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1.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图片中的行为侵害了受害者什么样的人身权利?
用电影明星的照片做成表情包,是否侵犯他们的人身权利?
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①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
②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特别注意】
①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身体本身层面)如:非法绑架
②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精神层面)如:造谣中伤
1、依法保护人身权利的依据
(1)分类: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
自然人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
荣誉权、隐私权
人身权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人格权:
身份权:
基于某种特定身份而存在的权利。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例如配偶权、亲属权、监护权
注意:姓名权的主体是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享有的是名称权。
人人都有
并非人人都有
( 2 )要求: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物质性人格权
精神性人格权
2、 人身权的内容
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1)地位: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2)各自重要性:
生命权(侧重生命延续)——
身体权(侧重身体完整)——
健康权(侧重机能健全)——
损害健康,致人患病(致病)
致人死亡,非法剥夺生命(致死)
伤害身体的完整性(致残)
区分: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3.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3)侵权责任(民事责任)
侵害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①身体损害——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②造成残疾——赔偿辅助器具和残疾赔偿金
③造成死亡——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注意:①侵犯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时,侵权人要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没有达到触犯刑法的严重程度时,要承担一定的行政责任(行政处分、行政处罚)
②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注意: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侵权行为由其侵权程度、后果不同而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刑事、民事、行政责任)。
三项人格权 身体权 健康权 生命权
持械斗殴中將对方手指斩断
强行剪掉、剃掉他人的眉毛、头发
餐馆给顾客食用不卫生的食品,
导致顾客患病
医院误摘患者肾脏,导致患者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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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下列行为侵犯了哪项人格权?
杨某在参加高二新学期开学典礼时,突然腹部剧痛,晕倒在地,学校紧急将杨某送入医院。医生诊断其脾脏严重出血,于当晚进行了脾脏切除手术。手术后,杨某才向父母道出一个秘密: 自入读该校起,他就经常被某些同学无故殴打。两天前,杨某又一次遭到同班同学夏某、林某和张某的围殴,他忍痛两日终致这危险的一幕。
1.案例中的夏某、林某和张某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2.杨某所在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吗?请说说你的理由。
3.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谈谈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在生活中学会自我保护,全社会应当采取哪些措施来解决学生欺凌问题。
1、夏某、林某和张某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2、杨某所在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吗?
①夏某、林某和张某殴打杨某致使其脾脏出血,严重伤害杨某的身体健康,触犯刑法,属于犯罪行为,且夏某等人是高二学生,达到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② 依据《民法典》规定,夏某、林某和张某侵害了杨某的身体权,健康权,造成杨某人身伤害和严重精神损害,应当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赔偿。
民法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依据《民法典》规定,杨某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在校期间受到人身伤害,是由于学校对杨某及其同班学生夏某、林某和张某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造成的,所以杨某所在学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内涵: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意义: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因此,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4、姓名权
(2)法律规定/要求:
①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③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决定),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
④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使用)。
(1)内涵和意义:
鲁迅
小沈阳
干涉、盗用、假冒
干涉:指妨害、阻碍他人行使姓名权的行为。(例如:养父母强迫养子女更改姓名。)
盗用:指未经允许,为牟取不正当利益,擅自使用他人姓名,只用姓名,不用身份。(例如:擅自将某影视明星的名字作为店名。)
假冒:即冒名顶替,冒充他人进行活动,既用姓名又用身份。
(例如:冒充“陈春秀”的名字,借用陈春秀的考试成绩上大学。)
【特别提醒】:
①以侮辱方式使用他人姓名、故意错误使用他人姓名、给他人取“浑名”或“绰号”等,均属于侵害他人姓名权的行为。
②现实中的重名现象不属于侵权,但故意混同的除外
案例分析
李强年幼时父母便已离婚,随母亲张丽生活。李强年满18周岁后,征得张丽同意,到户籍登记机关改随母姓。其父李山闻知后,坚决不同意,通过熟人到户籍机关将其改回姓李。并通过朋友圈发布李强的照片,控诉其不孝行为,并带有侮辱性语言,为此李强非常烦恼。
思考: 运用所学知识,分析李山的行为。
法律规定,自然人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变更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李强年满18周岁,已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有权决定自己的姓氏(改名为张强),李山将张强的姓名改回李强,属于干涉张强的姓名权的行为,侵犯了张强的姓名权。
5、肖像权
(1)肖像的含义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2)肖像权的行使与保护
①自然人享有肖像权。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例:AI换脸)
【注意】侵犯肖像权的构成要件
①未经允许擅自使用。②以营利为目的。③恶意丑化、污损。④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恶意P图、换脸)
①新闻报道拍摄照片和影像。在新闻报道中使用相关人物的肖像,使观众了解真相。符
合社会公众利益的行为不构成侵害被曝光者肖像权(如报道政治活动时使用了某政治
家的肖像)
②通缉逃犯和罪犯而使用他人肖像。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或为国家利益举办特定活动使
用公民的肖像。
③为记载或宣传特定公众活动使用参与者的肖像。因为公民参与此类活动中,就意味着
在一定程度上处分了自己的肖像权,对其肖像在此活动中加以使用,不构成侵权。
④基于科研和教育目的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使用。如为医学试验、法医学教学在课
堂上向学员展示病人或者接受法医鉴定的受害人的肖像。
⑤为肖像权人自身的利益使用其肖像。如为肖像权人具备某种特殊技能所做的广告中使
用其肖像;在寻人启事中使用失踪人的肖像等。
下列情况属于合理使用他人肖像,不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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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明星的照片做表情包,是否侵犯他们的肖像权?
电影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其肖像权受到一定的限制,只要不用于营利,不刻意丑化他们,就没有侵犯他们的肖像权。
名誉隐私不可侵
A
6、名誉权
(1)内涵:
名誉: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荣誉:指民事主体对国家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而被授予的荣誉称号。(补充) 如:三好学生、道德模范
(2)法律规定: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侵权责任: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区别:名誉包括荣誉,荣誉是名誉的一种表现。名誉权公民出生就有,荣誉权要靠努力去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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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隐私权
(1)含义: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2)法律规定:法律保护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3)意义: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隐私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法人没有隐私权。
8.个人信息
②法律保护个人信息的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大数据杀熟属于不正当)、必要(医院搜集患者信息可以分析病情不能用于其他)和诚信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
③法律保护个人信息的原因
a.必要性: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
b.意义: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利、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①个人信息的含义:P11相关链接
(注意:个人信息并非都是隐私,比如个人姓名就不是隐私,而身份证健康信息等就是)
法律保护 法律禁止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姓名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肖像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名誉权
和荣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法律禁止使用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隐私权 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 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归纳
课堂小结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生命健康俱可贵
姓名肖像受保护
名誉权和荣誉权的含义、法律规定
隐私权的含义、法律规定、意义
个人信息的含义、法律规定、原则、意义
人身权的重要性、内容、要求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的地位、重要性、要求
名誉隐私不可侵
姓名权的含义、特点、法律规定
肖像权的含义、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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