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课件)-2024-2025学年高二政治高效课堂精品课件(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2025-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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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二
章节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类型 课件
知识点 珍惜婚姻关系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新授课
学年 2025-2026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PPTX
文件大小 3.22 MB
发布时间 2025-02-11
更新时间 2025-02-11
作者 黄国兴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5-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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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 4.0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做是5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1 珍惜婚姻 2 6.1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离婚要慎重 1 课程标准 素养目标 1.掌握结婚的含义、民法典规定的基本原则 2.掌握结婚的具体条件 3.掌握结婚登记的原因和程序 4.掌握离婚的限制及方式 1.政治认同:通过民法典认同我国的法律制度 2.科学精神:掌握有关婚姻的一系列知识 3.法治意识:遵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珍惜婚姻 1 3 珍惜婚姻: 一 结婚 结婚登记程序 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结婚的法定条件 正确对待婚姻 4 探究与分享: ①男青年小武的父亲与女青年小美的母亲是表兄妹。小武与小美青梅竹马,两人年龄相差3岁。经过多年追求,小武如愿在24周岁时与小美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并不了解两人的亲戚关系。 ②男青年小张与同村女青年小梅恋爱。两人在村里举办婚礼后,就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③男青年小罗19周岁,经人介绍认识同龄女青年小英。两人恋爱一年后准备结婚。由于小罗的年龄未达到法定婚龄,于是小罗伪造证件,与小英登记结婚。 上述情形中,当事人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 为什么? 1.结婚的含义 P50最后一段 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一、珍惜婚姻 (1)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2)民法典还规定了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基本原则。 【P51名词点击:一夫一妻,是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任何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法律禁止重婚,也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1.两种情况 ①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②夫妻双方离婚后,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2.法律后果: 当事人不是夫妻关系,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同居期间当事人各自继承的财产,一般按照个人财产处理。 【特别提醒】: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与他人持续稳定地同居会构成重婚行为,将受到法律惩罚。(非法同居关系)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合法婚姻:只有经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才受到法律的保护。 P52 相关链接:同居关系 1.同居关系、事实婚姻和合法婚姻的区别 (1)同居关系不具有法律意义,不受法律保护。 (2)事实婚姻因没有经过法定程序,本质上也是一种不合法的关系,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要具体分析。 (3)合法婚姻则是一种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明确了双方的法律权利和义务,受到法律的保护。 重点突破 提醒:同居关系虽不完全具备合法婚姻的构成要件,但在某些方面与合法婚姻关系又有相似的特征,是指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未经登记便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的情形。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与他人持续稳定地同居会构成重婚行为,将受到法律惩罚。 3.正确对待婚姻 P50最后一段 (1)要求:结婚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的身份关系(身份权),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2)态度: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既是对自己负责、对配偶和子女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 4.结婚的法定条件 (实质条件) p51第一段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基于胁迫或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可撤销】 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未到法定婚龄,婚姻无效。】 ③符合一夫一妻制。【重婚,婚姻无效】 ④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 结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姻无效】 ⑤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 (必要性: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 11 直系血亲 祖父母 外祖父母 父、母 伯、叔、姑 舅、姨 伯叔姑的子女 伯叔姑的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伯叔姑的曾孙子女 或外曾孙子女 旁系血亲 自己 子女 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的子女 兄弟姐妹的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舅姨的子女 舅姨的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舅姨的曾孙子女 或曾外孙子女 旁系血亲 旁系血亲 相关链接:亲等计算 案例一:男青年小武的父亲与女青年小美的母亲是表兄妹。小武与小美青梅竹马,两人年龄相差3岁。经过多年追求,小武如愿在24周岁时与小美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并不了解两人的亲戚关系。 案例二:男青年小张与同村女青年小梅恋爱。两人在村里举办婚礼后,就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案例三:男青年小罗19周岁,经人介绍认识同龄女青年小英。两人恋爱一年后准备结婚。由于小罗的年龄未达到法定婚龄,于是小罗伪造证件,与小英登记结婚。 思考:上述情形中,当事人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为什么? 第四代旁系血亲,允许结婚,婚姻有效 未进行结婚登记,不受法律保护 不到法定结婚年龄,伪造证件,婚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案例分析 5、结婚登记程序:p51第二段 (1)为什么要进行结婚登记 ①必要性: 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因此,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 ②重要性: 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 5、结婚登记程序 p52 03 02 01 申请 申请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登记 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齐全,当事人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 无效婚姻 可撤销婚姻 不同点 ①无效婚姻是违反禁止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或是已有配偶,或是有不能结婚的亲属关系,或是不到法定年龄。 ②对于无效婚姻,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相关组织都可以申请无效,人民法院可依法宣告无效 ③无效婚姻的宣告没有时间限制,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而裁判是否宣告无效。 ①可撤销婚姻是因为胁迫,本人不自愿,或者因为隐瞒重大疾病产生的认识错误,如果知道就不会结婚。 ②受胁迫和隐瞒重大疾病的两类可撤销婚姻,只有当事人可申请撤销,人民法院必须依当事人的申请撤销。 ③可撤销婚姻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超出规定的时间则不能再提出申请,如需解除婚姻只能走离婚程序。 相同点 ①二者自始都没有法律约束力。 ②子女和财产的处理规则相同,都是按同居关系处理。 知识拓展: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 1.孙某和王某相恋三年后,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孙某的父母认为未经父母同意,不能结婚,威胁与她断绝关系,孙某被迫与王某离婚。孙某父母的行为违背了民法典规定的 (  ) A.婚姻自由的原则 B.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原则 C.进行结婚登记的原则 D.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的原则 典例示范 A  [解析] 解答本题关键要区分基本原则和结婚条件,其中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属于结婚条件,是婚姻自由原则在婚姻缔结时的具体表现,B不符合题意,A正确;C、D不属于结婚的基本原则。 1.以下有关结婚登记申请的做法,正确的是(   ) A.甲因在外地出差,让自己的哥哥代替与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B.甲到女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C.甲、乙为残疾人,双方均委托亲属去办理登记手续 D.甲、乙不同意今年结婚,其父母为了在明年春天抱上孙子,找熟人为甲、乙办理了登记手续 变式训练 B  [解析] 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和《婚姻登记条例》规定,自愿要求结婚的两个人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B正确;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甲让自己的哥哥代替与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是不合法的,委托亲属去办理登记手续也不合法,A、C错误;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和《婚姻登记条例》规定,自愿要求结婚,父母为了在明年春天抱上孙子,找熟人为甲、乙办理了登记手续,属于不合法,D错误。 离婚要慎重 2 20 离婚要慎重: 二 离婚自由 离婚的方式 离婚限制 21 判断下列观点的正误,并说明理由。 1.张某在妻子分娩半年后,向法院申请离婚,法院不会受理。(   ) 提示: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因此,张某在妻子分娩半年后,向法院申请离婚,法院不会受理。 √  预习自测 探究与分享:王某与李某因为家庭琐事,夫妻时常发生矛盾争吵,“离婚”经常挂在夫妻双方的嘴边。2021年7月,夫妻双方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自收到离婚申请之日起,给予王某和李某30日的离婚冷静期。在这期间,王某或李某任何一方如有反悔,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思考】 (1)你觉得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合理吗?为什么? (2)30天冷静期后,如果王某和李某仍然选择离婚,他们可以离婚吗?如果可以,那能通过什么途径离婚? 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夫妻之间难免发生矛盾,但双方都应彼此忠诚,珍惜夫妻感情,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 二、离婚要慎重 1、离婚要慎重的原因: P52最后一段 离婚自由,是指符合法定条件,通过法定程序确立了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在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愿再继续共同生活的情况下,有自主解除婚姻关系 的权利和自由。 〖重点突破〗 24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离婚的条件: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重点突破〗 知识拓展:可认定为感情确已破裂的五种具体情形 (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2)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3、离婚限制:p53相关链接 (1)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军婚的保护) (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可以。(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 【提别提醒】以下两种情况不适用《民法典》军婚的保护条款。 ①双方都是现役军人。 ②现役军人向非军人主动提出离婚的。 4.离婚的方式 (1)协议离婚(双方自愿): ①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离婚冷静期)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②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28 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有什么意义? 提示:《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避免轻率离婚和冲动离婚,有利于家庭稳定,更有利于离婚后的夫妻更好的面对生活。 设置离婚冷静期促进自愿离婚的当事人冷静思考、妥善抉择,既能保障当事人的离婚自由,又能保障双方当事人作出正确抉择、保护好未成年子女的利益。 离婚冷静期:结婚要慎重,如果婚姻存在问题,离婚也应慎重。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该规定中的“三十日”在实践中被成为“离婚冷静期”。 合作探究 “离婚冷静期”制度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有家庭暴力等情形的,实践中一般是向法院起诉离婚,而起诉离婚是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的。 议一议:所有的离婚情况都适用“离婚冷静期”吗? 合 作 探 究 民 法 知 识 速 递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知识拓展:离婚协议财产分割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诉至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的情形,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3.离婚的方式 (2)裁判离婚(诉讼离婚): ①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 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③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④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33 提醒: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有两个方面: 一是实质要件,感情确已破裂; 二是程序要件,经调解无效。感情确已破裂,在离婚的法定条件中占主导地位,而调解无效,仅仅处于辅助地位。因此,我们可以分析得出民法典坚持诉讼离婚的唯一法定条件,即破裂主义原则。 注意:婚姻关系解除: ①完成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书之时(协议离婚) ②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生效之时(诉讼离婚) 相关链接:子女抚养与探视 离婚后关于抚养和探望孩子的权利 第1086条规定: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2)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课堂小结: [核心关注] 四个原则: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四个条件:结婚的法定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符合一夫一妻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三个程序:结婚登记程序:申请、审查、登记。 两种方式:协议离婚、裁判离婚。 判断: 1.若乙起诉离婚时,甲是现役军人,未经甲的同意,法庭一律不得判决双方离婚。( ) 2.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必须先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则应判决准予离婚。( ) 3.乙在终止妊娠6个月内提起离婚诉讼,法庭应驳回起诉。( ) 4.甲在乙终止妊娠6个月内提起离婚诉讼,法庭应驳回起诉。( ) 5.从法院宣判之日起,甲乙双方婚姻关系解除。( ) × √ × × √ 1.韩某与易某于2014年相识相爱。在易某刚好年满 18周岁时,韩某遂以自己的名字、易某以其姐姐易甲的名字登记结婚。据此可知,韩某与易某的婚姻( ) ①属于有效婚姻,因为二人自愿办理了结婚登记 ②属于无效婚姻,因为易某并不具备办理结婚登记的条件 ③属于有效婚姻,因为二人的结婚登记申请通过了官方的审查 ④虽然程序合法,但实质上因存在违法行为而归于无效婚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2.近年来,受多种因素影响,中国人结婚少了、结婚晚了、离婚多了。我国公民享有离婚的自由,但不能滥用离婚自由。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现役军人提出离婚,须得军人配偶同意 ②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③女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④女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女方不得提出离婚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C 3.离婚和结婚一样,是一件大事,要慎重对待更要谨慎处理好各种紧要问题。下列关于离婚方式的认识正确的是( ) ①双方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判决离婚 ②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 ③协议离婚可以由一方到人民法院申请 ④当事人取得离婚证之时夫妻关系解除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D 4、钱某在15周岁时,自愿与比她大10岁的王某通过谎报年龄的 方式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两年后,钱某产下一男 孩小丁。根据民法典,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因钱某结婚时不到法定婚龄,该婚姻不属于合法婚姻. ②因钱某结婚时不到法定婚龄,该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 ③小丁是王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④该婚姻因没有举办婚礼,不符合结婚条件 A.①④ B.①③ C.②③ D.②④ B 5、项某(男)与褚某(女)是一对夫妻,都是J克主义者(即 有生育能力但不选择生育的人)。随着年龄增大,褚某逐渐改变 了想法,与项某在是否要孩子的问题上分歧越来越大,多次发生 激烈争吵。褚某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对此,下列认识正确 的是( ) ①若褚某已怀孕,不能提出离婚 ②人民法院应当对该离婚案件进行调解 ③非经项某同意,人民法院不能判决离婚 ④若二人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6、小张与小丁恋爱后在2024年举办婚礼,未经结婚登记开始同 居生活,并育有一子。 后双方父亲大张与大丁因孩子姓氏产生 矛盾。张家认为孩子必须随父姓,丁家不同意。 小张与丁双方 争执不下,向法院起诉离婚。本案中( ) ①小张与小丁应当承担对孩子的抚养义务 ②大张与大丁侵犯了孩子的姓名权 ③小张与小丁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④小张与丁的婚姻是可撤销婚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7、婚姻是家庭的基本组成部分。对于个人来说,婚姻是情感的 升华,家庭是切实的归属感;对于社会来说,长期和谐的婚姻家 庭关系有助于社会稳定。但近年来,多种选择和无奈之下,中国 人结婚少了结婚晚了、离婚多了。我国公民享有离婚的自由,但 不能滥用离婚自由的权利。对此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 A.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不能再起诉 离婚 B.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法院应该予以支持 C.女方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D.夫妻一方隐藏、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的,法院不支持离婚 C 8、甲男和乙女于2022年5月经人介绍认识,婚前感情较好,于2023年4月结婚,婚后感情一般。因乙婚前有精神病方面的疾病而一直用药,2024年7月乙怀孕,怕影响胎儿健康,于2024年10月15日在医院终止妊娠。甲于2024年11月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认为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双方没有和好可能,请求判决离婚,甲的起诉被法庭驳回。2024年12月,无法忍受甲冷暴力的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庭判决双方离婚。法庭在调解未果的情况下,判决双方离婚。 解析:甲起诉离婚时,尚在法律限制男方诉权的“终止妊娠六个月内”期间内,不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对甲的起诉,法院依法予以驳回;《民事诉讼法》的此款规定对女方没有限制,乙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离婚,法庭应当受理。 谢 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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