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选择性必修二
《法律与生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2025届高三政治一轮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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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课标要求 考情概览 考情预测
年份 试题
类型 考查考点
2024山东高考真题 选择题 夫妻共同债务
2024湖北高考真题 选择题 夫妻共同债务
2024浙江高考真题 选择题 夫妻平等的财产关系
1.考查内容: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结婚法定条件、离婚方式、夫妻间平等的人身和财产关系是高频考点;
2.考查形式:选择题、非选择题都有考查;
3.命题常常结合生活中的案例,分析如何处理婚姻与家庭的关系,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形成法律思维和法律表达,树立正确的家庭观。
1.理解婚姻法律关系;
2.阐释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考情分析与预测
2
一、珍惜婚姻——结婚
1.内涵:夫妻关系的起点···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2.基本原则 ★
(1)婚姻自由:结婚自由、离婚自由
(2)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老残妇幼)合法权益等
3.如何正确对待:4互,严肃对待、珍惜
4.法定条件:★
(胁迫或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可撤销:1年内)
(重婚,婚姻无效)
(未到法定婚龄婚姻无效)
(无效婚姻)
(1)实质条件
(2)程序条件:
①双方完全自愿
②法定婚龄
③一夫一妻制
④直系/三代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结婚登记程序(申请、审查、登记)
注意:同居关系,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教材P50/世纪金榜P270】
计算旁系血亲代数的具体方法
方法:1.找到双方的同源血亲;
2.从两个旁系亲属分别往上数至双方同源血亲,(两方本身为一代),得出两个代数;
3.如果两边代数相同,其相同数为代数;
如果两边代数不同,则取其多者为其代数。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已身相对而言)的旁系血亲。
无论辈分是否相同,只要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都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辈分相同的有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
辈分不同的有伯、叔、姑与侄子、侄女,舅、姨与外甥、外甥女。
超出这个范围,就不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了。
重点突破
三旁
三旁
三旁
甲在大学期间与乙谈恋爱,感情很好,双方决定毕业后结婚。毕业前甲带母亲去乙家,双方父母均表示满意。但在交谈中得知甲的祖母与乙的妈妈是同胞姐妹后,双方父母都不同意此门亲事。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甲乙( )
①可以申请登记结婚
②不能申请登记结婚
③必须征得父母同意后才可结婚
④无须父母同意就可结婚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解析 民法典规定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能结婚,材料中甲与乙属于四代旁系血亲,可以结婚,①正确。我国确立了婚姻自由的原则,④正确。②③错误。故选D。
D
甲曾祖母
甲祖母
甲妈妈
甲
乙妈妈
乙
即时训练
案例一:男青年小武的父亲与女青年小美的母亲是表兄妹。小武与小美青梅竹马,两人年龄相差3岁。经过多年追求,小武如愿在24周岁时与小美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并不了解两人的亲戚关系。
案例二:男青年小张与同村女青年小梅恋爱。两人在村里举办婚礼后,就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案例三:男青年小罗19周岁,经人介绍认识同龄女青年小英。两人恋爱一年后准备结婚。由于小罗的年龄未达到法定婚龄,于是小罗伪造证件,与小英登记结婚。
思考:上述情形中,当事人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为什么?
第四代旁系血亲,允许结婚,婚姻有效
未进行结婚登记,不受法律保护
不到法定结婚年龄,伪造证件,婚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随堂演练
二、离婚
1.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
2.法定条件 :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3.离婚限制:①···不予受理;②保护军婚;③保护妇女【教材P53相关链接】
4.离婚方式:★
≠限制离婚自由
(1)协议离婚
---双方自愿情况
注意1:①“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
②婚姻关系解除时间:取得离婚证之时
(2)裁判离婚(诉讼离婚):
——单方意愿情况或协商不成
注意2:宣判离婚≠离婚生效。婚姻关系解除时间:判决书送达15日内没人上诉即生效。
5.离婚后的权利与义务:
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教材P53相关链接】
程序:法院调解【优先调解】→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这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判决离婚
三、夫妻地位平等
1.夫妻关系:
(1)内容: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核心:地位平等
★
表现: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责任。
实质:平等≠均等≠对等
2.平等的人身关系
(1)重要体现:人格独立(人格平等)
①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姓名权)
②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2)重要标志:人身自由
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人身自由权)
3.平等的财产关系
(1)内容: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
(2)确定方式:
★
法定财产制
约定财产制:
共同财产
①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②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③知识产权的收益;
④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未明确只归一方
⑤其他
个人财产
①一方的婚前财产;
②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补偿;
③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⑤婚前投资的本金……
共同债务
①···共同签名/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②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个人债务
夫妻平等处理
夫妻共同偿还。
归一方处理
①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②约定归各自所有,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
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注意:未成年人通过继承、受赠、获得奖励、因人身受到伤害获得赔偿金等方式获得的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监护人仅有管理权,而不是父母的共同财产。
①平等自愿约定婚后及婚前财产归各自/共同/部分各自/部分共同所有。
②应采用书面形式(口头约定,事后无争议,也有效)
笔记:约定财产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财产制
◇关于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婚前个人房产:
◇婚前个人存款:
关于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
知识扩展
1.婚前创作发表,婚后取得稿费→共同财产;
2.婚后创作发表,但未取得,离婚后取得稿费,属于明确可取得的→共同财产;
3.婚后创作,离婚后发表所得→个人财产
1.婚前个人房产,婚后进行拆迁所得的补偿款→个人财产(这是对房屋价值的变现);
2.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出租所得→共同财产(这是一种对房屋的投资行为)。
1.婚前投资婚后收益——婚后取得的利息/股票/债权收益→个人财产(法定孳息、自然增值)
2.婚后用个人财产投资——买股票/债权所获收益→共同财产(投资,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
10
2.自然增值:
1.孳息:
关于“孳息与自然增值”
知识扩展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孳息: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①天然孳息是依物的自然属性而产生的物,如:果树、动物的出产物。
②法定孳息是因法律关系由原物所生的物,如:储蓄存款所得的利息。
(2)自然增值:因所有人以外的因素而出现的价值增长,所有人未投入时间、精力、智力和额外金钱,通常是由于通货膨胀或市场行情变化而产生的。
①如婚前所购房屋因房价上涨而增值部分。
②由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不动产,并于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原则上认定房屋所有权归登记名义人个人所有。但婚后以共同财产还贷的部分及其自然增值,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财产来源 财产归属
婚后,张某用婚前个人积蓄20万元购买股票,获利6万元
他用婚后其父赠与的30万元购买企业债券,获利2万元。
婚后,张某和妻子李某用共同积蓄购得一套价值80万的房子,仅以张某的名字登记。
婚姻期间由于小张工作突出,公司奖给其的一辆价值8万元的一辆小汽车。
婚内小张为小李购买的价值2万元的钻戒。
小李在送孩子上学途中由于车祸而获得的当事人医疗赔偿6万元
小李为小张购买的一套高档西服2000元。
小张向小李婚前承诺,婚后如果提出离婚,就一次性支付“分手费”20万元。
20万归张某,
6万为共有
夫妻共有
夫妻共有
小李所有
小张所有
小李所有
夫妻共有
夫妻共有
随堂演练:
(2024高考·湖北)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还有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10万元未还。此时,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妈妈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犬旺财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
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旺财就可以继承1万元
③李四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④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详解】①: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①正确。
②:在中国,宠物不能继承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因此,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只能是个人、国家、集体、组织,动物植物都没有继承权。②错误。
③: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四借的10万元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错误。
④: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去除10万元的债务,价值共计200万元,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析产后,李四留有的遗产价值共计100万元,李小四与其母亲各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④正确。
B
真题演练
(2024·山东·高考真题)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小陈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甲公司经营,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仍有权要求小陈偿还
②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不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
③葛某有权针对小张、小陈的住房和购入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
④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B
【详解】①小张、小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用于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这说明借款100万是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且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因此100万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葛某有权要求小陈偿还。②: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不属于共同财产。材料中没有指明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遗产只归小张一人所有,因此遗产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此情况下,小陈享有处理40万遗产的权利。③但公司设备并没有进行抵押,葛某对公司设备无抵押权,不能优先受偿,更不能对设备予以占有④:小张用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小张小陈夫妻共同经营。民法典第60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公司应以其全部财产独立偿还债务,小张小陈对公司债务没有偿还责任,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④正确。
真题演练
内容
夫妻财产的确定
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相互坦荡、遇事商量
夫妻关系的内容与核心
平等人身关系体现
意义: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
夫妻的人格独立
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珍惜婚姻
(结婚)
离婚要慎重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夫妻地位平等
平等的人身关系
平等的财产关系
结婚的地位、含义、意义、态度
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
结婚的法定条件→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
结婚登记程序:申请→审查→登记
离婚自由:反对轻率离婚→离婚自由的法律限制
离婚方式:协议离婚和裁判离婚
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处理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定财产制
约定财产制
债务清偿
回归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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