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夫妻地位平等 课件-2024-2025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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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供

内容正文: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二框 夫妻地位平等 2 夫妻地位平等 平等的 人身关系 平等的 财产关系 夫妻关系:内容、核心 平等的人身关系:人格独立 夫妻财产关系的内容和确定方式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债务 知识逻辑 议题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5 1 P P T 模 板 网 w w w.5 1 p p tmoban.c om 4 (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1)内容:夫妻人身关系和夫妻财产关系 (2)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A.平等的含义: B.平等不是均等 夫妻平等意味着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1、夫妻关系的内容、核心 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人格独立的一个重要体现) 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注】: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在子女姓名的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任何一方变更子女的姓名时,都要征得对方同意。 (2)人身自由 (二)、平等的人身关系 2. 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 (1)人格独立 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你对此有什么看法?说说你的理由。 严某是某企业的总经理,温某是另一家企业的业务经理,两人结婚后工作都很忙。温某经常出差,平时应酬亦多,严某为此颇为不悦。严某多次以自己收入高、有能力养活温某为由,劝说温某回家当“全职太太”,均遭到拒绝,一次,严某在家接到温某的男客户打来的电话后,便要求温某马上辞职回家,否则离婚。温某一气之下搬回娘家。对夫妻二人的行为,大家有不同观点。 观点一:严某收入高,男女适当分工好,温某辞职回家是对的。 观点二:男女平等,严某无权要求温某当“全职太太”。 夫妻人身关系 夫妻的姓名权 夫妻人身自由权 夫妻住所选择权 夫妻的生育权 夫妻双方地位平等和独立 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住所的选择,应由夫妻双方自愿约定。 夫妻双方协商决定生育 夫妻双方在婚姻家庭各方面平等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互不隶属和支配。 【知识拓展】:夫妻平等的人身关系 夫妻双方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的姓氏由父母协商确定。 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8 练一练 对于结婚后妻子在家庭生活中的地位,中国有句古语:“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从民法典的规定看,这一古语(  ) ①违背“夫妻在家庭地位平等”的规定  ②不符合结婚后夫妻间应遵循男主外女主内的原则  ③不符合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均等的原则  ④违背妇女有参加学习工作及社会活动自由的规定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B 议题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5 1 P P T 模 板 网 w w w.5 1 p p tmoban.c om 10 议学思考:观看视频结合教材,谈谈夫妻财产有什么特点?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哪些内容?什么是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如何处理好夫妻财产关系? 1.夫妻财产关系的内容和确定方式: (1)内容: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注意:夫妻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是两个概念,夫妻财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特别提示 约定优先法定 (2)确定方式: 约定和法定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范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2.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 (2)处理原则 夫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是平等的。 【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婚姻发生法律效力的期间,从进行婚姻登记领取结婚证之日起至婚姻关系结束之日(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时)止。结婚前的恋爱期间或订婚期间不能算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丈夫出轨给情人转账,妻子能否要回? 女子张某与男子王某于2011年办理结婚手续,系合法夫妻。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王某与李某相识并发展成情人关系。 两人交往期间,王某多次给李某转账共计8万余元。张某认为丈夫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予他人的行为侵害了自己的财产权,一纸诉状将王某、李某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王某的赠予行为无效,要求李某返还8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王某在与原告张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经配偶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8万余元转账给情人即被告李某,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其赠予行为应属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予以返还。 议案说法 你觉得法官会怎么判?为什么? 相关链接:日常家事代理权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同所有房屋的处理。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价格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小法官如何看?女方损失怎么办 为了还赌债,男方未经女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现女方主张追回该房屋。 家那点事 房屋不可追回,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离婚时女方请求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个人财产包括:(法定的个人财产) ① 一方的婚前财产; ②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③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④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⑤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3 法定夫妻个人财产 注意: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中,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属于个人财产外,其他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孳息:婚前存款,婚后的利息。自然增值:未投入时间、智力、金钱、劳动) 关于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知识产权归个人;共同:婚前发表婚后获得的稿酬、婚内发表离婚后取得的稿酬) 1.婚前创作发表,婚后取得稿费——共同财产 2.婚后创作发表,但未取得,离婚后取得,属于明确可取得——共同财产 3.婚后创作,离婚后发表所得——个人财产 婚前个人房产,婚后房产增值或进行拆迁所得的补偿款,属于——个人财产。(这是对房屋价值的变现) 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出租所得,属于——共同财产。(这是一种对房屋的投资行为) 婚前个人存款: 1.婚后取得的利息——个人财产(法定孳息) 2.婚后国债利息——个人财产(法定孳息) 3.婚后买股票收益——共同财产(投资) 【知识拓展】 财产来源 财产归属 婚后,张某用婚前个人积蓄20万元购买股票,获利6万元 他用婚后其父赠与的30万元购买企业债券,获利2万元。 婚后,张某和妻子李某用共同积蓄购得一套价值80万的房子,仅以张某的名字登记。 婚姻期间由于小张工作突出,公司奖给其的一辆价值8万元的一辆小汽车。 婚内小张为小李购买的价值2万元的钻戒。 小李在送孩子上学途中由于车祸而获得的当事人医疗赔偿6万元 小李为小张购买的一套高档西服2000元。 小张向小李婚前承诺,婚后如果提出离婚,就一次性支付“分手费”20万元。 20万归张某, 6万为共有 夫妻共有 夫妻共有 小李所有 小张所有 小李所有 夫妻共有 小李所有 练一练 二、财产关系平等 (4)债务处理: 约定财产制具有优先于法定财产制适用的效力。 可以婚前进行,婚后进行,还可变更,甚至附条件或附期限。约定的财产涉及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相应的手续。 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共同或者部分各自、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4.夫妻约定财产制 (1)内涵: (2)形式: (3)效力: 相关链接:夫妻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个人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范围 处分原则 关键 夫妻个人财产 ①婚前财产②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③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工资、奖金、劳务报酬;②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③知识产权的收益;④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约定财产 (1)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2)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⑶要件①要求夫妻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②平等自愿、协商一致。③内容明确合法。④约定的财产涉及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相应的手续。 【知识整合】夫妻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 夫妻个人财产处理权归个人所有 约定财产优先于法定财产 “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 “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财产问题的关键。 知识拓展: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 (1)男女平等。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得侵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并视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需的照顾。 (3)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4)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分割时不应损害财产的效用和价值,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 (5)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知识拓展】 夫妻地位平等 平等的 人身关系 平等的 财产关系 夫妻关系:确立、内容、核心 平等的人身关系:人格独立 夫妻财产关系的内容和确定方式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债务 知识逻辑 (2024·山东高考)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小陈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甲公司经营,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仍有权要求小陈偿还 ②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不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 ③葛某有权针对小张、小陈的住房和购入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 ④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B 见识高考 25 1.下列关于夫妻关系的叙述,正确的是( ) ①领到了结婚证,夫妻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才算开始 ②夫妻地位平等意味着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均等 ③夫妻关系分为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④财产关系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 ②④ C 【解析】夫妻地位平等并不意味着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均等;“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所以②④错误。领到了结婚证,夫妻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才算开始,夫妻关系分为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①③正确。 课堂练习 2.我国婚姻制度中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下列说法理解正确的是( ) ①夫妻不能出现任何思想上的不同意见 ②对家庭事务夫妻均有权发表各自意见 ③主要强调夫妻都能拥有较高社会地位 ④夫妻要共同承担对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A. 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D 【解析】夫妻地位平等,意味着双方均能有权发表意见,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②④正确。夫妻可以有自己不同的思想,①说法错误;夫妻家庭地位平等与较高社会地位无关,③说法错误。 课堂练习 3.2016年张三获得其舅舅赠与的10万元。2017年李梅在父母的资助下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并在银行贷款10万元。2018年张三与李梅登记结婚。婚后,李梅向张三借了10万元用于偿还自己的银行贷款,并于2019年去银行办理了还贷手续。2021年两人离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离婚后,李梅应当偿还张三10万元 ②结婚后,李梅的银行贷款成为夫妻共同债务 ③离婚后,张三无权要求平等处理涉案商品房 ④结婚后,张三所获10万元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解析】李梅的银行贷款系婚前个人债务,不能因为与张三结婚而变成夫妻共同债务,②错误。张三婚前获得其舅舅赠与的10万元系个人财产,不会变为夫妻共同财产,④错误。 课堂练习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指出,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关于夫妻财产关系说法正确的是( ) ①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②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为双方共同财产 ③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收益,归双方共同所有 ④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D 【解析】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并不都是夫妻共同财产,①排除。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排除。 课堂练习 5.梁某和秦某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这为人所众知。婚后,梁某工作踏实、收入稳定,还遗瞩继承了他母亲的一套房子。而秦某盲目追求高消费,入不敷出,负债累累。后秦某身患重病,失去生活来源。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梁某和秦某约定财产划分的效力高于法定财产划分的效力 ②梁某对秦某的债务仍负有一定清偿责任 ③梁某继承的房子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④秦某有要求梁某给付她扶养费的权利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C 【解析】夫妻约定财产划分的效力高于法定财产划分的,①正确。依夫妻约定,婚后梁某遗嘱继承的房子为其个人财产,③错误。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妻一分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②错误。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助的义务,秦某身患重病,失去生活来源,秦某有要求梁某给付抚养费的权利,④正确 课堂练习 6.张某在结婚前花费70万元购置了一套婚房。婚后第二年,张某儿子出生,张某夫妇考虑到孩子将来的入学问题,便出资购买了一套学区房,登记在张某名下。六年后,张某儿子上学,全家搬至学区房居住,便将原婚房出售。此时,该房市场价格已涨至200万元。在这里( ) ①学区房属于张某的个人财产 ②出售前的婚房属于张某的个人财产 ③婚房增值的130万属于张某夫妇的共同财产 ④出售婚房所得的200万元属于张某的个人财产 A.①④ B.②③ C.① ③ D.②④ D 【解析】婚房是张某婚前购买的,出售婚房所得的200万元应属于张某的个人财产,②④正确。学区房是张某夫妇的共同财产,①错误。婚房增值的130万元属于张某的个人财产,③错误。 课堂练习 7.领到了结婚证,夫妻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也就开始了。夫妻双方在财产关系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有( ) ①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②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 ③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的权利 ④夫妻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和互相扶养的义务 A.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B 课堂练习 8.王某是某中学的音乐教师,与没有音乐细胞的张某结婚三年后,因夫妻感情破裂要求离婚。双方就财产的分割发生纠纷。以下属于王某个人财产的是( ) ①王某婚后购买的价值上万元的音乐书籍 ②王某婚后接受张某爷爷指定赠与她的小轿车 ③王某婚后创作的音乐作品所获的收益 ④王某婚后用婚前个人财产炒股所获得的收益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A 解析: ①是专用生活用品,②是指定赠与,属个人财产; ③是知识产权收益,④是生产经营收益,都是共同财产。 课堂练习 9.下列财产不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是 ( ) A.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26万家庭积蓄 B.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单位分发的住房 C.婚后朋友赠予的1台摄像机 D.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药补助费 D 课堂练习 10.丁某与刘某结婚多年,育有一子小丁,今年12岁。丁某与刘某在结婚时书面约定,丁某婚后行使知识产权的所有收益归丁某个人所有。其余财产归属双方未作约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丁某许可画廊展览其画作而取得的报酬,归丁某个人所有 ②刘某婚后用婚前购得的机动车经营网约车取得的收益,归刘某个人所有 ③保护小丁是丁某与刘某的义务而非权利 ④小丁12岁生日时接受表姐赠与他的钢琴,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D 课堂练习 11.刘某自幼丧母,与继母共同生活。去年2月,刘某与程某登记结婚后住进程家,11月程某辞职并生下女儿程小。今年1月刘某携妻女住进继母的老房子,刘某提出将女儿改姓刘。不久,程某回娘家治病,治疗期间的生活和医疗费刘某未予支付。3月继母去世,继母之弟要求刘某一家搬出老房子。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女儿可以随刘某的姓  ②刘某对继母的老房子无继承权  ③刘某应支付程某生活和医疗费 ④刘某侵犯了程某的生命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课堂练习 12.结婚时,小张向妻子口头承诺,自己名下的一处婚前房产为夫妻共有。婚后,小张要妻子辞职专门照顾家庭,遭到拒绝。于是小张变卖该房产,将所得房款用于经商。从中可以推断 A.变卖前的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B.小张侵犯了其妻的人身权 C.小张经商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 D.张妻未履行夫妻互相扶养的义务 C 课堂练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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