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知识回顾:民事权利体系 P5
财产权
人身权
民事权利
他物权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
物 权
债 权
知识产权
股 权
人格权
身份权
用益物权
所有权
生命、身体、健康、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
……
担保物权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2.1 保障各类物权
第一目:定分止争——所有权
第二目:物尽其用——他物权
学习目标
1. 健全完善财产制度的原因、重要性
2. 财产权的含义、意义、法律规定
3. 物权的含义、地位、原则;物的类型
4. 所有权的含义、类型、取得方式
5.共有关系的含义、形式
6. 他物权的含义、类型、目的
7. 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
8. 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
问:野地里有一只兔子可能引来上百人追逐,市场上有那么多兔子,却没有一个人可以擅自去拿,这是为什么?
材料:战国时期的《商君书》里面有一个非常生动的例子,表明古人对财产权的看法。书中记载,“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以为百,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
案例
分析
野地里的兔子
市场上的兔子
有主之物
自然之物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1、财产制度
(1)原因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必须健全财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和自然人的财产权的保护。
(2)重要性
财产制度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物权、合同、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制度,
是我国主要的财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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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2、财产权
(1)含义P13
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2)意义P12
①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
②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③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①知识产权也属于物权,但习惯单独列出。
②除此之外,继承权、股权、其他投资性权利,都属于财产权。
P14相关链接:数据、网络虚拟财产也纳入财产权保护范围。
狭义财产权就是指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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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2、财产权
(3)保护财产权的法律规定
①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②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③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公民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要给予补偿。≠赔偿
P14相关链接:数据、网络虚拟财产也纳入财产权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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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3、物权
(1)含义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包括所有权(自物权)、他物权。
(2)地位P12
物权是最基本的财产权。
不受他人干涉
不动产
动产
物
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虽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
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如:汽车、手机、存折、牲畜...
物 权
他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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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5探究与分享
下列物品哪些是动产?哪些是不动产?
动产 不动产
教材
手机
自行车
学校的房子
房子下面的土地
校园的树木
仓库里的木材
√
√
√
√
√
√
√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3、物权
(3)原则
①物权法定原则:要求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②物权平等保护原则: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③公示公信原则::物权变动必须以一定的方式向外界公示,任何基于对公示行为的深信,而从事相关交易的行为,即使公示错误,其交易行为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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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老张是否具有宅基地与承包地的所有权?什么是所有权?
因海口江东新区XXXX迁改工程项目建设需要,需对片区规划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实施征收。老张是该片区居民,其农村宅基地和闲置已久的承包地恰巧都被征收,但老张自认为土地是归自己所有,拒不配合,索取高额征地拆迁费,做起了钉子户。
老张不具有宅基地与承包地的所有权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4、所有权
(1)含义
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权能 含义 举例 联系
占有 是指对财产的实际管领或控制 老王购得商品房一套,房屋已交付给他控制 所有权是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在内的完整权利体系。这四项权利可以完全由物的所有权人行使,有时也可以与所有权人相分离。
使用 是指权利主体对财产的运用, 以便发挥财产的使用价值 老王将此套房装修后自住或出租
收益 是指通过财产的占有、使用等方式取得经济效益 老王收取出租房屋的租金
处分 是指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的最终处置 老王将此房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等
12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4、所有权
(1)含义
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类型
①国家所有(全民所有):文物、河流、矿藏、城市的土地、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等。
②集体所有:农村土地、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教科文卫体设施等。
③私人所有:房、车、生活用具、生产工具等。
除法律特别规定某些财产只能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外,其余财产可以由各类主体享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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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例 2019年,浙江省开化县汪大爷家中,挖出了128枚“袁大头”(银元)。汪大爷膝下无子,老伴去世后,他一直由村委会负责照顾。汪大爷去世后不久,村委会便以继承人的名义将其生前居住的土木结构老屋卖给了其侄孙汪某。汪某没来住过,7年前又将老屋卖给了同村的詹某。突然冒出横财,汪大爷的侄孙、现房主詹某以及给汪大爷养老送终的村委会,都介入争夺并引发官司。该银元应当归
A.侄孙汪某所有 B.现房主詹某所有
C.国家所有 D.村委会所有
C
解析:我国民法典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128枚“袁大头”(银元)所有人不明,因此归国家所有。故选C。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4、所有权
(3)取得方式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因不动产和动产而有所不同。
①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登记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②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交付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思考:
1.所有不动产所有权都需要经登记才能发生效力吗?
2.所有动产所有权都不需要产权登记,只要交付完成,就发生效力。
这些观点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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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根据法律的规定,在一些特殊情形中,不动产所有权取得可以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
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P14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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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补充:
(1)价值较大的动产,如机动车、航空器、船舶等特殊动产,其所有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买方在不知情情况下,合法交易并支付相应价格,同样取得动产的所有权。(但是遗失物、赃物、埋藏物、失散的动物等法律禁止流通物不适合善意取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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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拓展:善意第三人、动产善意取得制度
(1)善意第三人:即该第三人不知道法律关系双方的真实情况,通常是指非法(瑕疵)交易中,不知情的,已经办理了登记的权利人。
(2)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买方在不知情情况下,合法交易并支付相应价格,同样取得动产的所有权。
注意:
遗失物、赃物、埋藏物、失散的动物等脱离物不适合善意取得制度。
非基于当事人意思而丧失占有的物
张三把一台价值100万的汽车卖给了李四,李四把100万通过银行转帐转给了张三,车子让张三的妻子开出去,张三给妻子打电话,让其把车子交于李四,可是张三的妻子说她已经把车子卖给了王五。
问:汽车的所有权应该归谁?为什么?
问:假如李四买这台汽车时依法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这台车的所有权应该谁呢?为什么?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答案:王五,因为王五是善意第三人,且张三的妻子已经把车子交于王五。(取得不动产的方式:交付)
答案:李四,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例:甲将其1辆汽车卖给乙,约定价款30万元。乙支付了30万元后,甲将汽车交付给乙,未办理过户手续。事后,甲以借用为由,从乙处取回该车辆,并将该汽车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在这种情况下该汽车的所有权属于谁呢?
丙
依据善意取得制度获得所有权
例:A与B约定,将自己的汽车以10万元价格卖给B,约定一个月之后付款交接。随后,C提出以12万元的价格购买汽车,当即付清全款,但未取走汽车。3日后,A与D以9万元价格达成协定,D支付了2万元定金并开走了汽车。
这种情况下汽车的所有权属于谁呢?
D
一物多卖,依据交付原则获得所有权
小王将一套商品房卖给小丁,小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房价的80%,余款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支付;小王将房屋钥匙交给小丁,使其先行入住。几个月后,小王又将同一房屋卖给了小刘,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小刘名下。小刘与小丁就房屋的产权归属发生了争执。
谁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刘某。《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为什么买方付了钱不一定能够取得所有权?
本案中王某又将同一房屋卖给了刘某,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刘某的名下,所以刘某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相反,虽然丁某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了房价的80%,但因未办理产权登记,故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合作探究
小陈在电子市场碰到一男子,该男子称有一台全新的笔记本电脑,准备以目前市价的三折出售。小陈到其住处,付钱后取走电脑。三个月后,警察找上门来,原来该男子是一盗窃团伙成员,电脑是其行窃所得。警察要将电脑作为赃物扣押,小陈不同意。
思考:小陈是否可以善意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请说明理由。
小试牛刀
①电脑属于动产,此类动产所有权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②根据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尽管商品的卖方并不是真正所有权人,买方如果是善意与之交易,并且支付了相应价格,则同样能够取得该动产所有权。
③但是该电脑是赃物,且小陈以过低的价格获得,并不适用动产善意取得,
小陈不能取得电脑所有权。
在一次聚会上,张某发现刘某的手机是自己不久前丢失的。事实是,该手机是王某在公交车上捡到后卖给刘某的,交易时刘某对此并不知情。据此,我们可判定( )
A.王某应承担道义责任,但不需承担法律责任
B.刘某属于善意第三人,已取得该手机所有权
C.张某是手机所有权人,可请求刘某归还手机
D.刘某应归还张某手机,张某须返还刘某购机款
小试牛刀
C
【解析】王某在公交车上捡到张某的手机,应该承担归还失主或交给相关单位的法律责任,排除A。对于遗失物不适用于善意第三人,排除B。张某是手机所有权人,可请求刘某归还手机,故C入选。刘某应归还张某手机,张某没有必要返还刘某购机款,返还购机款应该由王某承担,故D错误。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5、共有关系
(1)含义:在生活中,可能由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
(2)形式
每个家庭成员可能有专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整个家庭则有共有财产,夫妻之间也存在夫妻共有财产。(共同共有,不分彼此,都享有)
几个人合伙从事经营活动,可能形成合伙人的共有财产。(按份共有)
家庭共有财产
比如桌子,沙发等家具
夫妻共有财产
比如夫妻共同买的房子
合伙人共有财产
比如合伙人共同出资开的饭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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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妻子陶某背着丈夫李某,借用哥哥陶某某的名义在市区买了一栋房子,房产证写的是哥哥陶某某的名字。没想到一年后哥嫂闹离婚,陶某的嫂子竟然要分割这栋房子。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2020年8月1日,陶某诉至法院。
讨论并分享:1.房产所有权该归谁?理由是什么?
2.陶某的嫂子有权分割这栋房子吗?理由是什么?
(1)房产所有权的取得不是取决于购买和房款的支付,而是取决于依法进行房产登记。房产证写的是陶某某的名字,就意味着房产所有权归陶某某。
(2)房产登记在哥哥陶某某名下,在法律上哥哥陶某某是该房子的所有权人;由于该房产在陶某某婚姻存续期间取得,在法律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陶某的嫂子有权参与分割。
【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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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知识拓展:《民法典》关于夫妻财产的规定
(1)含义:他物权是所有权之外的物权
(3)设立目的:为充分发挥动产和不动产的价值,做到物尽其用。
【注意】区分所有权和他物权:
他物权一般不享有处分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
或动产,依法享有占有、
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①土地承包经营权
②宅基地使用权
③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①抵押权
②质权等
(物的使用价值)
(物的交换价值)
(2)类型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1、他物权(P16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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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2、土地承包经营权——用益物权
(1)重要性: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
(2)法律保护
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核心就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民法典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注意:用益物权不是所有权,而是一种他物权。
其基本特征是:没有所有权,不能处分
以利用物的使用价值为目的;以占有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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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三权分置” 是指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
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农民享有承包经营权,农民可以自行经营土地,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
三权分置
张三承包了村集体的土地,因外出打工,就把土地出租给了李四,李四在租来的土地上种植了一片芒果林。
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承包权归张三,经营权归李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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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3、宅基地使用权——用益物权
(1)地位:宅基地使用权也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
(2)内容: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
(3)保护期限: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特别提醒:
①宅基地属于农村的土地。在城镇买的地不是宅基地。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
②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使用权的用途仅限于村民建造个人住宅(住房以及与居住生活有关的附属设施,如厨房、院墙等)。
③宅基地的初始取得是无偿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建造在该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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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相关链接】
《土地管理法》规定:
①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②农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③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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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4、建设用地使用权——用益物权
(1)含义: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2)商品房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关系: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在建造房屋之前,先行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的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3)主体:房地产开发商、商品房购买者。
注意:
①在城镇买的地属建设用地
②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建造在该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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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物就是不具备、不包含或不提供人类居住功能的人工建筑物,比如水塔、水池、过滤池、澄清池、沼气池等。
附属设施:包括电梯、空调、安防设备、照明设备、消防设备、监控设备、综合布线等
小结:关于用益物权的问题
(1)用益物权不是所有权,而是一种他物权。
其基本特征是:①没有所有权;②不能处分;③以利用物的使用价值为目的;④以占有为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建造在该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在城镇买的地属建设用地。
(3)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4)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5)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所有权归集体(不变);承包权归农户,经营权可流转(方式:出租、入股等方式)
注意:流转的不是土地承包权和所有权,是经营权
农民甲翻修房屋,多盖了两间,占用了邻居乙的宅基地,乙诉请法院保护。甲的行为侵犯了乙对宅基地的( )
A.所有权 B.用益物权
C.担保物权 D.承包经营权
小试牛刀
B
【解析】本案中甲侵害了乙的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B正确;宅基地的所有权在村集体,A错误;本案不涉及承包土地,不涉及宅基地的抵押,故C、D排除。
小汪的家在农村,后因父母进城开饭馆,他跟到城里上学。为了生活方便,他家在城里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农村老家还有三间房和两亩承包地。当地县政府要修公路,需要征收沿途的农村土地,其中包括小汪家的承包地。
思考:小汪家享有哪些财产权利?小汪家是否有权获得相应补偿,为什么?
小试牛刀
①商品房的所有权
②商品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③老家三间房的宅基地使用权
④两亩承包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他物权
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小汪家可以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5、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
(1)含义: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2)类型:财产的权利人可以将其财产(例如房屋、汽车、电脑、股票等)抵押或者质押。债权人通过抵押、质押而在他人财产上享有的权利,就是抵押权、质权。
①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如房子按揭贷款)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②质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也可以进行质押担保)。(如汽车抵押给别人)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另外,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也可以进行质押担保。
注意:债权人——抵押权、质权
债务人——抵押、质押
担保物可以是动产或者不动产
担保物只能是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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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区分:抵押权和质权
①抵押权通常针对不动产或价值较大的动产,
而质权的对象通常是普通的动产。
②抵押权中的债权人并不直接占有抵押物,抵押要登记才生效(无须转移财产);
质权中的债权人只需占有质物即可(转移财产)。
③抵押权实现主要通过法院申请拍卖;
质押则多直接变卖。但必须与质押人协商处理,如质押人不同意,不能自行变卖,可以向法院起诉。
④主要区别在于用于担保物是否移交债权人占有,
财产不移交债权人占有的属于抵押,移交债权人占有的属于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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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
抵押权:不是所有财产都可以成为抵押物。
民法典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土地所有权;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质权:
①动产质权:(合同+交付)
②权利质权:能够以财产计价的财产性权利,比如将自己手上的支票、股票、股份转移到债权人手上,属于权利质权。
③不动产(比如房子)不能进行质押。质权要想设定,必须可以转移,而不动产不能转移。
案例一:为了让谷某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谷某的父母决定在城区购买一套地段较好的住房,但手头缺钱。房地产公司说可以办理“按揭贷款”,也就是用他们所要购买的商品房作担保,现在入住,以后逐月还款。
案例二:人们在街上有时可以看到有些铺面上写着一个大大的“当”字,类似于我们在影视剧中所看到的当铺,但现在我们管它叫“典当行”。人们如急需用钱,可以用自己的财产作担保,获取相应的资金,并可在到期还清钱款后取回该担保财产。
思考:法律上把这两种担保方式分别称作什么?它们各有什么特点?
(1)案例一所提到的购房“按揭贷款”,实际上就是抵押,即银行向顾客发放贷款(借款合同),顾客向房地产公司购房(买卖合同),顾客将该房屋抵押给银行(抵押合同),从而银行享有对该房屋的抵押权。
案例二所提到的“典当行”,实际上是质押。
(2)特点:抵押与质押的区别就在于是否将担保的财产交由债权人占有,而且抵押的财产通常是不动产,质押的财产通常是动产。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甲、乙(均为某村村民)订立借款合同一份,作如下约定:甲借给乙10万元,乙交付甲一件做工精美的黄金饰品作担保,3年后乙归还本金和利息,甲归还该饰品,如乙无力还款,则该饰品归甲所有。3年后,乙想给女儿置办嫁妆,想将饰品要回,甲拒绝,声称已经赠给姐姐,乙故以侵犯饰品所有权的名义将其告上法庭。
关于此案,法院应该作何种判决?
答案:甲、乙借款合同是质押合同,质押物为乙交付给甲的饰品,将其作为债权的担保,合同成立。
乙没有按期还款,甲作为债权人有权将饰品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但不能占为己有。(P17中间相关链接)
所以法院应该判决乙尽快还清10万元债务,甲将饰品退还,或甲可通过质押物品的处理优先受偿后,要求乙尽快清偿余下的债务金额。
某农民用合法收入买了一台联合收割机,农忙时他用收割机自己收庄稼,同时也出租给别人。两年后,他将收割机卖掉。材料中该农民对联合收割机行使的权利包括( )
①使用权 ②抵押权 ③收益权 ④处分权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④
小试牛刀
C
【解析】收庄稼,是对联合收割机使用价值的发挥,体现了使用权,①符合题意。抵押权是一种他物权,材料未体现,可排除②。出租给别人,是对使用权的转让,租用人应有偿使用、支付租金,是收益权,③符合题意。卖掉联合收割机是所有权的变更,即处分权,④符合题意。
小结: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关系
所有权 他物权
用益物权(使用价值) 担保物权(交换价值)
含义
分类
保护原则
实现方式
联系
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抵押权、质押权等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法律依法保障公民合法的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①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②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用益物权的获得一般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证书
抵押权和质权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的。
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三者都属于民法典规定的物权范畴,都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物进行管理、支配和享受物质利益的权利
[
连一连
土地承包经营权
抵押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质押权
房子所有权
汽车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动产所有权
不动产所有权
所有权
他物权
课堂小结
保障各类物权
定分止争:所有权
财产权
保护财产权的原因
财产权的类型
物权
债权
知识产权
股权....
含义、地位
类型
物权保护的原则
所有权
含义
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分类
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取得方式
依照法律规定登记或者交付
共有关系
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
物尽其用:他物权
含义
分类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含义
主要类型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含义
分类
抵押
质押
实质和意义
1.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就是指私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解析:物权平等保护原则要求,国家、集体、私人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2.在现实买卖中交易,买方付了钱就一定能够取得物的所有权。
解析:在现实买卖中交易,买方付了钱就不一定能够取得物的所有权。例如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3.法律规定众多类型的物权,是为了保护物权不受侵犯。
解析:法律规定众多类型的物权,是为了充分发挥不动产与动产的价值,做到物尽其用。
4.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转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打包是指抵押。
解析: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转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打包是指质押。
判断对错
判断对错
易混易错
1.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的财产。
矫正: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2.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各种利益的权利。
矫正: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3.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就是指私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矫正:物权平等保护原则要求,国家、集体、私人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4.他物权是所有权之外的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抵押权两类。
矫正:他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抵押权和质权属于担保物权。
5.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转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打包是指抵押。
矫正: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转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打包是指质押。
判断对错
易混易错
2.物权平等保护原则要求,国家、集体、私人的所有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提示:错误。物权平等保护原则要求,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
3.担保物权是债权人对他人的所有物享有的以使用、收益为目的的一种财产权。
提示:错误。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是权利人对商品交换价值进行支配的财产权。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权利人仅拥有其使用价值。
4.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单独转让。
提示:错误。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但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建造在该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5.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不可以进行质押担保。
提示:错误。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也可以进行质押担保。
1、甲卖给乙一头牛,在双方约定好价钱、尚未给付价款的情况下,甲就将牛交给了乙。当天夜里,雷电将牛击死了。以下关于牛的死亡由谁承担责任的几种看法,正确的是 ( )
乙应该对牛的死亡承担责任,因为牛在交付后所有权已经转移
甲应该对牛的死亡承担责任,因为乙未付款,牛的所有权未转移
甲、乙都不对牛的死亡承担责任,因为牛被雷电击死,属于天灾
甲应该对牛的死亡承担责任,因为甲未到相关部门进行产权登记
A
随堂练习
2、王某以6万元的价格从钱某手中购得一辆二手汽车双方已办理交付手续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有一天,王某驾驶该车外出办事,由于严重交通违规,被交警扣车处理。在这种情况下,该汽车的所有权归 ( )
A.钱某所有 B.国家所有 C.王某所有 D.交警所有
[解析] 汽车属于动产,对于动产,一般是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王某从钱某手中购得该辆汽车,双方已办理交付手续,王某获得该辆汽车的所有权,C说法正确;A、B、D均不符合题意。故选C
C
3、甲向乙借款,并将其一件财产交给乙作为担保,一旦甲未按期还款,乙可以将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优先受偿。这种担保方式是 ( )
A.抵押 B.质押 C.留置 D.定金
B
[解析] 材料中的财产属于动产,甲把自己的动产交于乙作为借款的担保是担保物权中的质押,B正确,A、 C、D不符合题意。故选B
随堂练习
4、甲家中失火在情急之中甲将乙晒在外面的被子泡湿披在身上抢救家中物品。后来,乙以该被子是其结婚纪念物为由向甲索赔1万元。乙的行为 ( )
A.是合法的,财产权被侵犯理应索赔
B是符合社会公德和国家政策的
C.是不合法的,不能因维护财产权而滥用权利
D.是不合法的甲因紧急避险而占用他人财产不承担赔偿责任
[解析] 甲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乙要求索赔1万元的行为是不合法的,也不符合社会公德和国家政策,人、 B错误:乙的索赔行为本身是为了维护自己的财产权。但索赔1万元,显然超过了被子的价值,属于滥用权利C正确:甲的行为虽属紧急避险,但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D错误。故选C
C
随堂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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