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单元检测试卷(二)
(满分:100分)
一、选择题Ⅰ(本大题共17小题,每小题2分,共34分。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不选、多选、错选均不得分)
1.王某与李某婚后育有一子小李,在小李3岁时,李某因车祸去世。王某再婚另嫁张某。因李家三代单传,王某不得已将小李留给爷爷奶奶照顾,虽然张某同意与小李一起生活,但因爷爷奶奶不同意致未果,王某便很少来看小李,也未支付任何费用。本案中( )
①王某未和小李共同生活,不需要履行监护职责
②王某对小李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与义务
③张某未与小李共同生活,不需要承担监护职责
④爷爷奶奶依法享有对小李进行监护的权利与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③④ D.②③
答案 D
解析 王某与小李是母子关系,虽未和小李共同生活,但仍需要履行监护职责,有抚养、教育、保护小李的权利与义务,②正确,①错误;张某与小李没有血缘关系,未与小李共同生活,不构成养父子关系,不需要承担监护职责,③正确。对于子女而言,父母是基于亲权的、当然的第一顺序监护人,只有父母死亡或无监护能力时,其他亲属或组织才可能履行监护职责,④错误。
2.甲男与乙女于2014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丙。 2018年9月5日,因感情破裂,双方协议解除夫妻关系,乙女净身出户并独自抚养3岁的女儿丙。2022年1月,乙女身体不适,经医生诊断为类风湿。患病的乙女找到甲男,要求甲男支付丙的抚养费,甲男拒绝并要求变更抚养关系。关于此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因乙女患病,甲男应当依法对未成年人丙尽抚养义务
②甲男虽与乙女离婚,但对未成年人丙仍有抚养义务
③乙女虽患病,但不能据此剥夺其继续行使直接抚养丙的权利
④乙女自愿独立抚养丙,因而向甲男索要抚养费没有法律依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本案中,甲男对丙须依法尽抚养义务,但并不是因为乙女患病,①错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乙女有权向甲男索要抚养费,④错误。
3.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人民法院庄里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老人所引起的家庭纠纷案,使陈老汉老有所居、老有所养,既化解了家庭内部矛盾,又帮助了老人安享晚年,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A.成年子女有赡养老人的权利
B.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C.遗弃、虐待老人是违法行为
D.子女应从经济、精神等方面照顾老人
答案 B
解析 A混淆了权利与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故不选;案件调解的是赡养老人所引起的家庭纠纷案,表明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B符合题意;材料没有涉及虐待行为,C不符合题意;成年子女应从经济、精神等方面照顾老人,D错误。
4.原告万某育有五个女儿,均已成年。原告万某现年老多病,但五名被告对原告的赡养有不如老人意愿之处。原告万某多次联系村、组就五名被告对其赡养问题进行调解,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遂以五名被告未尽赡养义务为由,诉至人民法院。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A.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B.子女可以说明不赡养老人的理由并获得人民法院支持
C.老人不应采取诉讼方式解决问题
D.子女应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
答案 A
解析 成年子女应该赡养老人,A符合题意;成年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不能免除赡养义务,B排除;采取诉讼方式没有过错,老人可以采用诉讼方式解决问题,C排除;材料没有涉及特殊需要,D排除。
5.申某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都已成家,申某的妻子和父母都已去世。大儿子家庭条件较好,但不孝顺老人。女儿离申某较远,不便照料。因此,申某一直与二儿子生活在一起。申某去世后对其10万元遗产的分割不正确的是( )
A.子女可协商处理遗产
B.三子女所分遗产份额一定均等
C.若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对二儿子,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答案 B
解析 我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A、C正确,不符合题意。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D正确,不选,B错误,入选。
6.甲是乙和丙的儿子。乙和丙于前两年相继死亡。甲持有加盖乙名章和手印的打印遗嘱一份,另有两名见证律师在上面的署名,并提供视频录像。录像显示乙仅在一名见证人见证下盖章、按手印。依甲申请,人民法院分别向两位见证人邮寄相关出庭材料,一份被退回, 一份已签收但见证人未出庭作证。对于该遗嘱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打印遗嘱符合遗嘱形式要件具有法律效力
②该录像资料不能作为证明遗嘱效力的证据
③该遗嘱是被继承人真实意思表示应予认定
④该遗嘱缺少必要法律要件其效力不应认定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D
解析 录像显示乙仅在一名见证人见证下盖章、按手印,根据法律规定,打印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该遗嘱不具备有效条件,没有法律效力,①不选,④入选。录像资料显示仅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不能作为证据,不能确定是否为被继承人真实意思表示,②入选,③排除。
7.只结婚不要孩子的丁克概念,于20世纪80年代进入中国。而今,首批丁克家庭已经步入晚年生活,李爷爷和黄奶奶就是其中之一,随着年龄的增长,夫妻双方害怕出现老无所依的困境,下列能帮助他们解决的方法有( )
①口头遗嘱将财产赠与邻居老谢
②确定朋友的儿子小宇为遗嘱继承人
③与居委会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④与忘年交张某签订《意定监护协议》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①不符合题意,排除。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朋友的儿子小宇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无法通过遗嘱继承,但可以进行遗赠,②错误。
8.李某与王某育有二子一女。李某夫妇与长子李甲生活在一起;次子李乙大学毕业后在外地工作,很少与家里联系;女儿李丙与父母同小区生活,因车祸而伤残,生活相对困难,但经常回家看望父母。后长子李甲因公牺牲,妻刘某带孩子李小甲与公婆同住,替李甲尽孝。后李某去世。对于李某的遗产分割,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及其二子一女均有权继承,遗产分割应均等
②李乙有扶养能力但不尽扶养义务,无权继承遗产
③刘某替李甲尽孝,有权继承并适当多分李某的遗产
④因李甲去世,李小甲可以代位继承李甲的继承份额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答案 B
解析 王某与李某系夫妻关系,李甲、李乙、李丙系他们的子女,均有继承权,但遗产分割不应均等,对年迈的王某、伤残的李丙以及过世的李甲留有的孩子等应适当照顾,①错误;李乙有扶养能力但不尽扶养义务,应该不分或少分,但不等于其没有继承权,②错误;刘某替李甲尽孝,有权继承并应适当多分李某的遗产,③正确;因李甲去世,李小甲可以代位继承李甲的继承份额,④正确。
9.某市民政局设置了宣读结婚誓词环节,为婚姻登记增添仪式感。在颁发结婚证前,男女双方要共同宣读结婚誓言如下,我们自愿结为夫妻,从今天开始,我们将共同肩负起婚姻赋予我们的责任和义务:上孝父母,下教子女,互敬互爱,互信互勉,互谅互让,相濡以沫,钟爱一生!从中可以感受到( )
①结婚应遵循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原则
②宣读誓词是确立婚姻关系的法律程序
③夫妻双方互谅互让构建和谐家庭关系
④夫妻双方均等付出成就美满幸福婚姻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从男女双方的结婚誓词中,可以感受到结婚应遵循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原则,夫妻双方互谅互让才有利于构建和谐家庭关系,①③符合题意;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的必经法律程序,宣读誓词并不是确立婚姻关系的法律程序,②错误;夫妻双方应平等地承担责任和义务,但不等于均等付出,④错误。
10.傅某与黎某登记结婚。婚后,傅某在当地一家医院拔牙后出血十多天不止,后经该医院诊断为血友病A型(严重遗传性凝血障碍,重大疾病)。傅某在婚前已知晓自己患有此病,其在办理结婚登记时未如实告知对方,且未治愈。本案中( )
①傅某隐瞒重大疾病,他和黎某的婚姻可能不受法律保护
②傅某自知有病却没有如实相告,黎某可以要求撤销婚姻
③傅某与黎某因不符合结婚条件,两人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④因傅某患有不适合结婚的疾病,黎某可以起诉要求离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A
解析 傅某在婚前已知晓自己患有此病,其在办理结婚登记时未如实告知对方,且未治愈。隐瞒重大疾病属于欺瞒行为,他和黎某的婚姻可能不受法律保护,①正确;妻子黎某在婚后才知道傅某患有重大疾病,傅某与黎某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②正确;傅某与黎某因符合结婚条件,两人婚姻属于有效婚姻,③错误;黎某可要求撤销婚姻,而不是起诉离婚,④排除。
11.王某与张某于2021年10月1日结婚登记,婚后,王某染上赌博恶习,张某多次劝解无效。2022年3月,张某怀孕,在这期间王某仍然恶习不改。张某忍无可忍于2022年6月2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另外查明:2022年1月5日,王某不顾张某反对向亲戚李某借了2万元人民币,全部赌博输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在怀孕期间,人民法院对诉讼不予受理
②欠李某的2万元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③张某提起离婚诉讼后有三十天冷静期
④张某虽在怀孕期间,但若人民法院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D
解析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张某可以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对诉讼予以受理,①错误;王某向亲戚的借款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②正确;离婚冷静期适用于协议离婚而不适用于裁判离婚,③错误;张某虽在怀孕期间,但若人民法院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④正确。
12.江某与林某于2017年登记结婚,2019年二人因感情破裂分居。2020年江某外出打工,与一同打工的19岁女孩潘某互生好感,遂二人以夫妻名义同居并于2021年育有一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
①江某的行为违背了一夫一妻制原则
②潘某不符合法定婚龄,与江某的婚姻无效
③江某与潘某的结合是婚姻自由的体现
④林某有权要求人民法院裁判离婚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江某与林某感情破裂分居,但二人并未办理离婚登记,故江某与他人同居的行为违背了一夫一妻制原则,①正确;江某与潘某未办理结婚登记,不是法定夫妻,谈不上有效无效,②错误;江某与潘某未办理结婚登记,不是法定夫妻,江某与潘某的结合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不是婚姻自由的体现,③错误;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江某与林某感情破裂,且江某在外与他人同居,林某有权要求人民法院裁判离婚,④正确。
13.2022年初,王某(女)与李某(男)的儿子出生。同年,王某在派出所进行户口登记时欲将孩子姓氏登记为王姓,遭到了李某反对。李某提出,随母姓可以,但王某要放弃个人事业,做全职太太。双方因此产生矛盾。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王某有参加工作的自由
②王某与李某的儿子的姓氏一经确定,不可更改
③李某有权拒绝履行家庭义务
④王某与李某的儿子可随父姓,也可随母姓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和干涉,因此王某有参加工作的权利,李某不得限制和干涉,①正确;因一岁的孩子尚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经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王某与李某的儿子的姓氏可以进行更改,②错误;一旦男女结为夫妻,双方都要履行家庭义务,③错误;夫妻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④正确。
14.王女士与李某结婚3年,因感情不和准备离婚。两年前,李某的父母全额出资30万元购买一套住房,产权在丈夫李某的名下。离婚时他们对该套房屋的归属发生争议,丈夫李某认为,在他名下的房屋是由他父母出资购买的,应归他所有。而王女士认为他说的没有道理,应该对该房产进行平均分割。下列对案例信息解读正确的是( )
A.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B.房屋财产权属于李某个人所有
C.房屋财产权属于李某父母所有
D.该房产属于李某和李某父母所有
答案 B
解析 婚后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中的规定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故该房屋财产权属于李某个人所有,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A、C、D不符合题意,B符合题意。
15.2020年8月甲与乙结婚,11月甲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10万元购买房产一套,夫妻共同居住。2021年5月两人离婚。甲向其弟所借的钱,离婚时应如何处理?( )
A.由甲偿还
B.由乙偿还
C.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D.主要由甲偿还
答案 C
解析 因为债务产生于两人结婚后,且用该借款所购买的房屋由甲、乙共同居住,故应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C正确,A、B、D错误。
16.赵某与钱某原系夫妻。2021年,钱某通过手机聊天向孙某借款10万元并约定利息。2023年1月,与钱某离婚后的赵某向孙某出具借条,载明欠孙某12万元,并单独签字。因二人均未向孙某还本付息,孙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两人共同偿还本息12万元。本案中( )
①若缺失钱某的借款凭证,赵某有可能需要一个人偿债
②借条上仅有赵某的签字,债务属于赵某的个人债务
③尽管赵某与钱某已离婚,但12万元属于共同债务
④由于是钱某向孙某借款,理应由钱某偿还12万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A
解析 2021年,钱某通过手机聊天向孙某借款10万元并约定利息。2023年1月, 赵某与钱某离婚后向孙某出具借条并单独签字,若缺失钱某的借款凭证,赵某有可能需要一个人偿债,①正确;尽管借条上仅有赵某的签字,但钱某通过手机聊天向孙某借款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是赵某的个人债务,也不能由钱某自己偿还,②④错误,③正确。
17.(2022·浙江6月选考)2019年1月,张某在H市购买一处房产。2021年5月,张某与王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归共同所有,取得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2021年9月,王某在N市购买一处房产。2022年3月,张某发表小说作品获稿酬5万元,王某获得其父母赠与小车一辆。关于财产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H市和N市房产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B.H市房产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归王某所有
C.稿酬5万元和小车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D.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小车归王某所有
答案 D
解析 H市的房产是张某婚前所购财产,应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是婚后财产,应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A、B错误。按双方约定财产的规定,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C错误。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王某获得的父母赠与的小车归王某所有,D正确。
二、选择题Ⅱ(本大题共7小题,每小题3分,共21分。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不选、多选、错选均不得分)
18.初中生小飞在学校打伤同学,需要赔偿1万元的医疗费。小飞的母亲以自己管不了小飞为由而置之不理,父亲以离婚判给母亲抚养为由拒绝赔偿。对此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A.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具有赡养的义务
B.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C.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义务非权利
D.小飞是侵权人,应与父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 B
解析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A错误;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C错误;小飞属于未成年人,其父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D错误。
19.老李今年72岁,老伴去世多年,育有二男一女,但在不同城市工作,平时老李一个人生活。后老李病重,考虑到子女照顾不方便,老李与邻居好友大张达成意定监护协议,确定大张为自己的监护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在无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老李的子女无权随时终止协议
②老李选定监护人达成监护协议后,其子女的赡养义务随之免除
③若监护协议是老李的真实意思表示且符合法律规范,其他人无权干涉
④老李和大张签订监护协议,可采用书面形式,也可采用见证人在场的口头形式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答案 C
解析 老李与邻居好友大张达成意定监护协议,在无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老李的子女无权随时终止协议,①入选;老李选定监护人达成监护协议后,其子女仍然有赡养义务,②不选;老李与邻居好友大张达成意定监护协议,表明是老李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符合法律规范,其他人无权干涉,③入选;老李和大张签订监护协议,需要采用书面形式,④不选。
20.老人王某80岁,亲笔写下遗嘱:“我所遗房屋两间,全部归小儿子王三继承。两个女儿都已经嫁人,不再给她们留财产。”老人亲笔签名,记明年月日,不久老人去世。这份遗嘱( )
A.违反男女继承权平等的原则
B.无见证人见证,无效
C.符合法律规定,有效
D.未经公证,无效
答案 C
解析 法定继承中遵循男女继承权平等的原则,材料是自书遗嘱,尊重遗嘱人意愿,A不符合题意;自书遗嘱,有亲笔签名,并且记明年月日,即使无见证人在场见证,也是有效的,B错误;材料中的遗嘱属于法定遗嘱中的自书遗嘱,未经公证,也是有效的,D错误。
21.广西未婚女子苏女士跟爱人登记结婚时才知道,自己在千里之外的河北省保定市已经登记结婚后又离婚。经查,是李某冒用所谓的“苏女士”假户口本和身份证办理的结婚登记,这在当时的纸质档案时代很难分辨真假。对此,下列说法合理的是( )
①李某是按法定程序办理的结婚登记,属于合法婚姻
②广西的苏女士属于“被结婚”,相关部门应该撤销其婚姻登记记录
③政府部门应不断提高技术辨别手段,有效防止此类案件的发生
④提高个人法治意识和诚信意识,是避免“被结婚”的根本途径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李某冒用他人身份登记结婚,尽管按法定程序办理结婚登记也是不合法婚姻,①错误;广西的苏女士被人冒用身份,合法权益受损,因此,相关部门应依法撤销其婚姻登记记录,②入选;政府部门提高技术辨别手段,能够有效防止此类案件的发生,有助于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③入选;提高个人法治意识和诚信意识,是防止此类事件发生的重要因素,但不是根本途径,④错误。
22.李某(男)与张某(女)于2017年结婚登记,不久后李某外出打工,张某独自在家照顾李某年迈的父母。李某在打工期间认识了孤儿王某,两人共同经营一家文具店,日久生情并生下龙凤胎小米和小花。2021年1月两人遭遇车祸,王某当场死亡,李某在重症监护室5个月后离世,留下文具店经营所得20万元与老家房子一套,两人生前均未写遗嘱。本案( )
①王某的遗产分割无须保留李某的份额
②张某能继承2万元遗产及房屋的部分
③张某若对小米小花不管不问构成遗弃
④小米能继承6万元遗产及房屋的部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文具店经营所得的20万元属于李某和王某的共同财产,李某可分得10万元,因李某和王某未写遗嘱,李某和妻子张某各分得5万元,李某的遗产5万元需要李某妻子、李某父母和龙凤胎小米和小花共同继承,每人分得1万元,此外,李某老家房子属于婚前财产,但张某照顾李某年迈的父母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可参与房屋分配,②错误;张某与小米小花之间不存在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张某若对小米小花不管不问不构成遗弃,③错误。
23.魏某与何某于2018年结婚,婚前魏某申请的专利在2019年转让给某公司获40万元收益,2020年何某将婚前创作的网络小说发表获得稿酬20万元,2021年魏某父母过世留下一套房产给他们。2022年二人由于感情不和离婚。本案中,关于夫妻财产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
①小说稿酬20万元属于何某个人财产
②夫妻对该套房产享有平等处置权
③专利收益4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夫妻对网络小说共同享有著作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小说稿酬20万元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知识产权方面的收入,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错误;材料中网络小说的著作人身权属于何某,著作财产权属于夫妻共同享有,④错误。
24.原告李某与丈夫宋某于1998年4月登记结婚,婚后共同创办公司并经营。2021年5月,宋某通过朋友介绍与被告杨某发展为情人关系,原告李某一直蒙在鼓里。2021年11月8日,宋某为履行对杨某的承诺,通过银行将66万元转账到杨某账号上,赠与杨某,原告李某发现后,多次找杨某索要未果,故向人民法院起诉。该案件中( )
①杨某取得的66万元属于有偿取得,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②宋某与杨某的关系违反了公序良俗,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③宋某的赠与行为应认定为无效,李某有权要求杨某全部返还
④夫或妻在处理其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宋某有权决定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C
解析 材料中宋某与杨某属于情人关系,宋某通过银行将66万元转账到杨某账号上赠与杨某,杨某属于知情人,取得的66万元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①错误;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此宋某无权利单独决定,④错误。
三、综合题(本大题共5小题,共45分)
25.子女签署“不赡养父母”协议 人民法院:法定赡养义务不可免
李某(妻子)与张某(丈夫)系夫妻,两人共生育两个儿子、两个女儿,女儿均外嫁。丈夫张某去世后,长子和次子达成协议,协议约定,因已去世的丈夫张某生前由长子赡养,故妻子李某由次子赡养。生活起居、医病及以后各种事情均由次子承担,长子不再承担任何责任。自丈夫张某去世后,长子对李某不尽赡养义务,女儿们长期在外极少探望。2022年8月,原告李某将四个子女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四个子女共同承担赡养义务。
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四名被告应自判决生效之日起每人每年承担赡养费3 518.3元(2021年河南省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4 073.2元/年)。尊重原告李某意愿,判决李某跟随次子生活,其余三名被告在给付赡养费的同时,应定期前往李某居住处看望,四个子女均服判息诉。
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本案中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法理事由。(8分)
答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尊重父母意愿,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2)本案中,长子和次子之间的赡养父母协议,不能免除长子的法定赡养义务。且四个子女均有法定赡养义务,李某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原告李某自愿跟随其次子生活,次子未表示反对,对原告李某要求跟随次子生活的请求,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26.初中生小丽的爷爷因突发疾病去世,留下一套房产和30万元个人存款。小丽的爸爸和叔叔就小丽应不应该继承遗产发生争执,奶奶站出来说:“都别吵了,我这里有份她的爷爷生前立的合法遗嘱,里面明确说给小丽10万元用于她的教育所需。”
(1)上述材料中谁是小丽爷爷的第一顺序继承人?(1分)
(2)根据奶奶的说法,小丽能得到爷爷的遗产吗?为什么?(4分)
(3)在遗产继承中,继承人之间应发扬什么精神?(6分)
答案 (1)小丽的爸爸、叔叔和奶奶。
(2)能。因为在我国,遗嘱继承是遗产继承的一种重要方式。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这样做,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7.任某2016年与熊某登记结婚,2017年两人在当地小镇购得一套房产。2018年的一天,妻子熊某突然失踪,任某找了一段时间后就不了了之。后经人介绍,任某认识了刚刚丧夫的蔡某。2019年,任某借丧偶的名义与蔡某登记结婚。不久熊某突然回到任某家,并坚决表示要回到任某身边。对此蔡某一纸诉状将任某告上人民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房产。
(1)任某的两段婚姻是否有效,为什么?(4分)
(2)蔡某的诉讼请求是否会被支持,为什么?(4分)
答案 (1)本案中任某与熊某的婚姻有效,与蔡某的婚姻无效。前一段婚姻符合条件,受法律保护。我国民法典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任某在前一段婚姻关系没有解除的情况下,以丧偶的名义与蔡某登记结婚,属于重婚,二人的婚姻是无效的。
(2)蔡某的诉讼请求不会被支持。其一,双方婚姻属于无效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只能撤销。其二,房产是任某与熊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蔡某无权分割。
28.张某与李某婚后住在张某婚前购买的商品房中,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张某婚前购买的店面房为共同财产。夫妻结婚两年后,共同经营的儿童服装店又营利100余万元,还有了一对可爱的双胞胎女儿。当女儿们刚满一周岁时,李某请求丈夫雇保姆照看孩子,自己回服装店上班,张某坚决不同意,要求妻子继续在家全职照顾孩子。夫妻双方因此发生激烈争吵,直至感情破裂,最终协议离婚。
(1)从夫妻的人身关系角度看,张某的要求有什么过错?(4分)
(2)张某夫妻离婚后,本案中的财产应如何处理?(6分)
答案 (1)在我国,夫妻人身关系平等,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张某要求妻子放弃工作,全职照顾孩子的要求违反了我国法律的这一规定。
(2)张某婚前所购商品房系婚前个人财产,归张某个人所有;店面房按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经营服装店的营利收入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按法律规定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29.刘某和雷某是一对夫妻,因性格不合,决定离婚,但是他们在财产分割上意见未能达成一致。他们现在的财产主要有:共同居住的一套住房是刘某在婚前购买的,一辆轿车是他们用结婚时亲戚朋友赠送的红包外加婚后三年的积蓄购买的,全套家用电器则是雷某从娘家带来的嫁妆,此外还有结婚数年来的家庭存款6万元,由雷某创作但未定稿的长篇文学作品一部。
(1)案例中所列财产分别属于哪类夫妻财产?(4分)
(2)离婚时应该如何处置这些财产?(4分)
答案 (1)①夫妻共同财产:轿车,积蓄6万元。②夫妻个人财产:归刘某所有的是住房;归雷某所有的是嫁妆、文学作品。
(2)①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时一般采取各分一半的方式。②对于夫妻个人财产则应当归夫或妻一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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