、不具备法定的资格、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的主体等)
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
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侵害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
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
重大误解;欺诈(当事人);胁迫(当事人);显失公平
教材P26探究与分享:“夏洛克”们与“安东尼奥”们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是无效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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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训练
判断下列合同的法律效力:
1.甲乙双方为了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时避税,将实际成交价为100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价格写为60万元。
2.甲乙公司签订合同时,将产品单价1.5万元写成1.5元。
3.甲年满15周岁,经过讨价还价,将自家旧手机卖给邻居乙。
4.为了扩大生产规模,甲公司与原材料供货商乙公司签订
买卖合同。
5.甲公司以扣押人事档案相要挟,与吴某续签劳动合同。
6.甲以较低价格购买李某生产的盗版书籍,有书面合同。
无效合同
可撤销合同
效力待定
有效合同
可撤销合同
无效合同
考点一:订立合同学问大
三、合同的形式(立字有据更可靠)
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
含义
优点
缺点
适用范围
我们在生活中应当树立合同意识,选择合适的合同形式,尤其要用好白纸黑字这个工具。
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所形成的合同
是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
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①内容清晰:利于督促履行和追究责任;
②有据可查: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履行期限越长,当事人对合同的理解和执行就容易产生争议。
订立书面合同较口头合同(程序)稍复杂
通常用在一些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不宜采用口头形式。
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如房屋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
特别提醒:
①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②由直接履行的行为产生的电子合同在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网购)
③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但不能笼统地认为书面合同比口头合同更好!
镜头二 王某因租房找到房主张某。 两人在短信往来中明确了房屋租赁的价格及期限后,王某入住。入住后不久,周围房租大涨,张某反悔并给王某发函,以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为由,要求解除合同,遭到王某拒绝。张某为此诉至人民法院。诉讼中,王某以短信记录为证据,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镜头一 某商家在现场营销中口头声称,集够一定数量的“赞”可兑换礼品,小羽参加了该活动结果与商家联系兑换礼品时,商家却称一个月后兑换”,后又以“礼品兑换完毕”为由拒绝履行承诺。
上述镜头分别涉及哪种形式的合同?如何认识合同形式呢?
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
无论口头形式还是书面形式,甚至直接履行的行为都可以产生合同。但采用何种形式订立合同,有时会对当事人能否顺利实现其合法权益产生影响。
教材P26探究与分享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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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河北,14,3分)某旅行社开展“集满38个赞,免费游港澳”活动。按要求集赞后,丁某获得免费贵宾券。在行程中,丁某多次被该旅行社带到自费景点并强制购买价格虚高的商品。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旅行社集赞免费游的活动涉嫌虚假宣传
②该旅行社的强制消费行为侵犯了丁某的自主选择权
③旅行社“集满38个赞,免费游港澳”的意思表示属于承诺
④丁某要求旅行社赔偿需要证明旅行社行为有过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解析]①错误,丁某按要求集赞后,获得了免费贵宾券,并免费参与了本次旅行,故没有虚假宣传;
②正确,行程中,丁某多次被该旅行社带到自费景点并强制购买商品,侵犯了丁某的自主选择权;
③错误,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集满38个赞,免费游港澳”的意思表示属于要约邀请;
④正确,权利保障,于法有据,丁某要求旅行社赔偿需要证明旅行社行为有过错,才能依法维权。
五、高考真题
2.(2023天津,12,3分)周某经营的网店开展限时免单活动,公布规则为付款优先者享受。但在张某购买相关商品且符合免单条件时,周某未给张某免单。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A.商品交付前张某已经取得该商品的所有权
B.周某违约,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C.限时免单规则不属于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D.周某违背诚信原则,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B
【详解】A:依照法律规定,动产所有权自交付时取得,材料中张某在交付前并未取得商品所有权,A错误。
BC:周某经营的网店开展限时免单活动,并公布相关规则,构成了合同约定,在张某购买相关商品且符合免单条件时,周某未给张某免单,违反了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故B正确,C错误。
D:周某违背了诚信原则,违反了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该案例不涉及侵权责任,D错误
3.(2022天津,15,3分)小军是一名17周岁的高中生,经常去刘某的游戏厅玩游戏。刘某邀请小军共同经营,欲将自己名下10%股份以2.5万元转让给小军,小军表示同意,与刘某签订了合同,并将父亲给他的2.5万元学费和生活费全部交付给了刘某。若该合同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其原因是( )
A.合同内容违背公序良俗
B.小军的意思表示不真实
C.小军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D.合同约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C
【详解】A:公序良俗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的一般道德。材料中小军与刘某签订的合同并没有违背公序良俗,故A说法错误。
B:刘某邀请小军共同经营,欲将自己名下10%股份以2.5万元转让给小军,小军表示同意,与刘某签订了合同,可以看出,小军作出了真实的意思表示,故B说法错误。
C:小军是一名17周岁的高中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监护人代理,或者经他的法定监护人的同意、追认。材料中小军与刘某签订合同,并将父亲给他的2.5万元学费和生活费全部交付给了刘某,这一行为已经超出小军的年龄可以承担的程度,小军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故C说法正确。 D:小军与刘某签订的合同内容是刘某将自己名下10%股份以2.5万元转让给小军,内容合法,并没有违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D说法错误。
4.(2022海南,16,2分)符某与房主邢某签订了1年的书面租房合同。合同到期后,符某以手机短信向邢某表示,愿以原合同约定的租金及内容续租3年,邢某当天以短信回复表示同意。一个月后,周边租金大涨,邢某欲解除续租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符某要求续租的短信属于要约邀请
②续租合同已经订立
③邢某表示同意续租的短信属于承诺
④续租合同应当解除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C
【解析】①:符某要求续租的短信内容具体明确,且是发给特定的人,指向明确,属于要约,不是要约邀请,①排除。
②③:符某以手机短信向邢某表示,愿以原合同约定的租金及内容续租3年,这是要约。邢某当天以短信回复表示同意,这是承诺。因此,续租合同已经订立,②③正确。
④:续租合同已经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即使周边房租大涨,邢某也不能单方面变更合同。在没有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续租合同不应当解除,否则构成违约,④正确。故本题选C
5.[2024山东,18(1),3分]法治护航乡村振兴。
某市法院组织巡回宣讲团走进乡村振兴大讲堂,宣讲涉农典型案例。
【案情事实】柏马村是远近闻名的“柠檬之乡”。村民赵某将承包地的经营权流转给甲农药公司,约定用于建造仓库。后主管部门认定该仓库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应予拆除。在拆除过程中,甲公司不慎损坏了农药储存罐,导致全村大片承包地被污染。 ……
【法条链接】《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用途。……”
【释法析理】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1)赵某与甲公司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是否有效?
(1)合同无效。有效合同的构成要件为: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赵某与甲公司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故该合同因内容违法而无效。
议学情境二
【案情回顾】
2022年12月15日,甲方(××预制菜有限责任公司)与乙方(××商场)签订预制菜买卖合同,合同金额100万元,交货时间为2023年1月5日,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1万元。合同签订后,乙方如约向甲方支付了定金10万元。后因临近春节,预制菜价格上涨,2022年12月25日,甲方致电乙方要求提价,乙方不同意,甲方遂要求解除合同,乙方亦拒绝。合同期满后,甲方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单方面向其所在地A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
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A市仲裁委员会是否应当受理?乙方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是否合法?请分别说明理由。
议学提示:①商事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乙方单方面向其所在地A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A市仲裁委员会不会受理。
②甲乙双方在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订立了合同,合同成立并有效,甲方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期满后,甲方未全面诚信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既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违约金和定金罚则不能同时运用,所以乙方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的要求不合法,可以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返还定金。
1.内涵
2.核心
3.原则
4.关键
5.合同的变更
合同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
①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正确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正确履行原则或适当履行原则)
②诚信履行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③协作履行原则: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
④绿色原则(补充):应当始终注意保护环境,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履行合同的关键是——明确合同内容(合同条款)
可以变更和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
不能变更和解除: 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法定解除、约定解除除外)。
考点二: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一、合同履行(一诺千金 重在履行)
履行合同的核心是履行合同义务(补充)
全面履行和协作履行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强调正确履行义务,后者强调向对方提供便利条件。
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缺少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违约责任等内容时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在缺少上述内容时,合同当事人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者根据法律规定解释合同,补全意思表示。
周某与李某是邮票收藏爱好者,双方通过电子邮件签订了1980年猴票的买卖合同,但忘记在合同中明确邮票的交易价格,后来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当事人为什么会产生争议?
分析:合同内容不明确、不完整,导致双方就合同的履行产生分歧。合同当事人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全意思表示。
教材P28探究与分享
赵某只申请了患精原细胞瘤疾病的赔付5000元,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受理申请时发现,还可以同时申请重大疾病赔付。保险公司在合同范围内赔付给赵某4.5万元。
如何评价保险公司的做法?
评价:保险公司重合同、守信用。在赵某认识不到位没有申请理赔的情况下,仍能按合同赔付。
保险公司遵守诚信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全面适当地履行了合同义务。
二、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违约责任)
内涵
实质
承担方式
免责情形
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
①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二者只能选其一;定金条款/罚则即双倍返还定金)
③没有约定违约金和定金条款的,就按照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约定免责)或不可抗力(法定免责)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免除违约责任≠免除合同义务≠解除合同)
考点二: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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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延伸: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承担方式 表现
继续履行 要求违约方完全按照合同条款继续履行义务。
采取补救措施 要求违约方采取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措施
赔偿损失 具有补偿性,损害赔偿应相当于违约时所造成的损失(含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支付违约金 ◇违约方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守约方提出请求时,无须就损失的计算承担举证责任。
◇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则不产生违约金责任。
适用定金罚则 ◇定金是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预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钱。给付定金一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一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违约时,当事人在违约金和定金罚则只能二选一。
◇交付的保证金、押金或者订金等,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不属于定金。
二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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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例应用:三金:定金、违约金、赔偿金
三金关系:定金、违约金、赔偿金
①违约金与定金的关系:二者不能并用(因为二者都有惩罚性),守约方可择其有利的。
举例:
甲
乙(交货)
定金4万
违约
约定违约金5万
合同价款30万
4x2+5=13万——违约金与定金并用,这种情况是不存在的。
如果选择违约金赔偿:5+4=9万【实质上对乙的惩罚只有5万】
如果选定金赔偿(双倍):4×2=8万【适用定金罚则——实质上对乙的惩罚只有4万】
✘
如果选择违约金赔偿:5万【乙可以要求返还定金支付违约金,实质上对甲的惩罚只有5万】
如果选定金赔偿:4万【乙可以没收定金,实质上对甲的惩罚只有4万】
甲
乙(交货)
定金4万
违约
约定违约金5万
合同价款30万
实例应用::三金:定金、违约金、赔偿金
三金关系:定金、违约金、赔偿金
②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的关系:不能并用
但实际中存在的问题是:
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要求:增加违约金;
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要求:适当减少违约金,最多按实际损失的130%进行赔偿。
甲
乙(交货)
违约
约定违约金1000万
◆甲实际损失1090万——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违在1000元违约金基础上,应增加90万的赔偿金作为补偿。
◆甲实际损失990万——违约金适当略高于实际损失:这时按违约金1000万赔偿。
◆甲的实际损失只有90万——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90×1.3=117万
③没约定违约金和定金的,直接赔偿损失。
【易混点突破】了解定金与订金
1.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合同中有违约金的约定,守约方提出请求时,无须就损失的计算承担举证责任。定金是以确保合同履行为目的,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预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钱。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当事人交付的保证金、押金或者订金等,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不属于定金。
▲约定免责: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免责条款。不能违法或违背公序良俗。
▲法定免责: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
①原因:遭遇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三不”同时具备)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
②范围:客观情况——自然事件(天灾)、社会事件(人祸);
③免责程度:
A.可以免责:但“可以≠应当”
B.可以全部或部分免责;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能免责;
C.免责是指免除违约责任,而非合同本身约定的合同义务,更不是解除合同。
④当事人的义务:
A.需要承担举证义务(不可抗力并不必然导致免责);
B.需要承担通知义务。
C.需要采取措施减轻损失。
知识拓展:约定免责与法定免责
注意:免责≠免除义务≠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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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识判断
1.小华在送货途中,突遇暴雨、引发山洪,导致延误送货。
2.某房产公司因夏季天气炎热延迟交房。
3.小明事急坐出租车去西城,双方约定,车价加倍且安全事故王某概不负责。
4.某公司仓库因雷击突发大火烧毁而无法按时交货。
5.某公司仓库因雷击突发大火烧毁,该公司应当免除交货义务。
法定免责
可预见,不能免责
无效约定免责
法定免责
免责≠免除义务
以下情形属于违约行为的免责情形吗?
归纳提升:关于“合同履行”试题的答题方法
1.题型特点:
试题往往以现实生活中各种合同的履行为背景,考查学生对合同履行原则、结果以及违约责任承担方式的认识,引导学生自觉树立契约精神,维系诚信、健康的市场秩序,促进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行。
2.解题方法:
(1)界定材料涉及的合同是否有效。根据订立有效合同的要求,界定材料涉及的合同是否有效(或是否为可撤销合同)。
(2)判断合同履行过程是否存在违约行为。结合合同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诚信履行、协助履行),判断材料中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约行为。
(3)分析是否存在免责事由。是否符合约定免责或法定免责条件。
(4)分析违约当事人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违约方违约事实,分析违约当事人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黄某和旅行社签订了一份旅游合同,旅行社没有兑现合同中的承诺,使黄某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回来后,黄某提起诉讼,要求旅行社返还费用并赔偿精神损失。
◆姜某乘坐高铁,霸占了本不属于自己的靠窗座位,持有该座位车票的乘客要求他腾出座位。姜某称:“谁规定一定要对号入座?”并拒绝乘客、乘警和列车长的劝告。后乘警对其采取强行驱离措施。姜某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曹某从商店购买了一部智能手机,使用几天后发现机身经常出现发热问题,手机还偶尔因过热出现黑屏。曹某找商店协商解决,被商店拒绝后,曹某提起诉讼,要求商店更换手机并赔偿损失。
如果你是法官,应如何看待上述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请说明理由。
合同有效,旅行社没有兑现合同中的承诺,单方违约,违反了诚信原则与全面履行原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返还合同约定金额与旅行社实际花费之间的差额;还可以基于侵权损害(侵权责任)赔偿请求权要求旅行社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曹某与商店构成买卖合同,商店没有按合同约定提供质量合格的商品,应承担违约责任,所以法院会支持曹某的诉讼请求。
教材P30探究与分享
姜某霸占本不属于自己的靠窗座位,已经侵犯该座位享有人的权力,既是违反列车乘车秩序的行为,也构成客运合同项下的违约行为。所以法院不会支持姜某方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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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合同内容
变更合同要求
违约方应付出的代价
对守约方给予的救济
免责情形
实质
第三课知识体系
自愿原则
合同
要约
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
承诺
合同履行
违约责任
承担方式
约定免责
不可抗力
继续履行
补救措施
赔偿损失
付违约金
定金罚则
要求
原则
订立
形式
生效
全面
诚信
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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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24江西,14,3分)张某为某家具公司供应零部件。为加快供货,张某除自己生产零部件外,还与李某签订合同,从李某处订购同样规格的零部件。某日,李某在加工零部件时意外受伤,花去医疗费若干。后家具公司仓库突发大火,货物全部烧毁,无力向张某支付货款,张某也因此未向李某支付货款。本案中( )
①因遇不可抗力,家具公司无须再向张某支付货款
②李某因受伤而支出的医疗费应由其自行负担
③张某未依合同约定向李某支付货款,构成违约
④如李某与张某对货款产生争议,应通过仲裁解决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五、高考真题
【详解】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可全部或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但并不是无须再向张某支付货款,①说法错误。 ②:李某作为零部件生产商,在自己加工零部件时意外受伤,这是其自身行为引起的受伤,与他人无关,因此,其支出的医药费应由其自行负担,②正确。 ③:为加快供货,张某与李某签订合同,从李某处订购同样规格的零部件,这是有效合同。可见,张某未依合同约定向李某支付货款,构成违约,③正确。 ④:一方面,针对商事仲裁,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材料中未提及另一方面’如李其与张某对货款产牛争议
7.(2024江苏,13,3分)小王路过家新开的手机店,被派发手机广告宣传单的店员拦下,劝说其购买手机。经询问得知,新店开张优惠力度大,小王就手机型号、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内容与店方协商后,支付全款取走手机。回家后,小王为该手机正常充电时,手机爆炸导致受伤,上述案例中( )
A.店员派发的手机广告宣传单属于要约
B.手机生产商对小王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C.买卖手机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手机
D.手机店对小王承担的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B
【详解】A:手机广告宣传单不一定属于要约,其性质取决于宣传单的内容是否具体明确,以及是否体现了商家与广大公众订立买卖合同的意愿。如果手机广告宣传单的内容具体明确,体现了商家与公众订立合同的意愿,则该宣传单可能会被视为要约。反之,如果宣传单没有体现出与消费者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只是向消费者进行宣传商品,则视为要约邀请,故A排除。
B:小王是在手机店购买的手机,因此,小王与手机店二者构成了买卖合同关系,可见,手机生产商对小王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故B正确。
C:买卖手机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小王购买手机的行为,C错误。
D: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范,生产商与销售商对其所制造或售出的产品因存在瑕疵而引发的他人损害承担无过失责任,即不论生产商及销售商是否在主观方面存在过错,只需其所制造或售出的产品造成了实质性的伤害,便须对此负起相应的法律责任。可见,手机店对小王承担的是无过错侵权责任,而不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故D排除。
8.(2024北京,11,3分)“宝藏秘境,奇幻之旅,198元特价(无额外消费)……”,F公司发布了一则探洞游广告。王某报名参加,签订了旅游合同,并在F公司要求下到指定商店购买了安全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合同载明“游客需自担风险和责任”,F公司可据此免责
B.F公司发布的广告欺骗了王某,侵害了王某的知情权和个人信息权益
C.王某因所购安全绳断裂受伤,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害
D.F公司与王某发生侵权纠纷,该公司应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C
【详解】A:合同载明“游客需自担风险和责任”属于免除己方责任的无效条款,F公司不可据此免责,A错误。
B:F公司发布的广告欺骗了王某,侵害了王某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与个人信息权益无关,B错误。
C: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C正确。
D:F公司与王某若产生侵权纠纷,也属于一般侵权行为,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D错误。
9.(2024湖北,10,3分)张三喜添二孩,同事陈六带了10斤鸡蛋上门贺喜,张三说“来就来嘛,客气啥”,然后收下了鸡蛋,并和陈六约定等孩子满月了来喝酒。后来张三办了满月酒,但没有邀请陈六,陈六感觉很受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陈六送张三鸡蛋是合同关系
②张三请陈六喝酒是合同关系
③陈六有权要求张三赔礼道歉
④陈六无权要求张三返还鸡蛋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详解】①: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陈六送张三鸡蛋是合同关系,①正确。
②:请人喝酒属于民法规定中的好意施惠关系,又被称之为情谊关系,属于并不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关系的约定或承诺,张三请陈六喝酒不是合同关系,②错误。
③:赔礼道歉属于侵权范畴,在违约合同中,可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包括赔礼道歉。我们觉得需要道歉,只是道德层面的理解,故③排除。 ④:由于二人之前并无返还鸡蛋的约定,陈六最多要求张三补请喝酒而不是返还鸡蛋,故④正确
10.(2024广西,20,分)18周岁的高中生梁某在网上向A公司订购用于文艺汇演的汉服,梁某发来消息:“我想订购K系列的汉服2套,需要在6月12日前寄到H市M中学。”A公司客服回复:“K系列的汉服单价300元,2套共计600元,2023年6月12日前寄到H市M中学。请付订金200元,货到后付清余款。免运费。”梁某回复:“好的,请按照约定发货。”梁某当日支付了200元,A公司于3日后发货。但因洪灾导致货物在运输途中滞留了10天,A公司未通知梁某,当货物送达时已经是2023年6月16日。
梁某的朋友们谈及此事时,甲说:“梁某发消息是要约,A公司回复是承诺,但只要梁某不收货,合同就不成立。”乙说:“若梁某拒绝收货,A公司应当向梁某双倍返还订金,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对甲、乙的说法分别予以评析。
参考答案:①甲的说法错误。梁某发消息是要约邀请,A公司回复是要约,梁某回复是承诺,合同成立。无论梁某是否收货该合同都成立。
②乙的说法错误。订金不适用于定金罚则,订金不需要双倍返还。A公司延期送达货物是由于不可抗力,可免除全部或部分责任,但A公司没有及时通知梁某货物延期情况,应承担部分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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