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圆梦宝典 同心圆梦
编者寄语
新课标、新教材、新高考彻底颠覆了传统的教与学,传统的教与学侧重的知识目标在新形势下被弱化了,这是时代发展的必然,也是时代的进步。在人工智能时代,人们大脑的知识储备能力是有限的,无法和计算机去抗衡,所以人们必须学会转识成智,将所学的知识转化成自己的智慧,才能够应对这现代生活的快节奏。
转识成智的前提是你得有知识,这也是本册圆梦宝典编撰的初衷,将思想政治学科的核心知识完整地呈现出来。思想政治学科是有自己的核心知识(母原理)的,这些核心知识用梁侠老师的话来说是“可再生性知识”,圆梦宝典试图将这些核心知识以最精简的方式呈现出来,给高考考生留足更多的时间去生发“新鲜的知识”,去将知识转化成能力和素养。
现在高考命题情境是新鲜的、问法是新鲜的,唯有核心知识是那千变万化中的不变,核心知识的结构从某种程度来说就是高考材料题破题的结构,核心知识的语言表达就是高考材料题答题的语言,核心知识的底层逻辑就是高考选择题和材料题的底层逻辑。结构是破题的榔头、逻辑是论证的工具、语言是答题的材料,新高考呼唤我们回归常识,回归到思维最开始生发的地方,去掌握那最关键的结构性思维、逻辑、论证、语言等基本的工具。
圆梦宝典从来不是什么答题的模板,它仅仅是供我们去掌握结构、逻辑、论证、语言等思维工具的材料。但要掌握这些思维的工具又不得不模仿和学习,于是,“死记硬背”便有了自己的合理性——其实质是通过背来内化结构、逻辑、论证、语言的训练过程。
必修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背基础知识
母原理1:科学社会主义发展经历了三次飞跃:空想到科学→理论到实践→一国到多国
——1.1科学社会主义发展经历的三次飞跃分别是:(1)1848年《共产党宣言》的发表实现了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伟大飞跃;(2)1917年十月革命实现了社会主义从理论到实践和制度的伟大跨越,开启了人类历史的新纪元;(3)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社会主义实现了从一国实践到多国实践的历史性飞跃。
——1.2科学社会主义的两大理论基石分别是: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
——1.3唯物史观(即历史唯物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揭示了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作用,揭示了阶级斗争在阶级社会发展中的巨大作用(原因/根本动力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这两对社会基本矛盾推动人类社会五种社会形态的演变)。
——1.4剩余价值学说揭示了资本主义运行的特殊规律,揭示了剩余价值的来源,揭示了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利益的根本对立(表现:资本主义周期性的爆发经济危机,且是无法克服的痼疾→根本原因: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生产社会化和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结论:资本主义制度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
母原理2: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通过革命让中国站起来。
——2.1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近代中国(1840-1949),资本主义道路走不通,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原因:外有帝国主义不让、内有封建主义强大、民族资产阶级力量十分薄弱,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历史任务落到了无产阶级身上。)
——2.2新民主主义革命(1919-1949)是无产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大众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民主革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其历史意义主要有三个:(1)实现了中国从几千年封建专制政治向人民民主的伟大飞跃;(2)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社会的发展方向,为向社会主义过渡创造了前提条件;(3)鼓舞和推动了世界被压迫民族和被压迫人民争取解放的斗争。
——2.3社会主义革命(1949-1956),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56年底三大改造完成——标志着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我国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
母原理3: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通过改革让中国富起来。
——3.1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1978-2012),改革开放的历史意义主要有五个:(1)极大改变了中国、中华民族、中国人民和中国共产党的面貌;(2)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迎来了从创立、发展到完善的伟大飞跃,中国人民迎来了从温饱不足到全面建成小康(2021)的伟大飞跃;(3)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4)改革开放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5)改革开放是党和人民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
——3.2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的主题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邓开创、“三”推进21世纪、科新形势、习进入新时代)
——3.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由之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科学理论),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根本制度保障),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强大精神力量)。
母原理4:只有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通过新时代让中国强起来。
——4.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2012年至今),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判断依据→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4.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虽然进入了新时代,但是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基本路线→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内容: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
——4.3中国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近代化=现代化=工业化,中国梦的本质是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
——4.4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要实现这个伟大梦想(这是目标),就要加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这个起决定性作用),就要开展伟大斗争(这是动力),就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这是路径)。
——4.5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两步走:第一步2020到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第二步2035年到2050年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4.6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的飞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核心内容:(1)“十个明确”——是最为核心关键的组成部分、四梁八柱;(2)“十四个坚持”——是基本方略、路线图、方法论;(3)“十三个方面的成就”——全景展示、总结了新时代党和国家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地位: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行动指南)。
必修二 经济与社会必背基础知识
母原理1:我国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1.1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地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由生产力发展状况决定,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
——1.2公有制经济处于主体地位,所以我们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表现→(1)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2)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原因:(1)从与经济制度的关系看:以公有制为主体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制度的根本特征。(2)从与生产力的关系看:以公有制为主体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根本要求。(3)从与分配制度的关系看:以公有制为主体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前提。)
——1.3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稳定经济增长、改善民生、创业就业、技术创新、国家税收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所以我们要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1.4如何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1)营造良好发展的制度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社会氛围;(2)支持和帮助非公有制企业依靠科学管理和科技进步提高效率和市场竞争力;(3)推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弘扬企业家精神。
母原理2: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把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结合起来。
——2.1我国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2.2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就要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需要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需要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
——2.3虽然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但是市场调节不是万能的,市场调节存在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等弊端,因此要发挥政府的经济职能和作用,进行科学的宏观调控和有效的政府治理,把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结合起来。
——2.4.政府的经济职能和作用主要有:(1)实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中长期社会发展规划制度,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2)实施宏观经济政策(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保持宏观经济稳定;(3)实施产业政策,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4)实施区域政策和环境政策,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5)加强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和安全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弥补市场缺陷;(6)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
母原理3:我国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3.1新时代需要贯彻新发展理念:(1)创新发展解决发展的动力问题,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2)协调发展解决的是发展不平衡问题,重点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坚持乡村振兴、西部大开发等战略;(3)绿色发展解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问题,要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4)开放发展解决内外联动的问题,要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5)共享发展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
——3.2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的硬道理。
——3.3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举措主要有:(1)建设创新引领、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大力发展实体经济,优化产业结构,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2)建设彰显优势、协调联动的城乡区域发展体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3)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4)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母原理4:我国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4.1我国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基本分配制度→是由我国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的,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又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
——4.2为什么要按生产要素分配:要让一切要素(劳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
——4.3如何完善收入分配制度:(1)大力发展生产力,增加人民收入,是缩小贫富差距的根本途径。(2)要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3)在初次分配方面,要坚持多劳多得,着重保护劳动所得,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同时健全各类生产要素由市场决定报酬的机制。(4)在再分配方面,要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强化税收调节。(5)要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公益事业。(6)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稳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推动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7)消除贫困,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4.4社会保障具有稳定、调节和互助的功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要:(1)公平对待每个公民并确保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权益;(2)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要坚持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不搞高福利);(3)要做到权责清晰;(4)要坚持应保尽保原则。
必修三 政治与法治必背基础知识
母原理0:党的领导(第一单元)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第二单元)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第三单元)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在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中,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母原理1:历史和人民选择了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立场、执政理念、指导思想、重要法宝等决定了党的先进性,所以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
——1.1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的产物,它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性质)。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立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
——1.2中国共产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重要法宝)。它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3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最高领导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的领导是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东西南北中,党领导一切,主要包括政治领导、组织领导和思想领导。
——1.4中国共产党加强和完善党的建设(党的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为主线,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推进自我革命(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科学执政是基本前提,民主执政是本质所在,依法执政是基本途径),执政地位不断巩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显现。
——1.5中国共产党的初心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使命是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母原理2: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确保人民当家作主就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和完善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
——2.1.我国的国家性质和职能:①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国体=国家性质,即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我国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②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因此我国的民主是新型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③人民民主专政包含对广大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极少数敌人实行专政,必须坚持民主和专政的统一。④国家的职能是对内维护国家稳定和促进社会发展,对外防御外来侵略、保卫国家安全。
——2.2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①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与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二者关系:国体决定政体,政体体现国体)。②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主要职权有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和任免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国家机关组织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④地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它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突出的制度优势,保障了人民当家做主,动员了全体人民以国家主人翁的姿态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
——2.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五大优势:①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保证党领导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国家,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②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有效克服某些国家那种选举时漫天许诺、选举后无人过问的现象。③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有力保证国家机关高效协调运转,保证国家统一高效组织推进各项事业。④保障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不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保证宪法法律全面有效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⑤维护国家统一、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确保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中央对所有地方行政区域包括民族自治地方和特别行政区拥有全面管治权。
——2.4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新型政党制度—特点:协商民主—机构:人民政协—2个主题:团结和民主—3项职能: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②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我国始终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方针)。③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扩大基层民主: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民主协商、民主管理、民主决策)。
母原理3: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我国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3.1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及如何推进?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②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③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④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原则是什么?①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要求中国共产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坚持依宪执政与依法执政。②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要求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③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④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要求既要重视法律的规范作用,又要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强化道德对法治的支撑作用,实现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⑤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要求从基本国情出发,总结法治成功经验,发展符合中国实际的法治理论。
——3.3法治国家的地位、特征和建设举措:(1)地位和特征: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其特征有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坚持良法之治、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2)如何建设法治国家:要推进宪法实施,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完善法律实施机制。
——3.4法治政府的地位、内涵和建设举措:(1)地位:法治政府是法治建设的主体。内涵: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2)如何建设法治政府: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履行职责。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文明规范执法,加大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建设法治政府有利于政府更好地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实现善政,形成互信互助的新型关系。
——3.5法治社会的地位和建设举措:(1)法治社会是法治建设的基础。(2)如何建设法治社会: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提高社会治理法制化水平,充分发挥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健全司法救助体系,保证人民及时有效获得法律帮助。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引导和支持人民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建设法治社会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守法用法氛围,维护社会秩序,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和谐。
——3.6科学立法的重要性和推进举措:→科学立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前提。》》》要做到依法立法;充分发扬民主;要合理设定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3.7严格执法的重要性和推进举措:→严格执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要做到全面履行行政职能;要坚持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3.8公正司法的重要性和推进举措:→公正司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要做到必须确保审判权和检察权依法独立行使;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坚持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必须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强化诉讼权的制度保障。
——3.9全民守法的重要性和推进举措:→全民守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要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着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调动人民的积极性,使尊法守法成伟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要不断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必修四 哲学与文化必背基础知识
母原理1:世界的本质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物质的运动是有规律的,所以我们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唯物论)
——1.1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及方法论:【原理】①物质决定意识,物质是本原的,意识是派生的。②意识反作用于物质,具有目的性、自觉选择性和能动创造性等特点,能够指导我们能动的改造世界的活动,正确的意识反映事物的规律故能促进事物的发展。【方法论】①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②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1.2如何做到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①要尊重物质运动的客观规律,从客观存在的事物出发;②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③把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尊重客观规律结合起来。
——1.3如何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①从运动变化的实际出发是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前提。②实践是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根本途径。③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还要依赖于一定的物质条件和物质手段。
——1.4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及方法论:【原理】①自然界是物质的;②人类社会的产生、存在、发展及其构成要素具有客观的物质性;③人的意识依赖于物质。因此,世界是物质的世界,世界的真正统一性就在于它的物质性。(世界的本质、本原是物质的)【方法论】要求我们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母原理2:世界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矛盾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我们要自觉地坚持唯物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坚持矛盾分析的方法,学会用联系、发展、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反对用孤立、静止、片面的观点看问题。(辩证法)
——2.1如何用联系的观点分析问题:①联系具有普遍性,要求我们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反对用孤立的观点看问题;②联系具有客观性,要求我们从事物的固有的联系中把握事物,切忌主观随意性;③联系具有多样性,要求我们善于透过外在的、非本质的、偶然的联系看到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即透过现象看本质);④联系具有条件性,要求我们善于分析和把握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各种条件,一切以时间、地点和条件为转移。
——2.2整体和部分的辩证关系原理及方法论:【原理】①整体指事物的全局或发展的全过程,整体居于主导地位,整体统帅着部分、处于支配地位,整体具有部分所不具备的功能。②部分指事物的局部或发展的各个阶段,部分制约整体,在一定条件下,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也会影响整体的功能。【方法论】①树立全局观念,立足整体,统筹全局,掌握系统优化的方法,用综合的思维方法认识事物,选择最佳方案,实现整体的最优目标,从而达到整体功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的理想效果。②同时必须重视部分的作用,用局部的发展推动整体的发展。
——2.3发展的实质原理及方法论:【原理】世界的是永恒发展的,发展的实质是事物的前进和上升,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方法论】要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要有创新精神,支持、促进新事物的成长。
——2.4事物发展的状态: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原理及方法论:【原理】①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②事物的量变达到一定程度时必然引起质变,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③质变又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使事物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质变,如此循环往复,不断前进。【方法论】①积极做好量的积累,为实现事物的质变创造条件。②在量变已经达到一定程度,只有改变事物原有的性质才能向前发展时,要果断地抓住时机,促成质变,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③当需要保持事物性质稳定时,必需把量变控制在一定的限度内,不能随意促成事物质变,要坚持适度原则。
——2.5事物发展的趋势:前进性和曲折性相统一原理及方法论:【原理】①事物发展的方向是前进的、上升的。②事物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迂回的。【方法论】①我们要对未来充满信心,热情支持和悉心保护新事物,促使其成长、壮大。②我们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不断克服困难,勇敢地面对挫折与考验。
——2.6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原理及方法论(或对立统一关系原理或矛盾的两个基本属性):【原理】①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包含着相互对立、相互统一的两个方面(矛盾即对立统一)。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根本动力。②矛盾的同一性是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即矛盾双方相互依赖、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③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分离、相互排斥的性质和趋势。④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斗争性是绝对的。矛盾的同一性不能脱离斗争性而存在,矛盾双方的统一是对立中的统一,是包含差别的统一;矛盾的斗争性也不能脱离同一性而存在,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并为同一性所制约。⑤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发展。【方法论】①我们必须用一分为二的观点,即全面的观点看问题。②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使矛盾向有利方向转化(趋利避害)。③要在对立中把握统一,在统一中把握对立。
——2.7矛盾的普遍性原理及方法论:【原理】矛盾具有普遍性:①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即事事有矛盾;②矛盾贯穿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时时有矛盾。【方法论】对任何事物,我们都要承认矛盾,分析矛盾,勇于揭露矛盾,积极寻找正确的方法解决矛盾。
——2.8矛盾的特殊性原理及方法论:【原理】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的特殊性是指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它主要有三种情形:一是不同事物有不同的矛盾,这些不同的矛盾构成了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本质;二是同一事物在发展的不同过程和不同阶段上有不同的矛盾;三是同一事物的不同矛盾、同一矛盾的两个不同方面也各有其特殊性。【方法论】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反对千篇一律地用一种方法解决不同事物的矛盾,反对把理论当成不变的教条,生搬硬套。
——2.9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及方法论:【原理】①矛盾的普通性和特殊性相互联结。一方面,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另一方面,特殊性离不开普遍性,不包含普遍性的事物是没有的。②矛盾的普通性和特殊性在一定场合可以相互转化。【方法论】坚持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2.10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辩证关系原理及方法论:【原理】①复杂事物的主要矛盾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②次要矛盾处于从属地位。③主次矛盾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方法论】①办事情要抓住重点,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矛盾。②统筹兼顾,恰当地解决好次要矛盾。③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2.11矛盾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辩证关系原理及方法论:【原理】①在一个矛盾中处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方面就是矛盾的主要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②处于被支配地位的方面就是矛盾的次要方面。③矛盾主次方面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赖,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方法论】①看问题要全面,要分清主流、支流,着重抓主流。②不能忽视次要方面、忽视支流。③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母原理3:实践决定认识,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动力、检验标准和目的,所以我们要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认识论)
——3.1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原理及方法论:【原理】①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决定认识)。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实践是认识的目的。②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正确的认识对实践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错误的认识对人的实践活动起阻碍作用。【方法论】①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在实践中检验、丰富和发展认识。②要重视科学理论的指导作用,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3.2真理的客观性、条件性和具体性原理及方法论:【原理】①真理是客观的:真理内容反映的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因此是客观的,同时检验真理的标准也是客观的。②真理是有条件的:任何真理都有自己适用的条件和范围,超出这个条件和范围,真理就会变成谬误。③真理是具体的:任何真理都是相对于特定的过程来说的,都是主观与客观、理论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方法论】①坚持客观真理,真理面前人人平等。②不怕犯错误,要正确对待错误。③坚持主观与客观、理论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3.3认识的反复性、无限性和上升性原理及方法论:【原理】①反复性:认识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人们对一个事物的正确认识往往要经过“实践——认识——实践”的多次反复才能完成。②无限性:人类认识是无限发展的,追求真理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③上升性:从实践到认识、从认识到实践,人的认识运动不是圆圈式的循环运动,而是一种波浪式前进或螺旋式上升的过程。【方法论】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实践中认识和发现真理,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
母原理4:社会历史的本质是实践,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历史发展的基本规律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状况和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应经济基础发展的状况,社会历史的主体是人民群众,社会历史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上升的,但是道路是曲折的。(唯物史观)
——4.1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及方法论:【原理】①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②社会意识具有相对独立性,落后的社会意识对社会的发展起阻碍作用;先进的社会意识可以正确地预见社会发展的方向和趋势,对社会发展起积极的推动作用。【方法论】①尊重社会发展规律;②同时注重发挥社会意识的积极作用。
——4.2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原理及方法论:【原理】①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力的状况决定着生产关系的性质;生产力的变化发展,迟早会引起生产关系的变革。②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反作用,当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发展状况时,它对生产力的发展起推动作用;当生产关系不适合生产力发展状况时,它对生产力的发展起阻碍作用。【方法论】尊重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大力发展生产力,不断调整生产关系,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规律(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
——4.3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原理及方法论:【原理】①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②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a.当上层建筑适合经济基础状况时,它促进经济基础的巩固和完善;当它不适合经济基础状况时,会阻碍经济基础的发展和变革;b.当上层建筑为先进的经济基础服务时,它就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推动社会进步;当它为落后的经济基础服务时,则束缚生产力的发展,阻碍社会前进。【方法论】尊重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即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树立改革创新意识,调整上层建筑,使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发展。
——4.4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主体原理及方法论:【原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历史(实践)的主体。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方法论】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
——4.5社会发展的总趋势和实现方式(动力)原理及方法论:【原理】社会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上升的,但是道路是曲折的。→实现方式(动力):(1)根本动力: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2)直接动力:在阶级社会,社会基本矛盾(对抗性)的解决主要是通过阶级斗争实现的,阶级斗争是推动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革命是历史的火车头。在社会主义社会,社会基本矛盾(非对抗性)的解决可以通过社会主义的自我发展、自我完善即改革加以解决,改革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3)重要动力: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学技术直接推动生产力的变革,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新质生产力的重要特征就是创新。【方法论】共产主义必然胜利,资本主义必然灭亡,前途是光明的,但是道路是曲折的。
母原理5:价值观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价值判断是价值选择的基础,我们要把握价值实现的正确途径,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价值观)
——5.1人生的真正价值在于对社会的贡献原理和方法论:【原理】①人的价值是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的统一。②人既是价值的创造者,又是价值的享受者。人的价值在于创造价值,在于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方法论】①要求我们在评价一个人的价值时,归根到底是看他的贡献。②要求我们把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统一起来,在对社会的贡献中实现自身的价值。
——5.2价值观的导向作用原理和方法论:【原理】①价值观对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活动有重要的导向作用。②价值观是人生的重要向导,正确的价值观对社会和人生具有积极的导向作用,错误的价值观对社会和人生具有消极的导向作用。③价值观承载着一个民族和国家的精神追求,体现着一个社会评判是非曲直的标准。【方法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克服错误的价值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社会主义集体价值观。
——5.3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具有社会历史性、主体差异性原理及方法论:【原理】①价值判断是价值选择的基础。②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的主体差异性:人们的社会地位不同、需要不同,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也就不同;不同的人对同一事物可能做出不同的价值评价。③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的社会历史性: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会因时间、地点和条件的变化而不同。【方法论】①作出正确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就必须坚持真理,遵循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走历史的必由之路。(客观标准)②自觉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最高的价值标准,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把献身人民的事业、维护人民的利益作为自己最高的价值追求。(最高标准)
母原理6:文化作为一种精神力量,具有相对独立性,反作用于政治和经济。文化具有民族性和多样性。我们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增强文化自信,促进文化发展;同时我们要正确吸收和借鉴外来文化有益成果,尊重文化多样性,推动不同民族文化的交流交融。
——6.1文化的内涵:文化作为一种精神力量,能够在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转化为物质力量。
——6.2文化与经济、政治的相互关系原理及方法论:(依据—历史唯物主义: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原理】①经济是基础,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文化是经济和政治的反映。②一定的文化由一定的经济、政治所决定,又反作用于一定的经济、政治,给予经济、政治以重大影响,文化有其自身的传承性和相对独立性,可能超前也可能滞后于经济、政治的发展。文化的反作用具有两重性:不同的文化对经济、政治的影响不同。不同民族的文化影响了不同国家和民族各具特色的发展道路。先进的、健康的文化会促进社会的发展,落后的、腐朽的文化则会阻碍社会的发展。【方法论】①重视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功能。②文化有先进与落后的区分,不同性质的文化对社会发展的作用不同。先进文化促进社会的发展,落后文化阻碍经济社会发展,所以要大力发展先进的、健康的文化。
——6.3文化的载体和核心: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文化的核心,支配和影响着人们的文化实践与文化生活。人类所从事的物质生产活动及其结果都不是文化本身,其体现和传导出来的思想、价值观、审美、意境和精神追求等才是文化。文化要通过载体呈现出来,器物、行为、制度等是文化的载体,而不是文化本身。
——6.4文化的功能:(1)引领风尚:引导人们认识真善美——提高文明素养。(2)教育人民:帮助人们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3)服务社会:满足人们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为人们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4)推动发展:是国家繁荣振兴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力量源泉,对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具有重要作用。
——6.5文化的特点:(1)文化具有民族性,民族文化是一个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独特标识。民族文化起着维系社会生活、维持社会稳定、激发民族创造力和凝聚力的重要作用,是一个民族生存与发展的精神根基。价值观是民族文化的核心和灵魂。(2)文化具有多样性,文化多样性是发展本民族文化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世界文化繁荣的必然要求。(3)方法论:认同本民族文化,尊重其他民族文化,相互借鉴,求同存异,共同促进人类文明繁荣进步。文化交流构成文化发展的重要动力,文化交融推动文化发展。坚持面向世界博采众长,反对文化复古主义和全盘西化论。坚持立足国情交流互鉴,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吸收外来有益文化。
——6.6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连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包容性、和平性。
——6.7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精华,主要内容是核心思想理念(仁爱、民本、诚信、正义、和合、大同)、中华传统美德(自强不息、敬业乐群、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孝老敬亲)、中华人文精神(社会和谐、向上向善)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当代价值:①精神标识,涵养价值观;②优秀思想,提供有益借鉴;③思想观念,提供发展遵循。对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态度: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6.8中华民族精神: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精神支柱),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精神动力、精神特征、精神火炬)
母原理7: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源自于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历史所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熔铸于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中创造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植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守中华文化立场,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为人民提供精神指引。
——7.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内涵: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中创造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
——7.2为什么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决定;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决定;社会制度、发展道路决定;继承和创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要求决定;文化自身发展规律决定。(五个决定)
——7.3如何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基本路径):①坚定理想信念(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是文化发展的主体,人民是文化成果的最终享有者和受益者)。②坚持立足时代之基,回答时代问题。文化创新和发展的关键是回答时代问题,完成时代任务。③坚持融通不同资源,实现综合创新。
——7.4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当前要做什么?建设文化强国,坚定文化自信。→(1)建设文化强国五要:①要塑造主流舆论新格局,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②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③要提高人们的道德修养和科学文化修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④要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⑤要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2)坚定文化自信三坚:①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②坚定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自信。③当代坚持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自信,特别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自信。
选择性必修一 当代国际政治与经济必背基础知识
母原理1:国家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阶级统治的工具。国家的性质(即国体)表明国家政权掌握在什么阶级手中,什么阶级是统治阶级,什么阶级是被统治阶级。国体决定政体,但一个国家采取什么样的政权组织形式(政体)和国家结构形式,往往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1.1国家的基本要素包括人口、领土、政权和主权,它们是国家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最重要的要素是主权。国家主权是现代国家得以存在的法理依据,它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是一个国家对其管辖区域所拥有的至高无上的、排他性的政治权力(在当代国际社会,主权国家依据国际法享有独立权、管辖权、平等权、自卫权等基本权利)。
——1.2国体:即国家性质,反映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哪个阶级掌握政权,哪个阶级是统治阶级,谁是被统治阶级)。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1.3政体:即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也就是国家管理形式(掌权的阶级如何掌握政权,设哪些国家机关,各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4政党:政党是在阶级的基础上产生的,是阶级斗争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政党是有组织的政治团体,政党是阶级的领导者。在现代国家的政治体系中,以掌握政权、统治国家为目标的政党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我国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一种新型的政党制度。
——1.5利益集团:利益集团是指具有共同利益,向政府或社会提出诉求,或以合法手段施加压力,借以影响公共政策,以争取其团体利益及其成员利益的社会团体。利益集团不同于政党,它们不以取得政权或改变政权为目标,而是在既有政治体制内进行完全合法的活动。
——1.6国家结构形式:是指一个国家的整体与部分,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相互关系。国家结构形权式所要解决的问题是为了方便统治和管理,把国家权力的行使落实到一切地方和所有的人,统治阶级有必要把国家划分为若干行政区域,设置若干级的国家机关,这就是国家结构形式问题。国家结构形式一般分为单一制和复合制两种。
母原理2: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世界多极化不断发展,国家间相互依赖更加紧密,所以我们主张积极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构建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2.1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和平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和平的基础,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总钥匙。谈判与对话是解决冲突的主要手段。和平与发展的主要障碍---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
——2.2世界政治多极化深入发展,中国反对单极格局,主张多极格局,积极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主张建立国际经济政治新秩序。为此,中国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发起创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积极促进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中国“五不”:不结盟、不称霸、不主导,不领导,不决定性作用)。
——2.3国家利益决定国际关系的原理:①国家利益是影响国际关系的决定性因素;②国家间的共同利益是国家合作的基础;③而利益对立则是引起国家冲突的根源;④维护国家利益是主权国家对外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任何国家都不应以维护本国国家利益为由,侵犯别国的主权和安全,干涉别国内政。中国坚定地维护自己的国家利益的同时,兼顾他国合理关切。
——2.4国际竞争实质:是以经济、军事和科技实力为基础的综合国力的较量,因此我国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国家实力。
——2.5我国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①外交政策基本立场:独立自主。②外交政策宗旨: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③外交政策基本目标:维护我国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促进世界的和平与发展。④外交政策基本准则(基石):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中国在国际事务中的代表性和话语权进一步增强,发挥着重要的建设性作用。
母原理3:当今世界是开放的世界,经济全球化是不可逆转的历史大势。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积极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
——3.1经济全球化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和科技进步的必然结果,经济全球化符合经济规律,符合各方利益,它的根本动因是各国、各民族对自身利益的追求。
——3.2经济全球化表现为生产全球化、贸易全球化和金融全球化,可以促进促进商品、资本和劳动力在全球流动,有利于在世界范围内配置资源,促进资源利用更加合理有效,使各国经济相互联系、互相依赖的程度不断加深。因此,中国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支持多边贸易体制,反对贸易保护主义。
母原理4:国际组织在处理各种国际性问题上发挥重要作用,是当今国际社会日益重要的行为体、全球治理的重要载体、多边外交的重要舞台。中国是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在国际舞台上坚持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旗帜。
——4.1联合国与全球治理:联合国是实践多边主义的最佳场所,是集体应对各种威胁和挑战的有效平台,在维护世界和平、推动共同发展、促进人类文明进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巨大成就。中国本着自身肩负的重大国际责任,尊重联合国的权威地位,中国维护宪章的宗旨和原则,积极参加各项工作,在人类和平与发展事业中发挥着建设性的作用。
——4.2全球治理的中国责任与中国担当:面对各种区域性和全球性的危机与难题,中国不推诿、不逃避,也不依赖他人,积极主动地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中国全方位参与全球治理,在有关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各个领域,积极采取行动。作为⼀个负责任的大国,中国努力提高自身在国际上的影响力、感召力和塑造力,致力于成为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
——4.3全球治理的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改革和完善国际治理体系提出了中国方案。中国提出推动建设一个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坚持对话协商,建设一个持久和平的世界;坚持共建共享,建设一个普遍安全的世界;坚持合作共赢,建设一个共同繁荣的世界;坚持交流互鉴,建设一个开放包容的世界;坚持绿色低碳,建设一个清洁美丽的世界。
选择性必修二 法律与生活必背基础知识
母原理1:民法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优先保护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1.1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1.2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①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例如,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权利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1.3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民法典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
——1.4民法的意义: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我国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1.5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依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母原理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必须健全财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含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的保护。——2.1财产权保护制度的意义:财产权制度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财产权被誉为“市场经济的基础、社会文明的基石、社会向前发展的动力”。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1)法律规定财产权,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2)法律规定财产权,有利于促进社会创新与发展。保护财产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者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业创富。
——2.2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2.3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物权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1)物权平等保护原则。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2)物权法定原则。这是指物权的种类及内容等由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任意创设法律没有规定的物权或者变更物权的法定内容。除法律特别规定某些财产只能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外,其余财产可以由各类市场主体享有所有权。(3)物权公示公信原则。它包含物权公示原则和物权公信原则两个方面。①物权公示原则要求物权的变动(即物权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必须以特定的、可以从外部查知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从而使第三人知道物权变动的情况。“不动产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不动产登记、动产交付的规则)②物权公信原则,是指对于通过法定的公示方法所公示出来的权利状态,相对人有合理的理由相信其为真实的权利状态,并与登记人进行了交易。对这种信赖,法律就应当保护。
——2.4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自物权)(完全物权)(无期限物权)
——2.5他物权,是所有权之外的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两类。(他物权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有非所有人在所有权人的财产上享有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以及在特殊情况下依法享有的一定的处分权。)(限制物权)(有期限物权)(1)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对应的是物的使用价值,例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2)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担保物权对应的是物的交换价值。①抵押权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优先受偿。②质权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2.6物权的善意取得制度:善意取得,是指受让人以财产所有权转移为目的,善意、对价受让且占有该财产,即使出让人无转移所有权的权利,受让人仍取得其所有权。“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2.7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作品、发明创造等智力成果或者商标、地理标志等工商业标记享有的专有性权利,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全社会形成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通过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创新活力,把我国建设成为创新型国家,保护知识产权是促进创新发展的重要法律机制。
——2.8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种类,是指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也称作“版权”。)(1)著作人身权。它是指作者基于作品依法享有的以人身利益为内容的权利,包括四项权利: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2)著作财产权。它是指权利人基于对作品的利用产生的财产收益权,包括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的除著作人身权之外的其余各项权利,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和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2.9专利权,是一种重要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就特定的发明创造依法在规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专利权是维护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利益、激励科技创新的重要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有三种: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①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②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③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15年。
——2.10商标权是一种重要的知识产权,是指权利人针对特定商标而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商标法的立法目的,就是保护注册商标专有权,促使生产者、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和生产者、经营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
母原理3:交易活动的顺利进行需要合同法律制度的保障,法律通过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维护诚信、健康的市场秩序,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运行。
——3.1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3.2合同的订立过程:需要当事人各方的平等协商,法律将这个过程概括为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①要约: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为了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稳定的交易秩序,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3.3订立有效合同的要求:订立一份有效的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3.4合同履行及其原则: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合同履行的原则:①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③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
——3.5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行为免责的两种情形(①法定的免责情形②约定的免责情形)。
母原理4:法律应当针对侵权行为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权利人在行使权利时,也必须尊重他人的权利,不逾越权利的边界,更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4.1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诉讼时效:①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②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
——4.2过错责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首先,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其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最后,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3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1)八种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患者因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医疗机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
(2)九种无过错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由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经营者承担无过错责任;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4.4民事权利有限制:①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②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4.5妥善处理相邻关系: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相邻用水、排水,相邻通行,相邻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设,相邻通风、采光、日照,相邻有害物质排放,等等。相邻关系处理原则: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母原理5:幼有所教、老有所养、夫妻和谐相处、家庭成员之间敬老爱幼,这是婚姻家庭法律立法宗旨的集中反映。
——5.1父母的权利与义务:(1)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①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②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2)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5.2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①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②赡养父母,要求子女尊重、体谅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5.3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①监护人的确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②监护职责: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③意义: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5.4取得继承权的根据:一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法定继承;二是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继承顺序: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确定法定继承顺序。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此外,法律也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5.5遗嘱与遗赠: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5.6结婚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的身份关系,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当事人既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裁判离婚。
——5.7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夫妻间的财产关系: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准则: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母原理6:劳动者应维护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经营者应公平竞争、诚信经营、依法纳税。
——6.1法律守护劳动者: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平等竞争,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劳动者的法定就业年龄:(十六周岁)。
——6.2劳动也要签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只要用人单位和员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同样受到相关法规的约束和调整。)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原则。无效或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6.3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1)劳动者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参与民主管理、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等。(2)劳动者的义务: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等。
——6.4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协商(和解)一调解一仲裁一诉讼(劳动仲裁是诉讼的必经程序,可单方提出,少数劳动仲裁为一裁终局)。
——6.5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1)混淆行为(“搭便车”行为):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这种混淆行为就是典型的“搭便车”。这种行为既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2)虚假宣传: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3)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还规定,禁止实施商业诋毁行为、不当有奖销售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妨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6.6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经营者的要求:(1)经营者应当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2)经营者应当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3)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母原理7:和解、调解、仲裁、诉讼都是解决纠纷的有效手段,它们在适用范围、参与主体、程序推进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我们要根据具体情况,合理选择运用,以便妥善解决纠纷。
——7.1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就是调解。→类型:①诉讼调解。②诉讼外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其中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的调解,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人民调解的效力:①经其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②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7.2仲裁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包括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等。其中商事仲裁是指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商事仲裁制度的规定:①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②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③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而且一裁终局。因此,仲裁更加便捷、经济。④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7.3诉讼俗称“打官司”,它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特点:①公权性。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②程序性。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解决纠纷。③强制性。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④终局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终局的。诉讼分为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三种类型。★主要区别:①民事诉讼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行政诉讼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刑事诉讼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诉讼目的)②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行政诉讼主要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提起诉讼的主体)
——7.4为充分保障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广泛的诉讼权利,司法机关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这些诉讼权利。(1)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①诉讼代理人: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②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依据诉讼法规定的回避制度,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诉讼。回避制度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3)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①两审终审: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②上诉期限: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5日和10日;在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0日和5日。)③上诉自由: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
——7.5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护和促进人权而建立的一种无偿法律服务制度。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获得方式与适用范围:①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涉及维护英雄烈士人格权益或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等情形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②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对于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进行刑事辩护或代理。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
——7.6诉讼程序:起诉—登记立案—应诉—★开庭审理—结束。其中起诉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管辖制度:①受理法院: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②法院类型:我国人民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四级,此外还设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和金融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③作用:人民法院系统内部有明确的管辖分工,确保案件获得公正、及时审判。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与宣告判决等阶段。
——7.7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过程:(1)刑事公诉案件大致要经过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公安机关等)、提起公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2)刑事诉讼法庭调查的顺序为: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被害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讯问被告人,被害人等向被告人发问;控辩双方向被害人发问;出示、辨认证据;调取新证据;法庭调查、核实证据。
——7.8二审程序与再审程序的区别:(1)二审程序:①一审结束后,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②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2)再审程序: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
——7.9证据是证明的根据,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1)民事诉讼中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有些情况下,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时,由对方负责举证。常见的举证责任倒置情形有:①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由行为人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③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由个人信息处理者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2)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原因: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行政相对人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行政机关抗衡。因此,法律以这样的举证责任分配方式来体现公正。(3)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①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②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并排除用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
选择性必修三 逻辑与思维必背基础知识
母原理1:科学思维是指符合认识规律、遵循逻辑规则的思维,只有科学思维才能指导人们在实践中实现预期的目的,所以我们要树立科学思维(含逻辑思维、辩证思维和创新思维)。
——1.1思维的含义和特征:广义的思维指意识,狭义的思维指理性认识。★思维的共同特征:①思维具有间接性。思维能够凭借获得的感性材料、已有的经验和知识,透过事物的现象,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实现对未知事物的认识。②思维具有概括性。思维能够从多种事物及其各种各样的属性中,舍去表面的、非本质的属性,抓住内在的、共同的、本质的属性,把握一类事物的共同本质。③思维具有能动性。思维能够提炼加工感性材料,形成有别于客观实际的认识。正确的思维如实地反映认识对象,错误的思维歪曲地反映认识对象。
——1.2思维和实践的辩证关系:思维在实践中产生,在实践中发展,又反作用于实践。正确的思维能够帮助人们在实践中实现预期的目的。
——1.3思维形态的分类:①从思维的方向看,有发散思维和聚合思维;②从思维对认识对象的思考角度看,有综合思维和分析思维;③从思维反映认识对象的方式看,有辩证思维和形而上学思维;④根据思维运行的基本单元的不同,可以将思维分为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
——1.4抽象思维的含义和特征:如果人的思维抽象和概括了事物的共同属性,通过语词巩固下来,形成了概念,并以概念作为思维的基本单元,就属于抽象思维。①基本思维形式:抽象思维以概念、判断和推理等反映认识对象,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②主要特征:基本单元的概念性、运行方式的推导性和思维表达的严谨性。
——1.5形象思维的含义和特征:如果人的思维抽象和概括的是事物的形象特征,并以感性形象作为思维的基本单元,就属于形象思维。①基本思维形式:形象思维在感觉、知觉和表象的基础上,运用联想、想象和幻想等反映认识对象,触及事物的本质和规律。②主要特征:基本单元的形象性、运行方式的想象性和思维表达的情感性。
——1.6科学思维的含义和特征:科学思维泛指符合认识规律、遵循逻辑规则的思维,是能够达到正确认识结果的思维,是对实践中遵循逻辑思维要求(逻辑思维)、运用辩证思维方法(辩证思维)、创新性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思维方式的统称。★科学思维的特征:①科学思维追求认识的客观性。科学思维总是从实际出发,力图如实地反映认识对象。科学思维不盲目崇拜权威,不盲目相信书本结论,它尊重实践检验的结果,注重实事求是的推理和论证,坚持以理服人,努力把握和遵循客观规律。②科学思维的结果具有预见性。科学思维总是通过对事物历史与现实材料的分析,找出事物发展的规律,并对事物的发展趋势、发展前景作出合乎逻辑的推断。③科学思维的结果具有可检验性。思维的结果必须接受实践的检验。越是复杂的事物,对它的认识越要经过实践的反复检验。科学思维能够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接受实践的严格检验,修正错误,坚持真理。
母原理2:逻辑思维要满足同一律、排中律、矛盾律等形式逻辑的基本要求,明确概念、准确判断、正确推理可以让我们的思维更加合乎逻辑。
——2.1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①同一律是思维的确定性要求,它要求人们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必须保持自身同一性,不能混淆概念,也不能转移论题,犯了“偷换概念”或“偷换论题”的错误就违背了同一律。②矛盾律是思维的一致性要求,要求人们在同一时间、从同一方面、对同一对象所形成的论断“A”和“非A”,不能断定它们都成立,否则就会犯“自相矛盾”错误。③排中律是思维的明确性要求,它要求人们在同一时间、从同一方面、对同一对象所形成的论断“A”和“非A”,不能断定它们都不成立,否则就会犯“两不可”的错误。
——2.2概念就是通过揭示事物的本质属性而反映事物的思维形式。概念的内涵:指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本质属性,它反映事物“质”的规定性,说明概念所反映的那种事物究竟“是什么”。明确内涵的方法是下定义。概念的外延:指具有概念所反映的本质属性的事物的范围。它说明概念所反映的那种事物“有哪些”。明确外延的方法是划分。
——2.3判断就是对认识对象有所断定的思维形式。简单判断是直接由概念构成而不包含其他判断的判断,包括性质判断和关系判断。复合判断是本身包含其他判断的判断,包括联言判断、选言判断和假言判断。
——2.4从一个或几个已有的判断推出一个新判断的思维形式叫作推理。★推理的分类:(1)在哲学认识论中,人们依据对个别与一般的关系的认识来区分推理的种类:①演绎推理是从一般性前提推出个别性结论的推理;②归纳推理是从个别性前提推出一般性结论的推理;③类比推理是从一般性前提推出一般性结论,或从个别性前提推出个别性结论的推理。(2)形式逻辑从前提与结论之间是否有必然联系的角度,将推理分为必然推理和或然推理。①演绎推理和完全归纳推理是必然推理。②不完全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是或然推理。
——2.5正确进行三段论推理的规则:①一个形式结构正确的三段论只能有三个不同的项,违反这一规则,就会犯“四概念”的错误。②中项在前提中至少周延一次,违反这一规则,就会犯“中项不周延”的错误。③前提中不周延的项在结论中不得周延,否则就会犯“大项不当扩大”或“小项不当扩大”的错误。④两个否定的前提不能必然推出结论,结论为否定,当且仅当,前提中有一否定。否则会犯“双否定前提”的错误。
——2.6不完全归纳推理的含义、特征与提高可靠性的办法:(1)含义:不完全归纳推理是根据某类认识对象中的部分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推出该类全部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的归纳推理。(2)特征:只根据一两件事实材料就简单地得出一般性结论,还认为结论一定可靠,这样的不完全归纳推理犯有“轻率概括”的逻辑错误。★(3)保证完全归纳推理的结论真实可靠的条件:①断定个别对象情况的每个前提都是真实的;②所涉及的认识对象,一个都不能遗漏。提高不完全归纳推理可靠性的要求:需要在认识对象与有关现象之间寻找因果联系以及考察更多的认识对象。★探求因果联系的方法:求同法、求异法、共变法、求同求异并用法、剩余法等。
——2.7类比推理的含义、特征与提高类比推理可靠程度的要求:(1)含义:类比推理是根据两个或两类对象在一些属性上相同或相似,推出它们在其他属性上也相同或相似的推理。(2)特征:不能仅仅根据对象间表面上某些性质相同或相似,就推出它们在本质属性上也相同或相似,否则就容易犯“机械类比”的逻辑错误。(3)★提高类比推理可靠程度的要求:①类比的根据越多越好。前提中确认对象的相同或相似属性越多,意味着它们所属的类别可能越相近,结论的可靠性越高。②作为类比推理根据的相同属性越是接近本质属性,相同属性与推出属性之间的相关程度越高,结论的可靠程度就越高。③前提中确认的属性不应该有与结论相互排斥的属性。一旦前提中出现与结论相互排斥的属性,就不能推出结论。
母原理3:辩证思维具有动态性和整体性的特征,要求我们用联系、发展、全面的观点看待事物和思考问题,其实质和核心是运用矛盾分析方法,在对立统一中把握事物。
——3.1辩证思维的含义和特征:(1)含义:用联系、发展、全面的观点看待事物和思考问题,其实质和核心是运用矛盾分析方法,在对立统一中把握事物。(2)特征:①整体性是辩证思维的重要特征。②动态性是辩证思维的又一重要特征。
——3.2★分析与综合的辩证关系原理及方法论:(1)原理:①分析是综合的基础,综合是分析的先导;②分析为综合做准备,而综合的结果又指导人们继续对事物进行新的分析。③在辩证思维中,分析与综合是方向相反却相辅相成的对立统一的关系。(2)实质:辩证的分析与综合是客观事物的矛盾在思维中的反映。辩证的分析与综合方法是矛盾分析法的体现。(3)方法论:①要在分析的基础上揭示事物的整体,在综合得到的整体中指导分析。②我们要学会在分析与综合的对立统一中,推动认识不断地由低级向高级发展。
——3.3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原理及方法论:(1)原理:①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②事物的量变达到一定程度时必然引起质变,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③质变又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使事物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质变,如此循环往复,不断前进。(2)方法论:①积极做好量的积累,为实现事物的质变创造条件。②在量变已经达到一定程度,只有改变事物原有的性质才能向前发展时,要果断地抓住时机,促成质变,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③当需要保持事物性质稳定时,必需把量变控制在一定的限度内,不能随意促成事物质变,要坚持适度原则。
——3.4肯定方面与否定方面的辩证关系原理及方法论:(1)原理:①任何事物内部都包含着肯定与否定两个方面。②事物内部的肯定方面与否定方面是对立的。(肯定方面维持着事物的质的规定性,当肯定方面处于优势时,事物就会保持其原有的性质和自身的存在;当否定方面在事物发展中取得支配地位时,事物就会改变自己的根本性质,实现对自身的否定。)③事物内部的肯定方面与否定方面又是统一的。(A.肯定中包含否定。任何事物都包含着肯定性的因素和否定性的因素,二者的对立与斗争必然使事物的发展进入自我否定阶段,并因自我否定而自我更新。B.否定中包含肯定。否定并不是全盘否定,矛盾斗争的结果并不是将矛盾双方消解为虚无,而是产生新的规定性。这种包含肯定的否定是“辩证的否定”。)
(2)方法论:我们看待事物、解决问题就不能简单地肯定一切或否定一切,否则,就会陷于主观的、极端的思维方式,犯形而上学的错误。
——3.5体会认识发展的历程:感性具体—思维抽象—思维具体。①从感性具体到思维抽象,再从思维抽象到思维具体,思维过程的这两个阶段相互依赖、不可分割。②感性具体的认识是一种直观的整体表象,没有揭示事物的内部联系和本质,需要上升到思维抽象(思维抽象的环节:分离、提纯、简略化、理想化)。③思维抽象是指从事物整体中抽取某一方面的本质规定,形成的是对事物零散的、片面的认识,要通过各个上升的环节发展到思维具体,达到再现事物多样性的统一。
母原理4:创新思维特指人们在实践中破除迷信、超越陈规,有所发现、有所发明的思维活动,具有思路新、结果新和方法新的特点,要善用联想思维、发散思维、聚合思维、正向思维、逆向思维、超前思维等提高创新思维的能力和水平。
——4.1创新思维的含义和特征:(1)含义:创新思维是特指人们在实践中破除迷信、超越陈规,有所发现、有所发明的思维活动。①思路新,突破陈规看问题,另辟蹊径想问题。②方法新,不局限于常规方法,敢用新手段,试用新工具,因为方法得当而事半功倍。③结果新,凡是创新思维的成果,总有其新颖独到之处。(2)特征:①创新思维的思路具有多向性。(明显特征)当问题出现之后,思维会从不同的方面、层次、条件等构思多种设想,探试多个答案。②创新思维的步骤具有跨越性。创新思维往往表现为对推理步骤的省略或跨越,有时凭直觉、灵感。③创新思维的结果具有独特性。用独特而巧妙的方法解决问题。
——4.2联想思维的含义、特征与方法:(1)含义:联想思维就是将记忆中对不同事物的认识进行联结与思考的思维活动。(2)联想思维的特征:①联想思维具有跨越的联结性。从形式上看,联想思维既可以将对相关对象的认识联系在一起,也可以将对看似不相关对象的认识联系在一起,其联结方式具有非连续的跨越性。②联想思维具有非逻辑制约的畅想性。思维在联想时之所以会发生跨越性的联结,将对看似不相关对象的认识“荒唐”地联系起来,是思维发挥了非逻辑制约的畅想功能。联想思维的“畅想”,包含着构想、想象甚至是幻想。(3)联想思维的方法:①迁移——联想思维的“联结”方式;②想象——联想思维的“畅想”方式。
——4.3发散思维的含义、特点与方法:(1)含义:发散思维是根据已知的事物信息,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方向思考,以寻求解决问题的多样性答案的思维方式。(2)特点:发散思维是从一个出发点向四面八方想,向新奇、独特之处想,是扩散、辐射。(3)思维技法:①检核表法。主要是通过对所设想问题的几个方面进行详细检查,从看似“毫无问题”的事物中找到思维创新的突破口,以求产生创新的思路。这一技法主要从他用、借用、改变、扩大、缩小、代替、调整、颠倒、组合9个方面进行思维发散。②信息交合法。利用已有的或引进的事物信息,通过列举的方法,将不同信息有目的地进行组合,以产生新的思路。③头脑风暴法。是一种集思广益的群体思维发散技法。它以会议的形式开展,要求有人主持会议,会议有讨论的主题。在会议进入自由畅想阶段,不宜过早地评判他人的设想,以利于其他设想能够顺利地产生。这种会议的原则是“延迟评判”“以量求质”。
——4.4聚合思维的含义和特点:聚合思维是利用已有的知识和经验,把众多信息逐步引导到条理化的逻辑思路中,以便得出合乎逻辑的解决问题的方案。特点:聚合思维是从四面八方向一个目标点想,向联系、共同之处想,是收敛、集中。
——4.5逆向思维的含义和要求:逆向思维是人们从过去所把握的事物原理的反面、构成要素的反面、功能结构的反面等,去思考、去求索,以实现创新的目的。①逆向思维应当合“理”。②我们只有掌握了正向思维的“正”,才能够合理有效地进行逆向思维的“逆”。③正逆互补,携手共进。
——4.6超前思维的含义、特征和方法:(1)含义:超前思维是在多角度、全方位地分析事物的历史和现状的基础上,从事物发展的现实情况出发,认识和把握事物的发展状态,运用合理的推理和想象,判断事物未来发展趋势的思维形态。★(2)超前思维的特征:①超前思维具有探索性。超前思维建立在对事物发展的历史和现实的把握之上,却又不局限于事物的过去和现在的存在状况,而是对认识中落后的、过时的、丧失优势的东西予以否定,肯定其中进步的、先进的、有价值的东西,并在此基础上构想事物发展的可能的趋势。②超前思维具有预测性。超前思维超越了事物发展的具体时间和空间,以及事物发展的具体环节,在头脑中推想事物发展的未来状况。相对于事物的现状而言,超前思维的结果具有“事先得知”的特征。③超前思维具有不确定性。超前思维指向未来,但未来并不是现实的单向直线的延伸,而是存在多向变化的可能性。事物发展的具体状况不一定完全按照人们事先预测的方式展开。(提高超前思维预测推断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的要求:需要人们立足实践活动,充分认识和把握事物的规律,创造有利的条件,促使事物向有利于人们预测的方向发展。)(3)超前思维的方法:①超前思维要运用矛盾分析方法。矛盾分析方法是分析矛盾、解决矛盾的方法。把握了事物发展的内在矛盾,才能对事物发展的状况和趋势作出正确的判断和预见。②超前思维要运用推理和想象的方法。要把握事物发展的因果关系,就需要运用推理的方法。由于事物的未来发展趋势受诸多因素的影响,人们难以由其过去和现在的状况必然地推知其未来,所以需要运用想象等思维方法弥补其前提条件的不足。③超前思维要注重调查研究。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调查是有计划、有目的地了解事物的真实情况。研究是对调查得到的材料进行分析、综合,以便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只有通过调查研究,我们才能对事物作出正确的判断和预测。④要提高超前思维的正确性,需要运用科学的思维方法。
1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