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保障各类物权(2025年新版)【精品课件】-【乐学课】2024-2025学年高二政治名师优选精品课件(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2025-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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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二
章节 保障各类物权
类型 课件
知识点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
学年 2025-2026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PPTX
文件大小 30.59 MB
发布时间 2025-02-10
更新时间 2025-02-10
作者 一蓑烟雨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5-02-10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50361800.html
价格 5.0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法律 与 生活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 诚信经营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法律与生活》逻辑结构 民法 劳动法 诉讼法 全书主线:本册教材内容是围绕“民事权利与义务”展开的: 第一单元讲的是《民法典》规定的自然人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讲的是《民法典》规定的婚姻与家庭中的民事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第三单元讲的是《劳动法》等规定的劳动者和经营者的权利与义务; 第四单元讲的是《诉讼法》确保前三单元所涉实体的权利与义务的实现。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事 权利 人身权 财产权 人格权 身份权 物权 债权 知识产权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姓名权、名称权 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 亲属权、配偶权、监护权 所有权(自物权) 他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抵押权 质权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具体来说就是权利和义务关系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2.1 保障各类物权 列举民法典物权编的基本原则和物权的主要类型,懂得维护物权的途径 【课标要求】 学习目标 1. 法律规定财产权的意义及规定? (P12-13) 2. 财产权的类型、物权的含义、类型和基本原则?(P13) 3. 所有权的含义、类型和取得方式?(P13-14) 4. 他物权的含义、类型和目的?(P16) 5. 担保物权的含义和类型?(P16-17) 教学重点:分析法律规定财产权的意义,认识物权、所有权、他物权的类型。 教学难点:掌握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分析抵押和质押的区别。 核心素养 【政治认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必须健全财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的保护。 【科学精神】深刻领会财产制度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懂得财产权制度的基本内容,树立法治意识,培养创新精神。 【法治意识】一系列日常生活案例入手,理解知道用益物权的含义和主要种类;知道担保物权的分类及其区别,提升财产权意识和法治意识。 【公共参与】在社会生活中,遵循相关财产权制度的基本要求,自觉运用有关法律,指导我们的生活和工作。 思考:野地里有一只兔子可能引来上百人追逐;市场上有那么多兔子,却没有一个人可以擅自去拿,这是为什么? 战国时期的《商君书》里面有一个非常生动的例子,表明古人对财产权的看法。书中记载,“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以为百,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 野地里的兔子 市场上的兔子 私人财产 探究与分享P12 “野地”与“市场”两个情境的区别在于兔子的归属权是否确定。 野地里的兔子是无主的野兔,所有权不确定,给了众人争抢所有权的动力。 市场上售卖的兔子,因其所有权的归属已经确定,他人不能再争夺,否则就违反了法律,要受到法律制裁。由此可见,物品的所有权归属非常重要。 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从法律上对各种财产权进行确认,这就是定分止争。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1、财产制度 (2)保护财产权的意义: (1)含义: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①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 ②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③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7 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①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③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公民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要给予补偿。 ≠赔偿 (3)国家保护财产权的法律规定 【注意】补偿:不带有惩罚性 赔偿:带有惩罚性 8 狭义财产权就是指物权 【提示】除此之外, 继承权、其他投资性权利都属于财产权。 知识产权也属于物权,但习惯单独列出。 数据、网络虚拟财产也纳入财产权保护范围。 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1)含义: (2)种类: 2.财产权 9 (1)含义: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是最基本的财产权。 (2)分类:所有权(自物权)、他物权(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3)物的种类: 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虽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具有固定、耐久、保值增值等特征) 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 (如存折、书籍、沙发、床、汽车、股票、有价债券等) 不动产 动产 物 3. 物权 (是我的就不是你的) 动 产 不 动 产 教材 手机 自行车 学校的房子 房子下面的土地 校园的树木 仓库里的木材 下列物品哪些是动产?哪些是不动产?你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 √ √ √ √ √ √ 对点训练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民法典规定了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3)物权的基本原则: ①物权法定原则: (P13二段末) ②平等保护原则: (P13四段) ③物权公示公信原则:物权变动的事实必须以一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使第三人知道物权变动的情况,以避免第三人遭受损害,并保护交易安全。任何基于对公示行为的深信,而从事相关交易的行为,即使公示有误,其交易行为也有效。(补充) 12 因海口江东新区XXXX迁改工程项目建设需要,需对片区规划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实施征收。老张是该片区居民,其农村宅基地和闲置已久的承包地恰巧都被征收,但老张自认为土地是归自己所有,拒不配合,索取高额征地拆迁费,做起了钉子户。 思考:老张是否具有宅基地与承包地的所有权?什么是所有权? 老张不具有宅基地与承包地的所有权 4、所有权 (1)含义: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权能 含义 举例 联系 占有 是指对财产的实际管领或控制 老王购得商品房一套,房屋已交付给他控制 所有权是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在内的完整权利体系。这四项权利可以完全由物的所有权人行使,有时也可以与所有权人相分离。 使用 是指权利主体对财产的运用, 以便发挥财产的使用价值 老王将此套房装修后自住或出租 收益 是指通过财产的占有、使用等方式取得经济效益 老王收取出租房屋的租金 处分 是指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的最终处置 老王将此房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等 (2)分类:依据主体的不同,我国将所有权划分为三类: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所有权 文物、森林、河流、矿藏、城市的土地国有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等 农村土地、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教科文卫体设施等 房子、车子、生活用具、生产工具等 除法律特别规定某些财产只能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外,其余财产可以由各类主体享有所有权。 ① 国家所有 ② 集体所有 ③ 私人所有 (3)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登记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相关链接】:法律规定,在一些特殊情形中,不动产所有权取得可以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例如: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 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问题:所有不动产所有权都需要经登记才能发生效力吗? ②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交付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注意】动产所有权需登记而发生效力的特殊情形: (1)价值较大的动产,如机动车、航空器、船舶等,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买方在不知情情况下,合法交易并支付相应价格,同样取得动产的所有权。 (遗失物、赃物、埋藏物、失散的动物等脱离物不适合善意取得制度。) (3)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17 善意取得,不得对抗第三人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财产占有人,将其占有的财产转让给第三人,受让人(买家)在取得该财产时系出于善意,即依法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原财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的制度。而只能要求转让人赔偿损失。 (买方在不知情情况下,合法交易并支付相应价格。) 拓展延伸: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的条件:(补充) 1.出让人无权处分; (非所有权人) 2.受让人在受让该财产时是善意的; (不知情) 3.受让人支付了合理的价格; (不是无偿的,不明显低于市场价格) 4.对动产或不动产已经完成交付或登记。(完成交付或登记) 例:甲出差托付乙保管其电动车,在甲出差期间,乙把电动车卖给了丙,而丙事前并不知道乙没有处置权,而且以合理的价格构成交易。该案例中丙就属于善意取得。 盗窃的赃物、遗失物、埋藏物、隐藏物、漂流物、失散的饲养物;法律禁止和限制流通的动产(毒品、麻醉品)等,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不能再卖给第三人,第三人获得也无效。一般是归国家所有。通常在遗失后一定期限内无人认领。耕地时发现的物品,家具中房檐上藏的,河上海上的漂流物,没有主人的动物,禁止流通的动产包括毒品、非法武器、爆炸物、珍稀动物等 19 (1)善意第三人:即该第三人不知道法律关系双方的真实情况,通常是指非法(瑕疵)交易中,不知情的,已经办理了登记的权利人。 (2)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买方在不知情情况下,合法交易并支付相应价格,同样取得动产的所有权。(注意:遗失物、赃物、埋藏物、失散的动物等脱离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特别提醒: 【案例:甲出差托付乙保管其电动车,在甲出差期间,乙把电动车卖给了丙,而丙事前并不知道乙没有处置权,而且以合理的价格构成交易。该案例中丙就属于善意取得。甲回来后,电动车归丙,甲没有权利索要,甲可要求乙交出交易金额,而且还可以要求乙赔偿事宜。】 小王将一套商品房卖给小丁,小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房价的80%,余款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支付;小王将房屋钥匙交给小丁,使其先行入住。几个月后,小王又将同一房屋卖给了小刘,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小刘名下。小刘与小丁就房屋的产权归属发生了争执。 谁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为什么买方付了钱不一定能够取得所有权?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案中王某又将同一房屋卖给了刘某,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刘某的名下,所以刘某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相反,虽然丁某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了房价的80%,但因未办理产权登记,故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丁某 先出售(已付钱) 先行入住 刘某 王某 过户登记 后出售 探究与分享: 陈某在电子市场碰到一男子,该男子称有一台全新的笔记本电脑,准备以目前市价的三折出售。小陈到其住处,付钱后取走电脑。三个月后,警察找上门来,原来该男子是一盗窃团伙成员,电脑是其行窃所得。警察要将电脑作为赃物扣押,小陈不同意。 (2)小陈是否可以善意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请说明理由。 ①电脑属于动产,此类动产所有权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②根据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尽管商品的卖方并不是真正所有权人,买方如果是善意与之交易,并且支付了相应价格,则同样能够取得该动产所有权。 ③由于该电脑是赃物,且小陈以过低的价格获得,并不适用动产善意取得,小陈不能取得电脑所有权。 探究与分享: 22 (2021.浙江高考卷) 夏冬在某商场购买一套茶具,服务员发现夏冬要的款式没有现货,需从仓库调取,与夏冬协商后约定:夏冬先付款,当日下午商场会指示仓库将茶具快递给夏冬。夏冬付款并留下寄件信息后离开。第二天,夏冬了解到,本市一辆快递运输车因驾驶员疲劳驾驶侧翻,自己的快件在该车内且已被损坏。 思考:本案中夏冬有没有取得该套茶具的所有权?请说明理由。 没有。 法理依据:依据《民法典》,茶具属于动产,需要通过交付实现动产所有权的转让。本案例中商场没有将茶具交付给夏冬占有,故夏冬没有取得该套茶具的所有权。 案例 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家庭共有财产 比如桌子,沙发等家具 夫妻共有财产 比如夫妻共同买的房子 合伙人共有财产 比如合伙人共同出资开的饭馆 含义:在生活中可能由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 形式:财产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形式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财产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形式 A.每个家庭成员可能有专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整个家庭则有共有财产,夫妻之间也存在夫妻共有财产。(共同共有,不分彼此,都享有) B.几个人合伙从事经营活动,可能形成合伙人的共有财产。(按份共有) (4)共有财产 思考:所有权可以多人享有吗? 《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知识拓展 25 ①商品房的所有权 ②商品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③老家三间房的宅基地使用权 ④两亩承包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上述情形中,小汪家享有哪些财产权利? 小汪家是否有权要求获得相应补偿,为什么? 小汪的家在农村,后因父母进城开饭馆,他跟着到城里上学。为生活方便,他家在城里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农村老家还有三间房和两亩承包地。当地县政府要修公路,需要征收沿途的农村土地,其中包括小汪家的承包地。 他物权 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小汪家可以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 探究与分享 P15 1.他物权: 他物权是所有权之外的物权 法律规定众多类型的物权,是为了充分发挥不动产与动产的价值,做到物尽其用。 ①含义: ①含义: 用益物权 ②类型: 担保物权 ②类型: 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没有所有权,不能处分)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抵押权、质权等 (1)含义: (3)目的: (2)类型: 物的使用价值 对应 物的交换价值 对应 他物权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①地位: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 ②为什么维护: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 ③如何维护: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核心就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④经营权的流转:土地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三权分置” 土地所有权 土地承包权 土地经营权 集体所有 农民所有 农民自己经营,可以流转 2、 用益物权 (1)土地承包经营权 (2)宅基地使用权 ①地位:也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 ②权利内容: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 ③保护期限: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注意: ①宅基地属于农村的土地。在城镇买的地不是宅基地。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 ②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建造在该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相关链接】 《土地管理法》规定:①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②农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③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3)建设用地使用权 ①含义:是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主体:房地产开发商、商品房购买者 权利内容 ② 商品房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关系: 注意:在城镇买的地属建设用地。 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在建造房屋之前,先行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的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主要包括 主体 权利内涵 法律保护 土地承包 经营权 农民 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 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宅基地 使用权 农民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建设用地 使用权 权利人 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归纳:用益物权的主要内容 31 含义 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依据 物的交换价值 类型 抵押 ①含义: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动产、不动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如房子按揭贷款) ②权利效力: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主要通过法院拍卖) 质押 ①含义: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也可进行质押担保。(如汽车质押;典当) ②权利效力: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多直接变卖) 3.担保物权 32 比较抵押权和质权 (1)抵押权通常针对不动产或价值较大的动产,而质权的对象通常是普通的动产。 (2)抵押权中的债权人并不直接占有抵押物,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权中的债权人只需占有质物即可。 (3)抵押权实现主要通过法院申请拍卖;质押则多直接变卖。 (4)主要区别在于担保物是否移交债权人占有,财产不移交债权人占有的属于抵押,移交债权人占有的属于质押。 【注意】不是所有财产都可以成为抵押物。 不得抵押的:土地所有权;宅基地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拓展延伸 留置权: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时,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财产。 例如:不交清医疗费不让抱走孩子 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动产、不动产均可) 例如:按揭购房 质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也可以进行质押担保) 例如:典当获取资金 拓展区分:抵押、质押、留置权 不转移财产占有 转移财产占有   所有权 他物权 用益物权(使用价值) 担保物权(交换价值) 主体 所用权人 所用权人以外的其他权利人 权利内容 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完全物权) 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限制物权) 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限制物权) 期限 无期限的权利 有一定的存续期限(有限物权) 保护原则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法律依法保障公民合法的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实现方式 ①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②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用益物权的获得一般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证书 抵押权和质权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的 联系 三者都属于民法典规定的物权范畴,都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物进行管理、支配和享受物质利益的权利 比较所有权VS他物权 关系 拓展延伸 “是否买方付了钱就一定能够取得所有权?” 名称 所有权取得方式 动产 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不动产 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用益物权 所有权归他人所有,不归受益人。 抵押权 所有权归债务人。 质押权 债务人如不履行债务,所有权归债权人所有。 【议一议】 易混易错辨析 1.财产制度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人身关系,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解析:财产制度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X 2.公民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解析: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3.财产权包括物权、所有权、他物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解析: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X X 4.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X 解析: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5.用益物权是对个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解析: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X 6.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的重要财产权利,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活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 解析: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的重要财产权利,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 7.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但商品房的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归开发商享有。 解析: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的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X X 8.抵押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X 解析:抵押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保障各类物权 定分止争:所有权 财产权 保护财产权的原因 财产权的类型 物权 债权 知识产权 股权.... 含义、地位 类型 物权保护的原则 所有权 含义 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分类 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取得方式 依照法律规定登记或者交付 共有关系 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 物尽其用:他物权 含义 分类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含义 主要类型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含义 分类 抵押 质押 实质和意义 课堂小结 连一连 土地承包经营权 抵押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质押权 房子所有权 汽车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动产所有权 不动产所有权 所有权 他物权 1.(2024·全国·高考真题)罗某以2000元从蔡某处购买山地自行车一辆,支付1000元后蔡某交付该车,双方约定余款1个月内付清。罗某又以120万元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一套,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并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山地自行车已交付,罗某取得该车所有权 ②待余款付清后,罗某才取得该车的所有权 ③罗某取得该房所有权和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所有权 ④罗某取得该房所有权和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解析】 ①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因此,蔡某已将山地自行车交付罗某,罗某就取得该车所有权,而不是待余款付清后才获得所有权,①正确,②错误。 ③:罗某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拥有该房所有权,但建设用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③不选。 ④: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罗某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即获得该房屋所有权,同时也获得了房屋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④正确。 【直击高考】 2.(2023·海南·高考真题)老赵做生意急需资金,遂向某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为降低债权风险,金融机构可以(   ) ①要求老赵用其房屋抵押,抵押期间不影响继续居住 ②要求老赵用其汽车抵押,并把汽车交付给金融机构保管 ③接受老赵以外的第三人用其财产作为金融机构债权担保 ④在老赵没有按照约定还款时,直接获得抵押财产所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A 【解析】①③: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为降低债权风险,金融机构可以要求老赵用其房屋抵押,抵押期间不影响继续居住,接受老赵以外的第三人用其财产作为金融机构债权担保,①③符合题意。 ②:把汽车交付给金融机构保管这属于质押,抵押和质押最主要的区别就是财产的转移,抵押是不会转移财产的占有的,而质押则会转移财产的占有,②说法错误。 ④:抵押没有进行转移财产的占有,债权人是不能直接处置抵押的财产的,要处置就必须经过抵押人的同意或者进行起诉通过法院的判决,④说法错误。 【直击高考】 3.(2022年山东卷】刘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签约卖给汪某,但在办理过户登记前去世。刘某之子刘某甲作为刘某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将该房屋卖给李某并过户。汪某得知后,要求李某和刘某甲赔偿自己的损失。李某认为,自己与汪某素不相识,不应对汪某的损失负责。刘某甲认为,父债子偿已经过时,刘某卖房给谁与自己无关。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①汪某无权要求李某赔偿自己的损失 ②汪某可主张李某未获得该房屋所有权 ③刘某甲既然未放弃继承该房屋,就应该向汪某承担责任 ④若刘某甲与汪某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则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A 【解析】①:案例中汪某与刘某签约,刘某之子刘某甲作为刘某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因此汪某可以向刘某之子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刘某之子赔偿自己的损失,而无权要求李某赔偿自己的损失,①说法正确。 ②:房屋为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的获得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才能取得,刘某甲将房屋卖给李某并过户,表明李某已经获得该房屋所有权,②说法错误。 ③:遗产继承人不仅可以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刘某之子刘某甲作为刘某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应该向汪某承担责任,③说法正确。 ④:人民调解达成协议需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后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④说法错误。 【直击高考】 4.(2022·海南·高考真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用益物权。作为物权的一种重要类型,用益物权的取得必须满足法定的各项条件。以下不能合法取得用益物权的是(   ) A.老赵留有的村集体分配的宅基地 B.老钱保有的村集体分配的承包地 C.老孙购买的农用承包地上的房屋 D.老李购买的建设用地上的商品房 C 【解析】A:老赵留有的村集体分配的宅基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老赵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A不符合题意。 B:老钱保有的村集体分配的承包地,承包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老钱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B不符合题意。 C:农用承包地上修建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因为在一般情况下,该房屋用地不合法。承包地的土地性质属于农用地,而非建设用地,在农用承包地上修建的房屋属于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老孙购买的农用承包地上的房屋,当然不能合法取得用益物权,C符合题意。 D:老李购买的建设用地上的商品房,商品房的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归老李,其中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D不符合题意。 【直击高考】 5.(2023·辽宁·统考高考真题)某村成立合作社,发展“采茶+茶艺”的文旅融合模式,村民积极响应。张爷爷以承包地的经营权入股合作社,用作采茶园。他还把宅基地上的房屋租给合作社,用于经营茶楼,租期5年。文旅融合模式拓宽了村民的收入渠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爷爷对其承包地享有抵押权,对其宅基地享有所有权 ②合作社对张爷爷的房屋可以占有、使用,享有用益物权 ③张爷爷与合作社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④张爷爷与合作社的法律地位平等,均享有民事权利能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D 【详解】①:张爷爷对其承包地和宅基地享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①错误。 ②: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房屋出租不属于用益物权,而是属于债权。合作社对张爷爷的房屋可以占有、使用,而不享有用益物权,②错误。 ③: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因此,张爷爷与合作社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③正确。 ④:材料中“他还把宅基地上的房屋租给合作社,用于经营茶楼,租期5年”,说明张爷爷与合作社存在民事法律关系,二者法律地位平等,均享有民事权利能力,④正确。 【直击高考】 6.(2021.浙江高考卷)夏冬在某商场购买一套茶具,服务员发现夏冬要的款式没有现货,需从仓库调取,与夏冬协商后约定:夏冬先付款,当日下午商场会指示仓库将茶具快递给夏冬。夏冬付款并留下寄件信息后离开。第二天,夏冬了解到,本市一辆快递运输车因驾驶员疲劳驾驶侧翻,自己的快件在该车内且已被损坏。   结合本案,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夏冬有没有取得该套茶具的所有权?请说明理由。 (2)请说明本案中商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 (1)没有。法理依据:依据《民法典》,茶具属于动产,需要通过交付实现动产所有权的转让。本案中商场没有将茶具交付给夏冬占有,故夏冬没有取得该套茶具的所有权。 (2)本案中的茶具买卖合同,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是有效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商场没有依约将茶具交付给夏冬,违反了合同义务,致对方受损,在没有免责情形的情况下,商场应承担违约责任。 【解析】(1)本题要求回答夏冬有没有取得该套茶具的所有权?请说明理由。解答本题,考生可依据教材所学,从茶具属于动产,对其拥有所有权必须是通过交付实现动产所有权的转让,而根据材料“本市一辆快递运输车因驾驶员疲劳驾驶侧翻,自己的快件在该车内且已被损坏”,可知该茶具的所有权并未交付,因此,夏冬没有取得该套茶具的所有权。 (2)本题要求说明本案中商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根据材料“服务员发现夏冬要的款式没有现货,需从仓库调取,与夏冬协商后约定:夏冬先付款,当日下午商场会指示仓库将茶具快递给夏冬。夏冬付款并留下寄件信息后离开”,可知双方已达成买卖合同,并且该合同是出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不违背相关法律,因此该合同是有效的。而商场并未按合同约定将茶具交付夏冬,属于商场违约,所以,在没有免责情形的情况下,商场应承担违约责任。 冯某和陈某、朱某、林某是熟人关系。 冯某向陈某借款,以其奔驰轿车抵押给陈某,双方订有书面的抵押借款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然后,冯某谎称所有权登记证,驾驶证遗失,向机动车管理机关重新办理了所有权登记证和行驶证,然后又向朱某借款,以该奔驰轿车质押,双方订有书面的借款质押合同,冯某将轿车连同该车旧的所有权登记证,行驶证一并交付给朱某。 再后来,冯某谎称轿车借给朱某用几天,持轿车新的所有权登记证,行驶证把车卖给林某。林某不疑,支付了车款,双方到车管部门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 朱某在占有轿车期间,曾使用汽车,不小心撞到树干上,把车弄坏,交给修理厂修理,修理厂修好后,朱某无力支付修理费,修理厂将车扣留。 对点训练 1.陈某对轿车是否享有抵押权?为什么? 2.朱某对轿车是否享有质权?为什么? 3.林某是否享有轿车的所有权?为什么? 4.修理厂扣留轿车,是否合法?为什么? 5.现2笔借款均到期,冯某逃逸,陈某,朱某和修理厂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应由谁优先行使权利?为什么? 结合上述案例思考: 5.留置权优先,然后是质押,再是抵押。 1.陈某没有抵押权。因为机动车属于应该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合同,没有进行抵押登记是无效的。 2.朱某没有质权。对机动车的质押不仅需要占有,而且需要登记。 3.林某享有所有权。因为林某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取得的所有权,并且取得的方式都是合法有效的。 4.修理厂扣留车子是合法的,属于留置。因为朱某修好车后无钱支付修理费,汽修厂留置是合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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