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四单元综合提升
1.比较人民调解、仲裁、诉讼
项目
人民调解
仲裁
诉讼
含义不同
人民调解是调解的一种形式,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的调解
发生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后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方进行裁判
诉讼俗称“打官司”,它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
地位不同
是我国民间一种非常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被称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由于仲裁是由当事人自愿选择的,其程序比诉讼程序更为灵活,而且审理不公开进行,一裁终局,所以,它更加便捷、经济
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体系中,诉讼处于主导地位,是解决纠纷的重要途径和最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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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不同
不伤和气,成本较低,一般不公开进行
自愿选择、程序灵活、不公开审理、便捷经济
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公开审理、成本较高
适用范围不同
人民调解适用于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
仲裁适用于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争议
诉讼适用的范围包括民事、行政、刑事的所有纠纷
机构不同
人民调解委员会。它是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的指导下,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仲裁委员会从公道正派的人员中聘任仲裁员。仲裁可由当事人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并自主选定或者委托指定仲裁员。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
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法院诉讼当事人不能选择审判庭的组成方式和审判员
法律效力不同
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调解可以反悔。反悔的,可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存在上诉或再审,也不得向法院起诉。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终局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必须严格执行。法院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不服法院判决可以上诉或者申诉
2.诉讼中的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申请回避的权利
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这就是诉讼法中规定的回避制度。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应当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上诉的权利
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当事人和其他相关诉讼主体如果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但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同时就是终审判决,对此不能提起上诉。
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根据自己的意志决定,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剥夺或限制当事人的上诉权
义务
①当事人应当依法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不得滥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实施妨害诉讼的行为;②当事人必须如实陈述案件事实,不得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被告在行政诉讼中负有举证责任,在诉讼期间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③当事人应当遵守法庭纪律,服从法庭指挥,未经审判长允许不得随意发言或向对方当事人提问;④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
3.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1)起诉:起诉,俗称“告状”,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我国人民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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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四级,此外还设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和金融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系统内部有明确的管辖分工,确保案件获得公正、及时审判。
(2)应诉: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在这一阶段,人民法院还要确定开庭审理日期,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3)审理与判决:在民事、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和形式,在法庭上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并作出判决,这一系列诉讼活动称为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与宣告判决等阶段。
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同时,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
《法律与生活》中非选择题的一般解法
【题型特点】 试题一般取材于社会热点话题,主要涉及民事纠纷,通过民事诉讼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试题往往与《政治与法治》或《逻辑与思维》模块进行融合,以实现综合考查考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022·山东卷,节选)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缘起】在现实生活中,因噪声而引起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④A市居民甲无视其居住小区的管理规约,经常在小区的楼间空地上组织活动播放音乐,导致周围许多住户无法正常作息。
【过程】邻居乙向当地公安机关投诉。经专业测量,甲所播音乐音量昼间略低于60分贝、夜间略低于50分贝。
①邻居丙在个人微博上发帖公布了自己与甲交涉全过程的录音,②“曝光”了甲所在单位网站上公布的其姓名、照片和联系电话,③并在照片中甲的额头上加了贬损性文字;帖子发出后,大量网友拨打甲的电话对其进行指斥。甲遂起诉丙,称:丙公布录音,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丑化并公布自己的照片,侵害了自己的肖像权;公布自己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侵害了自己的隐私权。丙回应称,甲无视小区规约,制造噪声干扰邻居生活的行为才构成侵权。
相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根据《A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A市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依据),甲所居住的小区属于2类区,执行环境噪声限值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甲丙互称对方构成侵权的各项说法逐一评析。
【解题过程】 第一步:分点审设问,确保答题方向不跑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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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限定)知识,对甲丙互称对方构成侵权的各项说法(答题方向)逐一评析(试题类型)。
第二步:分层析材料,确保答题要点对且全。
信息①丙在个人微博上发帖公布了自己与甲交涉全过程的录音
答题语言:丙公布录音不构成对甲的诽谤或侮辱,未侵害甲的名誉权
教材溯源:名誉权的内涵、权利保护以及侵权行为
信息②“曝光”了甲所在单位网站上公布的其姓名、照片和联系电话
答题语言:丙公布的是甲的公开信息,未侵害甲的隐私权,但侵害了法律对甲个人信息的保护
教材溯源:隐私权的内涵、权利保护以及侵权行为
信息③在照片中甲的额头上加了贬损性文字
答题语言:丙丑化并公布甲的照片,侵害了甲的肖像权
教材溯源:肖像权的内涵、权利保护以及侵权行为
信息④甲经常播放音乐,导致周围许多住户无法正常作息
答题语言:甲播放音乐的行为超出了合理界限,构成侵权
教材溯源:权利行使要注意界限
第三步:采用“术语+材料”,确保答案条理且规范。
【参考答案】 丙公布录音不构成对甲的诽谤或侮辱,未侵害甲的名誉权。丙丑化并公布甲的照片,侵害了甲的肖像权。丙公布的是甲的公开信息,未侵害甲的隐私权,但侵害了法律对甲个人信息的保护。甲播放音乐的行为超出了合理界限,构成侵权。
法律题的答案由三部分组成:判定、引用法条及陈述事实。判定简单明确,法条要准确无误,陈述事实要与法理相结合。
第一步:仔细审题,明确题意,弄清命题者的意图。
要做到“两审”:审材料和审问题。一般先审问题后审材料,带着问题审材料。审问题,就是要弄清问题的中心,看清问题的特殊要求(如要求说明原因、意义或做法的正确性),从而弄准答题应当运用的课本知识。审材料,先粗读再细读,尽快抓住它的关键词句、主要观点和中心思想。
第二步:根据材料内容对接教材知识,落实知识点内容。
带着问题读材料,找出问题、材料、教材三者之间的相关点,这是答题的关键。
第三步:理清思路,组织答案。
答案应具有针对性,切忌“攻”其一点不及其余。如涉及多个知识点,要考虑其主次与先后,用序号标明,做到条理清楚、层次分明、语言规范。切不可答非所问,偏离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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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单元 易错清零
(时间:25分钟 分值:42分)
(本栏目内容,在学生用书中以独立形式分册装订!)
(以下为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42分)
1.易错点:误认为只要是人民调解协议,就具有强制执行力
(2024·河南驻马店高三期末)近年来,我国在人民调解工作中探索出很多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好做法。某社区调解员探索出“茶文化六步调解法”:识茶,甄别矛盾;醒茶,追根溯源;泡茶,公平公正;斟茶,把握分寸;敬茶,以礼相待;悟茶,纾解心结。“茶文化六步调解法” ( )
①所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②实现法、理、情交融,让调解更有温度 ③能够使当事人在品茶畅聊中达成合意 ④将茶文化的内涵引入人民调解工作中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茶文化六步调解法”将茶文化的内涵引入人民调解工作中,实现法、理、情交融,让调解更有温度,②④正确。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而材料反映的是人民调解,①与题意不符。“茶文化六步调解法”是借茶意寓调节,而不是使当事人在品茶畅聊中达成合意,③错误。
2.易错点:误解仲裁能解决的纠纷范围及效力
(2024·北京大兴高三期末)纠纷解决,维权可行。在长期实践中,人类社会形成了多种多样的纠纷解决方式。当发生纠纷时,下列做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王某与李某因离婚财产分割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王某遂提出仲裁申请 ②甲公司与乙公司因购货合同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甲公司遂提出仲裁申请 ③因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争议,吴某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④小何因所购商品房质量问题与开发商发生纠纷,对仲裁裁决不满,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解析:婚姻纠纷不能仲裁。王某与李某因离婚财产分割发生纠纷,双方不能仲裁,①错误。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甲公司与乙公司因购货合同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甲公司遂提出仲裁申请,②正确。因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争议,吴某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属于劳动争议仲裁,③正确。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而且一裁终局。小何因所购商品房质量问题与开发商发生纠纷,对仲裁裁决不满,不能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④错误。
3.易错点:混淆劳动仲裁与商事仲裁
(2023·黑龙江哈尔滨二模)仲裁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包括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等。下列有关仲裁说法正确的是( )
①商事仲裁中,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订立的仲裁协议为前提 ②商事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裁决一经做出就发生法律效力,且一裁终局 ③劳动争议仲裁,也是或裁或审二选一,而且也是一裁终局 ④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不服,除特定情形外,可自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①④ B.①③ C.②④ D.②③
答案:C
解析:所谓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之上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文件,是申请仲裁的必备材料。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①描述不科学。商事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对于商事仲裁的裁决,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自裁决书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不可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正确。商事仲裁是或裁或审二选一,劳动争议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一般情况下,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③错误。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自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④正确。
4.易错点:误认为到人民法院打官司是件丢人的事情
去法院“打官司”, 在生活中通常被看作一件极不情愿的事情,这是因为( )
①诉讼可能导致伤了和气、断了关系 ②诉讼总是有成本的 ③未必能赢得了“官司” ④对方如果请了律师,那么有理也说不清了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去法院“打官司”, 通常被看作一件极不情愿的事情,这是因为“一场官司成仇人”, 诉讼可能导致伤了和气、断了关系,且诉讼总是有成本的,①②正确;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我国坚持依法治国,诉讼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③④错误。
5.易错点:误认为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政府机构
刘、李两家是邻居,刘家住三楼,李家住二楼。刘家衣服经常不拧干就搭在阳台上,导致水滴到李家的衣服、被子上。刘家说这是自己的阳台,李家无权干涉。别人出主意让李家打官司,李家不想打,想用调解的方式解决与刘家的纠纷。下列对调解认识错误的是( )
A.调解是指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B.调解可以通过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
C.人民调解是我国民间一种非常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
D.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独立调解民间纠纷的政府机构
答案:D
解析:本题是逆向选择题。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不是政府机构,D错误但符合题意。这三项是对调解的含义、途径和人民调解的重要性的正确认识,A、B、C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6.易错点:误认为调解虽然比诉讼方便,但是调解书没有法律效力
2023年8月,一对父子因拆迁补偿款项分配发生纠纷,当地人民法院通过多方联动,数次耐心细致地调解,成功地让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促进了家庭与社会的和谐。这种调解( )
①是以终结诉讼活动的一种结案方式 ②是诉讼调解,但不属于诉讼程序的一部分 ③发生在诉讼过程中,由人民法院主动开始 ④形成的调解协议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诉讼调解是以终结诉讼活动的一种结案方式,调解成功就不用再次审理,形成的调解协议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①④符合题意;材料中是诉讼调解,属于诉讼程序的一部分,发生在诉讼过程中,可以由人民法院主动开始,也可以由当事人提出来,②③错误。
7.易错点:误解法院的管辖权
上海市杨浦区的甲公司运营一个为用户提供商户信息、消费点评及消费优惠等信息服务的平台,要求用户发布信息时、应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客观性、合法性。深圳市龙华区的乙公司系一家代运营公司,通过刷虚假交易、虚假好评等方式帮助上述平台内经营者快速提高评分、星级,以获取平台流量。对此,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一审判决乙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22万余元。本案中( )
①甲公司合法权益受侵犯,可向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②乙公司行为构成虚假宣传,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③人民法院及时、有效制止虚假交易,有利于引导平台经济发展 ④一审判决之后,双方是否要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本案中被告为深圳市龙华区的乙公司,甲公司应向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①错误。深圳市龙华区的乙公司刷虚假交易、虚假好评帮助上述平台内经营者快速提高评分、星级,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未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②排除。甲公司针对乙公司刷虚假交易、虚假好评的非法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可以及时、有效制止虚假交易,有利于引导平台经济发展,③符合题意。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④正确。
8.易错点:混淆生活事实和法律事实
几年前,独居的李爷爷生活不能自理,儿子李甲在国外工作不能照顾其生活。李爷爷和成年侄子李乙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李乙有效履行了扶养义务。2023年12月,李爷爷去世,儿子李甲认为自己对李爷爷房产仍有继承权,遂直接将李爷爷房产继承纠纷诉至法院。本案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②本案若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将更具人情味 ③本案判决的最主要依据应该基于生活事实 ④开庭审理本案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按照我国法律,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同时开庭审理本案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①④应选。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属于不得仲裁的范围,②不选。案件判决最主要的依据是法律事实而非生活事实,③不选。
9.易错点:混淆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
孙某是先天听力障碍的残疾人,带着婚生女儿居住在广州市南沙区某村,其丈夫鲁某(贵州安顺人)已离家10多年,杳无音信,孙某欲与鲁某解除婚姻关系,于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本案中( )
①孙某可以向居住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离婚 ②孙某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委托律师作为其辩护人
③孙某应向贵州安顺当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④鲁某未对妻女尽到扶养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等不适宜仲裁,①错误。孙某可以委托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而不是辩护人,②错误。本案中鲁某未对妻女尽到扶养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孙某应向有管辖权的贵州安顺当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③④符合题意。
10.易错点: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误认为任何公民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60多岁的李某乘坐公交车。下车时,因司机王某关车门时没有注意到李某还在下车,导致李某摔伤。经交管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涉案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100万元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李某将公交车公司、保险公司诉至人民法院。下列对于本案的审理分析正确的是( )
①法律援助机构有义务向李某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 ②在法庭辩论阶段,当事人有权就案件发表自己的意见 ③李某有要求公交车公司、保险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回避的权利 ④若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一审判决书下达后15日内提出上诉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法律援助机构是否要对李某进行法律援助, 要具体分析李某的自身情况,①不选。在法庭辩论阶段,当事人有权就案件发表自己的意见,若对一审判决不服, 可在一审判决书下达后15日内提出上诉,②④正确。回避是针对审判人员的,而不是针对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③不选。
11.易错点:误认为只要向人民法院起诉,就必然导致诉讼成立
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财产纠纷越来越多,“打官司”不仅成为解决财产纠纷的有效途径,而且被很多人作为第一甚至是唯一的选择。关于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种类型 ②当事人一旦起诉就意味着诉讼的成立 ③多元纠纷的解决只能依靠各种诉讼 ④诉讼解决纠纷必须严格依法进行
A.①② B.①④ C.③④ D.②③
答案:B
解析:诉讼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种类型,无论是哪种诉讼类型,诉讼解决纠纷必须严格依法进行,①④正确。起诉可以受理,但不一定符合立案条件,也并不意味着诉讼成立,②错误。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③错误。
12.易错点: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误认为对二审判决不服的也只能接受判决结果
关于两审终审制度,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①二审判决就是终审判决,当事人不能再上诉 ②依两审终审制度,所有的民事诉讼案件,当事人不服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可上诉至二审人民法院 ③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一审判决、裁定,为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 ④二审程序与一审程序大不相同
A.①④ B.②③ C.①③ D.②④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两审终审制度。由于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因此二审裁判就是终审裁判,当事人不能再上诉,①正确,②错误;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一审判决、裁定,为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③正确。④说法错误。
13.易错点:误认为承担举证责任的都是原告
徐某为甲公司高级电脑技术员,后因在一次技术性业务活动中出现失误,甲公司决定解除徐某在本公司的职位并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关系,此争议依法进入诉讼程序。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的争议案件中的举证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和徐某均有举证责任
B.徐某负有举证责任
C.甲公司负有举证责任
D.法院可以自行收集证据
答案:C
解析:根据证据规则,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纠纷,用人单位负有举证责任。故选C。
14.易错点:混淆不同的举证责任、混淆上述再审和审判监督
朱某在其承包的土地内非法开采建筑用砂,造成严重的生态环境损害,经鉴定,恢复工程费用评估核算为200多万元。人民检察院以朱某非法开采造成土壤受损,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由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据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②朱某应提供其行为与生态环境损害无因果关系的证据 ③为了更好维护自身利益,朱某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④朱某如不服一审判决,可随时申请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材料属于民事公益诉讼,不是刑事诉讼,①不选。在该案例中,朱某给自己辩护,需要提供其行为与生态环境损害无因果关系的证据,为了更好维护自身利益,朱某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②③入选。朱某如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一审判决生效前上诉,如果一审判决生效了,朱某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人认为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确有错误,可以申请启动审判监督程序,④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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