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金融法律制度第一节金融法(知识清单)中职《经济法律法规》(高教版(第四版))
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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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中职经济法律法规高教版(第四版)第八章金融法律制度
第一节——金融法
一、引言
金融在现代经济体系中犹如血液循环系统,对经济的运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金融法作为规范金融活动、调整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为金融市场的稳定、有序运行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确保金融机构合规经营,保护投资者、存款人等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进而推动整个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金融法概述
1. 概念与调整对象
· 概念:金融法是调整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这些法律规范涵盖了金融活动的各个方面,包括金融机构的组织与运营、金融市场的交易规则、金融监管等。例如,银行法规定了商业银行的设立条件、业务范围、风险管理等内容;证券法规范了证券的发行、交易、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等行为;保险法明确了保险公司的经营规则、保险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等事项。金融法通过这些具体的法律规定,为金融领域的参与者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和法律依据,保障金融活动在法治轨道上进行。
· 调整对象:金融法主要调整货币流通关系、金融机构组织关系、金融业务关系、金融监管关系等。在货币流通关系方面,涉及货币的发行、回笼、流通等环节的管理与规范。例如,中央银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控制货币供应量,调节货币流通速度,以维持物价稳定和经济增长。金融机构组织关系包括各类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内部治理结构等。如商业银行的设立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要符合注册资本、人员资质、风险管理体系等多方面的要求,以确保其具备稳健经营的基础。金融业务关系涵盖了银行存贷款业务、证券发行与交易业务、保险业务等多种业务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例如,在银行贷款业务中,规定了贷款的发放条件、利率确定方式、还款期限与方式等,明确了银行与借款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金融监管关系则是指金融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进行监督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关系,旨在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的公平、公正与透明。
2. 金融法的基本原则
· 依法监管原则:金融监管必须依据法律规定进行,确保监管行为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权威性。金融监管机构在行使监管权力时,要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程序和标准开展工作,不得随意超越职权范围或违反法定程序。例如,在对银行进行现场检查时,监管人员需要出示合法的证件和检查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检查流程和内容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依法进行处理。这一原则有助于防止监管权力的滥用,保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
· 安全与效率并重原则:金融法既要保障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定,又要注重提高金融运行的效率。金融安全是经济稳定发展的基础,通过对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规定,防范金融机构因过度冒险或经营不善而引发系统性风险。例如,要求商业银行保持一定比例的资本充足率,以应对可能出现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同时,金融效率的提升能够促进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经济的快速发展。例如,证券市场的交易规则设计旨在提高证券交易的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使资金能够快速流向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和项目。在金融立法和监管实践中,需要在安全与效率之间寻求平衡,不能因过度强调安全而抑制金融创新和发展,也不能为追求效率而忽视金融风险的防范。
· 保护投资者、存款人等金融消费者权益原则:投资者、存款人等金融消费者在金融市场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金融法通过一系列制度设计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例如,在证券市场中,要求上市公司如实披露信息,防止虚假陈述、内幕交易等欺诈行为,使投资者能够在充分了解信息的基础上做出投资决策;在银行业,实行存款保险制度,当银行出现经营危机时,存款保险机构对存款人的存款进行赔付,保障存款人的资金安全。此外,金融法还规定了金融机构在销售金融产品和提供金融服务时的告知义务、适当性义务等,确保金融消费者能够获得合适的产品和服务,避免因误导销售等行为遭受损失。
三、金融机构法律制度
1. 中央银行法律制度
· 中央银行的职能与地位:中央银行是一国金融体系的核心,具有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等多种职能。作为发行的银行,中央银行垄断货币发行权,控制货币供应量,调节货币流通,以维持货币币值的稳定。例如,中国人民银行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宏观调控目标,决定货币发行量和发行节奏,通过货币政策工具如公开市场操作、调整存款准备金率等手段,影响市场货币供应量和利率水平。作为银行的银行,中央银行集中保管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为商业银行提供最后贷款人服务,组织全国的清算。例如,当商业银行出现短期资金周转困难时,可以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贷款或再贴现,中央银行通过这种方式向商业银行提供流动性支持,维护银行体系的稳定。作为政府的银行,中央银行代理国库,代理政府债券的发行,为政府提供经济金融情报和决策建议等。中央银行在国家宏观经济调控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其货币政策决策对整个经济的运行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它独立于政府的行政部门,以确保货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能够基于经济金融的客观规律和专业判断,不受短期政治利益的干扰。
· 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工具:中央银行常用的货币政策工具包括公开市场业务、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率等。公开市场业务是中央银行在公开市场上买卖有价证券(如国债)的活动。当中央银行买入有价证券时,货币投放市场,增加货币供应量,促使市场利率下降;当中央银行卖出有价证券时,货币回笼,减少货币供应量,使市场利率上升。例如,在经济衰退期,为刺激经济增长,中央银行可能在公开市场大量买入国债,增加市场货币量,降低企业和个人的融资成本,促进投资和消费。存款准备金率是指商业银行必须按照规定的比例向中央银行缴存存款准备金。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商业银行可用于发放贷款的资金减少,货币乘数变小,货币供应量收缩;降低存款准备金率,则商业银行可贷资金增加,货币供应量扩张。再贴现率是商业银行将未到期票据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贴现时的利率。提高再贴现率,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融资成本增加,会减少再贴现规模,进而减少货币供应量;降低再贴现率,则会增加再贴现规模,扩大货币供应量。这些货币政策工具相互配合,共同实现中央银行对货币供应量、利率水平等宏观金融变量的调控目标,以维持经济的稳定增长、物价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
2. 商业银行法律制度
· 商业银行的设立、变更与终止:商业银行的设立需要满足一系列严格的条件,包括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等。例如,根据我国相关规定,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人民币。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如发生变更名称、注册资本、营业场所、业务范围等事项,需要经过监管机构的批准。例如,如果一家商业银行要增设分支机构,需要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提交申请,说明增设分支机构的必要性、可行性、业务规划等内容,经审核批准后才能实施。商业银行的终止包括解散、被撤销和破产三种情形。商业银行解散通常是由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等原因,在解散时需要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商业银行被撤销一般是因为违反法律法规,严重损害存款人利益或金融秩序,由监管机构依法予以撤销,并组织清算。商业银行破产则是在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在破产程序中,要优先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按照法定顺序进行债务清偿。
· 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与经营规则: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广泛,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等。在经营过程中,商业银行要遵循一系列经营规则,如资本充足率管理、风险管理、贷款业务规则等。资本充足率是衡量商业银行资本实力和抵御风险能力的重要指标,商业银行应保持不低于法定最低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以应对可能出现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各种风险。在贷款业务方面,商业银行要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进行严格审查,按照规定的程序发放贷款,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例如,在审查企业贷款申请时,银行要分析企业的财务报表、经营状况、行业前景等因素,评估其还款风险,同时要遵循相关贷款政策和利率规定,确保贷款业务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3. 非银行金融机构法律制度
· 证券公司法律制度:证券公司是专门从事证券经营业务的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主要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等。例如,在证券经纪业务中,证券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买卖证券,为客户提供交易通道、交易信息等服务;在证券承销业务中,证券公司帮助企业发行证券,如股票、债券等,承担证券发行的承销风险,将证券销售给投资者。证券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要遵守严格的监管规定,如净资本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净资本是衡量证券公司资本充足和资产流动性状况的一个综合性监管指标,证券公司必须保持不低于规定的净资本标准,以确保其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和风险抵御能力。内部控制制度要求证券公司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合规管理、财务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防止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 保险公司法律制度:保险公司是以经营保险业务为核心的金融机构。其业务包括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财产保险业务如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等,主要是对财产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业务。例如,某人购买了一份人寿保险,在保险期限内如果被保险人不幸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同样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其经营过程中要遵循保险法的基本原则,如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利益原则等。最大诚信原则要求保险公司在订立保险合同、履行保险义务过程中,要如实告知保险条款、认真履行赔付义务等;保险利益原则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否则保险合同无效,这有助于防止保险欺诈行为的发生,维护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
四、金融市场法律制度
1. 证券市场法律制度
· 证券发行法律制度:证券发行是指发行人向社会公众或特定投资者出售证券的行为。证券发行法律制度规定了证券发行的条件、程序和信息披露要求等。在股票发行方面,对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发行人需要具备一定的规模、盈利能力、股权结构清晰等条件。例如,发行人应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等。发行程序包括聘请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辅导、尽职调查、审计、法律意见书出具等工作,然后向证券监管机构提交发行申请文件,经审核批准后才能公开发行。信息披露是证券发行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发行人要如实披露公司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风险因素等信息,以便投资者能够充分了解发行证券的价值和风险,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例如,在招股说明书中,发行人要详细说明公司的业务范围、市场竞争地位、主要产品或服务、关联交易情况等内容,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证券交易法律制度:证券交易法律制度规范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或场外市场的买卖行为。包括证券交易的场所、交易方式、交易规则、禁止交易行为等内容。证券交易场所主要有证券交易所和场外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如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是集中交易证券的场所,有严格的交易规则和上市标准。场外交易市场则相对灵活,为一些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券提供交易平台。交易方式包括现货交易、期货交易、期权交易等。例如,现货交易是指证券买卖双方在成交后即时进行交割的交易方式;期货交易则是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按照约定价格买卖一定数量证券的交易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期货交易进行套期保值或投机操作。证券交易规则包括交易时间、报价方式、交易单位、涨跌停板制度等。禁止交易行为如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陈述等,这些行为严重破坏了证券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是法律严厉禁止的。例如,内幕交易是指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而尚未公开的信息,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计划、未公布的财务报表等。
2. 货币市场法律制度
· 票据法律制度:票据是一种重要的货币市场工具,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例如,企业在进行异地贸易结算时,可以使用汇票,出票企业委托银行作为付款人,在汇票到期日向收款人支付货款。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如银行本票,由银行作为出票人,信用度较高。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主要用于同城结算。票据法律制度规定了票据的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等行为的规则。例如,背书是指持票人在票据背面签名,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的行为,背书必须连续,即票据上的背书人与被背书人在票据转让过程中依次衔接,否则持票人可能无法顺利行使票据权利。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只有经过承兑的汇票,持票人才有更强的付款保障。票据法律制度通过规范这些行为,保障了票据的流通性和安全性,促进了货币市场的资金融通。
· 同业拆借法律制度:同业拆借是指金融机构之间相互融通短期资金的行为。同业拆借法律制度规定了同业拆借的主体、期限、利率、用途等内容。同业拆借的主体主要是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同业拆借期限较短,一般不超过一年,多数为隔夜拆借或几日拆借。例如,银行在每日营业结束后,如果出现资金头寸短缺,可以通过同业拆借市场向其他银行借入资金,第二天营业开始前归还,以满足其临时性的资金需求。同业拆借利率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如我国的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它反映了货币市场短期资金的供求状况和利率水平,是金融市场的重要基准利率之一。同业拆借资金主要用于弥补金融机构的临时性资金不足,不得用于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或投资等长期用途,以确保资金的短期性和流动性,维护货币市场的稳定运行。
3. 外汇市场法律制度
· 外汇管理法律制度:外汇管理是指一个国家对本国货币与外国货币的兑换、外汇资金的收支以及外汇汇率等进行的管理。外汇管理法律制度包括外汇管制措施、外汇账户管理、外汇交易管理等内容。外汇管制措施如对资本项目和经常项目的管理,在资本项目下,对境外投资、外债等进行限制或监管,以防范国际资本流动对本国金融市场和经济的冲击;在经常项目下,对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的外汇收支进行规范,促进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例如,企业在进行境外投资时,需要按照外汇管理规定向外汇管理部门申请外汇额度,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外汇账户管理规定了企业和个人外汇账户的开立、使用、监管等要求,如企业外汇账户分为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和资本项目外汇账户,不同账户的资金来源和用途有明确规定。外汇交易管理对外汇市场的交易主体、交易方式、交易品种等进行规范,例如,只有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和企业才能参与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防范外汇交易风险,维护外汇市场的稳定。
· 汇率法律制度:汇率法律制度主要涉及汇率的形成机制、汇率政策的制定与实施等内容。汇率的形成机制包括固定汇率制、浮动汇率制以及介于两者之间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等。在固定汇率制下,本国货币与外国货币的汇率保持固定不变,由政府或中央银行通过干预外汇市场来维持汇率稳定;在浮动汇率制下,汇率由外汇市场供求关系决定,政府基本不干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则是政府或中央银行在一定程度上对外汇市场进行干预,以防止汇率的过度波动。例如,我国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中央银行通过在外汇市场买卖外汇、调整货币政策等手段,影响汇率水平,使其在合理区间内波动,既保持汇率的相对稳定,又能反映市场供求变化,促进国际收支平衡和经济的稳定发展。
五、金融监管法律制度
1. 金融监管体制
· 分业监管体制:分业监管体制是指将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按照银行、证券、保险等不同行业进行划分,分别由不同的监管机构进行监管。例如,在我国,银行业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监管,主要负责对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银行类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经营等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银行体系的安全稳定和合规运营;证券业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监管,对证券发行、交易、证券公司等进行监管,维护证券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保险业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监管,规范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等的合法权益。分业监管体制有利于各监管机构专注于特定行业的监管,积累专业监管经验,提高监管效率,但也可能存在监管协调困难、监管套利等问题,例如不同监管机构对跨行业金融产品或业务的监管标准不一致,可能导致金融机构利用监管差异进行套利活动。
· 混业监管体制:混业监管体制是将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行业统一由一个综合性的监管机构进行监管。这种体制可以更好地适应金融混业经营的趋势,减少监管重叠和监管空白,提高监管的一致性和有效性。例如,英国的金融服务监管局(FSA,后被金融行为监管局和审慎监管局取代)曾在一段时间内对英国的金融行业实行混业监管,对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进行统一监管,能够从整体上把握金融市场的风险状况,制定统一的监管政策和规则,促进金融创新和金融市场的一体化发展。但混业监管体制也对监管机构的监管能力和资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监管机构具备全面的金融知识和丰富的监管经验,否则可能出现监管不力的情况。
0. 金融监管机构的职责与权力
0.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并发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分析、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并表监管等。其权力包括有权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规定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其他财务会计、统计报表、经营计划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有权进入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检查;有权询问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有关检查事项作出说明;有权查阅、复制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文件、资料,予以先行登记保存等。例如,在对商业银行进行现场检查时,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检查银行的贷款档案、财务账目、风险管理记录等资料,询问相关工作人员关于贷款审批流程、风险防控措施等问题,以评估银行的经营状况和风险水平,发现问题后要求银行限期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0.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主要有依法制定有关证券市场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并依法行使审批或者核准权;依法对证券的发行、交易、登记、托管、结算,证券市场参与者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制定从事证券业务人员的资格标准和行为准则,并监督实施;依法监督检查证券发行和交易的信息公开情况;依法对证券业协会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依法对违反证券市场监督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等。其权力包括有权查阅、复制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证券交易记录、登记过户记录、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文件、资料、电子设备予以先行登记保存;有权查询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证券迹象的,可以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等。例如,在调查证券市场内幕交易案件时,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通过查询相关人员的证券账户交易记录、资金流向,查阅上市公司的内幕信息登记资料等,锁定内幕交易嫌疑人,收集证据,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
0.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拟定保险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定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起草保险业监管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业内规章;审批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审查保险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监管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监管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监管保险市场的竞争行为等。其权力包括要求保险公司定期报送业务经营状况、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对保险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其业务经营场所、保险产品销售情况、理赔服务质量等;责令保险公司限期改正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违法违规的保险公司可以采取接管等措施。例如,在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监管中,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根据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风险资本要求等指标,评估其偿付能力充足率,若发现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会要求其采取增加资本、调整业务结构等措施加以改善,以保障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六、总结
金融法作为现代经济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监管等多方面的规范,构建了一个稳定、有序、高效的金融法律框架。它在保障金融体系安全、促进金融创新、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无论是金融从业者、投资者还是普通公民,都应当对金融法有一定的了解,以更好地参与金融活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即时训练
一、选择题
1. 金融法的调整对象不包括( )
A. 货币流通关系
B. 金融机构组织关系
C. 企业人事管理关系
D. 金融业务关系
答案:C
解析:金融法主要调整货币流通关系、金融机构组织关系、金融业务关系、金融监管关系等,企业人事管理关系不属于金融法调整范畴,所以选 C。
2. 中央银行的职能不包括( )
A. 发行的银行
B. 企业的银行
C. 银行的银行
D. 政府的银行
答案:B
解析:中央银行具有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等职能,没有企业的银行这一职能,所以选 B。
3. 商业银行设立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中,全国性商业银行是( )
A. 一亿元人民币
B. 五亿元人民币
C. 十亿元人民币
D. 二十亿元人民币
答案:C
解析: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所以选 C。
4. 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不包括( )
A. 证券经纪
B. 房地产开发
C. 证券承销与保荐
D. 证券自营
答案:B
解析:证券公司业务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等,不包括房地产开发,所以选 B。
5. 以下属于票据的是( )
A. 借条
B. 汇票
C. 购物券
D. 提货单
答案:B
解析: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借条、购物券、提货单不属于票据范畴,所以选 B。
6. 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是( )
A. 完全自由兑换
B. 严格外汇管制
C. 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
D. 固定汇率制
答案:C
解析:我国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所以选 C。
7. 在分业监管体制下,证券业由( )监管。
A.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B.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C.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
D. 金融服务监管局
答案:B
解析:在分业监管体制下,证券业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监管,银行业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监管,保险业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监管,所以选 B。
8.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不包括( )
A. 拟定保险业发展的方针政策
B. 制定银行业监管规章
C. 审批保险公司的设立
D. 监管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
答案:B
解析:制定银行业监管规章是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拟定保险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审批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等的设立、监管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等,所以选 B。
二、判断题
1. 金融法只注重金融安全,不需要考虑金融效率。( )
答案:错误
解析:金融法既要保障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定,又要注重提高金融运行的效率,需要在两者之间寻求平衡,所以错误。
2. 中央银行可以随意发行货币。( )
答案:错误
解析:中央银行发行货币要依据经济发展状况、宏观调控目标等,遵循相关法律规定,不能随意发行,所以错误。
3. 商业银行可以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
答案:错误
解析: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所以错误。
4. 证券发行时不需要进行信息披露。( )
答案:错误
解析:证券发行时信息披露是核心内容之一,发行人要如实披露公司基本情况、财务状况等信息,以便投资者决策,所以错误。
5. 外汇市场完全不受政府干预。( )
答案:错误
解析:我国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中央银行会通过买卖外汇等手段干预外汇市场,以维持汇率稳定等,所以错误。
三、简答题
1. 简述金融法的基本原则。
答案:金融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一是依法监管原则,金融监管必须依据法律规定进行,确保监管行为合法、公正、权威,防止监管权力滥用。例如监管机构按法定程序检查金融机构。二是安全与效率并重原则,既要保障金融体系安全稳定,通过资本充足率等规定防范风险,又要注重提高金融运行效率,如证券交易规则设计降低成本,需平衡两者关系。三是保护投资者、存款人等金融消费者权益原则,通过要求上市公司披露信息、实行存款保险制度等,保护金融消费者在金融交易中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在充分了解信息基础上决策,避免误导销售等损失。
2. 说明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工具及其作用。
答案: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工具主要有:一是公开市场业务,中央银行在公开市场买卖有价证券。买入时,货币投放市场,增加货币供应量,促使市场利率下降,刺激投资和消费;卖出时,货币回笼,减少货币供应量,使市场利率上升,抑制过热经济。二是存款准备金率,提高该率,商业银行可贷资金减少,货币乘数变小,货币供应量收缩;降低则可贷资金增加,货币供应量扩张。三是再贴现率,提高再贴现率,商业银行融资成本增加,减少再贴现规模,进而减少货币供应量;降低则增加再贴现规模,扩大货币供应量。这些工具相互配合,实现对货币供应量、利率水平等宏观金融变量的调控,维持经济稳定增长、物价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
3. 阐述金融监管机构的职责与权力。
答案: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职责包括制定规章规则,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等,管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建立信息系统分析评价风险等;权力有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资料,进入机构检查,询问工作人员,查阅复制文件资料等。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职责包括制定规章规则,审批或核准证券相关事项,监督证券市场参与者行为等;权力有查阅复制相关文件资料,查询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对可能被转移隐匿的文件资料等先行登记保存等。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职责包括拟定保险业方针政策,制定业内规章,审批保险公司相关事项,审查任职资格,监管偿付能力和资金运用等;权力有要求保险公司报送资料,进行现场检查,责令限期改正,对严重违法违规的采取接管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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