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综合提升-【金版新学案】2024-2025学年高中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同步课堂高效讲义配套课件(统编版2019)
2025-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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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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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辅
资源信息
| 学段 | 高中 |
| 学科 | 思想政治 |
| 教材版本 |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
| 年级 | 高二 |
| 章节 |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
| 类型 | 课件 |
| 知识点 | - |
| 使用场景 | 同步教学-单元练习 |
| 学年 | 2025-2026 |
| 地区(省份) | 全国 |
| 地区(市) | -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PPTX |
| 文件大小 | 4.86 MB |
| 发布时间 | 2025-02-11 |
| 更新时间 | 2025-02-11 |
| 作者 | 山东正禾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 品牌系列 | 金版新学案·高中同步课堂高效讲义 |
| 审核时间 | 2025-02-04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50275107.html |
| 价格 | 4.0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
内容正文:
第一单元综合提升
观点梳理 建体系
1
认知深化 抓重点
2
教考衔接 提能力
3
内容索引
单元检测(一)
5
第一单元 易错清零
4
观点梳理 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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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知深化 抓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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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要素 含义 具体内容 提示
主体 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主体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只有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才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客体 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物、行为、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利益等 客体因具体的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要素 含义 具体内容 提示
内容 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民事权利是指民法所确认的民事主体享有某种民事利益的可能性;民事义务是指民事主体依法应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从而使相对的民事主体实现其利益的必要性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事法律关系的核心,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2.人身权
名称 内涵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民法典把这三项权利置于人格权编的前列
姓名权 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肖像权 自然人对其外部形象所享有的人身权利
名誉权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依法对其名誉享有的人身权利
隐私权 自然人对于私人生活中不愿意让人知道的信息,以及为了保障私人生活的安宁和不受干扰而依法享有的权利
身份权 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
3.保障各类物权
财产权 ①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②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③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他物权
所有权 ①所有权的保护原则
民法典规定了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②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a.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b.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他物权 ①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②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等
③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分别对应的是物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4.比较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
项目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保护对象 作品 发明创造 商标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授权机关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是否办理手续 否 是 是
权利分类 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使用权、处分权、禁止权、收益权
项目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保护期限 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发表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 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15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
民事法律责任 侵害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的,应当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侵害著作权还应当赔礼道歉,一般是侵害著作人身权,才判决向作者赔礼道歉
5.要约承诺订合同
(1)订立过程:合同的订立需要当事人各方的平等协商。很多时候需要经历反复协商才能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讨价还价是这种反复协商过程最形象的体现。法律将这个过程概括为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
(2)步骤
①要约: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为了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稳定的交易秩序,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提醒:要约不同于要约邀请,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提醒:订立合同并不意味着合同的生效,合同成立的要件是当事人、意思表示、合同标的的可能和确立,合同生效除具备成立的内容外,还应具备合法性和内容的妥当性。
(3)有效与无效
①有效合同:有效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②无效合同: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也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提醒: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一般必须经过其法定代理人追认才有效。但是,他们可以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如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还可以订立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如乘坐交通工具等,这会构成有效合同。
6.违约
(1)违约责任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
(2)依据民法典,对守约方的损害赔偿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3)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①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4)违约行为的免责
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②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
③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7.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
项目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含义 是行为人以其不法行为或法律规定的不当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而承担的民事责任 又称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未按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产生 基于行为人没有履行法律上的规定的或者认可的应尽的义务而产生 基于合同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责任
原则 以过错责任为重点,极少采用无过错责任 主要以义务不履行以及该行为与违约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为要件
举证责任 侵权行为人通常不负举证责任,受害人必须就其主张举证 受害人不负举证责任,而违约方必须证明违约是由法定事由引起
项目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责任构成要件和免责条件 损害事实是侵权赔偿责任成立的前提条件,且免责条件或原因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 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违约行为且不具有有效的抗辩事由,就应承担违约责任。且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如不可抗力以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事先约定不承担责任的情况
责任范围 侵权责任赔偿范围原则上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在侵害人格权时,还可进行精神损害赔偿;不法侵害造成他人死亡的,赔偿范围还要扩大至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用等 可以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这种约定,依民法典的规定,赔偿损失额应当相当于受害人因违约而受的损失,一般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承担责任的法律后果及方式 既包括财产责任,如赔偿损失,又包括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主要是财产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适用定金罚则、支付违约金等
8.权利行使的界限
(1)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而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有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但是,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民法为不同的民事权利设定了界限,法律对知识产权的限制在著作权上表现明显。
(3)民法典规定了不动产相邻关系的处理规则: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权利的限制或延伸。
①法律规定相邻关系,对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②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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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考衔接 提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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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模块融合类试题
随着高中思想政治教材的革新和新高考的到来,研究新高考的试题变得尤为重要。其中,高考模块知识融合试题是考查学生能力的重要枢纽;模块知识融合需要厘清模块知识、单元主题、具体课时内在关系,重组模块知识间的联系,实现模块知识的融合与交叉。研究这类试题对落实学科核心素养,提升复习教学实效有理论的指导价值和实践意义。
(2023·山东卷,改编)某校一个学习小组围绕“政务信息公开和个人信息保护”开展探究活动,收集到以下资料。
某地保障房主管部门拟公示信息
申请人员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户籍所在地、家庭人口情况、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申请住房门牌号。
申请结果信息:申请人员的摇号结果、配租结果。
相关法律法规: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第十九条:“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五十一条:“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下列措施确保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防止……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三)采取相应的加密、去标识化等安全技术措施。”
典例
结合材料,运用政治与法治、法律与生活知识,就如何处理好政务信息公开和个人信息保护的关系说明你的观点,并阐明理由。
第一步审设问,定方向
第二步析材料,调知识 材料信息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 答题语言:坚持政务信息公开,是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有利于加强对政府的制约和监督,提高透明度,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
教材溯源: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
第二步析材料,调知识 材料信息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答题语言:在政务信息公开时应对涉及公民隐私的个人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平衡。对公民隐私信息去标识化,是政府贯彻依法治国要求的体现;有利于推动法律实施,有利于保护个人隐私权
教材溯源: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第三步:组答案,用术语 (1)①坚持政务信息公开。
②在政务信息公开时应对涉及公民隐私的个人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
③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平衡(兼顾两者利益)。
(每个得分点1分,共3分)
第三步:组答案,用术语 (2)①政务信息公开是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若答出法治政府内涵、依法行政等也可得分)。
②有利于加强对政府的制约和监督。
③提高透明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打造阳光政府)。
④保障公民知情权。
⑤保障公民监督权。
(只答1个得分点得2分,答2个得分点得3分,答3个得分点得4分,最多共4分)
(3)①对公民隐私信息去标识化,是政府贯彻依法治国要求的体现。
②有利于推动法律实施(如果考生回答“法律效力高于行政法律”,或者“上位法效力高于下位法”亦可得分,不能重复得分)。
③有利于保护个人隐私权。
(每个得分点1分最多2分)
方法技巧
1.寻找知识之间内在联系。例如必修3全面依法治国的公正司法与选择性必修2中具体案例的分析;
2.知识之间相互利用。例如运用必修4中的哲学的知识以及选择性必修3中的演绎推理的知识对选择性必修2法律案例的分析和评判;
3.聚焦某一热点话题。选取经济社会发展中一个典型事例从不同模块进行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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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单元 易错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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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易错点:误认为民法仅调整自然人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汲取了“两相和同”“法平如水”“朋友有信”等中华优秀法律文化,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民权保护之母”。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①民法旨在调整自然人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②民法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符合人民利益
③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是绝对对立的
④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民法典立法目的之一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
①错误,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③错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2.易错点:误认为自然人自出生时起就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某网络音乐直播平台主播向其粉丝索要“打赏”。13岁的小S在不足两个月的时间里,将妈妈微信钱包中的25万元陆续转账给该主播。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A.网络主播公开向粉丝索要财物,构成诈骗罪
B.家长疏于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只能承担损失
C.小S与主播是自愿交易,愿打愿挨,无可厚非
D.小S未满16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家长可通过法律渠道追回钱款
√
网络主播公开向粉丝索要财物没有构成诈骗罪,A表述错误;B、C表述错误;本题中,小S13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对于他转账给主播的钱,家长可通过法律渠道追回,D入选。
3.易错点:对侵犯肖像权的行为认识不清
林某系知名影星,在Y市居住。住在W市的某整形医院在其公众号用林某照片作为配图,发布题为《原来,女神们卸完妆都长这样……》《北上广不相信眼泪,微整相信……》等文章,并虚构该院医生为林某御用微整大师,被林某告上法庭。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林某须委托诉讼代理人到Y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B.林某可以肖像权、隐私权受侵害为由提起诉讼
C.公众号平台上发布的文章及照片属于电子数据
D.若整形医院不服人民法院判决,应在10日内提起上诉
√
A错误,按照“原告就被告”原则,林某须委托诉讼代理人到W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B错误,林某可以肖像权受侵害为由提起诉讼,该整形医院未侵犯林某的隐私权;D错误,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4.易错点:对民事主体、行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不当的界限认识不清
张某和李某是同事,因工作意见不同发生争执。过后,张某在翻看朋友圈时发现,李某将双方争执的照片发到了朋友圈,并配文“这种人真恶心,与这样的人做同事真倒霉”。这件事让张某在单位里很没面子,于是他找到李某,要求李某向他道歉并删除朋友圈相关内容以消除影响。这一事件中
①李某有发朋友圈的自由,张某的要求侵犯了李某的权利
②行使权利不能超过正当界限,李某侵犯了张某的名誉权
③李某应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侵权责任
④权利和义务通常是对等的,李某的权利就是张某的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
①错误,李某有发朋友圈的自由,但不能侵犯张某的权利,张某的要求并没有侵犯李某的权利;④错误,权利和义务通常是对等的,但事件中是李某的行为侵犯了张某的权利,“李某的权利就是张某的义务”的表述与事实相违背,排除。
5.易错点:误认为在现实交易中,买方付了钱就一定能够取得物的所有权
王某将一套商品房以80万元价格卖与李某,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并约定违约金,李某支付了24万元首付款,王某将房屋交付李某先行居住。在过户前,房价上涨,王某要求涨价,李某未予同意。王某又偷偷将此房以90万元卖与张某,张某全额付款,王某协助张某过户登记。本案中
①李某取得房屋所有权,因为房屋已交付
②张某取得房屋所有权,因为房屋已过户登记
③张某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有权要求李某搬出
④王某对李某违约,要返还首付、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A.①② B.③④ C.②④ D.①③
√
①错误,房屋是不动产,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③错误,张某购房是经登记通过合法程序取得房屋产权,不是以善意第三人身份取得。
6.易错点:混淆抵押和质押
小王通过按揭贷款,购买了某市的一套商品房。这一财产关系涉及
①抵押 ②质押 ③用益物权 ④担保物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
质押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房屋属于不动产,②排除;用益物权是以财产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③排除。
7.易错点:误认为只要独立研制出专利发明,就不构成侵权
2023年12月5日,老万自行研制出一种市场上从未销售过的新产品,委托他人加工销售。甲企业在市场上看到该产品后,以其2020年10月20日即获得该产品实用新型专利为由,起诉老万侵犯其专利权。老万认为这个产品是自己独立研制的,并没有侵犯专利权。本案中
A.2030年10月19日后,该专利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B.如果老万一审败诉,其可以在一审判决生效前申请再审
C.该专利系老万独立研制,故并未侵犯甲公司的专利权
D.败诉的一方如果不服判决,可与对方再行协商申请仲裁
√
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甲企业在2020年10月20日获得该产品实用新型专利,因此10年后,该专利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A正确;B错误,如果老万一审败诉,其可以在一审判决生效后申请再审;C错误,根据专利法规定,在某项发明已被申请为专利后,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他人不得实施该发明,即使该发明是由他人自行研发出来的,也同样不得实施,所以老万已构成侵权;D错误,法院宣判后如果不服判决,可以继续上诉,但不能申请仲裁。
8.易错点:误认为商标不用注册就可以使用
甲公司自2020年起在其系列饮料产品上使用“向往”商标,但未注册。2023年,乙公司将“向往”注册为饮食、服务商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①乙公司可以告甲公司侵权,甲公司应停止使用“向往”商标
②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权利,必须将“向往”商标转让给甲公司
③甲公司可以告乙公司侵权,乙公司应停止使用“向往”商标
④甲公司侵犯了乙公司权利,乙公司可以继续使用“向往”商标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
②③不符合题意,是甲公司侵犯了乙公司权利,甲公司无权告乙公司,并应停止使用“向往”商标。
9.易错点:在订立合同过程中,误认为要约就是要约邀请
某商场打出广告标语:“本商场即将转让,现降价促销,件件100元,数量有限,欢迎选购。”该商场的广告属于
A.要约 B.要约邀请
C.承诺 D.新的要约
√
该商场打出的广告标语,内容具体,价格明确,包含决定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故属于要约,A正确,B、C、D错误。
10.易错点:误认为订立合同就意味着合同生效
王某与李某签订合同,购买李某二手小汽车一辆。汽车使用期间毛病不断,经检测发现李某隐瞒事实,该车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故障车辆。王某要求退还该车,但遭李某拒绝,遂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判断正确的是
①王某与李某的合同已经成立 ②王某与李某的合同有效
③王某与李某的合同没有成立 ④王某与李某的合同无效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
王某与李某签订合同符合平等主体双方达成意思一致,并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成立,①符合题意,③错误;但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故障车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销售买卖,故合同无效,④符合题意,②错误。
11.易错点:误认为合同一旦订立,就不得变更
张某是某报刊公司投递员,月工资3 500元。后因另外一名投递员离职,公司擅自安排其承担该投递员的工作任务。张某认为,工作量加倍,拒绝上述安排。公司以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与张某解除劳动合同。张某就劳动争议提出书面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某报刊公司支付张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4 000元。关于双方劳动合同纠纷,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不得变更
②该报刊公司侵犯了劳动者的休息权利
③该报刊公司违背了合同全面履行原则
④该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为终局裁决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
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①错误。材料中该报刊公司未与张某协商擅自增加其工作量,违反了协商一致的原则,但并未涉及侵犯了劳动者的休息权利,②排除。
12.易错点:误认为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同时选择适用违约金和定金条款
某施工单位与采石场签订了石料供应合同,在合同中约定如有违约,应支付违约金4万元。为确保合同履行,施工单位交付了5万元定金。在合同履行中,由于采石场未能按时交货,最多应支付给施工单位
A.10万元 B.9万元
C.8万元 D.14万元
√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如果收受定金方违约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应支付10万元;如果选择适用违约金则可以获得违约金4万元加上返还的定金5万元共9万元。故选A。
13.易错点:误认为公民向人民法院请求民事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只有三年
2020年2月1日,小马向老王借款3万元,并约定于2020年6月30日归还。之后,老王被单位派到国外工作,直到2023年7月才回国。在国外期间,老王通过聊天软件数次向小马催讨所借款,但小马因故未还。老王回国后再次催讨无果后,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小马归还3万元的借款。据此,人民法院将
A.予以登记立案,但不支持老王的诉讼主张
B.不予登记立案,也不支持老王的诉讼主张
C.予以登记立案,并支持老王的诉讼主张
D.不予登记立案,但支持老王的诉讼主张
√
虽然从时间上看,小马欠老王的借款已超过三年未还,但由于老王在国外期间多次通过聊天软件催讨借款,这种行为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诉讼时效应该从老王最后一次催讨之时重新算起,故对老王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予以登记立案,并支持老王的诉讼主张,故C正确。
14.易错点:误认为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只要求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初中生李某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看到本村张某家的狗拴在路边,就上前挑逗。狗被激怒,挣脱绳索追向李某,李某慌忙躲避,此时王某刚巧路过,被狗咬伤,花去医疗费1 000多元。关于此责任的承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由张某承担责任
B.由李某承担责任
C.由张某和李某承担责任
D.由张某、李某、王某根据各方经济情况分担损失
√
根据民法典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C符合题意,其他选项错误。
15.易错点:混淆作品的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使用
在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
A.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也不需支付报酬
B.必须经著作权人许可,并应当支付报酬
C.必须经著作权人许可,但不需支付报酬
D.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
在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故选D。
16.易错点:误认为相邻关系的处理都应按照当地习惯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不动产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如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对这一条款的正确解读是
①邻里在行使权利时应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②不动产的权利人应为相邻人提供一切方便
③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④邻里关系的处理方式应以尊重当地习惯为先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
②错误,“提供一切方便”的说法过于绝对化;④错误,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没有规定的,才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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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元检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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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杭州的刘先生发现,自己轿车前挡风玻璃被一块午餐肉砸碎,报警求助。经过调查,在第4层王女士家冰箱发现外观色泽相似的午餐肉。经查,当天王女士11岁的儿子乐乐将午餐肉扔出窗外,听到“咚”的一声,但他没敢说出来。下列关于本案的观点正确的是
①本案在归责方面将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
②王女士儿子乐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刘先生可要求王女士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④本案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汽车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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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乐将午餐肉扔出窗外,砸碎了刘先生的轿车前挡风玻璃,乐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案在归责方面将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乐乐的行为侵害了刘先生的财产权,刘先生可以要求其监护人王女士赔礼道歉、赔偿损失,①③符合题意。11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②错误。本案中,乐乐往窗外扔午餐肉导致车辆损毁,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而不是物,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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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3年5月12日,我国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启动。今年的活动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重点宣传关于产权保护、合同履行、民事活动基本原则等内容。下列宣传案例与民法基本原则对应正确的是
①某出版社未经许可、未付报酬,将小杨创作的一幅美术作品发表——违反了公平原则
②某公司因为小刘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而拒绝小刘在该公司就职——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
③李某以离婚后孩子改随母姓为由,拒绝向其未成年儿子支付抚养费——违反了自愿原则
④某光电公司因超标超总量排放污水,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违反了绿色原则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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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出版社的做法没有合理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反了公平原则,①符合题意。某公司因为小刘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而拒绝小刘在该公司就职,这属于就业歧视,违反了平等原则,而不是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②错误。李某以离婚后孩子改随母姓为由拒绝向其未成年儿子支付抚养费,违反了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而不是违反了自愿原则,③错误。某光电公司的做法破坏了生态环境,违反了绿色原则,④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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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某与李某系近邻,两家房屋之间有一共用通道。李某母亲在通道里倒中药渣时与张某发生争执,李某从家中冲出对张某进行殴打,致张某左耳鼓膜破损,治愈后伤残鉴定为10级,但李某拒不赔偿张某的医疗费用。下列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①该案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李某的侵权行为
②李某母亲的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
③李某侵犯了张某的身体权和健康权
④李某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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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是人身侵害案,其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张某的人身利益,①错误。在公共交通的通道内倒药渣的行为是对公共秩序和居住环境的破坏,违背了民法的公序良俗原则,②正确。李某殴打张某的行为致张某左耳伤残,侵犯了张某的身体权和健康权,③正确。李某的侵权行为已经结束,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而没有“停止侵害”一说,④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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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3年6月,甲同学为纪念高中毕业,委托M公司拍摄了一套艺术写真。2023年7月M公司未经甲同学同意将其照片上传到公司公众号做宣传,乙同学下载甲同学照片后将甲同学脸部移植至他人的不雅照片上并上传至H网站贴吧。2023年8月,甲同学发现H网站有其多张不雅照片并受到众多网友嘲讽和指责,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对此,下列推断正确的是
①M公司侵犯了甲同学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②甲同学可以向H网站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③M公司可向乙同学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④乙同学侵犯了甲同学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A.③④ B.①④ C.②③ D.①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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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公司的行为只侵犯了甲同学的肖像权,没有侵害甲同学的名誉权,①错误。只有经著作权人向网站提出警告后网站仍不将侵权作品移除的情况下,构成网站被动性侵权,题目中未反映网站被动性侵权的相关信息,所以不能推断出甲同学是否可以向H网站主张精神损害赔偿,②排除。甲同学委托M公司拍摄艺术写真,对著作权没有作出特别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19条规定,著作权归M公司所有,乙同学从M公司公众号下载甲同学照片,对照片修改后上传至H网站贴吧的行为侵犯了M公司的著作权,M公司可以要求乙同学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③正确。乙同学侵犯了甲同学的肖像权和名誉权,甲同学有权依法请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按照《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因人身权益或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的,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④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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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贾某将自己的一辆汽车卖给丁某并实现交付,但并未办理产权登记。当天,贾某以外出有事用车的名义向丁某借得该车,而后又将该车抵押给不知情的孙某,并办理了抵押登记。隔天,汽车因零件损坏,贾某将汽车送往王某修理厂修理,但并未支付修理费,王某将汽车扣留。此时,该汽车的所有权归
A.丁某,因丁某买车并完成交付
B.孙某,因其为善意第三人
C.贾某,因该车仍登记在其名下
D.王某,因其实际占有该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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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是指权利人可以支配其所有物,依照自己的意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并享有其利益的权利。该案中,该汽车的所有权属于丁某,因为丁某买下该车并完成交付,A符合题意。孙某作为善意第三人,办理了抵押登记,属于他物权,B不符合题意。虽然该车仍登记在贾某名下,但是贾某将该辆汽车卖给丁某并实现交付,所以贾某不再享有该车的所有权,C错误。王某将汽车扣留,不属于合法所得,所以王某不享有该车的所有权,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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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小张的老家在河北某村,其父母在村里有一处宅子和5亩承包土地。2022年10月,当地县政府需要征用未到承包期的农村承包土地,其中包括小张家的3亩承包地。为了获取更多利益,小张的父母想把老宅子卖掉,在未被征用的2亩承包地上建造新房。
对于此案,下列结论正确的是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经济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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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小张的父母在承包地上建造新房,改变了土地用途不符合土地承包法
②如果小张的父母将老宅出租,可以再向村委会以村民身份申请宅基地
③当地村委会可以从小张家被征的土地的土地赔偿款中获得一部分土地收益
④如果小张有农村户口但是城里有住房,则小张没有老家宅基地使用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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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承包地上建造新房屋属于改变农业用地途径,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①正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②错误。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所以当地村委会可以从小张家被征的土地的土地赔偿款中获得一部分土地收益,③正确。如果小张在农村有户口,他就有宅基地使用权,④错误。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经济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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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每年的4月23日是“世界图书和版权日”,其设立目的是推动更多的人去阅读和写作,也希望所有人都能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数字化、网络化时代,获取读物的便利让著作权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下列关于著作权保护的认识正确的是
①出版社或数字发行平台未经作者许可使用其相关作品,可能构成侵权
②为了扩大作品影响力,作者可把著作人身权转让给出版社或给经营者
③加大对盗版图书的整治力度,有利于维护著作权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④著作权保护期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出版商可以修改其作品内容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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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可知,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法律保护精神劳动,激励创新,出版社或数字发行平台未经作者许可使用其相关作品,可能构成侵权,应加大对盗版图书的整治力度,这有利于维护著作权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故①③正确。为了扩大作品影响力,作者可把著作财产权转让给出版社或经营者,著作人身权不可转让,故②不选。著作权保护期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法律保护,因此,“出版商可以修改其作品内容”的说法错误,故④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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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随着第19届杭州亚运会举办日期越来越近,亚运会吉祥物“琮琮”“宸宸”“莲莲”火遍大江南北。但需要注意的是,亚运会组委会已将本届亚运会有关知识产权进行注册备案,企业或个人销售亚运会“周边”时需警惕侵犯知识产权。保护吉祥物的知识产权,应当申请
A.发明专利 B.软件著作权
C.外观设计专利 D.实用新型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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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A不符合题意。软件著作权是指对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B不符合题意。外观设计专利是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的设计。亚运会吉祥物符合外观设计专利,C符合题意。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必须是产品专利申请,D不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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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M MONALISA及图”商标(以下简称“蒙娜丽莎”商标)申请注册在第11类“盥洗室(抽水马桶)、坐便器”等商品上。在此之前,他人申请注册的“蒙娜丽莎Mona Lisa”商标已被核准注册在第11类“浴室装置”等商品上。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蒙娜丽莎”商标在“盥洗室(抽水马桶)、坐便器”商品与“蒙娜丽莎Mona Lisa”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将其予以撤销。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①获得注册的商标才可被使用并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
②商标权是指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权利
③在同一类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构成侵权
④依法撤销相关申请旨在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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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注册的商标也可使用,①错误。著作权是指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②错误。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蒙娜丽莎”商标在“盥洗室(抽水马桶)、坐便器”商品与“蒙娜丽莎Mona Lisa”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将其予以撤销。可知在同一类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构成侵权,依法撤销相关申请是为了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③④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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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某公司急需1 000吨钢材,于是向甲市的W钢厂发函,函电称:“急需1 000吨16 mm的螺纹钢,如果贵厂有,请速回函,我公司将派人前往商谈。”W钢厂收到信函后,回函表示“有现货,愿以每吨3 900元发货
1 000吨16 mm的螺纹钢”,并于回函当天给该公司发货1 000吨螺纹钢。据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①该公司的发函属于要约邀请
②W钢厂的回函属于承诺
③该公司有权拒绝W钢厂发送的货物
④W钢厂的发货行为属于合同的履行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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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向甲市的W钢厂所发函电中的价格等信息不全,且要求如果W钢厂有其所需产品须回函,然后再商谈有关合同的具体细节,说明该公司的发函属于要约邀请,①正确。W钢厂给该公司的回函属于要约,不属于承诺,②错误。因该公司向W钢厂发的函属于要约邀请,W钢厂的回函属于要约,因此在没有得到该公司作出承诺的情况下发货,该公司有权拒绝W钢厂发送的货物,③正确。针对W钢厂的要约,该公司没有作出承诺,双方合同没有成立,W钢厂的发货行为不属于合同的履行,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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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对于消费者而言,不盲目相信教育培训机构工作人员的口头承诺、关注合同重要条款的内容、必要时及时变更合同或依法解除合同、不贪图便宜购买自己不需要的课程等,都有助于减少教育培训服务的交易风险,避免相关纠纷的产生。这是因为
A.书面合同有利于督促当事人履行合同
B.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不建议采用口头形式
C.权利义务关系复杂情况下,口头合同不受保护
D.口头合同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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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强调主张教育培训机构中消费者要签订书面合同,签订书面合同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A符合题意。材料强调签订书面合同,没有体现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不建议采用口头形式,B不合题意。合同不因形式的不同而享有是否受法律保护的不同,C说法错误。口头合同虽然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但不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D不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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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23年3月,小李和王某二人经过协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小李向王某支付了10万元定金,约定五天后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签订合同三天后,邻居刘某欲以100万元的高价购买王某的房产,并一次付清全部购房款。王某于是找到小李,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小李的购房定金。双方争执不下,诉诸人民法院。本案中
①王某需承担违约责任,但小李只能主张双倍返还定金
②刘某属于善意第三人,该房屋的所有权应归刘某所有
③该房屋买卖合同已经生效,王某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
④小李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主张,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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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需承担违约责任,但小李并非只能主张双倍返还定金,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等,①错误。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登记,本案中双方还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该房屋的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仍属于王某,②错误。依法成立的合同,受到法律保护。小李和王某二人经过协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了10万元定金,此时该合同已经生效,王某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③正确。该买卖合同已经生效,依据法律规定,小李可以主张王某继续履行该合同,④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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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某知名博主甲在微博中为庆祝其微博粉丝量达到2 100万,发布了一张经过粉丝PS过的照片作为粉丝的福利。该微博图片篡改自原创作者乙的某著名军旅摄影作品,将作品中左起第三名战士的头像换成了博主的头像,对作品进行了裁剪并配上误导性文字。此事件中
①甲侵犯了原著作者的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②乙可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甲发起行政诉讼
③若甲构成侵权,则需要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责任
④甲的行为有违道德标准,但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不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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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博主甲发布了一张经过粉丝PS过的照片。该微博图片篡改自原创作者乙的某著名军旅摄影作品,将战士的头像换成了博主的头像,对作品进行了裁剪并配上误导性文字,甲侵犯了原著作者的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需要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责任,①③符合题意。乙可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甲发起民事诉讼,②说法错误。甲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应追究其法律责任,④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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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王先生携带小孩在小区散步,途径小区2栋3单元楼下,不幸被高空抛下的一个篮球砸中,导致王先生头部受伤及孩子手臂擦伤,由于无人承认谁是篮球的物主,王先生将该单元的业主和小区物业告上法庭,要求该单元住户及物业承担医药费用,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1万元。对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有
①如该单元住户中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不承担侵权责任
②无论物业是否存在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③本起案件适用过错推定,由单元业主和物业负责举证
④本案件不能确定侵权责任人,故法院不会支持王先生的诉求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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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及孩子民事权益受侵害是由相关人的过错造成的,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根据法律规定: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以要由单元业主和物业负责举证,①③正确。本案适用过错推定原则,而不是无过错侵权原则,所以如果物业能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无须承担侵权责任,②错误。高空抛物难以确定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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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何某与小波系同栋、同层相邻户房屋的业
主。小波家原有入户门外侧有一过道,他在装
修房屋时,将该过道入口处封堵并安装了门作
为入户门,将公共楼道空间占为私有,且入户
门向外开启时,与邻居家的距离也缩短,影响人员通行便利,何某与小波多次沟通无效,被迫诉至人民法院。对此,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①业主对公共空间享有共有权利,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
②权利行使有限制,处理相邻关系应以不影响或侵害对方合法权益为限
③小波对公共空间不具有所有权,但拥有占有和使用权
④此案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小波的侵权行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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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业主对公共空间享有共有权利,任何
人不得据为己有,①正确。权利行使有限制,
处理相邻关系应以不影响或侵害对方合法权
益为限,小波家将该过道入口处封堵并安装
了门作为入户门,将公共楼道空间占为私有,且入户门向外开启时,与邻居家的距离也缩短,影响人员通行便利,小波应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原状等侵权责任,②正确。小波对公共空间不具有所有权,可以使用,但不能占有,③错误。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此案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楼道内的公共空间,不是小波的侵权行为,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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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分)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议题:定分止争—所有权
◆王某将一套商品房卖给丁某,丁某按合同约定支付了房价的80%,余款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支付。王某将房屋钥匙交给丁某,供其先行入住。几个月后,王某又将同一房屋卖给刘某,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刘某的名下。刘某与丁某就该房屋的产权归属发生了争议。
◆陈某在电子市场碰到一名男子,该男子称自己有一台全新的笔记本电脑,可以市场价格的三折出售。陈某到其住处,付钱后取走电脑。三个月后,警察找上门来,原来该男子是一盗窃团伙成员,电脑是其行窃所得。警察将该电脑作为赃物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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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以上案例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分别属于谁?为什么买方付了钱也不一定能够取得所有权?
答案:①房屋属于不动产,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所以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归刘某。②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从其价格过低应能判断该电脑是赃物,并不适用于动产善意取得。电脑所有权是失主,陈某不能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③由以上可知,买方付钱并不是取得商品所有权的最终条件。在生活中,要根据法律规定,依据自己财产的类别,合法取得或变更其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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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将一套商品房卖给丁某,丁某按合同约定支付了房价的80%,余款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支付。几个月后,王某又将同一房屋卖给刘某,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刘某的名下→可联系: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需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该男子称自己有一台全新的笔记本电脑,可以市场价格的三折出售。陈某到其住处,付钱后取走电脑→可联系:动产所有权的取得以交付为条件,但需要明确是否为善意取得。综合两则材料→可联系:之所以付了钱也不一定能取得所有权,一看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二要区分属于动产还是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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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4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案例回访】
从事物流的李某与济南某二手车贸易公司签订了购车合同,约定以25万元的价格购买该公司一辆运输车,定金2万元,违约金3万元。李某按合同约定交纳了2万元定金,但在约定期限的最后一天交款提车时遭拒绝。原来,该二手车公司已将该车以38万元卖给了不知情的钱某,并与钱某办理了登记手续。李某要求该二手车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并双倍返还定金4万元和支付违约金3万元,而该公司则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定金2万元。双方协商无果,李某因此遭受巨大损失,遂将该二手车公司诉至人民法院。
【学法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五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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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材料,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李某能否获得该车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7分)
答案:不能。①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机动车虽然属于动产,但由于价值较大,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需要依法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②本案中,济南某二手车公司已将该车卖给不知情的钱某,并与钱某办理了登记手续,所有权应归钱某,李某无法取得该车的所有权。
李某与某二手车贸易公司签订了购车合同,但是该二手车公司又将该车以38万元卖给了不知情的钱某,并与钱某办理了登记手续→可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李某无法取得该车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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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该二手车公司应承担何种民事法律责任及承担方式。(7分)
答案:①济南某二手车公司应承担民事违约责任。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可以要求额外赔偿,但不得超过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当预见的可能造成的损失。③本案中该二手车公司应双倍返还定金4万元并额外支付一定的赔偿金以弥补李某的巨大损失或退还定金2万元后再支付违约金3万元并额外支付一定赔偿金以弥补李某的巨大损失。
李某与某二手车贸易公司签订了购车合同,约定定金2万元,违约金3万元。李某按合同约定交纳了2万元定金,但在约定期限的最后一天交款提车时遭拒绝,该车被卖给了不知情的钱某→可联系违约与违约责任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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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4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这是众所周知的常识。河南郑州杨某在电梯内劝阻老人段某不要抽烟,双方发生言语争执,随后段某心脏病发作不幸离世。段某家属将劝阻者杨某告上法庭,索要高额赔偿。经查,段某有心脏病史,曾做过心脏搭桥手术。在劝阻过程中,段某情绪较为激动,杨某情绪相对比较冷静克制,二人只有语言交流,无肢体冲突。
一审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人民法院认为老人猝死这一结果是被告杨某未能预料到的,但老人确实是在与被告发生言语争执后猝死,酌定杨某向死者家属补偿1.5万元。一审判决后,杨某没有上诉,但段某家属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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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认为老人自身患有心脏疾病,在未能控制自身情绪的情况下心脏病发作不幸死亡,判定杨某在电梯里劝阻吸烟合法正当,不承担侵权责任,撤销一审判决并驳回段某家属诉讼请求。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二审判决的理由。(7分)
答案:①依据法律条款,公民应否承担侵权责任,关键是看行为人是否存在过错、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②杨某劝阻段某吸烟是履行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没有侵害段某生命权的故意或过失,属于正当劝阻行为,没有过错。③段某自身患有心脏疾病,在未能控制自身情绪的情况下发作心脏疾病不幸死亡,杨某劝阻段某吸烟行为本身不会造成段某死亡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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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电梯内劝阻老人段某不要抽烟,双方发生言语争执,随后段某心脏病发作不幸离世。段某家属将劝阻者杨某告上法庭,索要高额赔偿→法理依据:民法典规定,公民应否承担侵权责任,要看行为人是否存在过错、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本案中杨某劝阻段某吸烟是履行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没有侵害段某生命权的故意或过失,属于正当劝阻行为,没有过错;经查,段某有心脏病史,曾做过心脏搭桥手术。在劝阻过程中,段某情绪较为激动,杨某情绪相对比较冷静克制,二人只有语言交流,无肢体冲突→法理依据:民法典规定,公民应否承担侵权责任,要看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本案中段某自身患有心脏疾病,在未能控制自身情绪的情况下发作心脏疾病不幸死亡,杨某劝阻段某吸烟行为本身不会造成段某死亡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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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民法的立法宗旨。结合材料,阐释二审判决的社会价值。(7分)
答案:①二审判决给维护法律和公德的一方以公正。引导全社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维护社会公共利益。②同时,鼓励公民遵守公序良俗,争做社会正能量的守护者,让人们面对违法行为时有挺身而出的勇气和底气。
二审判决认为老人自身患有心脏疾病,在未能控制自身情绪的情况下心脏病发作不幸死亡,判定杨某在电梯里劝阻吸烟合法正当,不承担侵权责任,撤销一审判决并驳回段某家属诉讼请求→可说明二审判决给维护法律和公德的一方以公正,有利于引导全社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让人们面对违法行为时有挺身而出的勇气和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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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7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徐某宝乘坐电梯回家,电梯运行至负1楼,徐某伟欲将其电动车推进电梯,徐某宝告诉徐某伟电动车不能进电梯更不能入户。徐某伟不听劝阻,坚持将电动车推进电梯。徐某宝随即拍摄视频进行记录。期间,双方言语不合在电梯中发生争吵,后又在小区业主群争辨,徐某宝亦将所拍摄视频于当日上传到小区业主群,并表达了对徐某伟行为所产生安全隐患的担忧。徐某伟认为徐某宝的曝光行为致其形象受损,故诉至法院要求徐某宝删除视频、赔礼道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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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生效判决是:法院驳回了徐某伟的全部诉讼请求。
相关资料
公安部依据消防法制定的《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规定: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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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基本考量。
答案: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與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徐某伟出于私利违规将电动车推进电梯,给小区其他居民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徐某宝通过一定方式将徐某伟推电动车进电梯的行为进行曝光,目的上具有正当性,手段上也并未超出相应限度,不属于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法院判决结果意在引导人们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公序良俗,构建和谐邻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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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审设问。明确知识范围、题目类型和答题思路。
本题需要调用人身权利、相邻关系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依据设问要求提取有效信息,链接教材知识。
本案中,徐某伟出于私利违规将电动车推进电梯,给小区其他居民带来安全隐患,徐某宝将其行为进行曝光,未超过正当界限——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與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法院判决基本考量——民法基本原则原则,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和谐邻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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