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轮复习】第1课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课件-2024-2025学年新高考政治一轮复习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精品课件

202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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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 1、必修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2、必修2:经济与社会 3、必修3:政治与法治 4、必修4:哲学与文化 选择性必修: 1、选择性必修1:当代国际政治与经济 2、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3、选择性必修3:逻辑与思维 广东省东源中学 2024年广东卷分值分布 中特 经社 政法 哲学 文化 国际 法律 逻辑 小计 选择题 6 6 9 9 6 3 6 3 48 主观题 0 8 8 8 7 8 7 6 52 总分 6 14 17 17 13 11 13 9 100 必修分值:67 选修分值:33 2023年广东卷分值分布 中特 经社 政法 哲学 文化 国际 法律 逻辑 小计 选择题 6 9 9 12 3 3 3 3 48 主观题 0 7 9 8 8 7 7 6 52 总分 6 16 18 20 11 10 10 9 100 必修分值:71 选修分值:29 2024年与2023年新高考广东卷分值分布 广东省东源中学 家庭与婚姻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第2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第1课) 民事权利与义务 侵权责任与权力界限(第4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第5课) 就业与创业 珍惜婚姻关系(第6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第7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第8课) 诉讼实现社会公平(第10课) 社会争议解决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第9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第3课) 广东省东源中学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广东省东源中学 1、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 2、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3、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4、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的重要性及应承担的侵权责任; 5、姓名权的内容及表现;肖像权的内容及要求; 6、名誉权和荣誉权的侵权表现; 7、隐私权的含义、侵权表现以及保护个人隐私权的意义; 8、如何处理个人信息。 本课知识清单 广东省东源中学 5 课标要求 核心考点 考题统计 备考建议 1、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2、列举特权法的基本原则和物权法主要类型,懂得维护特权的途径。 考点1:在社会中学民法用民法 2024·全国卷·22 2024·吉林卷·14 2024·北京卷·10 2024·浙江卷·20 2023·北京卷·23 2023·湖北卷·10 2023·海南卷·15 2023·山东卷·13 2023·辽宁卷·13 本课选择题和主观题都有考查,复习时关注一些命题:理解民法的作用、含义和要求,明确民法的基本原则,描述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和要素。理解生命健康权的内容,明确侵权责任,明确姓名权的含义、作用和内容,理解肖像权的含义和内容,阐释名誉权和隐私权的具体内容及其在信息时代保护个人信息的要求。 考情分析 广东省东源中学 ●(2023·辽宁·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情境领航 “红色剧本杀”以角色扮演方式在游戏中传承红色基因,这种沉浸式体验深受青少年喜爱。A剧本杀店张贴海报,吸引玩家纷至沓来。某日,大三学生小明约同学去该店玩以某英雄连事迹为主线的情景式剧本杀。在游戏过程中,小明发现剧本内容包含对某英烈的侮辱性言辞。震惊之余,小明与主持人发生争执,不牢固的布景装置导致了小明小腿骨折。小明向执法机关举报了该店。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A剧本杀店涉嫌哪些违法行为;若小明诉至法院请求损害赔偿,可提出哪些理由。 广东省东源中学 ●(2023·辽宁·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情境领航 “红色剧本杀”以角色扮演方式在游戏中传承红色基因,这种沉浸式体验深受青少年喜爱。A剧本杀店张贴海报,吸引玩家纷至沓来。某日,大三学生小明约同学去该店玩以某英雄连事迹为主线的情景式剧本杀。在游戏过程中,小明发现剧本内容包含对某英烈的侮辱性言辞。震惊之余,小明与主持人发生争执,不牢固的布景装置导致了小明小腿骨折。小明向执法机关举报了该店。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A剧本杀店涉嫌哪些违法行为;若小明诉至法院请求损害赔偿,可提出哪些理由。 信息1:剧本内容包含对某英烈的侮辱性言辞,侵犯了英烈的名誉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名誉权) 信息2:不牢固的布景装置导致了小明小腿骨折,侵犯了小明的身体权和健康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信息3:在宣传海报中,“海量下载、改编的红色剧本”涉嫌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著作权) 理由: ①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 ②英烈和小明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广东省东源中学 情境领航 总结本题考查的必备知识 2、合法正当、公序良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名誉权、著作权 3、侵权责任、维护公共利益 (第1课) (第1课) (第4课) 广东省东源中学 考点一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必备知识1梳理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生命健康俱可贵 姓名肖像权 名誉隐私不可侵 广东省东源中学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12周岁的原告李某某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某平台先后七次从被告经营的网店“X游戏”购买374个游戏账号,共计支付36652元,上述游戏账号内的装备都是皮肤、面具、小花裙子等。原告父母次日发现后,及时与被告经营网店的客服人员联系,表示对原告购买游戏账号及付款行为不予追认并要求被告退款,被告不同意全额退款。 情境任务: (1)此案件适合民法调整吗?为什么? (2)如适合,此案调整的是民事法律关系中人身关系还是财产关系,此案中涉及的三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分别是什么? (3)李某实施的购买行为有效吗?为什么? 以案说法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 适合 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是财产关系。 ①主体:原告李某、作为李某监护人的其父母、被告; ②客体:原告购买游戏账号及付款的行为; ③内容:李某有购买游戏账号和取得退款的权利,有按照约定付款的义务(尽管该义务可能因为其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无效);被告有要求李某的监护人付款的权利,若认定李某购买行为无效后退款的义务。 李某实施的购买行为无效。理由: ①李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②李某的父母不同意其实施的购买行为,所以其购买行为无效,被告应该全额退款。 广东省东源中学 1、民事权利与义务 (1)什么是民事? 民事指有关民法之事或者农事、民间的事情。从法律层面讲,主要指民法之事,即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什么是民事行为? 民事行为是自然人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行为。该行为区别于不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比如道德行为、情谊行为等,例如:朋友答应晚上陪你吃饭,但是最后爽约了;也区别于其他法律领域的行为,比如犯罪行为、行政行为等。 (3)什么是民事案件? 根据我国法律体系对法院审理的案件根据法律关系的不同,区分为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它们的区别简单来说,刑事案件是指审理犯罪的案件;行政案件是指审理民告官的案件;民事案件是指审理私人之间民间争议的案件。除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之处,都属于民事案件,如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财产权属纠纷、商业纠纷等案件。 (4)«民事诉讼法»第三条适用范围: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广东省东源中学 (1)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含义: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判断:民法为我们的一生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下列适用民法调整的是(    ) ①贾先生将自己一项关于智能插座的发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 ②作家王先生出版连载小说获得稿费后,向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3870元 ③张女士把自己的宝石项链卖给了好友李女士,后反悔要求李女士归还宝石项链 ④某县人民政府未能按时偿还某县银行的贷款 特别提醒:民法调整的主体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主体不平等不适用民法。(适用刑法、行政法、治安管理条例等) ③④ 易错点:国家机关参与的一定不是民法调整的关系。 平等主体 是指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没有领导和服从的关系,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主体不平等不适用民法。 人身关系 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基于人格和身份形成的无直接物质利益因素的民事法律关系。(如:姓名权;肖像权) 财产关系 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基于物质利益而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静态的财产支配关系,如所有权关系;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如债权债务关系等 广东省东源中学 ●民事法律关系 含义 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包括三个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要素 主体 自然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注: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因年龄和智力状态有所不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人与 非法人组织 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客体 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所有权关系 物(静态) 债权关系 行为(动态,财产流转关系,具体行为) 知识产权关系 智力成果和商业标志(精神产品) 人身关系 人身利益 内容 含义 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相等)。(注: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 广东省东源中学 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1)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即生物学意义上的人。(公民都是自然人)【注:胎儿(活体)的特殊利益保护,例如遗产的继承、接受赠与等。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2)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①营利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 ②非营利法人:公立学校、公立医院等 ③特别法人:政府机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3)非法人组织: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律师事务所等 知识拓展1 广东省东源中学 (1)民事权利:是指民法赋予的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特定利益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 (2)民事义务:是指民事主体为满足民事权利所保护的利益而依法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 (3)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有没有,强调资格) (4)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能不能,强调能力) 注:①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行为能力的前提。 ②所有的自然人都有民事权利能力,但不一定都有民事行为能力。 ③民事主体需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才能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知识拓展2 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 广东省东源中学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注意: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行为。 注意:①可以独立进行与他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②进行的纯获利行为有效。 (如无条件的赠与、免除债务) ③其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不追认则无效。 注意: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其不具备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资格,其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行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②实施纯获利益法律行为无效。 分析判断:某网络音乐直播平台主播向其粉丝索要“打赏”。13岁的中学生小S在不足两个月的时间里,将妈妈微信钱包中的25万元陆续转账给该主播。 分析:小S未满1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家长可通过法律渠道追回钱款。 知识拓展3 广东省东源中学 知识拓展4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民事法律 关系类型 客体 案例分析 所有权关系 物 在某离婚财产纠纷中,法院判决:某房产归女方所有。 债权关系 行为 在赵某与王某的债权纠纷中,法院判决: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归还原告借款。 知识产权关系 智力成果 商业标记 上海市查处了两家违规使用“冰墩墩”形象的蛋糕店。法院判决:立即停止使用使用“冰墩墩”形象的蛋糕。 人身关系 人身利益 李某在微信朋友圈辱骂张某。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及时删帖并向张某赔礼道谢。 广东省东源中学 ●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1)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2)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3)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广东省东源中学 (2)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目的 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含义 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内容 民法典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3)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5)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6)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广东省东源中学 1.(2023·湖南·高考真题)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下列漫画描述的情境符合民法典规范的是( )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对点1-1真题训练 广东省东源中学 1.(2023·湖南·高考真题)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下列漫画描述的情境符合民法典规范的是( )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B 对点1-1真题训练 ×--即使父子双方自愿断绝父子关系,儿子也要尽赡养义务,因为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 ×--继承开始时,应先进行析产,析产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广东省东源中学 2.(2024·新课标Ⅱ卷·高考真题)小王(15岁)的摄影作品“紫光大桥”在甲杂志公开发表。小王及其父母同意甲杂志社许可第三方使用该作品。经甲杂志社许可,乙杂志转载了该作品。丙公司未经许可,将该作品作为商标用于产品外包装设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杂志社与丙公司之间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 ②乙杂志转载该作品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③丙公司侵犯了小王的著作权和甲杂志社的商标权 ④小王可以在父母的帮助下以原告身份对丙公司提起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对点1-1真题训练 广东省东源中学 2.(2024·新课标Ⅱ卷·高考真题)小王(15岁)的摄影作品“紫光大桥”在甲杂志公开发表。小王及其父母同意甲杂志社许可第三方使用该作品。经甲杂志社许可,乙杂志转载了该作品。丙公司未经许可,将该作品作为商标用于产品外包装设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杂志社与丙公司之间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 ②乙杂志转载该作品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③丙公司侵犯了小王的著作权和甲杂志社的商标权 ④小王可以在父母的帮助下以原告身份对丙公司提起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乙杂志转载该作品的行为属于法定许可使用,不属于合理使用 对点1-1真题训练 ×--丙公司侵犯了小王的著作权,但未侵犯甲杂志社的商标权,因甲杂志未注册商标,不构成侵犯 广东省东源中学 3.(2023·北京·高考真题)某居民去办理户政业务,因异地往返不便,一时难以提供相关证明。户籍民警了解到这一情况,主动告知该居民可以采用“个人承诺”的方式先期提交材料,后续由派出所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核实,最终手续得以顺利完成。 北京市户政领域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情形中,承诺内容如下: ◇申请人所填写的基本信息、提交的所需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完整。 ◇申请人已经知晓告知的全部内容。 ◇申请人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以及告知的违诺失信惩戒后果。 ◇申请人所作承诺是申请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对上述材料的解读,正确的是( ) ①申请人明确其承诺为真实的意思表示,体现了民事活动的自愿原则 ②申请人承诺失实应承担法律责任,说明权力与责任是相匹配的 ③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渠道畅通,有助于“告知承诺制”的落实 ④政府通过“减证”实现了便民利民,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对点1-1真题训练 广东省东源中学 3.(2023·北京·高考真题)某居民去办理户政业务,因异地往返不便,一时难以提供相关证明。户籍民警了解到这一情况,主动告知该居民可以采用“个人承诺”的方式先期提交材料,后续由派出所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核实,最终手续得以顺利完成。 北京市户政领域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情形中,承诺内容如下: ◇申请人所填写的基本信息、提交的所需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完整。 ◇申请人已经知晓告知的全部内容。 ◇申请人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以及告知的违诺失信惩戒后果。 ◇申请人所作承诺是申请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对上述材料的解读,正确的是( ) ①申请人明确其承诺为真实的意思表示,体现了民事活动的自愿原则 ②申请人承诺失实应承担法律责任,说明权力与责任是相匹配的 ③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渠道畅通,有助于“告知承诺制”的落实 ④政府通过“减证”实现了便民利民,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D ×--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等原则,但该题是政府的管理,公民和政府不是地位平等的民事主体,不适用自愿原则 对点1-1真题训练 ×--权利与义务 广东省东源中学 ●(2023·辽宁·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红色剧本杀”以角色扮演方式在游戏中传承红色基因,这种沉浸式体验深受青少年喜爱。A剧本杀店张贴海报,吸引玩家纷至沓来。某日,大三学生小明约同学去该店玩以某英雄连事迹为主线的情景式剧本杀。在游戏过程中,小明发现剧本内容包含对某英烈的侮辱性言辞。震惊之余,小明与主持人发生争执,不牢固的布景装置导致了小明小腿骨折。小明向执法机关举报了该店。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A剧本杀店涉嫌哪些违法行为;若小明诉至法院请求损害赔偿,可提出哪些理由。 信息1:剧本内容包含对某英烈的侮辱性言辞,侵犯了英烈的名誉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侵犯名誉权) 信息2:不牢固的布景装置导致了小明小腿骨折,侵犯了小明的身体权和健康权。(侵犯身体权和健康权) 信息3:在宣传海报中,“海量下载、改编的红色剧本”涉嫌侵犯他人的著作权。(侵犯名誉权) 理由: ①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 ②英烈和小明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以案说法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广东省东源中学 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1)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 内容 自 然 人 人格权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8项) 身份权 因婚姻家庭关系产生的配偶权、亲属权、监护权 (3项) 法人、非法人 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3项) 重要性 ①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②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涉及身体本身层面) ③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涉及精神层面)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要求 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广东省东源中学 (2)生命、身体和健康权 地位 生命、身体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重要性 ①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②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③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侵权表现 ◇生命权(侧重生命延续)——非法剥夺生命(致死) ◇身体权(侧重身体完整)——损害身体的完整性和行动自由(致残) ◇健康权(侧重机能健全)——造成身体功能(身心)和机能的正常使用(致病) ◇注:无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 (民事方面) ①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②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③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四课侵权责任: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 注: (1)自甘风险: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①参与的活动须是文体活动。②文体活动存在一定的风险性。③受害人须明知文体活动具有风险仍然自愿参加。 (2)好意同乘:是指驾驶人出于好意,无偿地邀请或允许他人搭乘自己车辆的非运营行为。生活中的“好意同乘”无处不在,比如顺路捎带朋友、同事,应陌生人请求搭载陌生人。《民法典》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广东省东源中学 (3)姓名权 含义 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特点 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法律 规定 ①权利: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②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具体 表现 ①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随父或母姓/直系长辈血亲姓氏/抚养人姓氏,不违背公序良俗、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等) ②知名人士: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 侵权 行为 ①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②盗用他人姓名;③冒用他人姓名;④以侮辱方式使用他人姓名、故意错误使用他人姓名、给他人取“浑名”或“绰号”等。 侵权 责任 ①被侵害人有权要求权利侵害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②除上述责任外,如果存在获利行为,侵权人则应适当赔偿他人损失;如果构成精神伤害,被侵害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广东省东源中学 (4)肖像权 含义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构成要件 ①肖像的范围:自然人的外部形象,不限于面部特征; ②肖像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艺术作品,如图片、照片、绘画、雕塑等; ③肖像的特征:可识别性,具有指向性。 内容 权利: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自己公开或者许可他人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自己的肖像。 要求 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侵权行为 ①未经本人同意,擅自制作和使用他人的肖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标、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制作表情包或者抓拍人像上传网络等。 ②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肖像或利用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往往同时构成侵犯名誉权) 侵权责任 ①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②如构成精神伤害,被侵害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肖像权的合理使用: ①基于新闻报道拍摄照片和影像。②通缉逃犯和罪犯而使用他人肖像。③为记载或宣传特定公众活动使用参与者的肖像。④基于科研和教育目的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使用。⑤为肖像权人自身的利益使用其肖像。⑥公众人物,如明星,其肖像权受到一定的限制,只要不用于商业目的,不刻意丑化他们,就不算侵权。 广东省东源中学 (5)名誉权和荣誉权 名誉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法律 规定 ①权利: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 ②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侵权行为要件 ①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实施了侮辱、诽谤的行为,且为第三人所知悉; ②侮辱、诽谤指向特定人(一人或数人); ③受害人的社会评价因侵权人的行为而降低; 侵权 责任 ①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②如构成精神伤害,被侵害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英烈 条款 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近亲属或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诉讼,侵权人可能承担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广东省东源中学 名誉权(先天)与荣誉权(后天)的关系 (1)区别: ①名誉权是法律规定公民、法人享有的保有和维护自身名誉的权利。每个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都享有的,具有普遍性。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只有当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作出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才能获得的,具有专属性。 ②名誉权的获得不需要任何程序,荣誉权必须经过特定的程序,由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给予表彰的方式授予③名誉权无法被剥夺或限制,荣誉权可基于法定事由予以剥夺。 (2)联系: 名誉权与荣誉权:名誉包括荣誉,荣誉是名誉的一种表现。名誉权公民出生就有,荣誉权要靠努力去争取。 如非法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使公民名誉也受到损害的,同时构成侵害荣誉权和名誉权。 (3)侵犯名誉权的的说明 ①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实施了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行为。侮辱包括暴力侮辱、口头侮辱、动作侮辱、文字图画侮辱等。诽谤包括捏造、散布虚假事实和消息等。擅自公布或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 ②侮辱、诽谤行为需为社会不特定的第三人所知悉,受害人的社会评价因侵害而降低。 知识拓展1 广东省东源中学 (6)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隐私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活动、信息。 法律规定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意义 ①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②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个人信息 安全 ①个人信息含义: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②意义: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依法保护个人信息有利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利、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③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以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分处理。 侵权责任 ①侵犯隐私权要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②公民个人信息受到侵害的,情节较轻的,适用民法;情节严重的,适用刑法 隐私权:只涉及个人信息与行为,不涉及公共信息和危害公共集体利益的行为。 广东省东源中学 隐私权与个人信息权的区别 隐私权 个人信息权 权利属性 是一种精神性的人格权 在性质上属于一种兼具人格利益和精神利益的综合性权利,既包括精神价值,也包括财产价值 权利客体 主要是私密性的信息或私人活动 注重的是身份识别性 权利内容 主要是维护个人生活安宁、个人私密不被公开、个人私生活不被打扰等 主要是对个人信息的支配和自主决定 保护方式 侧重于事后救济;主要采用精神损害赔偿和法律保护的方式 侧重于于事前预防,除了精神损害赔偿外,还可以采用财产补救的方式;保护方式呈现多样性和综合性 知识拓展2 广东省东源中学 公民人身权的法律规定(核心知识) 法律允许 法律禁止 生命 健康权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姓名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肖像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不得擅自制作和使用他人的肖像 名誉权 荣誉权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隐私权 法律保护自然人的隐私,保障私人生活安宁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个人信息 (修订) 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 不得非法以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方式处理他人信息。不得过度处理 知识拓展2 广东省东源中学 1.(2024·北京·高考真题)张某在楼道内长期堆放大量杂物,堵住了消防通道,影响了邻居李某通行,双方为此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在业主群陈述张某堆放杂物的事实,致张某社会评价降低,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 ②业主对楼道享有共有的权利,但行使权利时不得违反法律和违背公序良俗 ③李某和张某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纠纷,双方应依照约定履行达成的协议 ④李某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张某承担排除妨碍的侵权责任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对点1-2真题训练 广东省东源中学 1.(2024·北京·高考真题)张某在楼道内长期堆放大量杂物,堵住了消防通道,影响了邻居李某通行,双方为此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在业主群陈述张某堆放杂物的事实,致张某社会评价降低,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 ②业主对楼道享有共有的权利,但行使权利时不得违反法律和违背公序良俗 ③李某和张某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纠纷,双方应依照约定履行达成的协议 ④李某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张某承担排除妨碍的侵权责任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C ×--李某客观陈述事实,并未侵害张某的名誉权 ×--民事诉讼 对点1-2真题训练 广东省东源中学 2.(2024·全国·高考真题)某日,夏某到甲餐厅用餐,餐厅员工擅自将其品尝新菜的画面拍摄下来,并将照片作为宣传文章的内容发布在餐厅官方微信公众号上,照片中夏某的脸部和身体特征清晰可辨。夏某得知此事后,要求甲餐厅删除该照片,遭到拒绝。夏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荣誉权 ②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肖像权 ③甲餐厅发布的照片属于物证 ④夏某与甲餐厅之间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对点1-2真题训练 广东省东源中学 2.(2024·全国·高考真题)某日,夏某到甲餐厅用餐,餐厅员工擅自将其品尝新菜的画面拍摄下来,并将照片作为宣传文章的内容发布在餐厅官方微信公众号上,照片中夏某的脸部和身体特征清晰可辨。夏某得知此事后,要求甲餐厅删除该照片,遭到拒绝。夏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荣誉权 ②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肖像权 ③甲餐厅发布的照片属于物证 ④夏某与甲餐厅之间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d ×--肖像权 对点1-2真题训练 ×--属于电子数据,而不属于物证 广东省东源中学 3.(2023·海南·高考真题)小吴在某网络平台注册账号,经常上传一些生活照片和日常心得。某日,小吴登录账号时,看到评论区有些攻击其人品的不实言论,其住址、家庭背景、电话号码也被曝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网民曝光小吴家庭背景的行为侵犯了小吴的隐私权 ②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肖像权 ③小吴的住址和电话号码不是隐私,曝光这类信息不构成侵权 ④如果网民仅对小吴的日常心得发表不同看法,则不构成侵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对点1-2真题训练 广东省东源中学 3.(2023·海南·高考真题)小吴在某网络平台注册账号,经常上传一些生活照片和日常心得。某日,小吴登录账号时,看到评论区有些攻击其人品的不实言论,其住址、家庭背景、电话号码也被曝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网民曝光小吴家庭背景的行为侵犯了小吴的隐私权 ②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肖像权 ③小吴的住址和电话号码不是隐私,曝光这类信息不构成侵权 ④如果网民仅对小吴的日常心得发表不同看法,则不构成侵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B ×--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名誉权 对点1-2真题训练 ×--小吴的住址和电话号码等属于小吴的个人信息,曝光这类信息属于侵权行为 广东省东源中学 1、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所有关系。 【纠正】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老王向银行贷款人民币10万元,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民币10万元。 【纠正】老王向银行贷款人民币10万元,这一民事法律关系属于债权关系,客体为还债行为,即老王在约定的时间内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的行为。 3、侵犯他人荣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纠正】侵犯他人荣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4、书法家张某在参观小学生书法展览时,发现11岁的王某极具天赋。遂对王某表示愿意赠与其60万元,且要求该笔资金只能用于王某的书法学习,王某当场接受。其父母知悉后,明确表示拒绝。王某获赠属于纯获利益,赠与有效。 【纠正】法律规定,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但案例中的60万元赠与是附条件的,所以需要监护人追认才能有效。 5、个人信息属于隐私,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纠正】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属于隐私;没有规定的,属于个人信息保护。 易错易混知识1分析 广东省东源中学 1、(2024·江西·模拟)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生物科技公司在其公众号上发布的一篇商业推广文章中,使用了一张对知名艺人某甲照片进行处理后形成的肖像剪影。虽无法看到完整的面部特征,但剪影所展现的面部轮廓(包括发型)仍具有某甲的个人特征,属于某甲的外部形象。文章提供了大量具有明显指向性的人物线索,该文章评论区精选出的大量留言均提及某甲名字或其网络昵称。某甲认为某生物科技公司侵权,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立即撤下推文,并销毁相关线下宣传物料、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法院会不会支持原告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能力提升 广东省东源中学 1、(2024·江西·模拟)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生物科技公司在其公众号上发布的一篇商业推广文章中,使用了一张对知名艺人某甲照片进行处理后形成的肖像剪影。虽无法看到完整的面部特征,但剪影所展现的面部轮廓(包括发型)仍具有某甲的个人特征,属于某甲的外部形象。文章提供了大量具有明显指向性的人物线索,该文章评论区精选出的大量留言均提及某甲名字或其网络昵称。某甲认为某生物科技公司侵权,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立即撤下推文,并销毁相关线下宣传物料、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法院会不会支持原告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能力提升 会支持 信息1:虽然被告对原告照片进行了加工处理,但剪影所展现的面部轮廓仍具有原告的个人特征,并且案涉文章的文字描述内容有明显的指向性,构成对原告肖像权的侵害。(侵害肖像权) 信息2:被告发布的文章评论区精选出的大量留言均提及某甲名字或其网络昵称,构成对原告姓名权的侵害。(侵害姓名权) 意义:法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有利于促使社会形成严格尊重他人肖像权、姓名权的知法守法氛围,更好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 广东省东源中学 会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理由: ①虽然被告对原告照片进行了加工处理,但剪影所展现的面部轮廓仍具有原告的个人特征,并且案涉文章的文字描述内容有明显的指向性,构成对原告肖像权的侵害。 ②被告发布的文章评论区精选出的大量留言均提及某甲名字或其网络昵称,构成对原告姓名权的侵害。 ③法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有利于促使社会形成严格尊重他人肖像权、姓名权的知法守法氛围,更好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 【思路与方法】 广东省东源中学 46 2、(2023·湖北·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17年,方某在电梯内劝阻一位老人吸烟,两人发生争执,老人因为情绪激动诱发心脏病,倒地死亡。视频记录显示,两人并未发生肢体冲突,老人也一直没有熄灭手里的烟。事后老人家属与方某在派出所就赔偿金额未能达成协议,于是到法院起诉方某,索赔40万元。一审法院认为,方某的行为与老人死亡并无必然因果关系,但考虑“公平原则”,判决方某补偿老人家属1.5万元。 一审判决后,当地媒体对案件进行了报道,随后事件发酵,扩散到全国,引起热议。网民甲说:“人死比天大,家属应该直接找当事人闹的,肯定赔的比法院判的多。”法科生乙说:“就我所学的民法知识,我觉得一分钱都不应该赔。”控烟专家丙对记者说:“这个判决让我很担心,将对热心劝阻吸烟者造成巨大冲击,会严重阻碍中国控烟的进程。”丁对戊说:“我觉得方某的行为不但没有错,而且应该鼓励。”戊说:“我不同意你的观点,方某的行为没错我不反对,但鼓励我认为谈不上。”丁反驳说:“你既然不同意我的观点,却又承认方某没错,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老人家属认为一审法院判赔金额太少,依法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最终撤销了一审判决,改判方某不承担侵权责任。事后方某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以后遇到在公共场所的抽烟者,我还是会理性劝阻的。” 运用《法律与生活》《政治与法治》知识,评析甲乙丙的说法。 能力提升 广东省东源中学 2、(2023·湖北·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17年,方某在电梯内劝阻一位老人吸烟,两人发生争执,老人因为情绪激动诱发心脏病,倒地死亡。视频记录显示,两人并未发生肢体冲突,老人也一直没有熄灭手里的烟。事后老人家属与方某在派出所就赔偿金额未能达成协议,于是到法院起诉方某,索赔40万元。一审法院认为,方某的行为与老人死亡并无必然因果关系,但考虑“公平原则”,判决方某补偿老人家属1.5万元。 一审判决后,当地媒体对案件进行了报道,随后事件发酵,扩散到全国,引起热议。网民甲说:“人死比天大,家属应该直接找当事人闹的,肯定赔的比法院判的多。”法科生乙说:“就我所学的民法知识,我觉得一分钱都不应该赔。”控烟专家丙对记者说:“这个判决让我很担心,将对热心劝阻吸烟者造成巨大冲击,会严重阻碍中国控烟的进程。”丁对戊说:“我觉得方某的行为不但没有错,而且应该鼓励。”戊说:“我不同意你的观点,方某的行为没错我不反对,但鼓励我认为谈不上。”丁反驳说:“你既然不同意我的观点,却又承认方某没错,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老人家属认为一审法院判赔金额太少,依法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最终撤销了一审判决,改判方某不承担侵权责任。事后方某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以后遇到在公共场所的抽烟者,我还是会理性劝阻的。” 运用《法律与生活》《政治与法治》知识,评析甲乙丙的说法。 能力提升 信息1:甲的观点片面,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但是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的时候,也要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自觉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当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应该通过合法手段,理性维权。甲认为家属应该直接找当事人闹,是不对的。(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信息2:乙的观点正确,方某在电梯内劝阻老人吸烟合法正当,是自觉维护公共利益的行为,一审判决让方某分担损失,与民法典的立法宗旨相违背,不利于维护公序良俗,不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因此,方某不用赔偿。(合法正当、公序良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信息3:丙的观点正确,一审判决让方某分担损失,让正当行使劝阻吸烟权利的公民承担补偿责任,会打击热心劝阻吸烟者的积极性,也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会挫伤公民依法维护公共利益的积极性,一定程度上会阻碍中国控烟的进程。(侵权责任、维护公共利益) 广东省东源中学 ①甲的观点片面,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但是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的时候,也要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自觉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当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应该通过合法手段,理性维权。甲认为家属应该直接找当事人闹,是不对的。 ②乙的观点正确,方某在电梯内劝阻老人吸烟合法正当,是自觉维护公共利益的行为,一审判决让方某分担损失,与民法典的立法宗旨相违背,不利于维护公序良俗,不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因此,方某不用赔偿。 ③丙的观点正确,一审判决让方某分担损失,让正当行使劝阻吸烟权利的公民承担补偿责任,会打击热心劝阻吸烟者的积极性,也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会挫伤公民依法维护公共利益的积极性,一定程度上会阻碍中国控烟的进程。 【思路与方法】 广东省东源中学 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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