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5.2薪火相传有继承导学案
【学习重难点】
重点: 了解继承、继承制度的意义,了解法定继承的顺序
难点: 理解继承权如何取得。
【预习新知】
法定继承有顺序
1.继承制度:
(1)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给他人所有。
(2)意义: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 的重要保障。
【特别提醒】:
①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②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在行使继承权时,如有歧视妇女、非婚生子女的行为,当事人有权提出异议,必要时可以诉诸法律。
2.继承与债务清偿责任:
①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 ,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 。
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 责任, 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 的除外。
3.继承权的取得与丧失:
(1)继承方式:
① 继承: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 关系、 关系、 关系获得继承权。
② 继承:基于 遗嘱的指定。遗嘱继承只能在 指定继承人。
【注】: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
(2) 继承权的丧失:
4.法定继承的顺序和范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
(1)第一顺序继承人: 、 、 ,尽了主要 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
(2)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5.遗产继承份额的分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原则】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 。
对生活有 又缺乏 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6.处理好法定继承的意义:
①继承人应当本着 、 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②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遗嘱继承重意愿
1.遗嘱:
(1)含义: 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 表示。
(2)意义: 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 ,又有助于 ,有利于 。
(3)遗嘱的形式:
① 遗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
② 遗嘱:如要变更公证遗嘱,必须到国家公证机关再行变更,否则无效。
③ 遗嘱: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④ 遗嘱: ⑤ 遗嘱: ⑥ 遗嘱:
【注】:
①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②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2.非继承遗产处理形式—— :
(1)遗赠:通过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 接受遗产,法律上称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2)遗赠扶养协议:
①内涵: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②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特别提醒】:遗嘱包含了遗嘱继承和遗赠: 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遗赠不属于继承。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课堂探究一】
小潘的父亲去世时留下六十多万元的债务。父亲临终前希望小潘想办法把债还上。此后,小潘学开挖掘机,没日没夜揽活挣钱还债。每年除夕前,他最重要的事就是去债主家还债。父亲去世五年后的除夕,小潘走出最后一户债主的家门,还清了全部债务。
你如何看待小潘还债的行为?
【课堂探究二】
黄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黄乙。黄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与侄女黄丙。
谢某生有两子一女, 置房五间。2010年,谢某立下自书遗嘱,将东边两间房给大儿子、西边两间房给小儿子、北边一间房给女儿。2014年2月15日清晨,谢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将原本由大儿子继承的东边两间房改由女儿继承,西边两间房仍归小儿子继承。当日中午谢某去世。
1、黄乙和黄丙在接受遗产的身份和条件上有什么区别?
2、谢某的遗产应当如何处理?
【知识汇总】
【易错提示】
1. 继承就是子女对父母合法财产的继承。( )
2.所有有血缘关系的人,都可以是法定继承人。( )
1.错误。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这里的继承人可以是子女,也可以是其他身份;被继承人,可以是父母,也可以是其他身份。
2.不是。法定继承一般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规定遗产继承人的基础上由法律直接规定其继承顺序、分配原则。并不是所有有血缘关系的人都可以是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还分级,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或放弃继承权才能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步练习】
1.老刘共育有两个儿子,老伴过世后,一直由小儿子照顾,大儿子很少照顾。老刘打算将名下的财产留给小儿子,便找了邻居代书写下遗嘱,该邻居和小儿子作为见证人在遗嘱上签字按印。老刘过世后,两个儿子因继承发生纠纷,大儿子认为这份代书遗嘱的见证人不符合法律规定,主张遗嘱无效。从法律角度看,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A.有效代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该遗嘱无效
B.因大儿子未尽赡养义务,老刘遗产应由小儿子继承,该遗嘱有效
C.老刘的两个儿子都是法定继承人,都享有继承权,该遗嘱应无效
D.老刘有权处置自己的财产,该遗嘱是其真实意思的表达,应有效
2.赵某甲的母亲突发意外去世,生前没有留下遗嘱。父亲以其是女孩子,早晚要嫁人为由,不再供她完成初中学业,也不让她继承母亲的遗产。16岁的赵某甲只能到工厂打工,虽然与其他人从事一样的工作,但工资却比别人少,用人单位还不给她交社保。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赵某甲年满16周岁,父亲不再供她完成初中学业是合法的
②赵某甲作为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母亲的遗产
③用人单位侵犯了赵某甲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赵某甲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权
④用人单位不给赵某甲交社保,侵害了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郑某因病于2021年10月去世,他与妻子阿红于2018年生育一子小亮。郑某生前立有《财产处置遗嘱》一份,将他名下婚前购买的A市花都区某房全部的产权份额以及婚后购买的B市丰顺县某房1/2的产权份额均指定由他的父亲继承。郑某去世后,阿红母子与郑某父亲就遗产继承分割产生争议,闹上法庭。本案中( )
①根据郑某遗嘱,花都区房产可由郑某父亲继承②小亮年幼缺乏生活能力,理应继承郑某部分房产
③郑某未与阿红商议擅自处理共有丰顺县房产,遗嘱无效④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阿红可获得3/4丰顺县房产份额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老张有一个儿子小张,老张曾立有公证遗嘱,其两套房产将由儿子小张继承。由于小张常年在外地工作,老张的生活主要由侄女小王照顾,老张又邀请两个邻居见证,利用电脑打印了一份遗嘱,并签名按手印,将其中一套房产留给照顾他生活的侄女小王,老张去世以后,小张与小王就遗嘱问题产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老张的儿子与侄女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B.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打印遗嘱,两套房产应由小张继承
C.老张所立的打印遗嘱有效,小王可通过遗赠的方式获得一套房产
D.老张儿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其侄女因照顾老张生活也有继承权
5.甲男与带着3岁女儿的离异女子乙登记结婚共同生活,婚后共有存款300万,夫妻婚后生育一女儿丙,另甲有一私生子跟随其母亲生活。不久乙因车祸去世,遗产继承分割后甲带着两女儿与丁登记结婚,夫妻生活一段时间后,甲也因病去世。另甲、乙、丁父母均己过世。由此可以推定,女儿丙可以继承的存款为( )
A.87.5万 B.100万 C.112.5万 D.125万
6.离异的张某将女儿送给田某夫妻收养,田某办理了收养手续并将其改名为田甜。30年后张某病重,儿子小张久居国外很少回国,田甜便将张某接到家中照顾。3年后张某去世,生前立下遗嘱将其房产留给田甜,小张提出质疑。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有( )
①该遗嘱无效,小张应是该房产唯一合法继承人②该遗嘱有效,田甜获得该房产属于张某的遗赠
③田甜与小张都是张某法定继承人,都有继承权④因收养关系成立,田甜丧失张某财产的继承权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7.老马妻子和独子先后去世,而独子未留有子女。老马考虑到家中无人照料,与水果摊主刘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刘某负责老马的生养死葬,老马死后将个人的所有财产遗赠给刘某。老马去世后,老马的妹妹力争遗产继承权,未果,将刘某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刘某不是老马的法定继承人,遗赠抚养协议无效②遗赠扶养协议是让孤寡老人老有所养的有效方式
③老马妹妹属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无法定继承权④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的效力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8.1995年李某与张某结婚,育有一子小张。婚后因感情不和,2008年二人离婚,小张与李某一起生活。次年,李某与王某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小王。2022年,小张与小兰结婚并生下儿子小明。2023年5月6日,王某与小张发生车祸,相继离世。李某与王某共有120万元存款,小张与小兰共有60万元存款。儿子小明能获得的遗产数额是( )
A.26.67万 B.20万 C.17.5万 D.10万
参考答案A C A C B D D D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