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练习-2025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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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一、单选题 1.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还有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10万元未还。此时,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妈妈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犬旺财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     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旺财就可以继承1万元 ③李四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④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2019年1月,张某在H市购买一处房产。2021年5月,张某与王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归共同所有,取得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2021年9月,王某在N市购买一处房产。2022年3月,张某发表小说作品获稿酬5万元,王某获得其父母赠与小车一辆。关于财产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H市和N市房产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B. B.H市房产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归王某所有 C. 稿酬5万元和小车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D.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小车归王某所有 3.结婚时,小张向妻子口头承诺,自己名下的一处婚前房产为夫妻共有。婚后,小张要妻子辞职专门照顾家庭,遭到拒绝。于是小张变卖该房产,将所得房款用于经商。从中可以推断(  ) A.变卖前的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B.小张侵犯了其妻的人身权 C.小张经商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 D.张妻未履行夫妻互相扶养的义务 4.2020年1月,王某与赵某举行婚礼。2月,王某买了一套公寓并登记在自己名下。3月,王某和赵某登记结婚,赵某的父母随后赠送给赵某一套别墅,于是,王某以公寓入股和朋友合伙经营,至年底获利8万元。翌年初,王某与赵某离婚,之后王某经申请获得发明专利权,并通过专利许可获80万元专利使用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属于王某个人财产的有(  ) ①公寓 ②别墅 ③公寓投资获利的8万元 ④专利使用费80万元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5.王某是某中学的音乐教师,与没有音乐细胞的张某结婚三年后,因夫妻感情破裂要求离婚。双方就财产的分割发生纠纷。以下属于王某个人财产的是(    ) ①王某婚后购买的价值上万元的音乐书籍   ②王某婚后接受张某爷爷指定赠与她的小轿车 ③王某婚后创作的音乐作品所获的收益     ④王某婚后用婚前个人财产炒股所获得的收益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6.陈某向沈某借了5万元,把钱偷偷拿去赌博,陈某妻子胡某对此不知情,一个月后两人离婚。半年后陈某因病死亡,留下遗产3万元。沈某找到胡某及陈某儿子小陈要求二人替陈某还款,二人均拒绝。沈某欲将二人告上法庭。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胡某如果想要继承陈某的遗产,必须偿还此债务 ②小陈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继承陈某遗产的相应份额 ③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④小陈如果继承财产,可在继承财产范围内偿还其父债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7.我们在生活中应当树立法治意识,遵守法律规则。下列说法或行为中,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 ①甲在农村的一处宅基地被当地政府征收后,可依法获得适当赔偿 ②小赫获奖照片被刊登在当地报纸上,乙商店有权将其印在广告上 ③丙在婚内创作并发表小说,离婚后拿到的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丁公司研发的“腕关节功能障碍训练器”取得专利,可获得10年保护期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8.王某和杨某经自由恋爱登记结婚,双方各有稳定工作,感情深厚,婚后育有一对龙凤胎。后,丈夫王某查出患有疾病,陆续住院治疗将近两年,妻子杨某起诉要求离婚。当地人民经审理依法驳回了杨某的离婚请求。法院判决的依据是(   ) ①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②结婚建立的是长期身份关系 ③离婚案件必需经过调解程序 ④法治和德治是有机统一的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9.2022年11月,四川某县16岁女孩小甜在父母的决定及安排下与本县男子阿某相亲,同年12月30日订婚后,男方将26万元彩礼钱交付小甜父母。2023年1月,小甜独自前往广东打工,阿某得知后,组织3名家人前往广东强行将小甜带回,2月14日在途经广西时,小甜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报警。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甜父母的做法违背了婚姻自由的原则 ②借婚姻收取彩礼,违背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 ③阿某及其家人的做法侵犯了小甜的人身自由权利 ④若小甜在订婚后随即自愿登记结婚,该婚姻受法律保护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0.李某(男)与张某(女)于2023年3月登记结婚,婚后一个月,李某才告知张某,其婚前患有某种疾病,且该疾病可能对生育后代造成一定影响。之后张某以李某隐瞒婚前重大疾病将李某告上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法院应判决撤销张某与李某的婚姻关系     ②法院应判决准许张某与李某离婚 ③李某与张某的婚姻在法院判决后具有法律约束力     ④张某作为无过错方有权向李某请求损害赔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1.周甲和王乙于2021年5月自愿登记结婚。同年7月,周甲承认,对王乙隐瞒了自己患有医学上不适宜结婚的终身性疾病的事实。本案中(   ) A.若王乙不能接受周甲患病的事实,可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 B.若王乙不能接受周甲患病的事实,可随时向法院申请撤销 C.若王乙可以接受周甲患病的事实,则婚姻有效 D.因为周甲患有疾病,所以与王乙的婚姻无效 12.黄某早年与前妻李某离异之后没有再婚,其年幼的女儿黄小某由黄某的母亲抚养长大。黄某自2010年开始与女友杨某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2023年11月,51岁的黄某因病突然离世,并未留下任何遗嘱,黄某名下共有商品房、汽车、银行存款等价值100万元的遗产。对黄某进产及其继承分析正确的是(   ) ①黄某的遗产共50万元,其余的50万归杨某所有 ②黄某名下的财产有一部分应该归其前妻李某所有 ③黄小某和黄某母亲是黄某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④杨某和前妻李某均不是黄某遗产的法定继承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3.李某(女)与何某(男)于2018年登记结婚后育有一子。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2022年10月李某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后经法院调解和好。2023年7月,李某再次起诉离婚,何某仍不同意。同时,李某和何某分别以自己收入低、父母年迈多病为由,均不愿抚养不满五周岁的孩子。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恰当的有(    ) ①李某与何某的感情破裂与否,是法庭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 ②不愿抚养孩子有悖社会公序良俗和人伦道德,不应予离婚 ③严肃对待并珍惜婚姻,是对自己、配偶、子女和社会负责 ④判决离婚后,父母双方不必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4.甲与乙在网上认识一个月就登记结婚,两人在异地,没有共同生活,也未举办婚礼。一年后,甲后悔与乙结婚,想解除婚姻关系,以下方式可行的是(   ) ①甲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②由人民法院宣布二人婚姻无效 ③二人分居两年以上,自动解除婚姻 ④二人共同协商,自愿协议离婚 A.①② B.③④ C.①④ D.②④ 15.王某与李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约定: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小王由王某抚养,李某每周可以探望孩子一次。离婚后,王某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李某探望孩子,李某诉至法庭,诉请判令王某执行离婚协议,无论何种情况都应准予李某每周去探望孩子一次。在本案中(   ) ①李某对小王享有探望权,是基于我国法律所规定的人格权 ②李某对小王的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不因离婚而消除 ③若李某的探望不利于小王身心健康,法院可依法中止其探望 ④王某与李某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之时就已解除夫妻关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6.李某婚后于2022年出版了一本著作,书中引用了钱某1960年发表的研究报告部分内容。同年,该著作获得了科研成果奖,李某获奖金2万元。教师孙某将该著作复印3份用于学校课堂教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的配偶对这2万元奖金享有共有权 ②李某只有将该著作出版才能享有对其的著作权 ③该著作在引用中应标明钱某为研究报告的作者 ④孙某复印3份该著作用于教学应得到李某同意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7.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小陈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甲公司经营,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仍有权要求小陈偿还 ②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不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 ③葛某有权针对小张、小陈的住房和购入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 ④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8.刘某因车祸意外去世,获得死亡赔偿金30万元,生前未立遗嘱,留下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婚后60万元存款和购买股票获利20万元。妻子蒋某与刘某的父母、哥哥因刘某遗产问题争论不休。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①蒋某、刘某的父母、刘某的哥哥均有权继承刘某遗产 ②该遗产分配纠纷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 ③刘某留下的遗产有婚前房产和40万元 ④死亡赔偿金不是刘某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A.①② B.②③ C.②④ D.③④ 19.“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其中双方具有平等财产关系。小美在婚前有一套自己的住房,结婚后和小帅一起住进了小帅全款婚前买的房子(市值100万),同时两人决定将小美的住房用于出租,租金每月5000元,租房整一年后,小美的房子被拆迁,获得200万拆迁款。小帅在婚前将20万存款存进银行,结婚整一年后,获得利息4000元。以上案例中,夫妻共同财产共(   ) A.64000元 B.120万元 C.206万元 D.60000元 20.甲与乙2021年10月结婚。婚前甲有一套房屋,乙有30万元的存款。2021年11月,甲继承了其母亲的一处房产。2022年2月,乙遇车祸致重伤,获得10万元赔偿金。后来,甲与乙离婚时,甲婚前的房屋增值了20万,将继承的房屋出租,获得租金3万元。乙将自己婚前的30万投资购买了某基金,获利8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乙获得的赔偿金是个人财产 ②乙投资基金所得8万元属个人财产 ③甲婚前的房屋及增值20万是甲的个人财产 ④甲继承的房屋是个人财产,出租收入3万元是共同财产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二、主观题 2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4年3月中旬,做服装生意的王某与妻子商议以25万元购买了一台某品牌电动汽车。在购买新车一个月之后,王某由于急需资金买进一批新款服装,在其妻子到外地考察市场期间擅自将新车以20万元价格转卖给同样做服装生意的朋友李某,二人签订汽车买卖合同并完成过户手续。王某妻子从外地回来得知此事,对丈夫瞒着自己且以损失5万元卖出新车的行为大为不满,遂向李某要回汽车,但是李某认为买卖是与王某自愿达成的协议,况且自己已经一次性付清了车款,就一口回绝了王某妻子。王某妻子于4月15日向本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汽车为夫妻共同财产、王某无权单方变卖为由要求李某将车辆按照售价返还。 针对上述案件你认为法院会怎么判?结合材料并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理由。 2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男)与王某(女)于2015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张甲。2017年,王某和其母亲王乙签订房屋赠与合同,将婚前全款所购的房产赠与王乙,并办理了公证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张某因工作原因疏于照顾家庭,王某心生不满,家庭矛盾频发导致感情破裂。2023年8月,王某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主张儿子张甲由自己抚养,要求张某每月支付1500元抚养费直至张甲年满18周岁为止。张某同意离婚,但要求分割王某赠与王乙的房产,否则不支付儿子张甲的抚养费。 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张某的主张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 2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小陈为老陈的独生子,2002年8月出生,2023年4月准备去领取结婚证。领结婚证前,小陈向父亲提出,希望父亲能出资为他购买一套婚房。老陈听说儿子要成家十分开心,承诺出资100万元,并与小陈签署了一份赠与书面协议。然而,冷静下来的老陈在计算了自己的资产后发现,自己实际拿不出那么多购房的钱,于是和儿子表示不再出资。小陈听到后十分生气,与老陈吵得不可开交。小陈一怒之下将老陈诉至人民法院。审理中,老陈表示自己经营遇到困难,还欠了不少银行贷款,实在无力出资,要撤销该赠与行为。小陈则坚持认为,父亲有义务为其购买婚房,且该份协议为出资购房合同,不是赠与合同,不可撤销。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对老陈和小陈的言行进行评析。 参考答案: 题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答案 B D C D A D D B A B 题号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答案 C D C C C A B D D A 1.B 【详解】①: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①正确。 ②:在中国,宠物不能继承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因此,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只能是个人、国家、集体、组织,动物植物都没有继承权。②错误。 ③: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四借的10万元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错误。 ④: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去除10万元的债务,价值共计200万元,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析产后,李四留有的遗产价值共计100万元,李小四与其母亲各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④正确。 故本题选B。 2.D 【详解】A:H市的房产是婚前张某所购财产,应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是婚后财产,应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A错误。 B:N市房产是婚后财产,应归张某、王某所有,B错误。 C:按双方约定财产的规定,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C错误。 D: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王某获得的父母赠与的小车归王某所有,D正确。 故本题选D。 【点睛】 3.C 【详解】A:小张向妻子口头承诺不构成法律要件,因此变卖前的房产为小张个人财产,A不选。 B:材料未涉及人身权的问题,B不选。 C:小张经商所得为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因此为夫妻共同财产。C正确。 D:小张由劳动能力,因此材料信息不能说明张妻未履行夫妻互相扶养的义务,D不选。 故本题选C。 4.D 【详解】①④:从材料可以看出,公寓、80万元专利使用费属于王某的个人财产,①④符合题意。 ②③: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了特殊规定的以外,都属于共同财产,所以婚后王某以公寓入股获得的8万元属于共同财产。赵某的父母随后赠送给赵某一套别墅则属于赵某的个人财产,②③与题意不符。 故本题选D。 5.A 【详解】①:王某是某中学的音乐教师,与张某感情破裂要求离婚,王某婚后购买的价值上万元的音乐书籍属于法律上的“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应归王某所有,①正确。 ②:王某婚后接受张某爷爷指定赠予她的小轿车属于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因此,小轿车归王某所有,②正确。 ③:王某婚后创作的音乐作品所获得收益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系王某夫妻共同财产,③错误。 ④:王某婚后用婚前个人财产炒股所获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系王某夫妻共同财产,④错误。 故本题选A。 6.D 【详解】①:本应由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陈某的遗产共3万元,但债务5万元,超过继承的遗产范围,不用全部偿还其债务,并且陈某死亡时,二人已经离婚,离婚以后胡某则没有继承权,因此不可以继承陈某的遗产,①错误。 ②: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属确定法定继承顺序。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小陈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继承陈某遗产的相应份额,②正确。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陈某向沈某借了5万元,把钱偷偷拿去赌博,陈某妻子胡某对此不知情,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错误。 ④: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小陈如果继承财产,可在继承财产范围内偿还其父债务,④正确。 故本题选B。 7.D 【详解】①:国家保障各类物权,农村宅基地属于用益物权,甲在农村的一处宅基地被当地政府征收后,可依法获得适当补偿,不是赔偿,①错误。 ②:自然人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使用、公开他人的肖像属于侵权。乙商店未经小赫同意,不能将将其印在广告上,②不选。 ③: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丙在婚内创作并发表小说,该笔稿酬已经明确可以获得,虽然是离婚后拿到的,但应为夫妻共同财产,③正确。 ④:丁公司研发的“腕关节功能障碍训练器”取得专利,属于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是10年。所以其可获得10年保护期,④正确。 故本题选D。 8.B 【详解】①④:夫妻之间具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杨某因王某生病起诉离婚,违反了夫妻之间的义务,也有违中华传统美德,这是法院驳回杨某离婚诉讼请求的原因,①④入选。 ②:结婚建立的是长期身份关系,这与题干不构成因果关系,不是当地人民驳回杨某离婚请求的依据, ②排除。 ③: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而不是必需经过调解程序,③错误。 故本题选B。 9.A 【详解】①:婚姻自由原则是指公民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决定自己的婚姻大事,不受任何人的强制和干涉。材料中小甜父母的做法违背了婚姻自由的原则,①符合题意。 ②:民法典旗帜鲜明地反对借婚姻索取财物。在彩礼有着深厚文化传统和善意风俗的背景下,在自愿和适度原则下收取一定彩礼,并不违背我国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②表述错误。 ③:我国法律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故阿某及其家人前往广东强行将小甜带回的做法,侵犯了小甜的人身自由权利,③符合题意。 ④: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且小甜未满十八周岁,还是未成年人。不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结婚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属于无效婚姻,④表述错误。 故本题选A。 10.B 【详解】①②:缔结婚姻关系应建立在双方彼此相互了解信任的基础上,我国民法典确认了夫妻之间负有重大疾病婚前告知的义务,对该义务不履行,可能导致另一方作出结婚的意思表示并不真实完整,另一方就此享有撤销婚姻的权利。因此法院应判决撤销张某与李某的婚姻关系,而不是判决准许张某与李某离婚,①正确,②错误。 ③: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③错误。 ④:夫妻另一方因对可撤销事由不知情,以为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并基于这种信任在婚姻关系中付出,无论在精神上还是经济上都会遭受损害,有权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1.C 【详解】AB: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若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所以若王乙不能接受周甲患病的事实,可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可以在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而不是随时提出,故AB说法错误。 C:根据所学知识可知,若王乙可以接受周甲患病的事实,则婚姻有效,故C说法符合题意。 D:材料中“周甲和王乙于2021年5月自愿登记结婚。同年7月,周甲承认,对王乙隐瞒了自己患有医学上不适宜结婚的终身性疾病的事实”王乙可以在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而不是因为周甲患有疾病,所以与王乙的婚姻无效,故D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C。 12.D 【详解】①:黄某与女友杨某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未履行结婚登记程序,不存在婚姻关系,杨某不属于黄某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无权继承黄某的遗产,①说法错误。 ②:黄某早年已与李某离婚,前妻李某无权继承黄某的遗产,②说法错误。 ③:黄小某是黄某的女儿,因此黄小某和黄某母亲是黄某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③符合题意。 ④:黄某与李某、黄某与杨某均不存在婚姻关系,因此杨某和前妻李某均不是黄某遗产的法定继承人,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13.C 【详解】①: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婚姻是家庭关系的基础,应当珍惜和维护,婚姻关系是否破裂是离婚的一个重要依据,但不是唯一依据,①说法错误。 ②③:根据婚姻法和社会道德,不愿抚养孩子有悖社会公序良俗和人伦道德,不应予离婚,启示我们应严肃对待并珍惜婚姻,这是对自己、配偶、子女和社会负责,②③符合题意。 ④: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判决离婚后,父母双方仍需要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C。 14.C 【详解】①④:甲乙到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属于合法夫妻,解除婚姻关系,可通过裁判离婚或者是协议离婚,故①④正确。 ②:甲乙到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属于合法有效婚姻,故②说法错误。 ③:解除婚姻关系可通过裁判离婚或者是协议离婚,故③错误。 故本题选C。 15.C 【详解】①:探望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一种身份权,①说法错误。 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李某对小王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②符合题意。 ③:依照法律规定,当父母探视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视的权利,③符合题意。 ④: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C。 16.A 【详解】①:李某的著作出版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其收益属于知识产权收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李某的配偶对这2万元奖金享有共有权,①正确。 ②:只要创作出作品,无论是否发表,著作权人都对其享有著作权,②排除。 ③:法律保护著作权,引用部分他人著作内容,必须在引用中标明被引用作品的作者姓名和作品出处,故该著作在引用中应标明钱某为研究报告的作者,③正确。 ④:课堂教学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不需要得到著作权人同意,④错误。 故本题选A。 17.B 【详解】①: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小张、小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用于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这说明借款100万是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且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因此100万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葛某有权要求小陈偿还,①正确。 ②: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不属于共同财产。材料中没有指明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遗产只归小张一人所有,因此遗产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此情况下,小陈享有处理40万遗产的权利,②排除。 ③:小陈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葛某享有此住房的抵押权,能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但公司设备并没有进行抵押,葛某对公司设备无抵押权,不能优先受偿,更不能对设备予以占有,③排除。 ④:小张用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小张小陈夫妻共同经营。民法典第60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公司应以其全部财产独立偿还债务,小张小陈对公司债务没有偿还责任,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8.D 【详解】①:蒋某、刘某的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刘某遗产,刘某的哥哥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的情况下,无权继承刘某遗产,①排除。 ②:遗产分配纠纷不能通过仲裁解决,②错误。 ③: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婚前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因此刘某的遗产应为房产存款以及股票的一半,即40万元,故③正确。 ④:死亡赔偿金是在自然人去世后才产生的,是对死者近亲属的专属赔偿,因此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故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9.D 【详解】ABCD:婚前财产、银行存款利息、一方婚前的房子在婚后拆迁获得的拆迁款都是个人财产,只有双方决定用于出租的房屋租金才属于共同经营所得,所以共同财产是12×5000元=60000元,故ABC不选,D正确。 故本题选D。 20.A 【详解】①: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乙获得的赔偿金是个人财产,①说法正确。 ②: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乙投资基金所得8万元不属于个人财产,②排除。 ③: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甲婚前的房屋及增值20万是甲的个人财产,③说法正确。 ④:婚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甲继承了其母亲的一处房产,如果没有明确说明产权归属只归一方,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④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A。 21.法院不会支持王某妻子的诉求。 理由如下:①王某与李某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订立的汽车买卖合同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属有效合同,应予以认可。 ②对于动产,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本案中,某品牌电动汽车作为动产,交易价格合理,双方已经交付并且办理了过户登记,且李某对于王某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并不知情,故李某合法取得了该汽车的所有权,因此法院不会支持王某妻子的诉求。 【分析】背景素材:电动汽车买卖纠纷 考点考查:所有权、合同的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需要分析法院会怎么判,并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理由。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关键词①:做服装生意的王某与李某,自愿达成的协议→可联系教材知识有效合同的要件; 关键词②:王某以25万元购买,以20万元价格转卖,签订汽车买卖合同并完成过户手续→可联系教材知识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双方交易价格合理,已经交付并且办理了过户登记,法院不会支持王某妻子的诉求。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图表信息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2.①张某要求分割房产的主张不合理。按照法律规定,王某婚前全款所购的房产是其个人财产,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王某与其母亲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双方所签的房屋赠与合同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王乙通过依法登记已成为该套房产的所有权人。张某无权分割王乙的房产。 ②张某必须要支付抚养费。父母和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抚养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本案中张甲若跟随母亲生活,父亲必须要给抚养费,不附加任何条件。 【分析】背景素材:张某(男)与王某(女)离婚案例 考点考查:在和睦家庭中成长、珍惜婚姻关系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说明类主观题,考查的范围为《法律与生活》,要求分析张某的主张是否合理及理由,考生可以调用在和睦家庭中成长、珍惜婚姻关系的知识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王某和其母亲王乙签订房屋赠与合同,将婚前全款所购的房产赠与王乙,并办理了公证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可联系王某婚前全款所购的房产是其个人财产,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王某与其母亲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双方所签的房屋赠与合同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王乙通过依法登记已成为该套房产的所有权人。张某无权分割王乙的房产,其要求分割房产的主张不合理。 关键词②:张某同意离婚,不支付儿子张甲的抚养费→可联系教材知识父母和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抚养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本案中张甲若跟随母亲生活,张某必须要给抚养费,不附加任何条件。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3.①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岁。2023年4月,小陈还不到法定结婚年龄,是无法领取结婚证的。②小陈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的成年人,老陈对其不再有抚养义务,所以小陈认为父亲有义务为其购买婚房的说法是错误的。③老陈父子签署的协议为赠与合同。现双方一致确认购房款100万元尚未交付,故老陈依法享有撤销权,其作为赠与人有权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小陈无权向老陈要求继续履行。④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虽然老陈作为父母基于情感、道德、习惯向小陈购房帮助,并将其视为自己的责任,但此为父母的道德选择,而非法定义务。小陈不应该把父母的爱当成“天经地义”的事情。 【分析】背景素材:家庭纠纷 考点考查:民事权利与义务,家和万事兴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评析题,需要调用民事权利与义务,家和万事兴的有关知识,从对题干中二人的言行进行评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小陈则坚持认为,父亲有义务为其购买婚房→可联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的成年人,老陈对其不再有抚养义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关键词②:该份协议为出资购房合同,不是赠与合同,不可撤销→可联系老陈父子签署的协议为赠与合同,赠与人有权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 关键词③:小陈为老陈的独生子,2002年8月出生,2023年4月准备去领取结婚证→可联系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岁。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相关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试卷第1页,共3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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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练习-2025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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