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课前背诵,上课提问
一、订立合同学问大
1.明确合同的含义、原则、理解意思表示,知道格式条款
2.知道合同订立的两个阶段,理解要约、要约邀请、新要约、承诺
3.一份有效合同的要求
二、有约必守违约有责
1.知道履行合同的原则、关键、必备条款、合同的变更
2.背诵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理解定金罚则、理解违约行为的免责
1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一、合同
一、订立合同学问大
1.含义 2.合同的实质 3.常见类型
4.合同成立的决定因素 5.订立原则
二、订立的过程
1.要约:含义、特点
2.承诺:含义、条件
三、合同的形式
1.口头合同
2.书面合同
二、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一、合同履行
1.合同履行的原则
2.履行合同的关键:明确合同内容
3.合同的变更
1.违约责任的实质
2.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3.违约行为的免责:(尤其注意:法定免责)
二、违约责任和担责方式
注意合同的效力:
有效、无效、待定、可撤销(订立合同≠合同的生效)
1
3
意思 意思表示。意思表示需要有表示,要求将内心意思表达于外。
意思表示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口头的、甚至没有语言的行为。
意思表示
格式条款
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火车站背面关于“乘车须知”的规定。
"免除其责任":"本店对所销售的新手机一律不承担三包责任"
"存款被人冒领,本行不承担责任"
"加重对方责任":规定消费者承担超乎常理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偷一罚十")
"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格式条款规定消费者在发生纠纷时只能与经营者协商解决,而不能提起诉讼或仲裁。又比如对普通商品规定"商品离柜,概不退换"的格式条款。
1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第一阶段
承诺:是受邀约人同意邀约的意思表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成立
第二阶段
新要约
新要约: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订立合同的过程结束
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报酬、地点、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讨价还价
订立合同的阶段
要约的构成条件:
①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约束;
②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
③要约一般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
(1)有效合同: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2)无效合同:(从严认定)
①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仍然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②如果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也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追认无效)
可撤销的合同
(撤销之前有效,撤销之后无效)
订立合同是否意味着合同的生效?
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 (注意:订立合同≠合同的生效,合同成立不一定合同有效)
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 课本p25
6
【注意】
( 1 )无效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如果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无效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不存在违约问题, 但并非不产生任何法律效果, 只是不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如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仍可能存在财产返还、赔偿责任、追缴财产等。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注意:
法律鼓励交易,从严认定无效合同。
合同无效和被撤销的后果: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 。
特别提醒: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一般必须经过法定代理人追认才有效。
但是,他们可以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如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还可以订立与其年龄、
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如乘坐交通工具等。这会构成有效合同。
②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无效合同。
③法律鼓励交易,从严认定无效合同。无效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不存在因补正、
变通而再发生法律效力的可能性,不需要任何人主张,是不附任何条件的绝对无效。
但是,如果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履行合同的关键:明确合同内容
⑴合同内容就是合同的条款,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合同的条款来体现。
⑵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特别提醒】:民法典规定的合同一般包括的条款,并非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合同缺少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违约责任等内容时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在缺少上述内容时,合同当事人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者根据法律规定解释合同,补全意思表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合同履行
注:合同不能缺当事人、标的物、数量这三样,
否则合同不成立;缺了别的可以通过合同内容的填补来解决。
诚信履行原则:合同当事人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及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
通知义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有必要在某些情况下向对方告知、报告有关信息。 例如: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又如:当时人一方依法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
协助义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有必要在某些情况下为对方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提供必要的协助 。如:约定期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却迟迟不办理,违背协助义务。
保密义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如: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获得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当事人的隐私;医生在执业活动中应当保护患者的隐私。
知识拓展
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违约责任和担责方式
提醒:违约责任≠侵权责任。侵权行为的侵害人和受害人之间并不存在合同法律关系,只有在存在有效合同且当事人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下,才能产生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①有违约行为 ;②有损害事实; ③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④无免责事由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背
①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续、补、赔、付、定,违约金与定金条款2选1)
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P30相关链接
条件:有实际损失
要么选择双倍返还定金,要么选择返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
违约责任 表现
继续履行
赔偿损失
采取补救措施
支付违约金
适用定金罚则
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要求其履行或请求法院判决其履行合同规定的特定义务,而不允许其以金钱或其他方法代替履行;
它以违约行为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事实为基础,具有典型的补偿性。赔偿损失也有一定的限制,即损害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P30【相关链接】
比如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非违约方可根据标的性质和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对方采取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措施
违约金是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未约定则不产生违约金责任,且违约金的约定不应过高或者过低;
定金是以确保合同履行为目的,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预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钱。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定金按担保法规定执行,但如果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当事人可选择适用其一。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知识拓展
违约金、赔偿金、定金
违约金 赔偿金 定金 订金 保证金 押金
依据 合同中
违约金条款
(不需预交) 实际造成
的损失 合同履行前预交对方
是以确保合同履行
为目的 预订所付的钱
单方行为 合同履行前预交对方
或第三方 合同履行前预交对方
条件 有违约事实 违约造成
实际损失 当事人交付的保证金、押金或者订金等,
没有约定定金的性质,
不属于定金! ———— ————
功能 惩罚性 补偿性 约定责任 不具担保功能相当于预付款 保证合同履行 质押担保
(优先受偿)
请
求
时 守约方
不承担
举证责任 给付方过错,
无权要求返还;
收受方过错,
双倍返还! 任意一方违约,收受订金的一方必须如数退还订金。 合同履行
结束退还
甲与乙订旁了一份苹果购销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20万公斤苹果,货款为40 万元,乙向甲支付定金4万元;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6万元。甲因将苹果卖给丙而无法向乙交付苹果,在乙提出的如下诉讼请动求中,既能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利益,又能获得法院支持的诉讼请求是( )
A.请求甲双倍退还定金 8 万元
B.请求甲支付违约金 6 万元
C.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 8 万元,同时请求甲支付违约金6万元。
D.请求甲支付违约金 6 万元,同时请求返还支付的定金4 万元
D
违约行为的免责情形:(约定免责和法定免责)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
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约定免责不能违法,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免责≠免除义务
考向一 合同订立过程
(2022·山东高考)廖某在甲家具公司的网站上看到“本店所有家具凭优惠券打折30%,当日有效”的弹窗,遂凭优惠券在该网站成功下单一张红木茶几,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后廖某又修改了订单中的付款方式,提前付清了打折后的价款。下单第二天,甲公司的仓库所在地因洪灾实施交通管制。甲公司工作人员告知廖某无法及时交货,廖某表示反对。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网站“凭优惠券打折30%”的弹窗内容属于要约邀请
②廖某付清价款时买卖合同成立
③无论廖某是否表示反对,甲公司均有权直接取消订单
④甲公司在交通管制期间交货延迟,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廖某凭优惠券在该网站成功下单一张红木茶几,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时买卖合同就已成立,后廖某又修改了订单中的付款方式,提前付清了打折后的价款,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属于新要约下的新合同,②错误。
法律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故③错误。
1
考向二 合同的形式
(2022·辽宁高考,改编)“双减”政策实施后,小玲妈妈为高一的小玲报名寒假兴趣班,聊天记录如图所示。小玲去上课时被要求在报名表上签字,其上记载:课费不退。后受新冠疫情影响小玲未能完成剩余9次课程,小玲妈妈向兴趣班主张退费被拒,遂诉诸人民法院。本案中( )
①销售人员发送价目表的行为是要约邀请,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合同在回复“好的”时成立,“课费不退”不作为合同内容
③合同自小玲签字时生效,可以主张不可抗力请求退费
④合同系以书面形式订立,聊天记录构成电子数据证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①错误。合同在回复“好的”时成立,后受新冠疫情影响小玲未能完成剩余课程,可以主张不可抗力请求退费,③错误。
1
考向三 违约责任
(2023·海南高考)某电脑商城做开学季促销宣传,预付200元订金即可享受本年度8月18日特惠活动。以现价8.8折购买某热销款电脑1台,小李当即预付了200元订金。活动当日,小李去该店选电脑时被告知因厂家产能不足,该款电脑暂时无货,由此双方产生纠纷。本案中( )
①电脑商城应向小李支付违约金
②小李有权请求电脑商城继续履行合同
③小李无权要求电脑商城双倍返还订金
④厂家产能不足属于不可抗力,电脑商城可以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的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材料中电脑商城与小李没有相关约定,故电脑商城无须向小李支付违约金,①不符合题意。
厂家产能不足不属于不可抗力,④表述错误。故本题选C。
1
“三步法”解答有关违约责任的试题
界定材料涉及的
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订立有效合同的要求,界定材料涉及的合同是否有效
(或是否为可撤销合同)
判断合同履行过程是否存在违约行为 结合合同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原则、诚信原则),
判断材料中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约行为。
分析违约当事人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违约方的违约事实,分析违约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分析是否存在免责事由。是否符合约定免责或法定免责条件。
模拟训练
(2021·浙江卷)2021年1月,按照某公园年卡办理流程和使用说明的店堂告示,退休职工孙某花600元购买了年卡。根据店堂告示规定,孙某一年内可凭年卡和身份证无限次入园游览。3月,该公园修改了店堂告示,并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孙某入园方式将变更为人脸识别,要求其配合进行人脸激活。孙某认为人脸数据属个人敏感信息不愿变更,因此无法入园,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按原方式入园,并由公园支付无法入园期间的年卡费用和往来公园交通费。该公园认为已通过告示和短信告知了变更,孙某应按协作履行原则进行人脸激活后入园。
(1)该公园的说法是否成立?请说明理由。
答:该公园的说法不成立。孙某根据公园殿堂告示的规定购买了公园年卡,双方完成了从要约到承诺的过程,不存在不合理的情形,合同成立并有效。公园应根据全面履行原则,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公园变更入园方式未经孙某同意,原合同并未发生变更,公园所称协作履行的前提不存在。
(2)孙某的要求有无法律依据?请具体阐述理由。
答:孙某的要求有法律依据,该公园单方变更入园方式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1
19
(2024·山东·高考真题)法治护航乡村振兴。
某市法院组织巡回宣讲团走进乡村振兴大讲堂,
宣讲涉农典型案例。
【案情事实】
柏马村是远近闻名的“柠檬之乡”。村民赵某将承包地的经营权流转给甲农药公司,约定用于建造仓库。后主管部门认定该仓库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应予拆除。在拆除过程中,甲公司不慎损坏了农药储存罐,导致全村大片承包地被污染。
事件发生后,柏马村当年的柠檬严重减产,采摘后虽经检验合格,但仍然滞销。村委会鼓励村民使用本村注册的集体商标“柏马柠檬”打开销路,结果发现多数购买者分不清“柏马柠檬”与乙公司使用的未注册商标“佰马柠檬”。
柏马村村委会起诉乙公司,要求停止侵权。乙公司称,“佰马柠檬”用于柠檬冻干片,而“柏马柠檬”仅用于鲜果,互不相干。
卢某等村民起诉甲公司,要求赔偿柠檬减产的损失、清除土地污染。甲公司未进行举证,但认为现有案情事实不足以证明柠檬减产系因自己的过错造成。
【法条链接】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用途。……”
【释法析理】
(1)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①赵某与甲公司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是否有效?
②法院能否支持柏马村村委会的诉讼请求?
③甲公司对卢某等人柠檬减产的损失应承担何种责任?
【案例启示】
(2)法院宣讲上述案例,意在提升农民群众哪些方面的法治意识?
1
【法条链接】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用途。……”
【释法析理】
(1)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①赵某与甲公司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是否有效?
②法院能否支持柏马村村委会的诉讼请求?
③甲公司对卢某等人柠檬减产的损失应承担何种责任?
【案例启示】
(2)法院宣讲上述案例,意在提升农民群众哪些方面的法治意识?
(1)
①无效。理由: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永久基本农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赵某与甲公司约定将承包地用于建造仓库,改变了土地用途且违法,所以合同无效。
②能支持。理由:乙公司使用的未注册商标“佰马柠檬”与柏马村的集体商标“柏马柠檬”相似,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构成侵权,所以法院应支持柏马村村委会的诉讼请求。
③甲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理由:虽然甲公司未进行举证,但土地被污染与柠檬减产存在高度盖然性,甲公司应当对卢某等人柠檬减产的损失进行赔偿,并承担清除土地污染的责任。
(2)意在提升农民群众关于土地使用、商标保护、侵权责任等方面的法治意识。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