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2025年高考政治必备核心知识归纳全集
(核心知识+主观题归纳)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
1.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部“法典”命名的法律,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2.民事法律关系
(1)含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3.民法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6个基本原则。
4.人身权利
(1)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例如:配偶权、亲属权、监护权)
(2)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6.财产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股权等
7.物权(物权是最基本的财产权)
(1)原则:物权法定原则、物权平等保护原则
(2)内容:所有权、他物权
8.所有权——定分止争
(1)分类(依据主体的不同):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2)取得方式:①不动产: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②动产: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9.他物权——物尽其用
(1)类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①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
②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
10.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保护知识产权是促进创新发展的重要法律机制)
(1)著作权——保护创作(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发表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
(2)专利权——激励创新(发明专利:20年 实用新型专利:10年 外观设计专利:15年)
(3)商标权——点石成金
①注册商标:经营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申请并获得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
②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10年,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次数不受限制。
10.合同
(1)合同的内容: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
(2)合同的订立
①意义: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②要求:坚持自愿原则;坚持平等协商原则;“空口无凭”未必正确,“立字为据”确有意义。
③过程:合同订立有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
④判断:各方当事人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就是订立了合同
(3)合同的效力: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撤销合同
(4)合同的形式:口头合同(便捷)、书面合同、直接履行的行为。
(5)合同的履行
①合同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原则、诚信原则、协作履行原则、绿色原则
②合同履行的关键:明确合同内容
③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如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11.违约责任
(1)违约责任的实质:违约责任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
(2)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①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
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和定金的,违约时,对方可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二选一)
12.违约免责和法定免责:法律规定免责的,或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13.侵权责任:一般侵权责任、特殊侵权责任(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和无过错侵权责任)
(1)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2)民法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14.民事权利限制
(1)内容:①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②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民事权利限制的表现
①对名誉权的界限: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②对著作权的限制:作品的合理使用、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3)对相邻权的限制——怎么样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①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③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也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
1.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抚养、教育、监护职责
②父母对子女的权利: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③成年子女对父母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④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⑤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侵权行为:家庭暴力、虐待、遗弃
2.继承关系
(1)取得继承权的根据:法定继承、遗嘱继承
(2)法定继承
①法定继承的顺序:维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法律也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②行使法定继承权的要求:贯彻平等原则、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3)遗嘱继承
①遗嘱类型: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
②遗嘱的法律效力: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4)遗产处理的其他方式
①遗赠:通过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接受遗产
②遗赠抚养协议: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3.婚姻关系
(1)结婚
①含义:结婚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②地位: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
③要求: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④婚姻制度的原则:婚姻自由(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
⑤结婚的法定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符合一夫一妻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⑥结婚登记程序:申请、审查、登记
(2)离婚
①离婚要慎重的原因: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夫妻之间难免发生矛盾,但双方都应彼此忠诚,珍惜夫妻感情,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
②离婚的条件: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
③离婚的方式:协议离婚、裁判离婚(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纠纷)
4.夫妻地位平等
(1)基本内涵: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2)地位: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3)表现
①平等的人身关系: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夫妻双方的人身自由
②平等的财产关系: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约定财产
A.处理好夫妻财产问题的关键:相互坦荡,遇事商量。
B.夫妻债务处理:个人财产清偿、共同偿还、协议清偿
第三单元《就业与创业》
一、就业(劳动)
1.劳动法
(1)调整对象:主要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劳动关系。
(2)意义:①为公民的合法劳动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②有助于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3)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首要原则)、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
2.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的意义: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有了劳动合同,劳动者维权有据,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2)劳动合同的内容: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可备条款(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条款。)
(3)订立劳动合同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
(4)劳动合同的效力:有效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
3.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1)劳动者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等。
(2)劳动者的义务: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4.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协商和解、申请调解、劳动仲裁、提起诉讼
二、创业
1.迈出创业第一步(自主创业的流程)
(1)考虑选择创办什么样的经营主体
(2)按照法律规定,准备相应的文件
(3)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4)依法及时公示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
(5)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学会风险管理
2.公平竞争
(1)不正当竞争的三种主要行为:“搭便车”行为;进行虚假宣传、制作虚假广告的行为;商业诋毁行为、不当有奖销售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妨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2)公平竞争的要求
①经营者要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合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秩序。
②经营者要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
③经营者要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④经营者要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⑤经营者要公平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
⑥经营者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自觉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3.诚信经营
(1)意义:不仅有利于平衡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而且有助于守法诚信的经营者扩大市场,并最终增进社会整体福祉。
(2)要求(同公平竞争的要求)
4.依法纳税
(1)原因: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企业依法诚信纳税,既是企业信用的最好体现,也是企业最好的市场名片。
(2)目前我国实行的主要税种
①增值税:增值税的最大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有利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②企业所得税:除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外,其他企业统一适用
③个人所得税
第四单元《社会争议解决》
1.以和为贵选调解
(1)我国的调解制度(调解的类型):诉讼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
(2)人民调解: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的调解,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2.便捷经济选仲裁
(1)仲裁的含义:仲裁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
(2)仲裁的类型:包括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等。
(3)商事仲裁
①适用情况: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
②商事仲裁制度:或裁或审、协议仲裁、不公开审理、一裁终局
(4)仲裁的特点:更加便捷、经济,对外影响小;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
3.诉讼(由人民法院统一审理)
(1)诉讼的地位: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2)诉讼的特点: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终局性。
(3)诉讼的主要类型: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
①民事诉讼:适用民事案件;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双方当事人均可以提起诉讼;举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②行政诉讼:适用行政案件;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只能是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诉讼,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举证原则是行政机关负有举证责任
③刑事诉讼:适用刑事案件;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诉讼,其余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举证原则是公诉案件中由公诉人(人民检察院)举证(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承担)
4.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1)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2)寻求法律援助
①法律援助制度: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安排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等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
②法律援助的申请程序:提交申请、审查、办理
(3)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①起诉:起诉应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起诉的必备条件:起诉者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②立案:我国实行立案登记制。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起诉的一方称为原告,被诉的一方称为被告,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③应诉: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被告人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案件。在这一阶段,人民法院还要确定开庭审理日期,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④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历经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与宣告判决五个阶段。刑事公诉案件大致要经过三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等)、提起公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⑤上诉与二审程序: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
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
⑥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程序):当事人认为二审裁判仍确有错误的,还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审;如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现已经生效的裁判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也可以主动启动再审程序,即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程序是纠正生效裁判错误的特殊补救程序。
(4)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①证据的含义:证据就是证明的根据,它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注意:证据本身不是事实,而是一种材料,它要证明的对象才是事实。)
②证据的作用: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
③证据的种类: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④证据的收集与保存:与别人合作要尽量签书面合同;借钱给别人,要对方写借条;返还比较重要的东西给别人,要对方写收条;买东西或者接受服务要尽量索取发票;等等。
⑤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
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⑥举证基本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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