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课程标准
学习目标
1、 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2、 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1、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2、分清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3、识别法律对人身权利的规定。明确各项人身权利的对象。
知识点0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和义务
1.民事法律关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18周岁以上自然人)——16周岁以上、自己的劳动收入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未成年人
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的为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成年人
(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①所有权关系的客体—— 物
②债权关系的客体——行为
③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④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通常权利和义务相对等)
3.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
全面依法治国角度
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民法要体现法治理念,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民法的
角度
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4.民法的基本原则及目标
(1)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
(2)目标: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3)民法优先保护的对象: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注意:民法的基本原则的理解;
平等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民法的前提和基础)。
自愿
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民法的核心)---体现了自由意志。
公平
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利益均衡)。
诚信
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守法和公序良俗
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是对自愿原则的限制)
公序良俗详见教材P6相关链接
绿色
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即学即练1】
1.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依据我国《民法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因买卖关系产生纠纷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物
B.交警对沈某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属于民法的调整范围
C.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依据公平原则要求予以适当减少
D.将买卖行为误认为租赁行为而在合同上签字,当事人可依据平等原则要求解除合同
C【详解】A:因买卖关系产生纠纷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A错误。
B: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交警对沈某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属于行政法的调整范围,B错误。
C:根据《民法典》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依据公平原则应当适当减少,C正确。
D:将买卖行为误认为租赁行为而在合同上签字,需经双方协商一致才能够解除合同,D错误。
故本题选C。
2.胡某(17周岁)在某健身房上了3个月私教课后,发现该健身房未经她同意,把她的训练照片上传到商户相册中用于广告宣传,遂起诉该健身房,要求其在网络平台发布致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4万元。对本案认识正确的是( )
①健身房的行为致使胡某名誉权受损
②胡某应该是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健身房应该维护自然人的人格权益
④健身房应承担停止侵权的民事责任
A. ①② B.②③ C.②④ D.③④
D【详解】①:健身房的行为侵犯了胡某的肖像权,不涉及名誉权,①不选。
②:胡某为17岁可能是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如果其以自己的劳动作为自己的生活来源,那么其就是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②不选。
③④:该健身房未经她同意,把她的训练照片上传到商户相册中用于广告宣传,侵犯了胡某的肖像权,健身房应该承担停止侵权等民事责任,③④入选。
故本题选D。
知识点0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1)地位: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2)重要性: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所以,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侧重
侵权判断
生命权
侧重生命延续
致人死亡,非法剥夺生命(致死)
身体权
侧重身体完整
伤害身体的完整性、完满性(致残)
健康权
侧重机能健全
损害健康,致人患病(致病)
2、姓名肖像受保护
姓名权
肖像权
内容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法律特征
姓名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法人不享有姓名权;姓名权的客体是自然人对自己人格的文字标识的专有权;姓名权的核心问题就是专有权,他人不得享有、使用,只能是权利人自己享有和使用;姓名权的基本义务是不得非法干涉、使用他人的姓名。
肖像是艺术地再现自然人的外貌形象;肖像具有物的属性;肖像是肖像权的客体,表现了自然人特有的人格利益;肖像权具备一种财产利益,允许肖像权人在一定的范围内有限度地转让肖像权,允许他人制作和使用自己的肖像,并从中获得应有的使用价值。
侵权行为
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盗用他人姓名;冒用他人姓名。
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等。
3、名誉隐私不可侵
(1)比较名誉权与荣誉权
①公民、法人无一例外都享有名誉权,名誉是指社会对公民个人的品德、情操、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及法人信誉、形象等各方面形成的综合评价。名誉权,是法律规定公民、法人享有的保有和维护自身名誉的权利。
②荣誉权只能由对国家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而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公民、法人享有。对荣誉权的侵害方式只有一种,即非法剥夺公民或法人的荣誉称号。
③荣誉称号表明了国家和社会对荣誉获得者的高度评价,因而与名誉有联系。如果非法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使公民的名誉也受到损害的,同时构成侵害荣誉权和名誉权。
(2)隐私权
内涵
自然人的隐私具有两个特征:第一,"隐",即私密性,指不欲向社会公开的领域;第二,"私",即私人性,指无涉公共利益和公共事务的纯粹私人生活的领域、信息、事务。
主体
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不享有隐私权)
客体
隐私
内容
隐私享有权。指直接支配并享有隐私利益的权利。
隐私维护权。指排斥他人对隐私利益不法侵害的权利。
隐私利用权。指对隐私进行法律上允许的利用的权利。
隐私公开权。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开隐私的权利。
侵权类型
①妨害他人的私生活安宁(如监视、监听、跟踪、发送超过容忍限度的垃圾短信、拨打骚找电话等)。
②侵人、侵扰他人私生活空间(例如擅人民宅、侵人他人邮箱、非法搜查他人行李)。
③窃取、刺探他人私人信息和私人活动(例如偷拍、偷录、窥视、窃取他人隐私;再如偷看他人日记、偷看他人电子邮件、私拆他人信件)。
④擅自披露、公开他人隐私信息和隐私活动。
须注意:隐私公开权是"一次性"的权利,隐私信息一旦经权利人自行或者授权他人公开,该隐私信息上的隐私公开权即消灭。
⑤不法干涉他人对私人生活的自主决定(不法干涉他人的职业选择)。
4.个人信息权
(1)内涵:以电子或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2)重要性: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法律保护。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有利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利、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3)保护要求: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
①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以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
③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分处理。
注意:个人信息中的隐私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4)侵权责任
①公民的隐私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②公民的个人信息受到侵害的,情节较轻的,适用民法;情节严重的,适用刑法。
【即学即练2】
5.谭某下班回家时被楼道里堆积的旧家具的玻璃割伤,经调查旧家具属于邻居杨某,谭某找到杨某说明情况要求赔偿,杨某反而指责谭某不小心,二人争论不休。邻居夏某将二人争吵视频全程录了下来并放到网上,引起了广泛讨论。本案中( )
①杨某侵犯了谭某的身体权
②夏某侵犯了谭某的隐私权
③夏某侵犯了杨某的名誉权
④夏某侵犯了杨某的肖像权
A. 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杨某作为旧家具的所有人,未妥善处理可能造成伤害的物品,导致谭某受伤,这构成了对谭某健康权的侵犯,而不是身体权,①错误。
②:夏某将二人争吵的视频放到网上,公开了谭某的私人信息(争吵内容、形象等),这侵犯了谭某的隐私权,②正确。
③:虽然夏某公开了视频,但并未对杨某进行诋毁或损害其名誉的行为,因此不构成对杨某名誉权的侵犯,③错误。
④:肖像权主要涉及未经允许使用他人的肖像进行商业活动或损害其形象。夏某将二人争吵视频全程录了下来并放到网上,引起了广泛讨论,构成对杨某肖像权的侵犯,④正确。
故本题选D。
6.某生物科技公司在其公众号上发布的一篇商业推广文章中,使用了一张对知名艺人甲某的照片进行处理后形成的肖像剪影。文章中介绍公司即将迎来一名神秘朋友并提供了大量具有明显指向性的人物线索,该文章评论区大量留言均提及甲某名字或其网络昵称。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科技公司侵犯了甲某的肖像权
②科技公司侵犯了甲某的隐私权和身份权
③科技公司侵犯了甲某的人格权
④网友侵犯了甲某的姓名权和名誉权
A. ①② B.③④ C.②④ D.①③
答案:D
【详解】①③:某生物科技公司在其公众号上发布的一篇商业推广文章中,使用了一张对知名艺人甲某照片进行处理后形成的肖像剪影,且提供了大量具有明显指向性的人物线索,因此S公司侵犯了甲某的肖像权,肖像权属于人格权,①③正确。
②:材料某科技公司侵犯了甲某的肖像权,不是隐私权,肖像权属于人格权,不是身份权,②与题意不符。
④:该公司在其公众号上发布的一篇商业推广文章中,使用了一张对知名艺人甲某照片进行处理后形成的肖像剪影,侵犯了甲某的肖像权而非名誉权;虽然文章评论区大量留言均提及甲某名字,但该公司在使用甲某照片时并未提及甲某的姓名,因此未侵犯甲某的姓名权,④错误。
故本题选D。
题型0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和义务
【典例1】王某在一幼儿园家长微信群冒充教育培训机构老师,发送虚假信息。通过让幼儿家长点击带有设定内容的链接,收集家长的手机号、幼儿姓名等信息,并将信息数据售卖给当地教育培训机构,从中牟利。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冒充教育培训机构老师收集信息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
②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幼儿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③幼儿不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应由家长主张其权利
④教育培训机构购买家长和幼儿个人信息属于违法行为
A. 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答案:C【详解】①④:王某在一幼儿园家长微信群冒充教育培训机构老师,发送虚假信息,收集家长和幼儿的信息,王某冒充教育培训机构老师收集信息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王某将收集到的信息卖给培训机构,教育培训机构非法购买家长和幼儿个人信息属于违法行为,①④入选。
②:根据材料情境,这是幼儿园的幼儿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②不选。
③:幼儿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其自出生时起,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③不选。
故本题选C。
【典例2】2023年的“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重点学习关于产权保护、合同履行、维护市场秩序等内容,深刻把握民事活动基本原则。以下对违反民法典基本原则的行为判断正确的是( )
①某公司以李某是女士为由拒绝录用李某——违反公平原则
②某公司生产的五仁月饼过度包装——违反了守法原则
③小李以工作为由拒绝照顾生病的母亲——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
④甲因房价上涨自己卖房吃亏而拒绝履行合同——违反了诚信原则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详解】①:某公司以李某是女士为由拒绝录用李某,违反了平等原则,①错误。
②:某公司生产的五仁月饼过度包装,违反了绿色原则,②错误。
③:小李以工作为由拒绝照顾生病的母亲,未尽子女责任,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③正确。
④:甲因房价上涨自己卖房吃亏而拒绝履行合同,属于违约,违反了诚信原则,④正确。
故本题选D。
【变式1】(2023·湖北·高考真题)甲乙毗邻而居,二人因琐事多次争吵,关系交恶。甲为泄愤,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噪音和热浪导致乙无法开窗通风透气。乙找甲交涉,要求其移除,甲辩称:“我是安装在自家的外墙上,又没有侵犯你的地盘,嫌吵你可以关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甲的行为( )
①违反了民法的绿色原则
②违反了民法的诚信原则
③侵害了乙的所有权
④是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所以并无不法
A. 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C
【详解】②③:对诚信原则的理解,不能仅限于道德层面。诚信原则常被称为民法的“帝王规则”,因为其不仅具有确立行为规则的功能,更具有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功能,以及填补法律漏洞和合同漏洞的解释功能。甲为泄愤故意移装空调外机,造成乙不能正常开窗,影响了乙的所有权利益的实现。甲的行为虽然是行使自己权利的表现,但因为其主观上的故意和客观上对乙所有权的妨害,构成权利滥用,是权利人行使权利违背诚信原则的表现,当然也就不是合法行为了,②③正确。
①④:绿色原则具有一定的干扰性,因为在题干中提到了噪音、热浪等环境因素。绿色原则要求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该原则也是对民事主体的权利行使发生限制作用,反映的是民法在权利本位基础上对社会利益的兼顾,平衡的是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题干中的噪音、热浪是空调使用的必然结果,在现有的科技条件下是不可避免的,本题并未提及空调是否达标或违规的问题,所以并不涉及环境生态的社会利益冲突,涉及的仅是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冲突。甲的行为之所以构成对乙的侵害,不是因为其使用空调制造了噪音、热浪,而是因为这种噪音、热浪对乙造成的妨害本可以避免,甲却故意为之,以侵害乙的利益的方式来行使自己的权利,导致乙不能正常行使对自己房屋的所有权,构成对乙所有权的侵害,乙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等侵权责任,①④排除。
故本题选C。
【变式2】近年来,一些不法商家以赠送礼品、现场体验试用等方式,利用老年人渴望健康、治愈疾病的心理,以高昂的价格向其兜售毫无治疗疾病功能的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所涉及的虚假宣传内容对老年消费群体产生深度洗脑和心理暗示、严重损害了老年人的切身利益和财物安全,甚至会影响和耽误老年人治病就医的最佳时机。不法商家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民法的( )
①公平原则
②诚信原则
③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
④绿色原则
A. 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详解】①: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在材料中没有体现,①不合题意。②:不法商家所涉及的虚假宣传内容对老年消费群体产生深度洗脑和心理暗示,这种行为行为违反了民法的诚信原则,②符合题意。③:不法商家严重损害了老年人的切身利益和财物安全,甚至会影响和耽误老年人治病就医的最佳时机,社会影响恶劣,这种行为违反了民法的公序良俗原则,③符合题意。④:绿色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与题意无关,④不合题意。故本题选C。
题型0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典例1】(2023·全国·高考真题)某日,夏某到甲餐厅用餐,餐厅员工擅自将其品尝新菜的画面拍摄下来,并将照片作为宣传文章的内容发布在餐厅官方微信公众号上,照片中夏某的脸部和身体特征清晰可辨。夏某得知此事后,要求甲餐厅删除该照片,遭到拒绝。夏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荣誉权 ②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肖像权
③甲餐厅发布的照片属于物证 ④夏某与甲餐厅之间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D【详解】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肖像权,甲餐厅员工未经夏某同意擅自拍摄夏某照片并将照片发布在餐厅官方微信公众号上,构成对夏某肖像权的侵害,故选项②正确。
④:夏某与甲餐厅属于平等的民事主体,解决二者之间权利义务纠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故选项④正确。
①:甲餐厅的行为不涉及对夏某荣誉的诋毁、贬损,故选项①错误。
③:在诉讼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为证据,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其中,物证是以自己存在的外形、重量、质量、损坏程度等标志和特征证明待证事实的物品和痕迹。例如,受到损坏的物品,受到伤害的身体等。本题中的照片发布在微信公众号上,是通过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证明夏某肖像权受到侵害的事实,而不是通过外形等证明该事实,因此属于电子数据而不属于物证,故选项③错误。
所以,正确答案为D。
【典例2】(2024·湖北·高考真题)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还有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10万元未还。此时,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妈妈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犬旺财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
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旺财就可以继承1万元
③李四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④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详解】①: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①正确。
②:在中国,宠物不能继承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因此,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只能是个人、国家、集体、组织,动物植物都没有继承权。②错误。
③: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四借的10万元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错误。
④: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去除10万元的债务,价值共计200万元,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析产后,李四留有的遗产价值共计100万元,李小四与其母亲各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④正确。
故本题选B。
【变式1】(2024·全国·模拟预测)为了给婚礼留下一个美好的回忆,董先生联系了一家婚庆公司负责摄影、摄像等事宜。未曾想,婚礼结束一个月后,夫妻俩在多个网络平台刷到自己的结婚照片及视频。董先生对上述照片及视频进行了录屏、公证,并将该婚庆公司告上了法院。下列对此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婚庆公司未经董先生同意发布照片,侵害了董先生的肖像权
②若原告提出索赔,无须提供证据证明对其造成的损失数额
③被告如果辩称其获得原告许可有权使用,需提供证据予以证明
④婚庆公司不是以营利为目的,属于肖像权的合理使用
A. 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详解】①③:婚庆公司未经董先生同意就发布照片和视频,侵害了董先生的肖像权,被告如果辩称其获得原告许可有权使用,须提供证据予以证明,①③正确。②:如果原告要索赔,理应提供证据证明对其造成的精神损失数额,②错误。④:婚庆公司在多个网络平台发布董先生的结婚照片和视频,用于公司业务的宣传和推广,有潜在的营利目的,不属于肖像权合理使用的情形,④错误。故本题选B。
【变式2】(2023高三·全国·专题练习)A先生与B先生在一次驾车时发生碰撞,经当地交警事故责任认定为双方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的当天,A先生用拍摄的事故现场照片,在社交平台制作发布了一条短视频。视频中出现原告B先生姓名、正脸及其车辆车牌照片,并配上侮辱性文字,该视频被多次转发和评论。A先生制作发布短视频的行为( )
①泄露B先生的姓名,侵犯了B先生的姓名权
②虽然暴露B先生正脸,但未构成侵犯肖像权
③侮辱了B先生的尊严,侵犯了B先生的名誉权
④公布B先生姓名、正脸及车牌,侵犯了其隐私权
A. 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D【详解】①:视频泄露B先生的姓名,但并未干涉、盗用、假冒等,并没有侵犯了B先生的姓名权,①不符合题意。②: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A先生制作发布的短视频暴露B先生正脸,侵犯B先生肖像权,②不符合题意。③:视频中出现原告B先生姓名、正脸,并配上侮辱性文字,A先生制作发布短视频的行为侮辱了B先生的尊严,侵犯了B先生的名誉权,③正确。④:视频中出现原告B先生姓名、正脸及其车辆车牌照片,A先生制作发布短视频的行为公布B先生姓名、正脸及车牌,侵犯了其隐私权,④正确。故本题选D。
A夯实基础 B能力提升
A夯实基础
1、 单选题
1.(23-24高三下·安徽·开学考试)2024年是《民法典》颁布的第四年,民法典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以下关于违反民法典基本原则的行为判断,正确的是( )
①张某用次品瓷器冒充真品,并以真品的价格卖给李某——诚信原则
②李某在某金店试戴一款首饰后,商家强行要求其购买——自愿原则
③某快递公司以“女性”为由拒绝了小美参与求职应聘——公平原则
④某市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中,规定本市企业有优先权——绿色原则
A. 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A【详解】①: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张某用次品瓷器冒充真品,并以真品的价格卖给李某,违背了诚信原则,①正确。
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李某在某金店试戴一款首饰后,商家强行要求其购买,违背了自愿原则,②正确。
③: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某快递公司以“女性”为由拒绝了小美参与求职应聘,违背了平等原则,没有违背公平原则,③错误。
④: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某市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中,规定本市企业有优先权,违背了公平原则,没有违背绿色原则,④错误。
故本题选A。
2.(2024·湖南衡阳·模拟预测)2023年12月9日,江西省政府公布南昌“1·8”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经调查认定,事发车辆实际所有人许某宝,日常管理由许某华负责,程某才事发当日超速超载驶入同向路面正在占道开展活动的人群,造成占道开展活动人群死亡和受伤的交通事故。为了多装载货物,许某宝于2022年12月在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将该车货厢栏板上加装围挡。本案中( )
①程某才的行为侵犯了开展活动人群的生命权和健康权
②许某华对事故车辆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③许某宝可通过协商、调解和诉讼等途径解决该事故纠纷
④被害人可以到乐平市人民法院对该案当事人进行起诉
A. 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A【详解】①:程某才事发当日超速超载驶入同向路面正在占道开展活动的人群,造成占道开展活动人群死亡和受伤的交通事故,说明程某才的行为侵犯了开展活动人群的生命权和健康权,①符合题意。
②:徐某华负责日常管理,不具有该车辆所有权,②错误。
③:该起交通事故,许某宝可通过协商、调解和诉讼等解决此项事故纠纷,③符合题意。
④:该案件为民事诉讼适用属地管辖原则,事件发生在南昌,应到南昌基层人民法院进行起诉,④错误。
故本题选A。
3.(2021浙江高考题)一天傍晚,小明(12周岁)将宠物狗牵出来玩,途经小区公园时,放开了牵引绳,狗在奔跑中将散步的七旬老人张某绊倒,导致张某身体多处骨折,入院治疗一个多月,由此双方产生纠纷,本案中( )
①张某的生命和健康权受到侵犯 ②小明的父母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张某有权请求小明的父母支付医疗费护理费 ④小明无需承担责任,小明的父母应承担补偿责任
A. 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B【详解】①:张某的健康权受到侵害,但生命权未受到侵害,①错误。②:小明侵害张某的健康权,小明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作为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②正确。③:张某的健康权受到侵害,可以要求小明父母支持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③正确。④:应该是赔偿责任而非补偿责任,④排除。故本题选B。
4.(2024泰安二模)崔某去外地旅游时抱着当地一小男孩拍摄了一张照片,并将照片放在自己微博上,此后,某网络平台以此照片为背景图,并且配文“母慈子孝”。事实上崔某并未结婚,崔某的朋友看到后纷纷询问崔某,熟人对此也议论纷纷,颇有微词,使崔某深受困扰。基于本案事实,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网络平台侵害了崔某的肖像权 B.网络平台侵害了崔某的名誉权
C.网络平台侵害了崔某的隐私权 D.崔某有权向网络平台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C【详解】本题为逆向选择题。A: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某网络平台未经崔某许可,使用崔某去外地旅游时抱着当地一小男孩拍摄的一张照片为背景图,侵害了崔某的肖像权,故A说法正确,不符合题意;B:某网络平台未经崔某许可,以崔某的照片为背景图并且配文“母慈子孝”,事实上崔某并未结婚,崔某的朋友看到后纷纷询问崔某,熟人对此也议论纷纷,颇有微词,网络平台侵害了崔某的名誉权,故B说法正确,不符合题意;C: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网络平台侵害了崔某的肖像权和名誉权,但没有侵害崔某的隐私权,故C说法错误,符合题意;D:某网络平台的行为侵害了崔某的肖像权和名誉权,使崔某深受困扰,崔某有权向网络平台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故D说法正确,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
5.(2024重庆校联考三模)“高空抛物何时休?胎儿是否享有继承权?个人隐私如何保护?冲动离婚30天内可撤回……这些热门话题您了解多少?”电视节目《法官说·民法典》自2022年1月开播以来深受观众好评。在该节目中,权威法官以案说法,用百姓语言深度解读《民法典》。下列事项中,不应由民法调整的是( )
①张某因参与盗窃国家保护树种金丝楠木被捕
②李某因城区旧城改造,在搬迁过程中,因公司施工不当而受伤,住院治疗费用数千元
③赵四发现自己的个体小店被税务人员故意双重征税,于是将税务部门告上法庭
④王大爷把自己名下的房屋赠与外孙小李并协助其完成登记,事后反悔,要求小李返还房屋
A. 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C【详解】本题属于逆向选择题。②④:我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李某在城区改造中受伤、王大爷的房屋赠与问题分别属于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②④均不符合题意。①:张某因参与盗窃国家保护树种金丝楠木被捕,属于刑法的调整范围,不应由民法调整,①符合题意。③:赵四因被税务人员故意双重征税,将税务部门告上法庭,属于行政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不应由民法调整,③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
6.(2024北京怀柔模拟)某网络音乐直播平台主播向其粉丝索要“打赏”。15岁的中学生小张在不足两个月的时间里,将妈妈银行卡中的5万元陆续转账给该主播。对此事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A.网络主播公开向粉丝索要财物,构成诈骗罪
B.家长疏于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只能承担损失
C.小张与主播是自愿交易,愿打愿挨,无可厚非
D.小张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家长可通过法律渠道追回钱款
D【详解】A: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主播向其粉丝索要“打赏”,没有构成诈骗罪,A表述错误。BCD:依据我国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的民事行为属于可撤销和变更的民事行为。13岁的中学生小张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家长可通过法律渠道追回钱款,D表述正确,BC表述错误。故本题选D。
7.(2023山西晋中三模)小林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捡到一只皮包,里面装有票据和现金。小林和父母商量后,准备第二天交给老师处理。当晚,电台播出一则寻物启事,失主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皮包,愿以500元酬谢。小林心想,自己捡到的皮包可能就是这位失主的,应当归还失主。他的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钱。下列观点符合法律要求的是( )
①小林应放弃酬谢以凸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
②小林应按拾金不昧的道德要求将皮包交老师处理
③皮包失主在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④小林父母的观点符合民法典相关规定,是正当的
A. 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D【详解】①:小林是否放弃酬谢,是其权利,由小林决定,材料更强调的是符合法律要求,而不强调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①不选。②:小林按拾金不昧的道德要求将皮包交老师处理,是道德和文化层面要求,不是法律要求,②不符合题意。③④:从法律层面上将,施主发表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皮包,愿以500元酬谢,该声明具有法律效力,小林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钱,这符合民法典的规定,从法律角度讲,皮包失主在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③④入选。故本题选D。
8.(2023·全国·二模)近日,福建福州一男子林某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其车位被一辆轿车占用,多次拨打电话,对方车主陈某均拒绝挪车。林某随后叫人开叉车将陈某汽车丢入河道,此事在网上引发热议。下列评论合理的是( )
①公民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应通过合法手段,理性维权
②公民依法行使正当权利时,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利益
③公民应先履行相应的义务,再依法行使对等的合法权利
④公民要增强法制观念,使立法尊法守法成为共同追求
A. ①② B.②③ C.②④ D.③④
A【详解】①②:林某车位被其他轿车占用属于公民合法权益遭受侵害,但林某叫人开叉车,将陈某汽车丢入河道,采用了非法手段,维权不够理性。公民可以依法行使正当权利,但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利益,①②正确。③:权利的行使和义务的履行,不分先后,③表述错误。
④:使尊法守法成为全民的共同追求,但立法是代表统治阶级意志的,被统治阶级不可能参与到立法过程当中,④表述错误。故本题选A。
9.(2023·山西·一模)2022年12月23日,陕西汉中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反映,有人在某短视频平台直播赠药。据了解,之所以选择直播赠药,是因为当事人知晓了目前药品短缺的情况,决定将药品免费赠送给有需要的发热患者。至于所售药品,也都是当事人自行从合法渠道购买。对此事,评价正确的是( )
①该行为是民事违法,应受罚款处罚 ②药品不是普通商品,不得随意赠送
③天下没有免费午餐,需要刑罚处罚 ④当事人赠药的行为,善心值得肯定
A. 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详解】②④:依据相关法律规定,②④正确。①③:当事人知晓了目前药品短缺的情况,决定将药品免费赠送给有需要的发热患者,属于善心善行,不属于民事违法,也不需要刑罚处罚,①③排除。故本题选C。
10.(2024·河南新乡·统考一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开通“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社会各界通过该平台可查询全国法院(不包括军事法院)2007 年1月1日以后新收及此前未结的执行实施案件的被执行人信息。此举( )
①涉嫌侵犯被执行人的隐私权 ②是贯彻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
③能够助推执行难问题的解决 ④能最大化实现司法结果公正
A. 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详解】②③: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开通“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此举能够助推执行难问题的解决,是贯彻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②③符合题意。①:向社会开通“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便于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并不侵犯被执行人的隐私权,①错误。④:向社会开通“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有利于助推执行难问题的解决,与最大化实现司法结果公正联系无直接关系,④错误。 故本题选C。
2、 材料题
11. (2024·山东烟台·三模)
【缘起】李某和张某是某中学初一年级同班同学。一天课间,李某起身与前座同学聊天,张某路过李某座位时,突起“玩心”,偷偷将李某的椅子往后拉出一定距离,李某坐下时不慎坐空并摔倒,后脑碰到凳子后躺地不起。事故发生后,班主任王老师第一时间把李某送去了医院并通知了家长。李某被诊断为颅脑外伤、功能性神经障碍以及视神经挫伤。
【争议】李某父母认为,李某受伤是由张某偷拉椅子导致的,张某应承担责任,赔偿损失。张某父母则认为,事故是在学校发生的,损失应该由学校赔偿。学校也很无奈,班主任表示,班级里前一天刚刚召开了安全教育主题班会,不料第二天就出了意外。
相关资料《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求助】
围绕到底该由谁承担责任,三方各执己见,陷入僵局,最后三方走进社区警务室寻求帮助。
请你化身社区警察,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当事双方父母的观点进行评析。
①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张某拉开李某的凳子,致其坐空摔倒后受伤,侵害了其的健康权;张某主观上有过错;其拉凳子的行为与李某受伤存在因果关系,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张某作为初一学生,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作为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适用过错推定。班主任表示,班级里前一天刚刚召开了安全教育主题班会,事发后也及时通知家长并把李某送去就医,尽到了管理和教育的职责,因此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原卷无答案,此答案仅供参考)
【分析】背景素材:同学大闹导致受伤纠纷
考点考查:人身权利、侵权责任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事双方父母的观点进行评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李某和张某是某中学初一年级同班同学。一天课间,李某起身与前座同学聊天,张某路过李某座位时,突起“玩心”,偷偷将李某的椅子往后拉出一定距离,李某坐下时不慎坐空并摔倒,后脑碰到凳子后躺地不起→可联系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其父母作为监护人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关键词②:张某父母则认为,事故是在学校发生的,损失应该由学校赔偿。学校也很无奈,班主任表示,班级里前一天刚刚召开了安全教育主题班会,不料第二天就出了意外→可联系过错推定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B能力提升
1、 选择题
1.(2024河北高考题)Z公司搜索到了李某公开留存在互联网上的电话信息,一个月内用不同座机多次拨打电话推广业务,在李某多次明确拒绝并要求停止后,仍进行业务推广。李某认为Z公司的行为严重影响了自己的正常工作和生活,Z公司否认侵权,因而引发纠纷。于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Z公司侵犯了李某 生活安宁权益
②电话信息已被李某公开,不是李某隐私
③若李某与Z公司达成的调解协议,并经人民法院确认,该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④若Z公司主张自己因无侵权故意而不承担责任,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B【详解】①:李某多次明确拒绝并要求 Z 公司停止拨打推广电话,而 Z 公司仍继续拨打,严重影响了李某的正常工作和生活,这种行为侵犯了李某的生活安宁权益,①正确。
②:虽然李某的电话信息公开留存在互联网上,但在李某明确拒绝 Z 公司的推广电话并要求停止后,Z 公司继续拨打就构成了对其个人生活安宁的侵犯,此时仍属于个人隐私范畴,②错误。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人民法院确认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因此,若李某与Z公司达成的调解协议,并经人民法院确认,该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③正确。④:Z 公司在李某多次明确拒绝并要求停止后,仍继续拨打推广电话,其行为已经构成侵权,不能以无故意为由免除责任,④错误。故本题选B。
2.(2023北京高考题)某居民去办理户政业务,因异地往返不便,一时难以提供相关证明。户籍民警了解到这一情况,主动告知该居民可以采用“个人承诺”的方式先期提交材料,后续由派出所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核实,最终手续得以顺利完成。
北京市户政领域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情形中,承诺内容如下:
北京市户政领域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情形中,承诺内容如下:
◇申请人所填写的基本信息、提交的所需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完整。
◇申请人已经知晓告知的全部内容。
◇申请人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以及告知的违诺失信惩戒后果。
◇申请人所作承诺是申请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对上述材料的解读,正确的是( )
①申请人明确其承诺为真实的意思表示,体现了民事活动的自愿原则
②申请人承诺失实应承担法律责任,说明权力与责任是相匹配的
③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渠道畅通,有助于“告知承诺制”的落实
④政府通过“减证”实现了便民利民,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
A. 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D【详解】①:根据民法,民事主体地位平等,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等原则,但该题是政府的管理,公民和政府不是地位平等的民事主体,①不符合题意。②:申请人承诺失实应承担法律责任,说明权利与义务是相匹配的,权力与责任指的公权力,②说法错误。③④: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渠道畅通,有助于“告知承诺制”的落实,因异地往返不便,一时难以提供相关证明,主动告知该居民可以采用“个人承诺”的方式先期提交材料,政府通过“减证”实现了便民利民,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③④符合题意。
3.(2024·全国·高考真题)对下述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饭店要求最低消费侵害了张某的知情权
②饭店禁止自带酒水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
③“每桌最低消费158元”属于格式条款
④饭店禁止自带酒水侵害了张某的自主选择权
A. 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D【详解】①:饭店要求最低消费侵害了张某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的权利,不是知情权,①排除。
③: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是单方事先制定的,不能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的,设置最低消费属于典型的格式条款,③正确。
②④:饭店禁止客人自带酒水,不是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而是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的权利,是不合法的。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②错误,④正确。
故本题选D。
故本题选B。
4.(2024·湖北·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祖国的未来属于下一代。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等应汇聚起保护未成年人的强大合力,更好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上述情境分别予以评析。
图1,父母对未年子女有抚养和教育义务,父母只抚养不教育是违法的,妈妈教开孩子是积极履行自己法定义务的表现,爸爸以工作忙为由不教育孩子说明其没有履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图2中5岁的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因此,5岁孩子的充值行为属于无效行为,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要求平台退款。
图3,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应达到法定就业年龄,除特殊情况外,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图3所涉快递公司雇用15岁的未成年人,且安排其从事高强度的工作,违反了劳动法规定,不利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
【分析】背景素材: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考点考查: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育小职责大、法律守护劳动者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评析类主观题,考查的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要求对上述情境分别予以评析,考生可以调用育小职责大、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法律守护劳动者等知识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妈妈:教育孩子不能只是我一个人,你也有义务。爸爸:我工作这么忙,哪有时间?→可联系教材知识父母对未年子女有抚养和教育义务,父母只抚养不教育是违法的,妈妈教开孩子是积极履行自己法定义务的表现,爸爸以工作忙为由不教育孩子说明其没有履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关键词②:5岁的孩子吧自己存在500元零花钱充值到游戏帐户了→可联系教材知识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因此,5岁孩子的充值行为属于无效行为,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要求平台退款。
关键词③:刚满15周岁的未成年人快递送不完,单位要求下班前必须送完,还需在单位干两年→可联系教材知识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应达到法定就业年龄,除特殊情况外,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图3所涉快递公司雇用15岁的未成年人,且安排其从事高强度的工作,违反了劳动法规定,不利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相结合。
5.(2023·山东·统考高考真题)某校一个学习小组围绕“政务信息公开和个人信息保护”开展探究活动,收集到以下资料。
地保障房主管部门拟公示信息申请人员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户籍所在地、家庭人口情况、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申请住房门牌号。申请结果信息:申请人员的摇号结果、配租结果。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第十九条:“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五十一条:“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下列措施确保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防止……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三)采取相应的加密、去标识化等安全技术措施。”
结合材料,运用政治与法治、法律与生活知识,就如何处理好政务信息公开和个人信息保护的关系说明你的观点,并阐明理由。
【答案】①二者存在一定的冲突,政务信息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是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可以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然而,政务人员在处理和存储公民个人信息的过程中,泄露公民信息以及信息公开过程中披露或提供超出必要限度的个人信息等现象,使得公民个人信息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最终导致了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冲突,若公开信息不规范,将有可能造成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给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权利造成不良影响。②政府部门在公开政务信息时一定要处理好“信息公开”与“隐私保护”之间的关系,既要兼顾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也要保护好相关人员的个人隐私信息,不要让信息公开变成隐私信息“裸奔”,给公民造成极大的信息安全隐患。③政府信息公开需要实现公共利益和个体利益的平衡、依法履职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平衡,相关部门要依法取得他人信息并确保信息安全,对公民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匿名化处理,要坚持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不得过度处理。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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