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课 课时2 夫妻地位平等-【金版教程】2024-2025学年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作业与测评Word(统编版2019)

2025-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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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选择性必修2 作业与测评 课时2 夫妻地位平等 基础性作业 1 2 3 4 5 6 7 8 9 10 难度 ★ ★ ★ ★★ ★ ★ ★ ★★ ★ ★ 知识点 夫妻人身关系平等 夫妻人身关系平等 夫妻地位平等 夫妻关系 夫妻地位平等 夫妻财产关系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债务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 能力性作业 1 2 3 4 5 6 7 8 难度 ★ ★ ★★★ ★★ ★ ★★★ ★★ ★★ 知识点 夫妻地位平等 平等的人身关系 夫妻财产关系 夫妻财产关系 夫妻财产关系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地位平等 夫妻财产关系 知识点一 夫妻人身关系平等 1.人身关系是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其中夫妻人格独立、在人身上不依附于对方的一个重要体现是(  ) A.工作自由 B.参加社会活动的自由 C.姓名权 D.夫妻人身权 答案:C 解析:夫妻人格独立、在人身上不依附于对方的一个重要体现是姓名权,A、B不选,C正确。夫妻人身权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D不选。故本题选C。 2.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这一规定体现了(  ) A.一夫一妻原则 B.男女平等原则 C.婚姻自由原则 D.保护妇女利益原则 答案:B 解析: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这一规定体现了男女平等原则,B符合题意,A、C、D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 3.“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下列对“核心”理解正确的是(  ) A.夫妻双方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但所生子女必须随父姓 B.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C.一旦结婚,夫妻应遵循“男主外、女主内”的原则 D.若夫妻一方工作繁忙,则不必履行家庭义务,可将全部家务交给另一方独自承担 答案:B 解析:夫妻双方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A错误。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B正确。夫妻双方地位平等,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履行义务,“男主外、女主内”说法错误,C排除。夫妻双方须共同履行家庭义务,D错误。故本题选B。 4.下列关于夫妻关系的叙述,正确的是(  ) ①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平等 ②夫妻关系应坚持一夫一妻制的原则 ③夫妻关系分为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④财产关系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平等,夫妻关系分为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①③说法正确。一夫一妻制是结婚的原则,②说法错误。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④说法错误。故本题选C。 5.很多女性在婚后面临着做全职太太还是职场女强人的选择。传统观念认为,女性的首要职责是照顾家庭和孩子,甚至在与丈夫的职业选择中被迫做出牺牲。一项对2000名中国女性的调查研究显示,女性追求事业更能获得家庭幸福。由此可见(  ) ①夫妻双方应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②夫妻双方都有选择工作的自由 ③经济独立是夫妻人格独立的基础 ④传统的夫妻关系观念是落后的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解析:材料强调的是女性追求事业更能获得家庭幸福,说明夫妻双方都有选择工作的自由,应共同承担家庭责任,①②正确。夫妻人格独立的基础是夫妻双方自由平等,而不是经济独立,③错误。传统的夫妻关系观念有落后的一面,也有优秀的一面,不能一概而论,④错误。故本题选A。 知识点二 夫妻财产关系平等 6.王小姐与李某结婚3年,因感情不和准备离婚。2年前,李某的父母出资30万元购买一套住房,产权在丈夫李某的名下。离婚时他们对该套房屋的归属发生争议,丈夫李某认为,在他名下的房屋是由他父母出资购买的,应归他所有。而王小姐认为他说的没有道理,应该对该房产进行平均分割。下列对案例信息解读正确的是(  ) A.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B.房屋财产权属于李某个人所有 C.房屋财产权属于李某父母所有 D.该房产属于李某和李某父母所有 答案:B 解析:婚后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中的规定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故该房屋财产权属于李某个人所有,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A不符合题意,B符合题意;李某的父母出资30万元购买一套住房,产权在丈夫李某的名下,房屋财产权不属于李某父母,C、D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 7.刘某和郑某因以双方感情破裂为由申请裁判离婚,庭审中,郑某要求依法分割婚后刘某参加国内外残疾人比赛获得专项奖牌17块。按法律规定,该财产(  ) A.按照法律规定应平均分割 B.刘某、郑某通过协商分割 C.涉及名誉权,归刘某所有 D.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 答案:D 解析:刘某参加国内外残疾人获得的专项奖牌属于刘某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按照法律规定,该财产不需要分割,D符合题意,A、B不符合题意;奖牌涉及荣誉权,不涉及名誉权,C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 8.漫画《不清楚债务……》中的债务(  ) A.属于家庭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 B.应坚持“谁使用,谁承担”的原则 C.如果是夫妻一方个人行为,应由使用者承担 D.如果有约定则是使用方债务,否则是共同债务 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漫画中丈夫的借款,妻子不清楚,也没有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因此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行为,应由使用者承担,C符合题意,A、B、D说法错误。故本题选C。 9.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下列属于共同财产的是(  ) ①甲方的婚前财产 ②甲、乙婚后的工资 ③乙婚后购买的衣服 ④婚后甲、乙共同的投资收益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答案:D 解析: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①错误。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正确。夫妻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属个人财产,③错误。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④正确。故本题选D。 10.张女士与徐某感情破裂离婚,协议分割财产。三个月后,张女士发现徐某隐藏了婚后投资收益80万元,且徐某平时喜好赌博,打牌欠款30万元。现张女士要重新分割财产,徐某主张应分担债务。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①徐某损害了夫妻共同财产利益 ②张女士无权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③张女士有权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④张女士应承担15万元债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徐某隐藏婚后投资收益80万元,损害了夫妻共同财产利益,①正确。徐某隐藏了婚后投资收益,张女士有权要求重新分割财产,②错误,③正确。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徐某打牌欠款30万元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④错误。故本题选B。 1.我国婚姻制度中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下列说法理解正确的是(  ) ①夫妻不能出现任何思想上的不同意见 ②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  ③主要强调夫妻都能拥有较高社会地位 ④夫妻要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夫妻地位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②④正确。夫妻间可以出现思想上的不同意见,①错误。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与夫妻都能拥有较高社会地位之间无直接关系,③排除。故本题选D。 2.李芳在怀孕期间与丈夫商量,若生女孩随母姓,若生男孩随父姓。最后生了女孩,到派出所户口登记时就写了李姓,为此遭到公婆的强烈反对。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女孩随母姓打乱了直系血亲关系 ②夫妻双方在家庭中享有人格、身份、地位的平等权,但只有女孩可随母姓 ③李芳有权决定孩子的姓名 ④夫妻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答案:B 解析: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女孩随母姓没有打乱直系血亲关系,而且夫妻双方约定也可以更改,李芳有权决定孩子的姓名,①②错误,③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指出,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关于夫妻财产关系说法正确的是(  ) ①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②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为双方共同财产 ③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 ④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并不都是夫妻共同财产,①排除。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排除。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③④正确。故本题选D。 4.3月,魏女士与冯先生登记结婚,冯先生婚前全款购买1套价值100万元的房产。7月,冯先生在一次交通事故中意外受重伤,获得赔偿10万元,许多亲朋好友来探望,并送给冯先生礼金8000元。魏女士婚后一直不务正业,爱好赌博,欠款30万元,冯先生受伤后,魏女士不理不睬不予照顾,两人感情破裂,9月两人离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1套价值100万元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获得的10万元的意外伤害赔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收到的亲朋好友送的礼金8000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离婚时冯先生不应承担魏女士赌博欠下的债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冯先生婚前全款购买1套价值100万元的房产归他个人所有,该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排除。意外伤害赔偿属于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正确。“许多亲朋好友来探望,并送给冯先生礼金8000元”表明该赠与有明确指定对象,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排除。赌博欠下的债务不属于家庭生活的合理支出,冯先生可以不分担该债务,④正确。故本题选D。 5.阅读下图漫画,思考这债老王的妻子该不该还(  ) ①不该,因为该债务发生在老张与妻子夫妻关系出现裂痕期间 ②不该,因为家里已经没有任何存款、没有能力偿还该债务了 ③不该,“我还会再相信你吗”表明该债非夫妻共同意思表示 ④不该,“没往家里拿”表明该债不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我还会再相信你吗”表明该债非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没往家里拿”表明该债不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两个都表明属于一方个人债务,③④正确。该债务发生在老张与妻子夫妻关系出现裂痕期间,如果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也属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故这不是不该还的原因,排除①。如果是共同债务则应进行偿还,不因没能力偿还而不还,②不是不该还的原因。故本题选D。 6.唐男与陈女于2014年6月登记结婚,住于唐男婚前按揭购得的A处房产。两年后,两人又用积蓄在B处按揭购得房产一套,登记于陈女名下。同年8月,双方自愿签订一份协议书,明确约定A处房产的所有权属于夫妻共有,但未变更产权登记。2023年11月,陈女以与唐男感情破裂为由,诉请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并进行房产分割。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B处房产登记于陈女名下,不能作为共同财产来分割 ②依据协议书,陈女有权要求对A处房产进行平等分割 ③A处房产仅登记在男方名下,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④离婚时若B处房产房贷未结清,应作为双方共同债务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B处房产是双方婚后用积蓄按揭购得的,尽管登记于陈女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若B处房产房贷未结清,应是双方的共同债务,④符合题意,①表述错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约定财产具有排除法定财产划分的效力,故依据协议书,A处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陈女有权要求平等分割,②符合题意,③表述错误。故本题选B。 7.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李某(男)与郑某(女)通过朋友聚会相识相恋,经过一年的了解之后,两人登记结婚并举办了婚礼。婚前夫妻二人均有工作,并且收入十分可观,婚后,因郑某怀孕,便辞去了工作。生完孩子半年后,郑某想重新去找工作,却遭到了李某的反对,李某认为生完孩子就要当全职家庭主妇,不应该再出去工作,双方为此大吵一架,之后,郑某出去找到了新工作,白天孩子由保姆来带,原以为生活就会这样平静地过去,但是,李某却再次提出了要求,要求郑某每天7点之前必须回家,公司聚会不能参加,郑某觉得自己的自由与权力都被限制,并且在婚姻关系中遭到了不平等的对待,忍无可忍的郑某以夫妻二人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判决二人离婚。 李某能否阻止郑某正常工作,说明理由。 答案:①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本案中,妻子想出去工作合情合理合法,丈夫不得对妻子进行横加干涉和限制。夫妻之间应当相互尊重、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②夫妻有人身自由权是夫妻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男女双方不因结婚而丧失参加社会劳动的权利。已婚男女参与生产、工作的权利是平等的。已婚妇女应当以独立的身份,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其职业、从事学习和参加社会活动而不受对方约束的自由和权利。 解析: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从夫妻地位平等角度分析作答。李某认为生完孩子就要当全职家庭主妇,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七条: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本案中李某无权要求郑某当家庭主妇,要求郑某每天7点之前必须回家,公司聚会不能参加,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五条: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男女双方不因结婚而丧失参加社会劳动的权利,郑某可以自己的意愿决定出行时间。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8.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李先生是家中独子,在毕业刚刚参加工作不久,李先生父母看中了一套市值120万元的商品房,家人商议后李先生父母出资70万元做首付,以李先生的名义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剩余的50万,则由李先生向银行贷款,用10年还清。一年前,李先生结识了孙女士,两人感情进展迅速,很快便谈婚论嫁,但为了房子,双方父母各自做起了盘算。李先生父母担心将来小夫妻离婚,房子可能要分给女方一半;如果让李先生做婚前财产公证,会不会伤了未来儿媳的心。女方父母则认为,房产证上应有自己女儿的名字,否则将来要是离婚了,女儿没有保障,很不公平。 分析说明婚前公证财产的意义。 答案:婚姻是两个相爱的人感情积淀的结晶,对财产的公证却违背了彼此信任的本意,与爱情产生了一定的矛盾。房产是离婚中纠纷最大的财产分配之一,婚前公证是解决纠纷的法律依据,对于稳定家庭关系和保护夫妻双方合法权益都有重要意义。 解析:本题要求分析说明婚前公证财产的意义。需要调用平等的财产关系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双方父母对于房子的态度,可联系对财产的公证却违背了彼此信任的本意,与爱情产生了一定的矛盾;婚前公证是解决纠纷的法律依据,对于稳定家庭关系和保护夫妻双方合法权益都有重要意义。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306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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