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难点11 民事权利义务 家庭与婚姻-2025年高考政治【热点·重点·难点】专练(北京专用)

2025-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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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难点11 民事权利义务 家庭与婚姻 考点 三年考情分析 2025考向预测 1.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2.列举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和物权的主要类型,懂得维护物权的途径。 3.简述合同的含义和价值,理解合同的主要内容和违约责任,了解合同订立的程序,熟悉解决合同纠纷的途径。 4.理解侵权责任的内容,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5.熟知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6.理解婚姻法律关系,阐释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2024北京T9: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2023北京T9:某居民去办理户政业务,因异地往返不便,一时难以提供相关证明(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2023北京T17: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创新中,法律规定著作权并对其加以限制的意义(著作权及其保护 作品的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使用) 2022北京T14:某绘画比赛主办方赛前承诺奖励一等奖获得者1万元(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著作权及其保护 商标权的保护 要约与承诺) 2022北京T20:分析民法典第153条第1款第1句的规定对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促进作用(建设法治政府的意义 建设法治社会的意义 推进科学立法 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 (1)考点预测:高考连续考查相邻权,其他如肖像权、名誉权、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继承、夫妻共同财产等 (2)考法预测:预测2025年高考考向:选择题涉及的考点比较广泛,主观题常将民事权利和争议解决方式结合在一起进行考查,引导学生学法用法,提高理性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更加注重对教材案例和试题素材的研读,强化对教材知识的深刻理解和灵活运用。主观题的备考应融会贯通,侧重综合性,涵养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知识的践行能力;高考试题常选用贴近学生生活的案例和材料,阐述法律规范,弘扬传统美德,深刻理解婚姻家庭中的法律责任,增强学生主动学法的意愿,提高自觉用法的能力 【知识导图】 【类型一: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1.(2025高三·北京丰台·期末)李某在社交平台发布博文“地铁上的小乘客,一个人上学……太可爱了”,并附有该小乘客吴某的正面照片。次日,吴某的母亲张某发帖称照片中是自己7岁的女儿,认为李某行为不妥,要求其删除照片。李某不予理会,双方为此发生纠纷,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侵权,判令其赔礼道歉,作出合理赔偿。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李某未经同意公布他人照片不妥,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②法院基于对未成年人肖像权的特殊保护做出本案判决 ③李某有发布网络信息的权利,但权利与义务不可割裂 ④本案对于促进网络空间法治化治理具有积极示范意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2025高三·北京房山·开学考试)殷某某是一名配音演员,意外发现自己的声音被AI化后在某智能科技公司运营的平台中对外出售。殷某某以该行为侵害其声音权益为由,将某智能科技公司起诉到法院。关于该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本案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侵权行为 B.该公司的行为侵犯了该演员的身份权 C.声音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任何人不得侵犯 D.自然人的声音作为其人格标志,具有人格权属性 3.(2025高二·北京海淀·期末)某校开展“模拟招聘”活动时,同学们发现本次招聘的“面试官”是虚拟人。活动结束后,同学们对“AI面试”展开了激烈讨论,对同学们的观点分析理解合理的是( ) 序号 观点 分析 ① 通过人工智能算法的分析,效率特别高,“面试官”很快就生成了详细而又全面的报告。 AI面试官的价值取决于其自身属性和人的需要 ② 对一些公司来说,AI面试打破了时空壁垒,交流不再受限于语言,大大降低了沟通成本。 AI面试官的实践活动,提高招聘的灵活性 ③ AI面试时不仅收集了简历,还有人脸、声纹等敏感信息,面试公司能保证这些数据信息的安全吗? 应树立正确科技伦理观,加强对求职者隐私保护 ④ “面试官”太冷酷了,完全没有和真人交流互动的那种感觉,“面试官”的机械表达能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吗? 应发挥AI面试官的能动创造性,在算法中增加互动环节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2024高二·北京朝阳·期末)张先生制止15周岁的小李在小区内不应踢球的区域踢球,小李不听劝阻并继续踢球。于是张先生将小李踢球的“背影”拍成了小视频,并以“这么小就不守规矩、不讲道理,请求转发,制止社会不良风气”为题在网络上发布,被众多网民转发,导致小李遭到网民谩骂。小李的同学也从小视频“背影”看出确实是小李在踢球,议论纷纷。小李的家长将张先生起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先生所拍的视频是小李踢球的“背影”,不构成对小李肖像权的侵害 ②张先生和跟进转发的网民的行为,已经侵害了小李的名誉权 ③对于未成年人的不恰当行为给予批评,目的正当就意味着行为合法 ④发布有关未成年人的言论时,要注意最大程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5.(2024·北京延庆·一模)雷锋,一名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以短暂的一生谱写了平凡岗位上的辉煌人生篇章,树起一座不朽的道德丰碑。传承发扬雷锋精神已经成为一种文化传统、一种深刻记忆,它根植于人们的内心,影响着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 2018年4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全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并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会员搭建信息中介、资源共享平台,将付费会员称为“雷锋会员”,将自己注册运营的微信公众号命名为“雷锋哥”。同时,该公司以“雷锋社群”名义多次举办“创业广交会”等商业活动。对此,当地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最终,法院依据相关法律判决该公司停止使用雷锋同志姓名的行为,并责令其向社会公众发表赔礼道歉的声明。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在对英雄烈士全面保护、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方面法律的重要作用。 6.(2024高二·北京·期中)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案情回放】黄女士是一款读书软件的忠实用户。有一天,她发现在自己毫不知情的状况下,该读书软件关联了微信,上百位微信好友自动成了该读书软件上自己的“好友”。这些“好友”可以随意查看她正在阅读的书籍等信息。“我觉得这款软件侵害了我的个人信息权益。”黄女士将该读书软件所属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2020年7月3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公司侵害黄某个人信息权益。法院认为,该读书软件中的读书信息,包括读书时长、最近阅读、推荐书籍、读书想法等,能够反映阅读习惯、偏好等,属于个人信息,与人格利益较为密切。该软件向微信好友公开读书信息,存在较高的侵害用户隐私的风险,应提前向用户告知并征得同意。而该案中没有征得原告有效同意,构成对原告个人信息权益的侵害。 结合材料,运用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谈谈你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理解。 【类型二: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1.(2025高三·北京海淀·期末)竹山上春笋冒头,村民纷纷上山挖笋。村民们承包的林地界限分明,但笋的生长不受限制。村民甲种植的几十棵春笋因自然生长而越界,长到了村民乙的地里。从法律上讲,竹笋在地里生长,利用了土壤提供的水分和营养,是该土地的天然孳息。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二十一条  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A.“越界春笋”应归林地所有权人即村集体所有 B.“越界春笋”长到了村民乙的地里,应归其所有 C.村民甲是春笋的种植者,“越界春笋”应归其所有 D.竹笋的权属划分是基于绿色原则做出的 2.(2025高三·北京顺义·期末)某商场网购了一个卡通兔气模,在该商场周年庆活动期间吸引客流。活动期间,商场在经营场所摆放该卡通兔,形成临时性打卡地标,并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含有该卡通形象的宣传图片和文章。但该卡通兔与某文化公司的雕塑作品卡通兔构成实质性相似,商场因侵权行为被判赔偿9000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某文化公司拥有该卡通兔独创的权利,商场侵犯了其修改权 B.商场在经营场所摆放毛绒卡通兔,仅以此吸引顾客并不构成侵权 C.商场未经同意使用文化公司的外观设计,侵犯文化公司的财产权 D.商场在微信公众号宣传卡通兔,侵犯了文化公司的著作财产权 3.(2024·北京朝阳·一模)一名12周岁的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设计了一款垃圾收纳装置,获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这一专利( ) A.只要保密得当,就可以一直受到专利法的保护 B.与实用技术无关,仅涉及产品设计的美观效果 C.保护期满后则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D.只要经该学生授权,厂家就可运用该专利生产产品并销售 4.(2024·北京西城·一模)王某向赵某借了50万元,并将自己唯一的机动车交予赵某作为质押。王某又向钱某借了20万元,承诺半年后还款。结果,半年后王某并没有还款。钱某不满,在得知王某名下有机动车后,将王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将王某名下的机动车折价赔偿给他。以下认识正确的是( ) ①本案涉及债权关系,客体是王某名下的机动车 ②本案涉及担保物权,对应的是机动车的交换价值 ③王某将机动车交予赵某,赵某则拥有了该机动车的所有权 ④赵某实际占有王某作为担保物的机动车,享有质权,可依法优先受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2024·北京门头沟·一模)李某使用AI(人工智能)通过输入提示词生成图片,并利用AI反复修改、调整后发布于社交媒体。刘某在其内容创作平台上发布的文章配图中使用了该图片。后李某以刘某侵犯其著作权为由提起诉讼。关于AI生成图片的著作权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AI生成图片是人工智能能动地改造世界的成果,李某享有图片的著作权 B.刘某未经李某同意使用其用AI生成的图片,侵犯了李某的发表权和网络信息传播权 C.李某利用AI工具进行“文生图”后又反复修改调整是其创作的过程,享有图片著作权 D.利用AI进行创作的作品,如果不去知识产权局进行作品登记,著作权不受法律保护 6.(2025高三·北京海淀·期末)阅读材料,完成问题。 我国农村大多数土地承包工作在改革开放初期便已完成。当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完善的登记制度,造成农村土地纠纷多、利用效率低,阻碍了农村经济发展。 针对这一状况,我国部署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一是对承包经营权进行确权登记;二是对宅基地使用权进行地籍调查和摸底排查;三是对林权进行确权颁证;四是对集体建设用地进行登记造册。 2024年8月起,农村启动新一轮确权登记。在承包地方面,主要是做好“王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的衔接,在延顺承包期的同时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特别是对变更土地经营权或转让经营权的农户进行重新确权登记,颁发不动产权新证书。 结合材料,运用法治知识,阐释实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的现实意义。 7.(2024·北京顺义·一模)某校学习小组围绕“财产制度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议题开展探究,搜集整理的资料如下。 结合材料,运用所学知识,说明我国财产制度改革如何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8.(2024高三·北京大兴·期末)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开审理了我国首例“AI文生图”著作权案,案件在多个媒体上进行直播,吸引了17万网友观看。 【案情回顾】 2023年2月,本案原告李某利用AI绘图模型Stable Diffusion,通过输入提示词、设置各种参数等方式,生成了一张人物图片并添加了水印,发布在其社交平台上。 被告刘某是一位诗词博主,经常在社交平台上发表一些诗词、文章,与网友交流。2023年3月,刘某在社交平台上发布文章时,将原告于2月用AI软件创作的人物图片作为文章配图,并且将图片水印截去。 因此,原告以被告侵害作品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刘某起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5000元,并且赔礼道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部分)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 第九条著作权人包括: (一)作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李某认为,整个生成图片过程中,自己对图片进行的一系列调整,包括提示词、参数等,都属于具有独创性的智力劳动。而AI软件则相当于只是一种工具,其本身并不能完成绘画,创作需要由人类完成。因此,李某认为本案中AI生成的图片属于美术作品,而被告刘某删除自己作品水印,将图片作为配图的行为,应当认为是侵犯著作权。你是否同意李某观点,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阐明理由。 【类型三: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 1.(2025高三·北京海淀·期末)2024年11月11日,幸福石油公司与开心公司签订了汽油买卖合同,部分内容如下。 汽油买卖合同书 甲方:幸福石油公司乙方:开心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三、甲方义务 合同签订后的3日内,甲方将货物送达乙方指定地点,在交付时应配合乙方的指挥。 四、乙方义务 乙方需在合同签订后1日内支付10万元保金。货物验收合格后3日内支付剩余货款。……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日期:2024年11月11日日期:2024年11月11日 乙方当天支付了10万元保证金。11月13日,甲方股东抢夺公章导致公司管理失控,未能在约定期限内交付汽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双倍返还保证金共20万元 B.甲方可主张不可抗力免责,拒绝赔偿乙方损失 C.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 D.若双方没有约定货物质量标准,则该合同不成立 2.(2024·北京房山·一模)原告A公司在某地购买了一批原装光伏系统,后与被告毛某通过网络平台签订货物运输协议,约定由毛某从购买地将所购货物运送至A公司所在地。毛某驾驶途中发现车厢内货物着火,并停车灭火。经确认,部分光伏组件受损,涉及货物损失及维修费数万元。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原告将毛某及该车辆挂靠的运输公司一并诉至法院,要求对因火灾受损的货物进行赔偿。对于本案( ) ①被告负有保管并将货物安全送达的义务,若未尽责,应当赔偿损失 ②被告如能提交证据证明起火原因系因不可抗力导致,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违约责任 ③货物运输途中车辆意外起火,属不可抗力因素,可免除被告的侵权责任 ④被告违背了全面履行合同和诚信原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2025高三·北京西城·期末)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下列情形中分析正确的是( ) A.游客甲到动物园游玩,在灵长类动物展区向猴子喂食时右手被猴子咬伤。本案中,应由动物园证明自己尽到了管理职责,否则应承担侵权责任 B.12岁的乙在学校与同学跳绳,被绳子绊倒,造成牙齿损伤。本案中,校方不论有无过错,都应承担侵权责任 C.经营者丙在工厂安装了矿石提取设备,提取过程中,有氯化氰经下水道流入附近河流造成土壤污染。本案中,应由起诉丙的村民证明其行为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 D.路人丁被楼上抛掷的平板电脑砸中,致使头部受伤。后丁将该楼层全部住户及物业管理公司告上法院。本案中,住户即使能够证明自己家中无人,仍需承担侵权责任 4.(2025·北京·模拟预测)老杨从家中拉电线至楼下过道为电动车充电时,邻居小高上前劝阻未果,便拍摄视频上传至业主微信群,公开老杨的姓名和行为。老杨认为小高的行为导致其形象受损,将小高诉至法院。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 ①小高没有侵害老杨的名誉权 ②小高侵害了老杨的姓名权 ③小高应当删除视频、赔礼道歉 ④老杨的行为对公共安全造成隐患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5.(2025高三·北京通州·期末)剪纸是中国古老的传统民间艺术之一,是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剪纸艺术凭借其独特魅力,不仅在民间广泛流传,也逐渐步入商业领域。然而,在这一过程中,艺术与商业的碰撞难免产生诸多意想不到的纠葛与矛盾。 情境一  2022年10月,剪纸艺术家张先生与A文化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张先生为该公司创作10幅兔年新年剪纸作品,A公司分两次支付10万元报酬。张先生完成5幅作品后收到5万元报酬,但在交付全部作品后迟迟未收到剩余款项。协商无果后,张先生将该公司诉至法院。 情境二  2023年,剪纸艺术家王先生创作了《十二生肖》剪纸美术作品,并公开发表。2024年6月初,王先生发现刘某在网店公开销售自己的剪纸作品。王先生认为刘某未经同意擅自出售自己的作品,严重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上述情境分别予以评析。 6.(2025高三·北京石景山·期末)秦阿姨在地铁站内乘坐上行电梯时,没有听从“乘客紧握扶手”的广播提示,身体向后倾斜摔倒。站在其身后乘梯的张女士后退躲闪。正在旁边乘下行扶梯的魏先生见状跑来搀扶,秦阿姨欲借力起身,却因重心不稳又连带魏先生一起向后倾倒,导致张女士被撞倒受伤。地铁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并迅速到场处置。张女士被送医治疗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秦阿姨承担赔偿责任,魏先生和地铁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经法院取证审理,一审判决由秦阿姨对张女士承担赔偿责任,魏先生及地铁公司不承担责任。秦阿姨不服上诉,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结合案例,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阐述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依据。 7.(2024高二·北京海淀·期末)某日傍晚,6岁小男孩东东与几个小朋友在小区空地上玩耍。远处跑来一只小狗,未系狗绳,未戴防护口罩,狗主人也未在旁边。小朋友们觉得小狗很可爱,纷纷上前逗玩,东东追逐、脚踢小狗,遂被小狗咬伤。东东父母与小狗主人李先生对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还诉至法院。李先生认为不应由自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东东与小狗玩耍时存在违约、踢狗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李先生是否构成侵权,他的抗辩理由是否具有法律依据。 【类型四:家庭与婚姻】 1.(2025·北京·一模)2024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将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该法专设“学前儿童”一章,对学前儿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以及学前儿童应得到尊重和保护照料、依法平等接受学前教育、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相关义务等作出全面系统规范。该法专设“学前儿童”一章旨在( ) ①依法保障学前儿童的自主决定自己的大额财产的权利不受侵犯 ②依法保障学前儿童造成他人损害不用承担侵权责任的权利 ③依法保障学前儿童的人身权益不受侵犯 ④依法保障学前儿童的受教育权不受侵犯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2025高三·北京石景山·期末)一生未婚育的老人高女士曾受到邻居曹某照料,并与曹某签订意定监护协议,后因二人产生矛盾,高女士按协议约定办理了解除意定监护人的手续。之后,高女士聘薛某为保姆并与其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高女士去世后,曹某诉至法院,称自己是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依法应继承老人部分遗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主张分得遗产是法定继承的规定,不适用于其他情况 ②高女士与薛某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体现了高女士生前的真实意愿,受到法律保护 ③意定监护协议明确了曹某与高女士的监护与被监护关系,高女士没有自主决定权 ④遗赠扶养协议体现了平等、无偿的民事法律关系,能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2024·北京朝阳·二模)小李父母名下有一套房产,其母2018年去世,未立遗嘱。小李的外祖父母2020年去世,舅舅在世。小李父亲2022年去世,去世前立下遗嘱,将名下房产由小李继承。此后,小李携父亲遗嘱到公证处,欲办理该套房产的继承手续。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李父亲拥有的房产份额按照遗嘱全部由小李继承 ②小李无需取得其舅舅的同意,就可以取得该房产的全部产权 ③小李母亲去世后,其名下房产份额依法定继承规定,一般应当均等分配 ④小李外祖父母去世后,小李以第二顺序继承人身份可继承相应房产份额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2024·北京西城·二模)2018年王某因个人做生意的需要,向朋友借款3万元,一直未还。2020年王某和赵某登记结婚。2021年,赵某基于遗嘱继承了父亲指定给她的房子。现在,王某和赵某感情破裂,准备协议离婚。王某表示,他这两年炒股所用的本金10万元是他的工资奖金,因此炒股所得的5万元收益属于自己的“私房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A.王某所欠的3万元是其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 B.炒股本金10万元属于王某个人财产,炒股所得的5万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赵某继承其父房子的时间因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D.应将王某和赵某的所有财产加在一起,离婚时平均分配,一人一半 5.(2024·北京东城·一模)高某与李某系高某翔的叔婶,自二人患病后,高某翔专职照顾他们,二人出于感激,令高某翔的妻子代书《遗嘱》,内容为由高某翔负责二人生养处葬,其全部遗产由高某翔继承,高某翔对此毫不知情。二人去世后,高某与李某的独生子高某亮得知《遗嘱》内容表示强烈反对,以高某翔为被告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涉案《遗嘱》无效、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A.该遗嘱实为遗赠扶养协议,遗产应由高某翔取得 B.高某翔因照顾被继承人,可以继承适当的遗产 C.该遗嘱无效,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D.因高某翔对被继承人尽主要赡养义务,应视其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6.(2024·北京房山·一模)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越来越多的老年人想找个可靠的监护人来解决其生活、就医、财产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并且明确了“组织”可以成为意定监护人。作为意定监护人的“组织”( ) A.可以与被监护人以书面的形式或者口头的形式订立监护协议 B.在被监护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可代理其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C.在该成年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D.在被监护人去世后按遗嘱约定不能继承被监护人的遗产 7.(2024高三·北京西城·期末)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对于这一制度,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只可以与其近亲属事先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②意定监护人可以在被监护人去世后继承被监护人的遗产 ③监护人在被监护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④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8.(2024高二·北京朝阳·期末)李先生2002年大学毕业后从事进出口贸易,经过3年打拼,于2005年购置了一处房产。2006年,李先生与王女士结婚,婚后育有一子李小某,夫妻二人又购置了一处房产。2023年,李某因病去世,去世前立下遗嘱,婚前购置的房产由李小某继承,同时,还对妻子和儿子口头表示,家庭全部存款的一半,由王女士和李小某平分。然而,李先生的父母认为上述分配方案不合理,要求继承李先生名下的全部财产。王女士和李小某对此表示反对,进而与李先生的父母产生纠纷。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李先生的遗产应当如何处理。 9.(2024高二·北京大兴·期末)《民法典》为百姓各项民事权利保驾护航。从人格尊严到生活幸福,从财产安全到交易便利。 【案例】李某(男)与赵某(女)婚后育有一子小明。因对孩子的教育理念不同,赵某瞒着李某给孩子报了近2万元的暑期课外培训班。李某得知后很生气,认为培训合同未经他同意,应认定为无效,要求培训机构退费,遭到拒绝。李某将培训机构诉至人民法院。两年后,李某和赵某因感情不和,准备协议离婚,但双方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争执不下。最终,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结合案例,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李某主张该培训合同无效能否得到法院支持?请说明理由。 (2)李某和赵某可通过何种方式解除婚姻关系?请说明理由。 10.(2024高二·北京房山·期中)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民法典中关于“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设立是一大亮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律师提示设立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立法,是在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时开始的。该制度能够保障老年人在没有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之时,能够依照自己的意志,协议选定自己中意的监护人,体现老年人自己选定监护人的自我决定权,以实现老年人突然丧失或部分丧失行为能力时,快捷地由其监护人保护其合法权益。 案例回放上海85 岁老太周某是国内首例成年监护制度受益者。周老太晚年意识逐渐糊涂,她在自己清醒的时候,和孙女张某签署了意定监护的法律文件,选定孙女为自己的意定监护人,假如有朝一日昏迷、糊涂、失去意识,她不能把自己交到小儿子手里,因为小儿子脾气秉性不良。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简述民法典新增“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现实意义和法治意义。 11.(2024·北京东城·一模)案件1:2018年,郭某为李某制作电表箱,李某为郭某出具欠据,约定2019年2月1日前还清。期间,郭某从未催要钱款。2024年3月,郭某向李某催讨钱款,李某拒绝还款。郭某无奈将李某告上法庭,最终因李某主张诉讼时效届满而败诉。 案件2:冯某与其母程某约定,自2018年3从而导致权利人无法胜诉的月起,冯某每月向程某支付赡养费。2019年1月法律制度。起,冯某再未支付上述费用,程某从未催讨。2024年2月,程某将冯某诉至法庭,要求其支付5年来未支付的相关费用。冯某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进行抗辩。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以请求支付赡养费不适用诉讼时效为由,对冯某的主张不予支持,判令冯某如数支付相关费用。 资料卡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主体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义务人便享有抗辩权(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 针对上述案件,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并对其不适用的情形加以规定的原因。 原创精品资源学科网独家享有版权,侵权必究! 2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重难点11 民事权利义务 家庭与婚姻 考点 三年考情分析 2025考向预测 1.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2.列举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和物权的主要类型,懂得维护物权的途径。 3.简述合同的含义和价值,理解合同的主要内容和违约责任,了解合同订立的程序,熟悉解决合同纠纷的途径。 4.理解侵权责任的内容,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5.熟知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6.理解婚姻法律关系,阐释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2024北京T9: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2023北京T9:某居民去办理户政业务,因异地往返不便,一时难以提供相关证明(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2023北京T17: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创新中,法律规定著作权并对其加以限制的意义(著作权及其保护 作品的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使用) 2022北京T14:某绘画比赛主办方赛前承诺奖励一等奖获得者1万元(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著作权及其保护 商标权的保护 要约与承诺) 2022北京T20:分析民法典第153条第1款第1句的规定对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促进作用(建设法治政府的意义 建设法治社会的意义 推进科学立法 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 (1)考点预测:高考连续考查相邻权,其他如肖像权、名誉权、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继承、夫妻共同财产等 (2)考法预测:预测2025年高考考向:选择题涉及的考点比较广泛,主观题常将民事权利和争议解决方式结合在一起进行考查,引导学生学法用法,提高理性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更加注重对教材案例和试题素材的研读,强化对教材知识的深刻理解和灵活运用。主观题的备考应融会贯通,侧重综合性,涵养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知识的践行能力;高考试题常选用贴近学生生活的案例和材料,阐述法律规范,弘扬传统美德,深刻理解婚姻家庭中的法律责任,增强学生主动学法的意愿,提高自觉用法的能力 【知识导图】 【类型一: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1.(2025高三·北京丰台·期末)李某在社交平台发布博文“地铁上的小乘客,一个人上学……太可爱了”,并附有该小乘客吴某的正面照片。次日,吴某的母亲张某发帖称照片中是自己7岁的女儿,认为李某行为不妥,要求其删除照片。李某不予理会,双方为此发生纠纷,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侵权,判令其赔礼道歉,作出合理赔偿。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李某未经同意公布他人照片不妥,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②法院基于对未成年人肖像权的特殊保护做出本案判决 ③李某有发布网络信息的权利,但权利与义务不可割裂 ④本案对于促进网络空间法治化治理具有积极示范意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李某未经同意公布他人照片,侵害了他人的肖像权,①说法错误。②:法院做出本案判决是基于对公民肖像权的一般保护,而不是“未成年人肖像权的特殊保护”②排除。③: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不可割裂。李某有发布网络信息的权利,但也应履行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③符合题意。④:本案中,李某未经允许擅自使用他人肖像,侵犯了其肖像权。法院的判决结果彰显我国互联网司法高度重视人格权保护的司法精神,对于促进网络空间法治化治理具有积极示范意义,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 2.(2025高三·北京房山·开学考试)殷某某是一名配音演员,意外发现自己的声音被AI化后在某智能科技公司运营的平台中对外出售。殷某某以该行为侵害其声音权益为由,将某智能科技公司起诉到法院。关于该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本案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侵权行为 B.该公司的行为侵犯了该演员的身份权 C.声音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任何人不得侵犯 D.自然人的声音作为其人格标志,具有人格权属性 【答案】D 【解析】A:声音被AI化后在某智能科技公司运营的平台中对外出售,客观上构成对其声音权益的侵犯,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A错误。B:自然人的声音作为其特有的人格标志,具有人格权属性,该公司的行为侵犯了该演员的人格权,而不是身份权,B错误。C:民事权利中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C错误。D:自然人的声音作为其人格标志,具有人格权属性,D正确。故本题选D。 3.(2025高二·北京海淀·期末)某校开展“模拟招聘”活动时,同学们发现本次招聘的“面试官”是虚拟人。活动结束后,同学们对“AI面试”展开了激烈讨论,对同学们的观点分析理解合理的是( ) 序号 观点 分析 ① 通过人工智能算法的分析,效率特别高,“面试官”很快就生成了详细而又全面的报告。 AI面试官的价值取决于其自身属性和人的需要 ② 对一些公司来说,AI面试打破了时空壁垒,交流不再受限于语言,大大降低了沟通成本。 AI面试官的实践活动,提高招聘的灵活性 ③ AI面试时不仅收集了简历,还有人脸、声纹等敏感信息,面试公司能保证这些数据信息的安全吗? 应树立正确科技伦理观,加强对求职者隐私保护 ④ “面试官”太冷酷了,完全没有和真人交流互动的那种感觉,“面试官”的机械表达能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吗? 应发挥AI面试官的能动创造性,在算法中增加互动环节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哲学上的价值是指一件事物对主体的积极意义,即一事物所具有的能够满足主体需要的属性和功能。通过人工智能算法的分析,效率特别高,“面试官”很快就生成了详细而又全面的报告。体现了AI面试官的价值取决于其自身能够快速处理和分析大量数据的属性,以及满足人们提高招聘效率和准确性的需要,①正确。②:实践是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性活动。凡是实践,都是以人为主体,以客观事物为对象的物质性活动。AI面试官只是虚拟人,不是实践活动的主体。②错误。③:AI面试时不仅收集了简历,还有人脸、声纹等敏感信息,启示我们应树立正确科技伦理观,加强对求职者隐私保护,③正确。④:意识具有能动创造性,且意识是人脑的机能,AI面试官不具有意识,不具有能动创造性,④错误。故本题选B。 4.(2024高二·北京朝阳·期末)张先生制止15周岁的小李在小区内不应踢球的区域踢球,小李不听劝阻并继续踢球。于是张先生将小李踢球的“背影”拍成了小视频,并以“这么小就不守规矩、不讲道理,请求转发,制止社会不良风气”为题在网络上发布,被众多网民转发,导致小李遭到网民谩骂。小李的同学也从小视频“背影”看出确实是小李在踢球,议论纷纷。小李的家长将张先生起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先生所拍的视频是小李踢球的“背影”,不构成对小李肖像权的侵害 ②张先生和跟进转发的网民的行为,已经侵害了小李的名誉权 ③对于未成年人的不恰当行为给予批评,目的正当就意味着行为合法 ④发布有关未成年人的言论时,要注意最大程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①: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热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影像,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而张先生所拍的视频是小李踢球的“背影”且从小视频“背影”能够看出是小李在踢球,所以构成对小李肖像权的侵害,①不选。②④: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而张先生将小李踢球的“背影”拍成了小视频并以“这么小就不守规矩、不讲道理,请求转发,制止社会不良风气”为题在网络上发布,被众多网民转发,导致小李遭到网民谩骂,表明张先生和跟进转发的网民的行为,已经侵害了小李的名誉权,也表明发布有关未成年人的言论时,要注意最大程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②④符合题意。③:张先生将小李踢球的“背影”拍成了小视频被众多网民转发,导致小李遭到网民谩骂,侵犯了小李的合法权益,这表明对于未成年人的不恰当行为给予批评,目的正当并不意味着行为合法,③不选。故本题选D。 5.(2024·北京延庆·一模)雷锋,一名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以短暂的一生谱写了平凡岗位上的辉煌人生篇章,树起一座不朽的道德丰碑。传承发扬雷锋精神已经成为一种文化传统、一种深刻记忆,它根植于人们的内心,影响着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 2018年4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全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并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会员搭建信息中介、资源共享平台,将付费会员称为“雷锋会员”,将自己注册运营的微信公众号命名为“雷锋哥”。同时,该公司以“雷锋社群”名义多次举办“创业广交会”等商业活动。对此,当地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最终,法院依据相关法律判决该公司停止使用雷锋同志姓名的行为,并责令其向社会公众发表赔礼道歉的声明。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在对英雄烈士全面保护、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方面法律的重要作用。 【答案】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雷锋同志姓名的行为是一种商业行为,侵害了雷锋同志的人格利益,曲解了真正的雷锋精神,违反了民法典及英雄烈士保护法等法律。依法惩处侵权行为,对英雄烈士的人格权、名誉权予以保护,对社会是一种警示,引导人们严格遵守法律,树立依法全面保护英雄烈士的法律意识,尽到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英雄烈士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以案释法,以法明德。通过法治力量引导人们树立崇尚英烈的社会风尚,传承英雄烈士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分析】背景素材:《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考点考查:民事权利与义务、维护人身权利的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公共参与、法治意识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在对英雄烈士全面保护、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方面法律的重要作用。需要调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维护人身权利的有关知识,结合材料,从意义角度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将付费会员称为“雷锋会员”,将自己注册运营的微信公众号命名为“雷锋哥”→可联系此为商业行为,侵害了雷锋同志的人格利益,违反了民法典及英雄烈士保护法等法律。 关键词②:判决该公司停止使用→可联系依法惩处侵权行为,对英雄烈士的人格权、名誉权予以保护,对社会是一种警示,引导人们严格遵守法律,树立依法全面保护英雄烈士的法律意识,尽到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关键词③:向社会公众发表赔礼道歉→可联系通过法治力量引导人们树立崇尚英烈的社会风尚,传承英雄烈士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6.(2024高二·北京·期中)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案情回放】黄女士是一款读书软件的忠实用户。有一天,她发现在自己毫不知情的状况下,该读书软件关联了微信,上百位微信好友自动成了该读书软件上自己的“好友”。这些“好友”可以随意查看她正在阅读的书籍等信息。“我觉得这款软件侵害了我的个人信息权益。”黄女士将该读书软件所属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2020年7月3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公司侵害黄某个人信息权益。法院认为,该读书软件中的读书信息,包括读书时长、最近阅读、推荐书籍、读书想法等,能够反映阅读习惯、偏好等,属于个人信息,与人格利益较为密切。该软件向微信好友公开读书信息,存在较高的侵害用户隐私的风险,应提前向用户告知并征得同意。而该案中没有征得原告有效同意,构成对原告个人信息权益的侵害。 结合材料,运用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谈谈你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理解。 【答案】个人信息保护与隐私权密切相关,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获取他人信息,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本案的判决依法维护了黄女士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了其人身和财产权利,维护了正常社会秩序。 【分析】背景素材:个人信息侵权案件 考点考查: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谈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理解,属于理解分析类主观题,需要调用积极维护人身权利的有关知识,结合材料关键信息进行具体阐述。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该读书软件中的读书信息,包括读书时长、最近阅读、推荐书籍、读书想法等,能够反映阅读习惯、偏好等,属于个人信息,与人格利益较为密切;该软件向微信好友公开读书信息,存在较高的侵害用户隐私的风险,应提前向用户告知并征得同意。而该案中没有征得原告有效同意,构成对原告个人信息权益的侵害→可调用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第一千零三十五条 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以此说明本案的判决依法维护了黄女士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了其人身和财产权利,维护了正常社会秩序。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教材信息与材料信息相结合。 【类型二: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1.(2025高三·北京海淀·期末)竹山上春笋冒头,村民纷纷上山挖笋。村民们承包的林地界限分明,但笋的生长不受限制。村民甲种植的几十棵春笋因自然生长而越界,长到了村民乙的地里。从法律上讲,竹笋在地里生长,利用了土壤提供的水分和营养,是该土地的天然孳息。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二十一条  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A.“越界春笋”应归林地所有权人即村集体所有 B.“越界春笋”长到了村民乙的地里,应归其所有 C.村民甲是春笋的种植者,“越界春笋”应归其所有 D.竹笋的权属划分是基于绿色原则做出的 【答案】B 【解析】A:林地所有权人是村集体,但根据天然孳息的归属规则,“越界春笋”不是归村集体所有,A排除。 B:根据材料中“从法律上讲,竹笋在地里生长,利用了土壤提供的水分和营养,是该土地的天然孳息”“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而村民乙是用益物权人,“越界春笋”长在村民乙的地里,因此应归村民乙所有,B正确。C:村民甲虽是春笋的种植者,但竹笋作为天然孳息,在生长到村民乙的土地后,按照法律规定其归属不是甲,C排除。D:竹笋的权属划分是基于民法典中关于天然孳息的规定,而不是绿色原则,D排除。故本题选B。 2.(2025高三·北京顺义·期末)某商场网购了一个卡通兔气模,在该商场周年庆活动期间吸引客流。活动期间,商场在经营场所摆放该卡通兔,形成临时性打卡地标,并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含有该卡通形象的宣传图片和文章。但该卡通兔与某文化公司的雕塑作品卡通兔构成实质性相似,商场因侵权行为被判赔偿9000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某文化公司拥有该卡通兔独创的权利,商场侵犯了其修改权 B.商场在经营场所摆放毛绒卡通兔,仅以此吸引顾客并不构成侵权 C.商场未经同意使用文化公司的外观设计,侵犯文化公司的财产权 D.商场在微信公众号宣传卡通兔,侵犯了文化公司的著作财产权 【答案】D 【解析】A:商场的卡通兔与文化公司的雕塑作品卡通兔构成实质性相似,这里商场侵犯的不是修改权。修改权是指作者修改作品的权利,而商场是未经许可使用了与他人作品实质性相似的形象,A排除。B:商场在经营场所摆放与他人作品实质性相似的毛绒卡通兔,用来吸引顾客,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就构成侵权(侵犯了该文化公司的展览权),B排除。C: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这里涉及的是卡通兔形象,是与著作权相关的内容,不是外观设计,C排除。D:著作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商场未经许可在公众号宣传卡通兔的行为侵犯了文化公司的网络信息传播权,侵犯了文化公司的著作财产权。D正确。故本题选D。 3.(2024·北京朝阳·一模)一名12周岁的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设计了一款垃圾收纳装置,获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这一专利( ) A.只要保密得当,就可以一直受到专利法的保护 B.与实用技术无关,仅涉及产品设计的美观效果 C.保护期满后则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D.只要经该学生授权,厂家就可运用该专利生产产品并销售 【答案】C 【解析】A:发明人如果选择以商业秘密的方式来保护其发明,则只需要发明保护秘密得当,就可以一直受到保护。但是,一旦他人独立做出相同的发明,或者以正当的方式获得该技术信息,其他人可以实施该发明,不构成侵权。并且材料中已经申请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限为10年,保护期满后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可以免费使用,故A说法错误。B:该专利为实用新型发专利,不是外观设计专利,B说法错误。C:发明专利有保护期限,保护期满后,这些发明创造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C说法符合题意。D:该学生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厂家就要运用该专利生产产品,还需经过学生监护人的同意,故D说法错误。故本题选C。 4.(2024·北京西城·一模)王某向赵某借了50万元,并将自己唯一的机动车交予赵某作为质押。王某又向钱某借了20万元,承诺半年后还款。结果,半年后王某并没有还款。钱某不满,在得知王某名下有机动车后,将王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将王某名下的机动车折价赔偿给他。以下认识正确的是( ) ①本案涉及债权关系,客体是王某名下的机动车 ②本案涉及担保物权,对应的是机动车的交换价值 ③王某将机动车交予赵某,赵某则拥有了该机动车的所有权 ④赵某实际占有王某作为担保物的机动车,享有质权,可依法优先受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不是机动车,故①错误。②:材料中指出王某以自己机动车为质押物向赵某借了50万元,由此可知,本案涉及担保物权,对应的是机动车的交换价值,故②正确。③:材料中指出王某以自己机动车为质押物向赵某借了50万元,赵某获得了该机动车的质押权,而不是所有权,故③不选。④:材料中指出王某以自己机动车为质押物向赵某借了50万元,若王某偿还不了借款,赵某实际占有王某作为担保物的机动车,享有质权,可依法优先受偿,故④正确。故本题选C。 5.(2024·北京门头沟·一模)李某使用AI(人工智能)通过输入提示词生成图片,并利用AI反复修改、调整后发布于社交媒体。刘某在其内容创作平台上发布的文章配图中使用了该图片。后李某以刘某侵犯其著作权为由提起诉讼。关于AI生成图片的著作权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AI生成图片是人工智能能动地改造世界的成果,李某享有图片的著作权 B.刘某未经李某同意使用其用AI生成的图片,侵犯了李某的发表权和网络信息传播权 C.李某利用AI工具进行“文生图”后又反复修改调整是其创作的过程,享有图片著作权 D.利用AI进行创作的作品,如果不去知识产权局进行作品登记,著作权不受法律保护 【答案】C 【解析】A:人工智能是对人的智能的模拟,本身不具有能动性,不能够能动地改造世界,A错误。B:刘某未经李某同意使用其用AI生成的图片,侵犯了李某的署名权、网络信息网络传播权,不涉及发表权,B错误。C:李某利用AI工具进行“文生图”后又反复修改调整是其创作的过程,体现了人的智力投入,具备“独创性”要素,应当被认定为作品,享有图片著作权,C正确。 D:利用AI进行创作的作品,不具有专利性质,不需要去知识产权局进行登记,D错误。故本题选C。 6.(2025高三·北京海淀·期末)阅读材料,完成问题。 我国农村大多数土地承包工作在改革开放初期便已完成。当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完善的登记制度,造成农村土地纠纷多、利用效率低,阻碍了农村经济发展。 针对这一状况,我国部署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一是对承包经营权进行确权登记;二是对宅基地使用权进行地籍调查和摸底排查;三是对林权进行确权颁证;四是对集体建设用地进行登记造册。 2024年8月起,农村启动新一轮确权登记。在承包地方面,主要是做好“王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的衔接,在延顺承包期的同时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特别是对变更土地经营权或转让经营权的农户进行重新确权登记,颁发不动产权新证书。 结合材料,运用法治知识,阐释实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的现实意义。 【答案】①法律规定财产权,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用益物权是农民重要的财产权。 ②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利于明确权属,从而定分止争,减少土地纠纷。 ③有利于落实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的要求,促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优化资源配置,增加农民收入,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 【分析】背景素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 考点考查: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意义类主观题,要求阐释实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的现实意义。需要运用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的知识,阐释实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的现实意义。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改革开放初期,农村土地登记制度不够完善,导致很多现实问题,针对这一状况,我国部署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可联系法律规定财产权意义的知识,说明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重要的财产权,实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有利于明确权属,从而定分止争,减少土地纠纷。 有效信息②:2024年8月起,农村启动新一轮确权登记,特别是对变更土地经营权或转让经营权的农户进行重新确权登记,颁发不动产权新证书→可联系用益物权的知识,说明有利于落实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的要求,推进乡村振兴。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7.(2024·北京顺义·一模)某校学习小组围绕“财产制度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议题开展探究,搜集整理的资料如下。 结合材料,运用所学知识,说明我国财产制度改革如何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答案】①财产制度规范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坚持物权平等保护原则,依法有效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公民的财产权,确定财产归属,增强人民群众的财产财富安全感,增强社会信心,稳定市场主体投资,交易预期,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②建立财产权益保护的长效机制,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各类经济主体创新创业动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③完善产权制度,促进生产关系的调整,激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蓬勃发展的内生动力,夯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从而推动经济社会的进步。 【分析】背景素材:围绕“财产制度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议题开展探究 考点考查:我国的经济发展、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我国的经济发展、社会历史的发展、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通过物权法,是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可联系财产制度规范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坚持物权平等保护原则,依法有效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公民的财产权,确定财产归属,增强人民群众的财产财富安全感,增强社会信心,稳定市场主体投资,交易预期,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 关键词②: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可联系建立财产权益保护的长效机制,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各类经济主体创新创业动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③: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可联系完善产权制度,促进生产关系的调整,激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蓬勃发展的内生动力,夯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从而推动经济社会的进步。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8.(2024高三·北京大兴·期末)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开审理了我国首例“AI文生图”著作权案,案件在多个媒体上进行直播,吸引了17万网友观看。 【案情回顾】 2023年2月,本案原告李某利用AI绘图模型Stable Diffusion,通过输入提示词、设置各种参数等方式,生成了一张人物图片并添加了水印,发布在其社交平台上。 被告刘某是一位诗词博主,经常在社交平台上发表一些诗词、文章,与网友交流。2023年3月,刘某在社交平台上发布文章时,将原告于2月用AI软件创作的人物图片作为文章配图,并且将图片水印截去。 因此,原告以被告侵害作品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刘某起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5000元,并且赔礼道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部分)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 第九条著作权人包括: (一)作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李某认为,整个生成图片过程中,自己对图片进行的一系列调整,包括提示词、参数等,都属于具有独创性的智力劳动。而AI软件则相当于只是一种工具,其本身并不能完成绘画,创作需要由人类完成。因此,李某认为本案中AI生成的图片属于美术作品,而被告刘某删除自己作品水印,将图片作为配图的行为,应当认为是侵犯著作权。你是否同意李某观点,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阐明理由。 【答案】①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作品是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AI虽然能够生成图片,但是其本身并不具备“自主性”,李某参与整个生成图片过程,生成的图片属于自己的美术作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为作者,在图片生成的过程中,AI更多起到工具作用,李某是使用工具的人,是图片的作者。刘某没有经过李某的同意,删除作品水印并用作配图,侵犯了李某的著作权。 ②不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作品是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作品是思维的想象与演绎,AI生成的图片是绘图模型的运行成果,机器不能创作,该图片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作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包括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案例中AI生成图片除了李某参与,多是由AI系统自动生成的,李某应标识图片的来源为AI。因此,AI生成的图片不属于李某的独创性作品,刘某没有侵犯李某的著作权。 【分析】背景素材:我国首例“AI文生图”著作权案 考点考查:尊重知识产权的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回答是否同意李某观点,即分析刘某是否侵犯了李某的著作权并说明理由,需要调用尊重知识产权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观点一:同意李某观点。 关键词①:对图片进行的一系列调整,包括提示词、参数等,属于具有独创性的智力劳动→可联系李某是图片的作者。 关键词②:刘某没有经过李某的同意,删除作品水印并用作配图→可联系刘某侵犯了李某的著作权。 观点二:不同意李某观点。 关键词①:《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作品是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可联系AI生成的图片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作品。 关键词②:著作权人包括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联系刘某没有侵犯李某的著作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 【类型三: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 1.(2025高三·北京海淀·期末)2024年11月11日,幸福石油公司与开心公司签订了汽油买卖合同,部分内容如下。 汽油买卖合同书 甲方:幸福石油公司乙方:开心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三、甲方义务 合同签订后的3日内,甲方将货物送达乙方指定地点,在交付时应配合乙方的指挥。 四、乙方义务 乙方需在合同签订后1日内支付10万元保金。货物验收合格后3日内支付剩余货款。……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日期:2024年11月11日日期:2024年11月11日 乙方当天支付了10万元保证金。11月13日,甲方股东抢夺公章导致公司管理失控,未能在约定期限内交付汽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双倍返还保证金共20万元 B.甲方可主张不可抗力免责,拒绝赔偿乙方损失 C.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 D.若双方没有约定货物质量标准,则该合同不成立 【答案】C 【解析】A:在这份合同中只是提及“保证金”,并没有明确其为定金性质,所以乙方不能直接要求甲方双倍返还保证金共20万元,A排除。B: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甲方股东抢夺公章导致公司管理失控不属于不可抗力,B排除。C:合同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变更合同内容,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C正确。D:根据《民法典》关于合同成立的规定,货物质量标准不是合同成立的必备条款,可以通过补充条款重新约定,D排除。故本题选C。 2.(2024·北京房山·一模)原告A公司在某地购买了一批原装光伏系统,后与被告毛某通过网络平台签订货物运输协议,约定由毛某从购买地将所购货物运送至A公司所在地。毛某驾驶途中发现车厢内货物着火,并停车灭火。经确认,部分光伏组件受损,涉及货物损失及维修费数万元。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原告将毛某及该车辆挂靠的运输公司一并诉至法院,要求对因火灾受损的货物进行赔偿。对于本案( ) ①被告负有保管并将货物安全送达的义务,若未尽责,应当赔偿损失 ②被告如能提交证据证明起火原因系因不可抗力导致,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违约责任 ③货物运输途中车辆意外起火,属不可抗力因素,可免除被告的侵权责任 ④被告违背了全面履行合同和诚信原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解析】①:原告A公司与被告毛某通过网络平台签订货物运输协议,约定由毛某从购买地将所购货物运送至A公司所在地,被告毛某负有保管并将货物安全送达的义务,若未尽责,应当赔偿损失,①正确。②:根据法定免责规定,被告如能提交证据证明起火原因系因不可抗力导致,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违约责任,②正确。③:被告如不能提交证据证明起火原因系因不可抗力导致,则货物运输途中车辆意外起火,不能认定为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免除被告的违约责任,而不是侵权责任,③排除。④:被告违背了全面履行合同原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没有涉及违背诚信原则,④排除。故本题选A。 3.(2025高三·北京西城·期末)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下列情形中分析正确的是( ) A.游客甲到动物园游玩,在灵长类动物展区向猴子喂食时右手被猴子咬伤。本案中,应由动物园证明自己尽到了管理职责,否则应承担侵权责任 B.12岁的乙在学校与同学跳绳,被绳子绊倒,造成牙齿损伤。本案中,校方不论有无过错,都应承担侵权责任 C.经营者丙在工厂安装了矿石提取设备,提取过程中,有氯化氰经下水道流入附近河流造成土壤污染。本案中,应由起诉丙的村民证明其行为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 D.路人丁被楼上抛掷的平板电脑砸中,致使头部受伤。后丁将该楼层全部住户及物业管理公司告上法院。本案中,住户即使能够证明自己家中无人,仍需承担侵权责任 【答案】A 【解析】A: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应由动物园证明自己尽到了管理职责,否则应承担侵权责任,A正确。B:本案中,校方如果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可以不承担责任,B错误。C: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由环境污染方证明其行为与损害后果不存在因果关系,C错误。D:本案中,楼栋住户能够证明自己家中无人,无需承担侵权责任,D错误。故本题选A。 4.(2025·北京·模拟预测)老杨从家中拉电线至楼下过道为电动车充电时,邻居小高上前劝阻未果,便拍摄视频上传至业主微信群,公开老杨的姓名和行为。老杨认为小高的行为导致其形象受损,将小高诉至法院。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 ①小高没有侵害老杨的名誉权 ②小高侵害了老杨的姓名权 ③小高应当删除视频、赔礼道歉 ④老杨的行为对公共安全造成隐患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解析】①:名誉作为一种社会评价,是指社会或他人对特定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的品德、才干、信誉、资历,声望和形象等方面的客观评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小高上传客观事实,并未侵害张某的名誉权,①符合题意。②: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小高没有侵害老杨的姓名权,②不符合题意。③:既然未侵害张某的名誉权和姓名权,就不用承担责任,③不符合题意。④:老杨从家中拉电线至楼下过道为电动车充电,该行为会给大家带来安全隐患,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 5.(2025高三·北京通州·期末)剪纸是中国古老的传统民间艺术之一,是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剪纸艺术凭借其独特魅力,不仅在民间广泛流传,也逐渐步入商业领域。然而,在这一过程中,艺术与商业的碰撞难免产生诸多意想不到的纠葛与矛盾。 情境一  2022年10月,剪纸艺术家张先生与A文化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张先生为该公司创作10幅兔年新年剪纸作品,A公司分两次支付10万元报酬。张先生完成5幅作品后收到5万元报酬,但在交付全部作品后迟迟未收到剩余款项。协商无果后,张先生将该公司诉至法院。 情境二  2023年,剪纸艺术家王先生创作了《十二生肖》剪纸美术作品,并公开发表。2024年6月初,王先生发现刘某在网店公开销售自己的剪纸作品。王先生认为刘某未经同意擅自出售自己的作品,严重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上述情境分别予以评析。 【答案】情境一:该文化公司未按约定支付剩余款项的行为违背了诚信原则,违反了合同约定,应承担继续履行等违约责任。张先生与公司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并且交付了剪纸作品,公司应履行支付报酬的义务。 情境二:刘某未经许可在网店公开销售王先生的剪纸作品,侵犯了王先生的著作权。刘某的侵权行为不仅损害了王先生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王先生可要求刘某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这不仅是对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也是对法治社会的维护,彰显了法治精神践行的重要性。 【分析】背景素材: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 考点考查: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侵权责任等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依据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情境一二。运用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的知识进行分析说明。 第二步, 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剪纸艺术家张先生与A文化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张先生为该公司创作10幅兔年新年剪纸作品,A公司分两次支付10万元报酬→可调用合同成立、有效合同。说明本案中,签订的合同成立且有效。 关键词②:张先生完成5幅作品后收到5万元报酬,但在交付全部作品后迟迟未收到剩余款项→可调用履行合同原则。说明本案中,文化公司没有履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关键词③:刘某未经王先生允许在网店公开销售王先生的剪纸作品→可调用著作权、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说明本案中,刘某侵犯了王先生的著作权,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6.(2025高三·北京石景山·期末)秦阿姨在地铁站内乘坐上行电梯时,没有听从“乘客紧握扶手”的广播提示,身体向后倾斜摔倒。站在其身后乘梯的张女士后退躲闪。正在旁边乘下行扶梯的魏先生见状跑来搀扶,秦阿姨欲借力起身,却因重心不稳又连带魏先生一起向后倾倒,导致张女士被撞倒受伤。地铁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并迅速到场处置。张女士被送医治疗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秦阿姨承担赔偿责任,魏先生和地铁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经法院取证审理,一审判决由秦阿姨对张女士承担赔偿责任,魏先生及地铁公司不承担责任。秦阿姨不服上诉,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结合案例,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阐述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依据。 【答案】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秦阿姨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履行自身安全注意义务,导致摔倒并引发后并引发后续事故,侵害了原告生命健康权,理应承担侵权责任。魏先生善意施救弘扬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观上不存在过错,无需承担责任。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明确提示乘客注意安全且扶梯运行正常,事发后工作人员处置及时,尽到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对原告受伤无过错,无需承担责任。 【分析】背景素材:身体健康权侵权案 考点考查:民事权利与义务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秦阿姨在地铁站内乘坐上行电梯时,没有听从“乘客紧握扶手”的广播提示,身体向后倾斜摔倒。秦阿姨欲借力起身,却因重心不稳又连带魏先生一起向后倾倒,导致张女士被撞倒受伤→从秦阿姨的角度分析: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秦阿姨没有履行自身安全注意义务,导致摔倒并侵害了张女士生命健康权。 关键词②:正在旁边乘下行扶梯的魏先生见状跑来搀扶,秦阿姨欲借力起身,却因重心不稳又连带魏先生一起向后倾倒,导致张女士被撞倒受伤→从魏先生的角度分析: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魏先生善意施救弘扬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关键词③:地铁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并迅速到场处置→从地铁公司的角度分析:《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本案中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尽到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7.(2024高二·北京海淀·期末)某日傍晚,6岁小男孩东东与几个小朋友在小区空地上玩耍。远处跑来一只小狗,未系狗绳,未戴防护口罩,狗主人也未在旁边。小朋友们觉得小狗很可爱,纷纷上前逗玩,东东追逐、脚踢小狗,遂被小狗咬伤。东东父母与小狗主人李先生对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还诉至法院。李先生认为不应由自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东东与小狗玩耍时存在违约、踢狗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李先生是否构成侵权,他的抗辩理由是否具有法律依据。 【答案】构成侵权。依照法律规定,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动物 饲养人李先生没有系狗绳及戴防护口罩,未尽到管理职责,造成小狗咬伤东东的伤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李先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损失。 李先生的抗辩理由具有法律依据。根据法律规定,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东东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不能正确判断小狗是否具有危险性,此时东东的法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东东的人身安全。本案中李先生若能证明其父母未尽到监护职责,东东一方存在重大过失,可以此酌情减轻李先生的责任。 【分析】背景素材:生活中狗咬伤人的侵权案例 考点考查:侵权责任的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要求分析李先生是否构成侵权,他的抗辩理由是否具有法律依据。属于判断分析类主观题,需要从材料中提取有效关键信息,并调用侵权责任的有关知识来回答设问。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分析李先生是否构成侵权;未系狗绳,未戴防护口罩,狗主人也未在旁边→可联系无过错侵权原则,说明动物饲养人李先生未尽到管理职责,造成小狗咬伤东东的伤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李先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损失。 关键词②:李先生认为不应由自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东东与小狗玩耍时存在违约、踢狗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联系“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说明本案中李先生若能证明其父母未尽到监护职责,东东一方存在重大过失,可以此酌情减轻李先生的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信息等相结合。 【类型四:家庭与婚姻】 1.(2025·北京·一模)2024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将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该法专设“学前儿童”一章,对学前儿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以及学前儿童应得到尊重和保护照料、依法平等接受学前教育、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相关义务等作出全面系统规范。该法专设“学前儿童”一章旨在( ) ①依法保障学前儿童的自主决定自己的大额财产的权利不受侵犯 ②依法保障学前儿童造成他人损害不用承担侵权责任的权利 ③依法保障学前儿童的人身权益不受侵犯 ④依法保障学前儿童的受教育权不受侵犯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学前儿童无民事行为能力,不能自主决定自己的大额财产,应由其监护人代为处理,①错误。②:学前儿童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②错误。③:该法专设“学前儿童”一章,对学前儿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以及学前儿童应得到尊重和保护照料,体现了依法保障学前儿童的人身权益不受侵犯,③正确。④:该法强调依法平等接受学前教育,体现了保障学前儿童的受教育权不受侵犯,④正确。故本题选D。 2.(2025高三·北京石景山·期末)一生未婚育的老人高女士曾受到邻居曹某照料,并与曹某签订意定监护协议,后因二人产生矛盾,高女士按协议约定办理了解除意定监护人的手续。之后,高女士聘薛某为保姆并与其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高女士去世后,曹某诉至法院,称自己是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依法应继承老人部分遗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主张分得遗产是法定继承的规定,不适用于其他情况 ②高女士与薛某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体现了高女士生前的真实意愿,受到法律保护 ③意定监护协议明确了曹某与高女士的监护与被监护关系,高女士没有自主决定权 ④遗赠扶养协议体现了平等、无偿的民事法律关系,能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解析】①:《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主张分得遗产是法定继承的规定,不适用于其他情况,①说法正确。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本案中高女士与薛某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体现了高女士生前的真实意愿,受到法律保护,②符合题意。③:高女士意定监护协议的自主决定权并未丧失。相反,法律通过规定意定监护的相关条件和程序,进一步保障了被监护人在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自主决定未来监护人的权利,③说法错误。④:遗赠扶养协议体现了平等、有偿的民事法律关系,④说法错误。故本题选A。 3.(2024·北京朝阳·二模)小李父母名下有一套房产,其母2018年去世,未立遗嘱。小李的外祖父母2020年去世,舅舅在世。小李父亲2022年去世,去世前立下遗嘱,将名下房产由小李继承。此后,小李携父亲遗嘱到公证处,欲办理该套房产的继承手续。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李父亲拥有的房产份额按照遗嘱全部由小李继承 ②小李无需取得其舅舅的同意,就可以取得该房产的全部产权 ③小李母亲去世后,其名下房产份额依法定继承规定,一般应当均等分配 ④小李外祖父母去世后,小李以第二顺序继承人身份可继承相应房产份额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小李父亲去世前立下遗嘱,将名下房产由小李继承,所以小李父亲拥有的房产份额按照遗嘱全部由小李继承,①正确。②:法定继承人是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小李母亲去世时未立遗嘱,其名下房产份额依照法定继承,由其配偶、子女和父母继承,因此,小李外祖父母作为小李母亲的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小李母亲的名下房产份额,小李外祖父母去世后,舅舅继承相应的房产份额,所以小李若想取得全部房屋产权,需要舅舅同意放弃该房产中自己的份额,②错误。③: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小李母亲去世后,未立遗嘱,所以其名下房产份额依法定继承规定,一般应当均等分配,③正确。④:法定继承人是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小李是其外祖父母的外孙,因此,不是外租父母的法定继承人。“小李以第二顺序继承人身份可继承相应房产份额”的说法错误,④排除。故本题选B。 4.(2024·北京西城·二模)2018年王某因个人做生意的需要,向朋友借款3万元,一直未还。2020年王某和赵某登记结婚。2021年,赵某基于遗嘱继承了父亲指定给她的房子。现在,王某和赵某感情破裂,准备协议离婚。王某表示,他这两年炒股所用的本金10万元是他的工资奖金,因此炒股所得的5万元收益属于自己的“私房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A.王某所欠的3万元是其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 B.炒股本金10万元属于王某个人财产,炒股所得的5万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赵某继承其父房子的时间因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D.应将王某和赵某的所有财产加在一起,离婚时平均分配,一人一半 【答案】A 【解析】A: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王某所欠的3万元是其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A正确。B: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王某炒股本金10万元,炒股所得的5万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B错误。C: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2021年,赵某基于遗嘱继承了父亲指定给她的房子。赵某继承其父房子的时间虽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是遗嘱中确定只归赵某,因此,房子属于赵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C错误。D:应将王某和赵某的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加在一起,离婚时平均分配,一人一半,D错误。故本题选A。 5.(2024·北京东城·一模)高某与李某系高某翔的叔婶,自二人患病后,高某翔专职照顾他们,二人出于感激,令高某翔的妻子代书《遗嘱》,内容为由高某翔负责二人生养处葬,其全部遗产由高某翔继承,高某翔对此毫不知情。二人去世后,高某与李某的独生子高某亮得知《遗嘱》内容表示强烈反对,以高某翔为被告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涉案《遗嘱》无效、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A.该遗嘱实为遗赠扶养协议,遗产应由高某翔取得 B.高某翔因照顾被继承人,可以继承适当的遗产 C.该遗嘱无效,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D.因高某翔对被继承人尽主要赡养义务,应视其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答案】C 【解析】AC:材料中的遗嘱是代书遗嘱,是无效的。因为,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而材料中的代书遗嘱中见证人只有高某翔的妻子一人,而且高某翔的妻子与高某翔取得遗产存在身份和利益上的利益关系,因此其代书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应属无效,遗产不应由高某翔取得,应该按法定继承处理,A说法错误,C正确。B: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高某翔虽然不是法定继承人,但在高某与李某二人患病后,高某翔专职照顾他们,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因此高某翔可以分得被继承人适当的遗产, 而不是可以“可以继承适当的遗产”,B说法错误。D:高某与李某系高某翔的叔婶,高某翔不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D说法错误。故本题选C。 6.(2024·北京房山·一模)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越来越多的老年人想找个可靠的监护人来解决其生活、就医、财产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并且明确了“组织”可以成为意定监护人。作为意定监护人的“组织”( ) A.可以与被监护人以书面的形式或者口头的形式订立监护协议 B.在被监护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可代理其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C.在该成年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D.在被监护人去世后按遗嘱约定不能继承被监护人的遗产 【答案】C 【解析】A: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不能以口头形式,A排除。BC: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B排除,C正确。D:作为意定监护人的“组织”,不是被监护人的法定继承人,不是按遗嘱约定,而是按法定,不能继承,但可以按遗嘱约定获得遗赠,D排除。故本题选C。 7.(2024高三·北京西城·期末)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对于这一制度,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只可以与其近亲属事先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②意定监护人可以在被监护人去世后继承被监护人的遗产 ③监护人在被监护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④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①说法错误。②:意定监护未必可以在被监护人去世后继承被监护人的遗产,如果协议中明确了监护人的继承权,被监护人去世后的遗产才能由监护人继承,如果没有约定监护人的继承权,监护人就无权继承,被监护人去世后,其遗产只能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若被监护人没有法定继承人的,同时其生前也没有明确将遗产赠送他人的,该遗产在法律上属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应当依照我国《民法典》第1160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之规定,处理其遗产,②说法错误。③④:监护人在被监护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③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 8.(2024高二·北京朝阳·期末)李先生2002年大学毕业后从事进出口贸易,经过3年打拼,于2005年购置了一处房产。2006年,李先生与王女士结婚,婚后育有一子李小某,夫妻二人又购置了一处房产。2023年,李某因病去世,去世前立下遗嘱,婚前购置的房产由李小某继承,同时,还对妻子和儿子口头表示,家庭全部存款的一半,由王女士和李小某平分。然而,李先生的父母认为上述分配方案不合理,要求继承李先生名下的全部财产。王女士和李小某对此表示反对,进而与李先生的父母产生纠纷。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李先生的遗产应当如何处理。 【答案】①李先生的父母只能依法继承相应财产,不能继承李先生名下的全部财产。 ②婚前房产归属李小某。理由是,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③析产后,婚后房产的一半,由王女士、李小某和李先生的父母平均分配。理由是,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和父母。 ④析产后,家庭全部存款的一半,由王女士、李小某和李先生的父母平均分配。理由是,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李先生的口头表示未形成生效口头遗嘱和书面遗嘱,相应存款应进行法定继承。 【分析】背景素材:李先生家的继承纠纷 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平等的夫妻关系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为措施类,结合材料运用遗产继承的有关知识分析即可。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李先生于2005年购置了一处房产。2006年,李先生与王女士结婚。2023年,李某因病去世,去世前立下遗嘱,婚前购置的房产由李小某继承→可联系婚前房产归属李小某;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关键词②:婚后育有一子李小某,夫妻二人又购置了一处房产→可联系共同财产。析产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李先生的父母、王女士、李小某平均分配; 关键词③:对妻子和儿子口头表示,家庭全部存款的一半,由王女士和李小某平分→可联系此口头遗嘱无效,应按法定继承,由王女士、李小某和李先生的父母平均分配; 关键词④:李先生的父母认为上述分配方案不合理,要求继承李先生名下的全部财产→可联系只能依法继承相应财产。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 9.(2024高二·北京大兴·期末)《民法典》为百姓各项民事权利保驾护航。从人格尊严到生活幸福,从财产安全到交易便利。 【案例】李某(男)与赵某(女)婚后育有一子小明。因对孩子的教育理念不同,赵某瞒着李某给孩子报了近2万元的暑期课外培训班。李某得知后很生气,认为培训合同未经他同意,应认定为无效,要求培训机构退费,遭到拒绝。李某将培训机构诉至人民法院。两年后,李某和赵某因感情不和,准备协议离婚,但双方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争执不下。最终,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结合案例,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李某主张该培训合同无效能否得到法院支持?请说明理由。 (2)李某和赵某可通过何种方式解除婚姻关系?请说明理由。 【答案】(1)签订培训合同的双方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故该合同有效。《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虽然该培训合同未经刘某同意,但这笔花销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双方都产生效力。因此李某主张合同无效不能得到法院支持。 (2)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协议离婚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但李某和赵某并未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协议,故无法通过协议离婚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双方只能通过人民法院裁判离婚。 【分析】背景素材: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纠纷 考点考查: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公共参与、法治意识 【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需要分享李某主张该培训合同无效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李某(男)与赵某(女)婚、培训机构→可联系教材知识双方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 关键词②:给孩子报了近2万元的暑期课外培训班→可联系教材知识内容合法。 关键词③:报了暑期课外培训班,李某认为培训合同未经他同意→可联系法律知识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双方都产生效力。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需要分析李某和赵某可通过何种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因感情不和,准备离婚→可联系教材知识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 关键词②:双方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争执不下→可联系教材知识无法通过协议离婚方式,双方只能通过人民法院裁判离婚。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图表信息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0.(2024高二·北京房山·期中)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民法典中关于“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设立是一大亮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律师提示设立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立法,是在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时开始的。该制度能够保障老年人在没有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之时,能够依照自己的意志,协议选定自己中意的监护人,体现老年人自己选定监护人的自我决定权,以实现老年人突然丧失或部分丧失行为能力时,快捷地由其监护人保护其合法权益。 案例回放上海85 岁老太周某是国内首例成年监护制度受益者。周老太晚年意识逐渐糊涂,她在自己清醒的时候,和孙女张某签署了意定监护的法律文件,选定孙女为自己的意定监护人,假如有朝一日昏迷、糊涂、失去意识,她不能把自己交到小儿子手里,因为小儿子脾气秉性不良。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简述民法典新增“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现实意义和法治意义。 【答案】民法典新增“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有利于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维护老年人权益提供法律保障。这一法律条款的制定体现了公平、守法和公序良俗等民法基本原则,凸显了对友善、和谐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不懈追求,有利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或提供法律保障;民法基本原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或法治建设。 【分析】背景素材: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考点考查:家庭与婚姻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要求简述民法典新增“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现实意义和法治意义。可以结合材料,调用家庭与婚姻相关知识,分别从现实意义和法治意义两个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老年人突然丧失或者部分丧失行为能力时,快捷地由其监护人保护其合法权益→可联系现实意义是有利于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维护老年人权益提供法律保障。 关键词②:“民法典”中关于“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设立,就是一大亮点→可联系法律意义是这一法律条款的制定符合民法基本原则,凸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1.(2024·北京东城·一模)案件1:2018年,郭某为李某制作电表箱,李某为郭某出具欠据,约定2019年2月1日前还清。期间,郭某从未催要钱款。2024年3月,郭某向李某催讨钱款,李某拒绝还款。郭某无奈将李某告上法庭,最终因李某主张诉讼时效届满而败诉。 案件2:冯某与其母程某约定,自2018年3从而导致权利人无法胜诉的月起,冯某每月向程某支付赡养费。2019年1月法律制度。起,冯某再未支付上述费用,程某从未催讨。2024年2月,程某将冯某诉至法庭,要求其支付5年来未支付的相关费用。冯某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进行抗辩。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以请求支付赡养费不适用诉讼时效为由,对冯某的主张不予支持,判令冯某如数支付相关费用。 资料卡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主体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义务人便享有抗辩权(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 针对上述案件,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并对其不适用的情形加以规定的原因。 【答案】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有助于督促当事人积极主张权利,推动纠纷解决,节约司法资源。赡养问题事关老年人的基本生存权利,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请求支付赡养费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有助于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彰显公序良俗,体现人文关怀,构建和谐家庭。 【分析】背景素材:法律的诉讼时效 考点考查:正确行使讼诉权利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原因类主观题,要求谈谈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并对其不适用的情形加以规定的原因。需要调用正确行使讼诉权利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郭某无奈将李某告上法庭,最终因李某主张诉讼时效届满而败诉→可联系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有助于督促当事人积极主张权利,推动纠纷解决,节约司法资源。 关键词②: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以请求支付赡养费不适用诉讼时效为由,对冯某的主张不予支持,判令冯某如数支付相关费用→可联系赡养问题事关老年人的基本生存权利,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请求支付赡养费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有助于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彰显公序良俗,体现人文关怀,构建和谐家庭。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原创精品资源学科网独家享有版权,侵权必究! 2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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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难点11 民事权利义务 家庭与婚姻-2025年高考政治【热点·重点·难点】专练(北京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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