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16.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老刘夫妇二人有三个儿子,均已各自成家。老刘夫妻年事已高,身体状况不好,基本上没有劳动能力,生活十分困难。不得已,老两口向三个儿子提出要赡养费。对此,大儿子认为自己虽为长子,但父母从未宠爱过自己,且自己最早独立生活,没再要过父母的钱,没有赡养义务了;二儿子认为自己家庭条件不好,本身已十分困难,没有能力赡养父母;小儿子说可以让父母来与自己同住,但是不负担任何生活费用。
(1)三个儿子的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
(2)老刘夫妻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答案:(1)三个儿子的观点都是错误的。因为依据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其中子女赡养父母的条件是:①父母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②子女须成年且有赡养能力。所以,大儿子、小儿子应履行赡养义务,二儿子若确实家庭困难可以少出钱或不出钱,但应担负起从精神上、生活上对父母关心、照顾与照料的义务。
(2)老刘夫妻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村委会、居委会或子女所在单位申请调解;若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对有赡养能力但拒不履行赡养义务且情节恶劣的,可以依法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
16.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温馨幸福的家庭既需要亲情和爱情的精心维护,也离不开法律的有力保护。张大爷早年丧妻,育有二子一女。他在临终前立有自书遗嘱。把一套房子给了丧偶多年仍照顾他的小儿媳,并给卧病在床、生活困难的女儿二十万现金。几年前,大儿子与老人发生矛盾,再无任何往来,张大爷一点遗产也没留给他。邻居小王认为:老人的遗嘱不合理,应该按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对小王的观点进行评析。
①小王的观点片面。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张大爷临终前立有自书遗嘱,应按遗嘱继承来分配遗产。
②丧偶的小儿媳对张大爷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应多分;
③张大爷遗嘱中为卧病在床、生活困难的继承人女儿保留了必要的遗产份额是合理合法的;
④大儿子对张大爷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张大爷的遗嘱合理有效。
第二单元
身份权的基础上探讨人身关系
和财产关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6.1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目录
02
01
珍惜婚姻
离婚要慎重
珍惜婚姻
一
结婚
结婚登记程序
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结婚的法定条件
正确对待婚姻
6
1.结婚的含义: P50-1
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2.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P50-1
一
珍惜婚姻
(1)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2)民法典还规定了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基本原则。
【P51名词点击:一夫一妻,是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任何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法律禁止重婚,也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1.两种情况:
①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②夫妻双方离婚后,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2.法律后果:
当事人不是夫妻关系,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同居期间当事人各自继承的财产,一般按照个人财产处理。
【特别提醒】: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与他人持续稳定地同居会构成重婚行为,将受到法律惩罚。(非法同居关系)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合法婚姻:只有经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才受到法律的保护。
P52 相关链接:同居关系
3、对婚姻的要求和态度(为什么要珍惜婚姻关系?) P50-51
一
珍惜婚姻
①要求:结婚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的身份关系(身份权),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②态度: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既是对自己负责、对配偶和子女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
4.结婚的法定条件 (实质条件): P51-2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基于胁迫或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可撤销】
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未到法定婚龄,婚姻无效。】
③符合一夫一妻制。
【重婚,婚姻无效】
④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姻无效】
一
珍惜婚姻
10
直系血亲
祖父母
外祖父母
父、母
伯、叔、姑
舅、姨
伯叔姑的子女
伯叔姑的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伯叔姑的曾孙子女
或外曾孙子女
旁系血亲
自己
子女
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的子女
兄弟姐妹的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舅姨的子女
舅姨的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舅姨的曾孙子女
或曾外孙子女
旁系血亲
旁系血亲
相关链接P51
三旁
二旁
三旁
三代
二代
一代
二代
三代
世代亲等计算法
二旁
二旁
计算旁系血亲代数的具体方法是:从两个旁系亲属分别往上数至双方同源血亲,其本身为一代,如果两边数目相等,则任何一边的数目即为他们的代数;如果两边数目不相等,则以大的数目为其代数。例如,自己和姑姑是几代旁系血亲呢?
自己
爸爸
姑姑
爷爷
1代
2代
3代
自己和姑姑是三代旁系血亲
甲在大学期间与乙谈恋爱,感情很好,双方决定毕业后结婚。毕业前甲带母亲去乙家,双方父母均表示满意。但在交谈中得知甲的祖母与乙的妈妈是同胞姐妹后,双方父母都不同意此门亲事。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甲乙( )
①可以申请登记结婚
②不能申请登记结婚
③必须征得父母同意后才可结婚
④无须父母同意就可结婚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解析 民法典规定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能结婚,材料中甲与乙属于四代旁系血亲,可以结婚,①正确。我国确立了婚姻自由的原则,④正确。②③错误。故选D。
D
甲曾祖母
甲祖母
甲妈妈
甲
乙妈妈
乙
计算旁系血亲代数的方法:分别往上数至共同祖先,如果两边数目相等,则数目即为他们的代数;如果两边数目不相等,则以大的数目为其代数。
案例一:男青年小武的父亲与女青年小美的母亲是表兄妹。小武与小美青梅竹马,两人年龄相差3岁。经过多年追求,小武如愿在24周岁时与小美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并不了解两人的亲戚关系。
案例二:男青年小张与同村女青年小梅恋爱。两人在村里举办婚礼后,就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案例三:男青年小罗19周岁,经人介绍认识同龄女青年小英。两人恋爱一年后准备结婚。由于小罗的年龄未达到法定婚龄,于是小罗伪造证件,与小英登记结婚。
思考:上述情形中,当事人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为什么?
第四代旁系血亲,允许结婚,婚姻有效
未进行结婚登记,不受法律保护
不到法定结婚年龄,伪造证件,婚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P50 探究与分享
5.结婚登记程序:
(1)为什么要进行结婚登记(原因)?
①必要性: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因此,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P51-3
②重要性: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
(2)程序: P52
03
02
01
申请
登记
审查
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齐全,当事人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
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城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不设区的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农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
15
知识拓展:
无效婚姻 可撤销婚姻
不同点 无效婚姻是违反禁止结婚条件的的婚姻。
①重婚 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③未到法定婚龄
对于无效婚姻,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相关组织都可以申请无效,人民法院可依法宣告无效。
无效婚姻的宣告没有时间限制,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而裁判是否宣告无效。 ①基于胁迫的婚姻;
②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
当事人可申请撤销,人民法院必须依当事人的申请撤销。
可撤销婚姻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1年内)提出,超出规定的时间则不能再提出申请,如需解除婚姻只能走离婚程序。
相同 ①二者自始都没有法律约束力。
②子女和财产的处理规则相同,都是按同居关系处理。
离婚要慎重
二
离婚自由
离婚的方式
离婚限制
17
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夫妻之间难免发生矛盾,但双方都应彼此忠诚,珍惜夫妻感情,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
二
离婚要慎重
1、离婚要慎重的原因: P52最后一段
离婚自由,是指符合法定条件,通过法定程序确立了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在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愿再继续共同生活的情况下,有自主解除婚姻关系 的权利和自由。
18
2、离婚限制:p53相关链接
(1)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军婚的保护)
(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可以。(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
二
离婚要慎重
【提别提醒】以下两种情况不适用《民法典》军婚的保护条款。
①双方都是现役军人。
②现役军人向非军人主动提出离婚的。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3、离婚的条件: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知识拓展
4.离婚的方式:
(1)协议离婚(双方自愿):P53-1
①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离婚冷静期)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②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
离婚要慎重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1
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有什么意义?
提示:《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避免轻率离婚和冲动离婚,有利于家庭稳定,更有利于离婚后的夫妻更好的面对生活。
设置离婚冷静期促进自愿离婚的当事人冷静思考、妥善抉择,既能保障当事人的离婚自由,又能保障双方当事人作出正确抉择、保护好未成年子女的利益。
离婚冷静期:结婚要慎重,如果婚姻存在问题,离婚也应慎重。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该规定中的“三十日”在实践中被成为“离婚冷静期”。
合作探究
“离婚冷静期”制度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有家庭暴力等情形的,实践中一般是向法院起诉离婚,而起诉离婚是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的。
议一议:所有的离婚情况都适用“离婚冷静期”吗?
合
作
探
究
4.离婚的方式:
(2)裁判离婚(诉讼离婚):P53-2
①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
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③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④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注意:婚姻关系解除
①完成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书之时(协议离婚)
②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生效之时(诉讼离婚)
二
离婚要慎重
24
相关链接:子女抚养与探视
离婚后关于抚养和探望孩子的权利
第1086条规定: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2)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小结:
离婚方式
协议
离婚
双方自愿和平 ①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离婚冷静期),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②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裁判
离婚 ①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
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③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④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离婚自由
离婚限制
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
①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③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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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框小结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珍惜婚姻
离婚要慎重
结婚的含义
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结婚的法定条件
结婚登记程序
婚姻自由
一夫一妻,男女平等.....
完全自愿;
符合一夫一妻制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必须履行登记程序
申请
审查
登记
离婚要慎重的原因
离婚的条件
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离婚的方式
协议离婚
裁判离婚
达到法定婚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