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12 板块3 达标规范训练 实战演练 素能提升(Word练习)-【精讲精练】2025年高考思想政治二轮专题辅导与训练

2025-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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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学生用书P230] 一、选择题 1.(2024·湖南怀化二模)小姜系12岁的学生。由于父母工作忙无暇照看,小姜使用母亲姜某的手机并以母亲名义注册账号打游戏,短短数周就向游戏充值了7600元。小姜父母发现后,第一时间联系该游戏公司客服人员反映未成年人充值问题,要求全额退款,但多次交涉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  ) ①小姜父母因监管缺失存在过错,理应承担部分损失 ②小姜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需由其父母同意、追认 ③游戏公司未履行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付费服务的义务 ④小姜父母要求全额退款的诉求会得到法院支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本案中,小姜父母因工作忙无暇照看小姜,母亲姜某也未看管好自己的手机,导致小姜成功充值,说明小姜父母存在监管缺失,应承担部分损失,小姜父母要求全额退款的诉求不会得到法院支持,①正确,④错误。民法典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小姜系12岁的学生,其向游戏充值的行为应由其父母同意、追认,②正确。本案中,小姜是以母亲名义注册账号并充值的,游戏公司是在不知道对方是未成年人的情况下提供消费的,③不符合题意。 答案 A 2.(2024·广东湛江二模)我国民间有“正月理发死舅舅”的说法。2024年2月,央视社会与法频道播放的《年关说案》中的一则案例引发网友关注:外甥在正月初二理发,当晚舅舅遭遇车祸去世,舅妈控告外甥“故意杀人”,要求赔偿100万元。“外甥正月理发,舅舅去世,外甥成被告”的话题迅速冲上网络热搜。该事例引发了同学们的讨论,其中正确的是(  ) ①甲同学:外甥主观上存在过错,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②乙同学:外甥的行为违背了民法典确立的公序良俗原则 ③丙同学:外甥的行为与舅舅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④丁同学:民间习俗也有糟粕,不能随意上升到道德层面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正月理发死舅舅”的说法荒诞,不能以此为依据要求对方承担责任,更不能将其上升到道德层面,外甥的行为与舅舅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③④表述正确。根据材料信息不能说明外甥主观上存在过错,且外甥主观上存在过错不能成为其承担侵权责任的理由,还要看其有没有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①不选。外甥的行为没有违背民法典确立的公序良俗原则,②不选。 答案 D 3.(2024·河北邢台二模)鲁某到某滑雪场购票滑雪,因滑雪场没有控制雪圈下滑的间隔,雪道上滑雪的游客艾某未及时离开雪道,二人相撞,导致鲁某受伤就医。事后,鲁某与艾某和滑雪场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未果。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滑雪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侵犯了游客的生命健康权 ②滑雪场是本案法律关系的客体,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③如果本案的原告是鲁某,则滑雪场应承担相关举证责任 ④鲁某与滑雪场间存在合同关系,滑雪场应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 滑雪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是鲁某和艾某相撞,导致鲁某受伤的原因之一,这侵犯了游客的生命健康权,①正确。人身权的客体是人身权益而不是滑雪场,赔偿责任应由艾某和滑雪场分担,②错误。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如果本案的原告是鲁某,则鲁某要对自己的主张进行举证,③错误。鲁某与滑雪场间存在合同关系,滑雪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违反了合同约定的安全保障方面的义务,滑雪场应承担违约责任,④正确。 答案 B 4.(2024·河南新乡三模)甘某与张某是朋友关系。甘某以购房资金不足为由向张某借款25万元,约定了利息,并承诺借款期限为1年,且向张某出具一份借条收执,后双方签订了一份《抵押协议》,且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借款期限届满后,甘某未按约定向张某还本付息,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房产办理抵押登记后,债权人可以占有和使用该房产 ②即使甘某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其房产所有权也不归张某 ③张某可以直接拍卖该抵押房产,以抵充自己的借款损失 ④张某获得该房产的抵押权,享有该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由于该房产是抵押物,债权人不能占有和使用该房产,①错误。在本案中,即使甘某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其房产所有权仍归甘某所有,②正确。由于该房产是抵押物,不能直接拍卖该房产,③错误。由于甘某以房产作为抵押,所以张某获得该房产的抵押权,享有该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④正确。 答案 D 5.(2024·湖南怀化三模)甲公司系一家研发、生产、设计各类幕墙、门、窗及其相关机械设备、配件的企业,“ALU­K”商标是其产品注册商标。2021年,乙公司与甲公司签署销售推广协议,代理销售推广甲公司产品,约定不得申请注册或使用“ALU­K”相同或近似商标。2022年至2023年间,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向他人销售标注有“ALU­K”标识的自产门窗配件产品金额达人民币100余万元。本案中(  ) ①甲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应当受法律保护 ②甲公司应就乙公司侵权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③对乙公司的行为应予惩处以保护知识产权 ④乙公司的虚假宣传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 “ALU­K”商标是甲公司注册商标,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向他人销售标注有“ALU­K”标识的自产门窗配件产品金额达人民币100余万元。本案中,甲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应当受法律保护,商标权属于知识产权,对乙公司的行为应予惩处以保护知识产权,①③正确。甲公司应就乙公司侵权行为提起民事诉讼,②排除。乙公司的行为是“搭便车”行为,④排除。 答案 A 6.(2024·广东佛山二模)《商君书》载:“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以为百也,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据此,下列探究成果正确的是(  ) ①材料现代分析:运用现代产权理论分析,“盗不敢取”的原因是兔的归属已经确定 ②产权作用路径:明确财产归属→保障经济主体财产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③激励创新——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为15年,这是从申请之日起计算的 ④平等保护基本原则: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有保护限度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依据现代产权理论,兔的归属是明确的,当兔的归属明确时,“盗不敢取”,①正确。法律规定财产权,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保障经济主体财产权,进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②正确。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③错误。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这是平等保护基本原则的生动体现,④错误。 答案 A 7.(2024·福建泉州三模)15岁的小王收到某培训机构的宣传单,因关键内容不详,到该机构咨询后与之签订了半年吉他培训合同并缴纳全部费用。上了三次课后,小王觉得课程质量太差,要求退还未使用的课时学费。该机构以合同中“购课须知”已明确约定“合同签署后,不接受任何原因提出的退费请求”为由拒绝退费。在该案件中(  ) A.小王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机构须全额退款 B.宣传单是要约,小王付款是承诺,合同成立后具有法律约束力 C.小王签订合同时没有仔细阅读合同内容,需自己承担全部损失 D.“购课须知”属于格式条款,但违背公平原则,属于无效协议 解析 小王觉得课程质量太差,要求退还未使用的课时学费。该机构以合同中“购课须知”已明确约定“合同签署后,不接受任何原因提出的退费请求”为由拒绝退费,在该案件中“购课须知”属于格式条款,但违背公平原则,属于无效协议,D正确。15岁的小王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的合同效力待定,A排除。宣传单的关键内容不详,属于要约邀请,不是要约,B排除。合同内容显失公平,属于无效协议,不能由小王承担全部损失,C排除。 答案 D 8.(2024·广东韶关二模)已满17周岁的孔某为某电子厂的合同工。某日,她在电脑专卖店购买了价值6000元的笔记本电脑,其父亲认为她尚未成年,未经家长同意不能进行大额交易,要求电脑专卖店退货。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孔某虽未成年,但其与某电子厂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 ②因为孔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双方买卖合同无效 ③孔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电脑专卖店可以拒绝退货 ④本案中民事法律关系的主客体分别是孔某和电脑专卖店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已满17周岁的孔某为某电子厂的合同工,孔某属于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孔某虽未成年,但其与某电子厂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①正确。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孔某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不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②错误。孔某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孔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电脑专卖店可以拒绝退货,③正确。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本案中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孔某和电脑专卖店,客体是买卖电脑的行为,④错误。 答案 B 9.(2024·福建厦门二模)甲公司享有动画片《葫芦兄弟》(1986年出品)著作权。乙公司以动画片中人物故事片段为基础,将原著作品人物音频数据承载的普通话替换为川渝方言,更改原著作品人物对话内容,制作多个《葫芦娃方言版》短视频,上传至同站及公众号发布传播。甲公司将乙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判决乙公司赔偿经济损失。法院作出这一判决,是基于(  ) A.作品保护期未满不能更改原著作品人物对话内容 B.乙公司侵害了权利人的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C.乙公司转载著作权人的作品未按规定支付使用费 D.未经权利人许可使用作品构成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解析 作品保护期未满可以更改原著作品人物对话内容,但必须获得著作权人许可,A错误。乙公司以动画片中人物故事片段为基础,将原著作品人物音频数据承载的普通话替换为川渝方言,更改原著作品人物对话内容,制作多个《葫芦娃方言版》短视频,上传至网站及公众号发布传播,该行为侵犯了权利人的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B正确。乙公司不是转载著作权人的作品,而是对原著作品进行改编,C排除。未经权利人许可使用作品构成一般侵权责任,与过错推定责任无关,D排除。 答案 B 10.(2024·湖南衡阳三模)某日,市民甲骑电瓶车从非机动车道内侧向外行驶,不小心撞上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之间的隔离固定物,连人带车摔入机动车道内。此时,一辆公交车正缓慢行驶在机动车道内,为避让突然摔入机动车道的甲,公交司机立刻紧急刹车,造成公交车乘客乙不幸摔倒受伤。经交警认定,甲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司机无责任。关于本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公交公司应对乙所受伤害承担违约责任 ②甲应对乙所受伤害承担无过错推定责任 ③如乙起诉公交公司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④甲应对公交公司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 经交警认定,甲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司机无责任。但公交公司与乘客乙之间形成客运合同关系,公交公司作为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没有保障乘客乙的安全,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①符合题意。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甲是因法律的特殊规定而承担民事责任,未涉及无过错归责原则,②排除。本案不符合举证责任倒置的法定情形,故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③排除。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公交司机的行为没有超出合理性,紧急制动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避险措施,具有紧迫性及正当性,也没有超出必要的限度,符合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故甲应对公交公司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④符合题意。 答案 B 11.(2024·河南郑州三模)林甲诉称,林乙与刘丙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林乙以经营家庭餐馆需要为由,以现金形式向自己借款350万元,约定利率和还款期限,并立下借据1份。后经林甲多次催讨,未还分文,后诉至人民法院。法院判令林乙、刘丙偿还350万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被告方不服,提起上诉。本案中(  ) ①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 ②林甲对借贷关系及借贷内容等事实应承担举证责任 ③林甲有权追究被告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的侵权责任 ④林甲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起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本案中,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①正确。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林甲诉称,林乙与刘丙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林乙以经营家庭餐馆需要为由,以现金形式向自己借款350万元,约定利率和还款期限,并立下借据1份。本案中,林甲对借贷关系及借贷内容等事实应承担举证责任,②正确。林甲有权追究被告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的违约责任,而不是侵权责任,③错误。该案件属于民事诉讼,在民事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不是辩护人,④错误。 答案 A 12.(2024·福建福州三模)林先生到某饭店就餐时,提出需要纸质菜单,服务员表示只能扫码点餐。林先生在扫码点餐时系统提醒“网页需要获取个人信息才可使用完整服务”。点餐后,林先生多次收到该商家推送的短信广告,遂要求商家删除其个人信息,但遭拒绝。该事件中(  ) ①林先生扫码点餐构成要约,商家承诺后合同成立生效 ②商家表示只能扫码点餐违背自愿原则,构成侵权 ③商家要求扫码点餐符合民法的绿色原则,未构成侵权 ④商家拒绝删除林先生个人信息,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林先生扫码点餐构成承诺,不是要约,①说法错误。商家要求扫码点餐违背自愿原则,构成侵权,与民法的绿色原则无关,②正确,③排除。林先生多次收到该商家推送的短信广告,遂要求商家删除其个人信息,但遭拒绝,商家拒绝删除林先生个人信息,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④符合题意。 答案 C 13.(2024·河北石家庄三模)王某经常将捡回来的废品存放于屋内,造成楼道空气难闻,严重影响邻居生活。同楼其他居民多次找到王某要求其清理,王某却不以为然。无奈之下,楼内居民4人将王某诉至法院。法官经过几轮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同意在期限内将屋内废品清空。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了调解书。据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相邻关系就是对不动产用益物权的限制或延伸 ②本案中,王某应当承担排除妨碍等侵权责任 ③该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有同等法律效力 ④本案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纠纷,有效降低了司法成本 A.②④ B.②③ C.①④ D.①③ 解析 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权利的限制或延伸,①说法错误。王某经常将捡回来的废品存放于屋内,造成楼道空气难闻,严重影响邻居生活。因此本案中,王某应当承担排除妨碍等侵权责任,②符合题意。法官经过几轮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同意在期限内将屋内废品清空。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了调解书。该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有同等法律效力,③说法正确。本案通过诉讼调解解决纠纷,不是人民调解解决纠纷,④排除。 答案 B 14.(2024·辽宁大连二模)邓某正常行走在某小区,一只公鸡突然从高空飞落,将其撞倒在地。几分钟后,饲养人黄某到达现场寻找公鸡,邓某告知黄某自己被砸中,后被送往医院,诊断为左股某处粉碎性骨折。出院后,邓某将黄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黄某如能证明邓某受伤并非公鸡所致,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②邓某叫住黄某并告知受伤情况后,黄某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③即使黄某不提交答辩状,也不影响人民法院对该案件的审理 ④本案适用于举证责任倒置情形,黄某负责案件全部举证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本案中,黄某如能证明邓某受伤并非公鸡所致,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①符合题意,②排除。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本案中,即使黄某不提交答辩状,也不影响人民法院对该案件的审理,③说法正确。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其中“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因此黄某需要举证邓某受伤并非公鸡所致,或者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而邓某需要对其要求赔偿各项损失承担举证责任,故不是黄某负责全部举证责任,④排除。 答案 A 15.(2024·山东济南二模)2023年,程某与郑某建立业务合作意向。业务往来均通过电子邮件进行,双方未签订纸制合同。郑某对制作加工配件的相关图纸及要求,均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程某。但程某表示,自己按照对方图纸和要求加工完配件后,该公司没有支付加工费,欠其8万余元,与对方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程某提交了其自制的供货单及大量电子邮件聊天记录作为证据,但法官将其所提供聊天记录与郑某提交的电子邮件聊天记录进行比对后,发现聊天记录既不完整,也有删减,多处语音未转文字。因此法院认定,原告向被告主张加工配件款8万余元,但并未提供有效证据予以证实,对其诉讼请求予以驳回。此案启示我们(  ) ①生活中应树立合同意识,该案中原告因未订立合同影响了合法权益的维护 ②证据是诉讼的灵魂,要坚持诚信原则,及时固定证据,不得随意修改 ③按照民事诉讼的举证原则,必须“谁主张,谁举证”,证据不足的要承担不利后果 ④“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保留好完整证据,有助于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 该案例中双方表面虽未签订纸制合同,但实际上通过电子邮件和实际履行等行为已经订立合同,①说法错误。该案中原告主张未提供有效证据予以证实,提供的证据有瑕疵,法院才对其诉讼请求予以驳回,这体现了证据的重要性及收集原则,②正确。民事诉讼的举证原则,除了“谁主张,谁举证”外,还存在举证责任倒置,③错误。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有利于提高诉讼胜率,维护合法权益,④正确。 答案 D 16.(2024·广东揭阳二模)徐某驾驶车辆在某路段招揽乘客,议价车费60元,但尚未收取,在驾驶涉案车辆准备离开时被公安执勤干警发现。该地交通运输局经调查后认定徐某无证从事道路客运经营,对其作出罚款3万元的决定。经该地人民政府复议维持后,徐某仍不服,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处罚决定和复议决定。关于该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徐某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②徐某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其进行诉讼 ③该地人民政府和交通局负责人应出庭应诉 ④该地人民政府和交通局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 该诉讼是行政诉讼,行政诉讼应由被告即该地人民政府和交通局负责人提供证据,①不合题意。徐某作为原告,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其进行诉讼,②说法正确。该地人民政府和交通局负责人作为行政诉讼中的被告,应出庭应诉,③说法正确。法律援助一般是对有困难的公民提供的,不是行政机关,④说法错误。 答案 C 二、非选择题 17.(2024·湖南岳阳三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被告李某系某小区业主,因所在小区游乐设施较少,在征得小区物业公司同意后,自费购置一套儿童滑梯(含配套脚垫)放置在小区公共区域,供儿童免费玩耍。该区域的卫生清洁管理等工作,由小区物业公司负责。2023年11月,原告张某途经此处时,踩到湿滑的脚垫而滑倒摔伤,造成十级伤残。后张某将李某和小区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共同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应当如何做出正确的裁决。 解析 关键词①:李某在征得小区物业公司同意后,自费购置一套儿童滑梯(含配套脚垫)放置在小区公共区域,供儿童免费玩耍→可联系主观上无过错,无因果关系。 关键词②:该区域的卫生清洁管理等工作,由小区物业公司负责→可联系物业公司承担小区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和安全防范等义务。其未及时对滑梯脚垫有效清理、设置警示标点,存在过错,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答案 ①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李某经物业同意为小区添置儿童游乐设施,主观上无过错,也与本案事故的发生无因果关系,无需承担赔偿责任。②物业公司承担小区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和安全防范等义务。其未及时对滑梯脚垫有效清理、设置警示标点,存在过错,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18.(2024·山东淄博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石女士前往某餐饮公司用餐时,因该餐饮公司未提供手动点餐服务,导致石女士只能通过扫码的方式进行点餐。在这一过程中,石女士发现,按照该餐饮公司设置的扫码点餐流程,必须先关注该餐饮公司的公众号,并授权其获取消费者的个人姓名、生日、地区、性别、手机号码等信息后,才能进行线上点餐,若不同意授权,则无法进行线上点餐。石女士被迫授权完成点餐并结账。随后,因餐饮公司所上菜品不新鲜,并且上错菜,石女士在点评中给这家店打出了0.5星的差评,并如实进行了评价。在评价发布的第二天,石女士接到餐饮公司的电话,要求其修改评价。石女士明确拒绝后,餐饮公司仍不断进行短信骚扰,石女士将餐饮公司告上法庭。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指出在餐饮公司短信骚扰、强制获取消费者信息的诉讼纠纷中承担举证责任的主体,并说明理由。 解析 关键信息①:在评价发布的第二天,石女士接到餐饮公司的电话,要求其修改评价。石女士明确拒绝后,餐饮公司仍不断进行短信骚扰,石女士将餐饮公司告上法庭→可联系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由石女士承担举证责任。 关键信息②:按照该餐饮公司的点餐流程,必须先关注该餐饮公司的公众号,并授权其获取消费者的个人姓名、生日、地区、性别、手机号码等信息后,才能进行线上点餐,若不同意授权,则无法进行线上点餐→可联系个人信息处理者侵害个人权益造成损害,由个人信息处理者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答案 ①餐饮公司短信骚扰的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由石女士承担举证责任。②餐饮公司强制获取个人信息的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或个人信息处理者侵害个人权益造成损害,由个人信息处理者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由餐饮公司负责举证。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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