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一单元:各具特色的国家
1.从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的产生方式及其职权范围看,现代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管理形式)大致有两种,即民主共和制和君主立宪制。
2.从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关系来看,可以分为议会制(又称内阁制、议会内阁制、责任内阁制)、总统制、半总统制。
(1)议会制的特征: ①政府总揽国家的行政权力,向议会负责。②政府以议会为基础产生,政府首脑一般由在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的领袖担任。政府首脑往往从政见基本相同的议员中挑选阁员人选,提请国家元首任命。③政府接受议会的监督,定期向议会报告工作。当议会对政府表示不信任时,政府必须集体辞职,由国家元首指定人员重新组织政府;或由政府首脑提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进行议会选举,根据新的议会选举结果,成立新的政府。 典型国家:英国、日本、德国、意大利、荷兰、西班牙等。
(2)总统制的特征 ①总统既是国家元首也是政府首脑。总统不仅是国家的象征和代表,而且直接行使国家最高行政权力。②总统独立于议会之外,由选民直接选举或间接选举产生,一般有任期限制。总统只对选民负责,不对议会负责,但在某些重大事务上可能会受到议会的制约。
(3)半总统半议会制:总统由选举产生,是国家元首,拥有一定的行政权力,但不是政府首脑,政府首脑另由内阁总理担任,向议会而不是向总统负责。这种政体既有总统制的特征,又有议会制的特征,一般被称为半总统制。
3.国家结构形式的类型:
单一制和复合制。单一制分为中央集权型单一制和地方分权型单一制;复合制分为联邦制和邦联制。
(1)在单一制国家中,中央享有最高权力;地方政权被置于中央政权的统一领导下,只能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典型国家:中国、法国、意大利、日本、匈牙利、波兰。法国是典型的中央集权型单一制国家。英国是典型的地方分权型单一制国家。
(2)联邦制①联邦国家的组成单位是享有相对主权的完整政治实体。②在联邦制国家中,国家整体与其组成部分的权限范围由联邦宪法规定,都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享有最高权力并直接行使于人民,相互间不得任意干涉。联邦各组成单位的权力并非由联邦政体所授予,而是它自身作为政治实体所固有的。 典型国家:美国、德国、俄罗斯、印度、巴西 。
4.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国家安全利益是国家的最高利益。国家主权是国家安全的核心。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国家利益至上,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开放和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统筹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统筹维护国家安全和塑造国家安全。
第 1 页 共 7 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