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精讲课件)-2024-2025学年高二政治《法律与生活》精讲课件与练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202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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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选择性必修二 法律与生活 从生到死, “典”亮一生 经典案例, 法律与道德的对抗 议题二 议题一 【公共参与】学生通过观看视频,能概括民法典的概况和意义,体会民法的重要性。 【法治意识】通过自主学习和师生合作,学生能说出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及构成要素,理解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之间的关系。 【科学精神】通过合作探究,能描述民法典确立的基本原则,能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维护公序良俗。 重难点知识:①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及构成要素; ②民法典确立的基本原则 学习目标 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民法的一个显著特点。 P1 2.什么是民法?民法典的施行有何意义?P2-3 3.什么是民事法律关系,其三要素各自的含义是什么?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是怎样的?P3-4 4.法治与德治关系在我国民法中是如何得以体现的?P5 5.什么是民法基本原则?确定民法基本原则的必要性是什么?民法确立了哪些基本原则?P6 自主学习 从生到死, “典”亮一生 议题一 观看视频思考: ① 《民法典》涵盖了我们生活方方面面,归根到底是在两个方面,试概括哪两个方面?由此可以看出民法主要是干啥的? ② 7岁小孩独自来买手机,店家卖不卖,为什么? ③ 作为18岁以上的公民,有什么民事权利? “典”亮一生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全民认识民法 内涵 表现 地位 内容 原则 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例如纳税人和纳税机关是不平等的关系,纳税具有强制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民事法律关系: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  民法典是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民事法律关系”和“原则”详见后面PPT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①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②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民法典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人身关系 财产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 (1)含义:由民法调整的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基于人格和身份形成的无直接物质利益因素的民事法律关系。 ①人格关系: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等人格利益 ②身份关系:配偶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等 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基于物质利益而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 物权、知识产权、债权、借贷、继承、转让、赠与 即无相互隶属、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服从的关系。 【注意】 ① 国家机关作为平等主体参与民事活动时也属于民法调整范畴(如:政府与组织或自然人的借款、购买合同)。 ② 行使公权力,如收税、罚款,则不适用民法。 1. 张某与前妻因为离婚产生的财产纠纷。 2. 小明在微信朋友圈辱骂班上某同学。 3. 某政府因未能及时偿还银行贷款被银行起诉到法院。 4. 李某因包裹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与快递公司产生的纠纷。 5. 甲公司的生产部门与公司签订了生产责任状。 6. 刘某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 7. 小陈许诺女友求职成功就带其出国旅游。 判断:下列情形适合民法调整吗? √ √ √ √ × × ×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 (2)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①主体 时间及分类 特点 自然人 分类:(依年龄和智力状态)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人和法人组织 ◇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时间: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 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时间: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PS:关于胎儿) 民法典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规定了胎儿特殊时期的民事权利能力,比如遗产继承。但是当胎儿娩出时为死体,其权利自始不存在 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①可以独立进行与他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②进行的纯获利行为有效 ③其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不追认则无效 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核心考点一: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 (2)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②客体 含义 特点 举例 含义 特点 ③内容 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所有权关系→物 债权关系→行为 知识产权关系→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人身关系→人身利益 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相同、相等) 例如:某有限责任公司和某银行签订贷款合同贷款50万元。 某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利----获得银行提供的50万元贷款; 义务------承担向某银行还款的义务。 某银行的权利------要求某有限责任公司还款的权利; 义务------提供某有限责任公司50万元贷款。 A.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静态) D.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民事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B.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动态,财产流转关系,具体行为) C.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前不久北京快侦、快速、快判了一起制作盗版“冰墩墩”、“雪容融”玩偶案,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上海市也查处了两家违规使用“冰墩墩”形象的蛋糕店,对侵权行为一律“零容忍”。 压岁钱归孩子所有。 压岁钱借给同学,按时如约归还。 在某斗殴案件审理中,法院判决:被告人宁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六个月。    剪影1:在某离婚财产纠纷中,法院判决:某房产归女方所有。 剪影2:在赵某与王某的债权纠纷中,法院判决: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归还原告借款。 剪影3:在某商标使用纠纷中,法院判决:判决生效之日起甲公司立即停止使用乙公司的注册商标,并连带赔偿乙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 剪影4:在某斗殴案件审理中,法院判决:被告人宁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六个月。 谈谈你对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认识。 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 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小试牛刀 拓展深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 法人 非法人组织 “法人”与“非法人”的主要区别就是法人可以独立承担责任,而非法人组织是不可以独立承担责任的 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的人。自然人与公民在法律上是存在区别的,公民是指取得一个国家的国籍,并依照该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在法律上,民事主体使用自然人概念比使用公民的概念更准确些。 法人是一种组织,这个组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例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属于营利法人;公立学校属于非营利法人;政府机关属于特别法人。以“企业”“组织”的名义享有或承担法律后果。 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可以以自己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不是以个人独资企业的名义,而是以“企业主”的名义。 拓展深化: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权利是指民法赋予的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特定利益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是一种事实,要通过参与民事活动才能获得。例:人身权、财产权) 民事义务是指民事主体为满足民事权利所保护的利益而依法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例:不能高空抛物。)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有没有资格”→自然人从出生始到死亡止。例:十岁的孩子能成为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吗?答案是能。)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能不能承担”→受年龄、智力限制。例:十岁的孩子能自己一个人去买房吗!答案是不能。)  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和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8-18周岁)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8周岁)、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8-18周岁)、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案例说法 四川泸州黄某和蒋某婚后一直未生育,只好抱养了一个孩子。1994年,黄某认识了张某,并于次年“夫妻”名义同居,依靠黄的工资生活,并曾经有过共同经营行为。蒋某劝阻无效。2001年2月,黄确诊肝癌晚期。张某面对嘲讽,仍坚持以妻子身份照料黄某。黄立下遗嘱:“我决定,将依法所得的住房补贴金、公积金、抚恤金和卖泸州市江阳区一套住房售价的我的一半(即4万元),以及手机一部遗留给我的朋友张某一人所有。我去世后骨灰盒由张负责安葬。”4月20日,黄的这份将个人财产赠与张某的遗嘱在泸州市公证处得到公证。4月22日,黄去世,张根据遗嘱向蒋索要遗嘱中涉及的财产和骨灰盒,但遭到拒绝。张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判令被告人蒋伦芳按遗嘱履行交付义务。 依据所学知识回答: ① 本案涉及的民事主体包括哪些?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② 本案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什么? ③ 本案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涉案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与义务分别是什么? 3 经典案例, 法律与道德的对抗 议题二 此案当年引发全国舆论,十数家媒体相互攻讦,几十篇论文竞相分析,法学专家、民众纷纷发表看法…… 中国公序良俗第一案 你认为张学英能依据黄永彬的书面遗嘱取得继承其遗产的权利吗? 本案是一起遗赠纠纷,适用于《继承法》(现在的《民法典》)。公证已经证明了遗嘱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形式合法;法律同时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确认了遗赠的主体与内容的合法性。 很多法学家们解释说,立法者的原意是最大限度地尊重当事人(立遗嘱人)的意思自洽,在符合其他形式要件的前提下,遗嘱的内容即使是违反道德,只要不涉及某些必须排除的情况,就应认定其为合法有效。 是不是只要依法判决就可以?有没有觉得哪里不对? 随后又有法学家认为,法律存在的目的就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法律的规定,支持了原告张学英的诉讼主张,那么也就是肯定了背叛婚姻的行为,以及他们对合法婚姻家庭的侵害,并承认了他们可以从这种违法行为中获益,这口子开了以后有多少小三会去跟原配抢遗产?这对社会风气是个多大的打击? 。 一边是依据法律条文,要按照遗嘱合法判给张某; 一边认为此例与公序良俗背道而驰,不能判给张某。 法律与道德的对抗 显然,法院是公正的: 2001年5月17日起,纳溪区人民法院经4次开庭审理后,于10月11日作出判决,认为:尽管《继承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且本案中的遗赠也是黄的真实意思反映,但黄将遗产赠送给“第三者”违反了《民法通则》第7条“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规定(现《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故法院驳回了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张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01年12月28日,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认为:黄某未经蒋某同意,独自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分,侵害了蒋的合法权益,违反自愿与公平原则。故法院依法驳回张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此案就是检察官必读的中国公序良俗第一案:泸州遗赠纠纷案。 ① 此案两审的依据是什么? ② 给我们什么启示? 设置问题: ① 此案两审的依据是什么? ② 给我们什么启示? ①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②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一方面尊重了法律的权威(法律并不支持非婚同居行为),另一方面尊重社会公德、法律原则(黄某向非婚同居者财产,违背了基本的道德价值、公序良俗。没有擅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侵害了蒋的合法权益,违背蒋某个人意愿,对蒋某不公人情味)。从今天的价值观来看,也违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泸州两次审理不仅尊重了法律的基本原则,还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二、解析民法的基本原则 二、解析民法的基本原则 1.内涵 2.必要性 3.基本 原则  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1)依据:社会成员的私人利益之间以及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形成各种利益冲突。 (2)目的: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原则  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与“善良习俗”的简称。  ①公共秩序是指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的社会秩序;善良习俗是指社会公认的道德准则和习俗。  ②公序良俗原则是对自愿原则的限制 拓展深化:民法基本原则 1.平等 2.自愿 3.公平 4.诚信 5.守法和公序良俗 6.绿色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民法的前提和基础 (强调没有特权、没有歧视)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民法的核心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民法的基本原则,体现民事活动最基本的特征(强调权利与义务对等)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民法最重要的基本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弥补法律禁止性规定的不足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噪音包括不限于) 注: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否则,即使出于善意,可能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3、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1)原因: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2)在民法中的体现:①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法中有德) ②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力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德中有法) 辨识与判断 ◇甲方在合同中加重乙方义务,并注明“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公司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品排入河流,致使水体污染 ◇甲明知其房屋南面邻地将建高楼,而将房屋出售给不知情的乙 ◇甲男与乙女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乙女若再婚也不可再生育子女 ◇某村主任以女性为由拒绝村民小丽承包村里土地 公平原则 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原则 诚信原则 自愿、公平原则 平等原则 【学习任务检测】 .(2023·湖北高考真题,10)甲乙毗邻而居,二人因琐事多次争吵,关系交恶。甲为泄愤,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噪音和热浪导致乙无法开窗通风透气。乙找甲交涉,要求其移除,甲辩称:“我是安装在自家的外墙上,又没有侵犯你的地盘,嫌吵你可以关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甲的行为( ) ①违反了民法的绿色原则 ②违反了民法的诚信原则 ③侵害了乙的所有权 ④是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所以并无不法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①:甲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噪音和热浪导致乙无法开窗通风透气,因此违反了民法的绿色原则,①说法正确。②甲的做法违反了民法的绿色原则,而没有违反民法的诚信原则,②观点不符合题意。③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甲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排放噪音和热浪,因此侵害了乙的所有权,③说法正确。④甲虽然是行使自己的所有权,但也侵犯了邻居乙的所有权,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因此甲违法,④说法错误。 A 1.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和义务 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民法的含义 2.民法的意义 3.民事法律关系 4.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原因 原则 民法基本原则 平等 自愿 公平 诚信 守法和公序良俗 绿色 含义 要素 主体 客体 内容 课堂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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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精讲课件)-2024-2025学年高二政治《法律与生活》精讲课件与练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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