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国家形式
国家管理形式
即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政体)横向(国家机构之间的关系)
国家结构形式
单一制
复合制
联邦制
邦联制
不是真正意义的国家
国家制度
内容——国体
纵向(中央与地方、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2025届高三政治一轮复习
必修四 《哲学与文化》
第二课 国家的结构形式
管理
国
家
的
结
构
形
式
国家
主权
主权统一与政权分层
内涵:是一个国家对其管辖区域所拥有的至高无上的、排他性的政治权力
重要性:是国家最重要的构成要素
基本权利:独立权、管辖权、平等权和自卫权等
中央与
地方
影响因素:民族、宗教、历史、地理、文化、经济、军事等
中央政府:主要负责国家秩序与整体发展、军事、外交等国家级事务
地方政府:主要负责各自区域内的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等地方性事务
我国: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划分职权
划分
单一制
单一制和
复合制
联邦制
组成单位:普通行政区域或自治区域
权力划分:中央享有最高权力;地方政权被置于中央政权的统一领导下
组成单位:享有相对主权的完整政治实体
权力划分:都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享有最高权力并直接行使于人民,
相互间不得任意干涉
邦联:主权国家为某种共同利益而组成国家联盟
影响因素: 阶级、民族、历史、文化等
思维导图
国家安全:含义、地位、核心、总体国家安全观、一国两制——反分裂、反台独港独
含义:指国家的整体与部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相互关系。
主要影响因素:主要基于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的统一与完整、保障国家管理的有效与便利等考虑。(即主权与政权)
地位:国家结构形式决定着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独立自主地决定国家的结构形式,是主权国家的重要体现,也是国家主权的有机组成部分。
分类:现代世界各国的国家结构形式主要有单一制和复合制两种。
国家结构形式
2.1 主权统一与政权分层
第二课 国家的结构形式
第一单元 各具特色的国家
(1)含义 国家主权是现代国家得以存在的法理依据(国家主权原则是当代国际法的基石)它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是一个国家对其管辖区域所拥有的至高无上的(对内)、排他性(对外)的政治权力.
(2)地位 (1)国家主权是一种自主自决的最高权威,没有权力主体可以对其加以否决或驳回。
(2)国家主权是国家最重要的构成要素,是一个国家的生命和灵魂(背诵)。国家主权的丧失意味着国家的解体或灭亡。
(3)国家主权是国家安全的核心。(综合探究P24)
(3)体现 ①对内:具有至高无上的政治权力(至高无上性)
②对外:独立自主地对外交往(独立自主性)
(4)确认 ①对内:通常以法律形式在宪法中加以规定(宪法确认)
②对外:国家之间的相互承认(主权成立途径:宣示说、承认说)
(5)基本权利 主权国家依据国际法享有独立权、管辖权、平等权、自卫权。
1、国家主权:
基本权利 内容 关键词
独立权 主权国家拥有按照自己的意志处理内政、外交事务而不受他国控制和干涉的权利 “自己意志”“不受他国控制和干涉”“自主决定”等
管辖权 主权国家对其领域内(也包括虚拟的网络空间)的一切人和物具有管辖的权利。
▲对人 : 本国公民和侨民(也包括一国领土内的外国人) ▲对物 : 含驻外使领馆
“管理保护本国公民”“维护侨民权益”“管理驻外使馆”等
平等权 主权国家不论大小、强弱,也不论政治、经济、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有何差异,在国际法上的地位一律平等 “不分大小国享有投票权”“使用本国文字的权利”“法律地位平等”等
自卫权 主权国家拥有保卫自己的生存和独立的权利▲防御: 建设军队、建筑要塞(国防建设)▲自卫: 抵抗入侵(当受到外国攻击时) “国防建设”“建筑要塞”“还击入侵”“捍卫主权”等
2、中央与地方(政权分层):
(1)
为什么
政权分层 ①一个统一的国家,只能有一个中央政府。国家不可能通过唯一的中央政府进行直接的、简单化的、事无巨细的管理。②国家之内的行政区划,通常是为了管理上的便利和效率。
(2)
怎样
政权分层 ①行政区划的界线和分层,往往需要考虑民族、宗教、历史、地理、文化、经济、军事等诸多因素。
②中央与地方政府各自行使自身在法定范围内的权力。中央政府与地方各级政府的权力划分,往往通过国家宪法加以规定。一般而言,中央政府:主要负责国家秩序与整体发展、军事、外交等国家级事务;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各自区域内的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等地方性事务
(3)
我国的
中央和地方 ①原则: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构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划分职权。
②具体要求:一方面,地方利益是国家整体利益一部分,地方须服从中央,另一方面,在保证中央统一领导的同时,必须考虑地方特殊 利益,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
③行政区域类型:一般行政地方、民族自治地方和特别行政区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
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旗
自治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和政府
拓展:我国的中央与地方政权分层(领导权的划分+行政权力的划分)
民主集中制:是指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结合必修三)
在党的组织体系中的体现 在国家机构中的体现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
表现:
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
少数服从多数,
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职权,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表现:一方面,地方利益是国家整体利益的一部分,地方必须服从中央;另一方面,在保证中央统一领导的同时,必须考虑地方特殊利益,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
2.2单一制和复合制
第二课 国家的结构形式
第一单元 各具特色的国家
组成单位 按照地域划分的普通行政区域或自治区域
中央和地方权力划分 ①中央享有最高权力;
②地方政权被置于中央政权的统一领导下,只能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
类型 中央集权型单一制国家(地方无自治权受中央严格控制,如法国,中国)
和地方分权型单一制国家(地方有自治权受中央监督但不干涉,如英国,日本)
1、单一制(我国是统一的单一制国家背诵)
注意:单一制国家,先有国家后有地方,地方的权力是由中央授予的。(自上而下)
组成单位
国家整体与其组成部分的权限范围
组成单位的权力来源
享有相对主权的完整政治实体(政治实体是拥有实际政治统治权力的政治机构和组织。在一般情况下,国家是基本的政治实体。)
2、复合制
①国家整体与其组成部分的权限范围由联邦宪法规定。
②都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拥有最高权力并直接行使于人民,相互间不得任意干涉。
联邦各组成单位的权力并非由联邦整体所授予,而是它自身作为政治实体所固有的T:州政府权力来源于联邦政府?
(1)联邦制“联合的国家”
代表国家:美国、德国、印度
注意:联邦制国家,先有州后有联邦,联邦的权力是源于州的让渡,联邦与州分享权力。
联邦地位高于州。州宪法或法律与联邦宪法、法律或条约相抵触者一律无效。
含义
特点
(2)邦联制“国家的联合”
邦联是主权国家为某种共同利益而组成的国家联盟。
如,英联邦、欧盟、东南亚国家联盟等。
①邦联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国家,不具有完整的国际法主体资格。
②没有统一的宪法、法律、国籍、中央政府。
注意:有的邦联也叫××联邦,但它不是一个联邦制国家。例如:“英联邦”,不是一个联邦制国家,而是由几十个主权国家组成的相当松散的国家组织。
比较:单一制、联邦制、邦联制
单一制 联邦制 邦联制
组成单位 按地域划分的普通行政区或自治区域 享有相对主权的
政治实体(州/邦) 享有绝对主权的国家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中央享有最高权力,地方权力由中央授予
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享有最高权力并直接行使于人民,各组成单位的权力是自身所固有的,联邦的权力是源于州的让渡,中央和政府相互之间不得干涉 权利平等,互不从属
宪法 全国只有一部宪法 联邦及各组成部分都有宪法 邦联没有专门的宪法,
各成员国有自己的宪法
中央政权机关 全国只有一个中央政府 除有联邦中央政府外,
各组成部分也有中央政权机关 各成员国有自己的中央政权机关
公民
国籍 公民只有一个国籍 两个国籍,既是联邦公民,
也是成员国公民 各成员国公民
只有本成员国国籍
典型
国家 中、法、英、
日、意大利等 美、德、瑞士、
俄罗斯、印度、缅甸、巴西等 欧盟、英联邦、
阿拉伯国家联盟等
3.影响国家结构形式的因素:
(1)一个国家采取何种国家结构形式,是阶级、民族、历史、文化等综合作用的结果。
(2)人口、领土、政权、主权始终是国家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也是选择国家结构形式时必须面对的基本问题。
(3)一个国家采取什么样的国家结构形式,主要是基于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的统一与完整、保障国家管理的有效与便利等方面的考虑。(P14导言部分)
15
国家安全的内涵(是什么)
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性
(为什么)
如何维护国家安全
(怎么办)
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1)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国家安全利益是国家的最高利益;
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国家安全利益是国家的最高利益。我们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
国家安全
(1)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开放和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统筹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统筹维护国家安全和塑造国家安全。夯实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基层基础,完善参与全球安全治理机制,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以新安全格局保护新发展格局(新增)(2)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的方针。
二、我国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一国两制)
1.基本内容:在祖国统一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同时在台湾、香港、澳门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享有高度的自治权
2.“一国两制”是一个完整的概念
(1)“一国”是实行“两制”的前提和基础,“两制”从属和派生于“一国”,并统一于“一国”之内。
(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不是固有的,其唯一来源是中央授权。
(3)高度自治不是完全自治,中央对高度自治权的行使具有监督的权力,绝不允许以“高度自治”为名对抗中央的权力。
(4)我们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落实中央全面管治权,落实“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原则,落实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这是国际社会的共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是实现两岸统一的最佳方式,对两岸同胞和中华民族最有利。我们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在此基础上,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我们坚持团结广大台湾同胞,坚定支持岛内爱国统一力量,共同把握历史大势,坚守民族大义,坚定反“独”促统。
坚持中央对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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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1.国家主权:国家主权是现代国家得以存在的法理依据,国家主权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是一个国家对其管辖区域所拥有的至高无上的、排他性的政治权力。国家主权是一种自主自决的最高权威。国家主权是国家最重要的构成要素,是一个国家的生命和灵魂。国家主权是国家安全的核心。主权国家依据国际法享有独立权、管辖权、平等权、自卫权。
2.国家安全: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国家安全利益是国家的最高利益。我们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
3.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我国是统一的单一制国家。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构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划分职权。在保证中央统一领导的同时,必须考虑地方特殊 利益,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中央享有最高权力,主要负责国家秩序与整体发展等国家级事务;地方;地方政权被置于中央政权的统一领导下,主要负责各自区域内地方性事务,只能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
4.“一国两制”(1)基本内容:在祖国统一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同时在台湾、香港、澳门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享有高度的自治权
(2)关系:“一国两制”是一个完整的概念:①“一国”是实行“两制”的前提和基础,“两制”从属和派生于“一国”,并统一于“一国”之内。②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不是固有的,其唯一来源是中央授权。③高度自治不是完全自治,中央对高度自治权的行使具有监督的权力。④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这是国际社会的共识。我们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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