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六节 失重和超重
第四章 牛顿运动定律
在飞船发射、着陆以及绕地运行的过程中,我们经常会听到“失重”、“超重”,那么,什么是失重、超重现象呢?什么条件下会出现失重、超重呢?
一、如何测量重力(称重)
1、弹簧称称重
G
F1
F
弹簧称的示数等于弹簧称挂钩受到的拉力(视重)。
当物体和弹簧称处于静止时,弹簧称挂钩的拉力等于物体的重力,此时,弹簧称的示数等于物体的重。
一、如何测量重力(称重)
物体静止时:
根据二力平衡:G=F1
根据牛顿第三定律:F1=F
F=G
实重:物体受到的重力
视重:物体对悬挂物拉力(或对支持物压力)的大小。
2、磅称(台称)称重
磅称的示数等于磅称托盘受到的压力(视重)。
当物体和磅称处于静止时,磅称托盘受到的压力等于物体的重力,此时,磅称的示数等于物体的重。
N
G
N1
一、如何测量重力(称重)
想一想
在称量物体重量,当物体处于静止状态(或匀速直线运动)时,视重才等于实重。
如果物体不处于静止状态,视重与实重有什么关系呢?
电梯中有一台体重计,人站在体重计上,当人随电梯一起向下加速运动时,体重计对人的支持力是否等于重力大小?
选向下方向(初速度方向)为正方向,建立一维坐标系:
根据牛顿第二定律
mg-FN=ma
得:FN=mg-ma
FN<mg
根据牛顿第三定律,人对体重计的压力小于人的重力。
即:体重计的示数所反映的视重(力)小于人所受的重力。
视重 < 实重
二、超重和失重现象
物体对支持物的压力(或对悬挂物的拉力)小于物体所受重力的现象,叫作失重现象。
思考:在失重状态下,人受到的重力真的减少了吗?
1、失重现象
电梯向下运动时会不会出现体重计的示数比人的重力大呢?
电梯向下运动时会不会出现体重计的示数比人的重力大呢?
选向下方向(初速度方向)为正方向,建立一维坐标系:
根据牛顿第二定律
mg-FN=-ma
得:FN=mg+ma
FN>mg
根据牛顿第三定律,人对体重计的压力大于人的重力。
即:体重计的示数所反映的视重(力)大于人所受的重力。
视重 < 实重
二、超重和失重现象
物体对支持物的压力(或对悬挂物的拉力)小于物体所受重力的现象,叫作失重现象。
1、失重现象
视重 > 实重
物体对支持物的压力(或对悬挂物的拉力)大于物体所受重力的现象,叫作超重现象。
2、超重现象
二、超重和失重现象
若电梯向上加速或者减速运动,会不会出现超重或者失重现象呢?
选向上方向(初速度方向)为正方向,建立一维坐标系:
根据牛顿第二定律
FN-mg=ma
得:FN=mg+ma
FN>mg
根据牛顿第三定律,人对体重计的压力大于人的重力。
即:体重计的示数所反映的视重(力)大于人所受的重力,超重现象。
二、超重和失重现象
若电梯向上加速或者减速运动,会不会出现超重或者失重现象呢?
选向上方向(初速度方向)为正方向,建立一维坐标系:
根据牛顿第二定律
FN-mg=-ma
得:FN=mg-ma
FN<mg
根据牛顿第三定律,人对体重计的压力小于人的重力。
即:体重计的示数所反映的视重(力)小于人所受的重力,失重现象。
二、超重和失重现象
二、超重和失重现象
如果体重计不是在电梯中,而是在地面上,人站在体重计上,体重计的示数(视重)一定等于人所受重力大小吗?
原本静止在体重计上的人,突然开始下蹲,最终蹲着不动,在这个过程中,体重计的示数会如何变化呢?
二、超重和失重现象
二、超重和失重现象
原本静止在体重计上的人,突然开始下蹲,最终蹲着不动,在这个过程中,体重计的示数的变化。
蹲起后再起立呢?
二、超重和失重现象
二、超重和失重现象
选向上方向(初速度方向)为正方向,建立一维坐标系:
根据牛顿第二定律
FN-mg=-ma
得:FN=mg-ma
FN=0
根据牛顿第三定律,人对体重计的压力等于0(视重为0)。
即:体重计的示数所反映的视重为0,称为完全失重现象。
三、完全失重现象
若电梯向上减速或者向下加速的加速度大小等于重力加速度g,此时站在电梯里体重计上的人的视重会是多大?
三、完全失重现象
如果一个物体对支持物的压力(或对悬挂物的拉力)为零,这种情况是失重现象中的极限,称为完全失重现象。
课堂小结
超重 FN>mg 加速度方向向上
失重 FN<mg 加速度方向向下
完全失重 F=0 加速度等于重力加速度
本质是牛顿运动定律的具体应用
1、一个人站在医用体重计的测盘上不动时测得重为G,当此人突然下蹲时,磅秤的读数( )
A 先大于G,后小于G
B 先小于G,后大于G
C 大于G
D 小于G
B
练习
2、在升降机(电梯)中测人的体重,已知人质量为40kg,当升降机以2.5m/s2的加速度匀加速上升,测力计的示数是多少?(g取10 m/s2)
练习
Lavf57.83.100
Lavf57.83.100
Lavf57.83.100
Lavf57.83.100
Lavf57.83.100
Lavf57.8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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