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2合同编的适用范围(同步练习)《经济法基础》(高等教育出版社)
2024-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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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4.1.2合同编的适用范围
**一、选择题(每题4分,共40分)**
1. 下列关于合同编适用范围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只适用于国内企业之间的合同
B. 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C. 仅适用于买卖合同
D. 只适用于有书面形式的合同
答案:B。合同编适用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 以下哪种情况不属于合同编的调整范围( )
A. 甲和乙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B. 丙和丁约定互相帮忙打扫卫生的约定
C. 某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原材料采购合同
D. 李某将自己的汽车卖给张某的合同
答案:B。互相帮忙打扫卫生不属于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更多是一种好意施惠行为,不属于合同编调整范围。
3. 合同编中的合同( )
A. 必须以盈利为目的
B. 可以是无偿的
C. 只能是双务合同
D. 必须是书面形式
答案:B。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例如赠与合同就是无偿合同。
4. 关于合同编适用的主体,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包括自然人
B. 不包括非法人组织
C. 包括法人
D. 各种民事主体都可能涉及
答案:B。合同编适用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的合同关系。
5. 下列合同中,受合同编调整的是( )
A. 甲单位内部的员工岗位调整协议
B. 乙和丙签订的婚姻财产协议
C. 丁公司与戊公司的技术转让合同
D. 政府部门与企业的行政命令协议
答案:C。技术转让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合同,受合同编调整。内部员工岗位调整协议属于单位内部管理关系,婚姻财产协议有专门的婚姻法等相关规定,行政命令协议不属于民事合同关系。
6. 合同编所规范的合同( )
A. 都是诺成合同
B. 都是实践合同
C. 既有诺成合同也有实践合同
D. 只有要式合同
答案:C。合同编中的合同既有诺成合同(如买卖合同),也有实践合同(如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7. 在合同编适用范围中,对于合同主体的平等性理解正确的是( )
A. 仅指经济实力上的平等
B. 包括法律地位平等
C. 要求双方在所有方面都平等
D. 只是形式上的平等
答案:B。合同主体的平等性主要是指法律地位平等,不论其经济实力等其他方面的差异。
8. 以下合同不属于合同编调整的是( )
A. 收养协议
B. 建筑工程合同
C. 委托合同
D. 租赁合同
答案:A。收养协议有专门的收养法律规范调整,不属于合同编调整范围。
9. 合同编调整的合同( )
A. 不受其他法律约束
B. 可能同时受其他法律规范的补充调整
C. 完全独立于其他法律
D. 只适用合同编总则部分
答案:B。合同编调整的合同可能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同时受其他法律规范的补充调整,例如买卖合同可能涉及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
10. 关于合同编适用范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仅适用于一次性的交易合同
B. 适用于所有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
C. 不适用于无名合同
D. 只适用于有偿合同
答案:B。合同编适用于所有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
**二、判断题(每题2分,共20分)**
1. 合同编只适用于商业合同。(×)
解释:合同编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不限于商业合同。
2. 所有的无偿协议都不受合同编调整。(×)
解释:如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但受合同编调整。
3. 法人之间的行政性协议受合同编调整。(×)
解释:行政性协议不属于民事合同关系,不受合同编调整。
4. 合同编中的合同必须有货币交易。(×)
解释:合同可以是无偿的,不一定有货币交易。
5. 自然人之间的约定如果没有书面形式就不受合同编调整。(×)
解释:合同编中的合同形式包括书面、口头等多种形式,自然人之间的约定即使没有书面形式,只要符合合同成立要件,也受合同编调整。
6. 合同编只调整双务合同。(×)
解释:单务合同如赠与合同也受合同编调整。
7. 婚姻合同受合同编调整。(×)
解释:婚姻关系有专门的婚姻法等法律调整,不属于合同编调整范围。
8. 只要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协议就一定受合同编调整。(×)
解释:如收养协议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协议,但不受合同编调整,还有其他特殊协议也可能不在其调整范围。
9. 合同编调整的合同只涉及国内主体。(×)
解释:涉外合同在一定情况下也受合同编调整,并可能涉及国际私法等相关规定。
10. 所有的合同都需要登记才受合同编调整。(×)
解释:多数合同不需要登记就受合同编调整,登记只是某些合同的特殊要求。
**三、填空题(每题2空,共20分)**
1. 合同编适用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 合同编中的合同形式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等。
3. (赠与合同)是典型的无偿合同,受合同编调整。
4. 合同编调整的合同关系强调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和(自愿协商)。
5. 与合同编调整范围不同,收养协议由(收养法)专门调整。
6. 合同编中的合同按是否需要交付标的物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7. 在合同编中,(建筑工程合同)是一种常见的有名合同。
8. 合同编适用的合同主体包括(国内主体)以及(在一定情况下的涉外主体)。
9. (买卖合同)是最常见的一种合同类型,受合同编调整。
10. 合同编调整的合同,其订立的目的(不一定是盈利性的),可以是多种目的。
**四、论述题(每题10分,共20分)**
1. 论述合同编适用范围的特点。
答案:
合同编适用范围具有以下特点:
- 主体的广泛性。适用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这意味着无论是个人之间的简单交易,还是企业等组织之间复杂的商业往来,只要是平等主体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都可能被涵盖。例如,个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企业之间的货物买卖合同等。
- 合同类型的多样性。既包括有名合同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也包括无名合同。无名合同只要符合平等主体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本质特征,也受合同编调整。
- 不局限于盈利性目的。合同的目的可以是多样的,虽然商业合同在经济活动中占很大比例,但也有很多非盈利性目的的合同受调整,如赠与合同等。
- 合同形式的包容性。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等多种形式。口头形式的合同在日常生活中也大量存在,只要能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样受合同编调整。
2. 试分析合同编适用范围与其他相关法律调整范围的关系。
答案:
合同编与其他相关法律的调整范围存在一定关系:
- 补充关系。合同编是调整平等主体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但在一些特殊领域,其他法律可能对合同关系进行补充调整。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如果涉及产品质量问题,产品质量法会对合同编关于产品质量相关的权利义务进行补充规定;在建筑工程合同中,建筑法会对工程建设相关的规范进行补充。
- 区别关系。有些法律专门调整特定类型的关系,与合同编的调整范围有明确区别。如收养法专门调整收养关系,婚姻家庭法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等,这些关系不属于合同编的调整范围,虽然它们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也涉及到协议,但有着本质区别的调整原则和目的。
- 交叉关系。在涉外合同方面,合同编的调整范围可能与国际私法等相关法律产生交叉。国际私法可能会对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争议解决等方面进行规范,与合同编共同作用于涉外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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