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保障各类物权 课件-2024-2025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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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回顾:民事权利体系 财产权 人身权 民事权利 物 权 债 权 知识产权 股 权 人格权 身份权 所有权 他物权 2.1 保障各类物权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2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一)财产制度和财产权 财产制度是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1.财产制度的地位 2.保护财产权的意义 (1)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 (2)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3)有利于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一)财产制度和财产权 3.财产权的法律保护 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一)财产制度和财产权 4.财产权的含义及种类 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注:数据、网络虚拟财产也纳入财产权保护范围。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二)物权 1.含义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物权是最基本的财产权。 2.分类 3.原则 所有权(自物权) 他物权(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物包括不动产(如土地及房屋、林木等附着物等)与动产(如存折、书籍、床、汽车等)(P13名词点击) 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物权平等保护原则: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P14 ) 不受干涉 :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他物权 01 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虽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具有固定、耐久、保值增值等特征)房子、树木。 不动产 02 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存折、书籍、床、汽车 动 产 物 1.物权(含义) 2.物权基本原 A.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有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P13三段 B.物权平等保护原则::民法典规定了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P14一段 C.物权公示公信原则:物权变动必须以一定的方式向外界公示,任何因为基于对公示行为的深信,而从事相关交易行为,即使公示错误,其交易行为也有效。补 排他:不受他人干涉。 物权的基本原则 (二)物权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注意: 网络事物有价值,但不属于民法典规定的物的范畴。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 7 动产 不动产 教材 手机 自行车 学校的房子 房子下面的土地 校园的树木 仓库里的木材 √ √ √ √ √ √ √ 下列哪些是动产?哪些是不动产? 【即学即练】 以案说法 因阿克苏XX迁改工程项目建设需要,需对片区规划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实施征收。老张是该片区居民,其农村宅基地和闲置已久的承包地恰巧都被征收,但老张自认为土地是归自己所有,拒不配合,索取高额征地拆迁费,做起了钉子户。 老张是否具有宅基地与承包地的所有权? 老张不具有宅基地与承包地的所有权,只具有使用权。农村的宅基地与承包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三)所有权 1.含义 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占有:对物实际上的占领和控制。 使用:依照物的性质和用途加以利用。 收益:收取标的物所产生的利益(孳息)。 处分:对财产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的最终处置。 注:处分权一般由所有权人行使。但在某些情况下,非所有权人也可以有处分权,如运输的货物,如果发生紧急情况,承运人也是可以依法进行处分的。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三)所有权 1.含义 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老王购得商品房一套,房屋已登记过户。(占有) 老王将此套房装修后自住或出租给小李,由小李居住。(使用) 老王收取出租房屋的租金。(收益) 老王将此房出售、抵押、赠与等(处分) 1.含义: 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三)所有权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占有——买过来 使用——开车出行 收益——开网约车赚钱 处分——赠送给别人 权能 含义 联系 占有 是指对财产的实际管领或控制 所有权是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在内的完整权利体系。这四项权利可以完全由物的所有权人行使,有时也可以与所有权人相分离。 使用 是指权利主体对财产的运用, 以便发挥财产的使用价值 收益 是指通过财产的占有、使用等方式取得经济效益 处分 是指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的最终处置 占有:就是对于财产的实际管领或控制,拥有一个物的一般前提就是占有,这是财产所有者直接行使所有权的表现。 使用:是指权利主体对财产的运用,以便发挥财产的使用价值。 收益:是指通过财产的占有、使用等方式取得的经济效益。使用物并获益是拥有物的目的之一。收益通常与使用相联系,但是处分财产也可以带来收益。如存款所得的利息、出租所得租金。 处分:是指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的最终处置。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三)所有权 2.所有权分类 (按主体不同) 国家所有(全民所有)(如城市土地、文物、河流、矿藏等) 集体所有(如农村土地、农田水利设施等) 私人所有(房子、车子等) 注:除法律特别规定某些财产只能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外,其余财产可以由各类主体享有所有权。 如:森林、矿山、河流 如:农村土地 以案说法 老张经其儿子劝解后,终于意识到自身错误,同意配合政府工作签字。张某家因房屋拆迁,承包地、宅基地被征收,获得了合理赔偿金。不久张某带着拆迁款,到城里看中了一套商品房,张某按合同支付了房款,但未办理不动产登记。 老张还在手机专卖店以5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部5G手机,并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老张是否具有商品房与该5G手机的所有权?应如何取得所有权? 老张具有5G手机的所有权,但不具有商品房的所有权。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三)所有权 3.取得方式 (1)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注:不动产所有权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的几种特殊情形: ①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②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 ③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即被继承人死亡时)发生效力。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三)所有权 3.取得方式 (2)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注: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其所有权的取得通常也需要办理产权登记,如未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名词点击:善意取得制度与善意第三人 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将他人动产或者不动产让于第三人,如果第三人(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或者不动产的物权时系出于善意且符合其他条件,即取得该动产或者不动产的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原所有权人不得要求第三人(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要求转让人(占有人)赔偿损失。 遗失物、漂流物、埋藏物、隐藏物、赃物、失散的动物等脱离物原则上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善意第三人:主要是指不知道或者不应该知道所有权在当事人之间已经发生了而对同一标的物享有物权的人。 善意取得构成要件 ①出让人无权处分 ②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③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④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 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对点训练1 在一次聚会上,张某发现刘某的手机是自己不久前丢失的。事实是,该手机是王某在公交车上捡到后卖给刘某的,交易时刘某对此并不知情,我们可以判定 A.王某应承担道义责任,但不需承担法律责任 B.刘某属于善意第三人,已取得该收所有权 C.张某是手机所有权人,可请求刘某归还手机 D.刘某应归还张某手机,张某需返还刘某购机款 c 【解析】王某在公交车上捡到张某的手机,应该承担归还失主或交给相关单位的法律责任,排除A。对于遗失物不适用于善意第三人,排除B。张某是手机所有权人,可请求刘某归还手机,故C入选。刘某应归还张某手机,张某没有必要返还刘某购机款,返还购机款应该由王某承担,故D错误。 对点训练2 甲将一套房屋转让给乙,乙再转让给丙,二人相继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丙翻建房屋时在地底下挖出一瓷瓶,经查为甲的祖父埋藏,甲是其唯一继承人。丙将该瓷瓶以市场价卖给不知情的丁,双方钱物交割完毕。现甲乙均向丁主张权利。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 B.乙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 C.甲、乙有权主张丙、丁买卖无效 D.丁善意取得瓷瓶的所有权 A 【解析】本案中,经过正常转让的是房屋,而不是瓷瓶,所以瓷瓶的所有权还是归原物主甲所有,丙将瓷瓶据为己有并卖给丁的行为损害了甲的合法权益,甲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A正确,B错误。丙属于无权处分,但丙与丁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C错误。发现埋藏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因此,丁不能善意取得瓷瓶的所有权,D错误。 对点训练3 甲将汽车以15万元价格卖给乙并交付,后甲从乙处借回该车,并以16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同时办理了登记手续,但车仍由甲占有。乙得知后,要求甲、丙返还汽车、赔偿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汽车归丙所有,乙的损类由甲赔偿 B.汽车归丙所有,乙的损失由甲、丙连带赔偿 C.汽车归乙所有,乙有权要求甲返还汽车、赔偿损失 D.汽车归乙所有,乙有权要求丙返还汽车、赔偿损失 【解析】本案中,甲交付给乙后,乙取得所有权,甲将车卖给丙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甲虽将车辆以合理的价格卖给了善意的丙,但未交付,因此即便是办理了登记手续,丙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也就没有取得车辆的所有权。故本题答案为C。 c 对点训练4 小陈在电子市场碰到一男子,该男子称有一台全新的笔记本电脑,准备以目前市价的三折出售。小陈到其住处,付钱后取走电脑。三个月后,警察找上门来,原来该男子是一盗窃团伙成员,电脑是其行窃所得。警察要将电脑作为赃物扣押。 以上案例所涉及的电脑的所有权属于谁?请说明理由。 ①电脑所有权属于失主。电脑属于动产,此类动产所有权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②根据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尽管商品的卖方并不是真正所有权人,买方如果是善意与之交易,并且支付了相应价格,则同样能够取得该动产所有权。 ③但是该电脑是赃物,且小陈以过低的价格获得,并不适用动产善意取得,所以小陈不能取得电脑所有权。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三)所有权 4.共有财产 (1)含义 在生活中,可能由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 (2)举例 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共同享有,不分彼此) 合伙人的共有财产(按份享有) 第1062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条链接 以案说法 老张经其儿子劝解后,终于意识到自身错误,同意配合政府工作签字。张某家因房屋拆迁,承包地、宅基地被征收,获得了合理赔偿金。不久张某带着拆迁款,到城里看中了一套商品房,张某按合同支付了房款,但未办理不动产登记。 老张还在手机专卖店以5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部5G手机,并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老张对承包地和宅基地享有的是什么权利? 他物权的用益物权。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四)他物权 含义:他物权是所有权之外的物权 对应的是物的 使用价值 对应的是物的 交换价值 目的:为了充分发挥不动产与动产的价值,做到物尽其用。 含义: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含义: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等。 基本特征:没有所有权;不能处分;以利用物的使用价值为目的;以占有为条件。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四)他物权 1.用益物权 (1)土地承包经营权 ①地位: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 ②保护期限: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30年并可延长) ③经营权的流转:土地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不是流转土地承包权) 例如:张三承包了村集体的土地,因外出打工,就把土地的经营权转给了李四,由李四打理。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承包权归张三,经营权归李四。 → 即“三权分置”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四)他物权 1.用益物权 ①地位: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 ②权利内容: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③保护期限: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2)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建造在该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四)他物权 1.用益物权 (3)建设用地使用权 ①含义:是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②建设用地使用权往往与房屋所有权相联系: 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在建造房屋之前,先行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为70年,期满届满自动续期。 主要包括 主体 权利内涵 法律保护 土地承包 经营权 农民 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土地承包法》核心就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期限) 宅基地 使用权 农民 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无期限) 建设用地 使用权 权利人 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国家的土地) 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用益物权的比较 对点训练6 某村村民王某15年前因在外地经商,将自己的住房转让给同村村民李某。后因身体原因,想回老家建房定居、休养。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王某完全有权要求李某归还原宅基地所有权 ②李某仍然可以长期占有和使用王某的原宅基地 ③王某应向乡(镇)人民政府重新申请一块宅基地 ④当地县(区)人民政府应依法驳回王某的宅基地申请 A.①② B. ①③ C.②④ D. ③④ c 对点训练7(导学案情境一) 小汪的家在农村,后因父母进城开饭店,他跟着到城里上学。为生活方便,他家在城里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农村老家还有一处宅子和两亩承包地。当地县政府要修公路,需要征用沿途的农村土地,其中正好包括小汪家的承包地。 上述情形中,小汪家享有哪些财产权利?小汪家是否有权要求获得相应补偿,为什么? ①商品房和农村宅子的所有权 ②商品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③老家宅子的宅基地使用权 ④两亩承包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四)他物权 2.担保物权 (1)含义: (2)类别: 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包括抵押权、质权 财产的权利人可以将其财产(例如房屋、汽车、电脑、股票等)抵押或者质押。债权人通过抵押、质押而在他人财产上享有的权利,就是抵押权、质权。 名词点击:抵押和质押 抵押:债务人或第三人并不把财产交给债权人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交给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①以不动产抵押,抵押权自抵押登记时设立。 ②以动产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成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质押权以转移占有为生效要件,自出质人交付质物时设立。 担保物是动产或者不动产 不转移财产占有 担保物仅限动产 转移财产占有 注意:抵押权、质权 债权人 抵押、质押 债务人 对点训练8 2023年6月,公司因资金周转,朱某与某商业银行签订一份贷款合同,根据约定,朱某以自己的一辆汽车抵押,并办理抵押权登记,并如期偿还贷款。本案中的这辆汽车 ①所有权仍然归朱某 ②银行取得其所有权 ③贷款期间银行对其拥有抵押权 ④朱某对其拥有抵押权 A.①③ B. ①④ C.②③ D. ②④ A 对点训练9 甲和乙订立了一份借款合同,双方作如下约定:甲借款给乙10万元,乙交付一件做工精美的黄金饰品做担保,如3年后乙归还本金和利息,甲归还该饰品。但3年后,乙尚未还清借款,但其想为女儿置办嫁妆,故向甲索要该黄金饰品,甲拒绝,并声称已经把该饰品赠给了姐姐,乙以其侵犯饰品所有权为由将甲告上法庭。 思考:判断本案涉及的是哪一种担保物权?法院应该做出何种判决? (1)质权 (2)3年后乙未还清债款,甲作为债权人有权将该饰品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饰品的价款优先受偿;但不能将该饰品占为己有。所以法院应该判决甲以该饰品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饰品的价款优先受偿,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乙所有,不足的部分由乙清偿。 所有权和他物权的比较 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占有、使用、 收益、处分 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占有、使用、收益、 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抵押权、质权 区别 权利 分类 三者都属于法律规定的物权范畴,都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物进行管理、支配和享受物之利益的权利。 联系 课堂小结 物权 所有权 他物权 财产制度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国家所有 集体所有 私人所有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抵押权 质 权 定分止争 物尽其用 法律 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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