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1.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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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1.人身权
(1)重要性
①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②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格利益。
(2)要求
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1.人身权
(3)内容
人格权
身份权:
配偶权、亲属权、监护权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
(因婚姻家庭关系而产生)
人身权利
(自然人)
(对比P5图示)
注意:姓名权的主体是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享有的是名称权而非姓名权。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为什么民法典把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置于人格权编的前列?
—— 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1)重要性
①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②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③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2)法律保护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民法典》1179条规定: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3)侵权表现
生命权(侧重生命延续)——
身体权(侧重身体完整)——
健康权(侧重机能健全)——
非法剥夺生命(致死)
伤害身体的完整性(致残)
损害健康,致人患病(致病)
小试牛刀:下列行为侵犯了哪项人格权?
三项人格权 身体权 健康权 生命权
持械斗殴中將对方手指斩断
强行剪掉、剃掉他人的眉毛
餐馆给顾客食用不卫生的食品,
导致顾客患病
医院误摘患者肾脏,导致患者死亡
√
√
√
√
√
√
(1)案例中的夏某、林某和张某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杨某所在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吗?请说说你的理由。
(2)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谈谈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在日常生活中进行自我保护,社会应当采取哪些措施来解决校园欺凌问题。
2、课本第7页探究与分享(3分钟讨论,回答)
(1)A①夏某、林某和张某殴打杨某致使其脾脏出血,严重伤害杨某的生命健康,触犯刑法,属于犯罪行为,且夏某等人是高二学生,达到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② 依据《民法典》规定,夏某、林某和张某侵害了杨某的身体权,健康权,造成杨某人身伤害和严重精神损害,应当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赔偿。
B依据《民法典》规定,杨某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在校期间受到人身伤害,是由于学校对杨某及其同班学生夏某、林某和张某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造成的,所以杨某所在学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三(第一目)、基础知识的理解与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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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例中的夏某、林某和张某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杨某所在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吗?请说说你的理由。
(2)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谈谈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在日常生活中进行自我保护,社会应当采取哪些措施来解决校园欺凌问题。
2、课本第7页探究与分享(3分钟讨论,回答)
(2)①未成年人要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遵守法律法规。遭遇侵害时要向老师、家长、学校等求助,通过法治方式,表达自身合法的诉求和愿望,自觉维护他人和集体的合法权益。
②全社会应该关注校园欺凌问题,注重未成年人的健康状况,防微杜渐,联合家庭、学校以及司法机关形成合力,为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提供法律武器和制度保障,共同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第一目)、基础知识的理解与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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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1.姓名权
(1)含义
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2)特点
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因此,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孟某、江某夫妇决定为他们刚出生的女儿取名为“北燕南飞”,在为女儿申请办理户口登记时,却被当地公安机关拒绝办理。孟某认为其女儿享有姓名权,且父母有为子女取名的自由。有人则认为,这种取名方法不带有父母任何一方姓氏,过于任性,与习惯做法不符,不应提倡。
你认为案例中的取名行为是否合理合法?并说明理由。
第1015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 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 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 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以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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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1.姓名权
(3)法律保护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干涉:限制、阻挠、干预他人依法行使姓名权。(例如:养父母强迫养子女更改姓名。)
盗用: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例如,打着名人的旗号宣传公司)
假冒: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例如:冒名顶替上大学)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1.姓名权
(3)法律保护
③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
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④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
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
【特别提醒】
以侮辱方式使用他人姓名、故意错误使用他人姓名、给他人取“浑名”或“绰号”等,均属于侵害他人姓名权的行为。
依据《民法典》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4)侵权责任
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2.肖像权
(1)什么是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2)法律保护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3)侵权表现
①未经本人同意,擅自制作和使用他人肖像。如擅自拥有他人照片,利用肖像做广告、商标和装饰橱窗等;利用他人肖像制作“表情包”或者用手机任意抓拍人像上传网络。
②民法典的新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是确定侵权责任大小的情节,而非决定性条件。
③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的,或者或者利用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并且往往同时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同时侵犯两项权利】
(4)侵权责任
①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②除上述责任外,如果存在获利行为,侵权人则应适当赔偿他人损失;如果构成精神伤害,被侵害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电影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其肖像权受到一定的限制,只要不用于商业目的,不刻意丑化他们,就不算侵权。
以案说法
用电影明星的照片做QQ头像或表情包,是否侵犯他们的肖像权?
三(第二目)、基础知识的理解与运用
(1).王某未经李某同意,在网站上展示了李某的照片。
(2).甲在乙医院整容成功,该医院拍摄了甲整容前后的鼻子(仅见鼻子和嘴巴)并放在网站上。
(3).甲将乙的照片进行涂改,丑化放到了网站上。
(4).张某整容后酷似李某,并多次参加营利性的模仿秀表演。
侵犯 未经同意
不侵犯 不被识别
侵犯 丑化
不侵犯 未使用李某肖像
1、【判断】以下行为哪些属于侵犯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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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第二目)、基础知识的理解与运用
2、例:摄影师为15岁的小李拍摄了一组艺术照,后未经小李同意,将其中几张照片汇编入自己的作品集复制发行。小李母亲得知此事后,要求摄影师支付报酬,但摄影师拒不支付。两人争执中李母将摄影师的作品集毁损。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李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而不享有肖像权
②李母毁损作品集的做法侵害了摄影师的隐私权
③摄影师未经同意将小李的照片复制发行侵害了小李的肖像权
④摄影师能以财产权受侵害为由要求李母赔偿损失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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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0条【肖像权的合理使用】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法条链接
以案说法
“如果你爱他,把他放到人肉搜索上去,你很快就会知道他的一切;如果你恨他,把他放到人肉搜索上去,因为那里是地狱……”这句话一点也不夸张,“人肉搜索”兴起以来掀起的波澜可谓是一浪更比一浪猛。2020年3月1日起,《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开始实施。该规定明确,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生产者、平台,不得开展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深度伪造、流量造假、操纵账号等违法活动。
恶意“人肉搜索”行为侵害民事主体的哪些权利?
什么是名誉权和荣誉权?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1.名誉权和荣誉权
(1)什么是名誉
(2)法律保护
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荣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荣誉是国家和社会对在社会生产生活中作出突出贡献或者有突出表现的民事主体所给予的积极的正式评价。(补充)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易错辨析
(1)名誉权
是法律规定公民、法人享有的保有和维护自身名誉的权利。名誉是指社会对公民个人的品德、情操、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及法人信誉、形象等各方面形成的综合评价。
(2)荣誉权
法律规定:公民、法人对国家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而被授予荣誉称号。 对荣誉权的侵害方式只有一种,即非法剥夺公民或法人的荣誉称号。
荣誉与名誉是有联系的:如果非法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使公民的名誉也受到损害的,同时构成侵害荣誉权和名誉权。
2、探究与分享(学生讨论回答)
【缘起】在现实生活中,因噪声而引起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A市居民甲无视其居住小区的管理规约,经常在小区的楼间空地上组织活动播放音乐,导致周围许多住户无法正常作息。
【过程】邻居乙向当地公安机关投诉。经专业测量,甲所播音乐音量昼间略低于60分贝、夜间略低于50分贝。
邻居丙在个人微博上发帖公布了自己与甲交涉全过程的录音,“曝光”了甲所在单位网站上公布的其姓名、照片和联系电话,并在照片中甲的额头上加了贬损性文字:帖子发出后,大量网友拔打甲的电话对其进行指斥。甲遂起诉丙,称:丙公布录音,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丑化并公布自己的照片,侵害了自己的肖像权;公布白己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侵害了自己的隐私权。丙回应称,甲无视小区规约,制造噪声干扰邻居生活的行为才构成侵权。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甲丙互称对方构成侵权的各项说法逐一评析
三(第三目)、基础知识的理解与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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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丙互称对方构成侵权的各项说法
丙公布录音不构成对甲的排谤或侮辱,未侵害甲的名誉权。
丙丑化并公布甲照片,侵害了甲的肖像权。
丙公布的是甲的公开信息,未侵害甲的隐私权,但侵害了对甲个人信息的保护。
甲播放音乐的行为超出了合理界限,构成侵权。 (相邻权)
甲遂起诉丙,称:丙公布录音,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
甲遂起诉丙,称:丑化并公布自己的照片,侵害了自己的肖像权;
甲遂起诉丙,称:公布白己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侵害了自己的隐私权。
丙回应称,甲无视小区规约,制造噪声干扰邻居生活的行为才构成侵权。
三(第三目)、基础知识的理解与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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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烈条款”
民法典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民法典在人身权保护的规定中,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特别设定的“英烈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条链接
以案说法(导学案情境三)
被告洪某侵害了狼牙山五壮士的哪些权利?
洪某侵害了五壮士的名誉权和荣誉权,英烈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英烈的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烈事迹和精神。
甲:“一米线”是个人隐私的保护线!
乙:我不偷不抢,为何要隔得这么远呢?
父母偷看儿女隐私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以案说法
观察生活中人们对“一米线”的实际遵守状况,谈谈你对“一米线”的看法。
未成年人是否有隐私?父母与子女、老师与学生之间如何正确处理相关问题?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2.隐私权
(1)什么是隐私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2)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例如——偷拍;擅入他人民宅、侵入他人邮箱; 监视、跟踪、发送垃圾短信、拨打骚扰电话;擅自泄露、公开他人的隐私。
(3)侵权表现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公民的隐私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4)侵权责任
①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
②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5)保护隐私权的意义
第1033条【隐私权侵害行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法条链接
易错辨析
正确区分名誉权和隐私权
联系:
二者均以尊严性精神利益为客体,我国民法对于公民的隐私,是与名誉权一并保护的。
区别:
(1)二者涉及的内容不同。
隐私是公民不愿公开的秘密,而名誉是一种社会评价。
(2)侵害的方式不同。
侵害名誉往往是采取侮辱、诽谤的方式,而侵害隐私表现为公开散布。
(3)权利主体不同。
名誉权的主体为公民或法人,而隐私权只能为公民所有。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3.个人信息保护
(1)什么是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属于隐私。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2)法律保护
①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分处理。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
安全,不得非法以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方式
处理他人个人信息。
(3)侵权责任
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利、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4)保护个人信息的意义
公民的个人信息受到侵害的,情节较轻的,适用民法;情节严重的,适用刑法。
课堂小结
名誉隐私不可侵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姓名肖像受保护
生命健康俱可贵
1、民法优先保护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2、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1、姓名权
2、肖像权
1、名誉权
2、隐私权
3、个人信息
四、易错易混辨析(说明理由)
1.人格尊严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
[提示]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2.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提示]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3.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的笔名、艺名等,他人可以随意使用。
[提示]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的、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他人不可以随意使用。
4.自然人只能随父姓或者母姓。
[提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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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生活中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就是诽谤
[提示]生活中侵犯名誉权的行为主要有两种方式,即侮辱和诽谤,侮辱是以语言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诽谤是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损坏他人名誉的行为。
6.未成年人没有隐私。
[提示]未成年人同样有自己私人生活中不愿被人知道的事情,同样有隐私。
7.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可以通过各种手段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
[提示]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
四、易错易混辨析(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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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学案情境二
①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AI换脸”只需上传一张照片,就能轻易把一个人的五官投到原本的人物的脸上,经过深度合成算法处理,变成视频主人公,甚至恶意丑化或玷污他人,会侵害他人肖像权,情节严重的甚至侵犯他人名誉权。
②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得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以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AI换脸”技术的不当收集和使用会侵犯个人信息保护权。
结合材料,运用“人格权”知识,分析“AI换脸”可能触及的法律问题。
1.最初,民法典草案里没有“人格权编”。但法学界、法律界许多与业人士认为,在编纂民法典时,应该为人格权设立独立的一编。民法典将人格权独立成编
①是因为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
②是因为人格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等
③有利于提高我国的人格权保护水平,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④有利于把维护人的尊严、保障人民利益放在至高位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对点训练1
D
李某常以未完成作业和撒谎为由殴打养子,致其体表广泛挫伤并产生畏惧心理。事件披露后,警方对李某实施刑拘,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一审宣判,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在本案中,李某
①侵害了养子的人身权 ②侵犯了养子受教育的权利
③侵犯了养子的身份权 ④侵害了养子的生命健康权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C
对点训练2
某体育公司私人健身教练杨某擅自将会员女青年黄某微信朋友圈所发健身前后胖瘦对比的照片转发,用以宣传体育公司健身效果。据此,我们可以判定
①杨某的行为侵犯了黄某的肖像权
②黄某可以名誉侵权为由向法院起诉
③杨某的行为侵犯了黄某的隐私权
④某体育公司对黄某承担肖像侵权责任
A. ①② B.①④ C.②③ D. ③④
B
对点训练3
某医院药剂科药剂师林某与该科副主任胡某工作上发生矛盾,林某蓄意报复,冒充患儿高某的家长写实名举报信投诉胡某错发药品导致患儿服药后产生不良反应。有关部门对胡某进行停职检查,发现举报内容并非事实,但胡某却因此受到巨大困扰。林某的行为侵犯了
①胡某的名誉权 ②胡某的隐私权
③高某家长的姓名权 ④高某家长的名誉权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C
对点训练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