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16课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1、了解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
2、了解关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产生及其在中国的实行。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赋役制度:统治者为维护国家机器运转,以土地和人口为依据,向人民征收一定数量的田赋、人头税,征发徭役而形成的基本制度。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
田赋(租):以田亩为依据的土地税
丁税: 以人丁为依据的人头税
户税(调):以户为依据的财产税
(一)秦汉时期
秦
汉
田赋
“收泰半之赋”,需缴纳田地产量的三分之二
“与民休息”,田赋税率大大降低。高祖:十五税一;景帝:三十税一
人头税
向人民征收极重的口赋,即人头税,“二十倍于古”
口赋(7-14岁);算赋(15-56岁),商人和奴婢的算赋钱加倍。
徭役
更卒:法定服务期限是一个月,服役地点是在本郡或本县,承担修筑城垣、道路、河渠、宫室、陵寝,以及运输粮食等繁重劳动;
正卒:是指到郡国和京城服兵役,役期一般是两年;
戍卒:是指到边塞屯戍,役期一般是一年。
思考:秦汉时期田赋和人头税,哪个负担更大?
田赋较轻而人头税较重
汉朝还征收财产税
汉朝对车船征税、对商人和高利货者征收算缗钱、对财产总额征收“税民资”、甚至农民饲养六畜都要缴税。
重农抑商政策
(二)魏晋南北朝时期——租调制
北魏均田制:国家把掌握的无主荒地分配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耕种,大部分土地只允许使用不允许买卖,受田农民要向国家交税和服役。
1、含义:北魏孝文帝改革,颁布均田令,以户为单位,规定一夫一妇每年纳粟为租,纳帛或布为调,受田农民承担定额租调,成年男子负担一定徭役。
2、影响:
①使土地制度和赋税制度结合得更加紧密。
②有利于赋税收入,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
(三)隋唐时期
1、隋朝:废除了前代许多苛捐杂税,主要向民众征收租调,征派力役。
2、唐初:租庸调制
(1)基础:国家向成年男子授田的均田制。(受田不足比较普遍)
(2)对象:针对21-59岁之间成年男子征收。
(3)内容:
“租”: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缴纳一定的谷物;“调”:缴纳定量的绢和布;
“庸”:代役税。成年男子服役期间不去服徭的可以纳绢或布代役,称之为庸。
作用:保证农民有较充分的生产时间,有利于农业生产发展,也减轻了对农民的人身控制,保障了政府税收。
3、唐中期以后:两税法
思考:为什么唐中期以后两税法会取代租庸调制呢?
(1)土地兼并严重,均田制遭破坏,租庸调制无法维持
(2)人口逃亡,户籍减少
(3)税收减少,财政困难
(1)实行:780年,唐政府废除租庸调制,改行两税法。
(2)内容:
①户不分主户和客户,以当时的居住地,编入户籍;
②每户按人丁和资产缴纳户税(货币), 按田亩缴纳地税(米粟) ;
③取消租庸调和一切杂税、杂役;
④一年分夏季和秋季两次纳税;
⑤国家根据财政支出定出总税额,分配到各地征收;
⑥贵族、官僚、商人都要交税。
(3)影响:
积极
①简化税收名目,有利于减轻人民负担,缓和社会矛盾。
②扩大了收税对象,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③唯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役制度,减轻政府
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④户税纳钱,地税交实物,加速了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
消极
①田亩资产长期不核查审定,征税严重不合理
②以货币征税,商人易随意指定物价
③税外加征杂税,人民负担逐渐加重
(四)宋元时期
梳理1:速读教材P94,完成宋元时期赋役制度的相关信息。
赋税种类
宋朝
元朝
赋税
宋承唐制,征收两税,
但附加税繁杂多变,往往超过正税数倍。
北方(租庸调):征丁税、地税;
南方(两税法):征夏税、秋粮。
科差:按户等征收丝和银两
徭役
征收代役金外,还经常再派发各种徭役。
北宋中期王安石推行募役法,百姓缴纳免役钱、助役钱,官府募人代
(五)明清时期——明朝
1、明初:夏税秋粮,两次征收,主要是米麦实物。
2、正统年间:江南部分税粮折银征收送赴北京,称金花银。
3、明朝中后期:张居正一条鞭法
(1)背景: ①商品经济发展;②白银流通量增加;③土地兼并及统治危机
(2)内容:
①赋役合并,一概折银,即不但赋税折银征收,而且役也改为丁、田共同承担,折成银两,统一征收。
②政府所需的役,由政府从税银中拿出一部分统一雇人。
(3)意义:
①是我国赋税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由实物税转向货币税。
②简化征收手续,相对减轻了农民的负担,缓和社会矛盾;
③赋役征银,有利于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
(五)明清时期——清朝
1、康熙:滋生人丁 永不加赋
(1)内容:1712年规定以前一年的丁银作为定额,不再增加。
2、雍正:摊丁入亩
(1)内容: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征收统一赋税,叫做“摊丁入亩”
(2)评价:
①彻底废除了中国历史上长期存在的人头税,封建国家对百姓的人身束缚进一步减弱;
②自由流动的劳动力增加,雇佣关系的发展推动了资本主义萌芽和发展。
③简化税收手续,一定程度上减轻赋役负担,增加财政收入,促进人口增长。
总结: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发展趋势
征收标准:人丁为主→土地财产为主(两税法)
征收形式:实物为主→货币为主(一条鞭法)
征收种类:繁杂→简单(两税法)
征收时间:不定时→定时(两税法)
人身控制:强制服役→代役(租庸调制)
重农抑商:对商人、商品征收重税
二、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关税:海关依据国家的关税政策、税法及进出口税则,对进出关境的物品征收的税,称为“关税”。
中国关税起源与早期关卡密切相关。早期关卡属于“国家”之间的防御体系,政治军事功能第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关卡开始延伸出财政功能。因此,我国早期的关税实际上是一种通过税。
(一)关税发展历程
1、古代中国 享有完全的关税自主权
中国的关税最早出现在西周时期,当时货物通过边境的“关卡”就要被征税。
存在国内关税和与国境关税并立的现象。
2、近代中国(1840-1949) 关税自主权的丧失与收回
原因:协定关税权
片面最惠国待遇
失去了自主调整税率的权力
(1)鸦片战争后 开始丧失关税自主权
国境关税的海关大权长期把持在外国人手中
p94【历史纵横】赫德
中国共产党和国民党都明确提出主张
(废除不平等条约、要求关税自主)
(2)国民革命时期 收回关税主权的努力(宣告关税自主,改订新约)
结果:在关税自主权上取得了进展,但仍不能完全自主地制定税率。
(3)南京国民政府(1927→1928→1930)
3、现代中国(新中国成立) 中国真正收回关税自主权
新中国关税制度的发展
(1)1951年,政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及其实施条例。
第一部独立的专门的海关税法,统一了全国关税制度。
(2)1985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
意义:强化了关税制度的法制化建设。
(3)198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国务院据此重新修订发布了关税条例,进一步完善了关税的基本制度
意义:维护国家主权,促进国民经济和对外贸易的发展,增加财政收入。
(二)个人所得税的起源与演变
个人所得税是以纳税人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收对象的一种税种。
(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
p95【思考点】 为什么直到1980年中国才颁布《个人所得税法》?
征收个人所得税是为调节社会收入水平,确保社会公平和国家有序发展.在个人和家庭收入整体差别不大的计划经济时代,没有征收的必要,所以直到改革开放后的1980年,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国才制定颁行。
1914年,北洋政府制定所得税条例(起步)
1936年,国民政府公布所得税暂行条例(开始征收)
新中国成立,计划经济体制(没有征收)
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个人所得税制度正式确立
后期不断完善和发展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